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不了了了,来个女的帮忙去下火,加用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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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3-11-20 17:34
一夜情 好 不需要付出 适合 自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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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自古有一貌, 或丑于武大 或美若潘安!COME ON!丑男们 
发表于:03-11-20 17:45
  在一条很庸俗的路上有间咖啡馆。某夜,咖啡馆里的桌子都撤了,只留下零星椅子和一张横放在角落的沙发。进来的人席地而坐。我坐在离乐队最近的地方。
  十点左右,宣布演出开始:“来的人很少,但你们很有幸,这是我们在广州的第一次打击乐演出。”
  然后,我淹没在鼓声中,由各种鼓组成的音乐,激烈、摇滚、煽情……没有演唱,只有身体语言。他们的全部情绪通过手、手中的鼓棒宣泄出来,像沉默的反抗。那种单一的强大,即兴的疯狂,令我想到写作。
  但是,演出进行到一半时,门被粗暴地推开了。
  冲进一个咆哮的男人:“马上给我停了,再不停就关了你们咖啡馆。你们骚扰了我!”
  他的架势像要斗殴,所有人都怔住了。几分钟后,乐队放弃了低音鼓。有的鼓手坐到地上跟大家玩小鼓,有的鼓手仍坐在大鼓前,但只用鼓棒在一根特别的木棒上刮擦出声音,有位一直拿着DV拍演出的女孩坐到鼓手的位置上,拍起铃鼓……感动与失落绞成了绳子,勒着我。
  十分钟后,队长双拳一收,鼓声戛然而止。他说了一句话:不是我们骚扰了他,而是我们被干扰了。
  对,我们并不是不坚持,只是无法让一个咆哮的男人接受鼓声。
  第一次打击乐演出,有疾而终。
  从我迷恋文字表达的某天起,就像一个固执的鼓手,在敲、在打、在抚摸,那面叫做成长的鼓。
  如果不是因为木子美在Blogcn的私人日记《遗情书》引发意外事件,我会随心所欲地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下去,这种生活由伤害与被伤害、自立与不自制、幻想与真实组成,在有限的年纪经历极限,在日常化中戏剧化,在个体生命中分裂多重角色是我的追求。但是,我被干扰了。
  卷入道德是非、价值判断甚至男权女权的讨论中。本来,任何标签对我都是无意义的。
  这本书,就是这种背景下的产物。确切地说,是这种背景之前产生而在之后成为印刷品的东西。很“色情”与很“低级”的性专栏文章舍弃了大半(虽然我个人很喜欢);部分与男人最真实的交流但也涉及“色情”的小说内容作了删节(虽然也是我个人喜欢的)。所以它是一本比我想像中干净的书。
  那些我很用心但没有目的写的诗歌、随笔、小说,是和很多人一样,为自己写的青春遗书。
  然后。我还是会一直跑下去,不停下来。
  假日里收到鸡尾酒品尝会的邀请,为自己是否要夜夜笙歌犹豫了很久,临近子夜才出门。到场时正式酒会已结束,但主人热情不减地让调酒师现做几个作品给我鉴尝,喝过了温柔的“性感沙滩”,喝过了tequila成分浓厚的“冲撞”……迷离中看见对面的英俊男子,长得像我几年前正常恋爱时期的某男友,我走过去,他当仁不让地跟我喝了回交杯酒,然后问我的号码,然后离开。
  这是个谜语般的游戏开端,我不喜欢摆谱的男人,又因他的不轻易成全产生好感。过了几天,收到他的短信,盘问我的职业和收入状况,又问我想不想跳槽?“你是猎头吗?”我没好气地反问。后来的约会出乎我意料,他不是一个猎头,他是一个奇怪的“逛街”爱好者。
  在我的蓝色房间,开着浅浅的“海豚”台灯,和浅浅的音乐一道预设着一夜情的氛围。但我们衣衫完好地促膝而谈,话题从大学生活开始。
  “那时,我还没开始恋爱,我好像是个天生的爱情怀疑主义者,但和舞蹈队里的一个男生关系很好,他的身体很柔软,有一种女人气质,我们经常在一起玩,无所不谈。有一次,我和他在学校舞会上跳舞,他慢慢搂近我,越搂越近,我的脸上感觉到他呼出的热气,说不清的诱惑,他忽然吻了一下我的唇,我顿时像触了电,很兴奋。我不知如何让心情平静,几天后,我约了一个喜欢我的女生去跳舞,强吻了她,然后就恋爱了。”说这段转折性经历时,他流露出似花非花的忧郁,青春期突如其来的性取向问题让他慌乱,那个触电般的吻无法拂去。我问他是否想过同性恋,他说不排斥男人,只是他的尊严无法接受男人的“插入”。
  至今,他仍与当年的女生维持着恋爱关系,但两个人并不同居。“待在她身边时,我心里特别宁静,这是其他女人都无法给我的。但她不在时,我总有遏止不住的逛街念头,半个月就会爆发一次,每次我从杨箕村出发,沿着车流灯火,走进一间又一间发廊,看看里面的小姐,又离开,有的小姐的确很诱人,但我控制着自己不停下来,我会一直逛,逛到天河北,或者更远,走到两腿发软,走到很渴,走到想哭,走到走不动,最后栽进某个发廊,随便挑个小姐洗头、按摩……完了,失落地打车回家,心情低沉好几天,但没多久又想去逛街。很少数时候,我逛得筋疲力尽但终究什么都没做地回家,心里就有种成就感。”
  感受着一个“逛街”强迫症者的内心挣扎,我的欲念全消。我的常识不足以“医疗”他,虽然我也有过“逛街”经历,去年出差深圳时与情人走进一家又一家酒店打听钟点房,在路上走到累,走到终于可以成全的钟点房时,我们忽然决定放弃,也很有成就感。但这与他的“逛街”完全不同。哪怕是李师江的小说《比爱情更假》,写到艺术型嫖客与功利型嫖客的区别,写到“我”与一个妓女从宾馆聊天散步到海珠广场,又与另一个妓女从海珠广场散步回来――都不能解释他的“逛街”。他不属于任何一种嫖客。
  在我郑重思考时,他起身说:“我走了。”我点头。几分钟后,他在街上打我电话:“今晚很怪啊。”“你应该快乐,又一次什么也没做。”
  过些天,喝醉的他又打来电话:“回不了家了,去你那。”“不好。”我凑巧看着电影《逛街》,比利与祖尔的惟一“娱乐”是“逛街”――骑着偷来的车穿过一个又一个商店,然后在警察到来前将商店洗劫一空。但比利冲进大型购物中心时,只拿走几包烟和一只九十美元的水壶。
  我不是大型购物中心,也不喜欢插别人的身体。
在音乐中快乐地死去
  “非典型肺炎”出现在广州的日子,我去了气氛最为阴沉的石牌。凌晨,巷道昏暗,醋味若有若无。我走进去,有着向死亡靠近的快感,像要在灾难中做最后一场爱。所以,见到那个瘦削的酷爱音乐的男人,我问的第一句话是:“你在做爱时喜欢听什么?”
  这问题比可怕的传染病更让他不安,屋子里只有微弱的台灯 “《The Million Dollar Hotel》,《百万美元大酒店》的原声大碟,那次我和她通宵达旦,音乐也循环了整夜,U2的Bobo,悲情色彩……有点儿恐怖。”他忽然停下来,喝啤酒、发呆,给了我一块巧克力,回忆很爱的女人和很爱的音乐,内心有些困难。接着他翻出另一张CD《Ketil
Bjornstad / Pianology 》,“挪威的,钢琴曲,在做爱时和失恋时听,它比较写意,感觉手指触摸、弹跳、抚摸的节奏,也有高潮、激烈的部分,与做爱的过程暗合。”他又陷入沉默,钢琴曲在屋子里回荡。
  我说了些温和的话,再残忍地让他把《The Million Dollar Hotel》说完,他继续了:“最后一首是Punk音乐,比较吵,每次都跳过去,Replay第一或第七,特别慢的环境音乐,变得性感……她的器官是最奇怪也最完美的,进不到最里面,像会转弯,变窄,平凡的音乐与她的神奇是背离的,让人兴奋……”
  让人如此兴奋。眼前的他,敏感,多愁善感。我无意提起喜欢电子音乐,他会皱皱眉头:“快节奏,低音效果,喧闹,容易联想到酒吧的一夜情,不好。”我闷笑。
  “你会在一夜情时听什么?”
  “那是因为喜欢她的肉体,而跟她做,不顾及音乐,不刻意营造,听听也无妨,但选择什么无所谓。”
  其实,我和他的今夜也是一夜而已,我们都明白。他从容地更换CD,最后放了一张类似小资介绍过的《REDHOT+Rhapsody》,Trip-hop
Jazz风格的音乐,沉缓的鼓声与Bass,我们在黑暗中进行。
  “保重身体。”
  “呵,如果今天消失后就分别死去。”
  我向恐慌的人群不断地问着同一个问题:“你在做爱时喜欢听什么音乐?”
  “我在做爱时听过最通俗的商场超市都有卖的《神秘园》,但我希望在做爱时听Pink Floyd的《迷墙》或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有个男性朋友一定要听张国荣的歌做爱,我不知道。”
  “我喜欢Chill-out,常听Air乐队的,迷幻,舒服,还有很多男人喜欢Sade的音乐,也适合做爱。”
  “我喜欢交响乐和室内乐,但做爱时会听柔情一点儿的,最喜欢川井郁子的《红色迷情》,小提琴像温柔的倾诉,也有很快的节奏……”
  多可爱的答案。
  当我自问时,手头刚好有张歌特风格的LYCIA选辑,“与死去的君王交欢”,我最喜欢第七首《The Morning Breaks So Cold
And Gray》。
  那个遥远的夏天,我迷恋吕克.贝松的影像,想知道潜到最深的海底、天空与地面完全从大脑抛开的感觉,独自一人飞去了三亚。
  在亚龙湾,我穿上连着蛙鞋的潜水衣,绑上复杂的配件,戴着面罩,像条难看的带鱼,被潜水教练放生到海里。和每个观光旅行的人一样,嬉戏着斑斓的水族,触摸到小灌木林般的珊瑚丛……不同的是,我的右耳发生了一次疼痛,匆匆浮出水面,脱下面罩的瞬间,看到另一条“带鱼”。
  他也刚上岸,僵持着,裹在紧绷的潜水衣里,身材匀称,除了过分凸起的像男芭蕾舞演员的“中点”。该死的诱惑人的海,无法掩藏的不合时宜的“反应”。我自以为洞穿了秘密,眼神相碰,他掠过一丝尴尬的坏笑。
  会发生点儿什么,也许,发生点儿什么吧。直觉、预感、天涯海角。迢迢而来的男女,不就为了一场荷尔蒙失调吗?还是一句话也没说,各自进了更衣室,各自离开潜水场。
  回到酒店,狠狠睡了一觉。醒来已入夜。夜里的海最是迷幻,虽然起了风,挂了警报。我穿着大大的白色棉浴袍,坐在细软的沙滩上,听浪拍打,海风中有盐花的味道。一个影从海水的边缘慢慢放大,一个男人向我走过来。
  “喝点儿啤酒吗?”是他。
  呵,显然不是预谋,昏然的海滩,他可能遇到任何一个她,只是碰巧,又。
  我们不禁笑了一下,然后并肩坐着观海。
  “你在想什么?”他问。
  “我在想《碧海蓝天》那部电影,我在想贾克抱着海豚游向大海深处,真像是……”
  “像跟一个女人做爱。”他直截了当接过我的话,聪明得有点儿可怕。
  “我没有在海里做过,水性极差,如果我套着救生圈在海里做爱,是不是很可笑啊!”“那也是可行的。不过你可以试着在浅水处。”
  “怎么做?”
