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好无聊啊,找女孩文做。语言挑逗。电做都可...

第三方登录:钱锺书书籍中国文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 年 02 月关注话题分享阅读全文5K248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阅读全文3.1K158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阅读全文2.6K212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阅读全文2.5K93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阅读全文1.9K187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11,955人鬼之间  也许,我确实是该死了!  极度的厌倦充斥我的内心,而且,是全方位的。我找寻不到任何值得我追寻的东西。每天都像一个死人一样活着。我就象失去了目标的猎人,整天扛着把破枪,在死寂的森林里瞎转。甚至,连回家的路也遗忘在来时的路上了。  看看,那么多的天才在我这个年龄已经早已化作了尘土,而我还在苟延残喘!工作是一根丑陋和华丽的绳索,捆了我二十年!写作是在攀登一座毫无希望的高山。甚至,就连曾经欢乐的性,也成了屈辱和无聊的喘息。  昨天中午,孤独地行走在嘈杂的街头,找不到伴。今天中午,在喧哗的游泳池水中浸泡,然后又被踢上街头。明天中午,我又该走向哪里?  我试图把自己关进房间,可是,无论多么深的黑暗,都难以入眠。我不知道,曾经的激情消失在何方?也许,我真的该挥一挥手,作别东方的彩霞,不要让我再次醒来?  即使在那伊甸园般美丽的花园里,诗人顾城也依然无法存活。也许,这个世界早已经死了。游走的都是鬼一般的魂魄?  鬼,小心翼翼地走着,生怕跌个跟斗而变成了人!这么多年来,我却是小心翼翼地走着,生怕跌个跟斗,变成鬼!  做鬼,做人,到底谁更快乐?  所有的烟花都要化作虚无,哪怕它曾经那么灿烂;所有的大海都要流进沙漠,哪怕它曾经泛着如此美丽的深蓝;所有的爱情都要变质腐烂,哪怕它曾经在那么多夜晚让我心悸难眠!  我只想回归,期望能得到永远的安眠!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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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雨季  一、闪电之末  
大地一片浓绿。  西天连绵青山被黑云所笼罩,像有一张棉袍静止在苍白的天空。先有稀稀拉拉的雨点打在挡风玻璃上,碎裂的水珠晶莹剔透。接着就有白光闪过,似乎要在阴郁的大地上做个记号。但听不见雷声,大概是被我急速行驶的汽车,抛在了身后空无一人的乡间路上。  然而,闪电还像鬼一样在追赶着我。  
忽然,另一种闪电在我心头掠过。那是迪吧里闪烁的射灯光,急促而耀眼。凌晨五点,我还在那里被刺激着,摇曳着,像喝醉了的芦苇。已经两天两夜,我只在床上闭了五个小时的眼!第一夜,睡了三小时。第二夜,两小时。我到底在寻找什么?  现在,我才突然明白,我其实一直在给自己制造虚假的高潮。虽然,我已经力不从心了。第一夜夜生活开始之前,和情人上床,表现奇差!她说,我知道很打击你,但我还是要告诉你,我很生气!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的。也许,我已经提前到了壮年之末。我不得不低下我高傲的头!我已经泡了六年的酒吧,喝的酒已经成河。我已经有了六年的夜生活,如今似乎已成了我无可替代的存在方式之一。  
现在,也许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  二、雷霆之初  
进入乡间寺庙里的小屋,头顶即有雷霆炸响,仿佛屋顶都在震动。咔嚓一声,屋前的柳杉树被炸断,一缕潮湿的焦糊味串进鼻子。不一会儿,就有邻居说,刚接电话,有人在距此地三公里远的一座桥上被雷打死了。他本想骑摩托车赶回家,却被雷打了个七窍出血。听说,遭天谴的人,就会被雷劈死。曾有一村民,被雷打死时,居然是跪在地上的。还听说,有一失忆女人,遭雷击后,居然完全恢复记忆。看来,她是被上天宠信的人。  如果我被雷击,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是七窍出血呢?还是年轻十岁?  
雷雨是上天的高潮,这才是真正的高潮啊!  
这一夜,我在阵阵闪电的照耀中,在撕裂耻辱的雷声里,昏然睡去。  三、雷雨季  
早已接近枯竭的河里,现在已是浊浪翻滚,一泻千里。这河饥渴了太久,大地也饥渴了太久,许多农家的井已经干涸,打不出一滴水来。就象我一样。而今天,它们都可痛痛快快的暴饮一场。  
一尘不染的绿色水稻,大多数都还没有抽穗,但有些已经伸出了果实。而我却是个不结果的人,作为人,我没有后代。作为事业,一事无成!我是个彻底的失败者!不结果的人,都该被雷劈死!活着,就是耻辱,或者说,只有耻辱,绝无丝毫的荣光!  
我徒劳地在暗夜里制造一个又一个虚假的高潮,全是白费心思,自取其辱,自掘坟墓。本想掩盖自己的枯竭,没想到,却更加彻底完全地暴露出了河床底丑陋的岩石,其丑无比!  
一颗柚子树上结满了青色的拳头大的柚子,我在树干上捉住了一只呱呱叫个不休的蝉子。细看,它的腹腔已完全成了空壳,没有任何内脏。它和我一样,也只剩下一个空空的皮囊,去日无多矣!  
我只有蜷缩在肮脏的泥土里,等待那个并不存在的春天。  
日欢喜村  
  人生何其短,去日苦无多  
  两个女人  如果我是一列火车,那抛弃我的就是站台!过去的生活里我越来越远,我却看不到前方的景象!  周末和两个起码有五年交情的女友约会,一个是曾经风尘的女子,另一个则现在还在风尘中……给我留下的,唯有一声叹息!  羊  一个是李小姐,现在改名叫林雪,而我喜欢叫她羊。周六是她的生日,二十四岁,今年是本命年,属羊。她在回归酒廊定了一个包间。我特意把半年总结会安排在周六开,其目的就是开完会后正好去参加她的生日派。五点开会,七点吃饭,八点半在大卫营洗澡。十点和郑纳尔多前往回归,郑纳尔多是我的同事,因在足球与比赛中自称罗纳尔多,故得此名。  该送它她一个什么样的礼物呢?路上我想。前几天,我就曾在健身的空隙到春熙路寻找过,但没有什么合适的。给女孩子送礼物非常难,尤其是给她。太便宜了,看不上。太贵,我又不愿意。最后,我还是开车绕道到了繁华的棕北。就在一家蛋糕店正要拉下卷帘门的时候,冲了进去,花了一百一十元,拎了一盒蛋糕出来。  回归经过装修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那几年我倒是常来这里,因为这儿迪吧里蹦迪的人相对要成熟些,而不象卡卡都,大多是些小青年和学生,容易出事。但是,这里的消费很高,百威啤酒三十元一瓶,从不打折。渐渐地,我就不去了。——回归,我没有故事。  汽车驶进回归转了一圈,居然没有找到停车位!我只好开出来停在路边的人行道上。和郑纳尔多走进一楼,立刻被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淹没。本想穿过去从后面楼梯上楼,却根本挤不过去。只好从前面绕上楼,郑纳尔多说,我在这里呆五分钟都会受不了。我说,那说明你老了。在这个像地下洞穴的地方,每个角落都坐满了人。我想,这些应该大多是未婚男女。已婚的都是平时偷跑出来,这里的人就会少些。  上到四楼,有一露天平台,也坐满了喝酒的人。找到了VIP二号包间,门口刚好看见一身黑的羊。背心式吊带紧身衣,带有白色裤线的黑色紧身裤,颇具运动风格,加上一头黑色的披肩长发,让我想到了黑牡丹。我说,你像贵夫人。她说,我有那么老?  她确实显老成。从我五年前认识她时就有这样感觉。五年过去了,变化不大。但她内心好像成熟了许多。包间里已经坐满了人,有两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四个女人。其中一个身材苗条的女孩似乎非常亢奋,不停地和另一个女孩面对电视后的镜子狂跳迪斯科,但她们的舞姿不太复杂,有些像健身操和啪啦啪啦舞。她穿着短得不能再短的牛仔短裤,露出细长的双腿,腰身极度灵活。  羊说:她好活跃啊,像只兔子!  很快,郑纳尔多就看上了兔子。两眼发直地看着她跳舞。我也找不到话说,只有默默地坐在沙发上。羊说,你来我很高兴。后来实在无聊,我唱了首歌,因为鼻子有些问题,效果也不好,很没劲。我只好和郑纳尔多下楼去蹦迪,正赶上领舞的出场,一男一女,两人都穿著透明的黑衫,女的下身只是一条黑色的三角裤,长着一张压扁了的冬瓜般的大脸。男的装束,自然是个所谓的飘飘看的。两人绕着钢管上上下下,倒也看不出有多么淫荡。当然,也许是我完全麻木了。  回到包间,依然无聊。我提议玩色子,但也只玩了一会儿就放弃了,大家都没劲。后来又来了两个女孩,长相很一般。羊说,她们要吃摇头丸,要到下面去蹦迪。果然,不久就见她们三个亲密地围在一起,喝了一会儿矿泉水后,就开始疯狂地舞动起来。但羊似乎有些放不开。  我不好意思,在你面前。她对我说。  我有些暧昧地说,又不是没看见你蹦。  很快,她说她头有些昏沉沉的,我们于是站在门外聊天,因为这里的空气要好些,虽然凌晨的夜晚依然闷热。她告诉我说,她吃了半颗摇头丸。她发誓,这是她第二次吃。  我好爱你。她说,你娶我嘛。  我说,好啊。  算了,她打断我,你们这些男人,都是口是心非。  我说,你这几年认识的那些男人呢?  他们都不要我。她似乎觉得不妥,又立刻改口道,因为没有感觉,所以没有走得太近。平时太压抑了,今天借着酒,才说出来。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一直都爱你。她说着,在我肩上狠狠地咬了一口。我忍着痛,没有吱声。我想,让她发泄吧。  我要走了,我说,已经两点过了。我看见桌上已经没有酒了,我说,再给你买一打酒吧。  她说,我的钱已经用完了。我还以为她说的是身上带的钱完了。当我让男服务生要酒的时候,才知道,这个包间的最低消费是四百八十元,她点的酒水等已经超标。于是,我在三百元的基础上,又把超标的二百八十元给补齐。  谢谢。你真的对我很好。她说。  那个多嘴的小男生在一旁说,大哥好大方!  我说,这是我的女朋友,能不大方吗?  其实,那个男孩也许早看出来,我并不是她的男朋友。  站在门边,羊吻了我,甚至还在我身上乱抓摸了一下。然后,我与酒兴正浓的郑纳尔多和她们告别了。  我心里面非常明白,羊不是一个适合做妻子的人,这并不是因为她以前从事过色情,当过三陪。这并不重要。而是她根本就不适合过家庭生活,即使拥有了家庭,可能也很难持久。我想起她给我发的短信,愿意永远做我的知己。什么知己?我们在哪方面有共同语言?我也不知道。  灵  灵也是五年前认识的,还是在卡卡都开业的时候。周日接到个信息:亲爱的,好久没联系,很想你。因为我刚换手机,误将部分电话号码给删除了,所以我不能肯定是谁发的。但我猜测是她。中午去书店,我打过去,果然是灵。她让我去看她,说起来,我们虽然偶有短消息和电话联系,但我也起码有两三年没见她了。我也就去了,因为她家就在书店对面。  她开了门,我突然觉得她的脸似乎变得宽大了。她的房间依然如故,干净而整洁。她穿了一件男式的灰色体恤衫,长及膝盖。光着两条腿,刚刚起床。她说她正在打蜘蛛。我说,蜘蛛是吉祥动物,不可打,只能赶。她说她养了些小草花,在修身养性。我们坐在沙发上聊天,她把腿放在我的腿上。我感觉不出什么激动,仿佛她不是女人。她现在在钱柜歌城上班,那里大多数是台湾人。