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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积分入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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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岐区人才公共户办理入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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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 ([2006]25)
200620 1 250 35045 445135 5 &&& 6
1 223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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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 3 &&&&& 4 &&&& &5 & &&&&6 & &&&&7 & &&&&8 9 * & &&&&*
2 &&&&& 3 &&&&& 43 &&&& &5 & &&&&6 & &&&&7 & &&&&8 933 10 * 在中山市办理人才调动(干部调动)并入户的相关程序介绍,及政策要求 又有同事要办户口,让我帮忙把相关材料及程序发给他,我见天涯中山版也有很些人才在讨论类似的事,特开一贴介绍一下,希望对某些人有所助益。 首先提示——在办理相关材料时,要在附件两个文件要求材料及程序基础上,不断地打电话问以下机关或机构,得到确认后再行准备资料(因为实际办理方式也许有所不同): 单位所在镇区的组织办(管集体户,管人才入户初次审批); 中山市人才交流中心(这个最为核心,好在网站资料较为齐全); 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一般是原籍地人事局——在人事档案和户籍尚未分离的情况下); 中山市公安局(大约是户籍科,兴中道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办事大厅,南门入); 原籍地派出所; 最终落户所在镇区公安分局(完了顺便问问居委会)。 总体上最基本的要求: (1)学历学位 本科以上可批可不批,硕士以上一定批; (2)专业资格 有专业资格或执业证最好(例如司法考试/律师执业证,cpa,医师什么的),但似乎并非必要或充分条件,具体职称要求可见附件。 (3)身体健康 要交入户体检套餐的体检表,我在中医院做的,110元左右; (4)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记录(至于是否结婚生子在所不问); (5)有较为正式的劳动关系 (6)已在中山购买社保 (7)其他 东区最难,其他镇区相对轻松些。 我办理人才入户(干部调动)的大体流程 (1)按照 组织办的要求提交材料并由组织办初步审批,加盖公章后去到下一步; (2)拿了组织办审批后的材料,按照人事局的要求增减材料,然后交人事局审批; (3)人事局初审后发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单位调取人事档案; (4)人事局收到人事档案后,按人才网上的干部调动流程,审批并要求增补材料; (5)审批完毕,发正式的调动函; (6)调动函从原档案保管单位寄到中山人才交流中心(前述人事局与人才交流中心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下同),人才交流中心出户籍准迁证明(如有子女或配偶,可办随迁),同时签订档案保管合同及人事代理协议; (7)拿了市人事局的户籍准迁证明去市公安局换准迁证(注,市公安局前台的大姐说,人才入户的,按揭5成即可入到房产证所在地——然后进入下一步;5成以下或无房的,入集体户——具体是联系最开始去审批的那个组织办,还是镇区派出所,我就不清楚了); (8)准迁证寄回原籍地,换取迁移证后再到中山市入户地的镇区户政(在公安分局内)入户,打印户口本,办新身份证,到居委会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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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附件: 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集体户口入户办事指南 http://www.zsrc.net
[发布日期:日]
一、入户对象
愿意到我市工作,但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非本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具体办理程序
1、申办入户人应填写《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集体户口入户申请表》,附《学校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毕业生报到窗口办理;
2、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申请,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
3、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签订《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集体户口委托管理协议书》和《入户人员计划生育合同书》;
4、凭中山市人事局签署意见的《户口迁移证》或证明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户口的迁移
入户人员落实工作单位后,须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的集体户或所在镇区的人才公共户;在我市有房产的,可将户口迁至房产所在地。
因私出国(境)、定居、移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须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的。
四、户口的管理
户口卡由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统一保管。入户人员应当遵守《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集体户口委托管理协议书》的约定,配合做好有关户口的管理工作。
五、有关费用的缴交
入户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的户口管理有关规定缴交属个人应缴的费用。 联系电话:30673
传真:
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
日
中山市户籍迁移若干规定 http://www.zs.gov.cn/main/zwgk/govfile/view/index.action?id=443 中府〔2006〕25号
