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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创建全国文明(提名)城市行动计划
&&& 为扎实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规定和省、市关于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市委“转型发展、兴市富民”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为牵动,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面加强“道德、文化、环境、制度”建设,力求做到城市规划好、市容市貌好、生态保护好、社会秩序好、优质服务好、道德风尚好,促进鸡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健康有序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黑龙江省创建文明城乡标准》为依据,经过努力达到“六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到2018年初,力争使鸡西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行列,市辖县(市)区创建一批全国、省级文明城市(区)。
  一是城市规划好。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城市功能完善,行政区、产业园区、商业区、住宅区、休闲娱乐区等功能有序布置,整体互动,引导城市各要素有机聚合、集约利用。立足鸡西实际,依托资源,发挥滨水、森林、边境口岸、绿色文化旅游等资源优势,力争实现城市风貌特色化。
  二是市容市貌好。解决城市环境“脏、乱、差”问题,使全市城区主次干道、广场、社区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和背街小巷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城市街道、社区保洁率达到100%,县(区)以上城市街道垃圾收运设备配备率达到100%。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无障碍设施、道路名称与主干道设施、街巷基础设施达标。
  三是生态保护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宜居城市环境。全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5%以上,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5%以上,城区空气质量指数良好以上天数达到75%以上。全市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90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36.2%和33.1%。
  四是社会秩序好。建设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基础设施保障有力,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完善,保证平等竞争和公平交易,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管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严禁车辆乱停乱靠,违章行驶,无非法营运和争抢客源现象,做到文明行车,规范运营,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落实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措施,强化基层基础等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市公众公共安全感指数达到90%以上。
  五是优质服务好。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高,供热、供气、供水、公交、环卫等民生优质服务机制健全,市级城市数字化管理得到落实。窗口服务行业做到接待服务对象态度热情,细致耐心,及时准确地解决用户的业务询问和问题投诉。市民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在80%以上。
  六是道德风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群众理想信念坚定,干事创业、共谋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形成热潮,主流价值观受到广泛认同。城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广大市民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全面加强,“讲文明树新风”、“我们的节日”、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全市志愿服务团队动员率和参与率都达到60%以上,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间达到10小时左右,省级以上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和各级文明单位身边好人建榜率达到100%,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大力学习宣传优秀党员干部。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有效规范和制约权力,在源头防治腐败上下功夫,不断推进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市直机关工委、鸡西新闻传媒集团、各区)
  2、进一步规范政务行为。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府网站的公共服务功能,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推进政府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管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公布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牵头部门:市政府办;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城乡建设局、市信访局、市纠风办、市编办、市环卫局、市城市执法局、各相关部门)
  (二)创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1、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完成普法规划任务,引导全体人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80%以上。(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室、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区)
  2、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执行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统筹规划残疾人劳动就业,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有机构承担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老龄委、市残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区)
  3、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企业、社区、机关、学校、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为重点,加强和完善基层党群组织建设,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加强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与管理,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责任部门: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房产局、市国资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区)
  (三)创建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1、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年)》,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平台;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诚信奖惩制度,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守信优待政策,对失信违法者进行联合奖惩,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市工商局;责任部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环卫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
  2、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和完善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进一步改进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经济犯罪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无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发生。(牵头部门:市工商局;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市城市执法局、市商务局)
  3、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发掘和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失信败德行为进行批评揭露,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百城万店讲诚信”、“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等活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牵头部门:市文明办;责任部门:市诚信办、市工商局、鸡西新闻传媒集团、龙煤鸡西矿业公司、各窗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
  4、全面提高文明诚信服务质量。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教育引导各窗口行业遵守职业道德,推动公开服务标准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服务规范、诚信守法。(牵头部门:市纠风办;责任单位:各窗口单位主管部门)
  (四)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国民教育,生均教育经费支出≦700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措施,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教育经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文明办、各区)
  2、推进文化事业发展。深入开展群众性品牌文化活动、送文化下基层活动,鼓励文化精品创作,传播鸡西正能量和好声音。加大文化建设投入,确保对文化的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市辖区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免费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实现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健全服务项目,开展全民阅读和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完善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文广新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区)
