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含山县柘皋镇房价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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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巢湖住宅成交40套 柘皋镇信义广场销11套
日 10:08&&&&365地产家居网
住宅交易情况公示:
商业交易情况公示:
2月6号,巢湖商品房成交套40套。巢湖市区住宅成交20套,成交面积为2220O;巢湖市居巢区住宅成交8套,成交面积为814O;柘皋镇住宅成交1套,成交面积为1098O;中庙街道住宅成交1套,成交面积为121O。此外巢湖市商业成交1套,成交面积为55O。
商品房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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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皋镇防汛通道两侧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发布时间: 10:36:33 &&&
来源:本站 &&&
柘皋镇防汛通道两侧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柘皋镇防汛通道两侧房屋征收的顺利实施,方便拟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产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详细了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一步提高房屋征收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巢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一、房屋征收项目概况
1 &征收项目名称:柘皋镇防汛通道两侧房屋征收项目&&
2 &房屋征收主体、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
2.1 &房屋征收主体:巢湖市人民政府
2.2 &房屋征收部门:巢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2.3 &征收实施单位:巢湖市柘皋镇人民政府
3 &房屋征收范围及建筑面积
3.1 &征收范围&&&&&&
具体征收范围以市规划局出具的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3.2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本次房屋征收涉及户数、建筑面积具体以三榜终审公示数据为准。
4 &签约期限(即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期限)
自市政府批准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
5 &产权调换房源的位置、户型和面积
5.1 &产权调换房源位置:滨河花园
5.2 &住宅房户型及面积
柘皋镇人民政府应结合被征收房屋实际状况及被征收人意向等,从前款产权调换房源中选取部分用作本房屋征收项目安置。具体户型、套数等需经市大建办最终审核、确定。
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核定的数据为准。
6 &被征收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价格
具体以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预评估报告为准。
二、房屋征收补偿
7 &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征收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自行选择。
征收单位和个人经营、办公、生产及仓储性质等房屋,按国家、省、市等相关规定办理,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8 &房屋征收补偿内容
8.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8.2 &被征收房屋附属物(设施)、室内装饰装修的补偿;
8.3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8.4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9 &被征收房屋合法(有效)性认定及其价值补偿
9.1 &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按证载用途及证载面积结合实际测绘面积给予认定;(被征收各类结构住宅房屋基准价见本方案附件1)
9.2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也未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住宅房屋,按以下方式给予认定:
9.2.1&&2003年版地形图有记载的房屋
在本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巢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并搬迁让房、移交拆除的。在其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的,可参照已办理规划或房产等有证房屋给予认定;在其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外的,可按照其房屋建筑面积的30%-50%折算认定;
9.2.2 &2003年版地形图没有记载的房屋
在本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巢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并搬迁让房、移交拆除的。在其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的,可按照其房屋建筑面积的30%-50%折算认定;在其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外的,原则上不予认定,只给予货币补偿,补偿标准按照不予认定房屋的补偿标准给予货币补偿。
9.2.3 &被征收人超过本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签约的,不再享受前两款规定的房屋建筑面积认定折算规定,一律按照不予认定房屋给予货币补偿、不予安置。
9.2.4 &经认定为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货币补偿、不予安置。
9.2.5 &对未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或防汛通道的,以及违法建设或临时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在规定时间内自拆的,可给予≤150元/㎡的自拆补助费。具体由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水务局组织核实,并将核实结果签章后提供给市大建办、征收办及柘皋镇人民政府。
