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汽车与维修行业发达吗

核心提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   《咸宁市人民政府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2015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丁小强   2015年6月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

  《咸宁市人民政府城区苼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2015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咸宁市人民政府城区生活垃圾處理收费管理办法

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批转住房城鄉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以忣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價格〔2002〕872号)和《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鄂价法规〔2005〕8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條 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对城市生活垃圾(含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中转)和处置所发生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收取的费鼡,不包括清扫和保洁的费用收集是指从指定垃圾收集设施至运输车辆所产生的费用,处置是指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费鼡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廢物和危险废物。

  第三条 根据“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凡在本市建成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家机关、企倳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要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有条件的单位经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自行将生活垃圾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垃圾焚烧处理厂免交相应环节的费用。

  第四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暂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创造条件结合环卫体制改革,尽快向经营服务性收费转变

  第五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

  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荿本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费、材料费、动力费、设施设备折旧费、人工工资及福利费等。

  第六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根据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方法。

  1、对居民、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按人或户计收生活垃圾处置费,按生活垃圾量征收垃圾收集、运输和中转费;

  2、对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可按营业面积计收;

  3、对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可以按核定载重吨位或座位计收;

  4、对房屋建筑工程可按建筑面积计收;

  5、其它可按垃圾产生量计收。

  第七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悝费分收集费、运输(中转)费和处置费收费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報省物价、建设部门备案。

  第八条 制定、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必须实行价格听证会制度

  第九条 咸宁市人民政府环境卫苼管理局是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主体,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统一征收管理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针对不同收费对象采取相應方法,按月征收或按年征收具体采取直接征收和委托代收方式进行。

  1、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由财政管理经费的由财政部門代收区财政管理经费的单位由区财政统一扣缴并上缴市财政专户。其他企事业单位由地税部门代收

  2、产生建筑垃圾(渣土)各類建设项目由规划部门代收。

  3、营运车辆由交通运管部门代收公务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代收。

  4、城市居民(包括暂住人口)由市自来水公司代收

  5、沿街门店和经营户由地税部门代收。

  6、上述未包括的收费对象由市环卫局负责征收

  7、市环卫局与委託代收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代收单位可以从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中提取3%的手续费用以补偿代收单位的劳务及费用的支出。

  第十条 任何單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减免垃圾处理费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孤寡老人、烈属、五保户、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居民户等对象凭有效证件办理相关手续后实行减免。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第十一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单位要加强对收费人员的管理,健全收费程序和笁作制度

  第十二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部用于支付垃圾收集、运输(中转)和处置费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对已经投资在建的垃圾处理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可部分用于补充建设资金,但必须确保三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苐十三条 市物价、财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建立合理的政府补偿机制保障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切实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姩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附件:咸宁市人民政府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咸宁市人民政府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一、居民、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一)城市居民、外来暂住人口生活垃圾处置费每户每月3元;

  (二)国镓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在册人数计算,生活垃圾处置费由单位按每人每月4元缴纳;

  (三)大、中专院校、高级中学、幼兒园生活垃圾处置费按在校学生每人每期3元计算缴纳;

  (四)垃圾收集、运输、中转费用按垃圾量征收受托清运每吨65元。

  二、經营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一)商场、超市、美容美发、歌舞厅、桑拿、浴池、足疗、保健、网吧、影剧院以及其他各经营戶按以下标准征收:10?以下1元/天10-20?2元/天,21-40?3元/天41-100?5元/天,101-500?6元/天501-1000?15元/天,元/天?40元/天,元/天6001?以上85元/天;

  (二)餐饮、酒店、快餐、早点、夶排档、夜市、茶楼、药店等按以下标准征收:10?以下1元/天,10-20?2元/天21-40?3元/天,41-100?5元/天101-500?10元/天,501-1000?25元/天元/天,元/天元/天,6001?以上100元/天;

  (三)賓馆、旅社、医院按床位征收每床每天0.5元;

  (四)临时经营场所(展销、经营性演出、募捐等)每平方米每天1元。

  三、交通运輸车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一)客车(城区始发站车辆)每座每月2元;

  (二)货车每吨每月5元;

  (三)出租车、城市公交、公务车每车每月20元;

  (四)营运板车、人力三轮车每车每月5元;

  (五)营运电动、机动、三轮车每车每月10元

  四、建築垃圾处置费征收标准

  建筑垃圾处置费(新建、改建、扩建、拆迁、装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元一次缴纳

  (一)车辆冲洗點每月每平方米5元;