  3、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在街道、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宣传文化教育等活动。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提供相应面积的综合文化场所。完善社区、乡镇基层体育设施,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鼓励影院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增加观影设施。(牵头部门: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民政局、龙煤鸡西矿业公司、市城建局等部门、各区)
  4、开展科学普及工作。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利用全民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时间节点,深化拓展科普活动,全面提高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牵头部门:市科协;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各区)
  5、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深入开展市民文明行为养成教育,不断深化以遵守公共场所道德、遵守交通秩序、维护公共设施和倡导人际互助为重点的市民文明行为教育。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社区活动中心、中小学校以及社会各类宣传阵地的作用,以党政机关干部、窗口行业从业人员、社区居民、中小学生等为重点,大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普及活动。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整治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推行禁烟工作,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牵头部门:市文明办;责任部门: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局、市卫计委、龙煤鸡西矿业公司、市环卫局、各窗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
  6、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民族宗教局;责任部门:各区)
  7、弘扬社会道德风尚。培育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鼓励市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积极开展慈善捐赠、帮建帮扶、种绿护绿、捐献骨髓器官等社会公益活动。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并形成长效机制。开展道德模范、鸡西好人评选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网络文明传播、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牵头部门:市文明办;责任部门:市综治办、市卫计委、鸡西新闻传媒集团、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文联)
  (五)创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1、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学校为龙头、社区为平台、家庭为基础,形成“三位一体”思想道德教育体系,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有机融合。(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部门: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
  2、积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常态化;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主要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和社会媒介全面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牵头部门:市文明办;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
  3、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认真落实中小学校德育课和少先队活动课,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积极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建设落实社区家长学校,积极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加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建设,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部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卫计委、市关工委、各区)
  4、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积极落实“五个好”要求,认真完成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任务。普遍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加强网吧管理,取缔黑网吧,确保经营性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大力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积极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确保常态长效。(牵头部门:市文明办;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区)
  (六)创建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装灯率100%,亮灯率99%,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街巷道路路面硬化,装灯率100%,亮灯率95%,排水设施完善。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工作,并有效运行。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15%。(牵头部门:市城建局;责任部门:市城乡规划局、市环卫局、市城市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龙煤鸡西矿业公司等相关部门,各区)
  2、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机制,健全落实城市各项管理法规。重点加强对主要街路和重点地区面貌、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城市出入口沿线、铁路两侧、江河堤坝环境景观的整治。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社区楼门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无破损,照明灯完好,社区日常管理规范有序。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牵头部门:市环卫局;责任部门:市文明办、市城市执法局、市房产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等单位,各区)
  3、加强医疗与公共卫生建设。贯彻《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年)》,制定本地区具体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9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3人。(牵头部门:市卫计委;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4、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确保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实现城乡全覆盖。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90%,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年度控制目标。(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文明办、各区)
  (七)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大力推进社会公共安全。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定期监测、检测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牵头部门:市政府办;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市地震局、市应急办、市环保局、市房产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各区)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两盗一抢、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制毒等违法犯罪,有效预防打击传销活动。(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综治办、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各区)
  (八)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 1、扎实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强化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大面积改造和拓展公共绿地,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高于6平方米。(牵头部门:市城建局;责任部门:市园林处、各区)
  2、提高环境管理和环境质量水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城市建成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全年优良天数比例≥70%,《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等级为良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按国家规划划分保护区,且水质达到Ⅲ类;城市市辖区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连续三年上升,或达到70%;城市市辖区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连续三年下降或无劣于Ⅴ类水体。未被环保部挂牌督办或无区域、流域限批;无因本市市域区环境污染事件造成本地或其他地区饮用水源地污染并停水事件。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部门:市水务局、市城建局、市城市执法局、市工信委、市环卫局、市教育局、市农委、龙煤鸡西矿业公司、鸡西军分区,各区)
  3、加强土地资源利用与管理。加大耕地、林地保护工作,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标准内。(牵头部门:市国土局;责任部门:市林业局、市农委、各区)
  (九)深入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的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发挥好中心组的龙头带动作用,组织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各级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阐释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基层开展各种宣讲活动,推动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入农村、企业、社区、学校。(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办公室、市教育局、鸡西新闻传媒集团、市委党校、龙煤鸡西矿业公司、鸡西军分区等相关部门,各区)
