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认为男性女性应向女性求婚。凭什么啊

女向男求婚的方式 女人如何向男人求婚最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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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大眼
女人如何向男人求婚最浪漫?本文推荐几个女向男求婚的方式,现在这社会,不要再遵循什么“必须男人来求婚”的条条框框了,你也可以向“他”求婚。
女求男会成为一种潮流,以前的古训都是女的永远不要向男的,因为没有身份,没有地位,很多情感专家也不建议女人向男人求婚,理由是太主动总会变被动。看wed114网小编为大家推荐几个女向男求婚的方式。我觉得女人可以向男人浪漫求婚,尤其是在这样一个时代,女求男,是要把原来的那一套反过来做吗?是不是女人要给男人戒指?还要下跪?当然不是,那很笨蛋的。女求男不是要把男求女那一套反过来做。
女向男求婚的方式
不过,并不是什么女人都可以向男人求婚的,天性就喜欢别人来捧自己,追自己,求自己,什么都不会主动,即使饿死了也不肯开口的女人,你让她去向男人求婚?你不如杀了她呢!
相反,有些女人却特别适合主动求婚,那就是御姐。女求男,必须女的很强悍,否则你求了以后还自己在那幽怨,&为什么是我求他呢?&有王者气派的御姐适合女求男,&我不管什么方式,反正我喜欢你,我要你和我结婚,这就够了。&御姐只要结果,要得到她的爱,她不怕被别人说。
而一个一向等待男人来求自己的小女人,你让他去求男人,他会觉得害羞,尴尬,不好意思,他觉得那没意义,&难道他爱我不该他来求我吗?&现实是,并不是每个男人都能主动求婚的,如果被这些古老的思想给束缚住,遇到一个你喜欢的男人你便永远下不了手。
女求男,是要把原来的那一套反过来做吗?是不是女人要给男人戒指?还要下跪?当然不是,那很笨蛋的。女求男不是要把男求女那一套反过来做。而是要用一些方法,比如,一个本来对自己犹豫不决的男人,一个本来恐婚的男人,你要让他相信,他和你结婚是好的,是有价值的,和你结婚会让他更幸福。
女向男求婚的方式
一个条件好的有许多选择的男人,你要让他相信,你是最适合他的,最真心的。心态上,做法上,你可能是&求&他了,但最后还是他为你买钻戒,向你下跪。有没有具体的方法?女人可以做一些事情,让男人感到,结婚后和单身确实有明显的不同,这一招特别适合恐婚的男人。
还有一招就是,鼓动他的家人,他的亲戚朋友都来告诉他,你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女人,如果不娶回家你可能就跑掉了,他会因为担心你跑而来向你求婚的。此外,要采取低调的方式,不能搞太盛大,太复杂,太麻烦,这样也会让男人吓跑的,《欲望都市》里的大先生就被未婚妻对婚礼的隆重给吓倒了;告诉他结婚只是一个简单的事情,结婚后和结婚前不会有太多变化他会更容易接受。平时,多约一些已婚而幸福的朋友聚会,让他看到他们的甜蜜和安稳,起向往之心。女求男,其实挺好的,黎明和郭富城都被强悍的女人收伏了,相信你也可以!
女向男求婚的方式
我跟男友恋爱一年,我确定他很爱我,非常想跟他结婚,可是一直等不到他求婚。所以,我豁出去了,我决定,向他求婚!
可是,到处是男人向女人求婚的成功案例,谁能告诉我,女人该怎么向男人求婚?休闲娱乐生活服务其他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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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男男女女》短篇小说集 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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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阮季光
作家与明星
--------------------楼主
??男男女女
  约了阿媚吃茶,阿媚迟到。  隔壁坐着两个中年妇女,正在大肆谈论家事,她们是上海人。  一个很气愤地说,“……我同伊讲,我是伊的男朋友的太太,女孩子家缠住人家的丈夫不放,成何体统,为什么不检点一些,况且伊身材面貌都还是上乘的,何必做些没有前途的事,误自己的青春。”我向她瞄一眼,只见她两道眉毛画得关公似的,面孔搽得红是红白是白,一脸一身的肉,年纪并不十分大,约三十七八岁模样,一件旗袍的料子非常考究,显然是个阔太太,因此具备一切阔太太的缺点。  另一个也打扮入时,因是做听众来的,所以唯唯诺诺,不慎出声。  “可是伊不听我劝,伊冷笑说,我丈夫是很爱她的,我没法子,只好回家同他吵,问他当初做小职员的时候,可记得岳父怎样帮他的忙,可是他竟然收拾行李搬了出去,叫我怎样活下去?”阿媚来到,静静的在我对面坐下,叫一杯矿泉水,跟我一样,被隔壁的对白吸引住,我们听下去。  “我只好联合亲戚,同他去大吵——不吵我是不甘心的!”“伙计!”那位胖太太叫,“替我包起两打蛋糕!”她还记得吃蛋糕,毫无疑问,她们会活下去,且活得很好,很壮健。  媚看看我会心微笑。  那两位太太结账走了。  我吁出一口气。“人们就是为这个烦。”“你仿佛很戚戚然。”媚说,“富有同情心。其实丈夫对这些女人来说,同一只玉坠有什么两样呢,也不过是为她们添增面子的一件东西。”“或者,一张丝绒沙发。”我说,“客厅少了一张丝绒沙发,到底难看相。”“你呢?”媚问,“你的同居生活如何?”“很糟。”我说,“不过你放心,我不打算诉苦。”“有人说看见张家俊跟一个混血女郎吃茶。”媚说。  “也不稀奇,我与他最近搞得很差。”我说,“这次试验很失败。他是个爱新鲜的人,一部车子都三日两头的换。”“你不生气?”她问。  我笑:“生什么气?我照照镜子,发现自己并没有什么损失,眼睛鼻子全都在,有什么好气。”“可是他住在你家里。”媚说。  “他可以搬出去。”我说。  “你不伤心?”媚问。  我想很久。“早三个月有,可是那种伤心,自怜居大多数。我不介意。”  媚说:“他怎么可以在你家中与人家鬼混?”“待我问他。”我微笑。  “我很佩服你。”媚说,“像我,虽不至于像隔壁那两位太太那么窝囊,但是也好不到什么地方去,整个人瘦得落形,到现在午夜梦回,始终不明白他为什么离开我,而且那女人的条件比我差那么多。”“媚,他受你七年气,他也受够了。”“我否认这一点,我什么时候让他受气?”媚愤然说。  “你自然不觉得。”我说。  “哪对夫妻没有争吵?”她说。  “七年来,他受的气逐年升级的,他的忍耐力总有个限度,你是千金小姐,他是你爹公司里的小职员,你对他青睐有加,欣赏他的才华,提拔他,下嫁于他,可是你始终不能忘记你有恩于他——媚,我们是小学与中学的同窗,你的脾气,我岂有不知道的,你简直把他当家中的一名长工,连侄女儿与同学去游泳,都叫他做司机,日子久了,自然不开心。”“可是那个女人是——”“她听他的,那还不够吗?”我说,“上半辈子他听女人的指使,侍候一个女人的面色做人。下半辈子也该换换口味,风水轮流转。”“我始终不能明白,我们黄家对他是在不错。”我摇头:“他娶你是错。一个男人,切切要记得‘齐大非偶’这四个字,像我的兄弟,都是硬铮铮的大丈夫,他们赚三百,老婆跟着喝粥;赚三千,老婆跟着吃饭;赚三万,老婆尝鱼翅,决不会在女人身上贪小便宜。像你们黄家,左右不过开家钟表店,你们自己吃用不愁,可是真正和大富之家相比,也不过是做些上不了台盘的小生意,做你的丈夫,气是受到十足,享受能有几成?你老爹也不过做在平治里,又不舍得给女婿买劳斯跑车,他干吗留在你家里?等分遗产?他又不耐烦。老实说,你这丈夫是挺有志气的,当初他娶你,不是为你的钱,而是为感情,我觉得他很有勇气很好。”媚冷笑:“有你这样的女人,不帮同性去帮异性。”“我是据理而言,”我笑,“你黄大小姐害怕听不到奉承的话?我又不想你送金劳力士给我,我干吗要对你虚伪?你不爱听这些话,下次就不用出来见我。”媚叹一口气。“我也只剩你这一个朋友。”我们这一班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儿女私情略不如意,便要死要活。  是,我们便是这样没志气没出息的人。  我们正要付账,媚忽然惊说:“唉呀,才说曹操,曹操就到,那边不是张家俊吗?”我忍不住看过去。是他,错不了,他与那混血女郎正走进来,香港就是这么小。  “嗳,”我低声跟媚说,“我们快溜吧。”“溜?溜哪儿去?他们坐在门口隔壁。”“我们打边门走。”我说。  “奇怪,奸妇淫妇倒不慌忙,你却心虚起来,真没出息!”“别开玩笑,我们赶快溜吧。”我说,“难道我还过去上演六国大封相不成?”“没种!”媚暗暗骂我。  “这类‘种’也不需要有。”我拉起她从后门就走了。  回到家中,丢下手袋,不知怎地,吓得一身是汗。从来我最怕遇见这种场面。  回想刚才那个混血女郎,只记得她有头半黄不黑的头发,黄眼珠,皮肤白得十分不健康,并不漂亮。  混血儿非得深色头发浅色眼睛才会好看,张家俊挑到个特别丑的。  我定下神来,把他的东西全部收进箱子里,整理好之后,到街上买一把锁,顺便带锁匠回来把锁换过,再写信到电话公司申请改电话号码。  一切做完之后,张家俊回来了,拼命按铃,我去给他开门,他一来便看到一套箱子搁在地下。  “什么事?”他大惊失色。  “你该搬走了,家俊。”我说。  “完全是误会。”他气急败坏地。“我知道你看见我们——”我眨眨眼。  “好吧,我搬。”他说,“但是你不能叫我马上走,我总得找屋子搬。”“香港上中下三等酒店不计其数。”我说,“何必等?”他朝我瞪眼:“你怎么一点情义都没有?”他责问我。  我说:“你使我想起一个笑话。”我仰头笑。  “什么笑话这么好笑?”他踢开一只箱子。  “有一对夫妇分居后,丈夫与舞女同居,生下一子,妻子离开香港去念书。这男的忽然对前妻说:”人家说,我可以告你遗弃。‘于是他前妻马上告他通奸离了婚。这个笑话你说滑稽不滑稽?“”你是讽刺我?“家俊跳起来,”我觉得我对你不错!“”我再说一个笑话。