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区郭溪塘下这里2012年对外来工子女入小学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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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第二小学2014年招生工作_6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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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第二小学2014年招生工作
实 施 办 法
(第一段字体统一下为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3〕1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纠风办、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浙教计〔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3〕15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初中学校改进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3〕16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政策规定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4]31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温瓯政办发〔2014〕62号)和?2014年郭溪中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温瓯郭中心校发[2014]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2014年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就近、免试、免费”的原则。学校按规定接收施教区内和中心校统筹安排的符合入学条件的的适龄儿童、少年,不举行或变相举行考试、测试择优选拔新生,不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不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完善录取工作机制。认真及时做好招生公示工作,做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办法、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弱势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学校所招学生按常态分班,不设
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快慢班等。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日至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日之前出生的儿童需提供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暂缓入学的证明。
同时,招生对象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瓯海区郭溪街道(郭南村、郭溪村、郭西村、曹平村、岭头村)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于日以后迁入的须到区教育局报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的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瓯海区区域内部队的现役军人、持有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的子女(7.3-7.4到区教育局义教科报名)。
3.瓯海区合法出国(境)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其子女,在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4.非瓯海区户籍,其父母有瓯海区郭溪街道(郭南村、郭溪村、郭西村、曹平村、岭头村)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
5.根据《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3】63号)精神,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暂住郭溪街道的新居民子女,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的,可在郭溪街道申请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1)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在郭溪街道(郭南村、郭溪村、郭西村、曹平村、岭头村),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需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2)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郭溪街道(郭南村、郭溪村、郭西村、曹平村、岭头村)有相对固定居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房屋许可租赁合同手续一年及以上);
(3)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郭溪街道领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至报名时已在郭溪街道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
(4)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现与我街道用人单位签订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在郭溪街道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在瓯海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累计一年及以上;
(5)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已在温州市区(瓯海、鹿城、龙湾及经济开发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时间截止至2014年6月底);
(6)其父母双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郭溪街道查验的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镇和二村,联系电话:8、);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施教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
三、照顾规定
1.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军属等子女确保优先安排公办学校就学。
2.下列人员子女可享受照顾安排公办学校就学:
(1)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
(2)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
(3)区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等人才;
(4)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干部;
(5)当年区级及以上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
(6)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文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
四、招生计划及学校施教区范围
2014年郭溪第二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3个班,120人。