她说起那些色迷迷的男人,就哈哈大笑,笑他们的可笑和愚蠢。  还格老子讲情调,真要把我笑死!她说。  现在的男人和以前不一样了吧?我说,前几年还有些优秀分子,还要聊天。  她说,是啊,那时的人要规矩得多。现在太直接了,进去就说:骚包来了!我一般是先激起男人的原始欲望,然后就拒而远之,那些男的就很难放弃了。像你这么优秀的男人,已经见不着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你这种类型的。你为什么要把头发剪短?  我听得出来,她对我留如此之短的头发有些意见。我说,你变化很大,怪话少了,人变得理性了。  她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以前总喜欢在你面前说怪话。  她把我叫到他的卧室,其实,我不想进去,因为我已经没有兴趣和她做爱了。她的床就是地上的一张席梦思。我们坐在床上,她给我看她买的书,有本《简单生活》,还有些心理指导之类的。  我现在要过简单生活了,我要静下来。我已经二十七岁了。我想起来了,她是属龙的。  她说,现在她非常不喜欢接吻,完全没有感觉,甚至还有些厌恶。但是,她还是和我接吻了。我看得出来,她很想和我做爱。但是,我却没有一点反应。为什么会这样?我对羊也同样如此。楼下传来嘈杂的卡拉OK的声音,我说,我们就像躺在卡拉OK厅里。她大笑不止。  后来,我还是屈服了。虽然勉强完成了。但我却有些沮丧。我想,我对女人是完全没有性趣了。即使是一周不做,也未见的多么行。难道,我真要告别性爱的乐趣了?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我和宁匆匆告别。我说,以后有什么需要给我电话。  不需要什么,只需要男人!她说。    这两个女人,就象我生命中的两个站台,让我更加看清了自己:  性已经远去。其它,则什么都没有!  日  
  泡吧哀歌  越来越无趣了。他想。他人无趣,自己也很无趣。而无趣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不新鲜。  依然是光影交错,依然是那些喝不完的酒,依然是那些歌声,依然是那些人,为什么就没有一些让人吃惊或振奋的事呢?上个世纪末,他就在这个酒吧泡了,将近泡了两年,老板都换了几茬。他在这里喝的酒大概都能装一个集装箱了。对他来说,这哪里是酒吧,简直就是酒池!  他百无聊赖地东张西望,眼睛找不到个落脚点。旁边一桌是两个看上去很年轻的女孩,抽的烟是铁盒装的,用的是最新的摩托罗拉v70旋转式手机。不一会儿,她们就喝了两瓶干红。再远一点是两个男人,也很年轻。  没多久,送走客人的波也过来了。他长的象个冬瓜,典着啤酒肚,好像和谁都很熟,包括那两个女孩。他和她们聊了会儿过来说,他问那女孩要点什么酒,他可以找老板打折,没料想,那女孩说:我们从来不需要打折,就象我们从不买打折衣服一样!  真拽!  冬瓜满脸伤痕,就像被女人锋利的爪子抓过一样。他说是泡妞时,没注意到其男朋友上厕所去了,结果被方便出来的正配蟋蟀一杯子掷在脸上,弄了个大花脸。冬瓜不泄气,又从门口一桌带了两个女孩过来同饮。其中一个很奇怪地穿着毛线衣,而我们都是短袖体恤了,此女是金牛公安分局的。另一个是国安局的,穿着保守。看起来她们都很小,但已从警校毕业三年多了。言谈间,她们语言简洁明了,粗犷简洁,带有那个职业的特点。当然,也和温婉细腻不搭边。聊了一会儿,她们就消失了。只剩下他和冬瓜。  而这时,旁边那一桌终于有了动静。先是一个男的端着酒杯坐到了那两个女孩的那桌,然后,另一个也紧随着坐了过来。四个人开始聊天。  女歌手很小巧,身着朴素的运动衣。唱了几首歌后,走出了酒吧。他看见她独自一人上了出租车。刚才听见她对旁边人讲,她还要去卡卡都和单行道。他想起了原来那个吊着脸的拉小提琴的姑娘,有天演出完后,走出这家酒吧,被一辆酒后驾驶的车撞死了。  心里异常地紊乱,他已经记不起在几年中,带过多少关系或深或浅的女孩来过这里。他现在依然渴望能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出现,她应该有阳光的脸,性感的嘴,颀长的颈,丰满的胸,纤细的腰,浑圆的臀,修长的腿……世界上有这样的女孩吗?即使拥有,又怎样呢?你能和她生活在一起吗?她会是一种怎样的性格呢?但起码应该有个接近这一标准的吧?想想这几年都交往了些什么人吧?死猫烂耗子,这是最恰当和最形象的比喻,都是些社会底层的边角余料。甚至,连一个能在朋友面前炫耀展示的都没有。大街上那些看起来都不错的美女哪里去了?  不,我不要性感,我只要美丽。他想,他已经和妻子一年多没有性生活了,他非常渴望。但他又厌倦了饥不择食地随便和什么人上床。他要有爱,要有感觉。他想起了才交往不久的一个女友,她有那么多的顾虑,又那么地爱她的男友。他觉得太累,宁愿和她保持距离。他厌倦了,厌倦自己。  其实,这么多年来,他何曾停止过寻找,但又哪里找得到?!开始,他往往把对方想得非常完美,可后来全都是失望。有不让他失望的吗?有吗?再说,在这些灯红酒绿的地方,哪里又有这样的女人呢?而不到这些地方,又到哪里去寻觅呢?很早以前,他就知道,理想的女性也许只存在于艺术之中,文字之中,可他又写不出来。他太差了,在现实和非现实中,他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一句话,他无可救药!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他出了酒吧。他走下地下停车场,仿佛进了另一个世界。      日  
  随便之苦  下班了,和朋友上街,问:到哪里去?答:随便。吃什么?随便。点什么菜?随便。喝什么汤?随便。要不要点米饭?随便。到哪里玩?随便。酒吧?随便。喝红酒啤酒?随便。要多少啤酒?随便。要不要小吃?随便。加不加冰?随便。再来点酒?随便。请那边那个女孩来喝酒?随便。  小姐,你喝什么?随便。那就一起喝啤酒吧?随便。咱们来玩色子?随便。我送你回家吧?随便。要不我们去开房?随便。你等我去办手续哈?随便。你先洗还是我先洗?随便。那我先洗,你看一会儿电视吧?随便。我们做吧?随便。戴不戴上那个?随便。喜欢那种姿势?随便。对不起,我做不下去,不做了吧?随便。下次还做吗?随便。我先走,还是一起走?随便。那我先走了?随便。  靠!我再也不作任何决定了,我发誓!我也要随便。我独自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  要分就分,随便!从一个楼房亮着灯的窗口里,传出一个女人尖锐的叫声。  
日    
  化蝶之后  当你还是在蛹里的时候,是多么压抑和憋闷啊!只因为你的早熟,只因为你在冲破蛹壳之前,已经装满了许多幻想和有用无用的思想。你盼着快快长大,快快成熟,快快飞向花丛。  你终于熬到头了,飞出来了。开始,你被满世界的色彩所迷惑,你被最初几朵美丽的花吸引住了。你停留在她身边。但再美的花也有凋谢的时候。当她们还没枯萎时,你已经不耐烦了。于是,你在快要耗尽自己所有激情的时候离开了她。从此,你踏上了永远飞翔的不归路……  就个体来说,有花开花谢。但就整体来说,却永远都有开不败的花,开不完的花。春天,百花齐放,自不待言。夏天,山花藏在绿荫丛中,点缀着起伏的青山。秋天,秋菊金桂等数不胜数。冬天,依然有山茶寒梅傲放冰雪中……  女人如花!男人似蝶!女人为男人而开花,奉献自己的花蕾;男人却不会这样,决不愿意把自己固定在一朵花上,永远都想拥有,或曾经拥有更多的花,并且让她们为自己开放。  一个女人,为男人花开,然后花谢。之后,她们也许还能再次花开,但她们脆弱的本性使她们经不住多次折腾,就永远地凋谢了,再没有任何光彩。剩下的,只有落暮和惆怅。  一个男人,占有一朵花后,如果看见另一朵在身边开放,“飞”的本性会使他不能平静。从来没有听说过,一只蝴蝶一生只停留在一朵花上。它停留的花越多,说明它越具有雄性的力量和威风。  但是,飞翔的尽头在哪里呢?或者说,飞翔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呢?    自从丢弃了两轮车,有了四个轮子之后,你就很少逛街了。最多只是在等红灯时,摇下车窗,打量一下那些一闪而过的女子,她们就象电视里的广告片一样,快得根本无法看清。但你却难以约束自己的眼睛不去象激光束一样扫瞄,当然,如果能变成红外线更好。  所以,当你终于有空,也有心情到大街上散步的时候,就会有一种飞在花丛中的感觉。有黑发如帘,深藏妩媚和成熟的;有白衣短衫,透着纯洁和即将绽放春情的;有身材凸现,散发着诱人性感的;有衣着不俗,显现着高贵的……如果只是观赏,到此为止,当然非常美妙,就象欣赏一幅画,听有一首曲子——有些女子本来就象优美的音乐般迷人。但是,正常的男人面对美景都会不约而同地与自己身旁的现实联系起来,没有停留过的花永远都占大多数,他也就永远不满足。  你和许多男人不同的是,你已经经历了许多的花,而且,连占有花都已经没有任何快感。但你看见别的花,还是想飞上去——这是你最感苦恼的心病。你常常问自己:到底在追求什么?到底想获得什么?为什么不能抗拒花——当然是指鲜花——的魅力?到什么时候,自己才能没有飞翔的欲望?!  你找不到答案。    也许,有一天,你老了,停在一朵花上再也飞不动了,你就不会再有飞的欲望了。当然,到你的生命将成云烟时,你也就完全摆脱飞翔的诱惑,彻底解脱了!        日 蜀汉居    
  豹  我游走在局促的世界里。  这个世界无论看似多么广阔和辽远,对我来说也只是一小块冷硬的泥地。我的脚掌在无聊的徘徊中磨出了老茧,原本锋利无比的脚爪也日渐光秃,它本可以抓住任何猎物,毫不费力地刺进任何坚硬的皮毛,利索地掏出鲜红滴血的内脏,从容精细地慢慢将它们吞咽干净!  然而,不幸的是,我的牙齿早已威风不在,特别是两颗犬牙,本来是如钢针般无坚不摧,连骨头都可以刺穿,现在却基本上只能食素了,只有青草尚能咀嚼。一身威风凛凛的皮毛也褪尽了光泽,昔日的荣光荡然无存。虽然很干净,但野性的尊严全然丧失殆尽。曾经令人不寒而栗、锐利如剑的双眼日渐浑浊,白天充斥的是被割裂成条纹的天和无穷无尽、望不到边际的铁栅栏;黑夜里,则是漫长的黑暗!  不过,我还是要感谢黑夜,——幸好还有黑夜!因为,只有在漆黑的夜里,我才看不见那些如鱼网一样缠绕我的铁栏杆;只有在夜里,我才能开始反省自己为何冲不出这牢笼,在这里一呆,就是三十九年!本来,我的许多同类也是生来就在笼中,但为何它们能够冲破它,奔向自由的世界?!  当然,也有冲出去之后,失去了豢养者可靠的食物,变得疲惫不堪的。他们与其说是豹,不如说是狗更合适。他们见食物就抢,根本没有丝毫的自尊可言,他们贪婪而狼吞虎咽地撕咬着从别人那里施舍来或是自己抢来的一点可怜食物,眼里满是将死之时又重现复活希望之光。即使在并不饥饿时,他们也会条件反射地一如既往。  但是,在自由世界里,同时也有在广阔原野驰骋、在参天大树下徜徉、在绿草盈盈之土地上漫步的生活。也许,最大的幸福在于,他们眼里再也没有那些仿佛是插入你大脑之中的铁栅栏!你的思想因之而得到了最大的解放,你的灵魂也就得到了最大的自由。  那么,我是因为什么没走呢?为什么不能头破血流也一直往外冲呢?是我的性格使然?还是上天注定了我的命运,强迫我从一只豹变成一只小绵羊,最后则是一只整天喋喋不休叽叽喳喳的老绵羊?!  我不甘心,但如此这般等下去,我将连以头撞击栏杆的力气也没有了。不行,我必须精心准备,在我力气没有耗尽之前,瞅准了,寻找一个风高月黑的晚上,把头当作冲破钢钎的武器,向我内心的勇气和肉体的生命作最后的挑战!  宁肯撞死,也不能等死!    日 蜀汉居    
  飞石  
突然有种冲动,想跑,象阿甘。——出现这样的状况,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每当憋闷太久,都有这样急迫的念头。哪怕只是周末的两天,就会感觉自己象一匹在圈里困得太久的马,四蹄奇痒!  