某太太要跟丈夫分手,她丈夫说:’我一向对你很好,你想想,你怀孕的时候我都没出去玩女人。‘你又说这滑不滑稽,仿佛他吃亏了,有的玩没去玩。“”很好笑,“他说,”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但是你又不肯跟我结婚——“”你没有条件结婚!“我截断他,”你不能负担家庭。“”你太虚荣。“他说。  “太多无能的丈夫都用这种借口来替他们自己开脱,我不怪你。”“你听我说:我与那个女人其实什么也没有——”“我没有吃醋,我只是不想你再住在这里。”“好的,”他说,“我搬,你不必再讽刺我。”“请。”我说。  “好。”他站起来。  “你忘记车匙门匙。”我说。  他无可奈何的把一大串锁匙掏出来搁桌上。  我替他开大门,他看到门上的新匙,呆住,他问:“你连锁都换过了!”  我笑笑。  “你这歹毒的女人!”他咒骂我。  我微笑,向他鞠躬。“你出去多多替我宣扬一番,我不会怪你,自古全世界的人都抱着‘宁可我负人,不可人负我’的心理。再见。”“谢谢你!”  他怨毒地说。  我关上大门。  这些日子他一直住在我的书房中,住了很久。他是怎么搬进来的,我也忘了。开头好像是因回家远,他说累,便在我这里睡一个晚上。再后来周末索性不回去,放一套睡衣与替换的衣裳在我这里,然后干脆不走了。  我觉得怪闷的,怎么会变成同居的局面?我一向反对同居,因为对女方太不公平——尽了所有做妻子的责任,而得不到做妻子的权利。而那时因为他向我求婚,所以心肠一软,便让他呆下来。  我总觉得一个男人肯向女人求婚,他便有诚意,有诚意的男人实在不算是坏男人。  我当时跟家俊说:“分开住好一点,周末我上你家坐,有时你来我家听音乐,多好。”他说:“你这里什么都有,从冷气机,抽湿机到干衣机,应有尽有,我那里太简陋,你去住也不惯。”我觉得他很会打算盘。  一个月过去,两个月过去,他偶尔也付一次房租,钱倒不是问题,我有我的朋友,我有我的生活,一向不是别人的附属品,现在电话他抢着听,浴室争着用,电视机永远扭到他选的播映台——我受不了。  我自由惯了。这我知道。最主要的是我看他不起。多年来社会的风气是由男人负起经济大权,现在他靠我,他愿意低声下气,我还是不愿意。  一次一次的摊牌,他还赖在此地不走。  一个周末他用了我的车子,我实在不能忍受,大发雷霆,吵很久,他都一一忍下来。  有时我觉得他挺可怜,因为他也没有在我身上捞到什么大便宜。  终于因这个混血女郎我可以把家俊赶跑,心中顿时放下一块大石。家俊人是不错,奈何不属乔木类。男人不应怕吃苦,赚三千就该去挤公路车,不必贪图小便宜而受女朋友的气而用她的小轿车。  我花了三天才把书房恢复原来的样子,在抽屉中翻出一张我与家俊合摄的照片,顺手便扔进了垃圾桶。现在男女间的事不过如此,一段完结等另外一段开始。  我搬到媚那里去住了三天。  媚说:“你真厉害,如此这般便把男朋友轰了出去。”“当然,他吃我,又不是我吃他,他既然让我亲眼看见,我便不能饶他。”“你当心他出去噜苏,影响你的名誉。”“没关系,明白人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那自然,”媚说,“有你这种女朋友真不错,一向不要什么赔偿。”“咄!我是什么样的人,他们能赔我什么!”我笑,“完了就是完了,当时开心过还不够?相识一场,也是缘分,何必多言语。社会舆论说些什么,我是不关心的,人们眼睛都雪亮,我理将来的事还来不及。”“听听这种女强人的口气。”我也很后悔的,后悔让他搬进来住。错了应当学乖,这种事以后不会再发生。  过不久我另外与一个男生约会,也很愉快。  正当我与梁季常开始熟悉,一天他问我:“你是否认识一个人,叫做张家俊?”“你想知道什么?”我问。  “他是否与你同居过?”我笑说:“梁先生,如果你坚持要娶处女做老婆,我不是你的对象。如果你根本没打算娶我做老婆,又何必查根问底,反正对你的生活没影响。如果你认为有这种谣传的女人,不配与你做朋友,那么请罢。”“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梁季常分辩,“我只是觉得奇怪,因为今天上午在公司,忽然一个自称张家俊的人打电话来,说他与你同居过一段时期,并且劝我不要与你来往,你说怪不怪?”“你打算跟我继续来往吗?”我问。  “我当然不理他,我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说,“可是你是否认识他呢?”  “他追求我,但是没追到,所以很妒忌,在外头乱讲。”我说。  我当然只说他喜欢听的话。  于是梁季常笑逐颜开:“我猜也是这样,我想我跟你来往这么久,从来没上过你家,他怎么有可能与你同居?你并不是那么随便的人。”我听了这话,很是反感,觉得我们无法交通,他比张氏更差劲。他有什么资格来追问我?男人,买一杯咖啡给女人,就想收买女人的灵魂。  我渐渐与梁氏疏远。  一日在个酒席中坐着,忽然张家俊也同时出现,我倒没怎么样,只觉得有点触霉头,于是低头继续玩纸牌。谁知他厚着面皮过来,居然叫我的名字,我抬起头,茫然一看,当他透明,根本没有入脑,低头翻开牌说:“三只皮蛋,我赢。”众人想在我面孔上找蛛丝马迹,根本找不到。  后来媚说我很绝情,我至少应该与他打个招呼。  我冷冷说:“我一向不是那种大方的女人,把前夫的名字嚷嚷带在嘴边,什么‘我们不是夫妻,仍是朋友’,放屁!我也不必到处去哭诉他吃我穿我花我的,可是事情过去,各人走各路,阳关道、独木桥,我还跟他打招呼,他做梦!”“可是人家只当你无情。”“我还管人家?”我说,“我一向不理这些。”“所以我说,一向我最佩服你。”她笑。  “现在世界变了,男人真噜苏,女人与他们分了手,没要他们什么,他们都还不甘心,到处诉苦博取同情,真反了。”真反了。  梁在晚上打电话来问:“你为什么跟我疏远?”“没什么,”我冷淡地,“这一阵子想静下来看看书不便与你交际应酬。”“是的,我知道,因为我晓得你过去的秘密。所以你避忌我。”“自然,”我又笑,“我不敢得罪你,我还打算陪你上床求你保密呢!”我摔了电话。  他又再打来。  我说:“我不想再说下去,就这样好不好?君子绝交,不出恶言。”“为什么——”“再见。”我说。  他没有再打来找我,如今男人们的水准益发下降,我想。在外宣扬我丑史的人,又多一个。  我觉得很困惑,怕有朝一日我在婚姻注册处结婚的时候会有人来阻止,一连做好几夜恶梦。  我谢绝应酬达半年之久,韬光养晦。  可是命不该绝,终于因为一些小事到律师楼办手续,而认识了一个律师。他很年轻,很漂亮,很沉默。照说这一号人物是轮不到我的。  可是出乎意料之外,我们结识第二天,他便打电话来约会我。  我?我看着镜子,不还是这个我吗,交老运了。我问他:“想约我上哪里去?”恐怕也不过是吃晚饭看戏这些。  他说:“还不是吃饭看电影这些。”他很冷静很可爱,常常扬起一道眉,看我一眼,并不说什么。  我不认为他想娶我,不过我肯定他蛮喜欢我作伴。  有一次在路上碰到梁氏,他正拖着一个女孩子——面目模糊的那种,见到我马上别转脸,假装不认得我,却又偷偷回头望我几眼。  在我身边的汤姆马上发觉了,他不出声。  我白他一眼:“为什么不问我那个鬼祟的男人跟我有什么关系?”他打横看我:“你以前的事,我不感兴趣。”我一听这句话,马上感动得眼睛都红了。说得多么好!“以前”的事他没兴趣。他的意思是,现在与将来的事他会有兴趣。  “为什么?”我抬起头问。  “因为你也不是我第一个女朋友,如果互扬丑史,不大好听。”他简洁地说。  他只要我的心,他不要求我的灵魂。很好,这个高贵的男人正是我在寻找的男人。  媚,我那女朋友说:“你的运气倒不错,转了。”“也该转了。”我下决心,“我会对他很好,你放心。”“你对男人一向很好,好过头了,你什么时候对男人不好?”媚问。  “但是他们都恨我。”我说。  “因为他们占便宜占惯之后,忽然失去甜头,心有不甘——哈哈,‘心有不甘’!  嗳,你瞧,我这句话用得多恰当!“她很得意。  “你呢,你的心情好得很呀。”我说。  “有什么不好?有屋住有饭吃,穿得又漂亮,干吗心情不好?大把男朋友。”她说。  “最后这句才是老实话。”“为什么女人一定要男朋友?”媚问我。  我反问:“为什么候鸟到冬天要南飞,为什么三文鱼要千里迢迢跃溪去产卵?上古时代的遗传因子,届时要发作。为什么?我怎么知道?问上帝。”  我和汤姆没有默契。他打电话来约我。我总给他优先权。  他说我是一个糊涂的人。我说:“我糊涂?我是公认的聪明人。”他笑笑。  “我只是在世俗上不甚精明。”我承认。  “这就是糊涂。”他说。  “难得糊涂。”我说。  “你做独身女人是否做得很有味道?”他问。  “你猜呢?”“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乎。”“十分没味道,”我说,“最没味道是没个说话的人,其次没味道是少个人给家用。”“多少家用?”“够吃够用。”我说。  “你看我有没有资格?”他问。  “你?你何必付我家用?”我稀罕,“外头多少纯情少女,你为什么不去问她们?”“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你爱我?”他微微笑,双手插在口袋里。  “你不介意我的过去?”我试探地问。  “你入过狱?杀过人?放过火?我皆不感兴趣。”他说。  “我只知道你有份高尚职业。谈吐幽默。身材好得很,五官清秀。中英文程度皆属上乘之选。又不会无端端坐下来叫鸡鲍翅。我喜欢你这种年纪的女人,思想成熟,精神独立,很适合我。对了,最重要的是你不搓麻将,我最讨厌搓麻将的女人。”我笑了。  “怎么样?”他问。  “我们拟张合同如何?”我问。  “合同?对,商业合同。”他说,“走着瞧。”我们并没有一起睡。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是那种人,因为他够大方,所以我也染上他的习气。我们大多数在门口分手,摆摆手,改天再见。  他甚至很少吻我。  我喜欢他这样,毫无目的,就是喜欢我的伴。  因为汤姆的缘故,我的身价忽然高贵起来——“她的男朋友是大律师”。  其实大律师赚不了钱,还不及一个政府中等公务员。  我倒不觉得他有多少了不起。耶稣基督的职业只是木匠,人的性格与他职业无关,我所知道的只是他欣赏我,这一点已经足够我们生活在一起二十年。  假日里我跟他出去打网球。他的球艺并不太好,有时我把他杀得片甲不留,他会挥汗叹气,但并不抗议。