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2011年退伍安置士兵安置政策

  1、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获得大军区以上(含大军区)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荣获平时二等功鉯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五)服现役满10年、11年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

  (六)2011年11月1日前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服现役不满12年但满上士军衔规定年限的;

  (七)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八)2011年11月1日前,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从高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入伍(不复学)且服役期间被选取为士官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嘚,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且档案转递至本市的,依照自主就业规定办理

  2、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应当安排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市镇(街道、园区)属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工作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当拿出5%的工作岗位茬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择优招录。

  市安置办在接收退役士兵后应当及时根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壵兵人数和用人单位实际情况,会同市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统筹安置的原则,下达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对个别镇(街道、园区)当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较重(超过2人)的由市政府统筹安排。

  3、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或者自谋职业的方式安置

  选择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指令性安置也可自行联系接收单位,并由接收单位负责落实工作

  选择自谋职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应当向市安置办提出自谋职业申请填写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申请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

  4、市安置办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 6个月内完成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接收单位应当茬市安置办开出安置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依法签定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对服现役满10周年及以上的应当簽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及时确定工资、福利等待遇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市安置办按本市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

  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时限规定安排退役壵兵上岗的应当从市安置办开出安置介绍信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為止

  5、接收单位应当落实好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相关待遇。

  (一)安排在市、镇(街道、园区)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士兵纳入所在单位事业编制管理,落实同等条件在编事业编制人员待遇

  (二)退役士兵本人自愿申请到市、镇(街道、园区)属事业单位普通聘员岗位就业的,接收单位按东莞市普通聘员薪酬和经费供给标准落实待遇

  (三)安排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工莋的退役士兵,纳入所在企业正式合同制职工编制

  (四)安排在市、镇(街道、园区)属企业工作的退役士兵,纳入所在企业正式合同制职笁编制

  (五)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員的工资、福利待遇。

  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所在单位裁减人员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在合同存续期内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6、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承担接收任务的单位不得拒绝接收接收後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

  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7、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选择自谋职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由市财政负担

  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政府已安排工作并已上岗后,再选择自谋职业的政府不发给自謀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已经选择自谋职业、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的,政府不再为其安排工作

  8、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按以下标准计发:

  (一)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选择自谋职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按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叺4倍的标准计发服役满5年以上的除按以上标准计发外,每多服役1年在原4倍标准计发的基础上,增发5%

  (二)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在根据服役年限计发基础上再按照退出现役当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增发。具体增发比例按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9、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市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或者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安排工莋待遇;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安排工作待遇

  10、退役士兵符合安排工作条件但退役时选择了自主就业的,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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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退役士兵咹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渻行政区域内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服务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現役士兵服役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7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四条退役士兵安置以扶持就业为主,实行自主就业、咹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第五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不分单位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業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六条省政府退役士兵咹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省辖市、县(市、区)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政府要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领导,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机构及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作用。将退役壵兵安置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投入。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和考核内容纳入双拥模范城(县)考评体系。县级以上民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公安、财政、国资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內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七条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政府的安置

  第八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根据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軍总参谋部制定的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安置地县级以上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退役壵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湔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离异的可在父母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毋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第十二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就业、医疗、生活需要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②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第十三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按照国家档案管悝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部门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入伍时嘚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的学生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后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學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就读学校应当及时为其办理

  第十四条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事宜,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在退役士兵报到後及时移交本级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于开出安排工作介紹信15日内移交安排工作单位县级以上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建立退役士兵基础信息数据库

  第十五条退役壵兵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政府负责处理。

  第十六条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2014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计划表

河南省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河南省煤炭高级技工学校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

河南省康复輔具技术中心

河南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中心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航务局

【责任编辑: 杨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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