治这无关痛痒的小病已经用了两周,破天荒半个月没有锻炼。午睡起来,读了两小时的《贝克汗姆自传》,盯着他肌肉很美的照片,突然渴望强健。于是,着黑色运动长裤,不太白的球鞋,无袖体恤,穿过行人注视的街头,跑进绿荫浓密的南郊公园。  
猛然觉得,树很绿,天也很蓝,还有云朵。夕阳穿过树枝,斜射过来。健康是多么美好!近年来,你几乎没有生过什么病。但疾病却不会放过每个人,它对人精神上的伤害,甚至超过了肉体。一场病后,你也许从此会变得谨小慎微,胆小怕事,不思进取,一味保命。你可能会因此悟到:人生不过如此。活着,胜过一切。  但是,你有欲望,而满足各种各样的欲望都需要你付出,包括你的身体。所以,你就会徘徊在保命还是献身之间。  大树虽然青绿,但它同样要经受病虫的侵扰,可还是得生长。人却不一样,你有许多种活法,总起来就是两种:平庸地活,或不平庸地活。前者可能会轻松一些,后者则需要你付出更多:时间、精力,甚至,肉体。  你越来越感觉时间的紧迫,自己好像琴弦,随时都有嘎然绷断的可能。每次开书房的灯时,我都担心头顶那一组灯泡的某一个灯泡会突然爆裂。就象正跑得起劲时,突然飞来一颗石子击中你的太阳穴,“噗!”你应声倒下,就再也没有起来。疾病,就象这粒如箭一般高速飞翔的石子。  贝克汉姆是幸运的,健康、快乐、富有,还处于“中心”。也许,前面三个目标都容易实现,但“中心”决非轻易可得。它需要你付出,还要有运气。  身边的树木花草,有的在享受,有的在奔跑,只是你看不见而已。    日  
  三月六日的女人们    一、飞雪梨花  新津梨花节的开幕式正在梨花沟上演着。  春光明媚,花还未完全开放的梨树上,或羞涩的含着苞,或半遮半掩着,星星点点,布满丘陵状的山坡,如白色的破絮撒落山野。金黄色的菜花似群蜂吵吵嚷嚷,格外抢眼,把这春日烘托得暖洋洋的。高高低低的草间树下,全是蚂蚁般的人头,山沟看上去像是条形芝麻饼。一个大红的舞台上,传来忽悠忽悠象播放老纪录片的声音。一个西装革履的人正没完没了地在讲评书,听起来很像李伯清。  我坐在一株有百年历史的老梨树下喝茶,周围都是素不相识的村民们,我们都象鸭子一样伸长脖子,心不在焉地打望远处的演出。知道这梨树有百年,是沏茶的村姑告诉我的。我说,梨树的寿命好像只有一二十年,怎么可能有一百年。穿牛仔裤的她说:你没看见它树干那么老,而枝条却那么新?这是后来嫁接的!  哼!可恶!这分明就是说我嘛。我想,我的思想几乎都上千年了,而我的躯体才几十年。我也是老树发新芽?!  桌上玻璃杯里的茶,在三月的阳光里泛着白色玉石一般的浑光。喝在嘴里,似乎也带着玉一般丝丝凉意。有三个姑娘在离我三米远的另一株梨花树下,其中两位不值一提。可另一位却让我的眼睛有了很好的去处。  她梳着比较时髦的直发,开阔的眉眼,带有喜相。嘴很大,笑的时候嘴角上弯,就成了饱满的上弦月。一件小小的青色外套,里面是白色的衬衣,下面则是饰有花纹的牛仔裤,那花纹看起来像是故宫青石上雕刻的龙。还有一双暗红色的尖皮鞋,这好象防身暗器般的如茅般的尖鞋,也是近年的流行。当然,她最吸引我的地方不是这鞋,也不是修长的腿,甚至也不是她的低腰裤后露出的白色内裤,而是那件白色的衬衣,鼓鼓的胸部,把洁白的衬衣托了起来,甚至在第二和第三颗钮扣之间,还忽隐忽现地露出了酥胸,就像她头顶上的梨花,在纯洁中包含着膨胀的欲望……  她的腰挺得直直的,不时回过头来看同伴一眼,露出夸张地微笑。我很奇怪,这么破烂几乎听不清声音的表演,怎么会让她那么高兴。我猜测,她是不是个风尘女子,但在阳光下,即使是,也看不出来了,特别是在这如残雪的梨花下。  它能结果吗?我问村姑。我指的是那百年梨树。  接不结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开不开花。村姑答。只要有花就有人来看,就有生意,果子能值几个钱?!  好象现在的女人,能不能生不生孩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长得如花似玉。    二、午间残梦  将车驶进单位的停车场,感觉有些倦意,遂放下椅背,略作小憩。  中午喝的金酒还在眼前晃动,那酒里的金箔如金色的花瓣在瓶中飘舞。据说,喝下这金箔可以补充体内所需的微量元素。我本不好喝白酒,何况还要冒酒后驾驶的风险。但碍不过新津人民代表的一片深情,只有勉力为之。不一会儿,头上就有了反应,难道这是金子的反应?  手机响了。  出来喝茶?是小猫的声音,已有三个月没有听到这声音了。原因是她让我给她买小灵通,我没应允。她随即就破口大骂了一番,当然,是通过短信息,甚至有“不得好死”等字样出现。  我要上班。我说。  是不是生我气了?那天是逗你玩的。我没有真的想气你!  你只是想诅咒我哈?  哪里。出来嘛,我在活水公园。和我的一个女同学,好无聊哦。  我来不了。  那你带我们坐你的车兜风嘛!  不行。……你的衣服卖得怎样,生意还好吧?  还可以。来不来?  不来。  那好嘛,算了。  电话给挂了。这个小猫是我在漂亮朋友酒吧吧台上认识的。为了她,我曾创下了自己泡酒吧的最高纪录:一周五天,天天在同一个酒吧,而且每天都到凌晨两点,因为她那会儿才下班。但当我第二周又去时,她居然让我去揍她身后的一个男人,因为那个男人上了她以后,居然就不再理她,而去勾兑其她吧姐去了。  我当时气愤之极,当然不是为骗她的那个男人。而是因为我还没有下手,居然被别人抢了先!当晚,我毫不犹豫就和她上了床。说实话,她在床上的表现实在不怎么样。几次以后,她总是要这要那,目标主要集中在钱上。我也给过几次,三五百不等。可她她长得实在不怎么样,加之她的贪婪,就断了来往。直到问我要小灵通,就彻底拉豁了!  操,瞌睡也没了,上班!    三、皮蛋粥  
这里让我想起了澳门!我对小青说。  
下班后,我接上小青在街上足足转了一个小时,才在南门上找到了这家广东风味的小食店。我没有回家,是因为下午卡卡都的章鱼来电话说:今天我过生日,来卡卡都玩吧。要知道,我和章鱼认识六年了,他还是第一次请我参加他的生日。我问他高寿了,他说,三十了。  
我知道,我去的话肯定会非常尴尬,因为他和我没有共同朋友,他的朋友我一人不识。但是,我是一个不会说不的人。我无法拒绝。而且,章鱼对我也很不错。每次去卡卡都总要送果盘,甚至送酒。尽管我可以随便撒个谎,但我由责任给他这个面子。  
为什么?会想起澳门?小青问。  
九六年,我到澳门玩,觉得那里特别干净,连雨水都是清亮清亮的。但现在,咱们也不错。你看,从这透亮的门看出去,我的车也很华丽啊!  
我开的不是什么高档车,全身银灰色,带着个天窗,感觉非常时尚,开起来也很轻盈。在夜晚街道的灯光照射下,它泛着灿烂而高贵的光。  
小青是我最亲密的一个女朋友。我们的地下恋情也有三四年了,她长得小巧玲珑,对我是百依百顺。我说,先一起吃饭,然后要去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我问她要不要一起去。她说不了,她还要洗头洗澡。其实,我知道,回去太晚,她也不好对同居的男朋友交代。  
而我也不想带她去。好幻想的天性又在我心里发作了,万一能有什么艳遇呢?  
你说,给个什么礼物呢?我问小青,总不能空着手啊!  
想不出,就给钱吧。  
我埋了单,我们搂着走出餐馆。旁边有一家卖工艺品的小店,我们顺便去看看。小青非常喜欢一个老旧的木头窗棂。这里还有许多民族色彩很浓的各种饰品,都价格都很贵。  
我说,不可能给他买双绣花鞋吧?  
