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 江宁区农工委 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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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失地农民,女,今年54岁了,1982年我一个人单独作为户主在原方山乡健康大队南旱4队分了1.88责任亩,1987我户口婚迁到原湖熟镇郭村大队10队,但我原来健康的1.88亩责任田没有转给别人,更没有交给大队。当时对于参军、上大学、女儿出嫁以及死亡的人,虽然户口不在了,但他们的责任田都没有变动,坚持了生不增死不减的原则,因为我的田不和家里人在一起,单独在一个生产队,所以一直就是抛荒着。在2003年江宁科学园以每亩700元的生活费征收了我们大队的土地,由于我责任田的经营权还是我的,科学园也发了我10年的田亩补助,(2003年至2012年)。2013年开始江宁区政府对这些失地农民转社保了,按照政策我是完全符合的,然而江宁区农工委就是不肯给我上报信息,问多次问其原因,负责此事的农工委副书记徐波是这样答复我的:1、你原来在健康的责任田已经在1996年第二轮土地调整时给了别人了。2、发给你10年的钱发错了,但既往不纠。3、你在郭村已经分到责任田了。 我当时就反问道:1、健康大队一直至今根本就没有调整过土地,我父母及我几个哥哥都在健康大队我不清楚吗?如果我的田调整给了别人,这10年来别人不来要钱吗?如果调整的话必须要有分田底册,(农户花名册)。农民手里二轮承包应该要有承包合同书,是绿颜色的本子。请问我的田究竟调整给了谁呢?你要出示证据啊。2、土地资金是专项财务,怎么可能一错就是10年没发现呢?这样的话区委和区政府不是在瞎搞吗?如果发错了我愿意退回。3、我在郭村没有分到田,因为郭村自1982年以来,至今也没有调整过土地。(现新林社区有两份证明没有调整土地)徐波把手一挥:“我不允许你说话了,你去告好了。你就是不符合。”在这之后徐波带领手下吴子海、杜长军以及淳化街道的农经站领导特地到我现在的社区-----新林社区。对社区会计张仁贵以及其他干部大发雷霆,责问会计为啥要给王小凤出证明?会计回答道:我们是按照事实出证明的。徐波把桌子一拍叫到:什么事实啊,我今天关照你们,以后不许出证明。徐波还亲自跑到我丈夫所属单位教育局以及淳化街道,托人来给我打招呼、施加压力,要我放弃社保。我坚决没有答应。对此举我0非常气愤。事情到这里应该很清楚了,我不禁要问:这次是土地转社保,不是户口转社保,我拿了10年的钱,这是最直接的证据了,不是我的田怎么可能发给我10年的钱呢?再说,我在郭村没有分到任何土地,社区也有两份证明,这难道我的证据还不够吗?那么我的田究竟到了哪里呢?我的土地究竟给谁转了社保呢?现在农工委不做任何答复。我也向市长信箱作了反映,回复市长信箱的落款联系人是吴子海和杜长军二人,我多次要他俩拿出证据,因为对市长信箱的回复不能瞎说啊,然而吴子海对我说:“联系人虽然是我,但不是我写的,你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以后也不要来找我们了。”在此,我也不作任何分析,恳请你们进行调查,究竟有啥隐情?为什么农工委死活不肯还原事实的真相?我的要求就是,查明事实真相,实事求是,依法行政。今天给你们写信的目的也就是为了这个。恳请你们下来调查处理。& &反映人:江宁区方山社区&&王小凤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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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王小凤家庭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已经获得郭村行政十队2.3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王小凤因婚嫁户口迁出多年,在原方山乡健康行政村南垾四队没有承包土地,也不承担农业税费等义务,终止了与发包方健康村行政村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关系,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按照《江宁区失地人员社会保障暂行办法》(江宁委发[2011]91号)文件规定,王小凤在方山社区没有承包土地经营权,不属于方山乡健康行政村失地人员社会保障范围,今后在新林社区有条件时,可以享受应有待遇。据调查,2003年方山社区将集体土地面积分摊到农户,并按一轮承包的农户发放土地流转费,工作出发点是增加农户收入,但工作方法上没有认真细致核实应该享受的农户户口、人数和承包土地面积,错误地发放给不在范围的王小凤2.3亩认产补助费,应该给予纠正,但不追回已发金额。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谢谢。
【龙虎网报道】(记者 黎雨沁)6月18日下午,南京大厂市政公用有限公司路灯班班长许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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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南京市江宁区设施农用地办理暂行规定》的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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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2012年度全市农创业基地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15:06:27&&&查看次数:783 次
各郊县农工委、财政局、人社局、工商局:
经各郊县农工委、财政局组织申报,市专家组评审,市农民创业联席会议抽查并认定,确定2012年度35个南京市农民创业基地,名单如下:
江宁区(5个)
1.江宁区横溪街道石塘人家农家乐农民创业基地
2.江宁区汤山七坊农家乐农民创业基地
3.江宁区谷里街道周村世凹农家乐农民创业基地
4.江宁区江宁街道朱门农家乐农民创业基地
5.江宁区东山街道中前都市休闲农业示范村
浦口区(4个)
1. 浦口区永宁镇联合农民创业基地
2. 浦口区沿江街道冯墙农民创业基地
3. 浦口区泰山街道花旗农民创业基地
4. 浦口区星沿江街道路西农民创业基地