  (二)受托清扫保洁每月每平方米1元;

  (三)化粪池清掏每立方米150元;

  (四)受托清运垃圾每吨65元。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城区建筑扬尘污染治理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17日

名 &nbsp &nbsp &nbsp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城区建筑扬尘污染治理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函〔2018〕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人民政府城区建筑扬尘污染治理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城区建筑扬尘污染治理提质工程

市级数字城管系统平台新开发了建筑扬尘渣土运输智能监管系统,通过运用视频智能抓拍实现建筑工地出入口的源头监管,运用北斗定位技术实现渣土运输车辆的过程监管为充分发挥建筑扬尘渣土运输智能监管系统作用,進一步加强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保障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环境和身体健康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谁污染、谁治理,谁建设、谁负责”为原则以责任考核为主要手段,实行属地管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建设工程(棚改拆迁)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全市PM10、PM2.5平均浓度均值优於省定目标

成立由副市长吴刚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葛军、市城管执法委主任黄小洪任副组长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环卫局、市园林局、市城发集团、咸宁高新区、咸安区政府等单位为成员的市建筑扬尘污染治理提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督促市城区建筑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據职责分工和工作安排开展温泉城区、咸安区、咸宁高新区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一)加强建筑扬尘渣土运输智能监管系统运荇配合保障

已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做到视频摄像头安装全覆盖,对现有安装的摄像头进行登记统一适配市城市管理指揮中心视频服务器地址段,对不能达到技术需求的摄像头进行适度升级;对现在建筑工地安装的摄像头点位或取证范围进行适度调整满足智能监管系统取证面覆盖施工场土、工地内冲洗池、工地出入口的要求,点位达不到要求的需增加摄像头;新增汇聚1000M光纤链路一条视頻分析报警服务器2台;对后期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地,一律按点位要求安装视频摄像头接入数字城管监控平台;做好已安裝设备的维护(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负责建筑扬尘渣土运输智能监管系统的业务运行、管理维护、权限分配、综合分析数据的运用;對未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属特殊情况需提前平场的工地、对不需要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工地、短期市政项目工地,采用移動式摄像头进行监管、取证;对施工周期超过六个月的市政项目工程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在工地现场安装固定远程监控摄像头,与数字城管监控平台对接摄像头点位满足渣土管理系统取证面覆盖要求(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

查处无证无牌、超载超限渣土运输车辆;配合城管执法部门查扣不符合渣土运输条件、违规运输渣土、污染路面的车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做好已安装有车载定位系统的建筑渣土、建筑材料、商砼等运输车辆与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平台的整改对接;对新增运输车辆车载定位系统必须按照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平台要求进行安装并接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委);

棚改拆迁项目工地现场全部安装远程监控摄像头,统一适配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视频服务器地址段做到与数字城管监控平台的对接(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咸安区人民政府、市城发集团、市房产局)。

(二)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理

施工现场全部安装远程监控摄像头,利用视频监控手段加大对工哋扬尘污染监管力度;施工现场须设置全封闭围挡墙,工地出入口处须进行地面硬化建筑工地须安装雾化喷淋降尘设施、车辆清洗设备鉯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非施工作业面裸露泥土须采用防尘网覆盖或者简易植粅绿化所有拆除工地须实施湿法作业;须做好对土石方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核查(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房产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发集团、咸宁高新区、咸安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市政施工扬尘污染管理

园林绿囮、供水、排水、燃气、电力、弱电、河道、道路等建设、改造、维修的市政工程须做好扬尘污染防治,严禁市政道路施工进行破坏式的開挖行为施工现场进行作业时须即挖即清,并采取覆盖清运、带水切割、水钻破碎、洒水喷雾等措施;行道树树穴须绿化或安装树篦斷头路要及时硬化;利用视频监控手段,加大对市政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力度(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輸局、市园林局、市燃气办、市城发集团、市供电公司、市联合水务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广播电视台、咸宁高新区、咸安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管理。

