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洗澡跟24岁我的狐仙女友24在浴缸做,我怎么总...

我14岁,刚才和女朋友一起在浴缸洗澡时候射在水里,女朋友会怀孕吗?_百度宝宝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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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睡过的那个女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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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很懒,什么也没留下......
...10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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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的六月,我回学校,忙完了论文答辩,领了毕业证和学位证,我的大学生活就要结束了。 
毕业离校的前一天晚上,我们同宿舍的八个兄弟一起去校外的一家饭馆吃饭。
在饭馆里,我们多多少少都喝高了,老三醉得最厉害。将地上吐得一片狼籍,他擦了擦嘴,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待接通后,他对着话筒,情深意切地说,“芳芳,我是小强,其实,大学五年,我一直都暗恋着你,现在就要毕业了。我终于鼓起了勇气,对你说三个字,芳芳,我爱你……什么?我打错电话了……你不是芳芳,是耿涛……妈的,看来,我是真的喝醉了……耿涛,麻烦你转告芳芳一声,我一直都很喜欢她,如果有一天,你们两个人分手了,一定让她来找我……什么……你才有病呢……你们全家都有病……”老三怒气冲冲挂了电话,蹲在地上,又开始呕吐。
老七喝得没老三多,但是也不少,他的眼睛红红的,情绪有些激动,端着酒杯站起来,和饭馆里的老板、服务员一一握手,含着眼泪说,“我们在这里上了五年的大学,在你们的这家饭馆不知吃了多少顿饭。今天,这是最后一顿了。以后恐怕是永远也来不了了。我给你们鞠个躬吧……谢谢你们五年来的照顾!”说罢,给所有的店员深深地鞠了一躬。站起身,已是泪流满面。
老大和老五相互劝酒,老大说,“毕业了,分别了,我的好兄弟,让我再握一握你的手,让我再握一握你的手,喝了这杯酒,咱们是一辈子的好兄弟……”
老五说,“大哥,你是个好人,这五年里,只要有你在,咱们宿舍就没缺过热水。每次我喝醉了酒,都是你把我背回宿舍,大二时吐了你一身,可你仍无怨无悔地又背了我三年,好兄弟,道一声珍重,从此各奔天涯,你可千万别把我给忘了啊!”
两个人动了真感情,搂在一起,抱头痛哭。
我们喝到很晚很晚,才相互搂着肩膀回到宿舍,五年前的九月,我们从全国各地汇聚到一起,那时的我们,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但是五年过去了,我们的命运各不相同。老大考上了华西医学院的研究生;我当了门急诊的医生;老三考上了他们县城的公务员,虽然是学临床的出身,但是为了讨好领导,大五下半学期,每天都在研究刮痧和按摩;老四当了医药代表,骑着一辆破自行车游走于各大医院之间;老五放弃了医学,跟他爸爸一起做生意,只二十出头就凭借自身的努力买了一辆花冠汽车;老六向往大都市的繁华,毕业后只身去了北京,租了一间不到五平米的房子,默默地打拼,什么能赚钱就干什么,他的目标只是在北京生存下去;老七去了他女朋友的老家,他的岳父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工作,房子,汽车等等,当然,作为交换条件,将来他的孩子要跟女方的姓氏;老八的情况最为凄惨,先是在一家私人医院当康复医生,半年后在一家健身俱乐部当陪练。
2009年的7月,我过生日那一天,老八打来电话,说一声,“二哥,生日快乐!”
我问他:“兄弟,现在干什么呢!”
他嘿嘿的笑,很低沉的声音说道:“哥哥,我现在开出租呢,偶尔给别人送纯净水!听人说,你现在混得不错,兄弟我发自真心的祝福你……”
那一刻,我抱着电话哭得唏哩哗啦。我的好兄弟,那个在我生病时给我买炒饼的老八,那个在我失恋时陪我喝啤酒,醉的一塌糊涂的老八,那个比谁都天真,比谁都善良的老八,我要你明白,咱们兄弟在学生时代建立起的感情,是金钱、名誉、地位这些东西永远也割裂不了的。
7月1日的清晨,我坐着火车离开那座生活了五年的城市,回到自己的家乡,在火车站的站台上,我看到了白衣飘飘的何绍棠,下了火车,我问她:“你怎么来了?”
她冲我微笑:“你找到了工作,也大学毕业了,该是你履行自己诺言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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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何绍棠有一个多月没见面了,感觉她消瘦了许多,可是更有魅力了。
她穿了一条白色长裤,配一件宽松的白色宽领衬衣,前胸靠近领围的两只小扣子,没有系上,随便的散开。我好像看到她那两个雪白、饱满的水蜜桃,我已经是浑身燥热,心跳加快。她的头发披散在脑后,烫了微微的小波浪卷儿,这是我要她烫的发型,她不喜欢烫头,说不如梳辫子方便。可是她最终还是按照我的意愿烫了头,我让她做的事情,她从来都顺着我。何绍棠站在站台上很显眼,我身边两个一起出来的男学生,一直紧紧盯着她看。
我俩从火车站出来,何绍棠从存车处取出电动车。我的行李办了托运,还没有运到,身上只有一个背包。坐到何绍棠的身后,搂住了她的小蛮腰。
我的手在她的胸前轻轻地撩拨,甚至用舌头舔她的耳垂。她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胸部的起伏也越来越明显。
“延飞,别,别这样!让我好好骑车。”她气喘吁吁地说。
我的手没有停,继续摸她,我知道她是一个自制力很强的女人,也是一个在人前非常端庄的女人。
“我要折磨她,让她受不了!”我激动而疯狂地想。
好不容易来到我们租的房子,进屋之后,我俩搂抱在一处,何绍棠双手紧紧搂着我的脖子,亲吻我的嘴唇,喃喃地说:“延飞,我想你,我每天夜里都梦到你!”
我也一样搂住她,亲吻她的脖颈……我将手伸进衣服里摸她,她的下面已经湿得不成样子……
我俩做了很长很长时间,老人们那句“小别胜新婚”是非常有道理的。
完事之后,我累得筋疲力尽。何绍棠趴着我的身上,替我擦汗,痴痴地看着我,“延飞,咱俩结婚吧,让我给你生个孩子吧!”
我闭着眼睛,敷衍着说:“再等等吧,我今年才24岁,什么还没有呢,等过个一二年,在中心医院立稳脚跟,买了房子,给你买个钻戒,一切准备周全了,再风风光光地把你娶过门。”
何绍棠不吭声,在我的身上趴了一会儿,就下来了,躺在床上,背对着我,良久,她淡淡地说道:“我不要房子,不要钻戒,你没有钱办喜事,我可以把自己的存款都给你,只要你对我好就行,我已经30岁了,想要一个稳定的家,一个疼我爱我的丈夫。前两天,我爸爸又给我打电话了,问我有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他说,他已经上了岁数,只希望我找个能对我好的男人!”说着说着,她就哭了。
我把她抱在怀中,哄了她好半天,她才止住哭声,最终,她做出了让步,先不结婚了,不过,我要跟她回趟老家,让她的父亲见见我。
周末的时候,我买了两瓶酒,跟何绍棠去了她的老家。她的老家在小镇上,离市区非常近,只有三十多里的距离,坐上公交车,只二十分钟就到了。
我见到了她的父亲。何绍棠的父亲,六十多岁的年纪,双眼放光,是一个很精神的小老头,可是左腿有些残疾,走路的时候,一瘸一拐的,在镇上开了一间很小的诊所。
何绍棠跟我说过,父亲其实是本地人,很小的时候,因为闹粮荒,跟绍棠的奶奶逃难去了东北,年轻的时候是名卡车司机,开一辆解放卡车——在五、六十年代,能开上国产的解放,那是相当了不起的一件事情。在东北那边娶妻生子,后来一场车祸,媳妇跟儿子都没有了,他自己的腿也变成了残疾。没有办法,回到老家,投奔他的堂兄,为了谋生,自学了中医和临床诊断,领到医师证之后,当了一名乡镇医生。因为医术好,救治了许许多多的病人,后来和一个被他治好的年轻女人结了婚,那个女人就是何绍棠的母亲。何绍棠出生的时候,她的父亲已经三十多岁了,视她为掌上明珠一般。她的母亲身体状况本来就不好,生产之后,更是不堪,一直病怏怏的。所以,何绍棠虽然生于70年代,虽然是在乡下长大,却是地地道道的独生女。
吃饭的时候,老爷子多喝了两杯酒,抓着我的手,不停的说:“你将来可要好好地待绍棠啊!”
我说:“您放心吧,我会一直对她好的!”
第二天,我和何绍棠回市区,坐在车上,我问她:“你爸爸对我印象怎么样?”
何绍棠抚摸着我的脸颊,笑容可掬:“挺好的,他说你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过了好久好久,我才知道,我的老岳父第一次见我,就不喜欢我——他历经世事,一眼就看透了我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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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执着反而蹉跎,越是等候反而越是错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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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个比方,如果ICU病房是一间门槛很高的品牌专卖店,不是什么人都能随便进出,那么,门急诊就是大街边的地摊,三教九流的各色人等都能光临。
到门急诊报到后的第一个夜班,我就接手了一个很棘手的病人。
那个病人是凌晨两点钟来的,两个年轻人,都是二十来岁的年纪,喝醉酒跟别人打架,一个被人用啤酒瓶开了瓢,满脸是血,跟鬼一样“嗷嗷”直叫。另一个搀着他来医院的门诊缝合伤口。他也受伤了,左手臂不知被什么利器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他没有叫唤,却痛得呲牙咧嘴,两个人身上都刺着花,一个纹着邪龙,另一个纹着钟馗,那活儿做得相当地道,栩栩如生。看得我心里怪痒痒的,也想去找家店在身上纹条带鱼。
和我一起值班的赵大夫给那个脑袋上受伤的年轻人缝针,我帮另一个缝合,说实话,以前没干过这种活,只是照猫画虎,看赵大夫怎么缝,我就怎么缝。不过,缝合的时候那钢针非常的滞针,我使劲地用针刺穿着那兄弟的肌肉,却怎么都穿不过来,线也要来回的拉扯多次才能成功,我急得要命,好在给他打了麻药,不会感觉到疼痛,但是看着那针在肌肉间搅动,那线在肌肉间来回穿动,我的鸡皮疙瘩起了一层又一层,说实话真的有点恶心。
只一会儿,我的脑门上就挂满了汗珠。那兄弟看着我,眨眨眼睛,问:“大哥,你到底行不行?”
