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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印发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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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工处& 作者:学工处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6〕1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在总结我市过去几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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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规划纲要精神,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初中阶段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有利于落实自治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科学发展规划,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形成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得到良好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有效机制。
二、总体原则和要求
㈠全市实行两考(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合一。
㈡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试题由我市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各学科中考说明独立命制。
㈢全市所有考生的学科书面笔试成绩和升学考试总成绩均以等级制呈现。升学考试总成绩由各考试学科书面笔试成绩、中考体育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相加构成,按高低顺序分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共八个等级。学科书面笔试成绩按高低顺序分为A、B、C、D、E、F、G、H共八个等级。体育成绩由中考体育测试成绩、体育综合素质评价(平时成绩)组成,以等级制呈现,按高到低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
㈣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以单学科等级、总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学科成绩等级组合、体育成绩等级、政策性加分的形式公布,任何学校或个人均不能查阅成绩等级中的原始分。
㈤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
㈥实行学区生、特长生、保送生政策(市直属普通高中不招收保送生)。
㈦高中招生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及各学科书面考试成绩等级组合、体育成绩等级为录取依据。
㈧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中考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中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内容及安排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内容包括学科书面考试,体育测试,实验技能测试。
㈠学科书面考试
⒈考试科目、形式、赋分及要求(见下表)
⒉考试时间安排:2016年6月24日―26日(详见下表)。
㈡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市直属学校和各县(区)分别组织,相对集中进行。中考体育成绩由测试成绩(满分45分)、体育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5分)两部分组成,总分60分,划分为A、B、C、D共四个等级。中考体育测试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体育综合素质评价不计入中考总成绩。
1.测试成绩:满分45分,记入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
2.测试内容:根据初中体育教学内容, 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定测试项目与项目组。项目组共设三组,二组为必测项目组,一组为抽测项目组。抽测项目组中各设置若干测试项目。
3.测试项目的确定:测试前一个月,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组织抽签,从一个抽测项目组中抽取一项,所抽到的一个抽测项目加上两个必测项目为当年体育测试的内容。
具体方案见[附件2]。
㈢实验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物理、化学学科课程标准规定范围内的实验操作。
2.测试成绩:实验技能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要求物理、化学两个学科的实验操作均为合格时,实验技能测试成绩方为合格。测试成绩为不合格者不能被示范性高中录取。
3.测试时间:2016年4月12日-30日。
4.实验技能测试工作由各学校组织,安排2-4个实验内容,由学生抽取,每个考生按照抽取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个实验,再由学科教师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评定,学校统一汇总,并与考生报名信息一起上报到市招生考试院。
四、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㈠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
㈡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特长和发展潜能。二是评定等级。按高低顺序分为A、B、C、D四个等级呈现。
㈢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评定一次。评价应以学生初中阶段的成长记录册(袋)为基本素材,结合他们的日常表现,经自我评价,同学互评,班级评价等程序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㈣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体现学生初中阶段综合发展情况反映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指标。
在各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束后,市、县(区)教育局派检查组到学校对评价过程进行检查,各学校的评价结果经检查组签字后方能生效。
具体方案见[附件3]。
五、命题、审题和评卷
㈠2016,注重考查学生对重要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况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㈡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各学科试题的难度值要严格控制,各科试题的平均难度应为0.70左右;易、中、难题目的比例大致为6:3:1。
㈢成立由相关学科教研员、优秀教师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命题、审题小组。建立命题、审题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以及命题与审题工作分离制度。命题和审题人员在进入工作起至考试结束,实行全隔离。
㈣全市集中统一无纸化阅卷,专人进行质量分析。
六、初中毕业标准及要求
㈠初中毕业标准
具有学籍的初三年级学生,且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
1.综合素质评价C等以上(含C等)。
2.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各学科书面考试成绩G等以上(含G等)。
3.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成绩为及格;物理、化学实验技能测试评定为合格;其它学科成绩评定为合格。
4.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等级。
1.达不到以上第2至4项标准的初三年级学生,由各学校组织补考、补测,经补考、补测及格或合格者准予毕业。
