我爷爷是残疾退伍军人补贴政策,但人去世多年,可...

已收藏本页面
我爷爷的老相片,爷爷当时打日本人受过伤是残废军人,已经去世二十多年了,所所以没见过,但每次看到这照片都觉得是我们家的骄傲
回复 9楼:难看,共军背锅的咋牺牲?
再次声明下我爷爷是新四军
回复 130楼:他们虽说我语文不好,我可怜你历史老师政治老师死得早
回复 131楼:我爷爷是新四军好不,骄傲一下不行啊?你嫉妒啊?
打日本鬼子的时候没有解放军,只有八路。不要弄个照片上来就骗赞
残废军人?你不怕你爷爷晚上找你把你掐死
我爷爷也打过小日本,还负了伤
回复 21楼:脑残的贱婢
你们好好翻翻词典好吗?残废、残疾、伤残的意思。在这里只应该用伤残来表达。
爷爷很帅哦!
还是敬你的老汉吧,对他孝顺就说你爱国。你爷看看就好!
回复 122楼:我妈说是新四军,但我对这些衣服不太了解。
抗日的时候共军穿也是国军的衣服,八路军,新四军都是属于国军的编制。你这五角星,解放军,明显是国共内战时的共军,还说抗日受伤了,能事实点吗?
回复120L:但愿杀过日本军人,
回复 119楼:其实我也不知道我爷爷有没有打死过日本人,但我一直幻想着他能杀死很多日本兵的,但估计不可能,他们武器太落后了
虽然你爷爷是共军,但也算是个英雄,只要抗日的都是英雄,不过共军就消灭千余人,所以。。。
回复 114楼:当时国军恨死八路了,他们总是挑起战斗,然后又跑了,国军只能硬着头皮上,这就是八路所谓的游击战
回复 115楼:如果没受伤,我想可能回去打吧!
回复 115楼:打过日本人就受伤了,而且他只是个普通士兵
回复100L:你爷爷是打小日本的军人我都很敬仰。至于他们打内战的么我就呵呵了,
回复 109楼:美国也有督战队呢!
奶奶当时挺败家的,把国家奖的勋章还有分的房子都给卖了
回复 5楼:看清楚,是解放军!
那个叫伤残军人。。。。致敬
回复109L:抗日历史了解多了,就会知道:用生命去抗日的多是国军,不过也有八路军。他们在处境与条件都远比国军差的情况下依然抗日。国军跟八路军的抗日英雄都是值得我们同样尊敬的。我只是反感政府抹杀国军的功劳。
回复 105楼:国军贡献是最大,而且都是士兵们换来的,只有他们敢拼刺刀,军官们都在后面,不对劲就跑了,而士兵不能,他们后面有枪指着他们,谁敢回头就直接枪毙。这是一位国军的老兵说的
是打过中国人吧,解放军???
回复 105楼:谢谢
亲,在抗日时,共产党的部队不叫解放军。内战的时间才是解放军。搞清楚了再说话。自己说那么多漏洞百出
回复102L:嗯,八路也是抗日的,他们也尽了最大努力。只是现在政府把功劳都归给共产党也太令人讨厌了。最后,向每一个为抗日付出的战士表示敬意。
残废军人。你爷爷活着也被你气死。
第一次看见有人说自己爷爷是残废军人的,语文老师死的早
回复 101楼:我知道,但是我爷爷打过日本鬼子
抗日百分之九十多都是国军的功劳。就连日军投降的时候都是只向国军投降,根本不向土**投降。
回复 96楼:打完鬼子就回去养伤了,再说我爷爷只是一名小兵,你们至于吗!
共军8年一共打死851个日本鬼子(日本人自己的纪录;国军打死40万)。你爷爷能摊上一个就起码一个开国少将。你就吹吧。
残废。。。楼主吃屎
我看你爷爷打的事内战吧
回复 5楼:我也第一次听说
回复 91楼:没少杯语文老师打过
唉~这文化也就这样了,残疾军人。你妹的残废啊~
楼主语文没学好
应该叫残疾比较好
你爷爷好萌啊
没文化真可怕,那叫残疾,
残疾就残疾,你说残废
如果是单纯的翻新,胸口的字应该是镜像的吧!就和人照镜子一样,不应该是正的啊
5楼12楼说的对。尽心抗日的说说为啥国军从800万打到200万,共军从3万打到300万。。
值得我们尊敬的军人,有他们的努力才有我们的今天
我爷爷是老红军
是杨得志将军的警卫员 可惜他老人家不在了
拾了一辈子荒 (捡破烂)
看在楼主承认错误的面上,原谅你了。
楼主表达能力不太好,之前也百度里找过,也不知道怎么叫,爷爷是腿部中弹,可以走路,有点瘸。说错了在此给大家道歉,毕竟受伤的军人有很多,牺牲掉的更多,只是想像他们致敬!