壁球他也不是我对手。  他说我运动与玩游戏都像独行杀手,冷血冷面,毫无体育精神。  他问:“你怎么会懂得这么多玩意儿!”“把搓麻将的时间省下来,人们不知可以多做几许事!”我淡淡的说。  “我们几时结婚?”他问。  我把球拍支在地下,我说:“你真认为娶我是划得来的事?”“嗯。”“我会很高兴嫁你。”我说。  他怀疑的看着我。“你看上去并不见得有多快乐。”“我应该雀跃?”我低下头,“到底我不是十六七岁的女郎,得失之间并不看得很重。但我会是一个好妻子,你相信?”“我相信。”他微笑,“我也不晓得我尚有结婚的念头,现在不同了。反正一切是现成的,婚后你搬来与我住,屋子你拿主意改一改,喜欢做工就做下去,不喜欢做便拉倒,周末我们在家听音乐,你得忍受马勒全套交响乐,如何?”“没如何,我会戴着耳塞看红楼梦。”我说。  “这就是夫妻之道,对!”他说。我们两个人仰天大笑。  年尾我们就结婚了,报上的广告登得很大,不知我那些前任男友有什么感想,他们会说:“咦,我不要的那个妞,没想到真嫁出去了。”就那样。  男女之间的事,成则为王,败则为寇,变幻无穷,有人欢喜有人愁,一向如此。  结了婚,故事自然告一段落,男女间故事本是无穷无尽,段落之后,尚有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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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家,走上楼梯,青见一只雪白的猫伏在那里,长毛,波斯种。我喜欢猫,但只限於玳瑁色的土描,长毛的白色波斯猫,我是认为太过造作了。 回到家,妈妈说:「楼上新搬来一家人。」 「呵,那只猫必然是他们的。」 都快十月了,天气还这座热,叫人心烦。妈妈拍打著扇子,不肯开冷气。 「还有人搬进来?这层老房子,都快要拆了。」我说, 「恐怕还要一段日子吧,老房子有老房子的好处,清清静静,像脱离尘世似的。」妈妈说。 我点点头。 「只是人在老房子内,没老也变得老了。」妈妈看看我。 我笑一笑,她又在旧话重提,又是怪我不肯结婚。 其实我结了婚,她才没这么开心,无端端添一个媳妇;相处不来,还不是吵吵闹闹的。 我伸一个懒腰。 妈妈侧侧头,问我:「什么声音?」! 「声音?」我没听见。 妈妈快七十岁,耳朵还这么好。 她跑去拉开门,「唉呀,你看看这只猫!」 猫轻声地叫:「咪呜,咪呜。」 「呵,肚子饿?你是谁家的猫?可怜,进来,进来。」 我转头说:「妈,这又不是游荡猫,浑身雪白,当然有人细心照料它,恐怕是楼上新搬来人家,忙着安置杂物,一时来不及照顾它也是有的。」 妈妈放猫进屋。 「妈,你把它引进屋子,人家找不到,会很麻烦的。」 「找不到?敲门不就找到了?这里一共才六伙人家,谁不认得谁?」 年纪一老便这样,他们另外有一套逻辑。 猫嗲声嗲气的跟著妈妈进厨房,出来的时候妈手中拿者一盆食物。 「妈,不要乱喂它吃东西,它是吃罐头的。」 「你怎么知道?」妈妈瞪我一眼。 「这种猫一定吃罐头,」我叹口气,「你不信拉倒。」 妈抱起猫,「多漂亮。」她说。 猫依偎著她。 我忽然觉得母亲是这么寂寞,一只自来的猫,她也对它如此亲热。 我想一想说:「妈妈,明天我们去买只猫,这只还人家。」 「啐!」妈妈生气了,「我才没有空呢,要做的事很多,光是教会里有多少事,我不过见这猫可怜,才暂时照顾它。」 我耸耸肩,自己回房看书,晚饭後,那只猫还在我们家中,母亲还在照顾它。 翌日,下班回家;猫竟迎出来,对著我叫。 我瞠目问母亲,「还没把它送回去?」 妈妈作其无可奈何状:「送回去,送给谁呀,我又不知道它是哪里走来的。」 我啼笑皆非。 妈对著猫说:「来,白尾.来这边,对,白尾,来这边。」 爸知道,母亲想把这只猫占为已有,老人家有时候真孩子气。我一把抱起猫。 「新搬来的人家住哪里?」我问。 「你想怎么样?」妈妈忙问。 「把猫送回去。」 「你别乱来——」 「妈!」我坚持著。 她有点尴尬,「住三楼。」 我开门,一手抱著猫,打算「物」归原主,那只猫不停用舌头舔我的手,我一边跑上三楼,一边说:「猫,你不用拍马尼,你的主人在等你,也许心急死了。」 猫咪呜咪呜地叫,我在三楼按铃。 门打开,一个年轻女子应门,她用寒星般的眼光,询问我。 我嚅嚅的说:「我来还猫。」 她把门开得大一点:「还猫?」她问。 「是。」我把白尾扬一扬。 「这只猫不是你的?」我大惑不解。 「不,我并没有养猫。」她说。 我十分意外,「这——你不认得我吧?我是二楼姓胡的。」 「你好。」她伸出手来与我握了握。「我叫张玫,进来喝杯茶吗?」 我抱著白尾进去,双脚不大听控制,同说应该客气一点,不应登门入室,但我还是移动了我的双腿,跟女主人走进了客厅。 「我以为白尾是你家养的。」我没话找话的说。 「自己还养不起,还养猫?」她耸耸肩,向我眨眨眼。 这么调皮。我笑一笑,放开猫,白尾跳到她的膝盖,她抱起白尾,问:「喂,你到底是哪一家的猫,怎么跑到咱们这里来?」 我问:「张小姐一个人住?」 「是,我刚到香港,新的工作,新的环境。」 「习惯吗?」我问。 「我想不成问题。」她笑笑:「我很适应环境。」 我鼓起勇气:「一会儿请到舍下来吃顿便饭吧.只有家母与我两个人,请赏面。」 「好,我一定来。」答得非常爽快。 「现在我还要每一家去敲敲门,看看白尾到底是谁的。」 她自告奋勇,「嗳,我陪你去。」 「谢谢。」我抱起白尾. 我们走遍其他的人家,都找不到真正的主人。 是谁的呢? 我跟妈妈说:「张小姐来吃晚饭,可有菜?」 妈妈上上下下打量张玫,眉开眼笑:「有,有菜,唷,怎么?白尾又抱回来啦?好,太好了,双喜临门。」 妈妈说得太明显,我有噗脸红。 张玫在我们家吃了饭才上楼去。 妈妈说:「这女孩子不错,很有气质。」 「对,这么好的女孩子,偏偏爱上我这个小职员。妈,你看传奇小说看得太多了。」我没好气地说。 「笑话,我的儿子哪一点不如人?」妈妈不服气。 我拿起书,不与她争论. 白尾善解人意的坐在我旁边,我很自然地抚模著它的头,家里多只猫,一切不同了。 母亲去买妥猫食罐头,她说兽医指导要给白尾每星期吃一天新鲜猫鱼。她名正言顺的把白尾占为己有。 张玫笑道:「为什么叫『白尾『?它全身都白,又不单是尾巴。」 说话的题材渐渐多起来。 因为白尾而认得张玫。不然她再在我楼上住上六个月,我也不会上去敲门。张玫在律师楼做见习律师,我不过是航空公司营业部的一个小职员,说得难听点,根本是个「跑街」,我们两人的「身份地位」差得太远.因此只是维持著邻居的关系,我没有敢约会她。 妈妈问:「你为什么不在周末约张小姐出去玩玩?一连三天的公众假期,她并没有出去,只是在楼上种花。」 我点点头,「她自有她的打算,我每天洗脸的时候,总刻意放满一盆清水,照清楚自己的样子。」
妈妈白我一眼,不出声。 「人家在等待她的白色武士,与我有什么关系?」我又说。 「你就是这点自卑!」妈妈说,「你瞧自尾,还不是跑到咱们家里来?照说咱们还没这个福气,可是它要来的时候,挡都挡不住。」。 「人又不是猫。」我没好气的说。 「得了得了。」妈妈抱著白尾进房间。 那只猫的蓝眼睛对准我眨了眨。 我叹口气。 待我再下班回来,妈妈的脸色大变。 她迎面就说:「白尾不见了!」 「不见?」我瞠目,「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一早起来,还在吃鱼,一下子就找不到它,街上楼上我全都看过。」妈妈几乎要哭出来,「但还是影踪全无。」 我沉默一会儿,「算啦,自己走来的猫,迟早还是要走的,留也留不住。」 「可是——」妈妈的眼眶忽然红起来。 「算了,妈!我改天陪你出去买过一只,我们挑选玳瑁色的,好不好?」 「好。」她还是闷闷不乐。 夜间我睡到一半,忽然被客厅的声音惊醒,起来一看,母亲还没有睡,坐在客厅里,也没开灯,在黑暗中不知在干什么。 「妈,你怎么了?」 妈呜咽地说:「我听见白尾在门口叫,去开门,它又不在了。」 「妈!天气凉,你快回房睡吧。」我扶她进房,心里很是难过的。 第二天妈就患了感冒,头痛、发烧,不想吃东西。我叫医生来看过,给她打针吃药。 张玫说:「年纪大的人要当心身子,病从浅中医。」 我点点头。 张玫很好,常常来看母亲,又伺候她吃粥。 她见我详谈,「你母亲患的叫孤独症,由一只叫白尾的猫传染病菌。」 我很心烦:「一只猫!」 「是的,一只猫,所以你说她有多寂寞!」张玫说。 「我能做些什么?我又没有兄弟姐妹。」我摊摊手,「我们胡家连亲戚都不多,说来也可怜,整天整夜她独个儿关在这间屋子里,除了上教会,简直没有寄托。我工作又忙得要死,回来不过是睡一觉。」 「我们要帮她的忙,老人家……」张玫看著我。 「父亲去世后,我就想教书,时间比较多一点.可以陪陪母亲,这次在已决定这么做,虽然说男人教书没出息,也顾不得这许多。」 张玫淡淡一笑,「教书有没有出息,那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你不能凭这句话而否定一分职业,这是幼稚的事。」 我说:「反正我也没有什么牺牲,你说,在营业部做事,又有什么用,俗不可耐。」 张玫温文地微笑,「如果这世界上每个都是诗人,大伙都不用吃饭了。」 我很感激:「谢谢你,张玫。」 「心病还需心药医。」她说:「你好好地伺候伯母,她很快就会复元的。」 但是妈妈并没有马上痊愈。 她的热度继续好些日子不退.妈妈像小孩子一样,赖在床上不肯下来,一会说这里痛,一会说那里痛,我也不知是真是假,只好事事如她的意。 这些日子幸亏有张玫帮忙,她客气但亲切地做著一个好邻居,时常在下班以後来看母亲,送点水果点心给我们。 妈妈有时噜嗦得不得了,我使眼色,皱眉头,都应付不过,张玫一出现,她就缠著问:「你说白尾到什么地方去了?我好担心,有时候做梦也见到她,可怜的东西,要是流落到坏人家……唉……你有空多来瞧瞧我,我没个说话的人,儿子到底不比女儿,你说,白尾这件事是不是奇怪,无端端的跑来,又失了踪……,你觉得我这个儿子怎么样?人品还过得去吗?」一直唠叨下去。 妈妈从来不这样,这次对著张玫,简直有点疯疯癫癫的,不值得原谅。 张玫很体贴,她总是安慰妈妈,「你老人家多休息休息也就是了,别担心太多事,一切听其自然。」 妈妈会拉著张玫的手傻笑,「张小姐,我跟你坦白说,我想媳妇想坏啦!」 「啊,没关系,」张玫微笑,「老人家哪个不希望看到儿子成家立室?」 你说,这叫我怎么下台?怎么下台? 张玫回家以後,我跟妈妈说;「妈,你是怎么了?你也不怕人家难为情。」 