施教区范围为:瓯海区郭溪街道郭南村、郭溪村、郭西村、曹平村、岭头村。
五、报名办法
1.日之前登记或迁入的瓯海区郭溪街道户籍(郭南村、郭溪村、郭西村、曹平村、岭头村)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日至7月2日到学校报名。日之后登记或迁入的瓯海区郭溪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上述相关材料于8月19日至20日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经核查后由区教育局给予统筹安排。
2.瓯海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凭军官证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3日至4日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条件的相关人才,如实填写《瓯海区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可在瓯海教育网下载),并经所在工作单位核实后,携带《申请表》、户口簿、相关居住证、居住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社会保险费凭证,以及任职、学历、职称、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3至4日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和企业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温州市区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和《瓯海区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执行。
3.瓯海区户籍出国(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如需在瓯海区就读的,监护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凭父母原籍户口证明、父母所在国(地)居留证、瓯海区侨办(区台办)出具的身份证明,以及法定监护人公证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儿童本人的户口簿或居留证(护照)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学校报名。监护人为兄或 姐、父母的兄弟姐妹的,凭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及其他证明材料于7月3日至4日到郭溪中心校报名,由中心校给予统筹安排。
非瓯海区户籍出国(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如确需在瓯海区就读的,监护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户籍在瓯海区,并持有瓯海房产的,可凭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及其他证明材料于7
月3日至4日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由区教育局给予统筹安排。
4.照顾对象持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于7月3日至4日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区教育局将根据照顾对象的意愿,在学校满足施教区招生后尚余学额的前提下,统筹优先安排公办学校就学。
5.非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回原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但其父母在我校施教区(郭南村、郭溪村、郭西村、曹平村、岭头村)有房产证的且确需在我校就读,于7月3日至7月4日到郭溪中心学校报名,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学校就读。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具备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于7月7日至7月8日到郭溪中心学校(塘下中学)报名,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学校就读。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流出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
(2)义务教育对象及其法定监护人的原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郭溪街道有相对固定居所证明:自有住所房产证或相关居住证明,或办理房屋许可租赁合同手续一年及以上;
(4)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郭溪街道领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至报名时已在郭溪街道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
(5)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现与我街道用人单位签订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在郭溪街道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在瓯海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父母一方经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累计一年及以上;
(6)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已在我区温州市区(瓯海、鹿城、龙湾及经济开发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的有效凭证;
(7)其父母持有经郭溪街道查验的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8)《儿童预防接种证》。
8.需提供房产证报名的几种特殊情况处理:
(1)房屋产权持证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住建局出具的无房证明),该房产证可以作为入学依据,由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负责做好入学报名工作。
(2)房产证在抵押的,可将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后,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房产证报名;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用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住建局收件收据,代替房产证报名;民间契约及协议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3)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凭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居住1年以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于7月3日至4日到中心校报名,经核查后由中心校统筹安排入学。
(4)营业房的产权证和日之后领取的房产证(含有效证明)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9.因公共利益需要房屋被征收(拆迁)户且户籍在瓯海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办法:
a、已安置的对象,凭产权调换协议书、房屋调拨单或经公证的认购定位单、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2日到我校报名;
b、未安置的对象,凭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书(或凭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临时协议书及房屋已拆迁证明)、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原施教区学校报名,如因房屋被征收(拆迁)造成到原施教区入学不便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7月3日至4日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由区教育局予以统筹安排;