已经九点半了,我开车送小青回家。我必须抓紧时间,因为我原则上要在十一点回家。  
皮蛋粥真好喝!告别的时候,小青说。    四、A3包间  从A3包间门上的小窗望进去,只见里面有二三十人围成一圈喝酒抽烟,淡蓝色的烟雾弥漫在狭小的空间,就像才燃放了烟雾弹。我犹豫着要不要进去,因为那里面的人除了穿着灰色夹克的章鱼,我谁都不认识。我摸了摸屁股兜里的红包,刚才在小杂货摊上买的,装了一百二十元。  要不然,把红包送给章鱼就走?我正徘徊着,有两男一女走了进去。章鱼站起来和他们打招呼时,看见了我,立刻冲了出来。老大,快进来!我站在门外,把他拉出来,摸出红包,说,这是个小意思。祝你生日快乐!我就不进去了吧。  那怎么行?章鱼几乎是拥抱着我,他的手臂是那么有力,紧紧地缠绕着我,真象章鱼啊。我被他拉了进去,沙发已经坐满了,我只能坐在一个低矮的小皮凳子上。他不时地向我介绍周围的男人。这个是百威的经销商,那个是喜力的经销商,还有这个总那个总,每个人的握手都非常有力。只有一支手是软的,是烟草公司的一位小姐,瘦瘦的,眼睛很细,好像个子很高。  终于落座以后,我正好和那位烟草公司的女孩坐在一起,她被挤在沙发的边缘,我则继续坐在卫生间旁边的小凳上。我们很随意的就聊了起来,原来她就在我曾工作过的周报社对门的大厦里,而我刚刚离开那里三个月。她直言不讳地告诉我,属蛇的。我听了心里咯噔一下,因为我曾有两个属蛇的女朋友,都把我害得好苦。当然,属蛇的女人的魅力也不小,妖娆而妩媚。我说,今年二十六岁了?她点点头。她正处在一个心急火燎的时期啊!在这前,女人们往往不着急,对于什么婚姻家庭啊等等,觉得有的是时间。但到接近三十的时候,往往都心灰意冷了:或者顺其自然,嫁一男人,浑浑度日了。或独自一人,也不想什么男人了。  迪斯科音乐敲击着人的心房,混杂着鼎沸的人声。  我喜欢旅游,她说。  我知道,这也是一切浪漫者的首选项目。我问:  喜欢什么地方?  我去过敦煌,新疆。我最喜欢去的是西藏,但我怕高原反应。  没事,我去过,没有人们想象得厉害。我很老练地说。你好像很喜欢荒凉的地方?  就是!我一到什么戈壁滩啊,我就觉得特美!  看来,你一定遭受过比较大的挫折啊!  她笑而不答。  你有一个浪漫而苍凉的心!我开始给她定性了。她还是不置可否。我怀疑她根本就没有听清我说的话,因为旁边的人开始划起拳来。  我注意到里面一个丰满的女子脱掉外衣,白色低胸衫的领口处露出了深深的乳沟,真是一对好乳。不知何时,中间矮凳上也坐了三位女子。其中一位着牛仔裤,紧身短袖圆领衫,两胸高高耸起,虽然壮实了一些,但显得很健康。我不仅又在心里揣测,她们会不会是三陪小姐,因为她们似乎也没什么熟人,坐在屋中间最为明亮的地方也没什么不自然,但她们的举止言谈也看不出有多么放肆和粗野。  如果说上午梨树下的是村花的话,这三位就是都市之花。前者在艳俗中带着泥土的味道,后者则在时尚中夹杂着风尘的气息。但无论哪种,都是平庸男人的诱饵,他们总是希求通过占有这些东西,来给自己所谓的平凡人生增加些野趣。以前称之为猎艳,其实也就是到泥泞里去打滚。弄脏以后,洗个澡,反倒觉得更精神。  当然,今晚我是无缘弄脏自己了。旁边的这位显然不属于风里来、尘里去的那种,我只能有气无力地塑造自己学识渊博见多识广的光辉形象。到后来,我也累了。我询问了她的姓名,双方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中留下了手机号。  我站起来,和章鱼再一次热烈拥抱。我独自回家!            日  
  雨·魂·酒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今年春天的这第一场雨,似乎已经憋闷了很久。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居然没有见过它们的踪影。本来是淅淅沥沥的季节,变成了悉悉索索,身上带着多余的阳离子,碰到什么都劈里啪啦地响,万物在这暧昧的阳光下,纷纷早熟:柳叶绿了,菜花黄了,梨花开了……但它们很渴。  挡风玻璃上的雨滴渐渐密集起来,刮雨器的速度也从一档调到了二档。我们一行五辆车,飞速行驶在崇州到新津的大件路上。我开的是一辆带有天窗的海马(海南马自达),头顶上乌云忽明忽暗。我们刚刚在白塔湖祭奠了先人,正赶往新津去吃河鱼。  已经十二点了,为了快捷,我们选择了崇州到双流再到新津的便道,而不是先回成都,然后再走绕城高速路到新津。开始路还不错,但到一个叫擦耳的地方时,一条宽阔的河横在了我们面前。上个月,这里的擦耳大桥因被鉴定为危桥,而实施了定向爆破拆除。现在这里成了一片建筑工地,河床里水很少,几乎断流,河也快要被渴死了。  没办法,我们只好冒险下到河谷。幸好有来来往往的载重车,河床里已经形成比较清晰的车道。虽然卵石密布,但还不足以伤及底盘。如果这时突发洪水,会是怎样的景象呢?我想,如果我开的是铁撮箕(切诺基)就好了。  摇晃了近一刻钟,我们才上到岸。接着是雨雾中透出的金黄色和青绿色,特别是双流到新津的大件路两旁,视野开阔,景色怡人。但这也是最危险的路段,只有两车道,许多货车拥挤在这条不收费的道上,我只有不时开着转弯灯超车。道路湿滑,迎面而来的车辆又多,非常危险。好在平时看到的许多车祸场面不时出现在脑海中,提醒自己将车控制在一百码内。  本来预计一点,结果两点才赶到我们的目的地——梨花溪鱼馆。因为事先先打了电话,老板和服务员都早已严阵以待。进了包间,古色古香的餐桌上已经备齐餐具。凭窗望出去,一条大河如白练飘过,静静的,仿佛平整光滑的玻璃一般。几株大树伸展着鲜嫩的枝叶,贴着窗棂,装点着这片美不胜收的风景。  各种各样的鱼端了上来。我知道现在是禁鱼期,所以吃的都是家养的。我对饮食向来不讲究,也就不再描述它了。席间,大家谈起了刚才的拉练行动,又谈起了车祸,及交警的各种故事。  饭毕,一行人上梨花溪,沿着山路盘旋而上。梨花漫山遍野,也算壮观。更有些游客显示出超强的耐寒能力,居然坐在农家乐的楼顶上打麻将,只见周围的彩旗被风吹的猎猎作响,个个都缩着脖子,却依然聚精会神地在忘我战斗着。我试图摇下窗看景,但一阵冰凉的冷风让我打消了念头。路边的一个小孩,拿起一团黄泥朝我掷来,嗵的一声,我的车身被命中。待我停车,那小孩早已消失在梨花中。我也落荒而逃。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有人在发诗情。而我想的是,一树梨花压海棠。这名字取得真绝了,虽然我不喜欢这部片子,尤其是那个男主角……    四点过,我们开脏兮兮的车到达牧马山庄。本想在这里喝一会儿茶,再到双流吃饭。结果,这里居然全部客满,连一张空余的茶桌都没有。倒是在满目青色的包围之中,卡拉OK的嘶叫声不绝于耳,我逃!  终于在双流大件路边的一处叫红双喜的餐馆坐了下来,先喝茶。因为没有了其他人,非常舒服。大家商议:饭后回城泡酒吧!我们先是讨论美伊之仗该不该打,但我接了个办公室的电话后,话题又转了。因为电话那头告诉我:今天凌晨在彩虹高架桥上发生一起车祸,两车迎头相撞,造成两死两伤……和前不久的一起死三人的事故一样,越线行驶的肇事司机居然活了下来!他是酒后驾驶。  看来,老天并不总是站在善良人一边啊!  当大家吃饭的时候,同行者中有人接了电话:其兄骑摩托被撞,髌骨粉碎性骨折!于是,丢下碗筷,匆匆离去。  我宣布,今晚喝酒计划取消!    这真是:  清明前夕雨纷纷,路上行人撞断魂。人生快乐无几许,哪里能见杏花村?!    日  
  澳门来的女人  当她突然出现在视线里时,他已经等了十分钟。  他是在办公室接到电话的。他正有些无聊,手机响了。这一定是比较陌生的朋友,熟悉的在下午四点都会打座机的。她说她刚从青城山下来。他想起她已经信了道教,是去看老师?不,我是回家。她纠正他说。然后,他们开始约如何见面。但她说日程已经排到了明天下午。而他却不想在晚上见到她。后来,她终于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现在!其实,她就住在他办公室的对面:银河王朝大酒店。  他还是第一次进这家在本城颇有名气的酒店,它有着城堡似的灰暗而古典的颜色。号称四星级。刚到时,大厅咖啡屋里只有一个长发女子的背影。他一边和侍者说话,一边走到那女子面前看了一眼。当然,只是一个侧面,很不错的脸庞,却不是她。那女子却瞪了他一眼。  他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了下来。先要了可乐,但当小姐端来后,他又改变了主意,改成了冰咖啡。他不想让她觉得自己太土。她为什么不象这个背影这么漂亮呢?他忿忿地在心里说。  果然,她不仅没有变漂亮,反而更加让他难以容忍了。坐在面前的她,简直就像一张扑克牌:扁扁的脸,扁扁的胸,扁扁的臀,而且都很宽,很苍白。她约摸快四十了吧,脸颊上涂着淡淡的胭脂,薄薄的白色罩衫里,是一件碎花的吊带小褂,干瘪的身材使它像是在空中飘飞的幡。  和两年前一样,点饮料时,她先是对侍者说,她要想一想,最后,想出来的还是和两年前一样的:卡布吉诺!她大概以为他根本不懂这是什么玩意吧。  我们有两年没有见面了吧?他说。  99年。她说。但她没有兴趣谈这些过去的杂碎,而是滔滔不绝地开始宣泄,仿佛憋了很久,今天终于找到了一个垃圾桶。伴随着夸张而激烈的手势,她简直就是在翻江倒海。从澳门人的变化,说到何首的怪话。——有那么一瞬间,他还以为是指何首乌呢。而董首又是如何的厉害。在北京,她要建迪斯尼游乐场。在成都,她要包装三星堆,组织服装表演队。她说:内地的市长、局长,每个官员都在说没钱,都认为钱是第一要素。错了!大错特错了!关键是思维方式。我在台湾拍电视片,一百集,要多少钱?我根本不在乎。钱拿来干嘛?我在中央台播。一分钱没有。没关系,关键是品牌……  他悄悄摸出她刚给的名片,才看清是什么影视文化公司的CEO,他有些想笑。记得她在大学时,很内向的,常常独自在校外的铁路边散步。她是重庆人。他们并不是一个班的,但同年级同系。在学校时也没有多少往来。  但在前年,也就是两年前,她突然给他打电话,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搞到电话号码的。她当时住在一家叫天仁大酒店的地方。她和他在酒店对面的西式咖啡屋里喝咖啡。她告诉他,嫁给了澳门一个什么司的司长,生了两个孩子。她是89年从北京到澳门的。言语之间,她流露出难以掩饰的得意。而他当时已经在电视台负些责了,也见过些世面,澳门也已经去过了。甚至美国、加拿大这些她没有去过的地方,他也去过了。