  “面对着面,我托起你的脚,你浮仰着,搂着我的脖子。水有浮力,一点儿都不费劲。”他居然用了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并若无其事地喝了一口啤酒。
  浮力,性感的阿基米德定律:F=PVG。
  “好吧,我们来幻想。幻想在海的深处。”说出这话时,我开始迷离。
  他摊开双臂,让自己舒服地躺下,“那需要一个气垫船,迷你型的,最好是红色或白色,我们漂出去,开始躺在船上,海阔天空地接着吻……到了非常动情时,我们一起潜到水里,紧紧相抱,亲吻着等高潮到来。”
  “会窒息的,会死在海里的。”
  “就是要那种双重窒息的感觉,自然而野性。”
  “哈,我胆小,有没有安全模式?”
  “那就从船上牵一条绳子,以绳子为圆心,船为半径,做完一圈就差不多了。我们再回到船上,看蓝天白云……”
  不知什么时候,我们抱在一起。夜里没有蓝天白云,只有一次次冲刷上来的海水,一次次漫过我们的身体,最后连同湿漉漉的高潮一起退去。
  他睡着了,我冻醒了。渐渐清晰的轮廓像消失的海市蜃楼。没等到天亮一起漂出海就离开。但愿没有金枪鱼袭击他。
以自杀对抗他杀
  一天平均发五小时呆,想一次自杀 这样想会上瘾的。
  只要没有真的自杀,就还能过下去。
  我不敢啊,胆小啊。
  只要一天没有自杀念头,就会怀疑幸福。
  没理由啊,我怎么能够,无痛无痒。
  平均一天发五小时呆,想一次自杀。
  把情绪抽成食物
  三年前,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一张我抽烟的照片登在某报副刊上,那是一个关于抽烟的写字女人的专题,一起亮相的有作家张梅、张念、尹丽川……就我一个不是作家,年纪也最小。她们抽烟的姿态、表情都出神入化,对自己与烟的关系的比喻也特别微妙,比如张念说:烟是我的三姨太。而我连比喻都不会,说得特直接:烟是我的第二食物。对啊,烟不是我的灵感,不是我某天成为作家的精神支柱,它是实实在在的烟,我除了不能没饭吃,就是不能没烟抽。
  那么,我是怎么开始抽烟生涯的?我真的记不得抽第一支烟是在几岁,在什么情形下。好像是我上初中时,哥哥偷偷地学抽烟,顺便给我一口尝尝,我抽一口就呛着了;也好像我暗恋的初中语文老师是个烟鬼,我莫名其妙跟他待在满是烟头的房间里,后来他要离开我们学校了,告别的那天我很难过,从他烟盒里掏出一根烟来抽,也是抽一口就呛着了。
  我有意识地学抽烟,应该是上高中前的暑假。我买了一包烟,躲在房间里,对着镜子练习拿烟的姿势。拇指翘起的程度,食指与中指的弯曲度(我在研究是直的还是略微弯垂的性感些),无名指、尾指与中指的间隔,我都细细揣摩。我想像风尘女子那样风情万种,从小多愁善感的我,总渴望着早早进入成年人的世界,显得老练、沧桑,在当时的年纪,我觉得抽烟就是通行证。所以,我还对着镜子琢磨,烟在嘴上的倾斜度应该是多少,一口停留的时间应该是多长。甚至我把电视里看来的吐烟圈也好好地练习一遍,把嘴唇嘟成个小圆圈,摒住气,轻轻地吐出烟,哈,终于一个完整的圈圈飘了出来,高兴坏了。
  但那年暑假并没有真正学会抽烟。把烟吸进去,总以为应该憋住,咽下去,但又总是咽不下去,烟从鼻孔里一股股地冒出来,仿佛我的身体失了火,鼻孔里还留下许多焦油,我的高中同学为此而惊讶过。
  如果说,最初抽烟只是好奇和扮成熟。我高一和高二时,家里接连发生的变故就使抽烟变成了我的情绪宣泄。那时,外公和父亲都在病榻上,我在百里之外的重点高中求学,孤独、不安、紧张,再加上爱情的失利,时常绝望得像去到世界尽头。心情最差时,就会带上一包烟,去教学楼后面的凉亭,或者学校附近的小公园,吧嗒吧嗒地抽,抽得很肆虐,整夜不休,似乎不消灭整包烟,环心情就无法终结,口苦舌躁,眼睛熏到发酸,头也开始疼痛……甚至两天之后,吃什么东西都吃不出滋味。这种自虐式抽烟行为周期性地爆发,书呆子同学知道了当我是异类。直到高三,跟班上几个抽烟、喝酒、打架的男生混成朋友,我可以公开地抽烟了。跟他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自习课时,听着walkman,戴着耳塞,吞烟吐雾,甚至班主任进了教室,也不急着掐烟,好在他只求升学率,懒得教训我们。教学楼顶的天台和台阶,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可以抽着烟望到很远的地方,可以在课间休息时,跟那几个“坏”男生一起坐着抽烟闲聊。抽烟不再是宣泄和自虐了,更多的是要与众不同,叛逆和不屑一些眼光、规则,带有快感,并能在抽烟中建立伟大的友谊。我至今仍旧怀念高三和他们一起的时光,率性而真实。
  后来,我到了另外的城市,我换过十几种牌子的烟,我在家、在酒吧、在办公室、在路上……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抽烟。抽烟就只是抽烟本身,不再代表任何情绪了。我习惯了,吞吐自如,拿烟的姿势也毫不讲究,电脑的一角也被熏得发黄。偶尔想起多年前煞有介事地抽烟,就不禁发笑。现在的煞有介事是半夜里忽然发现烟盒空了,或者是手头一只火机都没有。
  去一个城市失恋
  去年秋天,去了一趟北京。
  他给我拍了许多黑白照片。
  因为某种莫名奇妙的原因,
  他阻拦我再去北京。
  他说:我把照片都给你,我们别再见了。
  我说:我不要照片了。
  一直到今年夏天,
  我才看到照片,
  他眼中的我,
  笑得灿烂,笑得真实。
  但黑白很旧,像很旧的年代。
  我们恢复了联系,
  他不时寄来各种照片,
  有他的办公室、他的住所、他游玩的山水,以及北京798艺术新区。
  每次,我细细看他的照片,为每一张写观感,然后E给他。
  他总是说很感动。
  我不敢再提喜欢和爱,我怕再次失去他。
  去一个城市失恋很残忍,去年秋天写下的:
  二十七小时
  12:00
  两辆巴士过去,你的脑袋从出租车里探出来。浅咖啡色线衣。我从后座环住你的脖子,你握着我的手。冷的,暖的。
  13:00
  你在办公室找那只纸箱,你记不住有三只还是四只纸箱。你在找一个也许本来就没有的东西。阳光照进来,我在窗台上对着你的镜头,你说,那是四合院。
  14:00
  新疆小馆的第一道菜很好,其余难吃。然后说到了你的四川女孩,我内心有点儿困难。我说每个人都很私人,越来越无法与别人在一起。你说是的。
  15:00
  天安门比想像中渺小,我要留影,背景里要有“十六大胜利召开”的横幅,你忽然说我像个男人。你还拍了我的肩膀,说:哥们。
  16:00
  那是个胡同,窄,长,有尽头。死的。我靠着墙,你说我像个摇滚青年;我们拉着手走进去,我说就像在教堂举行婚礼。在尽头,我仰起脖子,踮起脚尖,上吊的姿势,但无法做出绝望的表情。
  17:00
  离三联书店只有几米,我点了烟,烟灰被大风吹进眼睛,揉了揉,就走到了书店,就把点燃不久的烟扔掉。书店门口的男人古怪地看我。
  18:00
  玉宁居的晚餐很一般,陆丁可爱。
  21:00
  三里屯不是一个屯,酒吧都很小。我把你的啤酒倒进我的杯里。我看你的时候,你双目无光。
  00:00
  你没有房子,没有床,连办公室的沙发都睡不了。我们只好去地下旅馆,但我真的喜欢地下,流浪的感觉,你也喜欢。
  01:00
  “你喜欢我吗?”你不回答,在广州时,你会很肯定。“我喜欢你。”你还是没有回答,停留几秒,你亲了亲我。
  02:00
  你爱你的前妻,因为想起她就难过。你用《阿飞正传》里的一句台词解释这个事情,我听明白了。
  03:00
  也许是这个时分,我们做了爱,我没有完全醒,所以什么话都没说又睡着了。
  12:00
  一夜无梦。你的尼康相机忽然对焦不准,我在地下旅馆什么也没留下。
  13:00
  很疲惫。下午很长。哪儿也不想去。其实也没有必要拖到傍晚七点,反正你也不可能看着我飞走。
  14:00
  在不知名的路边,看车来车往。我开始打电话,我说我要一个婚姻,说着就说醉了。你就坐在我的旁边。一点儿结婚的可能都没有。
  15:00
  我走了。我在车上看见你站在那里,我是用眼角的余光看着的。你以为我不会说再见了。你终于转身走了。
 我说过最动人的情话
  是在前几天说的。
  对一个网恋了两年,险些见面的男人说的。
  我对他说:我知道为什么喜欢你了,你希望我成为的人和我希望成为的是同一个人。
  我还对他说:
  我不会在一个普通的日子见你,我会在你的电影首映礼那天,挤在成千上万人当中,挤到最前面,让你为我签名。
  第一句情话是通过肯定自我价值来肯定他的眼光。不管我成为杜拉斯还是一只鸡。女人需要懂得她的人来爱她啊。
  第二句情话是通过肯定他的价值来肯定自己的眼光。不管卡拉是条狗,还是光猪六壮士。男人需要崇拜啊。
  说这些情话时,我相当动情。只有感动了自己才能感动别人。
  这是迄今为止。我最美丽的爱情。
  当然,最好不要见面。不然又是一部“真实的谎言”。
  (靠,4:54了,洗洗睡吧)
  每次与好男好女聚会,我都郁闷无比。我无法跟“干干净净”的人待在一起。那不是我自在的“场”,如果你看过《欲望城市》,如果你留意过其中一节,四个单身女人去参加准妈妈派对备感失落,而后举办与之对抗的单身派对让准妈妈洋相百出,你就会知道,持不同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群体是如何相互鄙夷和挑衅。但在我的周围,在大多数时间里,好男好女是强势群体,并且他们相信自己掌握的才是真理。我不喜欢他们肆意张扬的“幸福”,不喜欢他们以身作则的“典范”,我为自己无法压迫他们,还要被他们挑衅地问以“你一个人生活不闷吗”,“跟很多男人混有意思吗”而感到愤怒。有时甚至想像,把“相爱”的“干净”的他和她,分别空投到世界著名的红灯区或淫乱集中营七天七夜,让“他”和“她”饱受侵犯,最后会痛不欲生还是悲极生乐?当然,这是恶毒的意淫罢了。道理就如“鲍比达”同志说的,大多数好男好女其实都设想过淫乱的生活,但东方人与西方人的主要区别是,他们让这样的“生活”保留在想像里而不去经历它。我能做的是,身处不自在的“场”时尽量地让自己游离或者梦游,然后在自在的“场”像罂粟花绽放。这种分裂的生活处境是我不快乐的主要原因。练就逆来顺受的本领。
 长隆长隆
  明天去长隆,还过夜,写不了日记了。
  长隆是个有动物的地方,酒店里有对痴缠的白虎(据说是同性恋)。
  长隆长隆,心情很蓝。  去年冬天,子夜,我对他说:我在大堂的酒吧,来不来。
  他说:好。
  他是一个长头发的男人,他坐在我的对面。
  “半年前,看到你的照片,就想跟你恋爱。”
  遮遮掩掩说了许多旁事后,我说了最想说的一句话。
  他笑。
  很晚了,我不想回酒店的房间。我走向门外。
  “去哪里?”
