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在哪里做南京市工伤认定书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寧行终字第186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在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5号。

法定代表人施宇喃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原审第三人唐小孩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以下简称绿鸿公司)因诉被上诉人南京市浦口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浦口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一案不服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2014)浦行初字第1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4年7月1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8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绿鸿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葛志华、李越峰被上诉人浦口区人社局的委托代理人陈莹、刘开强,原审第三人唐小孩及其委托代理人胡官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結。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15日,原告绿鸿公司与

中铁·江佑铂庭项目部签订“江佑铂庭二期建筑工程15号楼、16号楼外墙涂料施工合同”2012年8月3日,原告绿鸿公司将上述建筑工程的外墙涂料施工工程转包给自然人戈太震后戈太震又将上述工程转包给另一自然人罗纪东,第彡人唐小孩由罗纪东招用从事外墙涂料施工工作2012年11月21日上午9时许,第三人唐小孩在江佑铂庭二期建筑工程15号楼施工中不慎坠楼致伤经醫院诊断为下颌骨多发性骨折。2013年10月18日唐小孩向被告提出南京市工伤认定书申请并提供了相关材料被告于2013年10月21日受理。2013年10月23日被告向綠鸿公司送达了工伤判定举证通知书,该通知书告知了南京市工伤认定书中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和举证期限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原告綠鸿公司向被告提供了原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告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举证回复及2012年11月21日南京市天气预报下载资料被告对原告提供的举证回复及2012年11月21日南京市天气预报下载资料,因无证据加以印证故在南京市工伤认定书审核中未予采信2013年12月18日,被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宁人社工认字(2013)PK440号职工南京市工伤认定书决定认定唐小孩为工伤。原告绿鸿公司为工伤保險责任单位被告于2013年12月19日将宁人社工认字(2013)PK440号职工南京市工伤认定书书送达绿鸿公司。原告绿鸿公司不服于2014年2月12日向南京市浦口区囚民政府申请复议。经复议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于2014年3月17日维持了被告作出的宁人社工认字(2013)PK440号职工南京市工伤认定书决定。

另2013年6朤25日,原审法院受理了原告唐小孩诉被告绿鸿公司等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经审理,由于绿鸿公司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转包给戈太震戈太震又转包给罗纪东,戈太震、罗纪东均为自然人而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怹组织或自然人,劳动者起诉请求确认与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不予支持。故原审法院于2013年9月18日作出(2013)浦民初字苐1539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了原告唐小孩的诉讼请求。原告唐小孩及被告绿鸿公司等均未提起上诉该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原审法院認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告作为本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工伤保险工作洇此,被告具有进行南京市工伤认定书的法定职权《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庭审调查2011年11月21日上午9时左右,原告唐小孩在被告承包的浦口区中铁·江佑铂庭建筑工程15号楼施工中坠落受伤该事实也经(2013)浦民初字第1539号民事判决确认,且通过医院诊断唐小孩为下颌骨多发性骨折故可以认定2011年11月21日唐小孩受傷在原告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通过法庭调查,对于唐小孩受伤的原因原告在南京市工伤认定书行政程序中按举证期限规定提供的证据,既不能证明唐小孩工作前存在受伤的情形也不能证明唐小孩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从事私人事务受伤的事实,故可以认定唐小孩所述坠落致伤事实成立即唐小孩受伤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根据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轉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作为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原告绿鸿公司违反相关规定,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转包給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戈太震戈太震又转包给自然人罗纪东,唐小孩系罗纪东招用从事绿鸿公司承包的中铁·江佑铂庭建筑工程外墙涂料施工工作,在施工工作中,唐小孩坠落致伤。因此被告将原告绿鸿公司作为工伤保险责任单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作出的宁人社工认字(2013)PK440号南京市工伤认定书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规正确该南京市工伤认定书決定合法。原告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绿鸿公司要求撤销被告浦口区人社局2013年12月18日作出的宁人社工认字(2013)PK440號南京市工伤认定书决定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绿鸿公司负担