2.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由各学校组织的补考、补测,一律不得收费。
七、高中阶段招生录取
㈠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2016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40%左右。具体计划按自治区下达我市的中职招生任务制定。
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给我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25300人的任务,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下达。各县(区)教育局和各中学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突破或更改招生计划,确保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
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可凭毕业升学考试准考证及成绩单、九年义务教育学历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到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由学校自主录取。
具体方案见[附件7]。
㈢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报名及录取
⑴报考条件
①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以及同等学力者。
②具有我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中符合桂林市教育局、发改委、公安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意见〉的通知》(市教〔2014〕4号)规定者。
⑵录取原则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
⑶录取依据
以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科成绩等级组合、体育成绩等级为录取依据。具体排序方案见[附件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进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总成绩未达到本地示范性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C或D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进入一般性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总成绩未达到本地一般性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D等。
⑷市直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①采用桂林市直属普通高中网上录取报名系统报名、按招生计划由计算机管理系统排序登记、中考领导小组审批的方式进行录取。
②录取分三个时间段进行。第一时段进行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性计划、特长生招生;第二时段进行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区生招生;第三时段进行非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性计划招生(含民办)和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
具体录取办法和要求见[附件5]。
2.保送生、学区生、特长生的录取
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特色学校)保送生
市直属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不招收保送生。各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招录保送生(比例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
⑵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区生
由教育行政部门按划定学区分配进入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为学区生。
为促进九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鼓励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初中,将全市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50%的指标定向分配到承担学区生源的各初中学校,用于录取学区生。
⑶各普通高中特长生
在体育、艺术等方面有专长(突出成绩)的学生,可适当降低录取标准进入普通高中。
市直属普通高中学区生、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办法详见[附件6]。
㈣认真做好教育精准脱贫专项招生工作。为深入推进教育精准脱贫,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初中毕业生实现读书成才梦,从2016年秋季起,各县区要根据自治区组织实施的教育精准脱贫专项行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资助政策,对就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免除学杂费,并提供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我市将按自治区要求,选择1-3所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面向全区或所辖县区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50-150人;国家级改革示范校、自治区示范性中职学校、区直中职学校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市属及各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全部招收建档立卡初中毕业生。
各县区要根据下达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细化招生工作方案,落实初中学校向高中阶段学校输送生源的任务,制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送生计划,明确贫困生100%升学帮扶责任,确定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相应的具体招生人数;自治区统筹确定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的区直中职学校和相应的具体招生人数。
八、建立考试与招生制度改革的保障机制
㈠公示制度。市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毕业升学考试的科目、形式、赋分及成绩呈现形式;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的呈现形式;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等。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前及整个招生过程也要向考生公示以下内容:学校简介(含师资、设施包括学生住宿等办学条件),指令性招生计划、指导性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录取时间、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等事项。各初中学校在中考报名前要认真做好学区生资格的确认工作,严格审查并公示学区生名单,市中考领导小组将在学区生录取时段对学区生资格进行复核确认,如查出徇私舞弊或把关不严等违规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和责任人责任,所涉及的考生将取消学区生资格。
