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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日03:44  来源:
  证券代码:000805&&&&&&&&&&&&&&&&&&&&&&&&证券简称:*ST炎黄&&&&&&&&&&&&&&&&&&&&&&&&公告编号: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1 重要提示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1.4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1.5公司董事长曾东江先生、财务负责人李世界先生及会计主管人员曹奕女士声明保证2008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2.1 基本情况简介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3.1 主要会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3.2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单位:(人民币)元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适用 √ 不适用§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4.1 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4.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 不适用5.2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6 董事会报告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适用 √ 不适用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 √ 不适用变更项目情况适用 √ 不适用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适用 √ 不适用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适用 √ 不适用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适用 √ 不适用§7 重要事项7.1 收购资产适用 √ 不适用7.2 出售资产适用 √ 不适用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7.3 重大担保适用 √ 不适用7.4 重大关联交易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适用 √ 不适用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单位:(人民币)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194.99万元,余额-6,787.02万元。7.4.3 2008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适用 √ 不适用7.5 委托理财适用 √ 不适用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适用 √ 不适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适用 √ 不适用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下转C31版)股票简称*ST炎黄股票代码000805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路96号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13022办公地址江苏常州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软件园大楼A座3楼315室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13022公司国际网址http://www.000805.com电子信箱&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卢 珊封永红联系地址江苏常州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软件园大楼A座3楼315室江苏常州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软件园大楼A座3楼315室电话(05(93传真(06(06电子信箱&2008年2007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06年&&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营业收入3,068,376.073,465,811.973,465,811.97-11.47%3,325,441.593,325,441.59利润总额90,848,754.94103,987,000.4082,649,719.269.92%1,003,454.511,003,454.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765,968.27103,939,594.1282,602,312.989.88%1,005,580.291,005,580.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655,738.23-8,272,618.68-8,759,899.82-40.18%-6,172,314.96-6,172,314.9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39,712.111,322,062.881,322,062.88-375.31%3,126,045.433,126,045.43&2008年末2007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6年末&&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总资产94,762,838.3092,827,246.8392,827,246.832.09%105,587,560.64105,587,560.6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61,813,774.64-151,920,411.00-152,579,742.9159.96%-254,070,130.26-234,570,130.26股本57,218,250.0057,218,250.0057,218,250.000.00%57,218,250.0057,218,250.00&2008年2007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06年&&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591.781.4410.42%0.020.02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591.781.4410.42%0.020.0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0.14-0.1532.40%12.5412.54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47.94%-68.42%-54.17%-93.77%-67.21%-67.2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7.94%-68.42%-54.17%-93.77%-0.66%-0.6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20.16%5.45%5.74%14.42%-4.72%-4.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16%5.45%5.74%14.42%2.31%2.3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60.020.02-400.00%0.050.05&2008年末2007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6年末&&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08-2.66-2.67-60.44%-4.44-4.10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1、债务重组收益103,421,555.62&2、营业外收入中的其他项目789,465.83&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89,314.95&3、少数股东损益-200,913.55&合计103,220,792.95-&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2,800,00074.80%0&&&042,800,00074.80%1、国家持股&&&&&&&&&2、国有法人持股&&&&&&&&&3、其他内资持股42,800,00074.80%&&&&042,800,00074.80%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42,800,00074.80%&&&&042,800,00074.80%境内自然人持股&&&&&&&&&4、外资持股&&&&&&&&&其中: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5、高管股份&&&&&&&&&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4,418,25025.20%&&&&014,418,25025.20%1、人民币普通股14,418,25025.20%&&&&014,418,25025.20%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4、其他&&&&&&&&&三、股份总数57,218,250100.00%&&&&057,218,250100.00%股东总数<td colspan="49.