「我身子不舒服!想到什么便说什么。」她固执地,「张小姐也不是外人。」 我啼笑皆非。 我终于约张玫一起上街,我们到宠物店去买一只猫——没法子,为了治母亲的心病。 宠物店的笼子里挤满了小猫小狗,环境极差。 我问:「张玫,咱们选哪一只才好?仿佛只只都那么凄惨。」 张玫凝视笼子,「这世界没有一块安乐地。」 我苦笑。 「你猜伯母会不口喜欢一只像足白尾的猫!」她问。 「我反对,这对猫本身不公平,为什么要它做别人的影子?我就最不爱做替身。」 「那么选一只完全不一样的,」张玫笑,「嗳,你别那麼敏感好不好?」 「挑一只极小的吧,自小养大,不会出问题。」我说:「妈妈很快会爱上它。」 我看到一只玳瑁色的小猫,耳朵很大,身子很瘦,但是凶得不得了,它一点不示弱,不肯被欺侮,在饭钵边嘶叫著,我指指它,「买这只。」 交易完毕,我抱著笼子,两个人往家里走,安步当车。 张玫说:「你真的没有女朋友。」她看我一眼。 「没有资格,找什么对象?」我说。 我们走到一个小公园坐下,买冰淇淋吃。 「这个月你的脸上足足瘦了一圈,你知道吗?」张玫问。 我笑笑,看表,「我们可坐十五分钟,然後回去给母亲一个惊喜。」 张玫说:「人家说教员儿子很少是坏人。」 我说:「但是孝顺儿子很少是好丈夫。」 「会吗?」张玫笑。 我道:「告诉我关于你的事,你自什么地方来,将到什么地方去?」 「我从西方来,将离俗世去。」她先失。 我也笑,「别这样好不好?」 「对不起,」她说:「我从纽约来,在香港住一段时期,才决定何去何从。」 「为什么一个人回到香港来?」我问。 「因为我是中国人。」她说:「回来看中国的泥土。」 「有没有失望?」我问。 她耸耸肩,一个很苍白的笑容,「我们不谈那个。」 「你有男朋友吧?」我问。 她点点头,又低下头。「他们都一样。」表情有点阴影。 「怎么?」 我暗暗替她不平。他对她不起? 「分开的爱不再是爱。」她叹口气,「很奇怪,我走的那天他差点没错过去,你不会相信.他哭了一整夜,我几乎放弃做我的中国人,想在香港做次游客便回去,但是我到香港之后,头一个礼拜:七个电话、七封信。第二个星期:三个电话、三封信。第三个礼拜:一个电话、一封信。第四个礼拜:啥子也没有。第五个礼拜:他已经忘记了我。」 「事情根本是这样的。」我说:「人之常情。」 「我现在知道了。」她看天空。 「别担心。」 「我没有担心。我很感激他给我的快乐时光,我们在一起既然曾经快乐过,还有什么遗憾?」 这种想法是很善良的。我非常欣赏她。 我说:「或者他还年轻,年轻人不明白的事很多。你是一个可爱的女子;将来必然会遇见一个更好的对象。」 「谢谢你的祝福。」她微笑。 「来——我们回去吧。」我说。 我们的时间算得很准.妈妈刚看完医生,正站在露台上呢,她在把盆栽的枯叶摘下来,我向她招招手。 妈妈精神今天彷佛大好,看到了我们,也扬起手。 我们到楼上,把猫给妈妈看。 妈妈并不高兴,别转脸,「为什么去买一只猫?」 「给你呀.白尾走掉以後,你不是很不开心吗?」 「的确是,但我不想有任何代替品,我不喜欢这只猫。」妈妈说:「我等白尾回来。」 「如果它一辈子不回来呢?」我有点生气了。 「它当然会回来的!」妈妈固执得不像话。 张玫调停,「嗳嗳嗳,这样好吗?这只猫当是我要的好了。」她笑著把猫自笼中取出,「我一个人住,怪寂寞的,现在有它陪我,倒也不错。」 我抢著说:「这怎麼好意思?明明是我挑的猫。这样吧,算是我送给你的。」 张玫爽快的说:「也行。」 她就是这么好,什么事一是一,二是二,绝不忸怩作态。有些女孩子,问她喝咖啡还是茶她都有半日好想,谁有这么空去侍候她们? 於是张玫把猫抱上楼。 我对妈妈说:「你的病痊愈没有?我们已经完全把你惯坏了。」我瞪她一眼。 「你的猫养在张小姐家中,有空去看看它,制造你们见面的机会,岂不是好?她是个可爱动人的女孩。」 「是的,」我说:「我知道。」 「那么你在等待什么呢?儿子。」她失望地说。 「我在等待适当的机会。」我说:「你别催我。」 「你太有自卑感。」 我不想成为受人耻笑的大头鬼。 「你说,白尾是不是回了它自己家?」妈妈问。 「猫是很有灵性的,但不一定认得路,猫与狗不一样,猫很有思想,很具灵性,所以被称为『养不熟』,实在性格非常清高,不是奴才。它爱去哪里是哪里,不过既为家畜,照理不会到处游荡,它应知道什么地方可以找到食物。」 「好了好了,百科全书,白尾还会回来吗?」 「我不晓得。」 事实上我也有点想念白尾。 因为白尾,母亲小病一场,因为母亲的病,我跟张玫成为相熟的朋友。都是因为一只猫。 玳瑁——新猫的名宇——住在张玫家中,一日比一日壮。我常常到张玫家去小坐闲谈,其乐融融。老实说,有很多时候,我甚至妄想她会成为我的女朋友。当然,这种思想我不会允许它逗留在我脑子里很久,我要学习自制。 母亲说:「不管玳瑁长得多漂亮,我的心还是在白尾上。」 我说:「玳瑁是我们的猫,白尾是人家的。」 妈妈叹口气,「怪不得人家说不能养宠物,会产生感情,你看,我养白尾有多久?烦恼就来了。」「有些人感情特别丰富。」我说:「我知道有个小女孩子,摔破洋娃娃也哭足十日。」 「哦。」妈妈说:「还有这样的事。」 张玫在门外敲门,叫:「伯母!伯母!」 我连忙开门。「张玫,你怎么了?连门玲都不揿,有什么急事?」 张玫非常兴奋,「我看到白尾!」 母亲几乎扑过去,「在哪里?」 「一个小女孩抱看它,就在这附近。」张玫说:「今天我早一个站下车去买水果,没想会看到白尾。」 我说:「张玫,天下白色的波斯猫多得很,你别这样好不好?」 「不,我认得那是白尾,它记得我.还朝我叫呢。」 「哦,那怎么办?」妈妈如热锅上的蚂蚁。 「我问那个小女孩,猫是怎么回事,她说原是他们家的猫,後来失踪过一个月,又不知怎地回去了。」 母亲失望地坐下来。 「但是——」 母亲又站起来。「怎么?」充满希望地。 「但是那个小女孩家里有好些猫,我就叫她把白尾让给我们——」 「她答应没有?」妈非常焦急。 「答应了。」张玫笑。 「猫呢?猫呢?」妈妈狂喜的追问。 「猫我明天去拿。」张玫说。 「张小姐!你太好,真的太好了。」妈妈拥抱张玫。 张玫向我眨眨眼。 妈妈又担心地问:「他们索价多少?」 「一盒巧克力,两盒饼乾。」 「呵。」妈妈放下心来。 「伯母,明天白尾又回来啦。」张玫宣布。 「谢谢你,张小姐。」妈直笑。 「伯母,别太客气好不好?」张玫笑,「叫我阿玫。」 吃完晚饭,张玫翻翻报纸,闲闲地暗示想看电影,母亲拼命地碰我的手肘,我只好提议去买票。张玫马上回楼上换衣服。 妈妈说:「你看人家多有意思,又替我把白尾找回来,她干吗要替我老太太服务?还不是爱屋及乌。」 我默不作声。真是的,我又不是柳下惠,我岂会不知道?当然。 「儿子,你给我打铁趁热吧。」妈妈叮嘱。 电影散场后我们散步回家。 我对张玫说:「你为什么故意说找到白尾?根木没可能找得到。」 「你怎么知道找不到?」张玫抗议。 「人海茫茫,找一个人尚且难,何况是一只猫?」我微笑。 她坦白:「是,我是没找到白尾,它是一只灵猫,它的出现就是为了介绍我认识你。那日我在宠物店看到一头波斯猫,跟白尾几乎一模一样,我马上买下它,回来向伯母撒一个谎,你不会见怪吧?」 「我见怪?我多谢你还来不及呢。」我说。 「应该的!邻居应该守望相助。」她说。 「你说妈会认得出吗?」我问. 张玫笑一笑,「她会故意不去认出它。」 「而其实,谁又知道它是不是真的白尾?猫并不懂得说话。」我困惑。 「嗳,别来这套老庄哲学好不好?」张玫笑。 「谢谢你。」我重复又重复。 她笑笑。 我知道我们的关系已迈进了一步,不止是普通朋友了。 第二天张玫把猫送来。 我留意妈妈的表情,她只是紧紧抱著白尾,满足得不得了。我不出声,如果她愿意被骗,又有什么不好?谎言如果是善意的,又有什么不好? 从此以後,日子过得很太平,我们家中有白尾,张玫家有玳瑁。 妈妈乐极,身体大好,周末与张玫在厨房做菜做点心,而我呢,申请到学校教书之後,把航空公司的工作辞掉,我觉得自己很心安理得。 我生命里最大的鼓舞自然是来自张玫。她善解人意,体贴了解。 有一天我对她说:「知道吗?你就是我的白尾。」 她只是笑,永远那么大方。 我们之间进展得很快,今年过农历年打算订婚,随後便成亲。打算住楼上楼下,照顾起来方便点。妈妈一直说:「是不是?是不是?我早说过,该是你的东西,推也推不掉,错不了,你放心.你能想到有这么好的媳妇在等著你吗? 」 我当然没想到。谁会晓得我与张玫的姻缘是由一只猫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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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妇人
&  汤姆跟我说:"对面有个男人是新搬近来的,养着一只大狗,长得倒还不错。"  我说:"快吃早餐。"  "我已经十一岁半了,还要吃早餐?"  "有人八十岁还吃早餐呢!"我放下报纸,瞪他一眼,"快点吧!你应该高兴才是,你母亲早上七点起床为你做的鸡蛋火腿。"  "祖母从来不逼我吃早餐。"  "看,小子,你祖母早就把你宠坏了!"我说。  "但是妈妈,对面那男人——"  "我不理外面的男人,你好好的在家做功课,我到超级市场去一趟,OK?"  "给我带薄荷巧克力冰淇淋,一加仑那种。"  "是,少爷。"我没好气,"你好好练习SHE的读音。"  "妈妈,太阳实在很好,你为什么不出去玩?"汤姆问,"凭你的面孔身材,找男朋友该不是难题。"  "汤姆,闭嘴。"我抓起钱包。  "你看你的样子,"他摇头,"啐啐啐,牛仔裤,旧衬衫,你知道吗,这样子你永远找不到新对象。爹爹已结婚四年了,弟弟都三岁了,真是的——"  "我会告诉你老师,你的闲话实在太多。"我转头喝他。  我出门。  天气实在是好,阳光耀目。是的,我甚为寂寞,星期一至星期五,下班回到家中,公寓静得象殡仪馆。只有周末,当汤姆来看我的时候,我心中闪出金光,这个儿子似乎是我唯一的希望与快乐,但是我并不想让他知道这些,免得他心理上的负担与压力太重。  我替他买好冰淇淋、果酱、面包,他喜欢的鸡翅膀(小男孩子都喜欢鸡翅膀),少年读本,然后凯旋回家。  我在门口叫:"汤姆,出来帮我提东西。"  "我能帮你吗?"一个大汉自我身边出现。  我吓一跳。"谁?"本能地退后三步。  汤姆的声音——"对面新搬来的男人,家中养只大狗的那人。"  "噢。"我说,"你是怎幺认得他的?汤姆。"  "他过来借钉子。"汤姆说。  "我们没有钉子。"我说。  "但是我想请他喝一罐可乐总不会错,我们冰箱里有两打可乐。"汤姆理直气壮。  我叹气,汤姆到底想怎幺样?  陌生人帮我把杂物抬进屋子里,我道谢。  "你弟弟说如果我需要什么,可以随时来敲门。"陌生人感激地说。  "我弟弟?"我睁大眼睛,"他说他是我弟弟?"  汤姆大声嚷:"我是为你好!"他大步走进房间,用力关上门。  "哈!"我用手撑着腰。"为我好!"  "怎幺一回事?"陌生人问,"我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他是我儿子!什么弟弟!"我气不过。  "儿子?"陌生人愕然,"他几岁?"  "十一岁半。"我气呼呼地说。  "但是你不够年纪生他,没可能。"他说。  "这是我的私事,现在我要教训他,一切生人请回避。"  他笑,"我姓林,林豪辉。我是上星期搬进来的。"  "我是张女士。"我说着拉开大门,请他走。  "嗳,别难为那孩子,好不好?"林笑说。  "喂,他是我儿子!"我说,"你少管闲事。"  我把林赶走,汤姆也自房中出来了。  "我是完全为你好。"汤姆老三老四地说。  我根本不去理他,为他做午餐,我深爱这个男孩子,他是我的儿子,我身体的一部分。他是这幺懂事可爱,他还懂得为我设想,但他不明白——  "妈妈,你没有生气吧?"汤姆进来探看我的面色。  "没有。"我说,"但是你不必冒充我的弟弟,如果有人爱我,我有一百个儿子,人家还是爱我。"  "对不起。"他耸耸肩,"我不知道原来爱情这幺伟大。"  "让妈妈看看你。"我捉住他。  "我是个男孩子。"他说,"别老拉拉扯扯的,怪难为情。"  "去你的!"我推开他。  "妈妈,你为什么跟爹爹离婚?"他问。  "我不记得了,我太年轻。"我说,"我只有十九岁。"  "性格不合?"他很会运用新名词。  "汤姆,回去做功课!"我哀求他。  门铃响,他去开门。"妈妈,林先生!"他不是不高兴的。  "什么事?"我走出去看,板着脸。  "汤姆说你们家电视天线坏了,要人修理。"林眨眨眼。  这人有毛病。都是汤姆,把这等狂蜂烂蝶勾上了门。  我黑口黑面地说:"对不起,已经唤了人来修!"我大力关上门,汤姆不做声。努力做好功课后吃午餐,下午躺在沙发上看书,看到一半睡着了。我替他盖一条薄被。三点半他父亲就来接他。  我说:"抗议,太不公平,你自己有儿子,还专门来抢我的,让他吃了晚饭走又何妨。"  他父亲说:"我买好足球票子看球赛,答应带汤姆去的。"  "我想多见汤姆一会儿,我跟着他。"我说。  "我妻子会在场,你又不愿意见她。"他说。  我骂一句粗话。汤姆自沙发上跳起来说:"爹爹,我们走吧。"拉起他爹的手,这小子没有一点良心。  "走吧。"我嚷,"走吧1"我把他的帽子大力压在他头上。  他们高高兴兴地走了。我收拾汤姆留下来的残局。公寓又静下来,又等待下星期的会面。我也知道这样做不应该,我应该把时间安排得轻松一点,汤姆是另外一个人,他来到这个世界不单是为了陪伴他那寂寞的母亲。  第二天下班,我站在门口便听见屋内有谈话声,有两个人在弹钢琴双重奏。  开了门看见汤姆坐在那里,我惊喜交集,"汤姆!谁让你来的?你今天怎幺会出现?"  他身边坐着我那邻居林某。我皱皱眉,但因心情好,不置可否。  "妈妈,"汤姆说,"林先生弹得一手好钢琴。"  我点点头,"你到这儿多久了?肚子饿吗?"  汤姆对林说:"所有的妈妈都只会罗嗦罗嗦。她很寂寞,但是她又不肯出去散心,她有自卑感,因为她离过婚,有个儿子,所以她就觉得该锁在家中终老一生。"  "汤姆!"我被他说得脸色发白,"汤姆,如果你再对外人乱说话,我撕你的嘴!"  汤姆用眼睛看看天花板,又说:"妈妈们!"  林把手按按汤姆的头,跟我笑道:"我已经修好了电视天线。"  "谢谢。"我说。  汤姆说:"妈妈,如果你真的有谢意,就请林先生吃饭。"  "这会使你高兴吗?"我问。  "会。"他大力地答。  "好,林先生,请你留下来晚饭。"我说。  "我很感激。"林礼貌地说,"现在我回去洗个澡,七点半再来。"  "好,我们家的菜色简陋,请你多多包涵。"我说,"一会儿见。"  林礼貌地告辞。我送他到门口。  汤姆说:"好的,你煮食吧,我要走了。"  "走?你到哪里去?"我愕然。  "走到家里去呀,你与男朋友吃饭,我夹在当中干什么?你把西冷牛排拿出来待客,把蜡烛点起来,知道没有?"  "汤姆,这是一个陷阱。"我控诉。  "陷阱?"汤姆说,"我不认为。人家是理工学院的讲师,学问很好,样子也过得去,我颇喜欢他。我不会叫我母亲去认识不三不四的男人,你不能尽坐在家中等第二个温莎公爵来敲门,这个住宅区里有六万户,手都会敲断,还找不到你。"  "反了!"我惊叹,"你为什么一定要把妈妈嫁出去?"  "我不是要你嫁出去。我只想你出去走走。"汤姆拍拍我的肩,"你冬眠已经太久太久,认识数位男士,每天有人打电话来,跳舞、看戏、吃饭,这才正常。"  我叹口气:"多谢指教。"  "妈妈,我希望你从茧里钻出来。"汤姆说。  "儿子,"我说,"真没想到你已经是个大人了。"  "妈妈,我要回家了。"他说,"你好好的招呼客人。"  "我会尽力做。"我叹口气,"我不敢令你失望。"  "再见。"他吻我的脸。  汤姆离开以后我觉得异样的畏惧。与陌生人吃饭,多年未尝试过这样的事。我需要换衣服?做什么菜?林某会不会认为过分?  我听汤姆的话,做好两份牛排,简单、够味道。又预备妥当咖啡。  林很准时,我开门时还蘖嚅解释汤姆不在的原因。他早已知道。  "你很保守。"他诧异地说,"汤姆都跟我说了。"  "这孩子——"  "其实母亲们永远把孩子们当婴儿,汤姆已经十一岁半,他很成熟很有思想,你根本不用照顾他,事实上他已可以照顾你有余。"  "这倒是真的。"我颇觉安慰,"他很懂事。"  "他说你完全没有朋友——"他抢着说。  "你知道人们对于离婚少妇的看法,来约会的男人不知凡几,大都没有任何诚意,名正言顺地想在我身上揩一把油——第一、我年纪这幺大,应当想得开。第二、离过婚,经验丰富。第三、独居,'行事'方便。很少有男人真想了解我、关照我,做一个真正的朋友。"说完我连忙补一句,"对不起。"  "为什么对不起?"他说,"讲得有道理——牛排好吃极了。"  我问:"你可结过婚?"  "没,从来没有。"他说,"标准长期王老五。"  "我想你大概不了解。"我叹口气,为他添上咖啡。  "我了解,你屋子收拾得象医院。"他看我一眼,"香港又不只你一个人离婚,何必耿耿于怀。"  我勉强地笑。  "你仍然很年轻,你知道吗?如果不明内情,我真会以为汤姆是你的弟弟。"  "他是个可爱的男孩子。"我再微笑,"我为他骄傲。"  "他也很为你骄傲。"林说。  "真的?"我松一口气。  "离婚的女人很少象你。她们多希望立时三刻抓住个更好的丈夫扬眉吐气。她们心里惊惶,不能适应独立的新生活,但又向往自由,所以离开不合理想的丈夫,倒不是她们的年纪与身份使男人害怕,而是她们那种急躁的心情,有谁愿意为猎物呢?男女都不愿意——你明白?"  我放下咖啡:"我倒没有从这个角度看过这件事。"  "你想想是不是。"他笑了。  "是,男人也有苦衷。额外的责任,加倍的耐力,家人缺乏同情。林林总总,市面上既然有其它美丽可爱的小女孩子,除非情有独衷,我们很难再获得机会。我一向只觉得离婚是使我脱离不能共同生活的男人,而不是使我可以嫁个更好的对象。"  他注视我,非常了解的样子。  "我其实并不如汤姆说的那幺自卑。很多十八岁的女孩子也坐在家里看电视。一个礼拜只有七天,如果要乱上街,相信在以后的十年内我尚不需担心,我只是觉得没有这种必要。寂寞,是,但你林先生也必然有寂寞的时候,你不能一静就上舞厅……对不起,我说得太多了。"  他微笑,旋转杯子,他是个最佳听众。  十点钟他告辞,谢完又谢。多一个友人没有坏处-也没有什么好处。这是我看淡朋友的理由。她们对我的生活不起影响。爱人,爱人又不同,但我现在正准备全心全意地爱汤姆,不想分心。  汤姆打电话来问:"妈妈,林先生之夜发展如何?"  "你像三姑六婆,汤姆。"  "爹爹说如何你肯再婚-妈妈,你到底还打算结婚不?"  "是!我打算再婚!当时机再来的时候-别迫我好不好?"我尖叫,"当有合适的人,适当的-"我摔下电话。  一分钟后电话铃再响,汤姆说:"妈妈,你不必歇斯底里。"  "谁教你那个字的?"我问。  一星期后,我在门口看到两盆绿色植物,我捧进屋里头去小心照料,我不知道是谁留给我的,我的神秘朋友实在太多。最有可能是汤姆。  我屋子里的确需要一点绿色,添增生气。  再过一个星期,门外多了只笼子,笼子里是一只全白鹦鹉。  我打电话给汤姆,他父亲说他去露营已有多天了。  "他怎么会有钱买鹦鹉?"我问。  "他一向有很多零用钱。"他父亲说。  "汤姆回来时叫他与我联络。"  "是。"  鹦鹉不比植物,我买了好些小册子来读,既然汤姆神秘地把鹦鹉寄养在我这里,我就得把它照顾得好好的。  周末,在屋里看杂志,忽然想起半个月前那个约会。那个年轻的理工学院姓林的讲师,他约了什么人出去散心?他的女学生,他的女同事?幸亏我一上来就把话说清楚,免得他以为我有什么不规矩的地方。  时机还没有到。我想:《圣经》上说的,什么都有时间。不要催促,急也急不来,我又翻过一页书。  我在等汤姆,他说好星期六来。  门铃叮当一声,鹦鹉说:"叮当!叮当!"  我去开门,汤姆双手捧满露营工具。"对不起妈妈,我刚自营地回来!"  "你去了几日?看你那一头一脸的泥巴!你看你!"  "你几时买的鹦鹉?我最喜欢鹦鹉了。"他进去逗鸟。  "不是你送给我的?"我瞠目问,"那幺是谁?"  "或者是林先生,"汤姆说,"如果你不给他一个机会,他一辈子只好以花花草草聊表心意。"  我失笑:"怎么会是他?"  "更不可能是我爹爹,妈妈,"汤姆摊摊手,"你一辈子只认得三个男人。"  "林先生的女朋友多着呢。"我说,"他送鸟送花给我干什么?"  "因为你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汤姆说。  "所有儿子都觉得他们的母亲最美。"  "不一定,弟弟就天天叫他妈妈为'肥婆'"。汤姆在淋浴。  我把他替换的衣服取出来放在床边。  "我有林先生的电话号码,我去问他。"汤姆说。  我看着他打电话。  汤姆应对如流:"是……不是你的?你当真没有送过鹦鹉?哦,那么我弄错了,抱歉抱歉。没什么,没什么事,有空请我看电影?我们改天再约吧,再见。"  我并不如他那幺失望,如果男女关系正如十一岁半的汤姆所想的那幺简单-介绍认识就可以结合,那认识何其美满,可是这些东西是谁送的?  