  2、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群众。党委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掌握领导权、话语权。广泛开展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政策教育,解读热点问题,凝聚社会共识。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联系党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广泛运用群众乐于参与的方式,长期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办公室、市教育局、鸡西新闻传媒集团、市委党校、龙煤鸡西矿业公司、鸡西军分区等相关部门,各区)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融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之中,纳入考评内容。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新闻媒体拿出重要版面时段、开设专题专栏;在车站、广场、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利用建筑围挡、城市大屏幕、楼宇电视、宣传栏等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作推出一批优秀文化产品,生动形象地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和校园文化,在学校营造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展示内容和讲解词中。运用经典诵读、全民阅读、论坛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孝老爱亲主题活动,宣传好家风好家训,传承中华孝道和敬老之风。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行为准则。(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鸡西军分区、市教育局、市城建局、市规划局、市城市执法局、市环卫局、市文广新局、市妇联、龙煤鸡西矿业公司等相关部门,各区)
  4、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的比例≥10%。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确定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经常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牵头部门:市文明办;责任部门:市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区)
  5、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加强文明旅游组织协调机制建设,有部门联席会议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工作组织协调制度,旅游部门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经常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在出入境办证大厅、出境口岸有文明出境游宣传材料,有告知教育和引导信息。新闻媒体实现文明旅游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相结合,旅游黄金时节有热潮,平时宣传常态化。在主要景点、景区坚持文明旅游宣传,以提示牌、监督岗等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机场、车站、口岸、旅游集散中心等文明旅游氛围浓厚。(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鸡西新闻传媒集团等相关部门,各区)
  6、加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在报纸、广播、电视、期刊、互联网、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加大刊播公益广告的内容。建立健全文明委统筹指导,工商、新闻出版广电、工信、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公益广告的相关优惠政策,增加对公益广告的投入。(牵头部门:市文明办;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城市执法局、市城建局、市文广新局、市工信委、市网信办、龙煤鸡西矿业公司、鸡西新闻传媒集团等相关部门,各区)
  7、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加强文明网站建设,积极开展网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网上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利用地方优势资源,打造品牌栏目,不断提升市文明网公信力、影响力、传播力。在全国文明单位和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中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有完善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机制,经常开展具有地方特色、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网上传播活动。(牵头部门:市文明办;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各区)
  四、实施步骤
  按照“强基础、上台阶、实现创建目标”的总体工作思路,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资源,合力攻坚,力争2017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行列。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统一思想,扩大宣传,各项工作全面启动。
  1、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全国全省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和规划,制定全市创建行动计划和年度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组建创城领导小组,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坚持将督导检查贯穿创建工作的全过程,重点督办,强力推进。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召开会议,对全市创城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利用各种媒体和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大力营造舆论氛围,调动全市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创城的积极性。
  3、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将每项创城工作任务分解到六区、各单位,明确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责任。各区、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在巩固以往创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明确整改任务、措施及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夯实基础,提档升级。
  1、突出重点,集中整改。对照测评体系标准项目,进行全面自摆自查,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集中实施整改。
  2、督导检查,提档升级。市创城办定期深入六区、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指导协调创建工作,对尚未达到测评标准的项目,实施重点督办、专项推进。
  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达标巩固,迎接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综合测评。
&&&&&& 1、查缺补漏、落实整改。针对综合测评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专项整治,对不达标项目集中抓好整改。
  2、上下齐动,精心准备。制定迎检实施方案,六区、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订各自迎检计划,做好迎接国家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考核的准备工作。
  五、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鸡西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康志文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常荣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朱玉文市委副书记
  张长虹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总指挥:于金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朱海涛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邵国强市政府副市长
  兰知震市政府副市长
  杜吉君市政府副市长
  赵鸿洋市政府副市长
  董兴春龙煤鸡西矿业公司党委书记
  吕波鸡西军分区副司令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九个工作推进组,负责全市创城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日常工作。
  (一)九个工作推进组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关于文明城市九大工作布局和项目要求,设立工作推进组如下:
  1、政务环境工作推进组
  组长:于金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高启民市政府秘书长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市环卫局、市城市执法局、鸡西新闻传媒集团、市编办、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各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工作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及负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内容对标达标。
  2、法治环境工作推进组
  组长:朱海涛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杜吉君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维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邦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城建局、市房产局、市老龄办、市残联等相关部门,各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创建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工作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及负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内容对标达标。
  3、市场环境工作推进组
  组长:赵鸿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苏兆仁市政府副秘书长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纠风办、市诚信办、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卫计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政府办、鸡西新闻传媒集团、龙煤鸡西矿业公司、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各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创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工作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工作及负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内容对标达标。
  4、人文环境工作推进组
  组长:兰知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苏兆仁市政府副秘书长
