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龙集抱房村什么时候才能牵网线接法嘛

龙集镇介绍_重庆荣昌区龙集镇地名网
<meta name="description" content="荣昌县龙集镇作为一个典型的农业镇,有6个村29个社,16890多人,其中农业人口有15800多人,占95%。近年来,该镇党政一班人始终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发展鸭业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养鸭、孵抱是龙集镇的传统特色产业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特别是孵抱业,可追溯到200年以前,当地农,,龙集镇行政区划,重庆荣昌区龙集镇行政区划,龙集镇">
重庆荣昌区龙集镇
行政代码:身份证前6位:500226长途区号:023 邮政编码:402460隶属政区:行政级别:镇 车牌号码:渝辖区面积:21km2人口数量:约1.7万人人口密度:810人/km2 龙集镇相关网站:?????????
  "荣昌县龙集镇作为一个典型的农业镇,有6个村29个社,16890多人,其中农业人口有15800多人,占95%。近年来,该镇党政一班人始终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发展鸭业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养鸭、孵抱是龙集镇的传统特色产业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特别是孵抱业,可追溯到200年以前,当地农户不仅具有从事养鸭、孵抱业的传统习惯,也拥有一整套的养繁技术和丰富的经验。此外,龙集镇具备发展水禽养繁产业的明显优势:地势低平,田多土少,交通便利,水利基础设施完善。目前,该镇的鱼、鸭立体养殖规模已发展到3000亩。预计到2007年,将实现年出栏商品鸭300万只,年饲养种鸭30万只的生产规模。
    2005年,该镇又提出了打造西南地区最大的孵抱(鸭)产业基地镇,建成孵抱特色一条街,促进孵抱产业向集约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方向发展的思路。同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一是加大改造场镇基础设施力度,投入10万元硬化龙鲜路口,积极引导孵抱户到农民一条街落户,并在建房上给予优惠政策;二是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凡到孵抱一条街落户的,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三是凡孵抱用电的,政府将出面向供电所进行协商,力争在用电上给予优惠;四是外来乡镇的孵抱户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和奖励;五是年终进行孵抱大户评选活动,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奖励,以鼓励孵抱户上规模、上档次。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引、大户带、政府帮,力争在3年内建成广盘路上的孵抱长廊,年孵抱量3000万只,总产值达4500万元。目前,该镇已引进了9户孵抱户,其中外来入住的已有3户,其规模都在100万只以上。
    龙集养鸭、孵抱产业的发展壮大,让老百姓是真正地尝到了甜头。据统计,到2004年底,全镇养殖1000只以上肉鸭的专业户达到250余户,种鸭养殖大户达到150余户,孵抱专业户达到42家,年产肉鸭120万只,种鸭养殖15万只,年出产雏鸭2500万只,水禽养繁产业年总产值达5600万元,占全镇农业生产总值的60%,年利润为1250万元,全镇人均此项收入达到735元,较1999年增长608元。".还有1个地名与龙集镇同名:以下地名与龙集镇面积相当:
龙集镇区划 121 老店子社区
220 六合村
220 抱房村
220 清河村
百度推广 龙集镇网友签到处↓ 元芳,你对龙集镇怎么看? ---说两句吧!
5楼 网友115.239.212.137于 23:35:14发表:龙集太小了
4楼 网友119.84.182.253于 20:05:59发表:龙集镇是一个名无实事的小镇,镇、村、-都是有名的建筑老板不给老百姓干实事,成天算计百姓,比如说新农村建设项目想怎样做就怎,老百姓是没有办法的、你根-理论、它就说是政策、法律、难道在规划区域修建房子不行吗?怎样-承包才批办手续。这就是中国0的执政能力,这点小事都不给百姓办还是0员吗?赞一个
3楼 网友58.52.134.158于 21:33:53发表:龙集镇没有像样的-人龙集怎样不穷我身为龙集人我讨厌那些只知道拿去不干日事的人
2楼 网友119.0.54.128于 9:04:09发表:龙集镇是一个名无实事的小镇,镇、村、-都是有名的建筑老板不给老百姓干实事,成天算计百姓,比如说新农村建设项目想怎样做就怎,老百姓是没有办法的、你根-理论、它就说是政策、法律、难道在规划区域修建房子不行吗?怎样-承包才批办手续。这就是中国0的执政能力,这点小事都不给百姓办还是0员吗?