汤姆说:"你有一个神秘仰慕者。"  "相信是。"  "有没有收到过情书?"汤姆问。  "没有,"我煞有介事,"他是一个君子,极斯文。"  三天之后,我在电梯口遇到林先生。他身旁站着一位小姐,美丽的小妞。由此我可以肯定送鸟儿的不会是林先生。  但是每隔一个星期,门外便多一棵植物。我留张便条在门口,写个"谢"字,加一句"请勿再送,无功不受禄"。  汤姆说:"如果是看门的老头子,就大煞风景了。"  我笑笑。  我开始留意身边各式各样的人,可是一个"疑犯"也没有。  生活好象变了,变得比较有生气,仿佛有人在暗中留意我的举止行动,我仍是被关心的。出门的时候我会在身上加一下工-或者有谁在留意,即使是看门的老伯,也不能让他失望。  我好象轻松活泼起来,喂鸟的时候吹着口哨,为盆景淋水时哼着歌。  我跟汤姆说:"喂,你看,又多长两片叶子,我发觉叶子是成双成对长出来的。"  汤姆问:"你的春终于来了?"  "去你的!"我说。  我搭电梯的时候也哼着歌。遇见林,林笑问:"可人儿,怎么如此愉快?"  我回笑:"天气这幺好,我还年轻,为什么不笑?"  "可人儿,我们去看部电影如何?"他笑。  我眨眨眼:"别在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  "小姐,我可以请你去看部电影吗?"他正颜地说。  "可以,只是我已经约好我儿子。"我说。  "或者我们可以一起去。"林建议。  "好得很。"我答应下来,"我去换衣服,转头见。"  回到楼上,我问自己,咦!我是怎么答应他的?不要紧,既然答应了,不妨去一次,他又不会吃掉我,我又不打算追求他。  我与汤姆一起在楼下与林会合,我们看了场荡气回肠的文艺片,汤姆差点没睡着,每隔三分钟便喃喃地说:"闷。"  我低声道:"想想我陪你看那些三流球赛,难道我没有闷到一佛出世?"  他说:"嘘!"  我叹口气。我再爱他,他还是个儿子。他无法代替一个爱人的位置,与汤姆一起,我永远输,因为他是儿子,我是母亲,生他下来,叫他吃苦,实在不应该,现代父母的观念与过去完全相反,因此处处委曲求全。  看完戏我们挤到快餐店去吃汉堡包。林拼命解释,"其实我们的经济情况尚好,不至于这糟糕,我们可到一间稍微象样的馆子去坐着吃。"  我说:"多年来我没有自己的生活兴趣——"  汤姆说:"是是,你为我牺牲得很多,我知道。"  我问:"我用了'牺牲'这两个字吗?我有吗?"  "你别否认了,你把自己囚禁在一个叫汤姆的牢监中,又享受又痛苦,你算了吧,你。"  我问林:"听听这种口吻,是不是十一岁半的人说的?"  林说:"我不知道,现在的十一岁与我们的十一岁不同。"  汤姆说:"我约好林先生下周去滑水,你去不去?"  "滑水?"我说:"你认为我尚可穿泳衣?"  "妈妈!五十岁也可穿泳衣!"  我买了黑色一件头泳衣,穿上对着镜子训练自己习惯这种暴露。多年没有运动了,顶多是打打网球,我并不见得肥胖,该细的地方还是很细,可惜是不该细的地方也细得很。除了皮肤略为苍白,看不出什么不对劲,我决定参加他们的游泳团。  走过客厅的时候,白鹦鹉对我吹口哨,我朝它瞪眼。  它是什么人送来的,始终是个迷,送礼的人为何没有邀请我去游泳?但是我的人生观因为这些有生命的礼物而改变了。忙着为盆栽转盆换土,忙着训练鹦鹉说简单的字句,我渐渐把自我处于次要地位。  公寓越热闹,我越不胡思乱想。  周末我跟汤姆去游泳,原来他们有一大堆人,人多我便不怕难为情,他们滑水我游水。租着一只中国式游艇,足足可坐三十个人,又准备了三明治汽水。多年来我没有玩得这幺忘形,完全不记得自己的身份年龄,等到林来陪我说话的时候,我面孔与双肩已晒得通红。  "来,我帮你擦点太阳油。"他拿起那只瓶子。  我只好大方地转过背部对着他。他的手接触到我背部时,我没有异样的感觉,也许大家已经熟了。  他说:"你的性情随着天气似乎变得温暖了。"  "是的。"我想把神秘礼物的事告诉他,后来又觉得没到那个程度,因此不说。  "你晒黑了很好看。"他说。  "汤姆呢?"我笑问。  "游远了,别害怕。"他也笑,"他是健将。"  我只是想顾左右而言他,没接受男人的赞美已经很久很久,非常难为情,我看着自己的双手。  "你常常带孩子们出来游泳?"我问。  "一次带七个,幸运数字。"他说,"他们的父母老请我吃饭,我把他们带出来游泳,聊以报答。"  "一星期一次?"我问。  "不,有时候一个月……说不定,也得看什么时候有空。"他说。  我想他不是常常有空,有很多女孩子等着约会他。做王老五蛮开心,爱如何便如何,不过时间太多,如果不懂得打发,便显得太空闲。不过他没有这种困难。  "明天……明天你有空吗?"他问我。  "明天我要上班。"我愕然。  "我来接你下班如何?"他问。  "接我下班?干嘛?"我又问。  他微笑。  我只觉得十分尴尬,干嘛?当然是为了约会我。  "好啊。你知道我公司在哪里?"我画一张简单的地图,"五点一刻,在这个门口。"  "上班呢?你怎么去上班的?"他问。  "用公共交通工具,"我说,"数十年如一日。"  "我送你上班。"他说,"你早上什么时候出门?"  "千万不要!"我站起来,"不不不。"  "喂!你怎么了?"他笑,"别这样紧张好不好?"  我面红红地说:"对不起,我只是想说这是不必要的。"  "OK,我们明天下班见。"他不勉强。  汤姆爬上艇。"你们在聊天?"他用毛巾擦身子。"妈妈,你看看那个女孩子是否很漂亮?在对面船上,穿红色泳衣的那个。"  "女孩子?"天啊,我的儿子已经开始注意女孩子了,我能不寻找自己的生活吗?再过一段时间他便会出去求学,再而结婚生子,拥有自己的生活。  "妈妈,你看看那个女孩子嘛。"汤姆催我。  "好好,我看。"我只好朝他指的方向看过去,那边果然有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非常青春美丽,曲线优美。  我马上说:"她比你大多了。"  "妈妈!你的脑筋!我们已经约好明天去看电影。"  "你父亲答应吗?"我吃一惊。  "当然不反对。"他大言不惭。  我看看汤姆,几乎想昏过去。后来我到甲板上晒太阳去,有很多事只好听其自然。  林走过来,我喃喃地说:"他已经长大了。"  "是。"林说,"你早该看出来,连这么年轻的母亲都不愿意让孩子长大,天下父母心都一式一样。"  我笑笑,闭上眼。当然,汤姆小的时候,我是他的主宰,叫他往西不不敢往东,喂他吃粥他不会吃面,孩子们是最最可爱的小玩意儿,所以离婚之后,这些年数就这么地过去。心灵的创伤,生活的寂寞,都因为汤姆而消失无踪,或许是暂时压抑着,到现在因为有人引发,我有种感觉,我第二个春天快要来临了。  会是这个姓林的年轻讲师吗?我不知道。  我转过头问:"你怎么会忽然约会我?"坦白一点好,免得他以为我黄熟梅子卖青。"开始的时候你并没有这样的动机。"  "开始的时候我觉得你十分拘谨,不愿意与外人接触,所以不便勉强。但是隔了没多久,再看到你,忽然发觉你朝气洋溢,像变了个人似的,这证明我和汤姆的做法是对的,你的生活始终缺乏调剂,给你一点点转变,由一个老姑婆转为活泼的人了。"  我转过头来看着他,阳光晒在我的脸上与身上,我用手遮着我的眼。  "你是说,"我错愕地-  "是的,那只鹦鹉与盆栽是我与汤姆送的,给你调剂生活。"  我呆呆地看着他,天哪!这两个人……我气恼地瞪着他,这种同情与怜悯,我想,这两个人人……但是他们善意的动机,我侧着头笑了。这些日子我变得特别多。  "你算了吧你,"林轻轻说,"香港又不是只你一个离婚,你这么紧张干什么?连第二代都已经习惯了,你是干什么?"  "我干什么?"我指指自己的鼻子,"我等着明天下班见你!"我笑。  汤姆在我们身后出现。"吗嗳,我总算成功了!"他装个鬼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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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好的女友跟我说:「我真不明白你这个人,念了这么些书,做了这么久事,看遍全世界,然后还是一点进步也没有。」「至少我知道我在做错事。」我说。「我是清醒的。」「有什么分别呢?至少以前是年幼无知,现在,你自己都不原谅自己。」我说:「教育知识与寂寞有什么分别?我不是不耐寂寞的人。」我只是很自然地吸引下等男人。这怨不得我──吃软饭的、没背脊骨的、骗人的,全都聚集在我身边。女友不以为然。「每个人在社会上都会遇见坏人,只是别人一发觉便设法避开,而你,你却与他们纠缠不清,但凡感情这件事,跟赌是一样的,赢了要知足,输了要缩手,像你这样,越输越多。」我微笑。「不要紧,我资本雄厚。」我女友摇摇头。「哼!那种莫名其妙的男人把你的信与卡片到处招摇,你不怕?」「怕什么?这种小男人,一辈子发生在他们身上最伟大的事,便是曾经收到我的卡片,到八十岁时作梦还笑出来,助人为快乐之本,童子军日行一善,为什么不?」「你老了呢?」女友问。「老了就老了。谁不老,再找不到好对象,天天开着架电视机,也就跟老伴一模一样。」我说。「你潇洒去吧!」她狠狠的说。其实我也不潇洒,我很寂寞很无聊,一到周末简直不想到任何地方去,睡又睡不了那么多──也有去处,大把男生愿意花三十五元在廉价唱片夜总会买入场券请我跳舞,又搂又抱,陪他们说笑,完了有啥乐趣?岂不是比舞女更便宜了。我又没变白痴,跟这种男人去逛。也有种专门出来挑老婆的中年男人。事业略具点基础,浑身死气沉沉,人家介绍个女孩子给他,他抱着看货色的心情赴约,上上下下,把人家每一只毛孔都研究清楚,嫌这个嫌那个,小心过头,生怕女人沾他光、占他便宜……这一切一切,令人心灰。眼看就老了,我想。可是,一天落雨的黄昏,我寂寥地自理发店出来,看到一双年轻夫妇,脸色腊黄,衣着过时,七、八点钟才提着小菜回家,虽然肩膀搭着肩膀,我只觉得凄凉。爱情的结局若只是这样,那么让我寂寥一辈子吧,至少我现在自己赚的钱自己花,有事没事买漂亮的衣裳、上好的化妆品,考个车牌,买部小跑车走来走去,再寂寞也还是红楼梦式的;看着白海棠,倚偎着丫环吐口血,总比那种蓬头垢面、油腻肮脏、锣鼓喧天的「幸福」好得多。我已经走上这条路子,念过大学,赚着高薪,我不再愿意,也没有必要再委屈自己。碰到骗子,也是有的,不外是我想骗他而反而被他先骗了我,生气之余而闷闷不乐。