  “去动物园看看,走走,抽抽烟。”
  “我陪你去。”
  动物园打烊了。月黑风高。我跟他坐在动物园门外。聊天。
  他大学里搞过乐队,写过剧本,混过一些文艺女青年。
  我大学里搞过文学社,剃过光头,混过一些文艺男青年。
  他是南方少见的一株忧郁着快乐成活的树。
  他比我想像的单纯。
  风一阵阵从我的皮靴和七分灯笼裤之间的缝隙扫过。
  起了鸡皮疙瘩。
  但我没有与一尺之外的他拥抱取暖。
  时间一点点儿过去,我什么都没干。
  动物园里的鸟兽也没有叫。
  我们一起抽了许多烟,然后回去。
  直走到门口,他才问:“你不冷吗?”
  “不。”
  长隆的三天两夜,我溺在他的眼神里。他的眼睛真的很好看。
  最后一夜,从长隆回广州,车上有小电视可以放MTV,我们整车人都在唱歌。
  “我唱歌的时候最迷人。”后来他说。
  的确。他甚至可以把一首最通俗的流行歌曲唱出灵魂。
  我像一只初恋的惊弓之鸟,又充满哀愁的预感和羞涩的淫荡。
  我们都在思考。在爱情迷药和痛苦代价之间衡量。
  后来,发生了一夜情。
  后来,又在他家的沙发上做了一场爱。
  后来,我们通了很多电话,满城风雨。
  后来,他的女朋友离家出走了三次。
  后来,他完全消失。
 旱涝保收
  我过着很自得的生活,
  有一份可以把自己弄得好像很忙的工作,
  工作之余又有非常人性化的爱好――做爱,  而且做爱对象有得选择,有得更换,资源充足,
  我不需要对他们负任何责任,也不需要付出感情,
  更不会对我造成干扰,像一张CD,想听就听,不想听就粒声不出。
  一个北京网情曾这样跟我说:我们都不缺做爱的人。
  但他有时会说:旱时旱死,涝时涝死。
  相比之下,我是旱涝保收。
  这点更让我自得得不得了。
  昨天回家困顿如牛,关了手机睡觉,一觉醒来已是子夜。
  忽然有电话进来,一个恋袜癖――喜欢女人穿着丝袜跟他做爱的男人。
  他问:“今晚有空吗?”“没有。”关了机。安心睡觉。
  中午醒来,发现又有条短信,是个画画的男人在凌晨一点半发来的。
  “真无聊,找你一次就关机。”
  鬼话,上次他也是凌晨找我做爱,为去他画室还是来我家商量半天。
  最后我说:既然你找我就得你出门。
  他醉熏熏来了。
  昨天还是星期四呢,就都蠢蠢欲动了,现在的人真疯狂。
  吃午饭时,恋袜癖又来预约:
  “今晚有空吗?”“没有。”
  “都安排满了啊?”“是啊!”
  “那什么时候有空啊?”
  “很久以后吧。我不告诉过你吗?我不喜欢重复。”
  上周六换了三双丝袜跟他做爱,新鲜有趣,可以写进专栏了。
  再做一次就变了很多余。我功利得很呢。
  本想过一个没有做爱负担的周末,
  意外发现家里的煤气用光了,
  真惨,今晚要冲冷水澡!
  就算有特殊人物来做爱也会麻烦得很!
  想想看,他在大汗淋漓呼呼哇哇之后,居然只能冲冷水,会中风的!
  莫名地悲凉起来,
  今晚似乎很有必要为了冲个热水澡去一个男人家做爱啊。
  就这样一个理由,让我觉得自己是如此渺小。
  很久以前,还在大学三年级,
  我就经常为了能冲个舒服的热水澡在一个男人家过夜,
  我用了很多他的煤气,还穿他的睡衣吃他做的饭,
  还一夜三次做爱,还不需要跟他恋爱,
  幸福死了。那年冬天,我是我们宿舍过得最温暖的女生,
  因为,我经常能冲个热水澡。
  今晚,只要一个家里有热水的男人。
  旱涝也有不保收的时候。
 不怕出名不怕壮
  在我担心一朝木子美一生木子美的时候,我最最亲爱的网情赠我金玉良言:“不怕出名不怕壮。”
  昨夜,去了吧,并且不再抱那只猫。
  但是,酒过三巡,隔壁的某男碰了碰我的肩膀:  “我们在玩一个游戏,输的人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我斜倚着门梁,做出骚不啦叽的姿势。
  “你、(顿号,似乎说出这个问题他需要很大勇气),你跟多少个男人Happy过?”
  “六十五。”我脱口而出,转身而去,帅极了。结果整桌男人都很PF我。
  酒又过三巡,我准备转移到画画的男人那一桌。但被隔壁桌的男人们拦截住。我无意关心他们的性生活,但既然他们口口声声说PF我的坦诚,我就得更真实。于是发生了富有意义的对话。
  “今晚你会跟我做爱吗?”
  “不会。我有心理障碍。”
  “为什么?”
  “你太有名了,我怕出名。而且每个跟你上床的男人下场都很惨。”
  “胡说。我还经常有被抛弃的感觉呢。你真的不想做爱吗?我不会把你写进专栏的。”
  “我不相信。”
  “你有什么值得写的吗?”
  “有。”
  “是什么?你包皮过长?”
  “是的,但我会在结婚前处理好。”
  “就算你包皮过长,我也可以不写你啊,这种个案以前就有过。”
  “我还是不相信。”
  “我觉得你身材不错,做爱也应该很棒,而且我向来认为做爱是最快捷地相互了解的方式,它会让我们很亲密很真实。”
  “我害怕真实。”
  “如果你不想做爱,我们就没必要聊天了。”
  “嗯,我不浪费你的时间。”
  其实不跟我上床也会很出名,会因为拒绝跟我上床而出名。
  我已经在博客上发现了他当夜回去写的日志。我们就相互吹捧吧。
  他称我为“牛比女子”,那我就称他为“包皮男人”吧。每个自律而自我保护的男人都有过长的包皮。
  伦理片
  他说过二十分钟就到。
  我刚刚洗完澡,
  收拾完房间。
  等一个陌生男人来做爱。
  此前,
  我在麓湖的一家餐厅,
  看着摄影师拍完五道南美式烧烤。
  仅仅是拍。
  我饥肠辘辘。
  看着麓湖边散步的男女,
  想起大学时期的某些恋爱。
  也来过这一带,
  拥抱、接吻、聊天、吃烧烤。
  没有男人照顾快三年了。
  习惯到失去恋爱的能力。
  带着点儿忧伤,
  回家吃完自己的晚餐。
  已经十二点。
  这时最好找个陌生男人来做爱。
  从储备的号码中,
  调出一个。
  两句话就谈妥了,
  比快餐还快。
  “我穿着黑色Nike上衣。”
  他说,他打了个哈欠,漫不经心如有过一定数量女人的男人。
  我并不走近,打了个手势,斜穿过马路。
  他是个漂亮的70年代后出生的男人。
  与我同龄。
  我们会做一种70年代后的爱。
  直接、冷漠。
  相对而言,我更喜欢60年代末70年代初出生的男人。
  他们闷骚。夹杂着一些感情。做爱前谈谈哲学或艺术。
  他摆弄了一下我的电脑,
  IT是他的行业。
  他对文艺片没有什么兴趣。
  我只好找出《漂流浴室》(其实也很文艺)
  时间、地点、人物,有无3P经验,有何放纵经历。
  这是70年代后一夜情的惯常话题。
  比较实用主义。
  各自脱衣服,一起上床。
  我问:“你有什么吸引我的?”
  他说:“身材好,皮肤好,技术好。”
  说得倒是千真万确。
  但他最敏感的是乳头和肛门。
  “你有同性恋倾向吗?”
