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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方便报销济南永泽建材有限公司与王全福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关联公司:相关法条: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民
书(2013)历城商初字第1176号原告,住所地济南市。法定代表人李兴宏,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任志群,男,汉族,该公司法律顾问,住济南市。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李贻海,男,该公司职员,住济南市。被告王全福,男,汉族,住济南市。原告(以下简称永泽公司)与被告王全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陈世海独任审判,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永泽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任志群、李贻海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全福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永泽公司诉称:2012年10月,被告从原告处购买混凝土。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载明双方抵账完后欠永泽混凝土款74548元。此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至今未付。原告为此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王全福支付原告所欠混凝土款74548元,并支付以74548为基数,自日计算至被告还清欠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经济损失。被告王全福缺席,未答辩。经审理,本院认定以下事实:被告王全福与原告永泽公司系多年买卖建材业务往来关系,被告为原告供销加工混凝土所需石子,随后被告又购买原告生产的混凝土。日,原、被告双方就购销石子和混凝土进行对账结算,双方就货款互相抵账完毕后,被告王全福尚欠原告永泽公司混凝土款74548元,被告为此向原告出具了由其本人签字确认的借条一份,该借条注明74548元系被告王全福所欠“抵账完后,欠永泽砼款”。庭审中,原告永泽公司陈述,就该笔欠款被告王全福分文未付。以上事实,有原告当庭陈述及原告提交的由被告王全福出具的借条一份予以证实。以上证据经庭审质证,被告王全福缺席视为其放弃质证权利,故本院对以上证据的证明效力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所形成的买卖建材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履行。现原、被告双方因互销石子及混凝土而进行了对账结算,且被告王全福也向原告永泽公司出具了由其本人书写签字的借条一份,对尚欠混凝土款74548元的事实予以了确认,故被告王全福理应按双方对账后确认的欠款数额及时向原告永泽公司付清混凝土款,长期拖欠系违约行为,对此纠纷的形成,被告王全福应负全部责任。关于原告永泽公司要求被告王全福支付尚欠的混凝土款74548元并支付自日起按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全部货款付清之日止的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王全福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其放弃相应诉讼权利,故本院对原告所述的事实及所举证据依法予以确认。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王全福支付原告济南永泽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款74548元。二、被告王全福支付原告济南永泽建材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以货款74548元为基数,自日始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以上一、二两项所判款项,均限被告王全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2元,由被告王全福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陈世海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书 记 员   杨 丽置顶反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下载天眼查APP电&&&&&&&话 : 400-871-6266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8:30在线客服 :&商务合作 : 官方论坛 :&官方微信 : 官方QQ群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固定电话:400-871-6266版权所有: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C)2015 JINDIDATA 京ICP备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71-6266举报邮箱:王全福诉天津人立骨科器械有限公司确认股东资格及知情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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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福诉天津人立骨科器械有限公司确认股东资格及知情权纠纷案