六合区(8个)
1.六合区竹镇镇大泉村农家乐农民创业基地
2.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新光社区商贸业农民创业基地
3.六合区龙袍镇长江村乡村旅游农民创业基地
4.六合区龙池街道新集社区商贸业农民创业基地
5.六合区新篁镇钟林村乡村旅游农民创业村基地
6.六合区马集镇大圣村商贸业农民创业基地
7.六合区横梁镇黄中村乡村旅游农民创业基地
8.六合区雄州街道龙虎营农民创业基地
溧水(7个)
1.溧水县洪蓝镇傅家边乡村休闲旅游农民创业基地
2.溧水县晶桥镇枫香岭船舶配件加工制造农民创业基地
3.溧水县和凤镇双牌石禽蛋加工农民创业基地
4.溧水县石湫镇环山河乡村休闲旅游农民创业基地
5.溧水县东屏镇金湖村华家乡村休闲旅游农民创业基地
6.溧水县和凤镇张家水运业农民创业基地
7. 溧水县石湫镇桑元蒲村刀具制造农民创业基地
高淳(9个)
1.高淳县桠溪镇胥河村水运业农民创业基地
2.高淳县阳江镇官城村麦芽糖生产销售农民创业生产基地
3.高淳县古柏镇卫棠村鱼苗运销农民创业基地
4.高淳县砖墙镇港口村商贸服务业农民创业基地
5.高淳县砖墙镇仙圩村农家乐农民创业基地
6.高淳县淳溪镇姜家村商贸服务业农民创业基地
7.高淳县固城镇固城村商贸服务业农民创业基地
8.高淳县漆桥镇漆桥村建筑服务业农民创业基地
9.高淳县淳溪镇荣复村商贸服务业农民创业基地
栖霞区(2个)
1.栖霞区靖安街道大棚村农家乐农民创业基地
2.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八卦花园商贸服务业农民创业基地
各郊县农工委、财政局和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宁委农〔2012〕27号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资金配套和基地建设指导督查工作。各实施单位要立足基地实际和特色,建立明确责任机制,严格规范,创新思路,抓好项目落实;要紧密结合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综合实施农民创业辅导、奖补、服务和示范政策,通过大力推进农民初始创业、特色创业和集群创业,把农民创业基地建成农民创业增收的重要平台和突出亮点。
中共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南京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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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算好村(社区)财务管理“明白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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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财务问题是老百姓最关注的问题,只有从监管入手,由村(社区)委托街道代理,将村(社区)财务放到‘阳光下’,才能取信于民。”江宁区农工委相关负责人日前告诉笔者,今年江宁区不仅推行村(社区)“村账代理”制度,还以“农村集体财务资产信息系统”及“阳光村居”为载体,进一步将账务公开化,规范社区财务管理。  “以前社区财务人员很多都不专业,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混乱。”东山街道会计服务中心负责人周宁介绍,有的社区财务人员没有从业资格,极易产生监管漏洞。现如今,东山街道辖区内16个社区的集体资金、资产都纳入街道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社区财务由街道代管后,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统一为每个社区单独建账,实行钱账分管。”该负责人说,社区财务拥有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审批权及资金收益权。街道会计中心拥有审核权,增强了社区干部的自律意识,又增加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杜绝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在百家湖行政服务中心,秣陵街道凤凰社区的报账员带着审批报告、请款报告、发票等单据来到街道会计服务中心,由于修建黄山圩水泥路,社区前期投入74.08万元,需街道领导审核把关。“街道为每个社区配备了2万元的备用金,但单笔金额超过1万元就需报街道会计服务中心审核,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核。”该街道会计服务中心主任欧小慧介绍,村(社区)财务费用支出严格按照区委农工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财务费用支出监督管理的意见》执行,每张开支单据报账员做好审核单后,先由经办人签字“说明事由”,证明人签字,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章,村负责人签字后交报账员,由报账员报街道会计服务中心主任(代账会计)审核签章入账。对大额开支,街道领导应审核把关。  “社区会计委托代理后,社区对剩余可用资金非常清楚,现在社区实行网络做账,每笔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含票据附件)都在南京市农村集体财务资产信息系统平台显示,我们也方便查询。”东山街道中前社区报账员告诉笔者,以前总是要打电话到街道询问相关信息和进度,现在只要登录平台就可以查到每一笔收支记录以及每一个单据的扫描件。区农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江宁区以“农村集体财务资产信息系统”及“阳光村居”为载体,按照区政府印发的《南京市江宁区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各村(社区)及时完善资产资源历史处置合同的录入,对集体资产的租赁、出让和资源的承包、开发利用等都要在网络上进行公示,使处置过程一目了然。纪检监察机关和业务职能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对数据和上传附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检查。  