“兄弟,看你不像个善茬子,打架一定是把好手吧,一个人放倒下几个人啊?”我用话引开他的注意力。这种人的弱点就是怕恭维,你把他的马屁拍美了,让他去杀人他都愿意。
他果然上当,开始跟我吹嘘:“对方有五六个人,手里还都拿着家伙儿,我们就哥俩,赤手空拳,打趴下三个,哈哈哈……”
我心说你就吹吧,反正吹牛也不上税。趁他吹牛的功夫,总算把伤口缝合好了。
“我考,你丫怎么缝得这么难看!”他看看自己的手臂歪歪扭扭的针口说道。
“兄弟,老爷们身上要没有几条难看的伤疤,怎么在社会上立足?我是替你着想,你要是不愿意,我把线拆了,重新给你缝一条整齐的线。”我忽悠他。
“算了,算了,就这样吧!”他摆摆手。
两个年轻人缝合了伤口,相互搀扶着离开了门诊室。
后半夜急诊不断,多是喝醉酒打架的,一共缝了七个人,累死我了。这可能是城市的一个特色,凌晨两三点钟还有那么多人象孤魂野鬼一样的在外面晃荡,空虚、孤独象毒药一样让他们发狂。
第二天清晨,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住所。何绍棠还没有去上班,见我回来,迎上来问我:“第一天夜班,感觉怎么样?”
“哎,累死我了,给两个不良少年缝合伤口,差点挨揍。”
“呵呵,在门急诊,什么样的病人,都能遇到!你说话办事一定要小心才是!”何绍棠叮嘱我。
“我知道了!哎—— 要是能分到ICU病房就好了。”我感慨说。
“各有各的难处!不要胡思乱想了。”何绍棠宽慰我。“其实,这两天我的心情也不太好!”
“你怎么了?为什么心情不好?”我有些紧张,以为她又要跟我结婚的事情。
谁知道她说,“前两天,病房里住进来一个四岁的小男孩,冯主任怀疑他得了淋巴癌。”
“四岁就得淋巴癌,太夸张了吧!”我有些不信。
“验了血样,确诊了,真的是癌症!”
“怎么会这样呢?”我有些疑问:“什么原因呢?”
“我也不知道!”何绍棠摇摇头,有些无奈地说:“虽然已经确诊了,但我还是真心希望是个误会,有时候,真的感觉自己当医生挺没本事的,做个假设吧,如果我们的社会上没有这么多污染的东西,如果我们吃的东西没有掺杂这样那样的有毒物质,如果社会每个环节上的每个人都能够用良心做事,多想想自己做的事情会不会伤害到别人以至于自己的后代,那么是不是会少很多这样年轻就要戛然而止的生命呢!”
“为什么要说他是戛然而止的生命呢!”我转过头来安慰她:“他这么小,也许还有救呢!”
“没用的,他已经出院了!”
“为什么?”
“因为孩子的父母都是农民工,根本没有钱,让孩子住ICU是被医生忽悠进去的,只住了三天,钱就花光了!”
“所以,他就出院了?”我问她。
“是啊,孩子的爸爸抱着孩子离开了医院。那小男孩病怏怏的趴着爸爸的肩膀上,一点生机都没有,临行前却冲我摆手,说:‘阿姨,再见!’当时我的心里觉得有什么东西堵在那里似的!”
“真可惜!”
“延飞,你知道吗?”何绍棠趴在我的怀中,静静地说:“有时候,我真的不想在中心医院工作了!”
我有些诧异:“那你想去干什么?”
“我想找一个很偏僻的地方,自己开一间不起眼的小诊所,专门为穷人看病,即使他们没钱,付不起诊费,我也愿意给他们治病,并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这就是你所谓的慈悲吗?”
“不是,这是一种救赎——是一种对自己心灵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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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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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中秋节的时候,我买了礼物去舅舅家。
舅舅见了面就问我:“当了两个来月的门急诊大夫,感觉怎么样啊?”
“呵呵,感觉当急诊的大夫,是绝对不能打领带的!”
“为什么?”舅舅不解的问。
“我们的科医生不像病房医生那样,衣冠楚楚,领带有型、衬衣洁白。我们其实就像医院的搬运工,领带不适用,衬衣不能紧扣衣领,因为经常出诊,天气炎热,受不了这份罪,也很容易搞脏。更危险的是,如果被病人或家属殴打,领带到了患者的手里,估计想跑也跑不掉了,被自己的领带勒死,不够壮烈,比屈原还屈,比窦娥还冤。”我向舅舅抱怨道。
“哈哈哈……”舅舅大笑,“你哪来这么多的歪理邪说!”
“怎么叫歪理邪说,我们科的赵大夫前两天还被病人打了两个耳光,真的不知道是为什么,病人跟医生就像仇人一样!”
“哎,现在的医患关系真的是不如以前了!”舅舅感慨说:“记得我刚上班那会儿,有一次来了一个眼外伤的小孩。大概三四岁的样子。他的父母都是农村的,家里很穷。夫妻俩都是那种特别老实的庄稼人,不会讲什么,只是对医生千恩万谢。因为知道他们穷,所以科里的人都自发地为他们捐东西。作手术那天,小男孩的爸爸特意跑出去买了几个大西瓜想送给我们——我想,这是他唯一能买得起的东西。手术很成功,可西瓜我们不能要。后来他一直坚持,我们只留下了一个。剩下的都给他们一家人留着吃了。过了一年,孩子的爸爸又回来了。这次他是专程来医院看我们的。记得那些次他很高兴,给我和主任带来了一袋笨鸡蛋。并且告诉我们孩子恢复得很好,让我们放心。这件事过去很多年了,我还是忘不了他那憨厚的笑容。想起他,我会忘了很多不开心的事。那时候的医患关系真得很好!”
“舅舅,你帮我走走后门,把我调出门急诊吧!我真得不想在那里干了!急诊科医师没有节假日、没有休息日、作息不规律,唯一规律的是那份铁打的排班表。人家上班,我们下班,人家下班,我们上班。朋友、同学叫我出去喝酒,我最经常的回复是‘在上班’。人家共享天伦,我们唯有祈祷。急诊科医师不像是医生,甚至不能像一个正常人那样拥有自己的生活。只有看着时间,看着排班表,安排着自己少的可怜的休息时间。有时,睡觉都变成了一种奢望。当自己在凌晨十分下夜班的时候,大街上就自己一个人,周围都是黑暗,哪里也去不了。真的特别痛苦!”
“你说得有几分道理,当个急诊科的大夫,其实没有职业前途,内外妇儿样样都懂,但样样不精。做医生要术有所长,在急诊科呆的久了,将来连个病房大夫都没能力做。”舅舅认同地说。
“就是啊!”我随声附和。
“话虽如此,你还是要脚踏实地的在那里工作,没有上班两三个月就能调科的道理。忍个一两年,积累些经验,调动也容易些!”
“我知道了!”
过了两天,舅舅带我去邱院长家送礼——给她买了一个果篮,里面放了两千块钱购物卡。到她家说了一大堆感谢的话,感谢院长能把我招聘进入中心医院。却只字没有提给我调科的事情。
从院长家出来,舅舅对我说,现在提调科的事情为时过早,你只管逢年过节给她送礼,这是一种感情的积淀,天长日久,她自然对你有一种正面的看法。过个两三年,你再求她办事,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舅舅又带我去卫生局副局长家送礼。我有些纳闷,招聘已经结束了,为什么还要去奉承他。
舅舅说,他的大学同学马上就要升正局长了,常言道,朝里有人好做官。难道你想一辈子当个普普通通的医生吗?现在奉承他,是为了将来打基础。
原来如此!!!
我又跟家里要了一些钱,买了三千块钱的购物卡,放在果篮里给副局长送到家里。
局长家里装修得非常漂亮,实木的家具、真皮的沙发、三星的家电、启功的真迹。每一件摆设都显示出家底的富足。
舅舅和副局长两个人是大学同学,坐在一起半真半假地叙旧。
局长夫人坐在一旁看电视,时不时跟我说两句话。她四十出头的岁数,皮肤保养得很好,戴个金丝眼镜,脖子上挂着一条很粗的白金项链,举手投足间流露出十足的官太太气质。
最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家有两个小孩,大女儿读高中了,小儿子穿着开裆裤趴在保姆的怀里吸奶嘴。
事后,我问舅舅,为什么他们家不搞计划生育呢?
舅舅冷笑一声,说道:“人家有本事呗,我们俩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一起分配到中心医院,我在眼科,他在儿科。可是后来他认识了现在的老婆,两人结婚没多久,他就离开了中心医院,调进了卫生局。一打听才知道,他的老岳父是军区的一个司令员,后台硬得很。四十岁的时候已经坐上了卫生局的第三把交椅。第一胎生个女儿,十分的不甘心,就办了一个残疾证明,说她女儿是弱视,很轻松地拿到了二胎准生证,如愿以偿地有了儿子。”
“真厉害啊!”我由衷地感慨。
“所以,将来你找对象的时候,一定要慎重,找一个有背景的大家闺秀,对你今后一生的发展,都是有好处的!”
舅舅的一番话,好像一株色彩艳丽的罂粟花,在我的心中,生根、发芽,最终绽放出罪恶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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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有饭局,舅舅准要带着我一起去,一方面,他有酒精肝,让我帮他挡酒;另一方面,让我经历些场面,长些见识。
星期天的时候,舅舅又叫着我去参加一个人的生日宴会。
坐在车上,我随口问了一句,咱们这是要参加什么人的宴会啊。
舅舅告诉我,那个人叫叶震,和舅舅住了十多年的邻居,私交相当不错。他原来是中心医院妇产科的主任兼副院长,个人能力非常强,中心医院的老院长退休之时,他和心内科的张主任一起竞争正院长一职,两个人斗得你死我活,他把所有的股票都买了,张主任借了一屁股的帐,两个人拼命地给卫生局领导、市委领导送钱。当时的人们都认为叶震当院长的希望很大,可是,世事难料,最终两个人都没有入选。卫生局空降了一位背景深厚的女院长。邱爱辉是个很有手腕的女强人,上任没三个月,就招安了张主任,为她死心塌地的卖命。之后,转过头来对付叶主任。但她很快就发现,叶震是一个软硬不吃的家伙。于是,邱爱辉架空了他,名义上继续给他副院长的头衔,实际上,他的手中已经没有任何的实权。希望以此逼他屈服。但是,叶震实在是一条宁折不弯的好汉,死也不向邱院长低头,被逼无奈递交了一份辞职报告。离开中心医院后,他找到在市委的朋友,帮他贷了一大笔款。就在中心医院的后街,建起一座规模中等的妇产医院,并且挖中心医院的墙角,煽动他的老部下跟他去创业。一大批有经验的大夫和护士离开了中心医院,追随于他。使妇产科元气大伤,每年最起码有几百万的损失。
我听完舅舅的讲述,忽然感觉他很像《倚天屠龙记》中的白眉鹰王——殷天正。我想,那老家伙应该岁数很大了,并且有两条雪白的眉毛。
可是,在饭桌上见到他的时候,这才发现,他不过四十七八岁的年纪,面色红润,声音洪亮。并且,有一个很年轻,很漂亮的女儿。
那是一个私人性质的生日宴会,叶震没有通知外人,只是请了自己的亲戚和好朋友,两桌酒席加起来不过十几个人。
很凑巧,吃饭的时候,我跟叶震的女儿坐在一起。她长得真的很漂亮,而且,她的漂亮和一般女孩是不一样的,身上的穿戴虽非样样名牌,但每个细节都搭配得时尚得体。
我总是看她。
她问我:“你总看我干什么?”