  牵头部门:市文广新局
  责任部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民政局、市工信委、鸡西新闻传媒集团、市旅游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人保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城建局、市环卫局、市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龙煤鸡西矿业公司等相关部门、各窗口单位,各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工作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工作及负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内容对标达标。
  5、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工作推进组
  组长:张长虹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兰知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苏兆仁市政府副秘书长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各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创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工作及负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内容对标达标。
  6、生活环境工作推进组
  组长:邵国强市政府副市长
  董兴春 龙煤鸡西矿业公司党委书记
  副组长:苏兆仁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照东 龙煤鸡西矿业公司党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市城市执法局
  责任部门:市城建局、市文明办、市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执法局、市环卫局、市卫计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龙煤鸡西矿业公司、市交警支队、市园林处等相关部门,各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创建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工作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工作及负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内容对标达标。
  7、社会环境工作推进组
  组长:于金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杜吉君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张维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巍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
  韩立军 龙煤鸡西矿业公司副总经理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市委政法委、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工商局、市城建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龙煤鸡西矿业公司等相关部门,各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工作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工作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标。
  8、生态环境工作推进组
  组长:邵国强市政府副市长
  佟本正 鸡西军分区政治部主任
  副组长:苏兆仁市政府副秘书长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部门:鸡西军分区、市农委、市国土局、市城建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城市执法局、市环卫局、市林业局、龙煤鸡西矿业公司、市园林处等相关部门各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工作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工作及负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内容对标达标。
  9、创建活动工作推进组
  组长:朱玉文市委副书记
  张长虹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邵国强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军市委副秘书长
  刘春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蔡放 市文明办主任
  牵头部门:市文明办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市委政法委、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市城建局、市环卫局、市城市执法局、市农委、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卫计委(爱卫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司法局、市传媒集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龙煤鸡西矿业公司等相关部门,各窗口单位,各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工作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工作及负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内容对标达标。
  (二)指挥部办公室
  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精神文明办。
  主任:张长虹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兼)
  副主任:刘春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蔡放 市文明办主任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督查指导组、宣传报道组,负责全市创建全国文明(提名)城市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定工作。
  六、推进措施
  1、专题会议推进。各推进组牵头部门至少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文明城市创建推进会议。上半年推进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集中汇报上半年创建活动启动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部署下半年主要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下半年推进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各责任部门上半年工作汇报,总结安排今后一个时期创建工作。适当时机,组织召开全市创城动员推进大会。
  2、专项检查推进。市创城办要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县(市)区的创城工作进行不定期材料审查、实际考察。做到材料审查不缺项,实际考察不缺位;每月至少编发一期《鸡西市文明城市创建简报》。并把及时上报创城典型信息列入考评对象的重要内容;适当时机,组织召开全市现场会推进创城工作。
  3、舆论宣传推进。各宣传主管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把创城舆论宣传作为重点工作摆上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人、财、物保障。创城重要时段要开展“宣传战役”,广播、报纸、电视开设“新闻专访”、“讲评热线”、“曝光台”等营造氛围,推进全市创城活动。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借助宣传板、电子荧屏、广告栏等宣传本行业本部门和单位的先进典型,促进创城活动深入开展。
  4、责任机制推进。各党委、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量化分解创城目标与任务,并以责任状形式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坚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考核与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和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职责履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责任追究,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真正形成“创建工作有目标,目标落实有考核,考核效果有奖惩”的工作激励制约机制。
  七、具体要求
  (一)摆上突出位置。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市文明委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充分调动文明委成员单位、党政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市“创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定工作。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各县(市)区负责参与谋划创建工作并结合自身职能,发挥骨干作用,负责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按照全市整体规划要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军群齐抓共管、“创城”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坚持规划先行。牢固树立“城市建设、规划先行”的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城市建设和发展水平。加快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考评论证,根据我市实际,合理确定建设布局、建设标准、建设重点和建设时序。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计划,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效保障。
  (三)分级分步实施。我市县(市)区情况各异,文明城市创建要根据地域特点、产业条件、人口规模和生产生活习惯,因地制宜,分层分步推进。市本级(区)要明确创建目标、内容、重点和方式,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市)测评体系》标准,不断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其他县(市)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测评体系》《黑龙江省创建文明城乡标准》,鼓足干劲,查找不足,努力达到全国和省文明城市目标。要制定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抓好试点引领、普遍推进、深化提升各个阶段的工作,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有序推进、螺旋上升。
  (四)搞好宣传动员。大力宣传报道创建文明城市的情况,充分展示创建成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曝光创城中不作为单位和损坏城市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大力宣传推广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在全市形成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设计群众普遍受惠的活动项目,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引导群众用自己的勤劳智慧创造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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