㈡诚信制度。逐步建立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㈢培训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对命题、审题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以保证和提高命题质量;保证参与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对参与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人员,也要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和熟悉新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㈣监督检查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考生必须知道的考试说明、考试范围、考试内容等应免费印发,不得组织编印任何与中考有关的考试复习辅导资料,不得要求学生征订购买考试复习资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自觉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录取原则的权威性,严禁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各招生学校不得私自设立报名资格线,不得无故拒绝考生的报名和退出。各初中阶段学校不准接收落选考生进入初三年级复读。招生过程中,严禁恶性竞争、相互抵毁,严禁通过强迫、欺骗、引诱、发回扣费、发生活费、发各种名目补助费等不正当手段抢夺生源,严禁在未办理录取手续前张榜公布录取名单,职业学校严禁有偿招生。纪检监察部门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加强社会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这项工作中违反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现象和行为,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在接受投诉后两周内调查处理并答复。市教育局对各县(区)招生工作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㈤监控评估制度。市中考领导小组对全市初中毕业生报考信息、毕业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控,及时充分地了解有关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考试和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评估、总结,以利进一步完善考试和招生制度的改革。
九、各县及临桂区招生录取办法的制订
各县及临桂区的招生录取办法参照本方案由各县(区)教育局制订,报市中考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各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教育局应将各高中学校录取新生名单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此作为新生学籍审查的依据。
十、中考成绩单是中考招生报名录取的依据,全市各初中学校必须于7月11日(含)前将中考成绩单发到考生或监护人手中。
十一、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桂林市教育局中考改革领导小组。
⒈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说明
⒉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测试方案
⒊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⒋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等级划分及排序办法
⒌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报考录取方案
⒍桂林市2016年市直属普通高中学区生、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⒎桂林市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录取方案
⒏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⒐2016年桂林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表
桂林市教育局
&&&&&&&&&&&&&&&&&&&&&&&&&&&&&&&&&&&&&&&&&&&& 2016年4月13日
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说明
一、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简称“中考”),中考语文是考察学生达成语文课程目标程度的重要手段。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命题指导思想
2016年语文中考命题以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面向全体学生,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突出考查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命题应兼顾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业水平,有利于改善教师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命题原则
命题应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语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应体现语文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强调积累、突出读写、鼓励创新;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知识、经验和学习特点,贴近社会生活和学生生活;在注重考查学生“双基”的同时,也注重考查学生的潜力。试题难度适中,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
四、考试范围及内容要求
&&& 以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以语文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七、八、九年级)为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和内容。
(一)能力层级
1.识记& 指识别和记忆,是语文能力最基本的层级。认识或记住字词的音形义,了解课文主要内容,背诵经典篇(段)。
2.理解& 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要求理解词语、句子在特定语境中的含义、感情色彩和表达作用,理解文章的思想内容和写作方法。
3.分析综合& 指分析和探究。是以识记、理解、应用为基础,在阅读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对比较复杂、有一定综合性的问题,能够分析其组成部分和组合关系,如对文章思想内容的把握和对文章写作特点的辨析。
4.表达应用& 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为基础,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能将语文知识直接用于新的情境中去解决新的问题,如仿写、作文等。
对以上四个能力层级均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二)考试内容
&&& 1.积累与运用
积累与运用考查的内容包括:常用字的音、形、义的辨识、常用词语(含成语)的运用、语句的规范表达(含标点符号)、文学文化常识的识记及经典篇段的默写、课外阅读积累等。
词语、语句的考查宜结合语境,灵活运用语法、修辞知识,选材兼顾课内外;文学文化常识考查为教材涉及的内容;默写主要从教材中要求背诵的古今优秀诗(词)文选材;课外阅读的考查以课标推荐阅读书目为主,适当兼顾日常积累。
2.古诗文阅读&&&&&&&&&&&&&&&&&&&&&&&&&&&&&&&&&&&&&&&&&&&&&&&&&&&&
(1)古诗词阅读
古代诗词阅读的考查,侧重整体把握诗词内容,感受诗词中的形象;欣赏、品味富于表现力的诗歌语言;分析诗词中的艺术表现手法。阅读材料的选择不超出教材范围。
(2)文言文阅读
文言文阅读考查注重思想性、人文性、迁移性。能阅读浅易的文言文,准确判断文言句读,理解文章基本内容;掌握常见文言实词的意义和常见虚词(如“之、其、于、以、而”等)的基本用法;能根据语境翻译文言句子;能对文章的思想内容和作者的观点态度作出评价。阅读材料的选择兼顾课内课外。
3.现代文阅读
现代文阅读,综合考查学生在阅读过程中的感受、体验、理解和价值取向;考查学生的阅读方法(如浏览、摘录、批注、制作卡片等)和阅读习惯;考查学生多角度、有创意的阅读。
(1)阅读记叙类文章,要求理清思路,理解主要内容,能感受、评价作品中的形象,品味重要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
(2)阅读简单的说明文和一般的科技作品,要求把握文章说明对象,提取文本信息,掌握常见的说明顺序和说明方法,品味说明语言的特点,领会作品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方法。
(3)阅读简单的议论文,能把握作者的观点并能通过自己的思考做出判断和阐述。能归纳文本要点,理解观点与材料(道理、事实、数据、图表)之间的关系;了解常见的论证方法(如比喻论证、对比论证、道理论证和事实论证)以及它们的作用。
(4)阅读非连续性文本,能领会文本的意思,得出有意义的结论.