c、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临时协议书的对象,凭原产权证、临时协议书、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原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
六、招生办法与程序
第一批:施教区对象(含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引进人才、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录取的新居民子女;照顾对象的子女)。
第二批: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的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泽雅镇户籍移民子女优先给予安排就学。
第三批: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的非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居住在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瓯海区新居民子女,其中父母参加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子女优先给予安排就学。
学校招生程序:按第一至第四批次顺序分批招收学生,第一、二批学生由学校审核、中心校复核后予以录取。当第二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可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学生,若报名学生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将如数录取;报名学生人数超过我校剩余学额时,中心校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招生,额满为止。在第三批学生录取后仍有剩余学额,则由中心校根据报名顺序、居住地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第四批学生到我校。
七、时间安排
6月25 日前,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郭溪中心学校审核。 6月25至30日,学校以多种形式认真宣传?2014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并通过校内告示栏、校园网等途径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招生信息。
7月1至2日,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对象到学校直接报名;7月3日至7月4日,第三批招生对象到郭溪中心学校(塘下中学食堂)报名;7月7日至7月8日,第四批招生对象到郭溪中心学校(塘下中学食堂)报名;7月14日各类对象补报一天,逾期责任自负。7月9日至31日,资格审查、分批录取、公示录取结果(学生姓名和序号)。具体时间安排见各学校招生信息公告。
八、招生纪律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要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
(二)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组织招生,特别要严格把关年龄、范围和条件,确保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学。
(三)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事业计划数招生,对随意增扩班级和班额、擅自招收未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若确需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须事先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对违规招收的新生和插班生,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责令学校将其劝回原就读学校或原户籍地学校就读。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确保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596969;监督电话:。郭溪中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561523;监督电话:;郭溪二小招生咨询电话:。
九、本实施意见由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第二小学负责解释。
附件:1、 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主要信息公示表 附件:2、郭溪第二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瓯海区郭溪第二小学
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主要信息公示表
关于成立郭溪第二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温瓯政办发〔2014〕62号)和?2014年郭溪中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温瓯郭中心校发
[2014]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黄晓隆
副组长:麻立忠
员:凌小冬
瓯海区郭溪第二小学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第二小学2014年招生工作实 施 办 法(第一段字体统一下为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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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来源:区教育局发文字号:温瓯教政〔2013〕60号
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单位):
  2012年,我区教育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开展爱岗敬业、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促进我区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各类先进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与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创新的精神、严谨的作风投入工作。希望全区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各单位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开展&学理论、践行动&岗位争优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工作,不断创新,开拓进取,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系统2012年度各类先进名单
  2013年4月12日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系统2012年度各类先进名单
  一、先进学校(单位)18所
  1. 中心学校(2所)
  梧田街道中心学校仙岩街道中心学校
  2. 直属单位(1所)
  瓯海区教学仪器站
  3. 直属学校(2所)
  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
  4. 初中(3所)
  瞿溪华侨中学南白象中学丽岙华侨中学
  5. 小学(6所)
  瓯海区艺术实验小学娄桥第一小学
  瞿溪小学教育集团崇文校区茶山第一小学
  丽岙第二小学仙岩中心小学
  6. 幼儿园(4所)
  新桥中心幼儿园潘桥仙门幼儿园瞿溪第一幼儿园
  瓯海区南瓯幼儿园
  二、全面先进个人(126名)
  1. 先进教育工作者(25名)
  (1) 区教育局机关(2名)
  沈黎荣张浇娇