我说:“我就是想问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她侧着头看我。
“你不告诉我,我也知道。你肯定姓叶对不对?”
“这不是废话吗?”她有些不屑地看着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罗延飞,是个非常倒霉、晦气的急诊科大夫!美女,能不能告诉我你的芳名!”
“呵呵,非常倒霉、晦气的急诊科大夫——你还真会评价自己!”她笑了,“我叫叶敏仪,很高兴认识你!”
我俩握了握手。
“美女,你真的很漂亮!”我很直白的夸她。
“是吗?漂亮有什么好的!”她泰然面对我的夸奖,看来是个很自信的女孩。
“漂亮的女孩走到哪里都占便宜!”
“呵呵,占得是小便宜,吃亏可是要吃大亏!”
“你……你是从事什么职业的?”
“人民教师!”
“教语文的对不对?”
“你怎么知道?”她有些惊奇地看着我。
“嘿嘿,也只有语文老师才能说出这么有水平的话!”我换一种含蓄的方式夸奖她。
“呵呵,过奖了!”她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我起身去了趟卫生间,方便之后,并不着急回去——酒席刚开始,都是上了岁数的人们在相互让酒,要过一会儿,才能轮到我们这些年轻人敬酒。我找了个靠窗户的地方,点了一根烟,慢慢的吸。我刚学会吸烟,没什么瘾,只是在无聊的时候,才吸两口。
“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我趴在窗台上看窗外的星空,听见背后有人说话,回头一看,正是叶敏仪。
“呵呵,让屋里那帮人先喝,等喝得差不多的时候,我在进去灌他们,能放到一片!”
“你怎么这么坏啊?”
“男人嘛,就要对自己好一些,对别人狠一些!”
“呵呵,你这个人,说话挺有意思的!”
“一般,一般!对了,光说我,你怎么也跑出来了?”
“说实话,我不喜欢这种场合——人太多了!”
“不喜欢为什么还要来呢?”
“我妈让我跟来的,她说我爸遇到今天这种场合一准会喝醉,让我一会儿开车送他回家!”
“你会开车吗?”
“当然会了,你瞧,我的车就在那里!”叶敏仪用手指了指停在酒店门口的一辆红色甲壳虫。
“那是你的车吗?真漂亮啊!”我由衷地称赞。我早就想买车了,只是父母不给钱罢了。
“很漂亮吗?马马虎虎吧。其实,我想要辆宝马,我爸太抠门,不给我买!”叶敏仪很平静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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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胖山上聚卢瑟,键盘面前皆温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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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应该知足才对,我上大二的时候就把驾照拿下来了,可是到今天,上下班还是两轮驱动!”我对叶敏仪说。
“呵呵,说的也是!”她笑了笑,问我:“对了,当个急诊科大夫,是不是工作挺刺激的?”
“其实是挺刺激的!”我把烟头掐灭,说:“前两天,我给一个黑 社会的大哥缝合伤口,他后背上纹着一个青面獠牙的夜叉,缝完刀伤,那夜叉变成了斗鸡眼,赶上我走运,那大哥当时光想着如何报仇了,没空跟我计较。不然,我就惨了。”
“呵呵,真刺激啊!”叶敏仪静静地注视着我,少顷,她说:“罗延飞,其实,咱俩原来见过面!”
“是吗!呵呵,我怎么没有印象啊!”我被她说得有些迷糊。
“小时候,我跟爸爸去王伯伯家玩,见到过你,那时候,咱俩都是六七岁的年纪,有一次,你舅舅给你钱,让你带我去买糖豆吃,结果,你骗我说,小女孩吃糖豆会长虫牙,就不漂亮了。最后,一个人把糖豆都吃光了!”
“是吗?哇哈哈哈……”我挠着后脑勺,“有这种事吗,我怎么会不记得呢!”
“少装蒜了,事后,我才发现被你骗了,感觉你这个人太缺德了,连小姑娘的糖豆都骗!”
“嘿嘿,再缺德的事我也干过!”我厚着脸皮说道:“这么说起来,咱俩也算是青梅竹马!”
“呸,谁跟你青梅竹马?”叶敏仪侧着头不理我。少顷,她回过头,接着说:“刚才见你第一眼的时候,就觉得你面熟,就是想不起你是谁,现在才想起来。不过,说实话,你变化挺大的。我记得你小时候,特别瘦,跟豆芽菜一样,再看看你现在的样子,都有啤酒肚了——真腐败啊!”说着,用手指头一个劲地戳我的肚皮。
我拨开她的手,假装生气的说:“别碰,前几天刚做的整形手术,为了隆这个啤酒肚,我花了不少钱呢!”
“隆的啤酒肚?”叶敏仪眨眨眼睛,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过了三秒钟,忽然间大笑。
之后的气氛就变得非常融洽了。我俩站在包厢的外面聊天,谈往事,谈童年,谈学校,谈人生,甚至还谈到了文学。
叶敏仪说电影、音乐和文学都是心灵的好朋友。她问我平时喜欢看什么书。
我随口胡诌,告诉她我最喜欢看琼瑶阿姨的《还珠格格》。
她登时露出鄙视的神情,很不屑地说:“看你也像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怎么会喜欢那种庸俗的东西呢?”
“很俗吗?”我不以为然地说:“琼瑶阿姨那个老妖婆是个多了不起的一个女人啊。她对自己的作品,定位的很准,读者群、观众群就是文盲,或是半文盲。所以,根据他们的接受能力,写酸酸的通俗小说,然后再改编成电视剧,一准大卖,赚很多很多钱。我想她应该是华人女作家里最具影响力、最成功、最富有的言情小说家。”
“其实……你说得貌似有几分道理!”叶敏仪陷入了沉思,再看我时,眼神中多了几分郑重。
看着她的表情,我就知道,在她的心中,我的地位有所提高,不由得暗自得意。
说实话,我太了解这些学文科出身的女人,自以为看过几本有水平的小说,就感觉自己也变得很了不起。脑中的观念偏激无比,谁跟她的观念不一样,就被视为变态、没水平。不过,你要是能把她脑中某些偏激的观念改变过来,她又会反过来对你产生死心塌地的崇拜。
“嘿嘿,咱们出来的时间太长了,还是回去吧,也该轮到我去敬酒了!”我决定见好就收,不再跟她扯淡。扯得时间长了,一露怯,就不好办了。
“好吧!”我俩一前一后,回到酒场。
我开始逐个敬酒,由主及次,由长及幼。
上大学时,跟同学拼酒,最多的一次,八个人喝了96瓶啤酒,回到宿舍,天旋地转,头昏脑胀,在床铺上躺了整整一天,但是酒醒之后,还是去喝酒。我的啤酒肚就是那个时候鼓起来的。上班之后,喝啤酒的机会反倒少了,遇到场合,大家首选白酒。
那天的宴会,我们喝的是52度的水井坊。这酒还成,喝完了脑袋不会痛。我知道叶敏仪在一旁偷偷地看我。这种情况下,是绝对不能让她小瞧的。我一个人举着酒杯,敬了两圈酒,大约喝了七八两,感觉还行,能站稳脚跟,身子不晃悠。于是,又单独敬了叶震三杯酒。
叶震拍着我的肩膀对舅舅说:“你这外甥可以啊,在酒场上历练两年,会是一把好手。”
舅舅哈哈大笑。
酒席散场之后,叶敏仪用她的甲壳虫先把父亲送回家,然后,是我的舅舅,最后,把我送到了家门口。
从车上下来,凉风一吹,我有些恶心,忍了好半天,才没有吐出来。
叶敏仪从车里出来,身子趴在车门上,笑呵呵地问我:“嘿——青梅竹马,你没事吧!”
“没事,你回吧!”我冲她摆摆手。
“你真没事吗?要不要我送你上楼啊!”她看我难受的样子,关切的问。
“真的没事,我自己可以上楼,你回去吧!”
“那我就先回去了——对了,把你的手机号告诉我吧,有空咱俩再谈谈《还珠格格》的问题!”叶敏仪从口袋里拿出手机。
“好吧,你记一下,我的手机号是……”说完最后一个数字,我再也坚持不住,蹲在地上,一阵呕吐。吐完之后,感觉天旋地转,倒在地上,什么也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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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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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我在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睡在家中。头不怎么痛,就是嗓子发干,起来去中厅喝水。妈妈把早饭已经做好了。
我问她昨天我是怎么回家来的。妈妈告诉我说,有一个小姑娘用我的手机,给爸爸打电话,说我喝醉了就在楼下。爸爸下楼去把我背上了楼。
我猜想那个小姑娘应该是叶敏仪,想给她打个电话道谢,拿出手机才发现,我根本没有存她的电话号码。
妈妈一个劲地问我,昨天送我回家的那个姑娘是不是我的女朋友——自从给我安排了工作,她就开始给我张罗对象。搞到我很烦恼。
我懒得跟她解释,没吃早点就去单位上班了。上午十点多钟,接了一个活——两口子带着他们的儿子来医院缝伤口。小男孩也就三四岁的样子,长得虎头虎脑的,很招人喜欢。在家里玩的时候不小心磕破了脑袋。我想马上给他缝合伤口。没想到,被他的父母拦住了,他爸爸对我说:“ 医生,我们要缝完后没有疤痕,我们要那种不用拆线的缝线!”
我直接了当地告诉他:“我做不到,缝完百分之百有疤痕,如果你要在我这缝,就是这样的,我们也没有不用拆的缝线,你们自己考虑要不要在这里缝!”
一句话不要紧,小孩的妈妈开始指责我说话难听,他的爸爸掏出手机,拨打市各大医院的咨询电话,就两个要求,一、要缝完没有伤疤,二、要不用拆的线。
折腾了近一个小时,无功而返,还是要让我缝,我无奈地叹口气,拿起针线,在小孩父母的千叮万嘱下缝好了伤口。
我烦透了这些无知、琐碎的病人家属。
中午去食堂吃饭,遇到了何绍棠。我想跟她坐在一起吃饭的,但是她病房里有急事,匆匆地走了。下午两点钟的时候,她给我发短信,问我晚上去不去她那里。
最近一段时间,晚上不是加班,就是跟舅舅出去应酬,已经十多天没去找她了。
我回短信问她,去你那里,有什么好处给我。
她说,我给你炒四个小菜,冰两瓶啤酒,怎么样?