回复 73楼:解放前,照片翻新过
回复 74楼:小学没毕业
楼主你文盲吗?残疾跟残废是一个性质上的吗?残了但不代表就废了
如果这张照片是解放以后拍得还说的过去
是我的错,应该是残疾,对不起
残疾貌似比残废这个词是不是更合适些
回复 14楼:残疾…说成了残废!!唉…!先人有这样的后人都死不瞑目啊
回复 20楼:八路来了
应该说是残疾军人,而不是残废军人
所有老兵都值得尊敬!
你想火啊,没他们,你他么还在你爸身体里呢
回复 39楼:没军衔就不是军人了!
回复 23楼:不信你就去投靠国民党吧
回复 21楼:草泥马,你这种就是汉奸
残废!……
回复 12楼:就你还真抗战英雄,国民党吧
回复 12楼:草泥马,一个没法又怎样,你不服,去投靠台湾啊
回复 10楼:合适你大爷
回复 5楼:一个没打也特么是英雄,你有意见,有意见死去
你说我是该点笑脸呢还是笑脸呢,够糗
好帅的军人
我们那边农村都这么说,我也不知道,可能是我们哪里没啥文化吧!大家看看就好,不喜欢就别看了
回复 5楼:打过你妈???
兄弟!那不叫残废军人哦!那叫受伤英雄!!!向老一辈革命军人敬礼!!!
楼主真会说话……残废军人
我们也觉得有意思?有些东西不是让你挂在嘴上的,懂不懂?你个残废
我就他妈想说啥呢。你有病啊,晒个死人照片,你觉得意思
残疾军人都是不妥的,应该是伤残军人。
真给你爷爷长脸啊
请别用残废二字来形容军人!
你爷爷好样的
军衔都没有,什么军人
自己把自己搞伤的,怕死
残疾不代表残废!
回复 5楼:你太容易被洗脑了。自己可以查一下日本人在国会的针对共产党的会议记录。
楼主别出来丢人现眼了,没文化真可怕!
残疾军人,用词
我爷爷也是
回复15L:哈哈。。。我又翻上去看了。居然楼主真的说的残废。。额。。。笑点低。。。
文盲吗?残疾和残废一样吗!
残废军人怎么那么别扭?
的检察官看。
中国人民解放军
不信,要说打过国军还信
个人觉得说‘残疾’更好一点
老乡,你还有个女儿哪?她还是个孩子啊。。。xx教导我们,教育要丛娃娃抓起,把老乡绑起来,哥几个不好意思这次该我先上了吧?
假的吧,抗日时叫解放军吗
老乡开门,我们是4*2路军,我们绝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再不开门我们就砸门了!很好,除了针和线其他都带走!军爷,留点粮食吧,不然我们会饿死恩,我们4*2路军不抢粮食,都是贫农送的还有地主拿的,老乡,你想当地主还是贫农?
发糗百是什么意思,你懂糗百的意思吗
说残疾吧!
打鬼子的时候是叫解放军吗?
回复 2楼:6楼说的对
不孝的后人,你真给你祖宗丢人啊!残废和伤残那是天差地别!
应该是说的残疾军人吧
共军的确打过日军,据人统计共消灭750人,我认为应该更多,至少751人
首先致敬 不过确实说残废好像不妥
对呀,说残疾更合适些…
5楼你是什么意思
骄傲就好好收藏,别拿出来看了
说残疾军人更妥帖
共军打过日本人?
赞一个,我爷爷也是抗战军人,通讯排的排长
必须赞一个!
你可能喜欢的图片笑话
最受欢迎的爆笑笑话
扫码下载糗事百科app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
我爷爷是一名退休职工,可最近他去外面玩时发生了车祸造成死亡,请问车祸死
我爷爷是一名退休职工,可最近他去外面玩时发生了车祸造成死亡,请问车祸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精选优质答案
地区:上海-徐汇区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29 次
点赞人数:0 人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12个月×6个月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
相似优质问题答案
交通事故死亡,最高能赔偿多少钱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488051 次
点赞人数:2525 人
您好,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焕廷法律服务团队张静为您解答
我们老板在出去应酬时喝多了酒,在离家不远的路上被车撞死了。当时因为喝了酒,所以没有开车,打车回去的。就在过马路准备回家时被一辆卡车给撞死了。请问今年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地区:四川-乐山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323 次
点赞人数:0 人
你好!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二、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二)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1)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2)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一10年。(三)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四)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 20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增加岁数):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二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5年。(五)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六)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七)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八)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九)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十)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十一)丧葬费的赔偿标准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
相关优质咨询
热门法律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

我要回帖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