第一条 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户籍管理体制,根据国家、省有关户籍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有下列情形的,可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一)因结婚需将户口迁移到配偶户口所在地; (二)因住房调整(包括购买、赠予、自建房屋及单位分房)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 (三)因投靠配偶、直系亲属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户口所在地; (四)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辞职或原单位转制、倒闭,需将户口迁移到新单位集体户或人才公共户。 第三条 鼓励本市农业户口人员申请办理“农转非”户口,凡我市农业户口人员,经本人申请,均可办理“农转非”户口变更手续。但有下列情形的,应办理“农转非”户口变更手续: (一)被市政府界定为“城中村”并已实施村改居,户籍属原村民委员会范围内的; (二)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 (三)考取大中专院校(含技校)的学生需办理户口迁移的。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内资企业投资者可申请入户本市: (一)在我市兴办生产型或科技型私营企业,固定投资额达50万元(含本数,下同),年缴税额达1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1人入户;连续3年累计上缴税额25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00万元的,可申请2人入户; (二)其他类型私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年缴税额达15万元的,可申请1人入户;连续3年累计上缴税额4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2人入户; 入户申请者可以是投资者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也可以是其企业聘用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学历,下同)的管理人员或生产骨干。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资企业投资者可获得入户本市的名额: (一)实际到位资金达50万美元或400万元人民币,凭我市税务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可申请1人入户; (二)实际到位资金超过180万美元或1500万元人民币,凭我市税务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可申请3人入户; 入户申请人可以是投资者在国内的亲属,也可以是投资者所办企业聘用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管理人员或生产骨干。 第六条 夫妻投靠入户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在本市与配偶实际共同生活,且配偶有本市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申请人不受婚龄限制; (二)与军人、港澳台同胞、华侨结婚的,如果在原户口所在地生活、工作,要求不迁移户口的,允许予以保留,要求到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生活和工作,且其配偶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配偶父母户口地(父母属投靠其他子女入户的除外)。 第七条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在日以前(不含当日,下同)出生的小孩,如已随母入户、不满16周岁(含本数)并已到城镇随父亲共同生活,要求投靠父亲迁往城镇落户的,可申请子女投靠父亲入户;未成年子女如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其父母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后方可投靠入户;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在日以前出生尚未落户的未成年人,应办理随母入户手续;确实已随父共同生活的,可申请办理随父入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须在母亲户籍所在地办理随母入户手续,并经计生部门处理之后,方可在本市办理随父入户手续; (三)有本市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的老人,如得到户籍在外地的成年子女照顾,且该子女确实与老人共同居住生活两年(凭暂住证)以上的,准许该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办理投靠入户手续。 第八条 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如身边无子女照顾,其子女属本市常住户口并有合法固定住所,可申请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第九条 小孩出生入户登记,凭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按以下规定办理入户手续: (一)在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出生的小孩,如果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且小孩尚未入户的,可选择小孩随父或随母入户;日以前出生的小孩,随母入户; (二)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收养证》的被收养小孩,可随养父或养母入户; (三)小孩父亲或母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其父或其母因故死亡后,小孩要求来我市投靠祖父母(包括外祖父母,下同)或仍居住在小孩父母于本市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包括继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赁市房管部门的公房)的,且能提供齐全、合法的证明材料,可申请入户; (四)小孩父母原属本市常住户口,其中一方因服刑且另一方失踪或再婚的(需派出所出具失踪证明、小孩归属抚养的双方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其祖父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随祖父母入户; (五)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属本市常住户口,因双方前往港澳或国外定居生活,其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未成年子女,其祖父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随祖父母入户。 第十条 原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有下列情形的,可凭相关证明申请恢复本市户口: (一)符合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部队转业干部、专业士官、复员军人、退伍军人; (二)在市外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因毕业、退学、休学、转学等原因迁回本市; (三)日之前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被决定劳动教养的,按规定已注销户口,但在劳改释放、解除劳教后又回本市工作生活,申请恢复户口; (四)出国、出境后被注销户口,但后又回国居住,申请恢复户口; (五)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回本市定居; (六)持本市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或遗失了本市出具的《户口迁移证》且尚未在迁入地入户,又要求恢复本市户口; (七)日以后到西部地区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及支援西部开发建设的各类人才,户口迁入西部后,又返回本市工作生活的,可申请户口迁回本市;日以前到西部地区工作且户口已迁入西部地区的,户口迁移仍按原有政策办理; (八)在本市落户的高中级专业人才、留学回国高级人才前往小城镇或农村工作并将户口迁往该地,又返回本市工作生活的,可申请户口迁回本市。