我说,食色,性也!有食,没色怎么可以。晚上跟我洗鸳鸯浴好不好?
我等了好久,她都没有回信息。
我没有在意,这是她的风格——拒绝调情,哪怕是她最爱的男人。
下班以后,我去她的住所,路过宠物市场的时候,看到一只纯种的博美犬,那只小狗非常的漂亮。金黄色的毛发,乌黑的大眼睛,吐着红色的舌头。我想何绍棠应该会喜欢它,就把它买了下来。
何绍棠见到它之后,果然喜欢,将它抱在怀中,不住的称赞,“它可真漂亮!它叫什么名字?”
“它叫肉饼!”我笑着说。
何绍棠皱了皱眉头,“这么漂亮的狗儿,怎么给取了个这么难听的名字?”
“呵呵,谁知道呢。买狗的人就这么叫它,还说它不是一般的狗。”
“它有什么特殊的本领吗?”何绍棠好奇的问。
“肉饼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名犬,在狗学院上过课的,并且学会了三个招牌动作!”
“哪三个动作?”
“第一个,我伸出食指,喊一声,‘坐。’肉饼立刻坐下;第二个,我伸出整个手掌,喊一声,‘卧倒。’肉饼立刻趴在地板上;第三个,我伸手做手枪状,喊一声‘啪。’肉饼会很配合的做被击中倒下,满地打滚的动作。”
“真的吗?”何绍棠瞪大双眼,“你给我示范一下吧!”
“没问题!”我拍拍胸脯,伸出食指,喊一声,“坐!”肉饼盯着我一动不动。
我伸出整个手掌,喊一声,“卧倒!”肉饼冲我汪汪大叫。
我不甘心失败,伸手做手枪状,喊一声,“啪!”这一次,肉饼看也不看我一眼,转身钻到床铺底下去了。
何绍棠笑得前仰后合。
我哭丧着脸,说,“怎么它不听我的话呢?刚才跟它主人在一起时,它做得可熟练了!”
“没事的,它现在跟你不熟,等给一段时间,你让它干什么,它都会听你的!”何绍棠拿了一根火腿肠,剥了皮,蹲下身,冲小狗晃了晃。肉饼看见火腿肠,从床下钻了出来,吐着舌头,不住的摇尾巴。何绍棠把火腿肠放在地上,蹲在一旁,看小狗吃东西。
我站在她的背后,目光贪婪地注视她那雪白的后腰以及露在外面的紫色内裤。何绍棠有所察觉,回过头来。我俩四目相望,何绍棠把我紧紧抱住,在我的脸上亲了两下,问道:“延飞,你洗澡吗?我烧了热水,你要是洗澡的话,我可以给你搓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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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位。。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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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何绍棠一起洗了鸳鸯浴,并且在浴缸里做了一次。完事之后,我心满意足,搂着何绍棠的腰,对她说:“以后为了节约用水,要尽量跟老婆一起洗澡。”
“讨厌!”何绍棠羞涩地低下头,甜蜜地笑了。
洗完澡,她把我推出卫生间,自己拿着扫把、抹布把地面、浴缸清理一番,打扫干净后,去厨房系上围裙,给我炒了四个小菜,又从冰箱拿出两瓶雪花啤酒。
我自己拿杯子倒了一杯啤酒,问何绍棠:“姐姐,要不要也来一杯!!”
她摇摇头,直接盛了一碗米饭,说:“算了吧,活了三十年,就醉过一次,还被你钻了空子!”
“姐姐,跟我睡觉,你后悔吗?”我一半认真,一半玩笑地问她。
“哎,怎么说呢!”何绍棠想了好半天,才说:“也许咱俩真是前世的缘分,见过那么多的男人,都没有动过心,就是跟你在一起,打心里舒服,莫名其妙地就和你睡了,睡过之后,有一种和你融为一体的感觉。我觉得,这就是说,今后,咱俩要在一起生活了,一辈子都不分开的那种生活!”
我不吭声,注视着她的眼睛,希望透过她的眼神判断此话的真假,观察之后,我百分百相信,她的话是是发自真心的。这让我多少有些恐慌——她太把感情当真了。
吃过晚饭,我打开电脑玩魔兽,四大种族中,我最喜欢使用兽族,因为,我觉得巨魔大哥阵亡时发出的哀嚎声,真是太爷们了。我把自己猫扑的注册网名都叫做北方半兽人。上大学时,有人求我办事,只要叫我一声“兽人哥哥”,再难的事我也要帮他办成。
我先使用兽族对阵人族,被灭;再使用兽族对阵亡灵,被灭;最后使用兽族对阵暗夜,还是被灭——真衰!
何绍棠坐在一旁,静静地看我打游戏,她对游戏并不感兴趣,看了一会儿,就开始打哈欠。
我让她先睡觉,自己带个令人发狂的人族做盟友,对阵简单的亡灵和暗夜,希望给自己挽回些面子。
何绍棠先去睡觉了,我自己在中厅玩游戏。约莫到了九点来钟,我的手机响了。
我拿起手机,看一眼来电显示,是个陌生的号码,我担心是我们科的某个同事找我去顶班,本不想接,忽然间灵机一动,心想会不会是叶敏仪呢。
接听电话,果然是她:“青梅竹马,酒醒了吗?”
“呵呵,早就醒了,昨天晚上谢谢你了!”
“没什么,现在有空吗?”
“干嘛?”
“出来一起唱歌吧!”
“哦……好吧!”我侧头向卧室里望了望,何绍棠已经睡着了。脑中激烈地斗争了五秒钟,最终答应了她。
我关掉电脑,穿了外套,走到床前,叫醒何绍棠,对她撒谎说:“姐姐,有个同事家里出了急事,让我过去帮他顶班。你自己在家里睡吧。我要去单位值个夜班。”
何绍棠睡眼惺忪,双手捧着我的脸颊,温柔的说:“路上小心!”
“我知道了!”从何绍棠那里出来,我打的去了中山路最有名的花山KTV,在KTV的门口见到了叶敏仪,她穿着一身阿迪的运动装,跟两个女孩守在门口说闲话。
进到包间,要了两个果盘,叶敏仪开始唱歌,她点的李娜的《青藏高原》,唱到高兴处,站在沙发上,一脚踩着沙发扶手,另一只脚踩着茶几,双手捧着麦克风,大声地唱:“那就是青—藏—高—原!!”。说实话,唱的真好,高音部分一点也不含糊。跟她在一起的两个女孩一起叫好。
之后,她让我也唱一首歌。我一个劲地推辞,实在推辞不过,就唱了一首张学友的《吻别》。自我感觉唱得跟碎玻璃磨地似的,听得三个女孩呲牙咧嘴。
叶敏仪堵着耳朵,等我把歌唱完,感慨地说:“我测,听你唱歌,就像用快没电的随身听,放盗版的二手磁带,就是那种盗版中的盗版。”
“太夸张了吧!”
“差不多啊!”叶敏仪很中肯的说。
“那我还是走吧!”我站起身,假装要走。
“哎,你别走啊!”她伸手拉住我的胳膊,“今天叫你出来,是有事要请你帮忙!”
“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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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两天,我堂姐结婚,你过来给她当伴郎怎么样?”
“我靠,你堂姐结婚,让我给她当伴郎?”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我觉得你的酒量还可以,喝个半斤八两的白酒没问题,口才也好,能说会道。可以帮新娘新郎应付好多麻烦!”
“好像这个伴郎应该由新郎的亲戚、朋友或是同学来担当比较合适吧,我根本都不认识他!”
“其实,找你当伴郎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叶敏仪说:“你不知道,我那个堂姐夫有多么的抠门,多么的小人,没人愿意给他当伴郎。要不是冲我堂姐,打死我也不会帮他。”
“他到底有多抠门?”我好奇地问。
“打个比方吧!”叶敏仪往我跟前坐了坐:“他和别人出去吃饭,从来不走在最前面,也不走在最后面。”
“为什么?”
“因为服务员容易把走在前面和后面的人当做买单的。找位置的时候,他总是坐在离服务员最远,进出最不方便的位置。吃饭时,他绝对不会最先吃完,哪怕碗里只剩下最后一口米饭,他也要磨磨蹭蹭,等别人喊服务员过来,买单之后,他才会把碗中的米粒吃的一颗也不剩。有时候,也会冒充大方人,当别人用左手准备付钱的时候,他会情绪激动地用力拉住人家的右手,一个劲地说:‘我来,我来!’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大把的零钱。假如这顿饭是401块钱,他会很痛快地掏出1块钱。这顿饭算是他跟人家合请的,并且在过后的半个月里,理直气壮地让别人请他。”
“我靠,你这个姐夫还真是男人中的极品啊!我真纳闷,你堂姐怎么会要嫁给他呢?”
“我姐傻呗!”叶敏仪气呼呼地说道:“她俩是大学同学。上大学时,我姐跟他出去约会,逛了一下午马路,什么都没买。路过麦当劳的时候,他让我姐在门口等他,自己进了店,我姐挺高兴,以为是给她买冷饮去了。结果等他出来发现两手空空,一问才知道,他是去了麦当劳的免费厕所,并且在离开前,偷光了男厕所里的所有的卫生纸。我姐饿了,让他买些吃的。他问我姐,想吃什么。我姐看到路边有卖羊肉串的,就对他说,想吃些烧烤类的东西。结果,他跑去路边给我姐买了一小块烤白薯……”
“呵呵,看来你姐是发自真心的爱他,不然,换个别的女人,早就离开他了!”
“爱个屁!”叶敏仪不以为然地说:“我姐不就是跟他睡过觉了嘛。等到发现他的缺点的时候,想飞也飞不掉了——哎,女人啊,把贞操看得那么重干什么,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呵呵,说的也是!”我随声附和道。
“对了,说了一大堆话,你到底愿不愿意去做伴郎呢?”
“呵呵,其实帮个忙也是无所谓的事情,不过,像我这么风流倜傥的男人给你姐去当伴郎,把你姐夫对比得暗淡无光怎么办?”