&&&&市规划局负责将经科室审核、分管领导确认并加盖公章的2003年版地形图和违法建设名单,提供给柘皋镇政府、市征收办。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把关,以保障公平、公正。
9.3 &对经认定为合法(有效)的房屋,根据所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预评估结果给予补偿;&
对未经合法(有效)性认定或折算认定后剩余的房屋,一律按照不予认定房屋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如下:(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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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2003年版地形图有记载的房屋。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完整纳税凭证,且持续和正在营业,但未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将住宅或生产、办公、仓储用房改变用途并进行经营活动的,可以按以下规定处理:
&&&&9.4.1 &日(不含4月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改变房屋用途的,可以按照“一层一进”房屋建筑面积认定为经营用房,并按经营用房给予补偿安置;
9.4.2 &日(含4月1日)至日(不含11月1日)期间改变房屋用途的,按原房屋用途给予补偿安置,并可以按照经营用房房地产评估价格与原用途房屋房地产评估价格差价的90%—60%给予经营补助,每月增减系数按0.2158%计算;
9.4.3 &日(含11月1日)以后改变房屋用途的,按照原房屋用途给予补偿安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42号)、住建部《关于对城市规划管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建办函[2005]88号)和安徽省、巢湖市的相关规定,柘皋镇政府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有效工商和税务两证照并结合其经营活动状况(正在经营)、经营年限(连续经营)、经营面积(“一层一进”)、经营位置等情况,对在本方案规定签约时间内签约的,可按经二次认证的建筑面积给予适当的经营补贴。经营补贴标准按照实际经营年限20-30元/㎡·年计算,最高不超过300元/㎡。
被征收人经营房屋的确认以及享受经营补贴的房屋建筑面积由市认证办牵头组织市征收办、市场监管、税务及柘皋镇政府、所在村(居)等相关单位共同确定。
9.5&&未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原房屋用途认定并给予补偿安置。
9.5.1 &将生产、办公、仓储用途改为住宅用途的房屋;
&&&&9.5.2 &将生产、办公、仓储互改用途的房屋。
10 &附属物(设施)、搬迁及临时安置等补偿(助)
按照《巢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附属物补偿费等标准》(巢政办〔2016〕4号)执行。
10.1 &附属物(设施)、室内装饰装修标准详见本方案附件4;
&&&&10.2 &搬迁费
10.2.1 &住宅房屋:500元∕次。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两次,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一次;
10.2.2 &非住宅房屋:7元/㎡,按实际使用的合法有效建筑面积一次性予以补助。
10.3 &临时安置费补助
10.3.1 &过渡方式
本房屋征收项目原则上由被征收人自行过渡。
&&&&10.3.2 &过渡期限 &暂定18个月。
过渡期限是指被征收人领取交房验收单之日起至安置房选房公告规定的截止之日止。
10.3.3 &临时安置费标准
10.3.3.1 &住宅房屋:在暂定过渡期限内,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合法(有效)建筑面积在柘皋镇集镇规划区内的按6元/㎡·月标准支付,规划区外的按5元/㎡·月标准支付。
在本方案暂定的过渡期限内,被征收人所选择的产权调换房源未交付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不满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50%增付临时安置费,超过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100%增付临时安置费。
被征收住宅房屋属于家庭唯一住房且建筑面积不足60㎡的,暂定过渡期限内,临时安置补助费按60㎡计算;暂定过渡期限外至18个月内未交付安置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仍按60㎡计算。被征收人直系亲属另有房屋在本次房屋征收范围内的,不享受本项优惠。
10.3.3.2 &非住宅房屋:被征收房屋为营业用房的,根据其合法(有效)建筑面积在柘皋镇规划区内的按12元/㎡·月标准支付,规划区外的按10元/㎡·月标准支付;被征收房屋为办公、仓储、生产加工、旅馆等除营业用房以外的其他非住宅,根据其合法(有效)建筑面积在柘皋镇规划区内的按6元/㎡·月标准支付,在柘皋镇规划区外的按5元/㎡·月标准支付。
10.4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征收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性质的房屋,对其合法(有效)建筑面积,过渡期限内,每月按照货币补偿基准价的5‰定额标准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或者一次性安置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补偿。
三、房屋征收安置
11 &住宅房屋产权调换
11.1&&本着就近安置以及与原征收安置地点一致的原则,安置点位于S208以南,农贸南路以东地块。安置房价格体系执行等面积安置优惠价,增购≤15㎡建安成本价,增购≥15㎡基准价。基准价格由所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安置优惠价由市评估指导组制定。
11.2 &产权调换房屋的选择
被征收人依据“先签订补偿协议移交拆除,先选择安置房源”的原则,结合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选择建筑面积相等或最临近的产权调换房屋。
11.3 &住房保障原则
对独立户持合法有效证件,其证载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50㎡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以按照相应安置点的建筑安装成本价增购至50㎡建筑面积;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建筑安装成本价增购至60㎡建筑面积。超出的增购面积价格按照被征收人所选择安置点的对应规定价格执行。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2)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和重大疾病救助对象;