1楼 网友115.239.212.145于 9:20:32发表:搞养殖水原不够,0出钱,可下面造的小水厍灌不起。
全国地名搜索
?????荣昌区行政区划:
注:数据来自网络,仅供参考。欢迎!&#xe621; 上传我的文档
&#xe602; 下载
&#xe60c; 收藏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xe602;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荣昌宣传_7-55
下载积分:800
内容提示:荣昌宣传_7-55
文档格式:DOC|
浏览次数:8|
上传日期: 05:38:03|
文档星级:&#xe60b;&#xe612;&#xe612;&#xe612;&#xe612;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荣昌宣传_7-55.DOC
官方公共微信重庆市县荣昌县龙集镇
浏览278636
 南充市城市规划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保护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南充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南充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南充市城市规划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顺庆、高坪、嘉陵三区人民政府是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被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等具体工作;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的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国土、监察、公安、财政、民政、人社、住建、规划、林业、水务、房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负责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涉及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协助,共同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第二章 征地补偿安置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居委会)、组(社)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居委会)、组(社)予以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10天。   第五条 自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   (三)买卖、抵押、变换、赠与、分割、租赁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影响征地补偿安置的活动;   (四)抢种、抢栽农作物、林(果、竹)木等地面附着物。   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对在被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地面附着物和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第六条 征地公告后,在被征地和拆迁范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办理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公安机关停止办理村民户口的迁入和分户手续;住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停止办理房屋规划报建手续;房管部门停止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停止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国土等区级相关部门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者及相关权利人,对被征收土地及地面附着物的权属、地类、面积、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测量、清点、登记和确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利人应当积极配合。   第八条 被征收土地的地类,由有资质的土地测绘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土地分类的标准和技术规程确定,作为计算征收土地补偿等费用的依据。   第九条 被征地农民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由征地部门到户籍管理部门免费查询、逐一登记,并在被征地村、组公示无误后,及时将相关资料抄送财政和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社会保险机构、就业服务机构,作为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的依据。被征地农民安置年龄和参加社会保障的年龄以征收土地公告日为基准日核定。   第十条 下列人员享受征地补偿安置:   (一)征地公告前,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有承包责任地或者因法定原因(依法婚嫁、生育、收养)入户的正住农业户籍人员,以及这些人员中服现役的士兵、复员士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和劳动教养人员;   (二)征地公告后3个月内,依法婚嫁、出生登记入户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享受征地补偿安置:   (一)征地公告前,除依法婚嫁、生育、收养登记入户之外投亲靠友、空挂户等其他原因迁入,未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的人员;   (二)征地公告前已被组织、人事部门招录或招聘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或被国有大、中型企业招聘为正式职工的人员;   (三)因退休(养)或企业改制下岗回乡居住的原城镇工作单位人员(含轮换工);   (四)征收土地公告之日前已死亡人员(含征收土地公告之日前已死亡但未及时注销户口人员);   (五)不符合法定收养条件,未建立法定收养关系并办理收养登记、入户登记的捡拾、领养他人子女以及征地公告后收养登记入户的人员;   (六)原属非农业人口迁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七)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协商迁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应享受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 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国、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以测绘地类耕地面积为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倍率的依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计算方式为: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照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征用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根据当年省国土资源厅核定、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标准执行。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直接用于一次性安置费用、缴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障所需费用。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收,被征地农民的农业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采取一次性补偿安置。   第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之前采取按月发放生活补偿费安置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补助费标准和条件以南充市人民政府当年制定公布的为准;本办法实施之后,不再采取按月发放生活补偿费方式安置被征地农转非人员。   第十四条 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一次性安置的,一次性安置费用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列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优先用于支付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参保不足部分由政府从土地收益中列支。参保后,剩余的安置补助费用于个人的生活安置,剩余的土地补偿费由征地部门直接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一次性安置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不满16周岁的,其安置补助费由征地部门支付给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法定监护人,相应的土地补偿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使用。   第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部分征收,对被征地人员实施农转非安置的,土地补偿安置及社会保障按土地被全部征收的政策执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部分征收,依据有关规定按农业人口安置的人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征地补偿安置部门直接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符合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由民政部门按规定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第十六条 青苗补偿和果树、林木(含零星桑树)、竹、花圃等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青苗和果树、林木、竹、花圃等地面附着物属个人所有的,补偿费补偿给个人;属于集体所有的,补偿给集体经济组织。