“别自恋了!”叶敏仪撇撇嘴,说道:“找你当伴郎,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你比我姐夫还要难看,有你当绿叶,才能把他那朵红花给衬托出来。”
“太伤自尊了,走了……”我起身假装要走。
“哈哈,跟你开玩笑呢!”叶敏仪笑着拉住我的胳膊。
“给你姐当伴郎也可以。不过,我有一个条件。”我重新坐下。
“什么条件?”叶敏仪侧着头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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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你以一种,团成一个团的姿势,然后,慢慢地比较圆润的方式,离开这座让你讨厌的城市,或者讨厌的人的周围
...1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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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你以一种,团成一个团的姿势,然后,慢慢地比较圆润的方式,离开这座让你讨厌的城市,或者讨厌的人的周围
...1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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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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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儿,你让我开一下你的车,上高速兜兜风怎么样?”我指着窗外,停在KTV门口的那辆红色甲壳虫说道。
“成交!”叶敏仪很痛快地答应了。
我们从KTV出来,叶敏仪和她的两个伙伴分手,开车带着我来到城郊的高速公路入口。
她把驾驶员的座位让给我,自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我双手握住方向盘,心情多少有些激动。
这是一款06年刚刚引进国内的大众甲壳虫,2.0升的引擎,敞篷豪华版,只需轻触手刹拉柄后面的按钮,就可以在13秒内变成一部帅气十足的敞篷车。
我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奔驰,体验着速度与激情。甲壳虫终究是甲壳虫,即使开到140迈的速度,也感觉不到丝毫的颠簸,真是一部好车。
我不敢在高速上跑得太远,怕一会儿回来时不方便,只过了一小把瘾,就找个路口下来了。眼前是一条三岔口,向左走回家,向右走去外省。向东走不远处就到了渤海湾。
我本想往左边拐弯的,哪知道叶敏仪却说:“向东走吧,我想去看看黑夜里的大海!”
于是,我驾车来到了海边。打开顶篷,任海风轻抚我俩的脸颊。那天晚上是个晴天,一轮皎洁的明月高高挂在天边,海面上风平浪静,几只海鸟在夜空中盘旋。
大海,是令女人陶醉的地方。叶敏仪望着天边的夜景,呆呆地出神。
我侧着头看她,笑呵呵地问道:“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
叶敏仪回过神来,微微一笑:“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顿了顿才说:“刚才,我在想,小时候跟我爸爸来过一次这里,坐木船,捡贝壳,吃蟹黄馅的饺子。那时,我才五六岁,今年我都24岁了,不知不觉中,都过去了十八年!”
“天啊,一晃过了十八年!”我被这个数字着实吓了一跳,不由得感慨道:“真不知道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呵呵,是啊,不知不觉中,我们就长大了!”
“小时候,我最想要的就是变形金刚——擎天柱,但是,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最终,我爸爸也没给我买,时至今日,已经成为我人生一大憾事!”
“呵呵,小时候,我想要什么,我爸爸都给我买!”
“你可真幸福!”
我俩开始聊天,聊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听过的歌曲,读过的漫画,吃过的零食,喜欢过的明星。聊着聊着,忽然间发现,我们有太多的共同语言——那是因为我们有着相似的童年。
我给她讲自己小学时的孤独,中学时的躁动,大学时的徘徊,工作时的苦闷。叶敏仪静静地听着,不一会儿,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80后出生的蛋蛋,原来是这样的相似!”
“不知为什么,认识你才两天,好像咱俩是老相识的样子,什么话都愿意跟你说!”我很真诚地说道。
叶敏仪一本正经地说:“罗延飞,你知道吗?其实,你是一个非常有才华,也非常有内涵的男生,如果,我在十八岁的时候遇到你,一定会死心塌地地爱上你。”
我的心怦怦直跳,故作镇静地说:“现在遇到也不晚啊!”
叶敏仪没说话,在我面前晃了晃左手。她的左手中指上戴着一枚镶钻的白金戒指。
我的心里多少有些失落,沉默片刻才说:“你男朋友是干什么的?”
“他是我从小的邻居,小学是同学,初中还是同学,高中分开了,大学也不在一个城市,我在北方,他考到了南方,毕业后考上了公务员,在市go-vern-ment工作,干得不错。等到明年暑假,我们就要结婚了。”
“哦,挺好的!”我低着头,看挡风玻璃下面摆的木偶,那是一对男女亲嘴的非洲木雕。
之后,就是一阵漫长的沉默,车里的气氛多少有些尴尬。
“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回去吧!”叶敏仪打破了沉默。
“好吧,明天,我也要上班!”我随口附和道。
叶敏仪伸手关顶篷,在接触按钮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我的腿。不知为什么,那天的我特别敏感,被她手指触到,忍不住打了一个激灵。
“你怎么了?”她抬头看我。碰巧,我也看她。四目相对,谁也没有说话。良久,我俩紧紧抱在了一起。我把手伸进她的怀中,轻轻地撩拨。她的胸部很小很小,摸上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叶敏仪轻声的呻吟,最终按耐不住,把我推倒在车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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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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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
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得到什么。
...1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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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躺在车里,不停地问她:“我该怎么做?怎么做才能让你舒服?”
叶敏仪从我的大腿深处抬起头:“别说话!”
只此一句……
我闭着眼慢慢地享受,感觉差不多了,便翻身把她压在身下。因为不久前刚做过一次的缘故,所以,我的耐力很好,足足持续了一个来小时,才结束战斗。
趴在她的身上,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歇息片刻,想翻身下去。没想到却被叶敏仪紧紧抱住,她对我说:“好哥哥,你就在我身上压会儿吧,我最讨厌男人完事就拔家伙!”
“哦,好吧!”我继续趴在她的身上,问她:“舒服吗?”
“舒服!”
“怎么个舒服法?”我刨根问底。
“我就感觉里面突然热乎乎的,像电流往里冲似的!”她的脸上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
我笑嘻嘻地对她说:“妹妹,你的舌头可真有功夫!”
她的脸微微一红,“我的男朋友也这么说我!”
我俩穿好衣服,下了车,我拉着叶敏仪的手,两个人赤着脚在无人的海滩上散步,潮起潮落,海水轻轻拍打海岸上的岩石,沙滩上留下两对成双的脚印。
那天晚上,我俩一直呆在海边。直到五六点钟的时候,才往回走。没有上高速,汽车行驶在一条蜿蜒的乡间小路上。公路两旁是寂静无声的村庄和辽阔无边的田野。此时已是黎明时分,东方的天际开始现出了一抹银色,车窗打开,清凉的空气让人感到一丝清新的凉意。
叶敏仪把我送到家门口。汽车熄了火,我俩坐在车里,谁也不说话。最终,我开口打破了沉默:“那个,敏仪,我要走了!”
“嗯……”叶敏仪点点头,没有说话。
“那个,昨天晚上的事,不会影响那个……你……明白我的意思吧!”我吞吞吐吐,不知道该说什么。
“嗯,我明白你的意思!”叶敏仪神色泰然。
“你……你明白什么?”我试探性地问。
“昨天晚上的事情,只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可以了。不会再让第三个人知道,你回家好好待你的女朋友,我回家好好待我的男朋友。咱们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对不对?”叶敏仪微笑着说。
我翘起大拇指,吹捧她:“真是理性的女人!过几天,我会好好地给你姐姐当伴郎的。咱们后会有期。拜拜!”
从车上下来,叶敏仪开着甲壳虫扬长而去。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刚要上楼回家。手机忽然响了,掏出来一看,着实吓了一跳,来电显示上赫然显示着“海棠”二字。
常言道,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刚和别的女人鬼混过,咋一接到何绍棠的电话,就算我心理素质好,也难免害怕。
我犹豫了半天,才颤抖着双手按下“接听”键:“喂,姐姐,有事吗?”
“下夜班了吗?”何绍棠声音柔和地问我。
“嘿嘿,刚下班!”
“来我这里吗?我买了油条,煮了小米粥,你过来吃早点吧!”
“哦……”我犹豫片刻,才说:“好吧!”
虽然,我知道此时此刻去何绍棠那里吃早点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却因为内疚,不忍拒绝她的要求。
我没有上楼回父母家,而是出了社区,叫了一辆出租车,来到了何绍棠的住所。
进屋之后,看见何绍棠穿着睡衣,在阳台上浇花。自从和我住在一起之后,她就不再早起去医院加班了,养了许多盆花,把整个阳台布置得像个小花园一样。
她见我进来,露出微笑:“回来了,去卫生间洗把脸吧,我给你盛碗粥。吃完了你就睡觉!上了一宿夜班应该很辛苦了!”
听她说这话,我的心里更是内疚。走过去,把她紧紧搂在怀里,亲吻她的脖颈。
她轻轻地挣扎,又是惊慌,又是羞涩地说:“别这样,这是在阳台上,被别人看到就糟糕了!”
“我不管,我就是想亲你!”
“你……”何绍棠想把我往屋里推,忽然,她止住了动作,鼻子凑到我的衬衣边,仔细地闻了闻,满脸疑惑地问:“奇怪,你的身上怎么会有女人的香水味?”
“嘿嘿……”我尴尬地笑了,额头上的汗水冒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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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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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交代,为什么你的身上会有女人的香水味呢?”何绍棠似笑非笑地注视着我。
“别提了,昨天晚上遇到一个女酒鬼,失恋后一个人在家里喝闷酒,醉的人事不省。被家人发现后送到医院。我给她打了一针。清醒了,第一眼看到我,误以为是她男朋友,一把就将我抱住了,幸亏我立场坚定,没让她占到便宜!”我有说瞎话的天分,撒谎时眼睛都不眨一下。
“真的,假的?”何绍棠有些不信。“怎么好事都让你给遇到了?”
“我说得是真的,不信你可以去问我们科的赵大夫!”我装作生气的样子。
“呵呵,我逗你玩呢,我相信你的为人!”何绍棠露出调皮的微笑。她转身去了厨房,给我盛小米粥。
我如释重负,长出了一口气,以为蒙混过关了。可是,直到2009年的五一劳动节,我俩在一起聊天时,我才知道,何绍棠在我跟叶敏仪睡觉的第一天,就有所察觉了,却一直没有点破——我想,那是因为她有一颗无比宽容的心,还因为,她深深的爱着我。
那一天,我没有去上班,跟我们科主任请了一天事假,呆在何绍棠那里睡了一天。直到傍晚时分,才清醒过来。披着红棉被,穿着三角裤衩,光着脚站在寝室的阳台上,沐浴在黄昏的阳光下,感觉自己很像美国的超人哥哥。
我点了一根烟,吸了两口,拿手机给何绍棠打了一个电话,问她晚上回不回来。
何绍棠说她已经在回家的路上,再过半个小时,就到家了。
我挂掉电话,趴在阳台上静静地思考,想了一阵儿,打开通讯录,找出昨天刚存的叶敏仪的电话号码,狠狠心,把它删掉了。暗下决心,以后再也不和她联系了,一心一意地对待我的海棠花。
六点钟左右,何绍棠回来了,左手拎着一大兜的菜和啤酒,右手拎着一只方方正正的纸盒子。
我把她手里的东西接了过来,问:“这个纸盒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哦,里面是一盏台灯,刚才路过一家灯具店,在橱窗里看到的,觉得十分好看,就买了下来!”说话间,她换了拖鞋,急匆匆跑进卫生间。
不一会儿,从里面出来,洗了洗手,问我:“你中午吃饭了吗?”
“没有,一直睡到下午五点半才起来!”