石岐区人才公共户办理入户流程 http://www.shiqi.gov.cn/show_1636.html 发表日期:日 共浏览303次 一、中山市石岐区人才入户受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中府[2006]20号) 《中山市户籍迁移若干规定》(中府[2006]25号) 《中山市“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方案》 二、 中山市石岐区人才公共户入户条件: (一)中府【2006】20号文有关规定: 1、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效益性的技术或科技成果,且年龄在50岁以下; 3、大专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年龄在45岁以下;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特殊专业技能并经用人单位1年以上(以购买社会保险时间为准)聘(试)用表现优秀,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 5、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记录。
6、符合以上五点的皆属我区引进人才范围。 (二)非国家干部身份人才入户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文艺表演、体育竞技专业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及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2、已在我市工作2年以上,文艺表演、体育竞技专业的大专学历须在我市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以购买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3、政治素质好; 4、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5、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记录; 6、身体健康。 ............ 因字数限制,以下省去若干字……有意者自己根据网址去查
干部调动办事程序(市外干部调入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日]
http://www.zsrc.net/newweb/rs_guide2.asp
一、服务对象
在我市工作的各类企业单位及卫生系统下属医院引进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其他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在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可申请办理市外干部调入,将人事关系、档案及户口转到我市。 申请调入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干部身份(事业、企业单位聘用制干部只能在相应单位流动),政治素质好,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记录,身份健康。 按照中府〔2006〕20号文规定: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岁以下;均属我市引进人才范围,我中心为其引进开辟绿色通道。
二、服务程序
1、提交资料
*填写《中山市人才流动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附本人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经用人单位审验盖章)
*配偶已入户中山的,须提交中山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配偶随调或家属随迁的,须提交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配偶户口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人及待业证明
*随迁子女的须提交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已离异或收养子女的,子女随迁还须提交有关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在中山购房的,提交有关产权资料(供房的要提交由银行出具的交费证明,且交费额不少于总购房价三成及购房合同书) 调入人员须经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中山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加盖公章;接收单位属非公有制无主管部门的,须报所属镇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备案盖章。属首次引进人才的企业单位,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受理
资料交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核准后受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即可办理下一步手续:
a.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b.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c.市强优企业引进的人员;
d.配偶是中山户口的人员。
以下人员需报送市人事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下一步手续:
a.只具有大专以下学历而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b.配偶是现役军人;
c.正科级以上行政职务。
因字数限制,以下省去若干字……有意者自己根据网址去查
咨询电话:(73
网 址:WWW.ZSRC.NET 干部调动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五路三号中荣大厦附楼三楼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
邮 编:528403 主要就这几个文件。
呵呵,波波,很详细! 我的拖拖拉拉办了半年多了,中山这边每个环节审批都非常快,但郁闷的是和家里那边相关部门的政策有所不同,所以在办工资介绍信、干部介绍信以及计划生育证明的时候拖了很久,前几天拿到了准迁证和迁移证,不过到分局入户时,还要去居委会办手续,居委会又要一些证明,家里那边快过年政府都没人干活了,又得过完年去办。总之,中山这边还是比较顺利的! 对了,那个户口迁到房产地的话,贷款购房的只要有已付款三成的证明就行了!
不过,也可能因为我已婚的缘故。呵呵,我们其他同事都是一两个月办好的!
我的是全部办完才去中山市内的居委会的,而且只是备案。
我算是受够了,政府效率太低,浪费时间,大学毕业了户口打回原籍,想迁个户口手续如此麻烦,我决定不要这个户口了,外国那才是公务员,中国的都是爷。
帮楼上MM翻译下,她电脑没中文…
怎么跑哪???
作者:王兴源
回复日期: 15:25:00 9# 我算是受够了,政府效率太低,浪费时间,大学毕业了户口打回原籍,想迁个户口手续如此麻烦,我决定不要这个户口了,外国那才是公务员,中国的都是爷。 --------------------- 我一直都在观望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 有关户籍与法律交叉的书,我基本上都买了,都看了。 我非常相信随着明智之开化,经济实力之提升,以及所谓中产阶级之勃兴,户籍制度一定会改,甚至会废除—— 并且这样的改革,在某些地方,已经比较明显。 因此我们看到的户籍制度,很明显是政策性的,而且是地方政策性的,自下而上的改革进程,在广东已经在陆续推行。 ——但问题是,在等到这一天到来之前,我们是不是还得先结婚?生子?考虑配偶及子女的社会福利待遇,尤其是教育问题? 跟政府对抗是毫无意义的。 我宁愿建议你多以舆论,个案,社团等方式,推动并影响户籍制度的改革。
本来也想写个攻略的,却发现楼主介绍的已经相当详细,不好意思再添足了,提醒在办的兄弟姐妹们一定要看清楚细节,我就是大意了,多跑了几趟冤枉路啊!还好赶在年前搞定了。。。
有个疑问呢,通过干部调动就不需要参加积分制办理户口吗?