据了解,目前全区10个街道除麒麟街道采取货币资金监管模式,江宁街道采取村(社区)会计总账街道代理处,其余8个街道全部采用总账、出纳街道“双代理”模式。“虽然管理模式、运作流程上有一定差异,但均实现了村(社区)会计委托街道代理。”区农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街道也已全部实现网上账务公开。江宁区还将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机构,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现有规模,合理配备人员,充实监管队伍,规范村(社区)集体资金预算、拨付、收入、支出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审批权限和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村(社区)财务管理公开透明、权责分明,管好村(社区)的“钱袋子”。      来源:江宁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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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使用分辨率 IE8.0版本浏览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近万元
摘要:笔者日前从南京市江宁区统计局获悉,今年上半年该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口径)达9417元,同比增长10.7%,较一季度上升0.5个百分点。“上半年,我区积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有力促进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稳步增长。”南京市江宁区委农工委相关
  笔者日前从南京市江宁区统计局获悉,今年上半年该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口径)达9417元,同比增长10.7%,较一季度上升0.5个百分点。&上半年,我区积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有力促进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稳步增长。&南京市江宁区委农工委相关负责人说。
  低收入农户增收项目促农增收致富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新兴社区市级低收入农户增收项目区里种植的200余亩葡萄,眼看就要上市了,正在葡萄园里打工的65岁贫困户老吕看着枝头串串葡萄,笑得合不拢嘴:&今年葡萄丰收,我们的工资又要涨了。&据该项目区负责人介绍,像老吕一样在园区打工的低收入农户还有近20名,14名长期用工帮扶对象年工资将超万元,6名临时用工帮扶对象年工资也将人均达到6000元,工资收入不仅改善了帮扶对象的生活,更让他们增强了信心。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近年来,南京市江宁区通过搭建低收入农户增收项目区等平台,帮助有致富愿望、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在家门口找到工作,让他们早日摘掉贫困的&帽子&。截至目前,全区7个市级增收项目区完成投入1183.3万元,新建设施面积564亩,预计低收入农户年人均增收2734元,高于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
  专业合作社为农户增收&上保险&
  走进南京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今年栽种的90亩枇杷、油桃、石榴、李子等果树苗木长势喜人;二茬西甜瓜正在采摘收获,三茬瓜秧播栽完成,年底栽种的四茬瓜棚正在建设中。合作社负责人喜滋滋地告诉笔者,预计合作社成员年销售瓜果菜10万吨以上,年销售额1.8亿元,亩均收入近万元,比普通农户增收20%以上。
  南京市江宁区以发展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为抓手,通过&合作社基地+品牌+市场&的经营模式,与农户建立互利双赢的利益共同体,实行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服务,有效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以及农民收入。目前,全区累计成立各类专业合作社733家,入股农户123073户,入股面积12.72万亩,农民上半年增收达1300元。
  土地流转转出&沃野&新气象
  &田地承包给种植大户,坐在家里一年能拿到每亩700多元的流转费,还能在家门口打工,算起来一份土地有了两份收入,比以前单纯种粮的收益翻了几番。&提起土地流转,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村民刘丽秀给笔者算了一笔账。从土地里解放出来的农民也开始从事其他行业,有的在家门口帮助种植大户种田;有的进入工厂,当起了上班族;有的加入创业队伍,开起了农家乐,当起了小老板&&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8362人次。
  据悉,今年南京市江宁区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以提高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为目标,积极引导承包土地向种植大户、土地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走出了&股份+合作&土地流转模式,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了土地经营的收益。今年上半年,全区土地流转面积新增0.94万亩,总面积达46.51万亩,流转率90.9%,涉及农户102850户,户均增收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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