“天啊,你可真能睡——中午没吃饭,一定饿了吧。我去给你做饭!”说罢,拎着菜进了厨房,系上围裙开始做饭。
我呆在中厅,打开包装,取出那只新买的台灯,粉红色的灯罩,上面有一个瀑布的图案。开灯后,投射的光使瀑布仿佛流动起来,非常漂亮。
吃饭的时候,我们没有开大灯,只是把新买的台灯放在餐桌上,柔和的灯光使得屋里的气氛十分浪漫、温馨。
何绍棠在我的再三怂恿下,喝了半杯啤酒,小脸登时变得红扑扑的,平添了几分妩媚。
她静静地注视着那盏台灯,良久,她问我:“延飞,从小到大,你见过瀑布吗?”
“没有,其实我是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北方土包子!”我笑嘻嘻地逗她。
“讨厌,我跟你说正经的呢!”何绍棠一本正经地说:“延飞,你知道吗?其实,我一直想去趟浙江的湖州市。”
“为什么想去那里?”
“因为,我母亲就是那里的人,她是下乡知青,70年代初的时候,被发配到咱们这个地方的农村劳动。从小就听母亲说,离我姥姥家不太远的地方,有一座很漂亮的大瀑布。很早很早以前,我就想去那里去看看了!只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我这才知道,原来老丈母娘是江浙女子。难怪何绍棠的性格中既有北方女人的质朴,又有江浙女人的温存。
“有机会,我带你去那里看一看瀑布!”
“真的吗?太好了!”何绍棠露出很开心的笑容:“我真想去看看,母亲一直跟我提到的瀑布,到底有多漂亮!”
我抬头看她,这是她第二次提到她的母亲。她的表情有点复杂,脸上既有幸福,又有伤感。
她又喝了一点啤酒,情绪有些激动。
“在我们村里,很多老人直到今天还在说,我的父亲娶了我的母亲,是前世修来的福分。可是我母亲临终前却对我说,她这辈子最大的幸福,是遇到了我的父亲,并且嫁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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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没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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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酒店里,就在飞机上。不要查我开房记录,查出来吓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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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饼蹲坐在我的面前,摇着尾巴,冲我“汪汪”的叫。我喂它吃了些东西。小狗吃饱之后,在餐桌旁转圈追自己的尾巴,玩得兴高采烈。
我斟上一杯啤酒,认真地听何绍棠讲述她父母的爱情故事。
“我母亲是大户人家的女儿,解放前,姥姥家经商,家里开着几间规模不小的店铺,家境富足。建国之后,境遇比较凄惨。我母亲出生的时候,家道已经彻底败了。可是,即使艰难,姥爷也让母亲受到了良好的文化教育。母亲是个才女,能双手写毛笔字,算盘打的特别棒,十几岁的时候,速度已经超过了用了一辈子算盘的姥爷。
后来,遇到上山下乡运动,母亲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家乡,坐着火车,跟一大堆与她命运相同的年轻人来到了北方的农村。母亲长得漂亮,会使算盘,在村里很受重用。村支书让她当生产队的会计,母亲很是高兴,因为每天不用干粗活,对村支书特别感激。可是,后来才知道,村支书对母亲并没有安什么好心。他有一个独臂的儿子,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后来见到我的母亲,一眼就相中了。
村支书总是叫母亲去他们家吃饭,给他的残废儿子创造机会。等母亲发现他的企图,就再也不去了。村支书找人提亲,被母亲一口拒绝。恼羞成怒的村支书不让母亲当会计了,而是去干最重的粗活。即使那样,母亲也不屈服。
后来,他的那个残疾儿子坚持不住,就去找我母亲。母亲不理他,他非常生气,竟然把我母亲拉到河边,要Q B她。我母亲又羞又怒,用石头砸破了他的脑袋,转身跳到了河中。
母亲说,当时是刚刚开春的季节,河里的冰虽然化了,但是河水冰冷刺骨。后来困扰她一生的疾病,就是那次跳河造成的。母亲还说,其实村支书的儿子多少有些缺心眼,他看到母亲跳河了,如果悄无声息地离开,那么,母亲的尸体也许第二天才会被人发现,村里的人还会唾弃她:‘真是城市里来的娇小姐,农村的辛苦一点也受不了,死了活该!’但是,那个村支书的儿子没有逃跑,而是叫来村里的人,把母亲救了上来。
那时候,母亲已经人事不省了,人们七手八脚把她送到了父亲的诊所。父亲也没有什么抢救溺水者的经验,按照老辈子传下来的土办法做了急救,又熬了一碗姜汤水给她灌下去,总算是把命保住了。
但是,从第二天起,母亲就开始绝食。水米不沾唇,非要把自己饿死。父亲很是着急,把家里唯一的一只下蛋母鸡宰了,给母亲做了一个小鸡炖蘑菇。用大瓷碗盛了,小心翼翼端到母亲面前,没想到,母亲一抬手就把大瓷碗打碎了,汤汤水水洒了一地。父亲什么都没有说,蘑菇不值钱,没要。把那只鸡捡起来,清水洗干净后,剁成肉块,给母亲又做了一个土豆鸡块,还用大瓷碗盛了,端到母亲面前,可是,母亲下决心绝食,又把瓷碗打碎了,土豆、鸡块洒了一地。父亲还是什么也没说。他寻思母亲是南方人,应该不喜欢吃东北风味,于是把土豆扔掉,捡起鸡块,洗干净切成肉丁,给母亲做了一个宫保鸡丁。结果,母亲打碎了第三个瓷碗。
父亲蹲在地上捡碎片,捡着捡着,竟然哭了。他哭着对母亲说:‘你这个小丫头太不知好歹了。一场车祸,我老婆孩子都没有了,我都没有想过死。你才受了多大的委屈,就不吃饭了……’他哭着哭着,母亲忽然说话了,她说,坐火车路过山东德州的时候,吃过一次那里的扒鸡,现在有些想吃。
父亲听了,止住眼泪,瘸着腿出去,找了个人,看护母亲——父亲怕她想不开自杀!自己跑了趟山东,给母亲买了四只扒鸡,回来后,风尘仆仆,脸都顾不上洗,就送到母亲面前,说;‘吃吧,吃完了,我再给你去买!’
母亲说,当她看到父亲那关切、焦急的眼神时,就再也忍不住了,爬在炕上嚎啕大哭,哭了好长好长时间,哭完了,父亲让他干什么,她就干什么了。
调养了半个来月,母亲的伤寒病才好,能下地之后,她回到生产队去干活。可是,在伙伴那里,她听到许多不好的传闻。村里人都说她被村支书的儿子Q B了,羞于见人,这才跳河自杀,没死成,又在父亲的诊所里绝食,被父亲睡了之后,才肯吃饭的。
母亲听到这些流言,没吭声,也没生气。回到父亲的诊所,对他说:‘我被村支书的儿子Q B了,这辈子也嫁不出去了,你要是不嫌弃我,我跟你过,行不行?’
父亲说:‘我是个瘸子,你跟我没什么好处,不如,你就跟了村支书的儿子吧,那样,坏事就变好事了!’
母亲很生气地说:‘你不愿意娶我就算了,这么埋汰人干什么?’
父亲低着头,说我不是这个意思。
没过几天,他们到民政局登记了。到村委会开证明的时候,村支书虽然很不忿,但是最终还是开了证明——论辈分,我的父亲是他的叔叔,以后他的儿子见到母亲,要叫她奶奶。
洞房那天,母亲让父亲买了几张红纸,她自己把纸折叠,用剪刀三下五除二,就剪出几个双喜字贴在大门口和窗户上。
第二天早晨,母亲把一片雪白的绸缎递给父亲,那上面是一片殷红的血迹。父亲看完了就哭了,说你何必这样为难自己呢。
母亲坦然说道:‘找你我知足。’她在那片绸缎上,围着血迹绣了一片枫叶。藏在衣柜的最下面,小时候,我问母亲,那是什么。母亲告诉我说,那是她的青春。
婚后,母亲身体一直不好,总不怀孕。她自己很着急,读父亲的中医书,学会了把脉。常言道,医不自医。母亲不管这个,经常给自己把脉,开方子,喝中药。结婚两年之后,才有了我。当她知道,自己生了个女孩的时候,痛哭流涕,内疚地对父亲说:‘其实,我是想给你生个儿子的!’
父亲拉着她的手说,没事儿,其实,我最喜欢的是女儿。
母亲这才不哭了,说你给女儿起个名字吧。
我那个早逝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叫做何绍海。我出生的时候,院子里的秋海棠正在开花。父亲想了想,就对母亲说:‘这小丫头就叫何绍棠吧!’
我上小学的时候,母亲给我把每本书都包上书皮,用毛笔写上科目的名字,一本书换一种字体。我们学校的校长看到母亲的字迹后,往我们家跑了好几次,邀请母亲去学校当老师。那个校长是北大毕业的高材生,本是大学的教授,后来被下放到农村,一呆就是几十年,我们村出的大学生,全是他教过的。他去我家,对母亲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国家总有一天会看到基础教育对于民族发展的重要性,你来学校吧。
母亲被他说的动了心,想去学校教书。但是,跟父亲说了这件事以后,没想到父亲对她大发雷霆,说难道我连老婆都养不起吗,要你出去抛头露面赚钱?
母亲知道,父亲心疼她,怕她累病了。所以最终也没有去学校,留在家里,每天给父亲洗衣服做饭。
我修完本科课程,去医院实习的时候,母亲病危了。我匆匆忙忙赶回家,母亲已经快不行了,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父亲为了给她治病,家里的二层小楼都买掉了,可惜没有用了。有一天晚上,母亲忽然清醒过来,神采奕奕的样子。她问我,有没有找到男朋友。我说跟一个脑科大夫正在交往,他的条件非常优越。母亲摆摆手,对我说,条件优越的男人不一定对你好,找个知冷知热,对你体贴的丈夫比什么都强。女人这辈子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选对男人,然后,一心一意地跟他过完一辈子。第二天,母亲就去世了……”
说到这里,何绍棠就哭了。我把她紧紧搂在怀里,轻声地安慰她。
过了一会儿,她的情绪平稳了,擦干眼泪。肿着双眼看我,良久,问道:“延飞,我选你,选错了吗,你值得我一心一意地跟你过一辈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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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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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言以对。
其实,我知道,只要我说一句:“绍棠姐,你选我,是绝对正确的,我就是那个值得你一心一意地跟他过一辈子的男人!”那么,何绍棠会死心塌地的相信我的话是真的,或者说,她会强迫自己相信我的话是真的——女人总是感性的动物,有时候为了逃避残酷的现实,宁愿相信虚伪的假话。
但是,面对善良的何绍棠,我连说假话的勇气都没有了。沉默良久,只说了一句,“我不知道!”
何绍棠变得很失落,却什么都没说。
那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何绍棠蜷缩着身子,背对着我。夜里一点多,我起来上厕所,回到床上,习惯性地把她搂在怀中。
“延飞……”何绍棠小声地叫我。
“干什么?”我迷迷糊糊地答应。
“你说,咱俩最终能走在一起吗?”