  “绝对没有。”
  二十五岁的男人有旺盛的精力和持久的硬。
  为此,应该原谅他不懂调情,不懂掳获女人的心。
  做了两场爱后,
  我教他如何闷骚。
  “你知道吗?没心没肺的最高境界是对每个人都能很动情。”
  是的,尤其一夜情,
  要怀着“今夜你是我的爱人”的心情。
  投入,不能自拔地。
  才有高质量。
  我们模仿“很动情”这个动作,
  笑得吱吱嘎嘎。
  半夜里,
  隔壁有一女人尖叫,
  又有一男和另一女的说话声。
  他竖起耳朵在听是否3P或SM。
  可怜的他只睡了三个小时就得起床上班。
  闹钟响时,他正插入我的身体。
  再做五分钟,
  再插几下。
  他自言自语着,
  担心着上班迟到。
  来不及射就离去。
  无人可怜的性欲。
  《漂流浴室》里的男人做爱到一半,
  听到鱼上钩的声音,
  先把鱼钓上来再继续做爱。
  那是个血肉模糊的片子。
  他说,属于伦理片。
  昨天到今天。
  心情灰。
  灰指数很高。
  好想穿着衣服拥抱接吻。
  有人白血病。
  白血病男孩的links
  我设为:
  一见就脸红心跳。
  我要去买张充到手机的IP卡。
  然后回家。
  周末最大愿望是:
  平安无事地写完几千字文章。
  没有情绪,
  没有联想,
  没有性欲地。
  为了完好的自闭状态,
  我通常要花很大力气。
 爱人下落(*为心痛指数)
  1. 十二岁喜欢的,小学同学,在初中时转学了,下落不明。*
  2. 十四岁喜欢的,初中语文老师,还在家乡,转行当公证员,已是六岁孩子的父亲。***
  3. 十六岁喜欢的,初吻情人,一个外乡人,十九岁最后一次见他,在深圳,打工。***
  4. 十七岁喜欢的,高中同学,为了他考同一所大学,他毕业后去了深圳,当律师。***
  5. 十八岁喜欢的,大学校友,我惟一说过“我爱你”的男人,在深圳、广州或北京?去向不明。*****
  6. 十九岁喜欢的,大学校友,在广州,认识时是有妇之夫,现在是三岁孩子的父亲,潜心研究学术。***
  7. 二十岁喜欢的,大学校友,初夜情人,去了北京又回广州,从事广告,有固定女友,现住在我家附近。*****
  8. 二十一岁喜欢的,曾在北京后在广州,曾是吉他手,后在一家报纸混,最近见他在今年的派对上,独身。*****
  9. 二十二岁喜欢的,写小说写乐评,做过广告后投身IT业,从广州到上海,独身。*****
  10. 二十二岁喜欢的,在广州,无固定职业,今年常在酒吧碰到,最近女友回国。****
  11. 二十三岁喜欢的,写诗的,四处流浪,失去联络,独身。***
  12. 二十三岁喜欢的,还在深圳,还在从事登山运动,独身。***
  13. 二十三岁喜欢的,在北京,当导演,计划2004年拍一部关于三十岁的电影,独身。***
  14. 二十四岁喜欢的,在广州,生意人,有妇之夫,偶尔见面吃饭。***
  15. 二十四岁喜欢的,在北京,在一家杂志上班,最近去了云南旅行,独身。****
  16. 二十四岁喜欢的,在上海,自由职业,同居状态,失去联络。****
  17. 二十五岁喜欢的,在广州,常在酒吧碰到,闹分手的女友最终还是在一起。**
  18. 二十五岁喜欢的,在广州,常在酒吧碰到,最近跟一个我认识的女人恋爱。***
 受人之托写避孕
  我的朋友,上海一个写小说的女孩于是(原名于滢),近期出了一本科普读物《避孕》。是女性成长第一书,南海出版公司出的,定价二十元,封面上有一男一女的代表性符号(像《非常男女》电视节目里冒出来圈圈加箭头和圈圈加叉叉),圈里分别涂了绿色和红色,特殊涂料,有磨砂感。就因为这个书名和这样卡通的设计(主要是书名太直接),发行碰到小麻烦,书摊的大妈觉得拿这样一本书难为情(为什么啊),于是于是应书商要求,先在网上做做宣传。
  宣传之一就是找熟人写关于避孕的文章,可以是她的书的读后感,也可以是纯粹个人经验。上周答应她“忙过下周三就写”。几天没睡好觉了,但不好意思失信,就写了一篇。她的书得慢慢看,我看了比较像后记的前言(用于是的话说:出版社把我的“跋”拔到前面来了),决定还是写最驾轻就熟的个人经历。
  好啦。把写好的文章贴上来。大家都注意安全。
  我这个月的月经又来迟了。
  避孕意外事件的前因后果
  第一次买避孕药是在二十一岁那年夏天,初夜过后的早上。
  从那个我爱但永远伤害我的男人家里出来,找最近的药店。因为做完爱,他问还在疼痛中的我:“你上次月经什么时候?”“上个月十一号来的。”他皱了一下眉头:“很危险。你得去买药吃。”“什么药?”“你自己去问。”我感到冷。
  在此之前,避孕药对我是个很抽象的名词。所以,站在药店的柜台前,我只会很小声地说:“我要避孕药。”“什么样的避孕药?”我支吾不清:“就是,就是吃了不会怀孕的。”她懒得多问,扔了盒探亲时服用的避孕药给我(我忘记它的名字了,却非常清晰地记得,说明里有“探亲”两字)。
  我吞了几粒,回到学校,忐忑不安过了两天。越想越觉得可怕,有种强烈的预感:怀孕了。第二天夜里,我去找跟男友同居的师姐,问她怎么办?她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体贴地说:“你应该吃一种叫‘毓婷’的事后避孕药。趁着还来得及,我带你去买药吧。”她领我去学校外面的药店,买十二元五角一盒的“毓婷”,“现在先吃一片,过十二小时再吃一片”。说明上写着:房事后七十二小时内有效。
  心情放松了一些,虽然初夜情人在外地度假并准备向他的女友求婚。“不管你做了什么,只有你能对自己负责”是当时最深刻的感受。
  但是,半个月过去了,该来的月经没有来,白带倒是增多了,还感觉有点儿痒。我躲在学生宿舍楼的浴室里发呆,那个乌鸦式的预感又冒出来:怀孕了。焦虑、不安,但无法跟同学说,因为这是个很严重的隐私。我在学校旁边的小书店里,看到一本《女性健康知识》的书,小小翼翼地翻开有关怀孕的章节,盯着“怀孕初期反应”的段落,反复读了几遍,感觉手在发抖。后来,验孕棒的两根红线证实了预感,我在一家私人门诊做了人流。
  第一次买避孕药就买错了,第一次做爱就怀孕了,第一次做爱的男人玩人间蒸发了。这是我人生中最戏剧也最悲剧的一个事件。
  半年后,跟第二个男人做爱。后来,跟很多男人做爱,一夜过后就算。而且对“毓婷”有种偏执,总在非安全期无防护措施的做爱后立即服用,以此对抗第一次服用的失败(我不能相信七十二小时),尽管它让我的月经紊乱。我没吃过常规的避孕药,因为我没有固定的性伙伴,我想过打长效避孕针,但一直没去打。也许,潜意识里有点儿冒险和自虐,好几次怀疑自己怀孕了,甚至试打四年前那个私人门诊的电话,看医生还在不在。临摹一遍当年的对话,做好各种应对措施后,居然没有怀孕,就觉得自己赚了(预算中的手术费可以乱花掉啊)。
  当然,几年来,我都会随身带两片避孕套,给愿意用的男人用的。家里也一定会放一盒避孕套,超薄的,颗粒的,螺旋纹的,有色的,无色的……都买过。站在药店柜台前说“我要一盒持久型杰士邦”时,丝毫想不起第一次买避孕药的尴尬。
 给亲爱的黄色懒骨头
  给亲爱的黄色懒骨头
  下午,听RADIOHEAD的《OK COMPUTER》,第四首,《EXIT MUSIC (FOR A FILM)》。
  下午,黄色懒骨头又不知在上海哪条形状怪异的街上闲逛。
  他越无所作为就越像我应该喜欢的男人。
  日晚上,我说:“我喜欢你。”他说:“因为我没有伤害过你。”
  今天翻开大学时的手写本,里面有篇2000年夏天采访黄色懒骨头的文章。
  开头写道:
  我要找一个“飘”的人,朋友脱口而出:风子。既是风,无可厚非地飘。
  但风子不以为然,根据细节,他不裸睡,不玩“人间蒸发”,他戴手表,而且只死去活来爱过一次。他说,风子取“飘忽不定”和“crazy”双层含义,只为做错事能顺理成章得到宽容,是种便利。
  结尾写道:
  风子,1米78,高高瘦瘦,一张脸不算漂亮,但很有闲散味道,如同诸多女性小说里的男主角。我在三小时的采访里问了他将近一百个问题,他说我是发条橙子,接着他又说他是另一只发条橙子。
  他敲了敲笔记本电脑,上面有句话:“我常常在夜里担心迷失自己,可我实际又是一个喜欢四处游荡的人。”这就对了。
  2002年12月末,他离开广州。想到我和他之间如此干净,眼泪掉了下来。
  2003年6月,因为他在博客,我也上了博客。他是黄色懒骨头,我叫木子美。
  手写本上还有一篇《我是谁》,记录了最初的故事,写得很纯情很罗嗦。
  一个片段――
  “喂――”一个男人的长音。“喂――”一个女人的长音。“喂。”一个男人极短促的声音。“喂。”一个女人极短促的声音。这就是Lolo和风子的开场白。但Lolo不知道他就是风子。
  当Lolo确信她打错电话时,她已喜欢上那个“喂”的声音,只有神经质的人才能发出的声音。而Lolo对神经质素来偏爱。尤其在傍晚,人像鱼开始潜入海底。
  “你是谁?”Lolo问。“那你是谁?”风子问。“我知道你不知道我是谁,但我可能知道你是谁!”Lolo故意饶舌。“咳咳咳――”风子发出极神经质的笑声,“如果我知道了你不是我知道的人,我会很快放下电话。”风子肯定地说。“我是风子。”风子肯定地说。
  又一个片段:
  Lolo开始怀念那个“喂”,她从来没有听一个男人这样发音,带着语速、语气、情绪和爆破,能把人怔住,能把人吸引进去。而且每次电话,这样的“喂”只出现一次,这是多么神奇的感觉。Lolo因为那个“喂”而疯狂,不可遏制。
  插入一句,Lolo的爱情都是从幻觉开始的,这是精神病状中的一种,幻听。
  再一个片段:
  三天以后,还是傍晚,彪彪告诉Lolo一个好消息,消息好得让电话断线,是的,话音刚落就断了。
  然后,Lolo拨通风子的电话。
  “喂――”一个男人的长音,这是普通的,接下来那个“喂”才是特别的,这第二个“喂”往往要因为好奇和诧异才能发出,戛然而止。
  “我是谁?”一个女人的问话。
  “喂。”Lolo终于听到这个声音了,她的血液像化学剂反应着。
  “我是谁?”Lolo重复着,那一刻她有些无可奈何。她没有什么要告诉风子的,在这个答案上。
  他们说些什么呢?Lolo说彪彪告诉她一个好消息,关于风子追问Lolo是谁。风子说他没有追问。Lolo说那就不要追问,任何时候。Lolo这样说,显然是有些颓丧。
  那一年的Lolo,也是就二十二岁的我。
  黄色懒骨头离开广州时,问:“你今年多大了?”“二十四岁。”“也不是小女孩了。”
  我的手机是Motorola很老土的一款,
  只能存一百个电话号码。
  通常哪个人三个月以上没联系,
  就会被删掉,
  以腾出新空间接新客。
  前晚,
  为了存新欢“妞妞”的号码,
  把一个非典以前请过我泡吧吃生蚝还送过六张CD的已婚男人删了。
  然后今天早上出现一条无名短信:
  酱子你好!