(3)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
(4)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的家庭;
(5)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保障对象。
符合上述条件的小面积户被征收人及其相关情况需经市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市住建局网站(房屋征收栏)、征收现场(公示栏)张榜公示7日后,群众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方可享受以上优惠。
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出具按《关于规范“唯一住房证明”出具的通知》(巢大建指〔2015〕2号)执行,被征收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均需出具。
被征收人直系亲属另有房屋在本次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均不享受住房保障优惠。
12 &住宅房屋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作为唯一补偿方式的,严格执行《房地产价格估价规范》(朝向、成新等)。货币补偿金额按照货币补偿基准价结合被征收房屋结构、成新、楼层、朝向等修正因素,按评估结果结算。
四、奖励与优惠
13 &奖励措施
被征收人在本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约定时间内腾空房屋、交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拆除的,享受以下奖励措施:
&&&&13.1 &房屋综合成新
证载被征收房屋成新,建筑年代在10年以内(含10年)成新率按1.0计算,11年至20年(含20年)成新率按0.95计算,21年至30年(含30年)成新率按0.9计算,31年以上的成新率按0.85计算。
13.2 &搬迁面积奖励
对经认证属合法(有效)的房屋部分,按其建筑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150元/㎡的搬迁面积奖励,奖励标准按搬迁时间分为三档,分别为150元/㎡、100元/㎡、50元/㎡。具体奖励分段标准由柘皋镇自行制定,报市征收办备案。
规定期限外签订补偿协议的,一律不予搬迁面积奖励。
具体奖励分段标准由柘皋镇政府自行制定,报房屋征收部门备案,并在被征收区域现场公示。
14 &其他事项
14.1 &企事业单位持有合法有效证件的房屋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住建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办理征收相关手续。
14.2 &柘皋镇政府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开展房屋征收实施工作;柘皋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对违反《房屋征收“十个禁止”工作纪律》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14.3 &柘皋镇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应区分情况,严格按安徽省和《合肥市公安局户口管理规范(暂行)》等相关规定实施。
14.4 &房屋征收中,同一处(栋)房屋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14.4.1 &夫妻分别单独立户;
14.4.2 &未成年子女单独立户;
14.4.3 &寄住、寄养、寄读以及空挂户单独立户;
14.4.4 &产权人的非直系亲属单独立户。
14.5 &自本项目实施之日起新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附属设施、装饰装修等,一律不予补偿。
14.6 &本项目房屋拆除工作、拆除扬尘围挡维护及其拆除安全由柘皋镇政府全权负责,房屋残值归柘皋镇政府所有。
14.7 &本方案涉及的补偿安置等各项资金由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支付。
15 &未尽事宜
本征收补偿方案未尽事宜按巢湖市相关政策执行,具体由巢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价格
表一:被征收各类结构住宅房屋基准价汇总表
单位:元/平方米
基准单价(元/㎡)
柘皋镇柘皋河两侧拆迁点房屋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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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单价(元/㎡)
柘皋镇远景河两侧拆迁点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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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标准住宅房屋为各类结构一层、十成新、朝向南、层高2.8米以上标准。
层高低于2.8m的简易结构房屋,层高调整系数为:层高每减10cm,基准价下降1.5%
表二:安置点安置房屋价格汇总表
单位:元/平方米
建安成本价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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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
注:基准价为房屋一层、十成新、朝向南、层高2.8m以上标准的房屋价格。
附件2 &被征收住宅房屋成新上限等
被征收住宅房屋成新上限表
<span style="font-family:??;line-height:150%;font-size:10.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50%;font-size:10.
按实际情况评定,使用5年以上的房屋成新率上限应不超出99%。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50%;font-size:10.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50%;font-size: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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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情况评定,使用5年以上的房屋成新率上限应不超出98%。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50%;font-size:10.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50%;font-size:10.