。。。。。。。。。。。。。。。。。。。。。。。。。。。。。。。。。。。。。。。。。。。。。。。。。。。。。。。。。。。。。。。。。。。。。。。。。。。。。。。。
结了婚的迁户口比较麻烦,主要是计划生育的条件审查比较严格
作者:如果来过
回复日期: 00:18:00 16# 有个疑问呢,通过干部调动就不需要参加积分制办理户口吗? --------------------------------- 干部调动术语人才引进吧。 如果符合干部调动,直接就可以将工作关系、人事档案以及户口一并办完,到目前为止与积分制几乎没有关系。
作者:戈尔巴乔妻之夫
回复日期: 17:26:00 18# 结了婚的迁户口比较麻烦,主要是计划生育的条件审查比较严格 --------------------------- 还算平和吧,不未婚生育,不超生,就基本算合格了。 重要的是,看你能否搞掂原籍地计生办——村/居委会、镇即可,基本上无需县区级许可。
查中山落户政策,居然查到这个帖了。。。
看完了,还是晕晕的。
楼上已经入户的同学,请问你们是自己去搞这些手续的吗?没有通过人才市场的,是不是?
硕士就可以入户了? 那太简单了 3年后就可以入户了
办户口的事情纠结了我好几年,现在准备生孩子了,不得不去办。户口在郑州,内地的官僚作风简直让人无法忍受,个个都像大爷一样! 我的经验是要不断打电话询问流程走到哪了,交了资料2个多月了,今天打电话(中山人才)去问才知道,他们把商调函的地址写错了。
还有个经验和大家分享,准备的资料中有一项是户籍页,一定别忘了,集体户的需要提供户籍页的首页。 他们是不会提醒的,我也是吃了亏的。
积分排名中。。。剩下的就是等待了。
我07年为了小孩读书,通过干部调动,把户口迁到中山。感觉中山的公务员办事效率很高,一点都没为难我。我在内地搞不定的他们还出面沟通。内地就不行啊,到处是吃卡要,我很庆幸在中山。楼主的资料很详细的,按程序走快的话半年不到就可搞定。
转去人才市场,要签订人力资源派遣协议书?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中山人才入户代办服务进驻27个小区
目前已进驻27个小区 上半年首批将扩至全市50个小区 人才入户(调动)服务进小区吸引了相关居民前来咨询办理。 文/图 广州日报记者张翔宇 去年底中山市出台户籍新政,进一步放宽了人才入户的条件,并且简化了办理流程。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市人社局将人才入户(调动)代办服务延伸至社区,打通服务的“最后一百米”。今年1月起在两个小区试点取得良好效果后,昨日,人才入户(调动)代办服务正式进驻全市27个小区。据了解,这种代办服务今年上半年将会扩展至全市50个小区。 人才入户服务上半年将进驻50个小区 今年1月23日起,中山市人社局开始在东区金时代花园和火炬汇雅花园两个小区进行人才入户(调动)代办服务试点。为提高人才入户(调动)小区代办服务的知晓率,1月21日、22日,市人社局先后在汇雅花园和金时代花园举办了两场人才入户(调动)服务进小区便民宣传活动,许多小区居民及周边居民闻讯前来咨询办理。据汇雅花园服务点的社区专员吴彩艳介绍,服务推出以来,已经有100多人过来咨询人才入户事宜,60多人开始了申请办理流程。从昨日起,人才入户(调动)代办服务延伸至远洋城、尚城、富豪山庄等27个居民小区。 昨日,在汇雅花园举行了一场人才入户服务进小区便民宣传活动。记者在现场看到,不少市民前来咨询人才入户的相关问题。小王是江西人,去年大学刚毕业就来到中山投靠亲戚,他从刚开始不了解,到渐渐地喜欢上这个城市。“我希望能在这里有长远发展,所以今天来咨询一下人才入户的手续,回去就可以准备材料了。”工作人员详细地向小王以及前来咨询的市民介绍办理流程。短短半小时,就有五六位市民到摊位前了解情况,两名工作人员忙得几乎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 据统计,截至2月14日,市人社局共收到来自小区代办点的人才入户(调动)申请22份,大多数是希望以大专及以上学历入户中山。据市人社局审批服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郭燕芬介绍,此前人才入户申请只有市行政服务中心一个办理点,对很多群众尤其是居住在镇区的新中山人来说并不方便,因此,人社局决定将该项服务延伸至社区,打通服务的“最后一百米”。在小区的代办点,因周末也不休息,不仅方便周边居民随时前来咨询,而且申请人不需专门请假办理,节省了很多时间。她还透露,代办服务今年上半年将会扩展至50个小区。 在小区服务点办理人才入户(调动)手续并不复杂,只要按照办事指南准备好各项材料,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填妥表格,工作人员会对照要求逐项确认材料并核验原件,无误后即可通过EMS将材料送往市人社局审批,并向申请人出具一份收件回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15个工作日后就会得到答复,拿着人社局的“入户通知书”即可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 今年人才业务相关服务审批时限将压减两成以上 去年年底,中山市发布《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户籍新政进一步降低了入户门槛,市人社局调整放宽人才入户条件的有关办事指南,并广泛向社会宣传。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中山市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市人社局的主要是人才入户政策的调整,首先是放宽了人才入户条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均可入户中山。 同时,精简申请材料。因为户籍新政将计生问题从前置审查改为事后监管,市人社局抓住政策的利好,大幅减少申请材料,从原来的19份变为11份,精简数量超过40%。群众再不用准备大量的材料,为了不同部门的意见及盖章四处奔走,耗费时间和金钱。 此外,审核流程也进一步简化,审核时限提速,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涉及干部调档的除外)。由于材料精简,流程优化,使入户材料的审核进一步加快,提速超过20%。 “优化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是2017年中山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人社局的“提升与人才业务相关服务事项的办理效率,审批时限压减20%以上”列入其中。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使这件事落到实处,市人社局将会优化现有业务系统,实现市、镇信息对接及业务流转全信息化管理。同时,梳理人才服务所有的业务事项,重塑办理流程,制定简单明了的办事指南,还将组织人员录入历史业务数据。此外,还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人才服务综合窗口,实现“一窗通办”。最终实现人才入户、人才认定等业务审批时限压减20%以上。以上事项均计划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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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区人才公共户入户条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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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冯松元