  谁呀?打过去一问,
  是他。
  “酱子今晚有空吗?”
  “哎,你还想约会就得隔三差五打打我电话,不然……”
  “我忙啊,非典时不敢出来,非典过后又去了上海,刚回到广州。”
  “那就好好陪老婆孩子,别搞婚外情啦。”
  “好,听你的。”
  过半小时,
  他又发来短信:
  “今晚想跟你同乐。”
  嘿嘿,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他是我网上认识的,
  叫“辩证法”。
  中产人士,那次吃完生蚝还差点儿在他车上乱搞,
  我写字写到两眼发黑时,还想过傍傍他过日子算了。
  但,删了,就删了吧。
 热与忧伤
  女朋友说:炎热让人变得荒谬。
  我深深感到热的忧伤。
  热啊,让人无比嗜睡,失去战斗力。
  听觉也变得挑剔,不能听烦躁的东西,阴冷的音乐又像黏在神经上的水泥,更加窒息。
  味觉也变得挑剔,银耳木瓜吃完了,龟苓膏吃完了,凉粉吃到一半吃不下去了,胃里装满冷,皮肤却发烫。
  我幻想着四周起了水泡,我麻木地被水泡撞击,摊开四肢。
  充满了水泡,充满了,感情。
  什么也做不了。除了意淫。
  十分庆幸,还有些男人可供想像,就那样,从A到B,从甲到丁。
  想他们漂亮的脸蛋,口气的芳香,还有内裤之内和内裤之外的形状。
  意淫实在是好吃的冰淇淋啊,吃过的没吃过的,都那么诱人。
  意淫是忧伤而有效的消暑方法,让你的精神集中,体温下降,最后,意冷心灰。
  彻底,解放身体。
  有些汗从腋窝下面渗出来,其他的毛孔却被风封住,难受。
  继续难受。这么热啊,热到跟谁也待不住,热到拥抱更是自寻死路。
  多想泡在一个巨大的水池里。
  泡在出生之前的羊水里。
  低的,浅的,消沉的,微弱的,粗俗的,卑贱的,体质弱的……(金山词霸解释)
  “all songs written and performed by LOW”
  一只手的光亮面在红色,阴暗面在黑色。手的血管暴露。这是一张专辑的封面。
  我被记忆折磨。每时每刻。快要死去。
  我想有一天,在所有我爱过的和做爱过的男人们面前自杀身亡。
  前些天,梦见自己沉进水底。
  昨夜,梦见哥哥和外婆在一张床上,垂死,抽搐。
  今天,梦见哥哥跟父亲的尸体,还有外婆的幽灵。
  醒来总是浑身冷汗。
 掏心掏肺
  博客前段日子总是上不去。
  所以现在补日记。
  不知都是什么人在看我,
  常常提到的某个名字,
  就有人跳出来。
  我很累啊,
  这周会很忙很忙,
  下周去香港,
  将有十天八天写不了日记。
  所以节目预告是:
  “你以为天天吃上饭容易吗?”
  我觉得自己是完全属于社会的,
  当我忙中偷闲做爱时,
  想的还是工作,
  需要好的题材,
  需要奇形怪状的经历,
  然后毫无良知地“出卖”……
  我很感谢跟我做过爱的男人,
  尤其是成为我的专栏个案的男人,
  我也深感歉疚和痛苦,
  因为我本应该像恋爱一样跟他们在一起。
  我很佩服自己的心理素质,
  有个朋友说:
  看你的专栏时,
  总担心你某一天会自杀。
  听她这样说时,
  我想哭。
  某种生活某种角色,
  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
  就像你进了黑社会,
  你永远是黑社会的人,
  死了也是黑社会的鬼。
  经常地感到处境的孤寂。
  任何一个认识我的男人,
  都不会爱上我。
  如果我需要爱,
  我要比常人付出上百倍上千倍的努力。
  而我不能爱,
  至少现在不能。
  我得像杀手一样孤僻地生活。
  一种没有同感的生活,
  一种自己是自己全部支撑的生活。
 我与陈侗二三事
  认真读了黄色懒骨头版的“陈侗”,
  那个留胡子的瘦小男人马上“厉厉”在目。
  没见陈侗笑过,虽然见他不多。
  最早一次近距离接触陈侗,还在我不知天高地厚的二十一岁。
  那时,他在做《视觉21》(去年底它已经死亡,死之前早就与陈侗没关系了)。我非常喜欢陈侗时期的《视觉21》,再加上那时认识了在里面做事的邱大立(一个鼻孔特别大的牛人)。冬日,下午,无雪,当然。拎着手写版的第一个实验小说《他慰》,去了新安大厦,在楼下电话亭打了几遍《视觉21》编辑部的电话,一个很低沉的声音接了:“邱大立不在。”然后,他说他是陈侗。
  我当时的身份是“卡通一代新人类”,那天穿着特别亮的皮衣皮裤,戴着爆炸型栗色假发,化了有四五种颜色的妆。
  陈侗说了楼房编号,但我走错了,换了两次电梯,还是错。冒冒失失对着一个堆满纸箱的房间瞅来瞅去时,听到一声“找谁?” 声音从廊道尽头传来,一个穿得很黑、表情严肃的留胡子瘦小男人。我想,他就是陈侗了,他站在靠窗的位置等我。
  陈侗绝对不是你可以挤眉弄眼的男人,他的素,他与生俱来的(不是因为当老师的)威严感,让我的皮衣皮裤和五颜六色变得滑稽(非常条件反射地自省到我不是陈侗喜欢的类型)。
  接下来的交流、沟通,自然很不流畅。陈侗没有看我的实验小说(他说他会转交给邱大立),他翻开新一期的《视觉21》,问我的看法,而我恰是一个非常没文化也害怕文化的人,结结巴巴说了些不对路的话。他没有批评,只是兴趣不大。记得那期的杂志做了张曼玉和电影,他问如果我来写张曼玉会怎么写,我紧张到期期艾艾不懂作答。
  就这样,话不投机,浅谈道别。从此没再跟陈侗当面说话(只打过一次他的电话让他帮忙找张辛欣的电话,还不敢告诉他我是谁)。
  没料想却与陈侗有几次不期而遇。有次在麦田吧,《卫》杂志的一帮人在朗诵、放投影,我依旧是一副凑热闹和勾勾搭搭的德行(后来确实跟《卫》杂志的成员有过三两腿,如愿以偿),陈侗就坐在昏暗角落里,他看见我,我也看见他,他似乎认出了我,我有一丝丝尴尬。
  最尴尬的莫过于去年秋天,在星海音乐厅看变性(变态?)舞蹈家金星的演出。陈侗就坐在我旁边,两个座位紧挨着。从空空的一排,到陆续坐满,到演出开始,到演出结束。我们一句话都没有说。我能感觉到他身上衬衫的棉质,干净顺从地包裹着他瘦小的身躯,我能清楚看到他袜子的颜色和裤管的形状,我甚至听到他轻微的呼吸。我一直不敢把手放在我们公用的那个扶手上,他保持着自然的坐姿,而我不舒服地更来换去调整着坐姿。一种巨大的陈侗式压力。
  要命的是,接下来的沙龙。正当我狂扫自助餐,端着杯红酒跟一新认识的女孩谈放荡话题时,陈侗出现了。因为第一次见面的不得体,我永远摆脱不了在陈侗面前的不得体(不管有意无意),而且像吸水的海绵体,越来越膨胀着不得体。
  最近看陈侗的《自己的世界》,也到过他的“博尔赫斯”书店,很庆幸,没见着他。
~3日 又一次非常非常接近爱情
  一个每天看木子美日志的男孩叫我:“小木。”
  小木是一个背影像女中学生,撒起来娇来眼睛像兔子咪咪的角色。
  我不知道小木是怎么从木子美的身体里分离出来的。
  以至本来喜欢木子美的他喜欢上了小木。
  喜欢小木之后,他无法再和木子美在一起。
  “我再也不跟你做爱了,不做爱时你是小木,很少人能见到的小木,但做爱时你就是木子美。”
  木子美是大家的,只有小木是他的。当有一天他不再叫:“小木。”小木就不存在了。
  8月4日~5日 
  第一夜,下雨,同伴说:“每次来香港都下雨。”我也算应景了。拿着DC出门,拍到一辆印着楼盘广告的出租车,又在雨中等了十几分钟,没等到第二辆。不知不觉走到栏杆边,大道上的赫然白字让我兴奋得汗毛都竖了起来――皇后大道东!就像看见了亲爱的罗大佑在狂吼!双层巴士从楼群的缝隙中钻出来,钻过天桥,气势雄伟地碾过那几个字,在我的视线中像慢镜头,感动……我到广州的第一年,双层巴士正从街头逐渐消失。它在香港叫“叮叮”。
  8月6日~7日 
  纷乱的消息传来,关于暴力、关于报复、关于声名……荒谬的,不可遥控的局面,仿佛香港之行是场沦陷。两个男人陪我出去散心,坐上“叮叮”,身体如酒在瓶中摇晃,街景时实时虚,麻痹、紧张,语无伦次。在接近铜锣湾的地方下了车,走进7-11,几个少女坐在角落中抽烟,烟头弹在地上,很蛊惑。在布满杂货铺和小酒吧的窄街上转悠,压抑着随时可能崩溃的情绪,瘫软在一条门槛上,旁边的男人递过一支kent烟。灰飞,烟灭。
  8月7日~8日 
  处女座的男人生病了,我拉上一个巨蟹座的男人出门,他一定要走路到海边,可怜的拖鞋把我的脚磨起了泡。路过湾仔的酒吧街,每间酒吧都挂出欢迎美国海军的牌子,因为昨天美国军舰靠岸,大兵们可以在香港狂放几天。上了年纪的老板娘招揽着生意,生拉硬扯进去成列而过的大兵,穿着暴露的各种型号女人从不同方向汇集而来,似乎香港经济在一夜之间复兴。我实在很想混迹其中,可是手中拎着巨难看的白色塑料袋,袋子里装着刚从7-11买的25港币一包的护垫。继续走往海边,一再抱怨脚疼,巨蟹座男人不耐烦地脱了我的日本屐式拖鞋,我只得无比浪漫地光着脚丫走,走,走……想起《伊豆舞女》。停在犹如珠江的海边,抽烟。僵持了很久,他一定要回去了,因为他害怕成为木子美的素材。他喝光我的水,扔下一张地图。恰如所愿,我可以一个人去酒吧。一间酒吧因为我捡垃圾的扮相,禁止入内;另一间酒吧的男咨客,捏捏了我的白塑料袋,通行。女人在吧里和大兵以及鬼佬熟客跳舞,有时模仿做爱姿势,骚,煽,却又很家庭派对式。还有卖挂熊玩具的女人,戴着一闪一闪的胸卡。我站在吧台边上喝酒,冷冷对着吧台里的镜子和酒瓶,沦陷的感觉又如金枪鱼袭来,纸醉金迷、糜烂腐朽,或者,其他的……走出去就横尸街头的冲动。一个典型的香港麻砾佬打断了我的恍惚,“我请你喝酒,好吗。我喜欢喝酒,我请你喝一杯好吗?”忽然觉得他是惟一与我匹配的男人,在这个被“洋人”侵占的地方,哈!但是,我避开了,带着同胞式的笑。