【案件索引】  一审: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2008)东经初字第416号(日)(未上诉)  【案情】  原告:王全福。  被告:天津市人立骨科器械有限公司。  被告原为国有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于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元,其中天津市医疗器械工业公司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74.68%,包括原告在内的48名骨科二厂职工共同出资885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5.32%,原告实际投资额为1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0.2861%。日,被告召开股东会议并形成决议,通过部分公司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其中原告的投资额增加至2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0.5722%。被告对原告的股东资格不持异议,并在公司成立后自2002年至2006年间多次对原告进行分红,原告共计分得红利8584.08元。  日,原告委托律师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向被告提出查阅被告公司会计账簿的申请,被告收到此函后认为,由于该律师函既未附有委托人的委托书,也没有委托人的本人签字,不能确认律师函的真实性,且律师函内容中也没有涉及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和范围,被告未予回复。  原告诉称:原告履行出资义务后,即成为公司股东,但原告从未参加过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故提出诉讼要求:(1)判令确认原告具有股东资格;(2)判令被告向原告提交财务会计报告,并要求查阅被告的会计账簿;(3)判令被告按原告的出资比例支付红利款10000元; (4)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0000元。  被告辩称:被告自公司成立后从未否定过原告的股东资格,对于无争议的事实,原告的诉讼则不具有法律意义。由于原告未按正常申请程序提出查账申请,所邮寄的律师函既未附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内容中也没有查阅账簿的目的和范围,因此不符合《》的规定,应予以驳回。至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红利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被告认为,原告作为公司股东已充分享有了股东权利,并多次取得了红利,因此,原告该部分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求驳回原告的起诉。  【审判】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通过企业改制,原告以现金方式投资于被告,签订了公司章程,并进行了工商备案登记,即具有了被告公司的股东身份。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此均不持异议,且被告在公司成立后从未否认过原告的股东资格,2002年至2006年问被告还曾多次按照原告的投资比例为原告进行分红,因此,原告在本案中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诉讼请求属于无争议事实,其主张人民法院确认无法律意义,本院不予支持。  按照《》第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本案中,原告虽然曾于日委托律师用律师函的方式向被告提出查阅公司账簿的申请,但被告收到的律师函中,原告并未随信附有授权委托书,也没有原告的签字,被告无法判断该律师函的真实性及合法性,且该律师函内容中也未说明提出查阅账簿的原因、目的和范围,也使被告不能确定原告查阅公司账簿的行为是否会损害公司的合法利益。因此,被告对原告律师函中提出的查阅请求未予答复,并不违反《》的规定,原告在本案中要求查阅被告公司账簿的诉讼请求,本案不予支持。但该处理结果并未否定原告作为被告股东所享有的知情权,原告按照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约定,依然有权向被告提出查阅公司账簿的申请,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原告在诉讼中还提出要求被告按照原告的投资比例支付红利约10000元的诉讼请求。经审理后,本院认为,红利是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实际运营和资金状况等拟定分配方案,经决议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发放的股利,股东无权要求单独分配。有可分配利润是公司分配红利的前提条件之一,具体分配的时间、方式和数额要受限于公司的经营战略、资金状况,并由董事会决议通过,即使董事会决议本年度不分配红利,也不影响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在可分配利润中享有的相应权利。原告混淆了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即投资者收益)与红利的概念,忽视了应由董事会行使的收益分配权。原告在公司成立时投资10000元,后于2006年追加投资至20000元。2002年至2006年间原告已累计获得红利总计8584.08元,已取得了高额投资回报,因此没有证据表明被告侵害了原告的收益分配权。另外,原告主张红利分配权与知情权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独立诉权,虽然两者都由进行调整,但红利分配权是以知情权为基础的,原告只有通过主张知情权,了解了公司经营状况,是否存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才能提请红利分配,两个诉权不能在一案中合并主张,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按原告的出资比例支付红利约100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原告提出要求被告赔偿10000元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因原告既未说明损失发生的原因和具体内容,也未提供经济损失的计算标准和相关证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天津市河东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评析】  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者,其依法享有诸多的权利,诸如分红权、表决权、提案权、知情权等等。