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45%16,853,30016,853,3000银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81%6,182,7006,182,7000成都恒润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24%3,000,0003,000,0000上海金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37%2,500,0002,500,0002,500,000顾鹤富境内自然人1.70%974,682974,6820常州嘉迅物流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2%700,000700,0000程齐宁境内自然人1.10%627,932627,9320上海合意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61%350,000350,0000成都市桃花源新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46%264,000264,0000范少军境内自然人0.44%251,088251,0880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一致行动人。新控股股东名称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新控股股东变更日期日新控股股东变更情况刊登日期日新控股股东变更情况刊登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新实际控制人名称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新实际控制人变更日期日新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刊登日期日新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刊登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日,由曾东江先生和王燕丽女士共同投资1000万元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曾东江先生,公司主要以投资控股或参股的方式从事实业投资,并以自有资金做部分短期证券投资。曾东江,男,日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沈阳军区高炮一师排长、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部参谋、北京市西城区月坛生产联社厂长、解放军总后勤部新兴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解放军总政治部凯利公司中凯实业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曾东江董事长、总裁男57日日0009.60否李世界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男42日日0007.20否卢珊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女38日日0006.72否王 宏董事男42日日0000.00是肖 昌董事男31日日0007.20否周振清董事男43日日0000.00是孙盘兴独立董事男72日日0003.60否朱建忠独立董事男51日日0003.60否张国和独立董事男43日日0003.60否谢海燕监事女49日日0000.00是封永红职工监事女34日日0003.72否曹 奕职工监事女35日日0003.72否合计-----00-48.96-董事姓名具体职务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曾东江董事长、总裁82600否李世界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82600否卢珊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82600否王宏董事82600否肖昌董事82600否周振清董事50410否朱建忠独立董事82600否张国和独立董事82600否孙盘兴独立董事82600否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8其中:现场会议次数2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6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报告期,公司董事会致力于公司恢复上市,努力协调股东、债权人及相关单位的关系,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公司积极改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体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降低公司的管理成本,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目前,公司债务重组已取得实质性进展,由大股东中企华盛垫支化解债务所需资金,公司所有涉诉的债权银行债务均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实施,为后续的资产重组进入资产和业务正常运营创造了条件。下一步,随着公司债务和解的最终解决和重组工作工作的推进,在资产重组中新的资产注入后,公司将根据新的实际情况,全面推动公司业务的开展。经过上述努力,不仅将有效化解公司存在的持续经营风险,而且还可从根本上改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上市公司从此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分行业或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销售收入6.846.751.32%3.90%-86.76%-100.01%租赁收入300.00215.4428.19%-11.76%-0.70%-22.00%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销售收入6.846.751.32%3.90%-86.76%-100.01%租赁收入300.00215.4428.19%-11.76%-0.70%-22.00%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江苏300.00-11.76%新疆6.843.90%董事会认为:上述努力将有效化解公司存在的持续经营风险,并从根本上改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最终促使公司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尽早实现恢复上市的目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董事会意见。无&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2007年0.0082,602,312.980.00%2006年0.001,005,580.290.00%2005年0.00-3,225,187.050.00%关联方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发生额余额发生额余额常州市炎黄教育培训中心78.990.00120.4742.72成都炎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12.700.00199.87265.98江苏炎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57.910.00569.63481.88宁波托普国际软件有限公司0.00142.5223.280.00台州托普软件有限公司0.001,333.000.000.00雅安炎黄在线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9.040.00407.90398.86无锡炎黄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9.090.004.5085.28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116.000.005,278.305,512.30合计1,473.731,475.526,603.956,787.021)日,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其与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托普科技发展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江苏省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于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经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与被执行人本公司、案外人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由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代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偿还人民币3,985,000.00元;对于本案未履行部分的债权,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向法院申请终结执行。 日,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已代本公司偿还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上述款项。2008 年4月11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常执字第165号《民事裁定书》:鉴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对被执行人的经营、财产现状均已确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2004)常民二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书未履行部分终结执行。2)2008 年5 月26 日,本公司与利亚达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本公司2008 年6 月13日之前支付利亚达公司执行款11万元,利亚达公司自愿放弃余款及逾期利息部分。2008 年6月18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出具《结案通知书》,认定执行款项已交接完毕,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并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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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05:1703/05 05:0603/04 19:4503/04 08:3303/04 05:2303/04 05:0403/04 04:2703/04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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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05:12  来源:
  (上接D2版)  日,炎黄物流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成员7人,出席会议董事7人,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签署〈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14号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对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发表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炎黄物流拟定于日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议案需经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CHINESE ONLINE LOGISTICS CO., LTD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炎黄  股票代码:000805  法定代表人:卢珊  成立日期:日  注册资本:63,648,790元  营业执照号码:2  税务登记号码:960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区河海路9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软件园大楼A座3楼315室  邮政编码:213022  联系电话:(05  联系传真:(06  电子信箱:ss000805@sina.com  经营范围:仓储,国内贸易,计算机应用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硬件的开发、生产、安装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新型材料的开发,自行车及零部件、助力车、摩托车及零部件、童车、健身器材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公司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  本公司于日经常州市计委常计(87)字第44号文批准、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由工贸合营常州自行车总厂划出部分存量资产2,980万元作价入股,并于1987年5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分行、中国(,)常州分行批准并征得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同意后发行股票1,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987年5月至12月由公司自办发行。发行结束后,认购结果为:工贸合营常州自行车总厂认购2,980万股(发起人法人股),社会法人股715万股,社会公众股449万股,实际发行共计4,144万股。  1988年12月,经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批准,同意公司自上年度批准发行的1,500万股额度中分割出300万股额度转作社会公众股。同年12月,由公司自办发行。至发行结束,所发行300万股股票全部被社会公众认购。至此,公司总股本为4,444万股,其中发起人法人股为2,980万股,社会法人股为715万股,社会公众股为749万股。  1990年5月,经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分行批准增发585万股法人股,每股面值1元,由公司自办发行。至发行结束,所发行585万股法人股全部被社会法人认购。至此,公司总股本为5,029万股,其中发起人法人股2,980万股,社会法人股1,300万股,社会公众股749万股。  (二)股份制规范化及派送红股  1993年年底以后,公司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公司法》落实了股份制的规范化工作。  1994年3月,经公司第七次股东大会决议,并报经常州市体改委同意,公司实施了分红方案,将历年留存的公众股未分配利润及1993年度税后可分配利润对社会公众股每10股派送红股4股,送股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53,286,000股。  1995年3月,根据公司第八次股东大会决议,并报经常州市体改委同意,公司进行了1994年度的利润分配,向社会公众股每10股派送红股3.75股,送股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57,218,250股。其中,发起人法人股为29,800,000股,占总股本的52.08%,社会法人股13,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2.72%,社会公众股14,418,250股,占总股本的25.20%。  (三)199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1998〕字(91)号文《关于常州金狮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批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8〕第199号《上市通知书》批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总股份为5,721.825万股,上市流通股本为1,441.825万股。股票简称“金狮股份”,股票代码为000805。  公司上市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四)1998年控股股东变更  日,公司发起人法人股东常州金狮自行车工贸集团公司与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起人股份共计898.27万股(占总股本的15.70%)协议转让给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  日,公司发起人法人股东常州金狮自行车工贸集团公司与江苏神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起人股份共计1,535.33万股(占总股本的26.83%)协议转让给江苏神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神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五)2000年控股股东变更及名称变更  2000年9月,常州东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让了原由江苏神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535.33万股法人股,及原由江苏金苑电脑公司持有的520万股法人股中的150万股股权,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同时,江苏金苑电脑公司将其持有的520万股法人股中的370万股转让给了常州市嘉迅仓储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常州嘉迅物流有限公司)。  日,经公司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名称由“常州金狮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炎黄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日,经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炎黄在线”。  (六)2002年公司名称变更  日,经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日,公司取得了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经公司申请,并经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日起变更为“炎黄物流”。  (七)2006年控股股东变更  日,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最高价810万元竞得被法院依法裁定拍卖的常州东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685.33万股公司股份。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下达(2006)常执字第252-2号及(2006)常执字第25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该等股份的冻结并裁定该等股份归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所有。2007年3月,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登记过户,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八)2009年股权分置改革  日,公司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后的《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司拟以流通股股份1,441.82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4.46股(共转增6,430,540股),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得3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  日,公司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天健光华出具的[天健光华验(2009)GF字第020005号]《验资报告》显示,公司注册资本由57,218,250.00元增加至64,648,790.00元。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股票简称“*ST炎黄”,股票代码为“000805”,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三、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常州东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685.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5%,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日,中企华盛通过司法拍卖竞得常州东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持的本公司全部股份1,685.33万股。