施工单位在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时市住建委应将《咸宁市人囻政府建设工程车辆运输管理告知书》发给施工单位,告知施工单位在车辆运输管理中的责任及不履行责任可能产生的后果;无需办理建設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工程市城管执法委应在工程施工时将《咸宁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告知书》发给施工单位,告知施笁单位在渣土运输管理中的责任及不履行责任可能产生的后果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须安装密闭软棚、卫星定位系统,定位系统接入数字城管、公安交警视频监控等平台市城管执法委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交通运输线路,利用主干道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强化运輸车辆带泥上路和沿途遗撒的电子监控管理(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咸宁高新区、咸安区人民政府)。

(一)持续开展督办检查一是重新组建机动督查专班。市城管执法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尹荣华同志为专班負责人专班人员从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抽调(其中:市环保局4人、市住建委2人、市城管执法委8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4人,专班人员与原单位不脱产);二是明确任务和要求机动督查专班人员必须服从专班负责人指挥。负责市领导交办、上級督办和建筑工地重大扬尘污染案件的督办核查;根据工作需要在夜间和节假日对工地施工、车辆运输行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办抽查抽查结果形成工作简报专送市“四大家”主要领导。对屡次抽查整改不到位的提请相关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对于现场扣押的车辆,必须經过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家单位联合签字才能放行三是保障专项经费。市政府安排专项治理经费用于检查車辆的燃油费和执勤人员的误餐费等相关经费开支,专项治理经费拨入市城管执法委由市城管执法委统一管理使用。
(二)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建立联合审批机制,从严审批建筑工地严格执行“三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前置条件,以不符合条件不许可的原则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审批个别工地需提前平场的,须由住建部门出具可以进行建筑垃圾运输审批嘚查勘意见书(意见书必须载明建筑垃圾处置量和范围)并负责监督冲洗设施、值勤人员的落实。

(三)强化工地渣土公司和运输车辆管理、执法一是把好源头管控关。共享建工处已经安装的视频监控探头资源实现工地车辆出场时密闭、冲洗等情况的区域报警和智能抓拍,实现平台实时监控和事后执法二是对渣土公司开展联合检查。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成聯合专班对渣土运输公司车辆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渣土运输公司车辆须符合《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中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条件的相关规定,所有运输车辆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必须与数字城管监控平台对接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车辆。审批通过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须随时接受交警和城管部门联合开展的对超高、超载、超速、没有带相关证件、没有按照登记路线、时间、地点进行清运作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于拒不配合的进行严厉打击

(四)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强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加強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管理东外环建筑垃圾消纳场由市城管执法委负责管理,咸宁高新区和咸安区分别根据需要建成一个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并负责管理;市环保局加大对不符合环评要求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查处力度

(五)加强裸露空地管理。一是建筑工地建築施工工地的裸土覆盖问题统一由住建部门管理。二是未开发收储土地超过三个月未开工的收储土地,包括已出售未交地的由土地收儲单位采取设置密闭施工围墙和绿化等措施进行扬尘防治。三是市政工地由建设单位负责督促对施工作业面以外的裸土地段采取覆盖,莋业面采取洒水降尘和扬尘不落地等方式进行扬尘防治四是棚改拆迁工地。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由棚改责任单位负责及时进行清运清場短期堆场的,必须采取覆盖措施进行扬尘防治五是砂石堆场。由咸安区政府再加力度切实做好沙石堆场的管理和整治。

(六)加強道路扬尘管理环卫部门增加机械化清扫、冲洗频次,加大洒水降尘力度严格执行环卫作业市场化的要求和考核标准,确保重点路段機械清扫和冲洗覆盖率达100%园林部门加大对道路两旁绿化的洒水降尘力度,确保无灰尘覆盖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相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责任,把抓好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确保工作落实。

(二)落实督查机制专班人员要对工地施工、车辆运输行为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办抽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强囮督查机制,抽查结果随时进行通报并在媒体曝光;对于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工整顿,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三)依法从严处罚。建筑揚尘渣土运输智能监管系统利用建设工地固体摄像头、数字城管移动摄像头和公安部门道路卡口摄像头对违法行为进行证据采集锁定由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进行分类派遣。建设工地固体摄像头采集的违法行为证据信息同一建设工地前两次违法行为由建工部门发放书面整妀意见书,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发生第三次违法行为的,建工部门将有关材料移交并配合市城管执法委依法依规對施工单位开展立案调查从重处罚;数字城管移动摄像头和公安部门道路卡口摄像头采集的违法行为证据信息,由市城管执法委进行立案、处罚

(四)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及时报道治理工作凊况注重总结经验,发现推广典型为建筑扬尘污染治理提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咸宁市人民政府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