而股东知情权是股东各项权利中的基础性权利。所谓股东知情权,顾名思义就是股东有获取公司信息、了解公司情况的权利,它是股东行使一系列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因为股东只有行使知情权,才能有效地实现股东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参与权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权。但是,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也是有法定条件和边界的,不得滥用,否则势必影响和干扰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规定了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正当目的性”限制原则,即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但该条款并未对“不正当目的”进行界定,这导致审判实践中对此类问题的判定难以把握。这里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正当目的的判断;二是举证责任的分配。  (一)关于正当目的判断问题  在审判实务中正确区分与判断知情权的目的是否正当,既可以充分保护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使之获取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又可以防止股东滥用知情权,合理保护公司商业秘密,避免恶意干扰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但由于正当目的要件是一个主观性很强的要件,审判实践中不易把控。笔者认为,要正确判断股东知情权的正当性,应当根据股东请求内容的不同,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要求公司披露财务管理信息,股东可初步了解公司在某段时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此评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责任的履行情况。同时,通过对披露信息的分析,可以了解公司的潜在风险、红利分配是否正常以及公司的未来发展。因此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账申请时有必要一并说明查账的目的和范围,如果行使账簿查阅权的股东能够继续说明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对股东相关知情权行使的必要性,则更能保证其履行正当目的说明义务的完整性。结合本案看,原告自投资于被告公司后被告从未否定过原告的股东资格,被告每年坚持分红,原告按照其投资比例已取得了丰厚的回报。现原告突然委托律师书面向被告提出了查账申请,且律师函不但缺乏法律要件,特别是申请中没有说明查账的原因、目的和范围,其查账目的正当性必然值得怀疑,因此综合考虑后,法院没有支持原告查询公司账簿的请求。  (二)关于股东查阅账簿正当目的之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  审判实践中,由于对《》第的不同理解,对于不正当目的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有着不同的看法,甚至截然相反。一种观点认为,通过对《》第关于股东账簿查阅权的规定进行文义解释,该条规范明显强调的是股东应当向公司说明行使账簿查阅权的正当性。因此,在知情权诉讼过程中,应由股东承担查账正当目的的举证责任。但反对意见认为,第也规定了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因此,公司应承担股东具有不正当目的的举证责任。  《》第没有明确分配正当性查账目的的举证责任,是造成司法实践出现较大争议的原因。笔者认为,股东应当说明查账的正当目的与公司应当说明股东具有不正当目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将举证责任强硬分配给哪一方所得出的结论都未必令人信服。因此在权利平衡的前提下,以价值与利益衡量的结果为考量,通过对每一件不同案情的综合评判,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首先,应由股东先提出初步证据,以证明查账存在正当性目的,否则司法实践中将不予考虑这一问题,视为股东未向公司说明正当目的,因而股东无权行使查账权。其次,在股东业已提出初步证据证明存在查账正当性目的的前提下,公司必须承担说服责任,亦即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股东不存在正当目的,否则,公司将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这样处理既满足了股东对知情权的要求,也保护了公司的正常经济秩序不受干扰。  【编后补评】  如何认定股东正当地行使知情权,本案的判决已有定论。但对于本案原告提出的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诉讼请求却以“无法律意义”予以驳回,却是美中不足。原告共提出四个诉讼请求,其中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诉讼请求是其余诉讼请求的基础,与其余的请求具有逻辑关联性,但各自的请求又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虽然原告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诉讼请求对于要求查阅公司账簿的诉讼请求无决定性的法律意义,但对于原告来说却有实际的意义,且被告承认对原告具有股东资格的事实没有争议。因此,对于原、被告双方无争议的法律事实法院应乐观其成,在不违反当事人合意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予以确认,而不一并驳回,可能审判效果会更好,也会令原告服判息诉,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故,在案件审理中,法院一般应对双方无争议的事实予以认可,对有理有据的诉讼请求予以确认,及时给予当事人司法上的回应。