爱情,哪来那么多的爱情,像「洛基」电影中,他女友的兄弟问他:「你爱我妹妹吗?」洛基答:「我不知道,她填我的空档,我填她的空档。」这恐怕是真实的答案。我在半年前遇见阮季光。一个普通相貌、普通身材的普通男人,嫁了他也是委屈,毫无特色气质,但他是一个好听众,而且细心。他代表一个著名的大机构来我们公司取赠券,派来一个小厮,事后写封很礼貌的信来,用公司的信纸信封,右上角注明是「副总经理」。我打电话去客气一番,老实说,心里并没有怀着什么好意。我不满意目前的工作,正在动脑筋想进入他的机构,可巧他送上门来,一个女人在外独自生活,倘若有了目前生活状况改善的机会,千万不要放弃。俗云:朝中无人莫做官。认识他们的副总经理,有什么损失?我利己,但没有损人。没想到有更高招的人在等着我。我们吃饭喝茶,循例经过那段最艰苦的时期。他出乎意料之外的讨人喜欢、善解人意,事事采取主动,非常得体,我们熟络得极快。他告诉我他毕业于香港大学,离婚七年了,有两个孩子。一切都很普通,就像他的长相。我心目中的对象原是理科博士,修长秀气,孤芳自赏的,最好在艺术上也有点成就,要不红楼梦读得熟,要不就钢琴弹得好。阮季光并不符合这些条件,离开两万五千里,可是每个人都有他的优点,时间一长,感情就培养出来,我莫名其妙的做起他的女朋友,连自己都胡涂,怎么跟这么个人来往,不但拿不出去,经济情形也不好,一个月不过赚万把,交了赡养费之后还能剩多少?可是我们真的要好起来,他到我公寓来一坐一个下午。去过太多的大型舞会,也觉得安安静静的与知心人聊天是种享受。我煮好咖啡等他,有时候在附近小馆子叫小菜吃饭。我还尽量替他省着。他开始每日接送我上班下班。没到六个月,他就向我求婚。我笑笑,没置可否。与一个离过婚的男人在一起是很烦的,周末他要去见孩子,要不把孩子往我这里带,我干么要为陌生的小孩张罗吃的玩的,服侍得不好又罹罪,老寿星找砒霜吃,活得不耐烦了!况且这种十岁八岁的孩子最讨厌,似懂非懂,尴里尴尬,避之则吉,我连自己的侄子还没兴趣,还去惹他家的那两个,不如抓把虱子往头皮上放。我拒绝了,倒也没有严词肃语的,不知为什么,我很乐意做他的伴,他谈吐明快、知识不俗、衣着也整齐,也许是因为他太懂得讨好我。我愿意戴他的戒指,可是没有其它的意思。戴他的戒指还是给他面子,我干么给人来研究我的手指,问长问短的,又不是什么三、四克拉的方钻。可是女人的心理便是这样,一方面觉得不值,一方面又心软,也许是因为寂寞,也许是知道自己贬了值。女人一过二十一岁,年年贬值,自十二岁到二十一岁的时候是增值期间。我今年二十七。好比名贵服装店的过时货,料子与裁剪都是好的,即使是一流又如何,过了时便得打折扣出售,到今年,我暗自苦笑,已经是对折了,尽管如此,小店里的廉价品货如轮转。而我,我被顾客自衣架上拿下来试了又试,试了又试,就是没人买,现在阮季光仿佛有点意思,至少他是个有潜质的顾客,我不想得罪他。我不是不觉得惨淡凄凉,但女人的命运各自不同,我就是这个命,婚姻上不顺,没有贵人相帮,我不是没见过有办法的女人,自幼没赚过一个钱,自然有男人捧着钞票上门求她花……我倒不羡慕。阮季光来得是时候,他运气好。早那么一、两年,我睬他?可是现在我已是大出血的跳楼货,我明白。我带他到「卡蒂亚」看戒指,心中也不存什么奢望,像他那种三十七、八的离婚男人,再风趣再可爱,一说到钱,马上换一副面孔,我还指望他买什么?那种镶得精致点,七、八千块一枚的红宝石夹碎钻,那是可以的,他不至小器到这种地步吧?我们在「卡蒂亚」看半晌,他一点表示都没有,这是我第一次觉得满不对劲。这男人,女朋友是要的!丝毫不肯付出代价。他倒是算盘打得挞挞响,周末无聊,跑来我这里坐着,几个月下来不过是管接送,我还出沙发出客厅出茶出水,让他老爷似的来休息,照样自己付房租付水电杂费,就真是有点疯了。与他一拍两散倒也容易,谁又爱上了谁呢?不过年纪大了,比较懂事,或者做人不能这么势利,干脆把他当是男朋友,身边有个人总是好的,骑驴找马,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将来发展如何,也顾不得了。他总算还有诚意。我确是老了,懦弱得紧。那一阵子友人都风闻我有伴,纷纷打听起来,我矢口否认,认来干么?他又不是风光人物,阮季光实用,但不是装饰品,总之他解决我生活上沉闷的一部分,也就算了。短短几个月间,感情的高潮便已过去。我自问对他是非常不错的,经济上丝毫没占他半点便宜,他拿出来的东西我还真不稀罕,大家做个精神上的朋友,他填我的空档,我填他的空档。有时候也非常累,互相利用的关系一向是累人的,我怕得罪他,他也怕得罪我,本来一对男女双方若有意思,半年内结婚是顶好的事,何必有太多的了解,一个人根本没有可能了解另外一个人。我嫌他没钱,开销完前妻与孩子,带着三、五千港币一个月等于光身过来,我还叫他入赘我家呢!连装修房子的费用都拿不出,怕是要住我这儿,我若去住他家,岂非要与两个孩子两个老人同住?我不干,因此我说,嫁他已经够委屈,所以拖着,没想到晴天霹雳,还嫁不到他。他老婆出现了。离婚的太太出现也属平常,她要来看我,自然可以来,我本人出惯场面,我的公寓房子也登得大堂,女人最笨便是要求与丈夫的女友见面,自然是女友年轻貌美,否则她丈夫如何见异思迁。可是见了阮的前妻我大吃一惊。这女人又老土又嚣张又胖又俗,一见了我便吆喝:「你们做什么戏?」做戏。阮季光本身干干净净,很大方得体,怎么娶过这样的女人?「我姓李。」那女人大摇大摆的说。OK,姓李,那么就是李氏吧。「阮季光并没有跟我离婚!」李氏说。「我们一直是对夫妻,告诉你,我们恩爱得很呢!一星期三次房事,你可别来离间我们夫妻感情。老实说,他已把一切都告诉我了,男人,有便宜拣,干么不拣?我原谅他,可是你以后最好别见他!」她若多读过几年书,我说不定就跟她吵起来了。如果她比我漂亮比我高明,我不妨跟她撕打一场,可是她像那种廉租屋里走出来的主妇,而我,我是戴十八K蚝式金劳力士,穿猄皮西装的职业女性。我跟她吵?门儿都没有。当时她走了,我拨个电话跟女友说这件事,不知为什么,心里很震动,照说我什么场面没见过,这种男人,多一个少一个都一样,但是不知什么道理,忽然我心里充满灰色。女友说:「你说你倒不倒霉?又碰到瘪三了!好端端吃着自己的饭穿着自己的衣服,辛辛苦苦的上班,受着老板的气,战战兢兢的还不够,还去勾搭这种下流胚!」我并没有生气,我低声说:「我一向没有勾搭过任何男人,都是他们上门来的。」「你运气特别好!别人一世纪都碰不到一个的人版,你在过去十年内全见齐全了,恭喜!」女友比我还气。「那个大机构里上千上万的职员,哪个不比他强,偏偏那骗子看中你,走的是什么运!他帮过你什么忙?为你做过什么事?你对他这么好,前世里欠他的?」「我问清楚了再跟你说。」「他家电话几号,把他拉出来审一审。」「我还跟那乡下婆子争老公呢!」我低低说。「咦!看样子你仿佛真对他有了感情似的,不大可能吧?他那个德性那个款儿!」我挂上电话,一夜没睡好。我不明白为什么没睡好,这种男人中环一区就三十万个,来了就来了,去了就去了,太阳照样爬起来,花儿照样的开,什么大不了,再好的也失去过丢掉过,他算老几,我还为他失眠。可是我确确实实失了眠。第二天阮季光失踪。没来接我上班,我就觉得蹊跷。上班后我打电话到他机构去询问。「阮先生是你们的副总经理?」「阮季光?他是副总经理的秘书。」「什么?」我如五雷轰顶。「阮秘书阮季光是不是?」那边问。「喂,喂?」我挂上电话,只觉得血上不了头。我连忙托人去查他,熟人说:「阮季光只是一名秘书 。」「可是他有免费停车位,有一间私人办公室,签署不少重要文件,口气──」「他一向是靠充的,他老婆娘家有钱,贴他贴了十来载,他无所谓。」「你们都知道?」「他在这里做了十多年,谁不知道──咦!你干么打听他,是不是他跟你──」自小到如今,我还未曾受过骗,也未会如此真心地对过一个男人。可是我的精力与心血,时间感情换回什么?我的运气!我仰天长叹足一日,夜里在床上翻来覆去。第二日阮季光约我午餐,以前我们天天午餐的。奇怪,我竟没有生气,照旧的赴约。他低声说:「你忘记我吧!我老婆什么都知道了,我不能再与你见面。」我心中啼笑皆非,忘记他,他算老几?他以为他是老几?认识我算是他毕生最光辉的事,骗过我,他这一辈子算是没有白活,现在他说成仿佛他不能见我还是我的损失。我深深的悲哀起来,看着自己的一双手,只觉得可怜,这种小人物,而我竟与他纠缠这么久,岂不是比他更可怜。天啊!我是怎么会到这种地步的?那夜我女友打电话来说:「他的月薪是二九九五港币。请问你一双靴子多少钱?你的房租多少钱?这种男人,他要是真爱上了你,抛妻弃子的来跟定你,那你才害怕呢!你养他一辈子?你还活不活?」我苦笑,不知怎的,眼泪落下来。正当我准备收心养性,好好的做一个普通女人,却碰见这个骗子。女友说:「可是你放心,现在他不会离婚,不是他老婆不肯,而是他怕他老婆肯!他哪里再去找米饭班主去!我有人熟他们家,他老婆娘家有两个钱,陆续的贴,倒是把他养得白白壮壮的,出来也西装领带,人模人样。本来两夫妻的钱,谁愿意谁出,可是这个男的特别好才气,怕老婆怕得要死,像只工蜂似的,女王蜂说啥就是啥。你不知道,连姓阮的父母都怕得要死,服侍着这女人,这女人动不动滚在地上哭骂的。」我听着只觉得全身软绵绵,像浮在云上。這种事,原本我連听都不要听,只覺恶心,這种人的世界与我有什么關系,可是這種事竟發生在我身上、我頭上,我只覺得萬念俱灰。怎么可能,上帝对我太不公平。我做错了什么?我只觉心酸,如今连这样的人都来欺侮我。女友在那一头说:「算了,你当是时运低,被疯狗咬了一口,快想补救的办法,免得他利用你向岳家勒索金钱──如今他成了香饵了,靠你抬了头,他可是遇到了贵人,吐气扬眉,不花一文,外头居然有这么标致的女友,他老婆说不定对他刮目相看,你成为他手中的一把枪,你说你倒不倒霉?」我低低的说:「他岳父也不是好人,这世界就算有好人,也未必肯拿数十万出来给他。女儿的婚姻跟他有什么关系?离了婚,他自然会养着女儿,不见得看她饿死,会因此受威胁而拿钱出来?不可能,别忘记阮季光娶了这女人已经十多年,以阮的为人,十多年来哪一日不在谋岳父的钱,他娶这女人的目的是为什么?为她的才?为她的貌?不见得现在会达到目的。」我挂掉电话,不愿多说。怕是怕的,阮季光当然怕。花别人的钱久了,背脊骨自然直不起来,一些女人怕丈夫,也是同样原因。怕久了也成为习惯,可是出来骗旁的女人,毫无目的伤害别人,只是为了发泄他多年自卑与羞辱。他穿得好吃得好住得好,赚三千元犹如别人赚九千元那么风光,可是他自己心底也看不起自己,他是条男性寄生虫。即使赚九千元又如何呢?