2007年3月,中企华盛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登记过户,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9.45%。  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中企华盛的控股股东地位不变,持股比例下降为26.48%。  (二)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没有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主要经营仓储物流和计算机应用服务。2003年以来,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导致本公司利润空间缩小,公司主营业务出现了较大下滑。2003年、2004年、2005年公司连续3年亏损。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06]43号)。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自日起暂停上市。  2006年以来,为尽快改善资产质量,摆脱经营困难的局面,本公司完善了内部机构设置,积极充实相关职能岗位,力争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积极加强内部管理体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降低公司的管理成本,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处置了部分债权和无形资产,使原有的部分沉淀资产得以盘活;积极进行债务重组,为进一步重组减轻了负担。  本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和2008年度及月份分别实现净利润100.35万元、8,264.97万元、9,084.88万元和-788.39万元。公司的主营业务远未恢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和月份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617.23万元、-875.99万元、-1,245.48万元和-867.34万元。同时,本公司还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2006年末、2007年末、2008年末及日末公司合并报表股东权益分别为-23,457.01万元、-15,192.04万元、-6,107.17万元和-6,895.55万元。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受到严峻考验。五、债务重组情况  (一)公司已决诉讼债务或仲裁的具体情况  在中企华盛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并帮助公司进行债务和解之前,公司已决诉讼和仲裁涉及债务本金共计28,004.95万元,其中因银行贷款和担保原因形成的债务本金为27,542.57万元;因业务往来原因形成的债务本金为462.38万元。  1、本公司因银行贷款及担保原因形成的已决诉讼债务明细  债务和解之前,本公司因银行贷款及担保原因形成的已决诉讼涉及债务本金合计27,542.57万元。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公司因连带担保责任,需向(,)上海分行支付的诉讼主债务本金为47,977,218.70元。该笔本金数包含的内容请见报告书本节中的(二)\6、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的和解。  2、公司因业务往来原因形成的已决诉讼或仲裁涉及的债务明细  债务和解之前,本公司因业务往来原因形成的已决诉讼或仲裁涉及的债务本金合计约462.38万元。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债务重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已与全部银行债权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债务重组协议涉及的债务本金合计为27,542.57万元。本公司还与深圳利亚达电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就往来欠款达成债务和解,目前已执行完毕。公司控股股东中企华盛代为垫付债务重组资金共计6,102.50万元,部分形成本公司对中企华盛的负债。  1、与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和解  日,成都西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借款2,000万元,由本公司对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借款于日到期,成都西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偿付被提起诉讼。根据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成民初字第438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对2,00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诉讼费用110,744.00元由本公司和成都西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日,成都西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借款2,000万元,由本公司对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借款于日到期,成都西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偿付被提起诉讼。根据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成民初字第437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对2,00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诉讼费用110,744.00元由本公司和成都西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日,成都西部生态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借款2,300万元,由本公司对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借款于日到期,成都西部生态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按期偿付被提起诉讼。根据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成民初字第439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对2,30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诉讼费用125,944.00元由本公司和成都西部生态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  日,成都西部生态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借款780万元,日到期;日,成都西部生态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借款920万元,日到期。该两笔借款本息均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成都西部生态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按期偿付被提起诉讼。根据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成民初字第440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对1,70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诉讼费用187,570.20元由本公司和成都西部生态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  日,在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经中国光大银行批准,本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1)本公司对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的应负连带担保责任的借款8,000万元本金及利息,由公司大股东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280万元代为清偿,其余部分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自愿放弃。  2)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于该协议签字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640万元,日前再付人民币640万元,如不按期履行,则按原判执行。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向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核实后证明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已按期付清了款项,同时本公司已解除相应的担保责任。  2、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解  本公司于2003年7月向常州市商业银行(现更名为“江苏银行”)借款2,500万元,期限自日至日,本公司未能按时归还。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常州市商业银行诉本公司案,查封了花园路59号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查封了位于常州市软件园内的批租土地200亩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常民二初字第72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应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借款本息;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261,180.00元由本公司负担。  