阅读材料力求文质兼美。
4.综合性学习
综合性学习着重考查学生的探究精神和创新意识,主要体现为综合运用语文知识、语文能力发现问题和探究问题,搜集信息和整理资料,提出假设或观点等。
要求学生能规范、熟练地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写作记叙文、简单的说明文和议论文。要求做到文体规范、中心明确、感情真挚、内容充实、条理清楚、文从字顺、标点正确、书写整洁,能表达出自己对生活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
作文的命题关注贴近学生思想和生活,力求有新意,不设审题障碍。
五、考试形式及时间
1.考试形式&& 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全卷满分120分。
2.考试用时& 150分钟。
六、试卷结构
(一)试卷基本框架
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第Ⅱ卷(非选择题),约25~28题。整份试题6000个字符左右。第Ⅰ卷包括:积累与运用、现代文阅读(一)、文言文阅读(选择题);第Ⅱ卷包括:文言文阅读(非选择题)、古诗词鉴赏、古诗文默写、汉字书写、综合性学习、现代文阅读(二)、写作。
(二)各部分内容赋分比例
1.积累与运用(12分),约占10%。
2.现代文阅读(Ⅰ)(6分),占5%。
3.古诗文阅读(16分),约占13.3%,。
4.诗文默写与课外积累(10分),约占8.3%。
5.书写(5分), 约占4%。
6.综合性学习(6分),占5%。
7.现代文阅读(Ⅱ)(15分),约占12.5%。
8.作文(50分),约占41.6%,。
(三)试卷难度
试题难易比例为:容易题(p≥0.7);中等题(0.7p0.5);较难题(p&0.5)。易、中、难题比例为6∶3∶1,整卷难度值为0.7左右。
一、考试目的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命题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数学学科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应有利于贯彻新课改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检查初中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推动课程改革,减轻学生的过重学业负担,促使教师转变教学方式、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和高一级学校选拔合格的具有学习潜能的新生。
三、命题的基本原则
(一)注重导向性。试题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城乡公平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继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教师转变教学方式和学生转变学习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利于初高中教学的衔接,为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学习打好基础。
(二)注重科学性。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命题,做到考试内容和形式科学,符合考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试题内容科学,难易适当,表述正确;试卷结构科学、合理,形式规范;具备较高信度、效度和良好的区分度。
(三)注重基础性。试题要在指导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的同时,加强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及数学思想方法的理解和掌握情况,特别是考查运算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注重能力立意。试题内容要以课程教材作为基础材料,并紧密联系学生的实际,联系社会生活和科技发展的需要。考查灵活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注重考查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要注重考查数学知识在生活中的应用,要引导学生关注社会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做到课内课外相结合,促使学生的学习及考试的内容更加贴近学生的生活和社会发展实际,从而更好地考查学生学习探究应用的能力和水平。
(五)体现教育性。发挥试题的教育功能,有机渗透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关注人与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方法,及其对事物、生活、人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进行考查,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基本素养、科学和人文精神,促进全面发展。