“为什么这么问?”我清醒过来。
“我30岁,你24岁。常言道,女大三,抱金砖。女人比男人大三岁,已经是常人能接受的最大极限了。我比你大六岁,也许,咱俩将来会因为岁数不般配而分手。”
“别瞎想了,快睡觉吧!”我有些莫名其妙的心烦。
何绍棠不再说话了。
第二天早晨,我醒过来的时候,何绍棠已经去上班了,中厅的饭桌上摆着新买的豆浆和油条,她睡过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我伸手摸了摸她的枕头,上面湿乎乎的。我想,她可能是哭了一夜。
我吃过早点,去医院上班。上午十点钟的时候,120急救中心接到求救电话,说是城郊的104国道上发生一起车祸,有人受伤。我跟着急救车出诊,到了现场才发现,那真是一场人间悲剧,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横穿马路时,被一辆过往的卡车撞倒,身受重伤。那卡车都没有停下,直接逃逸了。男人躺在马路上痛苦呻吟,但是没有人管他,过了半个多小时,才有好心人报警,打120急救电话。可是,等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人早已经断气了,一大片殷红的血迹凝固在马路上。我们把死者直接拉到了中心医院的太平间。不一会儿,闻讯而来的死者家属赶到医院。他的老婆趴在死者身上,哭得肝肠寸断。
我转身离去,默默地对自己说:“不过是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不过是一个没有良知的肇事司机,不过是一个倒霉的受害者,我不生气,我不伤心!”话虽如此,我最终还是忍不住哭了——我不明白,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
下午,又接了一个交通事故的活儿,那是一个五六十岁的大老板,开着车接打手机,躲车的时候,方向盘没打好,直接撞到了树上,安全气囊弹出来,手机天线把脑门划破了,呼呼地直流血。在我替他缝合伤口的时候,来了一个中年女人,从头到钱的名牌,手腕上挎了一个LV的皮包,自称是男人的老婆。
我让她过来看看她丈夫的伤口情况,没想到,她用手捂着鼻子,在很远处看了一眼她丈夫的伤口,就象躲瘟疫一样的躲开了。
这让我很诧异,问她:“你是他爱人吗?”
女人说:“是呀!”说罢,就站到门外去了。
我缝完之后,又叫她过来看一下。
她远远地说:“不用看了!”说罢,转身离开了。
哎,夫妻做到这份上还叫夫妻吗?
市井百态,在医院的急诊室里都能见到。
下班之后,我想去何绍棠那里,和她好好地谈一谈。哪知道,刚走出门诊楼的大门,手机就响了。看来电显示,没有标注姓名,只是一串由11个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电话号码。但是,只看了一眼,我就知道,那是叶敏仪的电话。
犹豫再三,我接听了电话。
“下班了吗?到金街的耐克专卖店来找我吧。我有一件礼物要送给你!”叶敏仪在电话里对我说。
“哦,什么礼物啊?”
“过来你就知道了!”
“嗯……好吧!”挂掉电话,我感到很无奈,虽然,我把叶敏仪的电话号码删掉了。但是,我的电话号码却还存在她的手机通讯录中。
哎,作为一个脚踩两只船的禽兽,我真的很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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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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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车赶到金街的耐克专卖店,推门进去,看见叶敏仪正在试穿今年的运动衣新款。
她见我进来,打了声招呼。双手背在身后,轻轻扭动身躯,问我:“怎么样,我穿这件衣服好看吗?”
我打量一阵,说:“挺好看的!”
“真的,假的?”
“真的!”我说;“这世界上的女人分为两种,一种是肥肉型的,另一种是瘦肉型的。运动衣其实就是专门为瘦肉型的女人准备的,紧紧地包裹在身上,身段显得特别苗条!”
“我测,你说话还真是变态啊!”叶敏仪撇撇嘴,“这么说,我还是瘦肉型的女人啊?”
“嘿嘿!你不胖也不瘦,属于五花肉类型!”“滚!”
叶敏仪买下了那套运动衣。出了耐克专卖店,又走进蔓露卡专卖店,试穿裤子,挑来挑去,相中了一条阔脚裤,样式不错,就是有些长,跟服务员要了一把剪刀,动手就要剪裤腿。
服务员吓了一跳,赶紧阻拦,“小姐,您还没有付账呢……”
叶敏仪没吭声,侧着头狠狠瞪了那个服务员一眼。服务员不敢再说。叶敏仪弯下腰,用剪刀剪下两段裤腿,站在试衣镜前照了照,又把那两段布条绑进辫子里。两条松松的辫子搭在胸前,特别好看。
她对着镜子,转了两个圈,非常满意。从挎包里取出一张信用卡,递给服务员,淡淡的说,“这条裤子我要了,刷卡吧!”十足的富家女派头,这让我多少对她产生了一些迷恋,站在一旁,忍不住伸手挠了挠裤裆——有些蛋疼!
我帮叶敏仪拎着一大堆的购物袋离开专卖店,忍不住问她:“大约要多长时间,你会像今天这样,花上一两千元,购物一次?”
叶敏仪侧着头想了想,说:“没准,购物主要还是看心情。心情特别好或者心情特别不好的时候,我都会出来购物!”
“那你今天的心情如何?”
“非常糟糕——跟我男朋友吵架了!”说话间,我俩来到停车场。叶敏仪打开甲壳虫的后备箱,把购物袋统统塞进去。同时,从后备箱里取出一只长方形的纸盒子,递给我,“拿着,这是送你的礼物!”
“什么啊?”我接过盒子,掂掂分量,不轻也不重。不知道里面装得是什么。
“打开看看!”她笑咪咪地注视着我,“我想,你应该会喜欢它的!”
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外包装,拆开盒子一看,被震撼了。里面装的竟然是博派汽车人的大当家——擎天柱哥哥的塑料模型。不是好莱坞电影里那个有嘴巴的机械擎天柱,而是最早动画片里那个蒙着面,冷酷无比的博派领导人。
“你……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我激动地有些说不出话来。
“上次在海边,你跟我说过,你小时候最想要的就是擎天柱,但是你爸不给你买,成为人生一大憾事,昨天,我上淘宝,看到了这个模型,就买了下来,送给你,圆你一个儿时的梦想。”
“士为知己者死,你对我太好了,我该怎么报答你才好。要不我还是陪你去唱歌行不行?”
“打住吧!”叶敏仪一个劲地摆手,“听你唱歌,还不如去屠宰场看杀猪的!”
“我靠,太夸张了吧!”
“一点也不夸张!”
“无功受禄,寝食不安。收了你的礼物,总要为你做些什么吧?”
“我的心情不好,你陪我说会儿话吧!”
“好的,——为什么和你男朋友吵架?”
叶敏仪眨眨眼,想了半天,说:“我也不知道,就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
“两个人在一起,吵架是正常的。究竟是你对他要求过高呢,还是他连你最基本的要求都达不到?”
“好像都不是!”叶敏仪想了想。
“那就是彼此已经厌倦了对方!”
“嗯……这么理由比较靠谱!”叶敏仪对我的看法比较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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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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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明白,爱情中最折磨人的,并非冲突,而是厌倦!”
“哎,我真是有些厌倦了!”叶敏仪一声叹息,“我俩是小学同学,算起来,已经认识15年了。上初中时,更是坐了一年半的同桌。他是一个非常老实、本分的男生。做同桌时,我总是欺负他,在他的书上画小乌龟,在他的手臂上画史努比,他从来也不生气。有一次,我闲着无聊,给他写了一张纸条,对他说,我想做他的女朋友。他捧着那张纸条端详了半天,最后给我回了一张纸条,大意就是,咱们现在还小,应该以学习为重。看完纸条,我多少有些失落。心说这小子定力很强,不上我的当。结果,等到下课的时候,他就跑到学校的电话亭,给他妈打电话,一脸兴奋地告诉他妈,班里有女生给他写情书,说着说着,还流了鼻血!”
“哈哈,还流鼻血,真衰!”我忍不住笑了。
“是啊,觉得那时的他呆呆的,挺好玩,所以就经常逗他。在他的文曲星的开机屏幕上输入I love you ,然后让他看,他的鼻血就又流出来了,哗哗地流,一点也不夸张。他本来学习挺好的,结果因为我的缘故,高中没考上一中,去了二中。虽然我俩分开了,但是经常通电话。高中毕业后,他去了武汉上大学,冬天时,那里没有暖气,冻得他半夜里翻墙头逃出了学校,到我上学的城市来找我。我俩就是那时候好的。刚开始的时候,特别有激情,只要他说一句想我了,希望见到我,就是半夜十二点,我也爬起来到火车站打票去武汉见他。一晃大学毕业了,我俩终于摆脱了牛郎织女的生活,可是在一起呆的久了,反而不如过去那样幸福了。长时间的相处,两个人之间没有任何神秘感,生理上也好,生活习惯也好,为人处世也好,两个人之间都太了解、太熟悉了。我不再对他矜持,他也不再对我进行印象整饰,各自的缺点和毛病都不断暴露无遗。说实在的,现在的我,对他的好感越来越低,甚至有些看不起他。成天的西装革履,把自己打扮得人模狗样,混在go-vern-ment机关里。说起话来牛气哄哄,看见他我就心烦。”
“其实,你们应该坐下来好好谈一谈,经常沟通,就有利于排解不良情绪。”
“我俩现在没法沟通,他见到我光说些国家大事,国际局势,我不爱听。我见到他就想跟他炫耀新买的衣服和化妆品,他不想听!我俩陷入了一种僵局!”
“周总理说,与人社交要‘求同存异’。什么叫‘求同存异’?打个比方,我平时喜欢打魔兽,希望拥有一辆自己的甲壳虫汽车;而你呢,已经拥有了一辆甲壳虫汽车,平时喜欢逛耐克专卖店。那么,咱们坐在一起,不要谈魔兽,不要谈耐克,只谈甲壳虫就可以了。不谈差异,寻找共同点,总会有说不完的话题。我每天在医院上班,见形形色色的病人,心里厌倦的不行,28天一个周期,每个月总有那么两天会非常的不舒服。心烦的时候,听听音乐,打打魔兽,就过去了。在医院该怎么上班,就怎么上班。搞对象也是如此,两个人吵架,发牢骚,那是一种感情的宣泄,宣泄完了,该怎么相处就怎么相处。你和你的男朋友现在的关系处在一个不大不小的门槛上,迈过去,就会海阔天空。”
“嘿嘿,28天一个周期,没想到你每月也能见到大姨妈!”叶敏仪笑呵呵地说。
“就是啊,每个月我都会流一次鼻血。跟你男朋友有些相似!”