当时,他只是望着窗外午后灿烂的阳光说,我只是羡慕那里的空气,比成都要真实许多。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可羡慕的。但她好像没听出他的意思,继续讲她的“传奇”经历。但她很少提及她的感情生活,而他恰恰只对这一点感兴趣。他是个热衷于研究和亲身体验感情生活的人。除此之外,他对什么都很难发生真正的兴趣。    这时,他越过她的右肩看见那个长发女子的对面走过一个典着大肚子的男人,几乎是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女子。他不由得心中火起,吃起飞醋来:怎么可以这样无耻地看着一个女孩?莫非她是妓女?他听说过,在有些高级宾馆的大厅里,常有暗娼在行动。但那好象是刚开放的八十年代,现在好象用不着费这个事了吧。  她还在谈他的生意经。他想起99年夏天的那个夜晚。她说,她明天就要走了,今晚无论如何要见他一面。他想问她什么事,但还是没有说出口。他思想斗争了一个下午,晚上参加完一个电视直播活动以后,已经是十点钟了。他打电话给她,试探着能否取消她走之前的最后一面。结果,还是没能推脱,他只好前往,那感觉简直象是只身打进敌人内部。凭着一个男人正常的直觉,他已经预感到要发生什么,但他却找不到一个理直气壮的理由拒绝。  在去天仁酒店的路上,他甚至想到,自己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因为不会说不,或者是不能坚决地对女人说不,浪费了多少光阴啊!英雄难过美人关。依此类推,凡人则难过女人关,狗熊难过丑女关了。  到了酒店房间,她刚刚沐浴出来。她确实太平板了,睡衣在她身上也是平板一块,象贴在熨衣板上,平整得出奇。这彻底倒了他的胃口,他不是守身如玉的人,但也决不是个饥不择食的人。她让他洗澡,他拒绝了。她要他留下来过夜,说:你进来,就没有打算让你今晚出去。他想,我一定要冲出去。    他终于看见,那长发女子对面坐了一位乖巧的姑娘。他似乎有些放心了。但同时还有些失落,我身边的为什么都这么差劲呢?他后悔没让同事在五点左右来个电话,他便可以脱身了。他看了看面前的手机,为什么不响呢?她依然在用夸张的手势,发表着她的演说,仿佛是在给保守自闭的内地人上课,好象他和这个城市的人都还处在蛮荒时代,而她是来普渡众生。  他发现,他又被她套住了,就象两年前一样。他总是出于礼节而落进她的圈套,而后又后悔不迭地要冲出这个圈套。她是个饥饿的女人,他想,上次大概是性饥渴,而这次呢?突然变成了个生意狂。女人真是善变啊。她和他年龄大概差不多,但她看起来却老多了,女人一生了孩子,立马就成了妇人。他想,再过两年,这个妇人又会变成什么样子?  她右肩后面的两个女孩站了起来,正在结帐。令他失望的是,那个长发女子并非他想象的那么漂亮,身材也不算好,腿上的裤子带着低劣得皱折。他想,漂亮女孩还是少啊。但那两女孩一走,唯一能驱除他睡意的看点也随之消失。他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这时,扑克牌突然剧烈摇晃起来。她说,那个局长马上要来了,我得到房间里等他。他就象突然得到特赦令一般,但还是尽力压抑住自己的喜悦之情,不流露出来。  那,明天晚上有空吗?我挤点时间出来。她说。  他正想问:做什么?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他说,明天我要到峨眉山开会。  那后天?我本来是后天飞北京,但我可以推迟一天。  我,我可能回不来。他说,我们要开两天的会。  那这样吧,后天你给我电话,我们再确认一下。  他含含糊糊地答应了。握了握她枯枝一般的手,大踏步走出了银河王朝。  在穿越街道的时候,他非常清楚地知道,那个会早已在两周前开过了。而后天,他将全天关掉手机。  只是有一点,他想不起来了:99年夏天的那个夜晚,他是如何从天仁大酒店里冲出来的……          日 蜀汉居  
  地铁出口  世界就是一个地铁一样的迷宫,我不可避免地将在寻找出口的路上死去!  Ⅰ  早春的黄昏。  当我刚刚告别新世纪的第二个春节,行走在都市拥挤昏暗的街道时,我猛然间看见了地铁出口!一束极强的光线从那里面刺出来,如天光落入深井中一般……。  我惊呆了!因为在我的记忆中,这个城市并没有地铁,据说修建它还要等许多年。  那么,这地铁出口是从哪里来的呢?  Ⅱ  我不由地仔细观察这个我生活了三十多年的城市。  我发现所有的路灯都象是地铁隧道里的灯光。我这才想起,好像从来都没有看见过真实的星星和月亮,甚至太阳。我对它们的记忆都只存在于两个长方形的框里,一个大的,叫银幕。一个小的,叫电视。  在混乱的街上,还混杂着无数从商店和居民楼窗户里透出的光,忽明忽暗,象闪闪烁烁的地铁车箱上的窗。  人的脸上,则泛着日光灯一般的光,惨白而没有丝毫血色。他们彼此面对面,或是背对背,但我能感觉到他们互相警惕和提防的神情。但我同时又强烈地感到,他们多么渴望着能互相靠近。因为他们是无法孤独生活的人类。他们一会儿靠拢,一会儿分开,象是随着地铁的行进在晃动。  我终于明白,我们一直在地铁中生存。  Ⅲ  我所谓的理想,其实就是在寻找着出口,就象寻找彩票的幸运号码一样。  但是,当我此时真正面对出口时,我却犹豫不决了。因为我不知道出口的外面是什么地方。是富人区,还是贫民窟?是繁华闹市,还是城郊荒野?是天堂,还是地狱?  我突然失去了从出口迈出去的勇气,因为我知道,走出这个出口,我将再也不会与下面的人一样了,我现在的生活将永远不再!  Ⅳ  这时,我听见一个声音在出口处说:  ——你选择了走出这个出口,将永远不能返回!  我意识到,这是上帝在说话。于是,我乞求道:  ——但我怎么知道这个出口外面是好是坏呢?你难道不能多给我几次选择的机会吗?  上帝说:  ——你连选择第一次机会的勇气都没有,又何来第二次?!  上帝说得很对。可是,人生的悲剧就是,当你体验以后,当你为自己所做的感到悔恨时,却已经没有退路了。  我心里很清楚:上帝虽然这样说,可他从不给人第二次,而只是象时间一样让你一个劲儿地往前走!  Ⅴ  当我沉陷在地铁中时,我总是为它的丑恶而忧伤,甚至愤怒。  但当我要离开它时,我却总是记起它的美丽。  是的,在过去的岁月中,我见过许多臭虫、跳蚤、老鼠、剧毒蛇,甚至还有不可一世的暴龙。小害虫们藏在阴暗的角落,瞪着一双双充满贪婪欲望的狼一般的眼睛,随时准备扑向善良而柔弱的食物。暴龙则往往以势欺小,飞扬跋扈,不可一世。我常常听见我身边的人发出声声沉重而长长的叹息。不仅是柔弱的人在叹息,甚至连这些欺压者也在叹息,可能是为他们的贪欲得不到满足而怨愤吧。  当然,我也看见许多善良的人们,他们互相让座,互相搀扶,互相帮助,互相关怀。  ——而女孩子们天使般的面孔,是这地铁中最闪亮的星辰。  Ⅵ  其实,我虽然一直在寻找出口,但我更希望自己在离开地铁前能够有一场人生的辉煌演出。  为了这场演出,我做了许久的准备,我四处出击,体验人生,和男男女女们打交道。有八年的时间,我是个穷教书匠,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更可怕的是,这个职业听起来还非常崇高。和家庭决裂了,女友跑到国外去了。我独自在一株老槐树下,沏一杯清茶,抱一本《野草》打发时间。半个世纪前,鲁迅是坐在北京胡同的破庙里抄写碑文。半个世纪后,我却成了一棵真正的野草。  那时,唯一给我的快乐就是春末夏初的时候,满树的槐花如雪一般缀满树枝。待一场夜雨过后,落满院子和青瓦屋顶,那时,是它最为灿烂的时刻!  后来,槐树和老旧的瓦屋都消失了,变成了通衢大道。我也被赶到了街上,认识了穷人和大款,执法者和违法犯罪的人,平民和高官,我看到了车厢里和车厢外,甚至包括车厢底下。  当然,还有一场场风风雨雨和阳光灿烂的恋情。  但,唯一没有的,就是我期待的辉煌!也许,人生根本就没有我所希望的辉煌,我的辉煌已经在失去的岁月中渐渐隐去了光芒。就像一把寒光闪闪的利剑,因为无所作为而被锈蚀得斑斑驳驳,神光不再了。  Ⅶ  也许,我真的该走了。  Ⅷ  有时候,我感觉地铁象是在永无休止地前行,从不停歇。  有时候,它又好像从来就没有行驶过,只是在发出行驶的声音而已。  也许,这世界什么都没有改变,所改变的只是车厢、站台、司机而已。就象我们乘坐的飞机,并不是我们已经进化到能够飞翔了,而只不过是坐在一个铁家伙中罢了。  Ⅸ  大街上汽车驶过的声音一阵紧似一阵,就象布匹被撕裂一般。我的耳膜越来越疼痛。大自然本来是寂静无声的,除了风雨雷电发作的时候。可人却制造出这么多的杂音,把个宁静的地球弄得一刻不得安宁!  我想,我只要能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就足够了。我只要能看见,就能分明地感受到它的音乐。我不愿多一双耳朵来忍受人类这无休无止的噪音的蹂躏。  一只仓皇失措的鸟,穿过城市的头顶,向没有灯光的野外飞去。  但她又能逃向哪儿呢?因为,哪里都是人!  ——这,更加坚定了我离开的决心。  Ⅹ  我晃晃悠悠地站在了出口处的光柱下,强烈的光线让我睁不开眼睛。  此刻,我百感交集。我对我在地铁的生活,尽我所能,做了我所想做的。我不是个好人,也不是个坏人。我只是一个人!  Ⅺ  突然,一只长着两个血红眼睛的怪兽向我飞奔而来。  我的身躯立刻象鸟一样飞翔起来,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身躯居然如此轻灵,我也从来没有获得过如此美妙的自由,我身上生出了两只翅膀,我象天使一样向着出口飞去……  Ⅻ  如果出了出口,我想要说的第一句话是:  ——相信我!我是唯一一个逃出来给你们报信的人!      日
蜀汉居  