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个人的堡坎、水沟、院(晒)坝不予补偿,在集体还房时统一修建公共配套设施;选择货币补偿或自拆自建被拆迁人个人的堡坎、水沟、院(晒)坝应予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件。     第三章 社会保障  第十七条 批准征地时年满16周岁及以上年龄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体办法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和《关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函〔号)以及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号)的规定执行。即以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其中个人部分不超过8%),根据批准征地时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实际年龄,按照从16周岁开始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的办法,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按照实际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确定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在到达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应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   一次性安置供养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按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直接从其所得的安置补助费中缴纳,安置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所需的个人缴费不足部分及其余社会保障资金,从土地收益中解决。   第十八条 批准征地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其个人应缴费用,由当地政府按城镇居民当年个人缴费标准,全额支付给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最低缴费年限不低于5年。   批准征地时男、女均年满70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个人不缴费。其个人所缴费用,由当地政府按城镇居民当年个人缴费标准,按5年缴费年限,一次性清偿给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批准征地时男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当地政府给予10年缴费年限补助;对批准征地时男年满16周岁不满45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40周岁的,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当地政府给予5年缴费年限补助。补助标准为:其医疗保险补助年限,由当地政府进行一次性按10年、5年清偿给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并以当地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为基数,按每年10%的缴费基数递增率累计计算。   第十九条 一次性安置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批准征地时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的,按《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通知》(川委发〔2004〕1号)、《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川劳社发〔2004〕6号)和《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明电〔2011〕56号)的规定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按户口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1%一次性计交10年,从本人的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缴;其余部分按照集体出资20%、政府出资80%的比例,从政府土地收益中筹集。   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按规定享受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一次性安置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在失业保险期满仍未能就业且生活无保障,符合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按规定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国、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涉及的移民安置按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对在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不按规定标准进行补偿安置,损害国家利益或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利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在征地补偿安置过程中要求超标准补偿,无理取闹,组织、煽动、聚众闹事,阻碍交通,阻扰建设,影响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等违法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正在依法实施征地但尚未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按本办法执行;原征地已补偿安置的不适用本办法;本办法发布前,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各自职能负责解释。   附件:南充市城市规划区征地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附件   南充市城市规划区征地青苗及地面附着物   补偿标准   一、青苗补偿标准   (一)耕地(包括水田、旱地及粮食间、套、混种植的农作物地):按当年年产值标准执行。   (二)成规模净作种植的专业蔬菜地: 元亩。   二、林木、果园及苗圃补偿标准   (一)成片林木补偿表序号补偿项目补偿标准(元)名称生长期说明单位1水果类锦橙、血橙、脐橙、夏橙、?柑、香柚、柑橘、桃子、苹果、杏子、柿子、青枣、李子、枇杷、樱桃、幼苗&亩600幼树&亩1000产果期初果&亩4000盛果&亩6500衰果&亩2000葡萄幼苗&亩1000幼树&亩2000产果期初果&亩4000盛果&亩8000衰果&亩20002干果类板栗、核桃、坚果幼苗&亩1000幼树&亩2000产果期初果&亩4500盛果&亩7000衰果&亩25003桑树幼苗&亩4500产叶桑&亩70004油茶、汕桐、乌柏幼树&亩2800小树&亩3500中树&亩4500大树&亩2800&&&&&&&&&说明:按照本表补偿后的林木不另付青苗费、砍伐费。零星、套作或一年以内种植的桑树按林木、果园及苗圃补偿标准第三条规定办理。   (二)其他成片经济林、用材林补偿表(单块种植面积在0.5亩以上的)&新造林林地(元亩)未成林林地(元亩)已成林林地(元亩)苗圃(元亩)花卉药材备注经济林按搬迁费用评估评审价按搬迁费用评估评审价不另付青苗费、砍伐费用材林800-1300&&不另付青苗费、砍伐费  (三)对单块面积0.5亩以下的零星林木一律不再按棵数进行补偿,耕地中的林木(含桑树)按1000元-1500元亩、非耕地中的林木(含桑树)按每亩2000元-2500元亩的标准包干补偿给被征地村民小组,在国土资源部门及征地涉及村级组织的监督下,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据实合理分配给有关权利人。   三、蔬菜大棚补偿标准(以占地面积计算)柱架结构标准必要条件补偿标准内外镀锌钢管直径6cm长宽高   30?6?2.5钢管间距70cm至100cm,横向钢条3根拉通到30米处底边10-17.5元/m2镀锌钢管与竹木混建直径6cm30?6?2.5钢管间距70cm至100cm;横向钢条3根拉通到30米处底边8-11元/m2木混、桩架8cm?   8cm30?6?2.5钢筋混凝桩标准10Φ筋灌注水泥5-9元/m2竹木架宽4cm 长800cm30?6?2.5间距为100cm横向3尺拉通30米处底边3-4.5元/m2  说明:1.大棚补偿按平方米计算,含材料费和工时费。   2.由棚主处理大棚残值的,全钢架棚扣除10%、半钢架棚扣除5%的补偿费。   四、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序号补偿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元)1围墙乱石、土围墙平方米35砖、石围墙平方米1102院坝(晒坝)三合土平方米22砖、石、水泥泥浆平方米75石板坝平方米653粪池土粪池立方米50水泥、三合土粪池立方米80条石粪池立方米2604水井土水井口260条石水井口650压水井(含机械取水)口1100机井口11005坟墓普通坟墓座3000砖、石、水泥修砌座砖、石、水泥修砌加有花岗石、其他材料刻成的墓碑座6沼气池产气沼气立方米300未产气沼气立方米607堰塘、鱼池浆砌鱼池立方米300砖石砌筑鱼池立方米380土鱼池立方米308桥&平方米18009村道路土路米100泥结碎石路米160沥青路和水泥路米350规模石板路米30-5010农用水沟条石立方米260-320土沟米4-1011砖瓦窑正在使用的(废弃的不补)个12广柑苕窑&口400-60013照明线&米4-6电话线&米4-6闭路电视线&米4-6广播线&米2-4自来水管(PPR)&米8-1214外设猪圈&座400-60015堡坎&立方米80-200
已有0人表态,我们需要你的态度
我来说两句(1人参与)
只要上下不勾结按实赔就可以了
正在上传图片....84%
村村乐电商报
村内最热文章
全国最新文章
村内热门相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网线接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