“你可真变态!”叶敏仪笑着捶我的后背,之后,轻轻叹了一口气,“我男朋友要是像你这么变态就好了!”
“呵呵!”
“对了,你现在的女朋友是干什么的?”她换了一个话题。
“问这个干什么?”我侧着头看她。
“很好奇!”
“我有权保持沉默吗?”
“你这个人真没劲,不说拉倒!”叶敏仪撇撇嘴,少顷,又问,“你喜欢你女朋友吗?”
“喜欢!”
“爱她吗?”
“嗯……我不知道!”我到底爱不爱何绍棠,这个问题一直没有想过,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现在的女朋友是不是你理想中的女孩?”叶敏仪穷追不舍。
“嗯……应该不是,她的岁数有点大!”
“你心中完美的女孩应该是个什么样子?”
“嗯……我心中完美的女孩应该是头发长长的,眼睛大大的,皮肤白白的,个头不高也不矮,身材不胖也不瘦,肚子里要有一些学问,但是不能比我有学问;骨子里要有一些小资情调,但是不能太酸;要会打扮自己,但是不能过分招摇;要温柔体贴,但是不能死乞白赖……”我滔滔不绝地说了好半天,听的叶敏仪目瞪口呆。
良久,她才回过神来,咽了一口唾沫,结结巴巴地说:“天啊,真是太巧了,俺就是你心中那完美的女孩,你说的那些标准俺都附和。快,别犹豫,洗洗睡了俺吧!”
“哈哈哈哈……”我仰面大笑。
那天晚上,我俩都没有回家,找了家旅馆,又和她睡了。
从那以后,我俩隔三差五就会出来幽会一次。我没在她身上花过一分钱,她倒是总给我买了许多东西。我明白,她是娇生惯养的富家小姐,即使我买栋别墅送给她,她也未必喜欢。她之所以跟我在一起,在于我和她的男朋友是截然不同的类型。我能哄着她玩——本质上说,叶敏仪只是一个心智还没有成熟的孩子。
一天晚上,我在医院上夜班,忽然接到了叶敏仪的电话,她对我说:“延飞,我跟我男朋友分手了!”
“为什么?”我有些惊愕,同时有些莫名其妙的恐惧。
“因为,我要和你在一起!”她底气十足地说道。
“我操!”这回玩大了,我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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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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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东西吃了,休息休息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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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兄弟,小说结束了吗?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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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h everybody HAPPY H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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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色,不花心。 说脏话,不骂人。 耍流氓,懂礼貌。 不入党,不信教。 不装逼,不犯贱。 不发骚,会放电。 讲正义,胸怀宽。 性平和,心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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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5毛贴的质量越来越差了。培训过的5毛都死光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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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色,不花心。 说脏话,不骂人。 耍流氓,懂礼貌。 不入党,不信教。 不装逼,不犯贱。 不发骚,会放电。 讲正义,胸怀宽。 性平和,心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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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愿意让我当你的女朋友吗?”叶敏仪直截了当地问。
“呵呵,虽然我只是个普通的门诊大夫,但是,在择偶方面,我可是一个非常挑剔的男人,并不是随便哪个女孩都可以当我女朋友的!”
“我测,你还要跟我兜圈子是不是?”叶敏仪不屑地说。
“谁跟你兜圈子了,我有女朋友!”
“你的女朋友比我还优秀吗?”
“不能那么说。你属于大家闺秀类型的,她属于贤妻良母类型的。你俩各有千秋。”
“从小到大,我想得到的东西就一定能得到!”叶敏仪咄咄逼人。
“你对自己就那么有信心?我怎么一点也不相信了!”对待这样的女孩,不能一口拒绝她,也不能一口答应她,暧昧是最好的状态。
“呵呵,咱们走着瞧!”叶敏仪信心十足地说。
挂掉电话,我的心中一片茫然。
叶敏仪是那种可以带到场合上的女人,年轻俊美,家境富足,举止得体,落落大方,方方面面都说的过去。如果她能成为我的妻子,那将是一件非常体面的事情。
可是,何绍棠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接纳了我。于情于理,我都应该和何绍棠结婚,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我把大我六岁的何绍棠带回家见父母,父母能否接受她真的是个未知数。
我曾经试探过我的妈妈,能否娶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回家,妈妈用很诧异地眼光看着我,只问了一句:“为什么要选那样的女人?”
我犹豫再三,没敢把何绍棠的事情告诉她,编了个瞎话搪塞过去。如果妈妈知道后,第一件事就是告诉舅舅。舅舅再知道后,究竟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真的不敢设想。
恋爱和婚姻绝对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搞对象时,哪怕是省长家的千金小姐爱上贫苦农家的穷小子,三十岁的中年少妇爱上十八九的少年男孩都没有关系,只要是情投意合,就可以在一起很好的相处。可是,如果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除了情投意合,还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门当户对,年纪相仿。如果彼此差距太大,即使很艰难的走到一起,恐怕也不会很幸福的持续多久。
我也不知道,最终能否跟何绍棠走在一起。但是,我暗下决心,只要和她相处一天,就尽全力好好待她。她对我提出的要求,只要我能做到,就一定满足她。
可是,何绍棠是一个欲望很少的女人,平常,对我提得最多的要求就是,去她那里陪陪她。
周六的时候,我陪她逛街,在一家个性服装店,看到一套很有意思的情侣T恤,女款T恤上写着四个大字“懒得理你”,男款T恤上也是四个大字“坚持到底”。我觉得很有意思,就掏钱买下了那套衣服。自己把男款的T恤穿在身上,让何绍棠也换上,她死也不肯,说是三十岁的女人,如果穿上那件衣服在大街上行走,会被人笑掉大牙的。
我有些生气,一路上闷闷不乐。回到她的住所,何绍棠这才把衣服换上,拉着我的手,轻轻地摇晃,有几分撒娇地对我说:“延飞,别生气了,我这不是穿上了嘛。对我笑一笑吧!”
我这才露出笑脸。肉饼蹲坐在我俩面前,吐着舌头,摇着尾巴,冲我叫唤。
我问何绍棠:“它是不是饿了,怎么总是叫唤?”
“哦,那我给它拿些吃的东西!”何绍棠喂肉饼吃了一根火腿,又煮了牛奶,很公平地分成两份,转过头,把盘子放到地上,冲肉饼说:“乖,这是你的!”另一盘放到桌子上,看在我说:“乖,这是你的!”
我笑了,端起盘子一口气把牛奶全喝光了。
何绍棠烧了洗澡水,水开之后让我去洗澡。我拉着她的手要洗鸳鸯浴。她笑呵呵地把我推进卫生间,说:“别闹了,我要做晚饭,你快去洗澡,洗完了,饭也熟了。”
“好吧!”我去洗澡,约莫半个小时,洗好了,从卫生间出来,以为何绍棠已经把饭煮熟了。哪知道,看到她坐在中厅的沙发上,低着头,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走过去,把她抱在怀里,问她:“你怎么了?”
何绍棠低着头不吭声,看也不看我一眼。
我感觉情况有些不妙,又问一遍。
良久,何绍棠才说:“刚才你洗澡的时候,你的手机响了好几遍,我没敢接。刚想给你送到卫生间,电话铃不响了,收到一条短信,同一个号码发过来的,我很好奇,就给看了……”她的声调非常平和,平和的让我有些毛骨悚然。
我从茶几上拿起手机,打开收件箱,看了一眼,心就彻底的凉了。那是叶敏仪给我发来了一条短信,就一句话,“青梅竹马,想你了,晚上让你吃小鸡炖屁股怎么样?”
“延飞,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何绍棠说着说着,就哭了。
“绍棠姐,你听我解释好不好?”我双手拉着她的胳膊。
“你说吧,我想听听你的解释!”何绍棠止住哭声,泪眼朦胧地望着我。
“我……我……”我结巴了半天,却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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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鸡炖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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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飞,我不需要你的解释,”何绍棠擦干眼角的泪水:“我只想问你一句话,你会跟我结婚吗?”
“我……我不知道!”我没有欺骗她的勇气。
“也就是说,你不会跟我结婚了?”何绍棠尽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但是双手仍然忍不住发抖。
“姐姐!”我艰难地望着她的双眼:“即使我愿意跟你结婚,你能够承受住来自于方方面面的压力吗?”
“我……我……”何绍棠颤抖着嘴唇,眼中写满了失望和伤感,最终,趴在茶几上放声大哭:“我是你的师父,我比你整整大六岁,这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看到她的样子,我心如刀绞。
2007年的元旦,我俩分手了。
分手的那天晚上,我俩最后一次做〈!-->爱。何绍棠一反常态,把我推倒在床上,趴在我身上,亲遍了我的全身,嘴里不停地说:“延飞,我爱你!”
我闭着眼睛,努力控制,不让自己的泪水流出来。在心里默默地数数,那天晚上,何绍棠一共对我说了189句“我爱你!”
第二天早晨,我醒过来的时候,何绍棠已经离开了,中厅的饭桌上仍然摆着新买的豆浆和油条,她睡过的被子仍然叠得整整齐齐。我习惯性地伸手摸了摸她的枕头,以为上面会湿乎乎的。没想到,枕巾是干燥的,我有些诧异,想了想,我对自己说:“罗延飞,你真是个混蛋,何绍棠为了你,把眼泪都流干了!”
我起身上了趟厕所,回来后,到中厅吃早点,发现桌上放着一张白纸,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迹:
延飞,其实我一直都没有告诉你,见到你的第一面,我就喜欢上了你,那时候,我们坐在同一张饭桌上吃饭,你冲我坏坏地微笑,我的心怦怦直跳。如果事先知道,在那里会遇到你,我一定会事先化妆的,因为,听人说,男人对女人的爱往往取决与第一印象。那天的我是不是太老了?
延飞,你知道吗?咱俩刚认识那会儿,你给我煮的那碗面,是我长这么大,吃过最好的东西!因为你的那碗面,我暗下决心,不管咱俩岁数差距多大,身份多么的不般配,只要你追我,我一定让你追到。
延飞,你还记得吗?咱俩在值班室讨论金庸小说,你说你最喜欢的是《倚天屠龙记》。其实我最喜欢的是《神雕侠侣》,有时候,我总把你当做杨过,把自己当成小龙女。其实,是我太天真了,你和杨过有所不同,他这一辈子只睡过一个女人,你不是。这不怪你,我们生存的这个时代就是如此。上大学时读爱默森文选,里面有一句话——紧跟着改革,总有一个放 荡 淫 乱 的时代。这话实在是精辟。
延飞,你知道吗?那个抗日老兵去世以后,我观察你的情绪,看到你的消沉,既担心,又欣慰。担心你承受不住压力,放弃医学,离我而去。欣慰的是,你虽然表面上玩世不恭,实际上内心却善良无比。于是,我总是在你的耳边絮叨,把自己认为是真善美的东西说给你听,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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