  8月8日~9日
  凌晨一点多才去兰桂坊,因为电视里不停播放皇马和中港队的表演赛,还有茶餐厅和酒吧是夜生意狂飙的消息。兰桂坊有着香港特色的又高又陡的坡,走下去、爬上来。坡顶最火爆的一间酒吧,客人数严重超标,鬼佬抓着酒瓶酒杯在吧外跳舞,探戈、佛朗明哥,猜火车……一直跳到街上,因为修路堆放的烂木板被踩得一颤一跷,正是我最喜欢的狂欢和脏兮兮。鬼佬也爱死那堆烂木板,一个意大利或法国女人几次差点儿摔下来,继续勇敢得像领舞dancer。我在街上站累了,挤进酒吧要了啤酒坐下,对面的黑人不停地打量,然后坐到旁边,撒了几枚硬币在桌上要买我一支万宝路烟,我让他收起硬币,为他点烟,然后我们一起把脚架在桌子上,朝着街外,吞烟吐雾,酷毙。他又大又黑的手,从我的脚摸到我的双腿之间,揉捏,非常不成比例的两个人种的软色情表演果然让人很high,周围诡异的目光中显示了效应。好啦,撤离酒吧。我没有脱衣服,一件也没脱,只用一瓶润肤露和良好的手势,让他的黑枪喷出了白色的烟花,这过程,亲睹了黑人前俯后仰、左扭右曲、呼哧呼哧的快感,我就像成功地擀了一根巨大巨黑的面条。
  8月9日~12日
  远离糜烂、颓废、猎奇……麻木而忙碌地在各条街上走。路过重庆大厦总会被阿差塞满菜单,去高级名牌店和麦当劳都能碰到讲国语的人,尤其是上海人,香港如同遭受民工潮一样遭受拯救它的游客,据说,《一周刊》担忧地做了《香港沦陷》。
 偶像训话
  黄色懒骨头删掉了他的“木子美的遗情书”的链接,以表明他的态度:“我讨厌你的博客,我不会再看你的博客。”
  偶像还说:“你不是小孩子了,要对自己负责任。”
  这话他三年前就说过,那时,我发生了一个“强奸”案件,余惊未了……偶像语重心长
  其实,我一直对自己负责任,只是对别人不负责任。
  经过讨价还价,偶像同意:写男人做坏事时一律不出现真名,而赞美一个男人时,用真名也无妨。
  女朋友说:“你要找偶像就找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人啦!”
  我现在也看不见摸不着黄色懒骨头啊!所以,一直很赞美他!
  骨头说:“你怎么像拉选票。”
  昨天凌晨,高中同学来电话,开头:
  “神经病。”
  “神经病。”
  “大神经病。”
  “大神经病。”
  “一级神经病。”
  “一级神经病。”
  “超级神经病。”
  “超级神经病。”
  然后进入正题,我抢先告诉他,我最近如何如何出名啦,全国上下的媒体圈都知道我啦,他说:“我在深圳怎么没听说。”我说:“主要在北京、上海、广州嘛!”
  他说:“哦,深圳就像美国洛杉矶。”
  轮到他讲了,他讲了力歼情敌的英勇故事:“那天打的去,因为想着要打架,下车时,司机找我两块零钱,我手一挥:‘不用找了。’然后,在他家楼下跑了十圈做热身,准备上楼时,电梯坏了,于是‘噔噔噔’跑上十六楼,用练习多遍的台词对我女朋友说:‘找你有急事,开门。’门开了,我走到那个被我叫做叔公的秃顶肾亏男人面前,指着他的鼻尖说:‘你给我滚。’以前,我说‘滚’字都发音不准,听起来像‘你给我鬼’,但这次,我的‘滚’字说得特别准,他吓呆了,在椅子里一动不动,我一脚踢过去,本来想踢睾丸的,怕太狠,就踢了他的肾。他立刻弹了起来,摆出拳击姿势,傻逼得要死,我一个右勾拳砸过去,然后甩门而去,一点儿快感都没有。”
  其实,他一直都不缺女人,被他甩掉的女人一个两个都出国,是个非常有励志功能的男人,但他却认为自己传统。
  我们如久旱逢甘露般狂聊,最后回归了高中生活,他的记忆力超级强,
  “你那个小本子还在不在?”
  “什么小本子?”
  “就是那天我去你家转了转,你给我看的本子,那天十一点去的,也算很晚了。”
  “你来过我家吗?”
  “是啊,你家在快到三角地那段。”
  “哦,想起来了,你是来过。”
  “你的小本子最后一句话写道:‘我们什么都没做。’”
  “真的????”
  我想了很久,都想不起来,我跟他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什么事情都没做。只是,他提醒了我,其实早在高中(甚至更早),我就有记录男女私事的习惯。要是那小本子还能找到,说不定就是木子美博客的原始版了。
  希望每个记录过的男人,都能在我忘记他们的时候,想起我。
 等时交换
  昨天,北京的XXX要采访木子美,但又不能发在XX周刊上,因为XX周刊刚出了点儿“上不上”问题,保守中。
  一通电话后,木子美就采访问题与XXX短信交涉。
  “不发在XX周刊这样的男性杂志上,多没劲啊,别采访了吧,有空来广州我陪你玩。”
  “肯定要采访,发在北方媒体上没问题。”
  “凭什么肯定?除非你跟我上床。”
  “你来北京时我请你吃饭吧。”
  “算了,没劲。”
  “什么没劲,采访还是吃饭?”
  “不上床没劲。”
  “我顶多也就四十分,怕自暴其短。”
  “嗯,那就彻底没劲了。”
  “你要多少分?”
  “四十分钟行不行?”
  “这怎么算?”
  “从插入开始算。”
  “我最多五分钟。”
  “我可以帮你延长。”
  “先把采访的说定了再延长吧。”
  “你从插入到完成的做爱时间等长于采访时间,达成契约并在公开论坛上发表宣言后,即可进行采访。”
  “……”
  这恐怕是新闻史上最公平的交易。
 最忠实的网情
  昨晚,正在郑重其事地准备“新闻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时,
  酱子时期的网情S打来电话,
  我照例是欢呼雀跃,S好感动:
  “你还是那么活蹦乱跳,我开心死了!”
  原来,S若干天前在XX网的读书论坛上,
  看见一个名叫孤云的家伙,
  大肆抨击某某女孩,还把她的个人资料全部搬上网,
  S猜到说的可能是我(S一直不知道我的名字),非常担心,
  一边奋力与叫孤云的家伙作战,一边苦苦寻找酱子下落,
  终于,S找到了我的博客,终于,S找到了我。
  “我真的很担心你,担心你难过……我喜欢你。”
  “啊,我好像也说过喜欢你啊,我现在恋爱了。”
  “我知道,是小迷。”S酸酸的。
  我与S有三个月没联系了吧,在我们网情的鼎盛时期,
  哭过,笑过,吃过醋,闹过别扭,当然,还“抵死缠绵”过,
  有次,他从办公室溜出来给我打电话,讲着讲着,就淫开了,
  我告诉他我在床上,只穿着内裤,对着打开的窗,
  他告诉我一个女人帮男人手淫的最佳手势,是
  一手握着阴茎温柔而紧凑地上下运动,
  另一手的掌心裹着贴着龟头旋转,攒动……
  (这样的手势后来在对黑人的实践上证明的确成功)
  S说着说着自己就硬了,跑到洗手间去解决,还怪不好意思。
  S写过很多诗给酱子,S总是不让酱子挂电话,
  S为了在他所在城市找一本画报,跑遍所有报摊,书店,却未果,
  (S告诉我7月份他出差去重庆时,终于找到了画报),
  S某天吃到了酱子说的过桥米线,兴奋忘形,丢了新买的1000多块钱一张的SD卡,
  却仍傻乎乎地对酱子说:“我快乐,我不难过。”
  酱子的所有网情中,S最真,也最傻。
  一度分不开现实与虚拟,直到我结束酱子的符号,消失。
 难以为继
  兴致勃勃在一起了,又不能兴致勃勃下去了。
  一只青蛙养出了一只蝌蚪,蝌蚪又再变回青蛙。
  变身般的成长总有切肤之痛,是什么的时候是什么,不是什么的时候再是什么就怎么也不像什么。
  小时候,以为爱是一个大水缸,只要司马光来了,爱就会涌泉相报,舍身取义。
  再长大一点儿,听别人说“爱无能”,以为别人真的“爱无能”,但别人娶了妻子,同时等于娶了她的房子和一堆流浪猫,别人只是对于他不可能爱的人“爱无能”。
  怀一颗勇敢的心,披满身荆棘,冲杀沙场。一直跑着的人停下来就死了。此般撕心裂肺不如那般撕心裂肺。
  “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小鸟一样不回来。”
  如此熟悉的调子,竟然听来如此伤感。
  爱仍旧是个大水缸,不会变成破罐子,破摔,太阳晒了,雨淋了,裂了缝,又贴了补。爱只会老死,老死又偏是最残酷的死法。
  然后,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
 最大优点
  昨天中午,正在冲凉,XX打来电话,稀客啊,原来她一直有窥我的博客,觉得我的文字越来越好,以至忍不住要亲自夸奖我一下。万分荣幸之余,问她:“你们办公室的人都看我的博客吧?”“XXX可能在看。”
  哦,XXX,一想就叫教人气若游丝的男人。
  若干年前的冬天,我还是卡通一代新人类,XXX还住在北京路的旧宿舍时,我们生动活泼地厮混过呢。
  拉过手,吃过麦当劳,上过床。
  床上,有时我替他写我们卡通一代的稿子,他像乖孩子那样躺着,抱着我,写完了,才开始亲热,稿子交了,署他的笔名。
  他总觉得我能成气候,鼓励我在他的窝里写实验诗歌或者小说。
  旧宿舍的条件艰苦,他跟另一个男人的床只有一帘之隔,我们不敢做爱,不敢叫,记得一次,他的朋友突然造访,他就把我埋在被子里,藏起来。
  经常地,我在他的床上谈我那时爱得死去活来的吉他手,说到动情处,催人泪下,他就安慰我:“别说了,再说我会爱上你的。”
  还真的不如被他爱上呢。那么好一个男人。我问他:“你最大的优点是什么?”