  回 归  晚9点,我忙完必须当天完成的工作,收拾皮包准备下班。晚饭已经吃过了,是盒饭。有朋友约去“回归”酒吧。  正要出门,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是姐姐打来的。姐姐告诉我,她的公公出了车祸,被送进医院,但问题不大,估计手臂断了,其它还在检查。我问是否需要帮忙或是探望。她说算了,姐夫及家人都在医院照顾,她也没去,明天再说吧。随后,电话断了。姐姐是出了名的少言寡语者,能打个电话,已经很不错了。我自私地想到晚上的约会,也就没再坚持。  当我来到“回归” 三楼清吧时,王蒿已经先到了。他是工商局的,一门心思想当官。还有一位没来,是我大学同学,极要好的朋友。我们叫他维特,因为此人多愁善感,文质彬彬,颇有才华,但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优柔寡断,语言远远大于行动。所以,他的才华终究没能给他带来任何东西,除了激动的空想。  “我刚做了件有违良心的事”,王蒿说,他的一个特点是喜欢喋喋不休,而且总是夸大其辞。“刚才走到二环路南段离这儿不远时,我看见有人在快车道上拦我前面的一辆出租车,出租车没有停。那人又拦我的车,我下意识地绕过了他,甚至越线进入另一根道逆行。就在我驶过的瞬间,我看见右边路上躺着一个人,另一个人将他扶住,把他的头放在腿上。我心里一惊,车祸?生命垂危?不,是不是骗局?报上不是说有人利用这种伎俩抢劫吗?”  王蒿喝了一大口长城白。他的脸有些泛红了,也许是桌上的红色烛光映红的吧。  “当然,你知道,等我想了这么多,离出事地点已经很远了。我害怕被诬陷,周围并没有车,万一真的是车祸,栽赃到我身上呢?但我还是觉得心不安。如果要是在白天,我肯定会救他的。”  “因为白天要安全些,也没有人敢假造车祸。”我说。  “你说,他们为何不打急救电话呢?我当时都想帮他们打一个。”  “也许打了,没有人接,或是没有人来吧。”我说,“也可能人伤的很重,很危险……”  本来我想讲讲姐姐的电话的。但我突然不想说了,这个话题已经破坏了我们的气氛,仿佛有一团阴云笼罩在我们头顶上。  我们不由得都想起了维特,奇怪他为何还不出现。因为我们约的是九点,而现在已经快十点了。我们抱怨他的不守信用,仿佛他的到来能给我们带来些什么好消息似的。  这时,一个黑影如幽灵般地立在面前,我们都微微惊了一下,维特象是从窗外飞进来一般。只见他满脸通红,身上还带着酒气。他解释说,他才吃完饭,喝了些酒,耽误了会儿。  “完了,”我问。  “完了,”他说。  但我发现有些不对头,他的神情紧张和怪异,表情也不自然。他说完这几句话后,再也没话说了。  过了一会儿,我发现气氛越来越沉闷,仿佛有种无形的墙隔在我们之间,维特的眼光显然游离在这个场景之外。我们都沉默不语。有个歌手坐在中央的小台上低声地唱着不知所云的歌,只有曲调传达出一种无家可归的怅然。  “出事了!”一个沉闷的声音自维特的喉管里发了出来,听起来是那么遥远和陌生,仿佛来自地狱。我们不约而同地齐刷刷地将目光定在他脸上。我注意到他的手一直在微微颤抖。  “在二环路南段,我的一个朋友刚刚开车撞了一个人。”  “死了?”我问。  “不知道。”维特说,“天已经黑了,四周没有什么人。他想抽只烟,但刚从座位上的包里抽出来,就掉在了座位下,他看见前方无车无人,就一手握方向盘,伸出另一只手去拣烟,当他捡起烟,再看前方时,一个人影已经从车身边掠过,倒在地上。出于本能,他将脚从油门换到了刹车踏板上,但是,他没有踩下去,而是迅速地扫了周围一眼,又踩到了油门上,他逃了。虽然,他知道,撞了人。”  “是你?”王蒿说。直觉已经告诉了我一切,我差点就叫出声来,但我克制着自己,没有说话。  “是的。”维特头垂在胸前,万分沮丧地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敢马上到这里来,盲目转了很久以后,才找了个避静的有路灯的小街停下来,仔细看了车身,没有任何痕迹。其实,当时我本不想逃,甚至想返回去,因为是他横穿快车道,又没走斑马线。但是我一想到自己才喝了点酒,又没旁证,我也许会因此而进监狱,那我就全完了。我敢肯定没有人看见我,但我害怕万一,你们说怎么办。唉,我真是霉透了!我三十多年来小心翼翼做人,窝窝囊囊地活着,竟遭如此霉运!……警察会不会抓到我?我是去自首,还是不?”  我没有说话。王蒿则反复问周围到底有没有人,又说交通规则规定,无论自己是否有责任都应该停车救人。他反对自首,当时情况如无人作证,会陷入麻烦,弄不好对方是个有势力的人,你就彻底完了。最后,他们要听听我的意见。  “几点钟发生的?”我问。   “8点20左右。”维特答。  “我去上个厕所。”我说。维特双眼如惊慌失措的兔子一般,满脸狐疑地望着我,仿佛我要去告密似的。我没有理他,径直朝酒吧门口走去,厕所在一楼。我一走出他们的视线,赶紧掏包,才发现手机放在桌上了。我飞也似的冲下楼,穿过院子,跑到街边的公用电话亭旁,给姐夫发了个传呼。  就在等传呼的时候,我突然看见两个穿制服的警察走进了停满车辆的院子。我知道,维特的车子就停在里面。我心情复杂,简直难以言表。有一刻甚至为维特担心。  传呼在漫长的两分钟后回过来了。姐夫说,是在二环路南段,时间是在8点20左右。他父亲在一个朋友那里喝了些酒出来,不知怎么就被撞了。最可恨的是,肇事车居然跑了,是一个出租车将其送到医院的。  “伤情怎么样?”我急急地问,这是我唯一的希望了。  “没事,先以为很严重,他胳臂有些疼。照片检查后,骨头没伤着,只是擦破些皮而已。我们都回家了,请放心。不过,要是有人看见了那车,我非痛打驾驶员一顿不可!”  “有没有路人看见?”我问。  “不知道,交警说,他们会调查的。”  我突然有种如释重负之感。放下电话,我几乎是迈着轻快的步伐返回酒吧。维特依然是忐忑不安地盯着我,我大声地象是宣布似地说:  “没事!你放心好了。”  维特显然还是轻松不下来,大口大口地喝着长城白。我们禁止他继续喝,又安慰了他好一阵。然后大家都觉得没有必要再坐下去了。我买了单,走出了酒吧。  但当我们三人刚出酒吧门,我刚才看见的那两个警察——也许是另外的两个——也从院子后面走了出来。维特立刻两腿发软,几乎跪下去,王蒿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扶住,他才没有倒在地上。周围人都诧异地盯着我们,包括那两个警察。  我故意对王嵩大声说,“他不行了,你扶着,我去开车。”  我从维特衣兜里摸出钥匙,向他那辆白色小车走去。    
虽然这事发生之后已经很久了,可我一直对其真实性表示怀疑,世界上真有这么凑巧的事?虽然是我亲身经历的,但我还是不相信。        
  放 风  婚姻是什么?爱情之坟墓?还是肉体之港湾?  其实,最恰当的比喻应该是监狱!——只不过这是一座美丽的监狱,看守可能不漂亮,但她心中除了你就没别人。当然啦,她也是这座监狱唯一的一个看守,你也是这里唯一的一个“囚犯”,还有一点别忘了,这个监狱是你们共同一起幸福地修建的。  也许,你才是真正的监狱长,但你的肉体却不容置疑绝对地属于看守。她每天比你起得早,给你做好早餐,你在洗漱完毕后就可立刻享用。然后,你穿上她及时给你洗好的整洁的衣服,上班去了。下班后,你一进家门就可以把包随手一扔,往沙发上一躺,做出为国为民鞠躬尽瘁的疲态,等着看守将晚饭摆在面前。饭毕,你恢复了一些精神,象是岸上的鱼又回到水里,渐渐活泛起来,你随心所欲地转换着频道,然后借故电视难看钻进自己的书房。但忙了一天,看书是要打瞌睡的,只好打开电脑,上网去游历,直到精疲力竭上床睡觉。那时,看守已经睡熟——很久了。  这样的日子长了,犹如在军营里生活。你因为有规律而日益健康,肚子逐渐隆起,精神的活力却如失去水分的茄子渐渐萎缩了。人是这样一种动物:肉体的相对自由,得到的可能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见多识广,这是往好处讲。但也可能是寂寞难耐空虚无聊放纵无度;肉体的相对禁锢,可能你不得不膨胀幻想心骛八极神游万里,但会导致暮气沉沉僵化死板未老先衰。为了逃避孤独,我们选择了婚姻,选择了看守,同时,也得到了禁锢。  怎么办?  你选择了放风。就是当看守回娘家或是恩准你可以晚归的那一天,就是自己放风的日子。    这天早上,当看守宣布是放风日时,你的精神便不由自主地好起来,这自然引来看守怀疑的眼光。你早早地给朋友打招呼,以便做好准备。如果有朋友正好来约,你会显出平时少见的豪情:没问题,不见不散!因为只有这一天,你才用不着战战兢兢、低三下四、唯唯诺诺、软硬兼施地在电话里请假,也用不着遮遮掩掩、后语不搭前言地极力夸大约会人的重要性。不过,放风日接受约会一定要谨慎,万不可和一个无聊之徒浪费一整晚的大好光阴。  接下来就是盘算晚上的去处,这也是最伤脑筋的事。或许是年龄的原因(介于三十和四十之间),特好玩的地方还真不好找。据说,法国人喜欢咖啡馆,窗明几净,闲坐或阅读,特浪漫。我们也有咖啡馆,还有与咖啡馆相近的茶坊。但它们与巴黎的有一点很不相同:巴黎常常是三三两两柔声细语,或一人独坐沉思默读。而我们是扯着嗓门,旁若无人,嬉笑怒骂惟恐不为人知,更难见捧书阅读或一人独坐者,也就是说,你连产生一点点浪漫的幻想的可能也没有。而英国人喜欢酒吧,灯光昏暗,情调暧昧,和我们的差不多,是一个很容易放纵欲望的地方。  其实,最主要的是和谁去度过这个夜晚。朋友是有的,但别人不可能被你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对方约你时,由于很难与你的放风日吻合,总是被拒。而你想招之即来,也是困难的。所以,最终还是与身边两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为伍。一个妻不在身边,另一个的老婆有早睡习惯。  工作完毕后,先是下馆子,自然,这是一顿非常舒畅的晚餐,仿佛突然回到了单身生活。餐中议题是往哪里去,但实际上讨论的是怎样寻找刺激,以放松一下平时被绷紧的神经。咖啡馆是闲适生活的象征,划掉。度假村则是阳光之下的去处,天黑以后便了无兴趣。歌厅舞厅既过时,又耗费肉体。色情赌博象是吸毒,肉体快乐一时,留下的是无聊和难以填补的空虚。  最终,我们还是选择了酒吧。    酒吧的最大好处是有酒喝,一个好酒而不酗酒的男人应该是个好男人。只有自卑和自弃的男人才酗酒,企图在烂醉如泥中逃避。而滴酒不沾的男人是自私和无趣的,这种人很难有仗义执言和豪情万丈的时候。酒是男人的情人,平时难得想起和相见,可只要与她在一起,而环境也充满暧昧和荷尔蒙的气味,你就会与她爱得死去活来,而她最大的魅力就在于可以让你激活精神,思如泉涌,你所有被压抑和潜在的东西都能随之喷涌而出。  渐渐地,你开始控制不住自己,特想说话,说你平时不敢说的,不能说的,甚至是不愿说的,今天晚上你全要倒出来。你喝一口,又兴奋一点,再喝,更兴奋,简直就是干柴烈火,快乐无比。如果这时不巧你又遇上了新来的朋友,就会更加亢奋。话题自然是天上地下,无所不包,无所不及,虽然很难有理性的深入,但绝对有灵光妙语飞出,就象狂风暴雨中的闪电一样。  当然,也有谈话无趣的时候,你只好从三楼的清吧下到一楼的迪吧,把自己抛进灯光闪烁的人堆里。于是,你便成了冲浪浴缸里的一朵泡沫,随浪起伏。DJ用贴近性的语言挑逗着摇头晃脑的人们,池子里不时响起一阵阵潮水般的应和声。领舞的女孩站在高高的小圆台上,做着节奏强烈而又性感的动作。她穿件紧身的黑色小背心,露出一圈健康而细得恰到好处的腰身,黑色紧身短裤勾勒出极好的臀部和双腿的线条,音乐中,她身上流动着一种无法抗拒的美,这是健康又带着几分放荡的美,这是能搅动每个人潜在欲望的美,这是一种和白日里有着天壤之别的黑色的美!同时,你的身边也摇荡着这种黑色的美,女人性感的穿着,加上晦暗灯光的修饰,仿佛个个都是美女!你在阳光之下,你绝难看到这么多的美。人们常说,有的女人具备一种邪恶的美。其实,这话真正的意思是,有一种美是能激发人的邪恶的,但它确实是美!  突然,你记起了时间。已经是凌晨了,你必须保养自己的身体,以便延长自己的年轻。显然,你现在还不愿意很快就让看到自己因为年龄的原因而告别这里。  你匆匆往家赶,全身上下轻飘飘的。你的头脑里忽然冒出一句话:生活轻轻地一挥手,就将你的鸿鹄之志便成了消遣。  黎明正在悄悄逼近,你将不得不面对新的一天。        日初稿  日改毕    