日,经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本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1)本公司所欠江苏银行常州分行的借款本金人民币2500万元及利息,由公司大股东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750万元代为清偿,其剩余部分债务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不对本公司进行追索,但可向担保单位进行追偿。  2)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于该协议签定的同时一次性偿还人民币750万元,如不按期履行,本协议无效。  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已履行了偿款义务,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已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终结,并出具了相关说明。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常执字第171号”《结案通知书》,认为所达成的和解协议已实际履行,案件执行完毕。  3、与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和解  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借款1,000万元,于日到期,未能按时偿还。根据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常民二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应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借款本息;四川托普科技发展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113,030.00元由本公司负担。  日,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其与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托普科技发展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江苏省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于日立案执行。经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与被执行人本公司、案外人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由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代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偿还人民币398.50万元。  日,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已代本公司偿还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上述款项。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常执字第165号”《民事裁定书》:鉴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对两被执行人的经营、财产现状均已确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2004)常民二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书未履行部分终结执行。  4、与(,)成都分行和解  日,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成都分行借款3000万元,由本公司对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借款于日到期,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按期偿付已被提起诉讼。根据日四川省高院(2004)川民初字第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对3,00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由本公司承担150,000.00元诉讼费用。  日,经中信银行批准,本公司、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三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1)本公司对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的应负连带担保责任的借款3,000万元借款,由公司大股东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915万元代为偿还,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在收到上述款项后,自愿放弃继续向本公司主张剩余担保责任的权利。  2)债务和解协议签字后七日内,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应先支付人民币45.75万元,其余部分于日前付清;如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时间足额履约,则其先行支付的款项不再退还,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继续对本公司主张全部担保责任,且有权对本公司以原判决内容强制执行。  日和日,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向中信银行成都支行支付45.75万元和869.25万元。  5、与(,)上海东方支行和解  日,上海托普资讯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东方支行借款3,300万元,由本公司、四川托普科技发展公司、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等3公司对借款本息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借款于日到期,借款到期后上海托普资讯有限公司未能偿付被提起诉讼。根据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81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与另两个保证人对3,30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诉讼费用由上海托普资讯有限公司承担。  日,本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协议约定:  1)本公司对招商银行上海东方支行的应负连带担保责任的借款3,300万元及利息,由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1,023万元(即本金金额的31%)代为清偿,清偿完毕后招商银行上海东方支行自愿放弃继续向本公司追偿剩余担保责任的权利。  2)本协议签字后七日内,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应支付人民币1,023万元;如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时间足额履约,招商银行上海东方支行有权请求法院按照原判决内容执行。本公司及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招商银行上海东方支行所获得的债务清偿比率不低于本公司其他担保债权人的债权所获得的清偿比例,否则招商银行上海东方支行仍有权请求法院按照原判决内容执行。  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于日和7月30日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支付了500万元和523万元。  6、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和解  日,上海托普资讯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借款2,000万元,该项借款已展期至日,本公司对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上海托普资讯有限公司未能偿付已被提起诉讼。根据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74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对2,000万元借款本息及原告律师代理费5,000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诉讼费用212,664.00元由本公司和上海托普资讯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日,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为上海托普资讯有限公司承兑商业汇票2,000万元,由上海托普资讯有限公司交存600万元的保证金,本公司为1,400万元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上海托普资讯有限公司未能偿付已被提起诉讼。根据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76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对1,400万元票据垫款及逾期罚息、原告律师代理费5,000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诉讼费用80,575.00元由本公司和上海托普资讯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日,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为上海托普资讯有限公司承兑商业汇票2,000万元,由上海托普资讯有限公司交存600万元的保证金,本公司为1,400万元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到期后上海托普资讯有限公司未能足额偿付,致使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垫款13,977,218.70元并诉诸法院。