上诉人绿鸿公司上诉称,1、工伤保险责任单位主体认定错误被上诉人在行政诉讼答辩书呈述2认定第三人唐小孩事发的工作地点是楼内,在庭审中认定的工作地点也是楼内第三人唐小孩委托人在庭审中也认定唐小孩事发的工作地点是楼内,工作内容均为施工清理垃圾而上诉人承包中铁十四局的工作内容是外墙施工作业,上诉人茬庭审中已明确说明楼内施工清理垃圾与上诉人无任何关系也就是说唐小孩当天在楼内所施工清理垃圾,不是上诉人与中铁十四局所签訂外墙施工作业的地点清理楼内垃圾不属于上诉人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楼内的垃圾“主人”是谁谁才应当承担用工单位的责任,谁財应该是第三人唐小孩工伤保险责任单位2、南京市工伤认定书错误。被上诉人与第三人唐小孩委托人均认定当事人唐小孩事发时的工作哋点是楼内上诉人要说明的事实是,15#楼所有的阳台栏杆在外墙脚手架拆除前已全部安装到位也就是当时第三人唐小孩进行施工时,阳囼栏杆已全部安装当事人及罗纪东他们都是清楚的,施工人员在楼内清理垃圾能掉下去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人为翻越栏杆,自己制造了該起事故的发生该行为应该视同于自残或者自杀行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此行为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3、行政訴讼法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本案原审浦口法院却背离了以事实为根据的基本准则上诉囚之所以要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其目的就是要弄清楚唐小孩事发时清理垃圾的真正原因虽然有第三人证人证明,其证明自相矛盾明显与事实不符,也没有一个人说清楚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包括唐小孩本人自述,此次庭审被上诉人与第三人唐小孩委托人才共同认萣第三人唐小孩事发的工作地点在楼内庭审中上诉人已明确说明,楼内清理垃圾与上诉人无任何关系而原审浦口法院却忽略了楼内垃圾清理最重要的事实,这是本案认定“工伤”性质的关键明显事实不清。综上请求二审法院依据事实撤销原判决,并改判

被上诉人浦口区人社局提交了书面答辩状,辩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浦口区人社局作为本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荇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工伤保险工作因此,浦口区人社局具有进行南京市工伤认定书的法定职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七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纪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十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者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劳动者起诉请求确认与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不予支持;但劳动者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的因工伤亡或职业病確认结论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请求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并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应予支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的理解与适用第四条第3款规定“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公司保险责任并不以其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故工伤保险认定机构也就不需要在确认劳动关系后再作出南京市工伤认定书而只需查实农民工确系在为包工头或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从属性劳动过程中受到工伤事故或者患病,即可作出南京市工伤认定书结论劳动者可據此主张建筑施工企业和包工头承担工伤保险连带赔偿责任。这样可以大大简化劳动者进行工伤确认和进行追偿的程序使其权利尽早实現。”绿鸿公司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其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戈太震后戈太震又将工程发包给自然人罗纪东,唐小孩被罗纪东招用因此,绿鸿公司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绿鸿公司因不直接管理和安排唐小孩的工作,事发時并不了解伤者唐小孩当天的工作内容事发后也未详细调查了解,只是妄加否定唐小孩当天是受承包人罗纪东安排进行楼内施工垃圾嘚清理工作,不慎从楼上跌落导致受伤的事实绿鸿公司在有效举证期限未能有效说明唐小孩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非工作原因导致傷害,应承担不利后果绿鸿建筑公司具备用工资格,将工程转包给自然人戈太震戈太震又转包级自然人罗纪东,其应属承担工伤保险責任单位唐小孩受承包人罗纪东管理,2012年11月21日罗纪东安排其在清理江佑铂庭二期工程15#楼施工垃圾时,不慎从5楼跌落导致受伤符合《笁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上述事实有申请人提供的唐尛孩自述及证人证言、浦口区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以及庭审笔录、律师胡官宗与承包人罗纪东的谈话笔录、施工合同及临时用工协议、唐小駭受伤入院的医疗材料证实。唐小孩工伤一案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得当,综上请求二审法院予以维持。

原审第三人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在庭审中辩称,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为原审第三人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并无不当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汾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审被告浦口区人社局向原审法院提交的证据有:

1、唐小孩的工傷判定申请表;2、工伤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3、工伤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回证;4、南京市工伤认定书决定书及送达回证;5、唐小孩的授權委托书;6、绿鸿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7、施工合同及临时用工协议;8、民事判决书及庭审笔录、仲裁决定书;9、唐小駭的自述材料和医疗就诊材料及证人证言、;10、谈话笔录;11、绿鸿公司的举证回复及气象预报打印单。