四、考试范围
根据《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 2011年)》所规定的第三学段(7~9年级)涉及到的四个知识领域,即“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的内容。参照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育部审定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7~9年级)教材。
五、考试内容与要求
初中毕业与升学数学学科考试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数学思想、解决问题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考查。重视对能力的考查,特别是考查运算能力,逻辑思维的能力;重点考查基本的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基本的数学思想和方法;关注考查学生的数感、符号意识、空间观念、统计观念,以及运用一般图表、图象处理数据信息的能力,包括对数学语言的阅读理解及表达能力;能够结合实际背景和相关学科中的数学问题理解和应用;适当设置一些讨论性、开放性、探索性的问题,考查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考试要求的知识技能目标分为四个不同层次:了解(认识)、理解、掌握、灵活运用.其具体涵义如下:
了解(认识):能从具体事例中,知道或能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或意义);能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情境中辨认出这一对象。
理解:能描述对象的特征和由来;能明确地阐述此对象与有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掌握:能在理解的基础上,会把对象运用到新的情境中。
灵活运用:能综合运用知识,熟练、灵活、合理地选择与运用有关的方法完成特定的数学任务。
(一)数与代数&
(1)有理数
①理解有理数的意义,能用数轴上的点表示有理数,会比较有理数的大小。
②借助数轴理解相反数和绝对值的意义,会求有理数的相反数与绝对值,知道 的含义(这里 表示有理数)。
③理解乘方的意义,掌握有理数的加、减、乘、除、乘方及简单的混合运算(以三步以内为主)。
④理解有理数的运算律,并能运用运算律简化运算。
⑤能运用有理数的运算解决简单的问题。
①了解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的概念,会用根号表示数的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
②了解开方与乘方互为逆运算,会用平方运算求百以内整数的平方根,会用立方运算求百以内整数(对应的负整数)的立方根。
③了解无理数和实数的概念,知道实数与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能求实数的相反数与绝对值。
④能用有理数估计一个无理数的大致范围。
⑤了解近似数与精确度的概念;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能按问题的要求对结果取近似值。
⑥了解二次根式、最简二次根式的概念及其加、减、乘、除运算法则,会用它们进行有关的简单四则运算。
(3)代数式
①借助现实情境了解代数式,理解用字母表示数的意义。
②能分析具体问题中的简单数量关系,并用代数式表示。
③会求代数式的值;能根据特定的问题查阅资料,找到所需要的公式,并会代入具体的值进行计算。
(4)整式与分式
①了解整数指数幂的意义和基本性质,会用科学记数法表示数。
②理解整式的概念,掌握合并同类型和去括号的法则,能进行简单的整式加、减运算;能进行简单的整式乘法运算(其中的多项式相乘仅指一次式之间相乘及一次式与二次式相乘)。
③会推导乘法公式: ; ,了解公式的几何背景,并能利用公式进行简单计算。
④能用提公因式法、公式法(直接用公式不超过二次)进行因式分解(指数是正整数)。
⑤了解分式和最简方式的概念,能利用分式的基本性质进行约分和通分,能进行简单的分式加、减、乘、除运算。
2.方程与不等式
(1)方程与方程组
①能够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出方程。体会方程是刻画现实世界数量关系的有效模型。
②了解估计方程解的过程。
③掌握等式的性质。
④能解一元一次方程、可化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掌握带入消元法和加减消元法解简单的二元一次方程组。能解简单的三元一次方程组。
⑤理解配方法,能用因式分解法、公式法、配方法解简单的数字系数的一元二次方程。
⑥会用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判别式判别方程是否有实数根。了解一元二次方程根与系数的关系。
⑦能根据具体问题的实际意义,检验方程的解是否合理。
(2)不等式与不等式组
①能结合具体问题,了解不等式的意义,并探索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②能解数字系数的一元一次不等式,并能在数轴上表示出解集。会用数轴确定由两个一元一次不等式组成的不等式组的解集。
③能够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出一元一次不等式,解决简单的问题。