根据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77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对13,977,218.70元票据垫款及逾期罚息、原告律师代理费5,000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诉讼费用80,641.00元由本公司和上海托普资讯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于日签订的《信贷资产转让协议》,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将其拥有的对本公司的债权资产项下全部所有权益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  日,本公司、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签订协议,三方约定:  1)本公司对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的截止日应负连带担保责任的债务5,975.27万元(其中本金3,787.84万元,利息(含逾期利息)2,187.43万元)由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1,136万元代为清偿,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在收到上述款项后,自愿放弃向本公司追索剩余担保债务。  2)本协议签订后于日,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应先支付人民币600万元,其余536万元于日前支付;如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时间足额履约,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有权继续对本公司主张全部债权,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先行支付的款项从中等额扣减。  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于日和7月21日分别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支付了600万元和536万元。  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关于撤销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查封的申请》,申请解除本公司因承担上海托普资讯有限公司债务担保连带责任而被查封的房产。  7、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和解  日,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借款2,000万元,该项借款已展期至日,本公司、四川托普科技发展公司、成都西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等3公司对借款本息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未能偿付已被提起诉讼。根据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与另两个保证人对2,00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诉讼费用由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承担。  日,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1)本公司对农行浦东分行的担保债务2,000万元及利息,以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600万元代为清偿,并承担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垫付的案件诉讼费用214,192.00元。  2)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银行工作日支付款项,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对本公司应承担的剩余债务将不再追索;如不按期履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有权请求法院按照原判决内容执行。  日,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已依约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支付款项6,214,192.00元。  8、与(,)上海浦东分行和解  2002 年12 月5 日,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借款3,000 万元,后又展期至2003 年9月18日,本公司、四川托普科技发展公司、上海托普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等3公司对借款本息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借款到期后仍有本金29,448,500.00元及利息未能偿付而被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提起诉讼。根据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2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与另两个保证人对29,448,500.00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诉讼费用由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承担。  日,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上海托普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银基担保有限公司、上海托普信息技术学校共同签订的《和解协议书》的内容,由上海托普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承担(2003)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223号的《民事判决书》项下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须向交通银行浦东分行偿还但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  2008 年,公司委托江苏常州东晟律师事务所对上述借款担保事项的后续处理情况进行调查,2008 年10月9日,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借款担保相关问题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根据2004 年4 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2003)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223号的《民事判决书》,炎黄物流公司作为上海托普软件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浦东分行的借款合同连带保证人,应当承担向交通银行浦东分行归还人民币29,448,500元以及支付2003年12 月21 日至该款清偿之日止按(,)规定的同期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算的逾期还款罚息的连带责任;  2)根据日交通银行浦东分行、上海托普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银基担保有限公司、上海托普信息技术学校共同签订的《和解协议书》的内容,由上海托普教育公司承担(2003)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223号的《民事判决书》项下上海托普软件有限公司须向交通银行浦东分行偿还的但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该和解协议表明以上借款及相关的担保已经得到处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第20条的规定,上海托普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在承担了全部的还款责任后,有权向炎黄物流公司追偿。  公司根据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借款担保相关问题的法律意见书》,对该担保债务预计担保损失1,000万元。  9、与深圳利亚达电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和解  深圳利亚达电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亚达公司)于2001年开始与本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截至2003年底,本公司尚欠其货款321,139元。根据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2004)新民二初字第74号《民事调解书》:A、本公司欠利亚达公司货款321,139.00元,利亚达公司自愿放弃21,139.00元,本公司应于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利亚达公司300,000.00元;本公司如逾期,则利亚达公司对放弃部分不作放弃,本公司另承担利亚达公司利息、诉讼费损失40,000.00元。B、诉讼费用12,367.00元由利亚达公司负担。  2004年4月,根据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新执字第2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已从本公司银行账户累计扣划款项79,806.00元。  日,本公司与利亚达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本公司日之前支付利亚达公司执行款11万元,利亚达公司自愿放弃余款及逾期利息部分。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出具《结案通知书》,认定执行款项已交接完毕,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并结案。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债务重组情况汇总如下:  (三)尚未达成和解的债务情况  截至审计基准日,公司与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南京汉德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尚未完成债务和解工作,与上述三家公司相关的已决诉讼或仲裁的执况如下:  1、本公司于日与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签订财政周转金借款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借款390万元,期限至2004年6月,本公司未能按时偿还。