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方便报销王全福与陈振财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关法条: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甬象徐商初字第88号原告:王全福,农民。委托代理人:王光常,农民。被告:陈振财,农民。原告王全福与被告陈振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后因被告陈振财送达地址不明,于日依法向其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本院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王全福的委托代理人王光常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振财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王全福起诉称:日,被告因需向原告借款50000元,并约定自2011年起每年归还10000元,五年内还清,被告出具借条一份。现2012年约定的时间亦到期,被告仍未归还。原告现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10000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原告为印证其诉称的事实成立,向本院提供借条一份。被告陈振财未作答辩,亦未在本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内提供抗辩证据。基于被告陈振财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由此推定其对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放弃质证权。经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符合证据真实、合法及与本案有关联的属性,本院予以认定。并采纳原告诉称事实为本案的基本事实。本院认为:借据是出借人据以证明其与借款人之间借贷关系成立及交付借款的重要证据。被告陈振财向原告王全福借款50000元并约定自2011年起每年归还10000元的事实,有原告提供的借条为凭。被告逾期未还,显属违约。现原告要求被告归还约定于2012年应还而未还的借款10000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依法应予支持。被告陈振财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可缺席判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陈振财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归还原告王全福借款1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陈振财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收到本院送达的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通知书后七日内,凭判决书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如银行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宁波市中国银行营业部,账号:37×××92。如邮政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室。汇款时一律注明原审案号。逾期不交,作自动放弃上诉处理。本判决生效后,如义务人拒绝履行,权利人可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审 判 长  陶振明代理审判员  励芝燕人民陪审员  应小平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代书 记员  郑 绵置顶反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下载天眼查APP电&&&&&&&话 : 400-871-6266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8:30在线客服 :&商务合作 : 官方论坛 :&官方微信 : 官方QQ群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固定电话:400-871-6266版权所有: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C)2015 JINDIDATA 京ICP备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71-6266举报邮箱:&& http://wap.xs1002.com/
“萱姐,哭吧,你想哭就哭吧,哭出来心里会舒服点。爱睍莼璩”山炮轻轻地搂着吴萱柔软的身体,一边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后背,一边在她耳边轻轻地说道。
&&“呜--呜---呜---,山炮兄弟----呜---,都是萱姐瞎了眼----呜---呜…王全福那个王八蛋---砸我的面馆---呜----呜---还打我---呜---”吴萱一边趴在山炮的怀里伤心的哭着,一边哽咽着断断续的说着,她哭的十分委屈,泪水噼里啪啦的从她的眼角流了下来,滴在山炮的衣服上,将他的衣服打湿了一片。