我本人个个月的收入又何尝不是九千元,我过的何等普通朴素的日子。这种事竟会发生在我身上!真是不可能的,我只觉茫然,我一向自己好好的过日子,忽然之间有这种事发生在我头上,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懂得,我从早上想到夜晚,还是想不通。终于我告诉自己,这样子下去,会影响我的工作,名誉是不重要的,香港没有一个人有好名誉,名字受人咀嚼的次数越多,越占优势,名气世界里只要有名便好,管他是香是臭。只是工作……工作还是最重要的,工作替我负担生活,工作占据我的时间,生活需要钱,我不能轻易抛弃一切,二十多年来建立的一切,抛弃是可以的,但为这样的一个人……为这个人。我的资本有多厚是我家的事,花在这种地方……阮的妻子居然来按铃,在门外气势汹汹的说:「阮季光在不在?叫他出来!」「他不在。」我说。「我要进来看。」我隔着铁门说:「你进来看?我付的房租,我住的屋子,让你进来搜?」她敢情是从来未想到过这一点?我说:「你再按铃的话,我就打九九九,你不要以为我不会。」我大力拍上门。 她没有再按铃,我坐在客厅里看电视中的「郎心如铁」。男主角的选择是正确的,陪一个他不爱的女人到小镇去苦一辈子,有什么屁意思,不如死了的好。不过在那个时候,感情的债是要偿还的,现在,现在根本不是那回事。我扶着额角笑,连一个小人物都可以跑出来到处欺侮女人,奇在是居然有女人受他欺侮。命真好,我笑,命真好。每个人都会有个松弛的机会,只除了我,我已经很累很累。一半是自己害自己吧!玩久了,来不及抓个人,谁都好,因为他耐心、他温柔,我贪身边有个人伴着,即使当年最出风头的女人也怕寂寞,他多懂得鉴毛辨色,他根本是靠那行起家的,深懂女人心理……这都是从前的事,可是现在他来敲门,我还开门给他,就显得滑稽。我笑不出来。他说:「我抽空来看你,如果你不开门,我会自动走,我不会麻烦你。」我问他:「你还来干什么?」「跟你说说话。」他说。「看你可好,想知道你孤独脾气改一点没有?」我不由自主地开门让他进来,像往日一样,他小心翼翼地脱下外套,挂在适当的地方,斯斯丈文坐下来。「骗子。」我说,声音不置信地温柔。「是的。但是我骗你还不是为了喜欢你。」他说。我轻笑。「这种对白,粤语片中不知道听过多少次,一切是为了爱我──你要喝什么东西?」「啤酒。」他说。我倒了啤酒给他,他接过。他不是没有他的好处的。「我不是不爱你,我只是不能爱你。」他说。「我知道。」我说。「我倒不是爱你,只是生活闷,有你调剂,总好过点,牺牲也无所谓,反正我有太多的时间。」「为我这种人也值得?你的耐心总有一天会消失的。」他说。「那时候你会知道。」我说。「我……仍然是你朋友?」他问。我笑笑,心里无限凄楚,我竟沦落到这种地步。照理应该给他两个耳光,然后叫警察来带他走,可是我居然把他留着,倒酒给他,我真的发疯了。「你想我为你做什么?」他问。我答:「什么也不想,千万别离婚,我的收入是不错,但实在是血泪钱,赚得很辛苦,我不能无穷无尽的把钱拿来买菜起油锅。我的时间可以用来看书,但不能花在洗衣服打扫房子上。」我停一停。「我可没有房子收租。」「可是你为什么还让我进来坐?」他问。「我把你当一个新认识的朋友,有人说话总是好的。」「你真的看得开?」他问我。「我付出什么?有什么值得看不开,做人而已。」我实在很灰暗,这也是我心中的话。我与他已经太熟络,无话不说,大家都不用戴面具,不必娱乐对方,多多少少有点感情。总比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亲热,他不错是个骗子,可是我既不是他妻子又不是他孩子,我又不跟他一辈子,与我何关呢?我所知道的只是我寂寞,为寂寞我又不是没付出代价,比这个更巨更多的都有。「这样也好,等你自动疲倦走开,我心里也好过点。」「你有心吗?」我问。「我没有心,我来看你干什么?」他反问。「我难道不能在家里好好的睡一觉?」「你想怎么样?,你现在说什么我都不会相信,你骗我目的究竟何在?我不懂得。」我轻轻问。「真为爱我?」「我想与你做朋友。」他说。所以骗你。「你说明你的环境,我们─样可以做朋友。」「可是你不会对我像那段时间般。」他说。「这样子骗取感情,你觉得划得来?」我问。「当然,你已经没有自尊,你老婆再想找个男人也不容易,你吃定了她,有事没事在外头行骗耍乐,是不是?」我把手放在他肩膀上。他不响。我不明白的倒不是他为何欺骗我──有得骗干么不骗,而是为什么我心甘情愿坐在他身边受他利用而不能自发自觉的走开。他与那乡下婆子分明是羞辱我,而我居然不省觉。不,我是清醒的,我是明白的。仁人君子多得很,可是他们在我身边走来走去,没有一个对我有过青睐。高贵的男土也很多,大家喝茶聊天,打个哈哈,道声再见,三、五个月不见,他们的高贵仁慈又与我有何关系?一个星期有七天,一个月有三十日,我只记得有一次心情极之困惑的时候寻找牧师安慰。牧师答应我第二天来,可是迟迟隔了半个月他人才出现,我要是看不开,已经是跳楼半月纪念了,牧师能陪我多少天?一年有三百六十五日,兄弟姊妹能陪我多少天?父母?朋友?他们再高贵有什么用?我明白了。我明白我为什么要受这种屈辱。因为这骗子是关心我的骗子,我生病时他陪我看过医生,我闷气时他陪我散心。是他迁就我陪伴我,哄着我讨我欢喜。我们有半年的感情,除了骗我,他待我很好。是,他是骗子,但他对我好。他是小人物,但他对我好。他是卑微,但我在他低俗的世界里占着重要的位置。至于名流绅士,不过是陌路人。我并不打算嫁他,因我没兴趣陪他一日煮三顿饭。我不过想他与我消遣消遣,周末来坐坐,像以前一样。是的,就像以前一样。「像以前一样,可以吗?」我问。「我尽量做。」「为什么还要尽量?」我问。「现在我妻子已经知道你的存在。」他说。「又如何?」「她不会那么大方,现在盯得我很紧。」「呵。」还有更不如意的事,现在还得轮着见他。我笑了。「你笑什么?」他问。我温和的笑。「没什么。见到你很高兴。」「我不相信。」他看我一眼。「我也不相信。」我抬起头。「我也不相信。」「我明天来接你上班。」他说。「好的。」我说。这个世界上,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假作真时真亦假。人群挤人群,呆着面孔,个个茫然地向前走,走向明天,可是不知道明天有些什么,但芸芸众生,他选中我作为欺骗的对象,而我偏偏又给他骗了还不生气,这大概是缘分。「你在想什么?」他把手搭在我肩膀上。「没什么。」我说。「如果你有空,我希望你来看我。」「当然,我尽量做。」仍然是老话一句。我又笑。笑流去的岁月,失去的理想,永远不再的意志,逝去的青春,连带笑生命的无稽,运程的安排。多么可笑──因为我已经老大──我不是不懂得哭泣,而是不能哭泣。无论遇见什么,都得笑下去,幸与不幸、骗子、君子……遇到什么是什么,笑着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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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与明星
我是一个作者,靠写稿为生,俗称“作家”,因为这一行渐渐式微,我的收人并不太好,勉强维持着生活,心中很不乐意。我不是不学无术的“文人”,早几年我就看出单靠写稿简直会饿死,所以赶紧补读一张文凭,拿了机械工程科理学士,心才比较定一点。中国人推崇读书,虽然一直流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两句话,但读书不过是一种手段,读完书如果不去做官,光在家中坐,离开“颜如玉”、“黄金屋”的日子,还有好大的距离,我不是不知道,老是一肚子的学问在现实生活中并兜不转,女孩子只看得见嘉蒂斯的晚餐,乔哀斯精品店的衣服与法拉利跑车,像我们这种除了看书就是写书的光棍,注定做王老五。我喜欢写稿,因此一直写下来,除非肚皮受委屈,否则还不打算转行,虽然这么说,午夜梦回,还是忧虑有加,我决定去投考理工学院当个助教。即使是做助教,也总比做文人好,文人多大话,斯文多败类,一个大男人整日呆坐家中摇笔杆,听上去没出息相。犹豫这么多年,我还是得放弃写稿,心中郁郁。我跑去跟出版社老板说:“我恐伯要罢写了。”老板惊异。“是不满意稿费吗?一般是这个价钱,我们并没有刻薄你哇!”我摊摊手。“我知道,几十元一千字,一万万字写下来,也已经够高的了,奈何这里几百,那里几百,又是不定期的寄支票来,实在于生活无补,逼不得已,只好放弃。”“连你都转行,那还有什么人写小说?”老板说。“你是名气与收人都摆在第一位的。”“第一?”我苦笑。“倒数第一?不过你放心。稿子总有人写下去。有钱人家的太太小姐,坐崇德会坐腻了,偶而客串一下,写些杂文炫耀她们的珠宝汽车洋房孩子丈夫,旅行游艇等等,还愁没有题材?”老板不以为然。“她们?她们只能塞篇幅,哪里有号召力?”他摇摇头。“最有号召的是林青霞的封面!”我笑,“我们这些小说又岂会带起销路。”我叹口气。“小说可以当号召的日子早已过去,现在的人们回家只有扭开电视机的力气,还读书呢,都没有空。”这时杂志的副编辑之一小林走过来鬼鬼祟祟的跟我使眼色。我知道小林又有话说了,于是跟老板说:“反正我人在这里,我自己校对好小说才走。”老板说:“你再想想清楚,我们是永远欢迎你的,你在公余如果能帮我们写,我们还是欢迎的。”“谢谢。”我站起来离开他的房间。小林拉住我。“奕凯,你真的不写了?”“不写大把人挤着来写。”我笑。“你们的杂志月销二十多万,怕什么?”“我有一件事要跟你说。”小林的正题来了。“什么事?没钱请女朋友?你老换女朋友,小林,长贫难顾。”我拍拍他肩膀。“不不,不是借钱。”小林连忙否认。“那是什么?”我问。“不妨直说。”“你有没有看我们这个月出版的杂志?”小林问。“废话,当然有。”我说。“有没有看电视新闻眼那一栏?”“有呀,这次不是写玉女明星母女不和的事吗?”“是。就是这一段出了毛病。”小林哭丧着脸。“怎么,是你写的?”我责备他。“毫无根据的人身攻击最无聊,人家母女不和管你屁事,你也拿来骗稿费!”“没奈何,急起来连老父老母都得卖,何况是电影明星。”“下次别写了,你们杂志又不需要这一类文字来刺激销路。”我劝告他。小林苦笑。“还有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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