①探索简单实例中的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了解常量、变量的意义。
②结合实例,了解函数的概念和三种表示方法,能举出函数的实例。
③能结合图象对简单实际问题中的函数关系进行分析。
④能确定简单实际问题中的函数的自变量取值范围,并会求出函数值。
⑤能用适当的函数表示法刻画出某些实际问题中变量之间的关系。
⑥结合对函数关系的分析,能对变量的变化规律进行初步讨论。
(2)一次函数
①结合具体情境体会一次函数的意义,能根据已知条件确定一次函数表达式。
②会用待定系数法确定一次函数的表达式。
③能画一次函数y=kx+b(k≠0)的图象,根据图象探索并理解k>0或k<0时图象的变化情况。
④理解正比例函数。
⑤能根理解一次函数与二元一次方程的关系。
⑥能根据一次函数解决实际问题
(3)反比例函数
①结合具体情境体会反比例函数的意义,能根据已知条件确定反比例函数表达式。
②能画出反比例函数y=k/x(k≠0)的图象,根据图象探索并理解k>0或k<0时图象的变化情况。
③能用反比例函数解决简单实际问题。
(4)二次函数
①通过对实际问题情境的分析,了解二次函数的意义。
②会用描点法画出二次函数的图象,通过图象了解二次函数的性质。
③会用配方法将数字系数的二次函数化为 的形式,能由此得到二次函数图象的顶点坐标、开口方向和对称轴,并能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④会利用二次函数的图象求一元二次方程的近似解。
(二)空间与图形
1.图形的性质
(1)点、线、面、角
①通过实物和具体具体模型,了解从物体抽象出来的几何体、平面、直线和点等。
②会比较线段的长短,了解线段的和、差以及线段中点的意义。
③掌握两点确定一条直线。
④掌握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⑤理解两点间距离的意义,能度量两点间的距离。
⑥理解角的概念,能比较角的大小。
⑦认识度、分、秒,会对度、分、秒进行简单的换算,并会计算角的和、差。
(2)相交线与平行线
①理解对顶角、余角、补角等概念,探索并掌握对顶角相等、同角(等角)的余角相等、同角(等角)的补角相等。
②理解垂线、垂线段等概念,能用三角尺或量角器过一点画一条直线的垂线。理解点到直线距离的意义,能度量点到直线的距离。
③掌握过一点有且仅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垂直。
④识别同位角、内错角、同旁内角。
⑤理解平行线概念;掌握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同位角相等,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
⑥掌握平行线的性质定理:两条平行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同位角相等。 了解平行线性质定理的证明。
⑦掌握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平行,会用三角尺和直尺过已知直线外一点画这条直线的平行线。
⑧探索并证明平行线的判定定理。
⑨了解平行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平行。
(3)三角形
①理解三角形及其内角、外角、中线、高、角平分线等概念,了解三角形的稳定性。
②探索并证明三角形的内角和定理,掌握它的推论。
③理解全等三角形的概念,能识别全等三角形中的对应边、对应角。掌握两个三角形全等的条件。
④探索并证明角平分线的性质定理。
⑤理解线段垂直平分线的概念,探索并证明线段垂直平分线的性质定理。
⑥了解等腰三角形的有关概念,探索并证明等腰三角形的性质定理;探索并掌握等腰三角形的判定定理;探索等边三角形的性质定理和判定定理。
⑦了解直角三角形的概念,探索并掌握直角三角形的性质定理和一个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的条件。
⑧探索勾股定理及其逆定理,并能运用它们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
⑨探索并掌握判定直角三角形全等的相关定理。
⑩了解三角形重心的概念。
(4)四边形
①了解多边形的定义,多边形的顶点、边、内角、外角、对角线等概念;探索并掌握多边形内角和与外角和公式。
②理解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的概念,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了解四边形的不稳定性。
③探索并证明平行四边形的性质定理以及判定定理。
④了解两条平行线之间距离的意义,能度量两条平行线之间的距离。
⑤探索并证明矩形、菱形、正方形的性质定理以及它们的判定定理。
⑥探索并证明三角形的中位线定理。
①理解圆、弧、弦、圆心角、圆周角的概念,了解等圆、等弧的概念;探索并了解点与圆的位置关系。
②探索并证明垂径定理。
③探索圆周角与圆心角及其所对弧的关系,了解并证明圆周角定理及其推论。
④知道三角形的内心和外心。
⑤了解直线和圆的位置关系,掌握切线的概念,探索切线与过切点的半径之间的关系;会用三角尺过圆上一点画圆的切线。
⑥探索并证明切线长定理:过圆外一点所画的圆的两条切线长相等。
⑦会计算圆弧长、扇形的面积。
⑧了解正多边形的概念及正多边形与圆的关系。
(6)尺规作图
①能用尺规完成以下作图:作一条线段等于已知线段;作一个角等于已知角;作角的平分线,作线段的垂直平分线;过一点作已知直线的垂线。