  他指指自己的下体:“这里。”
  非常下半身式的坦率。我喜欢上他的优点,笨拙地练习口交。有个早上,八点钟就得赶回学校上必修课,他却一定要我完成了口交作业再走,一个男人有兽性又有不容分说的气质时,是很美的。
  我像高效率的白领那样赶在最后半分钟踏进教室。头晕目眩。
  大概半年后,他搬了家,我们才正式做爱。平均起来,也就每季度一次,君子之交淡如水。但他的优点启发了我对性爱的审美,并知道了男人的高下之分。
  感谢XXX,在我固执于虚无缥缈的爱情时,拯救了我,分离了我的灵与肉。
  许久不见。去年秋天,他居然告诉我,他结婚了。最后一次,我倚着他肩膀,看着他从北京过来的朋友,又想到,会干点儿什么。
  与XXX朋友的一夜情一夜之间就传到了XXX朋友的情人耳朵里。
  她也是尤物啊。一南一北,我们通了一个多小时电话。她问我觉得她的情人怎么样?
  “他的节奏感很好。”
  “还有呢?”
  “有爆发力。”
  “还有呢?”
  “嗯……”
  “你不觉得他的很大吗?”
  对啊,XXX朋友的优点比XXX的最大优点更大。大得与他的身材不成比例。
  几天前,无由地惦起北京一个小男孩来,想打电话问XXX朋友,打听小男孩的下落,手机有响却无人接听。
  又拨了XXX朋友情人的电话,哦,他们已成旧情。
  XXX朋友不在北京了。他带着他的优点去了巴西。不禁唏嘘。
 跟老妈叨电话
  神经松弛下来,就把老妈想起来。
  电话响了半天,外婆接。
  “找我妈妈。”
  “你是谁?”
  “我找妈妈。”
  “哦。”
  八十二岁的老外婆真够糊涂。
  听到妈妈的声音了,“我在睡觉呢。”妈妈说。
  “我也刚睡醒呢。”下午三点多。
  “开始听到电话响,以为别处的电话,咱家的狗汪汪地叫了,才知道。”
  “咱家的狗还活着啊。”
  “活着啊,去年病了一场,没死,今年生了,下了三个崽,又换了一身毛,漂亮了。”
  “咱家的猫呢。”
  “也生了一堆,因为跟狗狗不合,成天把小猫叼到外面去,饿了又叼回来。”
  嘿,我们家的猫猫狗狗还是那么可爱,我又给老妈讲我附近有只发廊里养的猫,染着红色黄色的毛,很发廊。
  老妈接着说:
  “我买到一本你的杂志啦,原来邮局有,早该去买的,看到它就像看到你。”
  “买的哪一期?”
  “城市恐慌症。”
  哈,老妈真幽默,我像“城市恐慌症”。
  “那本太旧了,你再去买本新的。”
  “但是我只看到你编辑的东西,没看到你的采访。”
  “是啊,那期做了反战特刊,把我的采访冲了。”
  “但是我看到‘情况’里面有像你写的东西。”
  不会吧,老妈看出我写的性专栏了?
  “哪个像?”
  “就是写信给黄爱东西,说你有不同来源的性伙伴的那个。”
  “哦,那个不是我写的。”
  “看着很像。”
  谁让我是老妈下的蛋,赖也赖不掉。
  “那我去当作家好不好?”
  “你还是一边上班一边当作家吧,不然没素材了就没饭吃了。”
  “我明年要出书了,但我肯定不会给你看。”
  “我知道你会写什么,就是没穿衣服的,黄色的。”
  “我写那个有天赋啊。”
  “还不如去当公务员。”
  “不行,多白痴啊。”
  “随便你吧,对了,有人来说亲事,说他儿子在广州地震局,一个月有几千块。”
  “靠,我就没几千块吗?”
  “告诉你一声而已,当时我就替你谢绝了,她第二天早上居然又来一趟。”
  “再来你就说我是写黄色小说的。”
  “呵呵。”
  “妈妈,你要好好的,我多半不会生个孩子给你抱啦。”
  “是啊,你恐怕到三十六岁也不会嫁人的。”
  “我现在才二十五岁呢。”
  “是二十四岁。”
  “是吗?”
  “十二月才到二十五岁。”
  老妈真厉害,让我觉得自己还那么年轻。
  “反正别指望我啦,我明年说不定去流浪呢。”
  “你都五年没回家过年了,国庆节回来吧,就当是过年。”
  “别跟我讨价还价啊,不然你又找不到我了。”
  “好的,不说。”
  老妈继续很懂事地唠叨别的。挂完电话,心里很温馨。
  老妈是个很特别的老妈,如果不是嫁给我爸,她肯定能当个作家。
  很小的时候,老妈每晚给我讲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故事,
  再长大一点儿,我经常和老妈一人拿一本小说躺在床上看。
  字还没认全,老妈就让我写日记,要是她能看到木子美博客的日志,该多么激动啊。
  老妈从来都以我为骄傲,不管我小时候总是考第一名,还是现在过着淫乱生活,
  因为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她是个与众不同的老妈。记得有天跟大麻男一起时,喝醉了,很伤心,清晨五点给老妈打电话,一遍又一遍地叫:
  “妈妈,妈妈,妈妈……”
  她在那头哭,我在这头哭。
  我对她说:
  “妈妈,你要好好活着,你要为我好好活着,我很害怕你忽然一天不在了。”
 我们共同喜欢的男人
  拍照、折腾,完了三个女人一起抽烟,喝咖啡。就木子美博客出现的若干男人一番讨论后。NN提议:
  “说一个我们都喜欢的男人吧!”
  嗯,我们都认识又共同喜欢的男人,一时不好说。
  话题游离了一会儿,NN冒出一句:
  “你们觉得XX怎么样?”
  啊,XX简直老少通杀,1981年生的MM,1978年生的我和50年代末生的NN,几乎同时拍板,一致通过。
  留着大胡子,喜欢穿黑衣,在大草原生活过,既漂泊又不漂浮,既沧桑又不苍老,既诗人又不贱人,既抒情又不滥情,既宽厚又憨厚……的XX。让人喜欢你毫无意淫味道,喜欢得发自内心,就像,仰望星空。
  XX的声音是非常迷人的,像我们共同喜欢的诗人歌手Leonard Cohen的声音。大学时期,我曾几次在诗人聚会上见到XX,哪怕是在一堆年少轻狂的家伙中,哪怕XX的诗有那么点儿不合时宜了,他仍旧朗诵得深情而感人。是的,XX不像大舌头的云南于坚,不像口齿不清的广州浪子,也不像用尖叫发泄诗歌的我,XX的朗诵本身,就是诗。
  入行的第一年,因为想采访在美国的张辛欣,噔噔噔去找XX,见偶像真开心啊。XX细心地询问我的需要,又简单地谈了谈文化问题,我虽然浅薄却丝毫没有压力。XX的目光专注,富有穿透力,却因为带着关爱而不引人淫思,特别柏拉图式的情人感觉。对视……如沐春风地交谈……短短10分钟像一场Spa,舒服晒。
  之后,或在电梯,或在大门口,甚至一次在餐厅的隔离桌,见到XX,无言无语,只有心领神会的微笑,那种微笑表示他记得你,他明白你。跟很多男人打哈哈天气真好式的微笑,或者勾勾搭搭的暧昧式微笑都不同,笑出了一种境界。也是XX继声音、目光之后的第三大卖点。
  如此说下去,就会升华到人格魅力了。
  所以当MM奇怪我居然对XX毫无恋父情结式的性想法时,我说:“XX像长辈。”一个丰富得让你忽略性功能的男人,一个沧桑得让你不忍心玷污的男人,长辈,是最言简意赅的爱称。
  从咖啡馆回来,卸完妆,洗完脸,打开电脑,想写博客日志,却敲不出一个字,原来键盘坏了,滚烫得,像是烧了。于是用最感人的方法,用纸和笔写下“我们共同喜欢的男人”。
  早上,从架上找出两张碟:
  1.拉尔斯冯特里厄的《白痴》;
  2.荣获美国电影协会“最佳记录故事片”的《裸体漂流记》。
  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两张碟。
  人的自我解放,总要受到社会观念的阻止,而被各种禁忌束缚的人,如果不能跨越自己的“奴性”,他永远不会有真正的自我。
  当我写性专栏时,自认为“人性解放”的写作意义大于“身体写作”,人在性交中所流露的真实是日常交往中难以流露的。或者说,裸体、性交,是暴露人性的最有效方式。
  我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形,我会比要求爱情的普通女人了解到更真实的男人。
  比如一个恋袜癖男人,比如一个有同性恋阴影的男人,比如一个每天在聊天室“捕猎”的男人,比如一个外遇性阳痿的男人,比如一个喜欢拍性爱录像的男人,比如一个喜欢SM的男人……他们都是正常的男人,有着光鲜的外表,正当的职业,甚至大多数有着固定的女朋友或老婆。在日常生活,没有人会发现他们有什么不同。而与我交往时,他们会自觉地自由地显露自己的不同寻常,我也感动于这种无需压抑的真实。
  除了怪癖的男人,许多男人的“阴暗”心理也颇有意思。
  比如一个男人在女朋友从外地回来前的几小时与我酣畅淋漓,却害怕留下蛛丝马迹,他告诉我他有过四十多个女人,并在他的丽江岁月过着放荡生活,却在事发后紧张地纠正我:“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有四十多个女人,你让我在很多圈子抬不起头。”
  比如一个男人干完一场拉上裤子便给老婆打电话:“刚才我在公车上太吵,所以没接你的电话。”他总在午后溜来做爱,在我的垃圾桶里留下过十几只装着精液的安全套,却可以在一帮人面前塑造无辜被害者形象。
  ……类似的情况太多了,已不是什么性层面的事,而是人性,或者说中国男人的道德悖论的事。我喜欢跟他们周旋,让他们害怕、讨厌、愤怒……因为他们总算有了真实的反应。
  当然,我在性专栏中所写的,已经是很人文主义或人道主义的东西,当各种限制各种压力纷沓而至,我越来越难继续我的写作愿望,也觉得这个专栏没有存在的必要。
 娱乐中心
  昨夜,收到陌生短信:
  “今天听说你在网上写了篇NB的东东,很多人的脸色都变了。”
  打电话过去,居然是我的初夜情人。俩人兴奋极了。
  “真厉害,传播到你们圈啦?”