  俗不可耐的向往  山里的人想冲出来,而城里的人想冲进去。  山里人想的真正而完全的出来,但因其根系太深和制度所限,一时难以理清,要真正走出来,尚需漫长的努力、机会和时间。而城里人想进山,只不过是想去玩玩、蜻蜓点水而已。    盛夏季节,丢开令我生厌的城市,在五个多小时汽车的颠簸后,终于叛逃到大山里去了——米亚罗。  其实,久居西南一隅,对大山已不陌生。从八十年代初的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到如今的千山鸟死绝、万径人头密,只用了短短的二十年!这乃是我亲身感受、亲眼所见。作为动物的人之同类是越来越少了,但人却象癌细胞一样迅速扩散——越来越多了。所以,有一点可以自慰,当这世界有一天活物全都不复存在时,我们还可以站在荒芜一片的地球上,象傻瓜一样互相对视!因此,熟悉的山,我是不想去了。因为那里除了人,什么都没有。  所以,我到了羌寨和藏寨。  我们的导游——一位漂亮的羌族姑娘口齿伶俐,一会儿普通话,一会儿四川话,一会儿羌族话,反应很快。有时让你猜猜看,有时让你想一想,蛮有趣味。羌族人服装艳丽而醒目,但色彩难免流于琐碎。而藏族人的服装则显得大气些,青色或咖啡色等色块占了较大的比重。特别是接待我们的几位藏族姑娘,据说才十七八岁,但个个高挑健康,脸庞红润。也许是因为气候等原因,她们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显得要大一些。问她们暑天着袍,热乎?答曰:习惯了。  在羌族寨子里,那全部用石头垒砌的房子吸引了我,它不是用大石头,而是小石块,整齐而规整。据说,许多房子都有五百年的历史。“石头含钾,石缝之间的泥也含钾,氧化后就成了水泥类的物质,因此坚固异常。”导游说。当时尚无现在的测量工具,包括高高的碉楼是如何造成,不得而知。  碉楼是羌寨最有特色的建筑,因身处大山之中,与世隔绝,常有外敌来犯,如马帮。而以他们自身的力量,是无法保卫自己的。他们只能团结一致,每个寨子都修一处碉楼,作烽火台之用。一但有外敌来犯,他们先是家家为阵,作顽强的抵抗。因为羌寨房屋都互相连通,户户相通。户与户之间还有许多小孔,这些小孔随时可以射出使敌人致命的飞镖。如果不行,他们就不论男女老幼,带上最贵重的财物,通通躲进碉楼,最后一个人将上碉楼的长梯收起,敌人就只能望楼兴叹,毫无办法。所以,羌族人都异常团结。对任何民族而言,越是容易受到外界的侵犯,越是经常面临生存威胁,就越是团结。不过,对现代人来说,这一切已经非常陌生了。一位同行者说:“这里太象《古墓丽影》(电脑游戏)了,我在这地方杀死好几个人,真过瘾!”  也许,他们对我们也同样陌生。当民族歌舞演到结尾的时候,一个舞蹈的小伙子跳下舞台,将我们人群中的一男一女狠狠地揪上台去作高抛动作。不知为什么,他那揪人的狠劲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我一直认为那个动作中包含有其它的东西……。  在观看民族舞蹈表演,喝青稞酒,吃酥油粘粑的时候,我们的优越感也在随之增加。和藏族姑娘对歌时,我们自身潜在的东西更是暴露无遗。我们这伙中不时有人发出惊呼:这歌她们也会唱?粤语也会?英语也会?那个他们也懂?其实,应该反问的也许是我们自己,凭什么人家就不会,就不懂?地处偏僻?而电视在这里已经基本齐备,卡拉OK也不少见。再说,如果她们因为身在大山,不会这些,不懂这些,难道就能证明我们比她们聪明百倍?!我想起一位人类学教授说过的,农民进城不识交通标志,我们会认为其土、傻,进而讥笑。而城里人到了乡下不识小麦和韭菜,老农只会宽厚地笑笑……。难道这能证明城里人的智商就比农民高?!  当我们围着篝火对唱时,藏族姑娘们有条不紊,不慌不忙,轻松而整齐地唱着。而我们却忙作一团,只唱两三句就开始想下一首拿什么来应付,个个绷着青筋,又吼又跳,活象一群饿慌了的鸭子!  吃饭的时候,一位藏族姑娘给我递上一碗青稞酒,她的脸很大,脸上的红色如小孩蜡笔画一样淳朴,眼睛弯弯的,笑容喜人,象高更画笔下的塔西提端葡萄的少女,她身着艳丽而稳重的民族服装,弓着腰,左手微微弯曲着高高抬起,另一只手端着酒,整个形体透着敬重和难以形容的虔诚。我深深地被这幅画面所感动,呆在那里,几乎忘了该做什么。  我想,我不是神,不配享有这样的礼遇,这是她们在虔诚中生活,渐渐成为习惯,在生活中也就难免流露了。在藏寨一顶楼上,我身临其境聆听了几位喇嘛念经,给我以强烈的心灵震撼。几年前,我在布达拉宫也曾见识过,但布达拉宫博大精深,神秘莫测,游人自有几分畏惧,只远远眺望一眼,就被后来者簇拥而去。  这次却不同,我获得允许,进得念经房内。几位盘腿打坐的喇嘛表情严肃,一边诵读着面前的经书,一面打钹,或吹角,或击鼓。诵经声和乐声配合默契,节奏鲜明。置身屋中央,那位面庞刚毅的击鼓者执着的敲击声,每一下都仿佛打在我心上,甚至合着我的心脏一起震动!我闭上眼睛,瞬间就有一种飞升的感觉。——这原本是不属于我的世界啊!  我触摸到了信念和信仰的存在!这对我常常迷失的灵魂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它仿佛是一面镜子,我突然在其中看见了自己。每个人身上都存在有神性的东西,我坚信这一点。但它往往掩藏在灵魂的最深处,犹如滔滔江河对于泉眼。可是,当我的欲望之河奔腾不息的时候,又何曾顾及泉眼的召唤呢?当我们的河水一次次泛滥之时,又岂止仅仅是殃及他人?谁敢肯定它不会更加严重地伤害自己呢?!我不只是要努力向前走,更需要澄明、清澈和节制!而这小小经房里包围着我的声音就是神性的警示。也许,这样的警示必须时时在我心中响起,才能避免自己误入歧途。  当我在山水间大声呼喊、放纵心灵之后,往往有一种失落泛起在心头。这时,又有一个声音突然在我头顶上响起:  “人们习惯于凡欲隐退便寻找那人迹罕至的地方,或乡间、或海滨、或山中。而这也是你一心向往的。可归根结底,这是一种俗不可耐的向往,因为你自身当中便有这样的力量,随时可以隐退的,只要你希望如此。一个人的心便是他回避喧嚣世人的最自由的宁静去处。如果自己的心中宁静,那你就已获得了内在的和平;这种和平安宁在于它听从内心的吩咐。 ”  ——这是一千八百多年前一位罗马皇帝留下的话,却仿佛就在昨天。  
  升 天  
“我怕——”  从赵一胸腔里飘出的这两个音,忽悠悠鸣响在楼道里,仿佛一声轻微的钹响,余音不绝。  张三、李四和赵一正在上楼。  “没什么!上边凉快得很,我们每晚都要上来睡觉。”张三几乎是用和蔼可亲的口气说道。  “可我从未到过比五层楼更高的地方。我天生胆小。”赵一说话的声音和双腿同时打着颤。他感觉自己头上有些出汗了。  “胆小个屁!有什么可怕的,”李四说,“上去你就知道了,象天堂。”  “哪象住在底下,吵吵嚷嚷,人窜进窜出,还要听那些猪一般的嚎叫。居然有四十度!”张三微微喘着气,将腋下的被子提了提。“啊,鬼天气,真闷!”  “我家是平房,”赵一说,“从小我父亲就管得特严,他心情不好时,动不动就打我。还说,要把我打成残废再养活我都愿意。只要他吼一声,我吓得半夜都要做恶梦。”  张三和李四无声地笑了。  “真的,”赵一接着说,“工作后,我最怕见领导。眼睛刚有些近视,我就赶快配了一副眼镜,好老远见了躲开。”  “你到底怕啥?”李四问。  “你不知道,那些领导老远看见你就笑,还要拍拍你的肩膀,就象你是他的儿子似的。可一开会,两三个小时连一点笑容都没有,简直不知他们想的什么……多少层了?”  “十五层了,”张三说,“你管他想什么呢?”  右边栏杆下面,灯火如波光一般闪烁着的城市正在夜的酒杯中涌动、陶醉。  “那怎么能行。有一次,我忘了理发。领导就在会上猛烈批评有人不注意仪表,头发老长,风一吹,就成了飞机头。从此,我不论把头发剪得多短,人们就都叫我‘飞机头’。”  张三和李四忍不住大笑起来。  “我最怕坐船,一上去,摇晃两下,我就觉得象是被什么连根拔起了一样。”  “行了,行了,闭嘴吧。”身强力壮的李四打断了赵一,脸上一副瞧不起的神情,“到了!”  张三和李四先顺着消防铁梯爬上了楼顶平台,将被卷放好。  “我可能上不去。”赵一迟疑着说。  “别腿软,一下就上来了。”张三向下喊道。  “不,我不想上去了。”赵一仰着头说。  “真他妈的窝囊!”李四说着,利索地从上面溜下来。“来,我背你。”  “你能行吗?”赵一说。  “你就别罗嗦了!”  李四一弓腰,赵一小心翼翼地爬在他背上。  “这家伙,简直是一把骨头。”李四心里嘀咕了一句,轻松地驮着赵一爬了上去。  啊,简直是个新世界!  赵一惊异地睁大了双眼。环绕着楼顶的四周,象有无数只眼睛,红黄绿交相辉映,如魔宫一般。成串的汽车尾灯象城市躯体里血液一样缓缓流动着。抬头眺望,没有月亮,只有漫天星斗在深蓝的天幕上放出银白的光,甚至,连风也是银白色的。夜晚竟有如此丰富的色彩!而他正幸福地悬在空中观赏这美景呢!这可是在底层永远想象不到、也是永远不可能享受得到的奢侈啊!  “小爬虫!铺好了,睡吧。”李四粗暴的喊声把赵一拉回到了现实,他感觉到自己在这里是个异类,永远不可能象李四和张三那样自在和融洽。  赵一象丢了魂似的,僵硬着木然地躺在了席子上。  “这小子,不知发什么呆!”李四嘲笑地说。  “行了,睡吧。”张三说,“太阳一出就得起,不然,离天这么近,非晒死不可。”  他们都躺了下来。  “真舒服,”张三说,“在这个城市,八月天能盖被子睡觉的,恐怕只有这儿了。”  “喂,我想起一件事来,”李四说,“听说有个女的,失恋了。有天夜里跑到这幢楼里寻找男友,后来就冲进厕所割腕自杀,血流如注,可又没有马上死。她挣扎着爬到这平台上来,跳下去了。第二天,人们发现这一路全是斑斑血迹。真惨!”  “这种地方发生这种事,并不少见,别说了……。”张三疲倦地说。  他俩又看了看赵一,睡了。  赵一这时正直直地瞪着浩大美丽和无穷无尽的夜空。他从来没有与它们这般亲近过。这冷清但充满魅力的胸怀,没有风,没有声,没有恐惧,没有压抑,只有无边无际的安宁,无边无际的无限……  一阵夜雾悄无声息地包围了他们。    第二天,太阳出来了。李四最先醒来,他刚坐起来,立刻喊到:  “张三!张三,赵一不见了!”  张三连忙爬起来,也吃了一惊。  果然,赵一的被子完好地保留着他睡过的痕迹。但人却不见了。  一天,一月,两月,终于未能找到他。  没过多久,大家便把这个头缩在脖子里、常常喃喃自语、唉声叹气、对自己不住摇头的人忘得一干二  净了。  偶尔提起赵一时,只有张三说:“他恐怕是升天了。”    