中山市东区人才公共户入户条件、流程
一、 中山市东区人才公共户入户条件:
&&& (1)按照中府【2006】20号文规定: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岁以下,属我区引进人才范围。
&&& (2)接收单位须为在中山东区工商分局注册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注册资金在20万人民币以上(不需在工商部门注册、无注册资金的非公经济组织须年营业收入在20万人民币以上,如律师所的必须提供年营业收入20万人民币以上的会计报表)。
&&& (3)接收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有社保、工资证明、劳动合同,区组织人事办不定期抽检,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停止该单位入户。
二、中山市东区人才公共户入户流程:
&&& (一)东区组织人事办公室(东区办事处409室)初审:
&&& 1、接收应届毕业生:
&&&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接收公章);
&&& (2)户口簿正本(如集体户口的必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并加盖集体户口所在单位公章);
&&& (3)用人单位为申请人交纳半年以上社保金单据(社保部门出具);
&&& (4)用人单位为申请人出具半年以上试用期工资册和试用合格鉴定;
&&& (5)用人单位签订用工期限为两年以上(不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必须劳动部门鉴证后盖章);
&&& (6)用人单位(中山东区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 (7)用人单位为申请人缴纳东区个人所得税的单据;
&&& (8)出具中山市级以上规模医院(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博爱医院)健康体检表;
&&& (9)填写《中山市东区人才公共户入户资格初审表》;
&&& 2、接收非应届毕业生
&&&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2)户口簿正本(如集体户口的必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并加盖集体户口所在单位公章)
&&& (3)用人单位为申请人交纳半年以上社保金单据(社保部门出具);
&&& (4)用人单位为申请人出具半年以上试用期工资册和试用合格鉴定;
&&& (5)用人单位签订用工期限为两年以上(不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必须劳动部门鉴证后盖章);
&&& (6)用人单位(中山东区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 (7)用人单位为申请人缴纳东区个人所得税的单据;
&&& (8)出具中山市级以上规模医院(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博爱医院)健康体检表;
&&& (9)填写《中山市东区人才公共户入户资格初审表》;
&&& (二)东区计生办办理有关手续(东区办事处101室):
&&& (1)凭中山市东区人才公共入户资格初审表到计生办签订《东区引进人才单位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合同书》(必须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签名)、《东区引进人才计划生育合同书》(如已婚的必须出具县级以上计生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2)用人单位(中山东区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 (3)填写《中山市东区人才公共户入户申请表》(必须填写用人单位法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
&&& (三)东区组织人事办加具意见和盖章:
&&& 凭计生手续完备证明,提交《中山市东区人才公共入户资格初审表》、《中山市人才流动登记表》、《接收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表》、《接收中山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名册表》和《接收非中山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表》并加盖接收单位印章(一式三份),由东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审批;
&&& (四)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审批、接收手续
&&& (五)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迁出、迁入手续
&&& &1、以上所有流程中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
&&&& 2、《东区人才公共户入户条件和流程》根据中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中府[2006]20号精神,结合东区实际制定,最终解释权归东区办事处组织人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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