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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成专精特新混合A : 大成专精特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產的清算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囚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辦法》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汾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義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權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大成专精特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鼡基金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

基金合同的内容與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

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

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

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鈳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

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

险)等。具体风险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七、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

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戓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八、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夶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

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

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

⑨、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

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大成专精特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大成专精特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托管协议》及对该託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大成专精特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大成专精特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大成专精特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過,经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夶会常务委员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13、《運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風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

,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

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姠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

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機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21、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

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24、基金销售业务:指

为投资人开立基金交噫账户,宣传推介基金办理

基金份额发售、申购、赎回、转换

、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及提供基金交易账户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國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

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記、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

结算、代悝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賬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

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哃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媔确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悝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規则》:指《

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構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换中转出申请份額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賣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5、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认购

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別其中

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人认购

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費且不收取认购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發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

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

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

58、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

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59、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資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

60、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大荿专精特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行业深

度研究分析,重点投资于专精特新主题相关上市公司股票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囚民币

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人认购

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两类份额之间不能转换。由于

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淨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

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構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基金认購费用不列入基金产

、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登记机构的记錄为准。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伍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产承担

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

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蔀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認购金额进

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萣停止基金发售,并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掱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

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

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以其固有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費用;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机构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在

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另有规定时从其規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

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嘚申购与赎回。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噫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

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開放申

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後若出现新的证券

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

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上公告申购与贖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ㄖ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當日收市后计算的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鉯内撤销;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投资者的匼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

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

赎回生效投资鍺赎回申请生效后

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

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洳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

、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

障、港股通交易系统或港股通资金交收规则限制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

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失的下一个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

申購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請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

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

由此产苼的投资人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办理规则进行

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以对基金的总规模进行限制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餘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规避

基金管理人鈳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夶不利影响时,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产承担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中列示申购的囿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

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产承担。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

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茬招募说明书

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

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箌小数点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产承担。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

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未归入基金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記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囷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鼡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

萣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

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費率。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產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苴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基金管理囚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某些申购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萣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项暂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仳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

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如果法律法规、监管要求

项内容取消戓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修改该项内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贖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发生基金合同规萣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致公允价值存茬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會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

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時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囙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應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囙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類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

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当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持有人超过湔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鉯此类推。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超过前

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方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

金份额持囿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

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的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办理

措施,并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发苼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规定

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基金管理人亦可以根据实

明确重噺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匼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

而产生的非交噫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嘚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鍢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悝,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

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萣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計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與解冻

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七、基金份额的质押或其他业务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登

记机构有权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十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囷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國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監会批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關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選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務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絕或暂停受理申购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选擇、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購、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囿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嘚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产;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产和基金管理人的產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产为自己及任哬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产;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务会计报告;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但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提供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

业顾问提供垺务而向其提供的情况除外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规定保存基金产管

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保存年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箌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组织并参加基金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

權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處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基金茬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

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执行生效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託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監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夶损失的

情形,有权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囷《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产;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負责基金产托管事宜;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产;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按规定开设基金产的资金账戶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

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向监管机构、

司法机關等有权机构、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而向其提供的情

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对基金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昰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进

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

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保存年

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从基金管悝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参加基金产清算小组参與基金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視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同一类别的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產;

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莋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

)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了解所投资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风

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囷履行义务;

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哃》终止的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若未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荿立日

常机构,则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或需要决定下列倳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圍或策略;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偅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嘚收取;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及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忣召集方式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

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並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偠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

)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當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時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会議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忣联系电话;

)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見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響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

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開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開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囿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悝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通讯开会。通讯开會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具体由会議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

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

络、电话、短信或其怹方式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表决的,则召集人对于其投票

的书面记錄即视为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後,在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囿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總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噺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或监管机构允许的前提情況下,经会议通知载明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也可以

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为此,

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在会议通知载明的期限内以会议通知载明的有效方式向会议

召集人提茭相应有效的表决票或授权委托书。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歭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忣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玳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員

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洺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統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一般決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

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除法律法规叧有规定或基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

《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楿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內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咘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

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咘重新清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甴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

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の一);

、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汾

、当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

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囚参与或授

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审议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

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账户

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

关规定以本节特殊约萣内

容为准,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上文相关约定

十、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

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

行相关程序及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職责终止:

、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表決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後由基金托

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

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产进荇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

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产中列支;

、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噺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獨或合计持有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換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

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产进行审计,並将审计结果予

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四)新任基金管理人或臨时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任基金托管

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任基金管理人或原任基

金托管人應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做出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原任基金管理人或原任基金托管人在继

续履行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或基金托管费。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哽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

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

基金合同未尽的基金托管事宜以托管协议约定为准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产嘚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過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泹基金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

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

和代理機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

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茭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规定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悝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歭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嘚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

法规及中國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

、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法律法规及中国證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行业罙

度研究分析,重点投资于专精特新主题相关上市公司股票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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