  (2) 区教师发展中心(2名)
  董爱敏陈春辉
  (3) 仪器站、招办(1名)
  王建静
  (4) 直属学校(5名)
  支海咏(瓯海中学)吴国尧(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
  吴晓花(电大)吴炳进(瓯海一高)
  黄信坚(三溪中学)
  (5) 中心学校(15名)
  李爱茹(景山小学)唐亮(新桥小学教育集团高翔校区)
  金乐环(新桥小学教育集团旸岙校区)
  章洪光(娄桥中心学校)陈辉(娄桥中学)
  郑显新(潘桥中心学校)林权坤(潘桥第一小学)
  柯高益(瞿溪小学教育集团)张松权(梧田中心学校)
  程艳艳(瓯海区南瓯幼儿园)胡跃兴(三垟中心学校)
  林锋(南白象新生小学)黄仁孟(茶山中心学校)
  蓝建明(丽岙叶宅小学)姚锦勇(仙岩霞霖小学)
  2. 先进教师(65名)
  杨细群、朱蝶梅、冯建勇(瓯海中学)
  叶会乐、曾丽君、林锡波、陈红梅(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
  王美(电大-社区学院) &林佩丹、程恩南(瓯海一高)
  金向弟(瓯海二高)刘宋斌(三溪中学)
  任媛、鲁婧婧、谌黎明(温州市育英国际实验学校)
  曾晓飞(啸秋中学)张如哲(同德中学)
  董月琼(瓯海艺术学校)
  刘雪梅、方彩萍(实验中学)张碧(景山小学)
  林晓忠(新桥中学)陈优(新桥小学教育集团新桥校区)
  张晓群(新桥小学教育集团旸岙校区)
  陈嫦聪(瓯海区艺术实验小学)何丹(新桥中心幼儿园)
  吕雪克(娄桥中学)柯苏华(娄桥第一小学)
  周飞跃(娄桥第二小学)郑娟(娄桥河庄小学)
  林玲晓(郭溪中学)凌小冬(郭溪第二小学)
  李张瑜(郭溪第三小学)林辉(郭溪燎原小学)
  陈彬梅(郭溪第五小学)吴雪飞(潘桥中学)
  金建华(潘桥第一小学)姜衡(潘桥第二小学)
  夏飘飘(潘桥涤清希望小学)谢静(瞿溪华侨中学)
  周建志(瞿溪小学教育集团崇文校区)
  潘其跃(瞿溪小学教育集团兴学校区)
  陈方(瞿溪第四小学)陈光锋(泽雅中学)
  陈智寅(泽雅第一小学)丁芳(梧田第一中学)
  詹海东(梧田第二中学)王丽云(梧田南堡小学)
  倪侣佳、赵相莲、王月媚(瓯海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张海霜(三垟中学)刘清(三垟第三小学)
  周彩娥(南白象第一小学)尤碧(南白象鹅湖小学)
  徐可可(茶山第一小学)任小叶(茶山第三小学)
  瞿丽晓(丽岙华侨中学)黄丽茅(丽岙第一小学)
  董晴倩(丽岙茶堂小学) 徐锏(仙岩第二中学)
  黄冬冬(仙岩华侨小学)刘海静(仙岩穗丰小学)
  徐小飞(仙岩中心幼儿园) 蔡佳佳(潘桥中心幼儿园)
  3. 先进班主任(31名)
  戴建敏(瓯海中学)
  李苏瑞、郑散来、林锦辉(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
  徐思、刘宏(瓯海一高)施强国(瓯海二高)
  高连群(三溪中学)
  李雪梅、邓雪溶(温州市育英国际实验学校)
  胡继东(啸秋中学)张美霞(同德中学)
  管浈敏(景山小学)
  林晓丹(新桥小学教育集团新桥校区)
  张含晔(娄桥中学)倪晓武(郭溪塘下中学)
  陈晓飞(郭溪第二小学)周万美(潘桥中学)
  陈慧(潘桥陈庄小学)陈广海(瞿溪华侨中学)
  胡和平(瞿溪第二幼儿园)姜师(泽雅周岙小学)
  李艳(梧田第一中学)陈玉钦(梧田第二中学)
  郑晓(瓯海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陈显飞(三垟中学)陈忠海(南白象中学)
  翁进迁(茶山中学)韩若若(丽岙第二小学)
  李小拉(仙岩第一中学) &黄海敏(仙岩第一小学)
  三、单项先进集体(54个)
  1. 学习型学校(5所)
  区职业中专集团学校娄桥第二小学瞿溪第一幼儿园
  三垟中学南白象鹅湖小学
  2. 学习型处室(5个)
  新桥小学教育集团旸岙校区教学科研处
  娄桥第一小学教学科研处 南白象中学政教处
  丽岙第三小学教学科研处仙岩霞霖小学教学科研处
  3. 学习型教研组(5个)
  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生化教研组
  瓯海三溪中学语文教研组
  新桥小学教育集团新桥校区英语教研组
  南白象中学数学组
  瓯海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综合实践教研组
  4. 先进教导处(5个)
  瓯海第二高级中学教学科研处
  温州市育英国际实验学校二分校教学科研处
  新桥中学教学科研处
  郭溪塘下中学教学科研处
  南白象第一小学教学科研处
  5. 先进政教处(团委、大队部)(7个)
  瓯海中学(团委)
  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一分校(德育处)
  新桥小学教育集团旸岙校区(学生工作处)
  潘桥中学(学生工作处)
  泽雅一小(学生工作处)
  梧田一中(团委)
  三垟第三小学(学生工作处)
  6. 计生工作先进集体(3个)
  浙江电大瓯海分校郭溪中心学校
  瞿溪第一幼儿园
  7. 先进总务处(后勤保障处)(5个)
  瓯海中学后勤保障处瓯海职业中专集体学校
  瓯海区实验中学总务处瓯海区艺术实验小学后勤保障处
  梧田中心幼儿园总务处
  8. 先进教研组(10个)
  瓯海中学生物教研组
  区职业中专集团学校计算机教研组
  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生化教研组
  新桥小学教育集团新桥校区语文教研组
  郭溪第一小学数学教研组
  梧田中心校梧田片小学美术教研组
  瓯海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语文教研组
  茶山第一小学语文教研组
  仙岩中心校小学科学教研组
  仙岩中心幼儿园教研A组
  9. 教育信息化(电教)先进集体(6个)
  温州市育英国际实验学校新桥小学教育集团新桥校区
  娄桥第一小学 潘桥中学
  南白象新生小学茶山第三小学
  10. 区教育装备(实验教学)先进集体(2个)
  仙岩中心小学三垟第一小学
  11. 退管工作先进集体(1个)
  丽岙退管分会
  四、单项先进个人(74名)
  1. 学习型教师(10名)
  沈悦(瓯海中学)许林英(区职业中专集团学校)
  黄小欧(新桥中学)周玉琴(娄桥河庄小学)
  夏迎春(郭溪中学)林佳佳(郭溪第一小学)
  梅春燕(瞿溪小学教育集团崇文校区)
  张侠(瞿溪小学教育集团兴学校区)
  戴晓静(泽雅第一小学)李茜(梧田第一中学)
  2. 教育信息化先进个人(12名)
  李霞(区职业中专集团学校)李科(瓯海第二高级中学)
  李爱茹(景山小学)
  苏淦(新桥小学教育集团高翔校区)
  马海建(娄桥中学)吴建永(潘桥中学)
  潘爱锋(潘桥第一小学)付晓燕(瞿溪华侨中学)
  潘建锋(泽雅中学)陈建云(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何必林(丽岙第二小学)王茜(茶山第一小学)
  3. 教育装备先进个人(5名)
  林小萍(瓯海实验中学)潘小珍(新桥中学)
  麻芳(郭溪第一小学) &李翔(潘桥第一小学)
  姜国银(梧田第二中学)
  4. 研训工作先进个人(10名)
  叶会乐(区职业中专集团学校)
  王焕博(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
  汪浩(温州市育英国际实验学校)
  任和云(新桥小学教育集团高翔校区)
  麻素芳(娄桥中学)
  陈龙春(瞿溪小学教育集团兴学校区)
  任益珍(泽雅周岙小学)
  胡佩玲(丽岙中心幼儿园)
  董晓红(仙岩第一小学)
  鲍雯慧(仙岩中心幼儿园)
  5. 先进教研组长(10名)
  林爱武(三溪中学)王彦君(温州市育英国际实验学校)
  陈旭(景山小学)陈斌斌(新桥中心幼儿园)
  杨秀文(潘桥中学)谢秀炎(潘桥第一小学)
  林晓洁(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瓯校区)
  林安丹(三垟第三小学)黄玉凡(南白象中学)
  谢伟珍(仙岩第二中学)
  6. 德育(国防)工作先进个人(10名)
  吴文琴(瓯海中学)江峰(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
  袁宁宁(温州市育英国际实验学校二分校)
  黄晓碧(郭溪中学)张翩翩(潘桥第一小学)
  陈亮(瞿溪华侨中学)姜玉玺(茶山第一小学)
  潘小珍(南白象新生小学)金苏丹(丽岙第二小学)
  李建仁(仙岩中心小学)
  7. 计生工作先进个人(5人)
  毛小茹(瓯海二高)杨小洁(景山小学)
  陈巧云(新桥中心幼儿园)叶妃凤(娄桥中学)
  聂明娴(潘桥中学)
  8. 后勤工作先进个人(10名)
  叶蝉慧(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孙奇奇(新桥第二小学)
  麻怀玉(娄桥东耕小学)鲁双(郭溪中学)
  曾友(潘桥中学)吴长光(瞿溪小学教育集团信达校区)
  黄丹东(梧田第三小学)叶小燕(南白象金竹小学)
  林利岳(仙岩华侨小学)王力(丽岙华侨中学)
  9. 退管(关工委)工作先进个人(2名)
  胡国华(景山退管分会)黄伟臣(丽岙退管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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