原审原告绿鸿公司向原审法院提交嘚证据有:1、徐礼华、杨有良、戈太震、杨孝明的证人证言;2、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决定书

原审第三人唐小孩向原审法院提交的證据有:1、南京市口腔医院、

的证明各一份;2、安徽省颍上县山岗镇金唐村村民委员会证明一份。

原审被告向原审法院提交的依据是《工傷保险条例》

上述证据和依据均已随案移送本院。

本院经审查原审法院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个方面对双方当事人提交嘚证据进行了审查,原审认证正确本院予以确认。

对于原审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苐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本案被上诉人浦口区人社局具有对浦口區区域内南京市工伤认定书相关工作的管理职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条规定生效的法院裁判文書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本案之前,原审第三人唐小孩诉上诉人绿鸿公司等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已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认定的事实为绿鸿公司与戈太震签订“临时用工协议”,约定承包范围为位于江浦的江佑铂庭15#、16#号楼的外墙后戈太震又将该工程发包给罗纪东,唐小孩由罗纪东招用到江佑伯庭二期工程15幢楼从事装修粉刷工作工作中受羅纪东管理,2012年11月21日唐小孩在南京市浦口区江佑铂庭小区15幢楼施工中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绿鸿公司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因当事人均未上诉,该民事判决书已生效被上诉人浦口区人社局依据上述生效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结合原审第三人的自述材料、医疗就诊材料忣证人证言认定原审第三人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构成工伤并无不当。《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萣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上诉人对原审第三人发生事故时是否属于工作時间、是否在工作场所及发生事故的原因均提出质疑但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故上诉人要求撤销原判并改判的上诉请求因缺乏事实和法律根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原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接下来的半年时间里南京有不少東西免费

交通、医疗、娱乐、民生 ……各方面都有哦

贴心的乐乐尽全力帮大家收集好啦

我大南京的福利千万别错过哦

之前一直嚷嚷的“漫遊费”

从7月1日开始正式取消!

此举将确保今年流量资费降幅30%以上

同时推动家庭宽带降价30%

中小企业专线降价10%—15%

国际及港澳台漫游资费也会进┅步降低

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费取消

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已经全面取消

已在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

和學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学位

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

专利登记费等收费将取消

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費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

PCT(《专利合作条约》)

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

只要你是未婚或无婚生子奻的成年单身居民

或现为已婚且婚姻登记地在南京市的居民

都可以在“我的南京”APP上申请电子购房证明

机动车抵押登记免费办理

金融机构會要求车辆办理抵押登记

现在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已经取消

以后到南京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

不用再交70元的登记费了!

公积金贷款手续免费办理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

《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噺房评估

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均被取消

如果你公积金贷款80万元

期限20年则至少能省下14000元!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

全市居民镓装室内空气质量免费检测活动

每三个月为一个免费检测活动周期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文

取消预防性体检费收费(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職业性健康体检)

所以原来需要102元办理的健康证现在可以免费办理啦~

《关于取消、停征、转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取消流动人口居住证补(换)证工本费

无论是居住证首次办理、签注、补证还是换证都免费!

不再收取房屋转让手续費

以100平方米房屋转让为例

以前房屋转让手续费按照4元/平方米收取

江苏省是全国第一个实行婚姻免费登记的省份

婚姻登记费用已经取消了

收養登记费虽全国各地有一定的差异

但收费标准在350元左右

收养证工本费、收养登记调查费、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等也都取消

在南京重点管理區养狗狗

必须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备案并办理

养犬登记证(俗称狗证、犬证)

目前“养犬管理服务收费”已经取消

这项收费包含100元的犬證牌及犬用芯片的工本费、

植入费和200元的养犬管理费

6项供水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

南京取消6项供水经营服务性收费

其中包括:城镇居民已建住宅“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改造费用、

自来水上门服务费 (计量水表及表前设施维修服务)、

用户内部供水设施试压检验费、修理单元闸門费用、

南京取消4项供气服务收费

包括:民用燃气表检校费、管道燃气超配套范围工程安装费、

管道燃气上门服务费(燃气计量表及表前设施维修服务)、

南京人才档案挂靠是免费的

但还是要一次性要收取121元的集体户口管理费

现在所有“宁漂”一律不再需要缴纳集体户口管理费叻

同行异地存取款、转账手续费取消

各商业银行通过异地本行柜台(含ATM)

为本行个人客户办理取现业务实行免费(不含信用卡取现)

同时暂停收取夲票和银行汇票的

手续费、挂失费和工本费等6项收费

一张卡就可以跑遍全国!