  “是啊,全世界都知道了。”
  “我是你培养出来的女人啊,有成就感吧。”
  “不是我培养的,你迟早会出名的。”
  “采访的人还问我的第一个男人是谁呢,我说已经不重要了。”
  “说得对。”
  “赶紧贿赂我吧,不然我会把你的名字说出来的。”
  “拿什么贿赂,我既没钱又没色。”
  “对啊,你不行,好在我没损过你,被我损过的男人都深恶痛绝呢。”
  “你跟XXX是不是……”
  “不认识,倒是跟AM的一个老外在聚会上厮混过。”
  “哦,那个小伙子,你活得真精彩,我恨不得自己变成女人,像你那样生活。”
  “得了,你当男人也够风流成性的。”
  “你在哪?”
  “我在家,不敢出门了,怕遭人暗算,得罪了一大群男人啊,想当年得罪你一个已经很惨。”
  “当年不算什么,我也是破罐子破摔,那些男人不是破罐子啊。”
  “嗯,本来好好混的,现在被我搞得像‘严打’似的,很多人提心吊胆,不过也极富娱乐色彩。”
  “你丫就是个娱乐中心。”
  “谁向你八卦的?是不是XXX?”
  “不是。”
  “XXX以前喜欢向人传播是你伤害了我,我才变成这样。”
  “哈哈。”
  “谁要是在你面前谈起我,你就跟他说你是我的第一个。”
  “说了也没人信啊!”
  “说了至少让人半信半疑啊。”
  初夜情人像是专门来庆祝我的壮举,那么兴高采烈。
  当年的什么“被男友抛弃的二十一岁堕胎女子”荡然无存。
  他不是我的男友,从来不是,我们不过曾是非常好的游戏拍档。
  我的成就再次证明了他当年的眼光。
  他最狠的那句:“你违反游戏规则了,你爱上我了,所以你得出局。”
  终生受用。
 比翼齐飞
  昨夜,初夜情人又来短信,原来事情败露,马上就有人看出“娱乐中心”的那个他是他,搞得他哭笑不得。
  我又是打电话过去,谦虚地说:“我的确没写你的名字啊,也没留下太多线索,你不要骂我啊。”
  他非但不骂我,还赞不绝口,兴奋之至说出了:
  “我要跟你比翼齐飞,把我的一个个女人写出来!”
  靠!我们就像一对发国难财的棺材铺夫妻啊。
  商量了一番在“遗情书”做招商广告,第一个拉来杜蕾斯,以及如果AM名字再次出现,可向它收取广告费等等事项,让“遗情书”朝着头号私人娱乐杂志的牛逼路上狂奔,日后再打造系列品牌,大展宏图……
  但这鸟人关键时候还是不忘划清界线:
  “我当年没有好好喜欢过你……就算好好喜欢过你,你还是会像今天一样出名!”
  我也以牙还牙:
  “虽然我跟很多男人有过一腿,但你那一腿最有力量!你以后可对MM们说:‘想像木子美那样成名吗,先跟我睡一觉!’”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自相残杀过,戕害过,绝交过,和好过,无痛无痒过……直到今时今日才恍然大悟,我和他的确是天生一对!
 妇女解放运动
  知道自己很欠揍,还是冒险出席法国国际音乐节。
  六点到场,正好是XX及其乐队的演出,很多歌都听过了,形式也不新鲜,倚靠着舞台外的障栏看他的Fans狂叫,高潮时,矿泉水和可乐瓶子抛上了空,还有女人被扛在肩上,比较好玩。
  不过,好戏在后头。很快到与非门乐队了,我刚与女朋友碰上头,饥肠辘辘,吃了串她带的辣酱鱼丸,又有土豆泥吃,先喝口水吧。这时,绝对是防不胜防的一拳,咚,砸在我的胸口,我丫就倒在地上了,才看清楚来者是酷儿猫妈妈,她怒喝:“以后不许再写ZM!”哇,好酷,她把条纹衫在腰间打了结,露出肚脐眼,我挺没种地说:“我以后不写ZM了。”紧接着,酷儿猫爸爸也出现了,后面还跟着一串人,来势汹汹,我丫拔腿就逃,见人没追上来,喝几口水,返回原地。一边看与非门演出,一边看离我不远的酷儿猫妈妈High得又扭屁股,又举中指。嗯,把我打倒了就是英雄,如果打我能让她开心,那就打咯。
  我训斥女朋友:“说好了让你保护我,怎么一点儿举动都没有!”继而又说:“很想她再来打我,刚才不过瘾。”
  果然,酷儿猫妈妈跟我一样不过瘾,没多久又窜过来了,上次是右勾拳,这次是右手掌,曾经专业训练的她出手不凡,这一掌不是完全落在脸上,而是覆盖了从左脑勺到太阳穴到左脸颧骨的范围(后遗症比较严重,女朋友建议我这两天去验伤),我小小地震,但比上次进步的是,站稳了。她又是劈头盖脸地叫嚣:“这是给你的警告!你必须把写ZM的删掉,听见没有?!”嗯,典型的得寸进尺,把要求又提高了。我决定不听话了,很有种地看着她:“你继续打。”她也不听话了,不打了,而是换种威胁方式:“我们会告你的。”哦,我望了望一旁的酷儿猫爸爸:“我不会删的。”他丫恶狠狠地说:“改天找个人玩死你!”很熟悉的黑帮片台词。然后,他们,扬长而去。
  嗯,她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她爱他爱得如此深沉,宁愿自己动手,也不愿坏了酷儿猫爸爸“不打女人”的规矩。
  打完第二次,酷儿猫妈妈更快乐了,回到兄弟姐妹当中,玩“人龙”,脸笑得像朵花。我也兴高采烈地逢人就说:“我被酷儿猫妈妈打了,打了两次。”北京来访谈我的记者应该兴奋,中秋夜看着我被驱逐,音乐节又遇上我被打,都是劲料,以至想知道如果我出现在XX面前,XX会是什么反应?那就试试咯。找人疏通了一下,到后台,XX传话:“不能见,人太多。”就在后台逗留的三分钟,两个男人做出要揍人的样子,其中一个刚伸手,我说了句:“别打我。”他马上转主题:“女孩XX最近还问起你呢。”真幽默。女孩XX是我们共同认识的清纯女孩,他说过,她喜欢我。
  靠!电子音乐就是让人有群殴情绪,等我靠拢到“大部队”里疯玩时,酷儿猫妈妈也累了,坐到边边上去。我没觉得要恨她,一个女人心里有气,发泄出来,是很自然的。她还让我学会一些打架逻辑,就像后来跟她的朋友响指说的:“被人打时不要逃,要勇敢一点儿。”
  本以为风平浪静了,女朋友居然又说有个“80年代派对”的女孩胃疼,想让我安慰一下。一听就有诈,但她说那女孩是她好朋友的朋友,没事的,那就去咯。在一个高贵典雅的“帐篷”里,女孩郁郁坐着,我过去,她接见式地叫了声我的名字,捏了捏我的手,靠,马上就听见某派对男大叫另一派对男的名字,我拉起女朋友的手就跑:“陷阱啊,又有两个男人要揍我了。”跑到障栏外,保安不让再进场。隔着保安,我点烟、抽,看着某派对男恨恨的,要杀人般的眼神。心想:“还好,跑得快。”
  高潮迭起,惊心动魄的夜晚越来越接近我的“戏剧化”目标。音乐节也到了尾声,我和两个朋友离场,去消夜,又费舌了一番打人事件。无聊,我都成了我自己的谈资。
  然而,最精彩的情节将近子夜才出现。有朋友打电话来说,XX的前女友,XXX的女朋友,以及一个不认识我的男人要帮我打架。荒谬吧,我已难分真假,于是选择息事宁人。
  想像一下,如果,XX和XXX们的女朋友们分成两派,为我打架,那绝对是场史无前例的妇女解放运动。
发表于:03-11-20 17:52
     
   红尘多可笑 
   痴情最无聊 
      
发表于:03-11-20 20:53
乖乖好长的文章啊。
        ,@@@@@@,   
        ,@@@@@&&@@, (   _ _   
      , @@@@@ 6.6\\@ :\\  ( \\/ )   
      {{^\\@@@C _-_)@ : \\  \\ /   
      {{:\\\\@@@) (@@' : \\  \\/  (\\/)   
      {{::\\\\ /  \\---.:.__\\_    \\/   
      \\`::\\( ,  \\---:---._)   
       `&`&; \\ \\|_.-;====I======{&   
  要我吗?我就是你的全部呀!快向我发射爱箭吧! 
 佟 佟佟 佟佟
  佟 佟 佟 佟佟 佟
  佟 佟 佟 佟  佟
 佟 佟  佟  佟 
发表于:03-11-20 20:56
 我告诉你: 
 不要当了婊子还立牌坊,啊知道啦? 
 你呢~你要不贱就好唠 
发表于:03-11-20 22:21
 我爬上古老的教堂★靠着班驳的哥特式十字架晒着太阳★ 
 ◆天空的蓝色深深浅浅★空气中有淡淡的苹果和薰衣草的香★ 
 风吹起宽大的蕾丝裙摆◆站起来 差一点就能碰到丘比特的脸◆ 
 远处那座古堡通过来的路上 
 ★我的骑士骑着白马★ 
 ◆长长的头发在风中飞扬◆ 
 是梦吗? 
 ★我站起来朝着他走过去★ 
 ¤于是我掉下来摔死了¤ ◆MY:不听话的坏孩子 版号:285245◆ 
    ★★★    ★★★    ★★★ 
   ★   ★  ★   ★ ★   ★ 
   ★    ★★    ★★    ★ 
    ★ 我爱VV我爱VV我爱VV我爱VV!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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