②会利用基本作图作三角形:已知三边、已知两边及其夹角、已知两角及其夹边作三角形;已知底边及底边上的高线作等腰三角形;已知一直角边和斜边作直角三角形。
③会利用基本作图完成:过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作圆;作三角形的外接圆、内切圆;作圆的内接正方形和正六边形。
④在尺规作图中,了解作图的道理,保留作图的痕迹,不要求写出作法。
(7)定义、命题、定理&
①通过具体实例,了解定义、命题、定理、推论的意义。
②结合具体实例,会区分命题的条件和结论,了解原命题及其逆命题的概念。会识别两个互逆的命题,知道原命题成立其逆命题不一定成立。
③知道证明的意义和证明的必要性,知道证明要合乎逻辑,知道证明的过程可以有不同的表达形式,会综合法证明的格式。
④了解反例的作用,知道利用反例可以判断一个命题是错误的。
⑤通过实例体会反证法的含义。
2.图形的变化
(1)图形的轴对称
①通过具体实例了解轴对称的概念,探索它的基本性质,成轴对称的两个图形中,对应点所连的线段被对称轴垂直平分。
②能画出简单平面图形(点、线段、直线、三角形等)关于给定对称轴的对称图形。
③了解轴对称图形的概念,探索等腰三角形、矩形、菱形、正多边形、圆的轴对称性质。
④认识并欣赏自然界和现实生活中的轴对称图形。
(2)图形的旋转
①通过具体实例认识平面图形关于旋转中心的旋转,探索它的基本性质。
②了解中心对称、中心对称图形的概念,探索它的基本性质。
③探索线段、平行四边形、正多边形、圆的中心对称性质。
④认识并欣赏自然界和现实生活中的中心对称图形。
(3)图形的平移
①通过具体实例认识平移,探索它的基本性质。
②认识和欣赏平移在自然界和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③运用图形的轴对称、旋转、平移进行图案设计。
(4)图形的相似
①了解比例的基本性质、线段的比、成比例的线段;通过实例了解黄金分割。
②通过具体实例认识图形的相似,了解相似多边形和相似比。
③掌握两条直线被一组平行线所截,所得的对应线段成比例。
④了解相似三角形的判定定理及其性质定理。
⑤了解图形的位似,知道利用位似可以将一个图形放大或缩小。
⑥利用图形的相似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
⑦利用相似的直角三角形,探索并认识锐角三角函数(sin A,cos A,tan A),知道30°,45°,60°角的三角函数值。
⑧会使用计算器由已知锐角求它的三角函数值,由已知三角函数值求它的对应锐角。
⑨能用锐角三角函数解直角三角形,能用相关知识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
(5)图形投影
①通过丰富的实例,了解中心投影和平行投影的概念。
②会画直棱柱、圆柱、圆锥、球的主视图、左视图、俯视图,能判断简单物体的视图,并会根据视图描述简单的几何体。
③了解直棱柱、圆锥的侧面展开图,能根据展开图想象和制作实物模型。
④通过实例,了解上述视图与展开图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3.图形与坐标
(1)坐标与图形位置
①结合实例,能用有序数对可以表示物体的位置。
②理解平面直角坐标系的有关概念,能画出直角坐标系;在给定的直角坐标系中,能根据坐标描出点的位置、由点的位置写出它的坐标。
③在实际问题中,能建立适当的直角坐标系,描述物体的位置。
④对给定的图形,会选择合适的直角坐标系写出它的顶点坐标,可以用坐标刻画一个简单图形。
⑤在平面上,能用方位角和距离刻画两个物体的相对位置。
(2)坐标与图形运动
①在直角坐标系中,以坐标轴为对称轴,能写出一个已知顶点坐标的多边形的对称图形的顶点坐标,并知道对应顶点坐标之间的关系。
②在直角坐标系中,能写出一个已知顶点坐标的多边形沿坐标轴方向平移后图形的顶点坐标,并知道对应顶点坐标之间的关系。
③在直角坐标系中,探索并了解将一个多边形依次沿两个坐标轴方向平移后所得到的图形与原来的图形具有平移关系,体会图形顶点坐标的变化。
④在直角坐标系中,探索并了解将一个多边形的顶点坐标分别扩大或缩小相同倍数时所对应的图形与原图形是位似的。
(三)统计与概率
1.抽样与数据分析
(1)经历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数据的活动,了解数据处理的过程;能用计算器处理较为复杂的数据。
(2)体会抽样的必要性,通过实例了解简单随机抽样。
(3)会制作扇形统计图,能用统计图直观、有效地描述数据。
(4)理解平均数的意义,能计算中位数、众数、加权平均数,了解它们是数据集中趋势的描述。
(5)体会刻画数据离散程度的意义,会计算简单数据的方差。
(6)通过实例,了解频数和频数分布的意义,能画频数直方图,能利用频数直方图解释数据中蕴涵的信息。
(7)体会样本与总体关系,知道可以通过样本平均数、样本方差推断总体平均数和总体方差。
(8)能解释并根据统计结果做出合理的判断和预测,并能进行交流。
(9)通过表格、折线图、趋势图等,感受随机现象的变化趋势。
2.事件的概率
(1)能通过列表、画树状图等方法列出简单随机事件所有可能的结果,以及指定事件发生的所有可能结果,了解事件的概率。
(2)知道通过大量的重复实验,可以用频率估计概率。
1.结合实际情境,经历设计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的过程,体验建立模型、解决问题的过程,并在此过程中,尝试发现和提出问题。
2.会反思参与活动的全过程,将研究的过程和结果形成报告或小论文,并能进行交流,进一步获得数学活动经验。
3.通过对有关问题的探讨,了解所学过知识(包括其他学科知识)之间的关联,进一步理解有关知识,发展应用意识和能力。