注:成新率根据被征收房屋耐用年限和实际保养程度确定,上限参照此表。
住宅房屋朝向因素修正系数表
主要房间朝向
<span style="font-family:??;line-height:150%;font-size:10.%
被征收房住宅房屋楼层价差增减表
单位: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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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附属物及室内装饰装修补偿(巢政办〔2016〕4号摘录)
1、附属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户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户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户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台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台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台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台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台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台
水泥(厚25厘米以上)
45元/平方米
水泥(厚10-25厘米)
30元/平方米
水泥(厚10厘米以下)
15元/平方米
10元/平方米
5元/平方米
10元/平方米
50元/平方米
石(干砌)
90元/立方米
石(浆砌)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立方米
75元/平方米
40元/平方米
钢(铁)制
80元/平方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平方米
40元/平方米
定制、浇筑
80元/平方米
高档(单开)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扇
钢筋、钢管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平方米
30元/平方米
50元/平方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个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个
50元/平方米
生产性用灶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个
面盆、水池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个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个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套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套
砖砌井(深井)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口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口
砖石井(浅井)
按砖、石围墙标准补偿
20平方米以下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个
20平方米以上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个
20元/平方米
石棉瓦墙顶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平方米
简易厕所、畜圈、禽舍等
砖墙石棉瓦顶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平方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平方米
室外晾衣架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米
20元/平方米
2、装饰装修补偿标准
纤维板、扣板、胶板条
15元/平方米
石膏板(含龙骨)
20元/平方米
塑料扣板(含龙骨)
30元/平方米
铝合金扣板(含龙骨)
60元/平方米
8元/平方米
墙纸、墙布
20元/平方米
瓷砖、面砖、墙面砖
30元/平方米
三合板、胶合板
20元/平方米
内饰隔断(实木、塑钢、铝合金)
80元/平方米
壁柜式组合家具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平方米
10元/平方米
水磨石(普通、彩色)
30元/平方米
60元/平方米
80元/平方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平方米
花岗岩、大理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平方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套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套
备注:未列品种可参照相关类别补偿
3、各类树木补偿标准
高度H≤0.5米
&&1、一般树木指果木树、景观苗木以外的树木;景观苗木含木本观叶、观花、观果植物。
&&2、胸径:距地面1.3米处量取;地径:距地面0.1米处量取。
&&3、树木密度超过每亩1000棵,移植费按面积补偿:胸径Φ≤1厘米,2000元/亩;1厘米<Φ≤3厘米,4000元/亩;3厘米<Φ≤5厘米,6000元/亩;Φ>5厘米,8000元/亩。
&&4、草本花卉按15元/平方米补偿。
&&5、果园按果树规格和合理栽植棵树补偿,合理栽植棵树为75棵/亩,超过即按75棵/亩补偿。
&&6、特殊情况由市林业部门现场认定。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H≤1.3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厘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厘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厘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厘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厘米
30厘米以上
高度H≤0.5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H≤1.3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厘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厘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厘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厘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厘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棵
30厘米以上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棵
高度H≤0.5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H≤1.3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厘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厘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厘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厘米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棵
20厘米以上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元/棵收藏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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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价格:
30万 (3529 元/㎡)
2室 1厅 1卫 - 85㎡
第4层 / 共5层
房屋情况:
电&&&话:136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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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环境优雅,窗外都是小桥流水。离街中心也很近,旁边就是初中学区房。居家居住休闲养老的好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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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柘皋中学教师宿舍楼 三室一厅 28万元
 房源编号:CS- 发布时间: 20:11:16
出售:28万元
3010 元/平米
产证面积:
联系电话:
(联系时说明信息来自于巢房网,获得更多信任)
小区名称:柘皋中学教师宿舍楼
地址:柘皋镇柘皋中学教师宿舍楼4号楼
户型:三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
房源类型:住宅
楼层:第3层(共4层)
区域:居巢区
产权性质:个人产权
装修程度:精装修
建筑年代:2003年年
配套设施:水,电,有线电视,宽带,
客厅大,两室朝南,户型好,采光好,有太阳能热水器
1.契税:普通住宅1-2%,非普通住宅4%(二套房及以上一律4%)。
2.印花税:普通住宅5元,非普通住宅5元+全额0.1%。
3.营业税:144O 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证不足五年的,交纳全额的5.5%:满五年后免交(须从房产备案之日算起)。
4.个人所得税:交纳交易差价的20%(或者总价1%),5年以上唯一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5.中介佣金:2%。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巢湖交易中心或地税部门。
13楼 127平方米 140.0 万 9楼 120平方米 111.5 万 8楼 134平方米 125.0 万 4楼 197平方米 160.0 万 31楼 90平方米 75.0 万 28楼 141平方米 156.0 万
1楼 51平方米 25.0 万 5楼 69平方米 26.0 万 0楼 69平方米 30.0 万 4楼 75平方米 30.0 万 6楼 90平方米 31.5 万 1楼 56平方米 30.0 万楼盘搜索已选条件&区 域:价 格:(单价:元/㎡)特 色:类 型:更 多: 期房现房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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