&&“艹他妈又是王全福那个王八蛋,等着的,老子一定饶不了你。”虽然吴萱哽咽着说话有些听不太清,但山炮还是从中听出了王全福的名字,他内心的火气立即迸发了出来,本来他想立即去找王全福算账,但由于吴萱伤心的哭着趴在他的肩膀上,为了不让她更加难过,山炮只能紧紧攥着自己的拳头,指甲几乎都掐进了肉里,他在心里恶狠狠地自语道。
&&吴萱趴在山炮的肩膀上,伤心的哭了很久,似乎将这些天积蓄在心里的眼泪全都流了出来,而山炮则一直轻轻地搂着吴萱虚弱的身体,慢慢的抚摸她的后背,在她耳边轻轻地安慰着她。
&&“谢谢你,山炮兄弟…”良久之后,吴萱终于停止了哭泣,但她仍然趴在山炮的肩膀上,轻声啜泣着说道攴。
&&“萱姐,是不是王全福那个王八蛋,是不是他。”见吴萱终于停止了哭泣,山炮轻轻地将她的身体推开,然后脸上带着怒火的问道。
&&“山炮兄弟,你别问了,你别管这件事了,萱姐求你别管这件事了好吗?”听完山炮的话,看着他满脸怒气的样子,吴萱知道如果自己说了,他肯定会去找王全福算账。想到前几天王全福手下李秃子带着十几个人去自己那里找过山炮,一但山炮去了,肯定会吃大亏,所以吴萱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哽咽着对山炮说道。
&&“萱姐,你等我一会儿,我一会儿就回来。”看着吴萱即使自己受了这么大的伤害,还在为自己着想,山炮心里立即燃烧起难以遏制的怒火,猛地站起来,朝病房门口冲了出去遐。
&&“山炮兄弟,你别冲动,你快回来,山炮兄弟。”吴萱猛地意识到山炮肯定是去了王全福讨说法,她急忙从病床上跳了下来,冲着山炮大声喊道。
&&“尼玛萱姐被欺负成这样,我如果无动于衷,还算什么男人。老子能把王全福那个混蛋打进医院一次,就能把他打进去第二次。哼!”山炮已经被气的浑身发抖,根本顾不得吴萱在身后的喊声,一边往外冲,一边在心里恶狠狠的说道。
&&转眼之间,山炮便来到自己停摩托车的地方,骑上摩托车风驰电掣的朝王全福的别墅奔了过去,一路上只听到摩托车马达的轰鸣声,只觉得四周的景物一个劲儿的朝后飞退,山炮双手紧紧地握着摩托车把手,牙齿紧紧地咬合,眼睛中几乎能冒出火光,恨不得立即冲到王全福的别墅,把他从别墅里揪出来一顿暴揍。
&&“王全福,王八蛋,你他妈给老子出来。”很快来到王全福的别墅门口,山炮将摩托车往旁边一停,来到大门口,双手抓住别墅的大门,一边用力的摇晃,一边冲着里面大声的骂道。
&&“谁他妈在外面瞎嚷嚷,不想活了是吧。”随着一声大喊,别墅的门一开,满脸怒气的王全福气势汹汹的从里面走了出来,而令山炮感到无比惊讶的是,王全福身后还跟着几个身材魁梧穿着花哨的小青年儿,他们几个同样满脸戾气的瞪着大门口一边大骂一边用手摇晃大门的山炮。
&&“王全福,你给老子滚出来。”见到王全福的别墅突然出来好几个人,山炮的骂声顿时变得底气不足,很想转身就跑,但一想到王全福竟然一点都不念旧情,不但带人砸了对自己一直都非常照顾的吴萱的面馆,而且还将她的头打破住进了医院,山炮怒火中烧,依旧站在原地,满脸怒气的瞪着王全福喊道。
&&“擦你妈,原来是你这个乡下小杂种,老子正愁没处找你呢,没想到你自己送上门了,你们几个,给我狠狠揍,出事了我兜着。”一见站在自己大门口骂街的竟然是上次将自己打进医院的山炮,王全福顿时火冒三丈,冲着自己身后面的几个手下一招手,让他们朝着山炮冲了过去。
&&山炮一见形势不妙,身体急忙朝后退,并且很快退到别墅旁边的一堵墙壁的后面,让自己的后背贴着墙,他自己则微微弓着身子,两个拳头一前一后放在胸前,满脸怒气的瞪着围上来的王全福的手下。
&&“小逼崽子,敢跟王哥叫板,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真尼玛不自量力,你瞧他那熊包样儿。”
&&“哪里来的乡下小土包子,竟敢到王哥这里撒野,今天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也不知道网格的厉害。”
&&几个小混混将山炮包围在当中之后,一边满脸戏谑与鄙夷的望着山炮,一边将包围圈逐渐缩小,朝山炮挤压了过来。
&&“擦你妈,是赶过来,老子一板砖拍死他。”山炮突然一弯腰,捡起了地上的半块砖头,并且将砖头扬过头顶,冲着围上来的几个人大声的喊道。
&&见山炮一副不要命的模样,围上来的小混混全都心里一凛,停下了朝前的脚步,都说不怕横的就怕不要命的,谁都知道山炮一个人肯定不是他们几个人的敌手,但如果就这么冲上去,第一个上去的人肯定会被山炮用砖头拍伤,而这几个小混混没有人想做第一个。
&&“尼玛愣着干嘛,给老子上,老子养你们是白吃饭的吗?”王全福一见自己的手下全都被山炮那股不要命的起身镇住,没有一个人敢往前冲,顿时气得在后面大声的骂道。
&&“擦你妈,小兔崽子,老子跟你拼了。”听完王全福的骂声,围着山炮的一个小混混顿时大喊一声,首先冲着山炮冲了过去。
&&“老子拍死你。”那个人刚一冲到山炮跟前,山炮顾不得那么多,扬起手里的砖头朝着他的脑袋就是一下。
&&顿时从他头上被山炮手里砖头拍中的地方冒了出来,然后鲜红带着腥味的血液顺着他的脸流了下来,流的他满脸都是,看着让人感到胆寒,看的另几个人一愣。
&&趁着包围自己的几个人愣神的光景,山炮猛地沿着墙根冲出了包围圈,朝大街上跑去,而几个人猛地反应过来,留下一个照顾满头是血的同伙后,其他的全都朝着山炮追了过去。
&&“擦你妈给我追,追上之后往死里打,有什么事老子摆平。”王全福看到山炮居然从自己手下的包围圈里冲了出去,于是在后面大声的喊道。
&&山炮手里拎着砖头,满脸焦虑的拼命地朝前跑着,一边跑还一边不停的回头观望;后面的几个人满脸奋力的追着,一边追,一边在嘴里骂着,似乎只要追上山炮,将山炮揍个折胳膊断腿儿都是轻的。
&&王全福这次却没有跟着一起追,而是站在自己的别墅的门口,满眼冒火的望着自己的手下满大街的追赶山炮,他心里认为即使山炮再能跑,今天也肯定逃不出他的手掌心,自己前几天被揍的仇,今天终于可以报了。
&&而路上的行人看到这幅场景后,全都吓得躲到了两旁,没有人敢管闲事,唯恐自己受到牵连。
&&“善哥,走了这么久,咱们这是去干嘛啊?要知道咱们坐车多好啊。”距离王全福家别墅不远的一条路上,慢步走过来两男一女,一边走一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周边的情况,三个人正是从县里到乡岩镇查探情况的真不善以及他的两个手下孟大蛮与胡媚,由于已经走了好久的路,所以感到有些累的胡媚停下脚步后,用极为娇媚的声音问道。
&&“呵呵,累了啊,别急,马上就到了,这次善哥带你们去见一个朋友。”见胡媚累的停下了脚步,真不善跟孟大蛮也停了下来,真不善看了看叉着腰弓着身子媚态尽显的胡媚,心里一动,面带微笑的说道。
&&“媚儿,累了啊,蛮哥扶着你走吧。”孟大蛮急忙走上前去,用手一扶胡媚的胳膊,满脸关心的说道。
&&“我不走了,累死了,你们两个去吧,我在这里等你们,办完事你们再来找我吧,我走不动了。”见真不善跟孟大蛮全都停下来朝自己走来,胡媚一扭纤细但无比性感的腰肢,然后撒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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