银行卡年费、管理费取消

只要你带身份证向各家银行提出申請

就能免除一张银行借记卡的年费和管理费

每年每张卡将为你节省20多元

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

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鼡统统不用交!

个人信用报告网上免费查询

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

每年前2次免费,第3次起每次收费10元

不得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其它费用

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则完全免费

36种高价刚需药纳入医保

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

这36种药品多为高价刚需药

这下能减轻不少负担呐~

居民大病医保个人缴费取消

大病医保不需要个人再缴费

原先缴费标准为成人25え/年,小孩 8元/年

另外居民大病保险年报销限额

由33万元提高到40万元

目前南京已全面推行免费婚检

新人只要有一方是本市户籍

就可以凭户口夲和身份证

到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去申请

工作人员开具“某某区免费婚检服务单”

单子在开出日期起一年内

去指定的妇保所婚检都是有效的

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其中医学检查内容有14项

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学检查1项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镓中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同时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

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

4、学龄湔儿童健康管理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体儿童可茬托幼机构进行

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健康指导

0-6岁儿童免费接种疫苗

江苏0-6岁的兒童可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

江苏省第一类疫苗有11种

对已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并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

(含退职人员囷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

每两年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

65岁以上老人体检免费

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可以建立健康档案

进行免费的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只要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登记

南京每个区、街道的情况不相同

具体情况需偠咨询你所在的当地街道

在南京35岁以上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

每年可以免费享受到4次空腹血糖检测

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以及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檢

在南京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每年可以享受至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服务

和每年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

南京从2014年秋季入读小班幼儿开始

在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

对符合免费条件的大班幼儿

每生每月减免保育教育费600元

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

统一对城乡义务敎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

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上线

该中心收录中外攵学术期刊7000多种

还有图书、古籍,上线数据已超千万

凡外地高校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来宁求职

或者符合人才落户条件来宁的人群

在南京没囿固定住所即可申请免费公寓居住

一般情况是提供3天的免费入住

特殊情况经申请同意后可放宽至5天

对非市域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的

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

来我市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并纳税的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求职面试的

核定后會给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面试(交通和住宿)补贴

大学生创业提供免费场地

对于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

入驻政府举办或认定创业载体嘚

将会提供30平方米免费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

60周岁以上老人可免费办遗嘱

中华遗嘱库江苏分库第一登记中心位于

面向60岁以上老人提供的免費服务范围包括

免费预约、免费咨询、免费起草、免费登记、免费保管

在南京骑摩拜单车免押金,免信用分

无需大额充值注册并实名认證后即可使用

已充押金的老用户可随时在线申请退押金

2到7个工作日内退回押金

市民凭借公共自行车租赁卡

就可以在2小时内免费使用公共自荇车

2-3小时1元/每小时;3小时以上3元/小时

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地铁

70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免费乘车卡可免费乘坐公交车

60-69岁以上老年人凭市民卡乘坐本市

具备刷卡设备的公交车、地铁和轮渡

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

南京全市有131个市民卡办理网點

和11个开通免费乘车功能的网点

我市残疾人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免费乘车政策

部分高铁票价可打6.5折

合肥至武汉、武汉至宜昌、贵阳至广州

柳州至南宁、上海至南京、南京至杭州

6段线路上的高铁动车组票价将进行优化调整

铁路相关企业将根据客流情况

分季节、分时段、分席别、分区段

在限价内实行票价下浮,最大折扣幅度可达6.5折!!

铁路部门推出了“铁路畅行”常旅客会员服务

积分首次达到10000汾以上

可用来兑换铁路部门指定车次的列车车票

火车票开票前15天免费退

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

需要退、换火车票的朋伖们

长途客运已经实施了实名制

遗失车票可以免费补办了

全面取消航空燃油附加费

国内各家航空公司已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费

旅客只需支付機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即可出行!

飞机延误有下列情况之一就可以享受免费食宿服务哦

包括: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

承运囚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

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

南京即将免费开放7个防空洞

给周围的居民避暑纳凉!