根据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常民二初字第69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应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借款390万元;诉讼费用中29,718.00元由本公司负担。日,本公司已返还50万元,截止审计基准日,余款340万元尚未偿还。  2、本公司于2002年3月至6月与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签署了3个技术服务合同,本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申请仲裁。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126号《裁决书》裁决如下:(1)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双方同意,截至日止,本公司拖欠申请人3个服务项下的本金计276,000.00元,逾期利息共计33,327.00元,仲裁费15,590.00元,律师费30,000.00元,总金额为354,917.00元。(2)本公司须在日前付清276,000.00元,方可免除其他费用。仲裁费由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负担。截止审计基准日,公司尚未支付上述款项。  3、南京汉德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加工承揽业务款项纠纷,起诉本公司。根据日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2004)白民二初字第883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加工款126,691.20元及加工款110,854.80元的违约金(自日至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按日万分之四计算);诉讼费用6,160元由本公司承担。截止审计基准日,本公司尚未支付上述款项。  六、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元  注:2006年度财务为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追溯调整后的数据。2007年度财务数据为对前期会计差错追溯调整后数据。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85.3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48%,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日,由曾东江先生和王燕丽女士共同投资1,000万元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曾东江先生,公司主要以投资控股或参股的方式从事实业投资,并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实际控制人  曾东江先生是中企华盛的控股股东,持有中企华盛70%的股份。  曾东江,男,日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沈阳军区高炮一师排长,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部参谋,北京市西城区月坛生产联社厂长,解放军总后勤部新兴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解放军总政治部凯利公司中凯实业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八、公司最权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二)前十大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  公司前10名股东中,中企华盛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九、公司控股和参股的企业  注:常州市炎黄教育培训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本公司的下属单位。  1、成都炎黄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炎黄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肖昌,经营范围为:计算机网络系统产品、软件、硬件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通讯产品(除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设计、开发及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本公司持有其96%的股权。成都炎黄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实现利润1.65万元,期末总资产265.98万元。  2、雅安炎黄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雅安炎黄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世界,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硬件电子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以及系统集成,通讯产品的开发、销售。本公司持有其96.67%的股权。雅安炎黄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8年度实现利润0.21万元,期末总资产398.86万元。  3、宁波托普国际软件有限公司  宁波托普国际软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金晓锋,经营范围为:国际贸易、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保税仓储、计算机硬件极其它应用电子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工程安装、咨询服务。本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宁波托普国际软件有限公司2008年度实现利润36.39万元,期末总资产1.38万元。  4、江苏炎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炎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世界,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及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本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江苏炎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8年度实现利润5.17万元,期末总资产591.27万元。  5、无锡炎黄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无锡炎黄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肖昌,经营范围为:计算机配件的研制、开发、销售、维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及服务。本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无锡炎黄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8年度实现利润23.90万元,期末总资产85.98万元。  6、常州市炎黄教育培训中心  常州市炎黄教育培训中心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肖昌,经营范围为:高级计算机知识继续教育及现代物流管理知识培训。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常州市炎黄教育培训中心2008年度实现利润4.45万元,期末总资产42.84万元。  7、其他参股企业  公司分别持有台州托普软件有限公司27%、上海托普数据通讯有限公司10%、上海炎黄在线网络有限公司1%的股权。  第三节 本次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行为。炎黄物流是资产购买方暨发行股份的发行人,润丰房产的股东润丰集团和林宝定是资产出售方暨发行股份的认购人,润丰房产100%股东权益是资产购买行为的标的资产。  一、润丰集团的情况  (一)润丰集团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今荣街218号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6号楼4层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水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804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字300号  成立日期:日  营业期限:日至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中介除外);财务顾问;企业形象策划;开发;组织国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承办文艺演出除外);组织会议服务;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餐饮管理;施工总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二)历史沿革  日,陈水滚、秦冲、陈海南、李丽琴和李乌卖五位自然人签订《企业章程》拟出资设立北京润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管理”)――润丰集团的前身。日,润丰管理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北京市华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1)华会验字第(78)号]验资报告,润丰管理初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各股东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下转D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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