珠  是的,我必须去死了。  一个天空灰暗的下午,我坐在摇摇晃晃的破椅子上想着该怎样自杀的事。我已经没有什么可犹豫和挂念的了,妻子的离开和没有钱都算不了什么。再说,这些事都不能把我击倒。我之所以自杀,是因为我失去了希望,失去了自己能看得到的任何前途!  贫困和孤独都不能把一个人打死,最大得绝望是无路可走!只因为无路,对一个好动和充满欲望的人来说就足以致命了!    但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我必须最后看自己一眼。  我从桌子下找镜子的碎片,是妻子最后离开时砸碎的。她的习惯是,一旦生气,什么顺手,砸什么。我找到了块最大的,基本上能看完自己的脸,这就足够了。身体的其它部分也没什么看头了,反正是一个三十岁男人营养不良瘦骨嶙峋的躯体。这身排骨,和手风琴键没任何区别。  我走到木窗前,细细地打量自己。我两鬓的头发中,象偷猎者一样,已经藏了几根白发。额头有一道很深的线,也许就是这根该死的苦命线,把我弄成现在这个样子。我的脸很短,这也是我不得不死的原因,因为算命的说过,我这种脸,命长不了。反正都活不了多久,晚死还不如早死。我的耳朵很大,据说这种耳朵有福,但我的耳垂很小,据说这种耳垂无福。我的嘴唇因营养不良而泛着苍白,显然血液不够用。牙齿较白,但重要的两颗门牙却因拥挤而有些倾斜,这也是我倒霉的原因之一,它证明了我从小生活在一个恶劣的环境中,与大户人家无缘。我的眼睛浑浊而无神,生命的烛火正在其中缓缓地暗淡下去。就象被雨淋熄的篝火,一点点死去……。  就在我厌倦了临死审美,要扔掉镜子,蹬上我早已准备好的凳子,将头伸进绳套的时候,突然,我看见自己的鼻子正中间冒出一颗黑痣一样的东西。刚才我全都看了,就是忘了看鼻子。我用手摸了摸,发现它有点硬,感觉圆圆的。  不过,现在想起来,我真后悔看了这最后一眼。如果没看这一眼,也不会生出后来的许多麻烦了。当时,我为了死得明白,就用最后的几块钱去医院检查。结果,走进医院,就再不让我出来了,还让我白吃白住。原因是,医生经过反复检查、照片、会诊,最后作出个惊人的结果:这颗痣是罕见的“人珠”,通俗点说,就相当于蚌壳里的珍珠,只不过这是人身上,据说,在几十亿人里才有这么一个。所以,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迄今为止,人类还从没有发现过。  接下来的事,可能你已经想到了。我立刻成了无价之宝,我被一家大财团包了五年。——没有包终身是因为他们怕这颗珠子变质或脱落,他们没说,但我全明白。他们还为它投了巨额保险。有人察了相面的书,书上称,此乃“出土明珠”,更进一步验证了事实。接下来,我再也不缺吃少穿了,只需要到各地去表演些小节目,比如,朗诵诗,或是唱歌,其实,我是很喜欢唱歌的,嗓音条件也不错,乐感也可以,我很想在这方面发展一下。但是,无论走到哪儿,人们根本不想看我的表演,只想看我的鼻子。甚至,冲过保安,硬要摸一摸。这时,我的鼻子的珠也越来越大,越来越亮了,其中的黑色早就没了,就象一颗真正的珍珠一般。但这又哪里是能够随便乱摸的。一般只有个别的高官和大富豪才能让他们摸一摸。还有就是我的女朋友,她是个模特,美得让人受不了。但她摸也有限度,我知道,如果哪天它不在了,她也就不在了。  但是,俗话说的好,物极必反。好事过了头,也就可怕了。随着我的名气越来越大,我已经不需要表演了,凡是开业剪彩,推销宣传,只消露下脸,说几句话就行了,拿了钱就走人。即使这样,我也忙不过来,请我的人还必须通过我的老板排队,同时,我的酬金也在疯长。每天我回到我的豪宅都累得要死,连众多的美女都无福享受了。好在我肉体再累也影响不到我的鼻子,所以我只好硬撑着。接着,外国也有人邀请我去。我正乐得去周游世界。但老板很快就打消了我的美梦,他认为国外不安全,怕什么黑手党之类的插一杠子就惨了。我伤心透顶,难道我一辈子都出不了国吗?但是,没多久,电影导演来找老板,说拍成电影,我就更红了。老板自然是不放过这个机会,狠狠地宰了电影公司一把。于是,编剧胡乱拼凑了一个剧本,主要突出我的鼻子,除了是个人见人抢的无价之宝外,还有许多特异功能等等。电影上映后,创了历史上最好的票房记录。许多人蜂拥而至,都要为我拍电影。我一连拍了十几部,差点累个半死。但我没有什么演技,所以出镜很多,但台词少,表演少,只需带鼻子出来就行了。结果,观众很快就厌倦了,后来的那些电影公司亏惨了。  随着电影的传播,我的处境也越来越不妙了,除了有人想摸一摸外,更有人要抢了去。老板不得不为我配上了保镖。这样一来,我的行动自由没有了。但恐吓和敲诈信却不断寄来,我成了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我知道,这样的日子是长不了的,智者千虑,还必有一失呢!  果然,有天走在街上,两边都是我的保镖,那阵势,和麦克尔•杰克逊差不多。突然,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个人来,我只觉得有个小小东西晃了一下,那东西在耀眼的阳光下发出针一样细但强烈的白光,这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我几乎没有什么知觉。当那人走远以后,我下意识地摸了下鼻子,才突然发现,那颗举世瞩目的 “人珠”在陪伴我三年后永远消失了!    迄今为止,那“人珠”也没有找到,对于它的下落众说纷纭,有人说,它离开人体以后就枯萎了,一钱不值了。有人说,它更加美丽了,夜晚也能发光。还有人说,它已经到了国外,在某个神秘收藏家手上……。但没有一个人关心我,老板在明珠丢失以后,立刻解除了合约,我又回到了从前。  唯一不同的是,保险公司赔了我一大笔钱,我再也不穷了,我可以随便找个工作,然后,在退休以后衣食不愁地在公园的茶馆里度过残生了。      
  梦 事  第一号  一个诺大的光亮而影子闪烁的大厅。  四周全是落地的透明玻璃,银灰色的柱子泛着白色的金属光泽。象一个现代化的候机大楼,又似巨大的音乐厅和博物馆,唯一与之不同的,这里到处都是错综复杂的阶梯和走道,互相交错,密密麻麻,象个迷宫。  一些黑衣人正在其间穿梭和打斗,人人手持白晃晃的匕首,如电影里的黑帮火拼,伴随着阵阵惨叫声,有人倒地而亡,没了动静。  我和草急匆匆地在其中穿行,她身着白色的长袍,如风一般飘荡。  我们正要逃离这座城市,奔跑着去赶乘火车。这座城市,要么马上就要象庞贝城般遭到火山的毁灭,要么就是已经落入暴政手中。白天万人空巷,无人敢于外出,只有铺天盖地的红色标语在惨白的狂风中飞舞。偶尔闪现的人影,不是官员,就是任何时代都掌握着公理和正义的秘密警察。入夜,在月光和灯光的媾和中,盗贼横行,黑帮猖獗,全城已陷入一片黑色恐怖之中……。  “嗖——”,我脖子上突然飞来一丝冰凉,就象一片雪花落在鼻尖上。“噗嗤”一声,我立刻意识到,我的气管断了,就象杀鸡一般。原来,我也挨了一刀。我下意识用右手捂住开了口子、正在突突冒气的脖子,我用左手去抓草的手,她脖子上好像也有血,我发出公鸭般沙哑而断断续续的声音:  我不行了……我要死了……!  我的泪水在我眼眶里打转,我知道,我在劫难逃了。可草却似乎无动于衷,她眼里充满执着和坚毅,只是固执地拉着我的手飞跑!  我捂着脖子,我们继续在纷飞的刀林中穿行……。  第二号  我和许多人同乘一列火车。  突然,列车在一个小站停了下来。我四处打听,为什么要停在这里?但没有人知道,谁也说不清列车停下来的原因。  我们稀里糊涂地下了车,想透透气。眼前是铁轨、枕木和碎石子,远方是荒凉的田野,一片空旷,什么都没有。我们大约有十来个人,无所事事,在列车附近东游西逛。很快,一天过去了,火车依然没有要启动的迹象。大家心里开始感到不安,有些紧张。这时,不知从哪里冒出一群小孩,他们踢着皮球玩。一只足球滚到我的脚边,我飞起一脚,将它踢上了天。要知道,我在大学踢球时常常使用这招来发泄过剩精力。只见那皮球直往天上升,变成了一个小黑点,许久才落下来。大家立刻欢呼喝彩。  正在我得意忘形的时候,突然有人小声对我说:谨防挨打!  我害怕了,瞬间的欢乐就被这一句话剥夺了。不一会儿,有消息传来,我们中的一部分人将被抓进监狱关起来,甚至处死。大家一下子全变了脸色,互相提防,生怕被其他人揭发暗算。  这时,有人通知我们到火车那边去,但不是为了继续旅行,而是要宣布判决名单。人们就象待宰的一群羔羊,老实而温顺地三三两两朝火车走去。没有人说话,空气都仿佛带着悲伤的味道。也没有人询问,或是想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生来就充满罪恶,甚至罪该万死。活着都属于侥幸,都应该随时感谢其他人,因为那些人没有让自己立刻去死,而是容忍了自己的存在。所以,现在宣判自己的死刑,让自己去死,也是再正常不过了。所谓恐惧感,其实是作为一个肉体的本能反应罢了。畜生将死不也要扑腾几下吗?我们这种人其实和任人宰割的畜生没有任何区别。  但我还是故意走在最后面。在经过一个破烂的小旅舍时,我趁人不注意,猛地拐了进去。里面没有人,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一个房间,把门锁上,一头栽倒在床上。这时,我才感觉到累极了,立刻沉入梦中。  起来!起来!不知过了多久,粗暴的喊声把我从睡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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