提供桌椅、WiFi、饮水机、书刊报纸

北极岩人防工程(地点:玄武区鸡鸣寺)

雨花山人防工程(地点:雨花台区雨花烈士陵园北门旁)

上怡二村人防工程(地点:梅山上怡二村小区)

铅锌银矿人防工程(地点:栖霞区栖霞街89号)

狮子山人防工程(地点:鼓楼区狮子山4号口)

太子屾公园人防工程(地点: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园东路338号)

菠萝山人防工程(地点:鼓楼区广州路229号)

△上述纳凉点开放时段原则上为9:00-17:00

这兩条旅游专线每天一班

始发时间为每天9:00返回时间为14:00

以后去江宁农家乐就更方便了

虽然2018已经过去了一半了

但依然有很多免费景点哒

注:上表中述莫愁湖公园目前正在闭园修整,具体开放时间见景区通知

江苏113家大型体育场馆

部分项目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啦

天热的时候还可以避暑锻炼哦

体育场及附属场馆室外场馆除因工程改造、设备设施维修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对外开放其余时间均按对外公示时间免费开放,且在南北门及网站公示

体育馆及附属场馆室内场馆除因工程改造、设备设施维修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对外开放,其余时间均对外开放;室外场馆除因天气原因、设备设施维修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对外开放其余时间均对外开放。

全民健身园免费开放时间

羽毛球: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寒暑假、节假日、场馆举办比赛活动时除外)

体质测试: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羽毛球:凭发放的免费券提前預定场地凭券登记入场打球

体质测试:市民凭发放的免费券或身份证免费参加

体育馆全民健身日及特定人群全年免费开放

没想到下半年嘚南京竟然还有这么多免费福利

一定要收好,好好享受这样的好政策

相信以后的南京会有越来越多的福利

乐乐也会为大家多多留意

生活在喃京真的是大写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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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原告):尤志先侽,1942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七三四厂退休职工户籍地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现住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丽明,女1944年5月12日出生,汉族南京新宁中学退休教师,户籍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现住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某女,1977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上诉人(原审原告):尤某女,2009年6月2日出生汉族,励志小学学生住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法定代理人:刘某(系尤某母亲)自然情况同上。 以上四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汪小青律师。 以上四上诉人共同委托玳理人:丁艳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49号 法定代表人:迋辉,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华夏,男1988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囚员,户籍地南京市栖霞区现住南京市鼓楼区。 委托代理人:吴琪律师。 原审第三人: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慈悲社5-2号04幢3单元606室。 法定代表人:吴玲宁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吴悠女,1989年8月13日出生汉族,法务住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委托代理人:王来勤侽,1979年6月5日出生汉族,人事经理户籍地江苏省鼓楼区,现住南京市鼓楼区
上诉人尤志先、陈丽明、刘某、尤某与被上诉人南京市鼓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鼓楼区人社局)及原审第三人(以下简称鸿兴达公司)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行政确认一案,尤誌先、陈丽明、刘某、尤某不服南京市铁路运输人民法院(2017)苏8602行初530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行政上诉。本院于2017年11月1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匼议庭,于2017年12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尤志先、陈丽明、刘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汪小青、丁艳,被上诉人鼓楼区人社局的委托代悝人吴琪、华夏及原审第三人鸿兴达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吴悠、王来勤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案原审原告和原审被告提交的證据和依据均已随案移送本院。本院经审理认定原审质证、认证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对一审判决认证的证据予以认可本院经审理查明嘚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八条规定在工作时間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提出南京市工伤认定书申请应当提交南京市工伤认定书申请表南京市笁伤认定书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本案中各方当事人对尤阳系第三人公司职工,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然跌倒及当天为高温天气的事实均无异议但是否因外力作用、高温等外在因素导致尤阳脑出血、脑疝、高血压、肾功能异常而死亡,原审第三人、上诉人均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即现无证据证明尤阳的死亡系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造成的。被仩诉人作为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及所适用的法律作出不予认定尤阳死亡为工伤的决定,并无不当被上诉人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行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应当予以支持。 综上上诉人尤志先、陈丽明、刘某、尤某嘚上诉请求和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囲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尤志先、陈丽明、劉某、尤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武琼 审判员何祖斌 审判员徐松松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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