六、考试形式与时间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全卷满分为1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七、试卷结构
全卷由卷Ⅰ和卷Ⅱ组成。卷Ⅰ为选择题,赋分36分;卷Ⅱ为非选择题,赋分为84分,其中填空题占18分,解答题占66分。
各知识板块的内容比例为:“数与代数”约占45%;“图形与几何”约占40%;“统计与概率”约占15%。“综合与实践”的内容适量融合在以上三个部分的内容里面考查。
试题由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部分组成。客观性试题包括选择题和填空题,选择题12题,每题3分,共36分;填空题6题,每题3分,共18分。主观性试题有8题,包括计算题、证明题、开放题、探究题、应用题、作图题等,共66分。选择题是四选一型的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只要求写出结果,不必写出计算过程或推证过程;作图题只要求保留作图痕迹,不要求写作法;解答题在解答时都应写出文字说明、演算步骤和推理过程。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部分的分值比例分别约占45%、55%。
试题按其难度分为容易题(难度在 0.7 以上)、中等题(难度在 0.35-0.7)和较难题(难度在 0.35 以下),三种试题分值之比为6:3:1。整卷试题的平均难度0.7左右。
英 语&&&&&
一、 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 考试要求
以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规定的五级要求为标准,侧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含语言技能、语言知识、情感态度、学习策略和文化意识)。语言技能包括听、说、读、写。语言知识包括语音、词汇、语法、功能意念和话题。对情感态度、学习策略和文化意识的考查将渗透在语言知识与语言技能的考查中。
三、考试范围
按照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规定的内容,参照桂林市本届学生所用的外研版教材七至九年级为考试范围(九年级下册不作为考查重点),具体考查内容如下:
(一)语言技能
能听懂接近自然语速的故事和叙述,及有关熟悉话题的谈话,并从中提取信息和观点;能借助语境克服生词障碍、理解大意;能针对所听语段的内容记录简单信息。
能根据上下文和构词法推断、理解生词的含义;能读懂《英语课程标准》(2011)所列话题的阅读材料,并理解段落中各句子之间的逻辑关系,找出文章中的主题,理解故事的情节,预测故事情节的发展和可能的结局。能运用简单的阅读策略获取信息。
3.书面表达
能写短文、短信、日记等。能简单描述人物或事件,能根据图示或者表格等写出简单的短文或操作说明。能使用常见的连接词表示顺序和逻辑关系。
(二)语言知识
1. 语音:语音的考查渗透在听力部分。
2.词汇:《英语课程标准》(2011)所要求的1500词及200短语,也就是教材中的单词表中要求掌握的黑体字单词,特别是加*的词汇。
3.语法项目:语法的详细内容参照桂林市所使用的外研版教材(2012年秋季学期修订版)各册后Guide to language use的内容。
(1)可数名词及其单复数
(2)不可数名词
(3)专有名词
(4)名词所有格
(1)人称代词
(2)物主代词
(3)反身代词
(4)指示代词
(5)不定代词(some, any, no)
(6)疑问代词
(1)基数词
(2)序数词
4).介词和介词短语
6).形容词(包括比较级和最高级)
7).副词(包括比较级和最高级)
(1)动词的基本形式
(2)系动词
(3)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
(4)助动词
(5)情态动词
①一般现在时
②一般过去时
③一般将来时
④现在进行时
⑤过去进行时
⑥现在完成时
(7)被动语态
①一般现在时
②一般过去时
③一般将来时
(8)非谓语动词(动词不定式做宾语、宾语补足语、目的状语)
10).构词法
(1)前缀、后缀
11).句子种类
(1)陈述句(肯定式和否定式)
(2)疑问句:(一般疑问句、特殊疑问句、选择疑问句)
(3)祈使句
(4)感叹句
12). 简单句的基本句型
(1)主语+系动词+表语
(2)主语+不及物动词
(3)主语+及物动词+宾语
(4)主词+及物动词+间接宾语+直接宾语
(5)主语+及物动词+宾语+宾语补足语
(6)there be 句型
13).并列复合句
14).主从复合句
(1)宾语从句
(2)状语从句
(3)定语从句(能辨认出由that, which, who引导的限定性定语从句,并能理解句子意思。)
&4.功能意念项目:掌握《英语课程标准》(2011)附录4功能意念项目,在日常生活中恰当理解和表达问候、介绍、告别、感谢、祝贺等交际功能,并能有效地进行表达。
&(1) 问候(Greetings)
(2) 介绍(Introduction)
(3) 告别(Farewells)
(4) 致谢(Thanks)
(5) 道歉(Apologies)
(6) 邀请(Invitation)
(7) 请求允许(Asking for permission)
(8) 祝愿和祝贺(Expressing wishes and congratulations)
(9) 提供帮助( Offering help)
(10) 约会(Making appointments)
(11) 打电话(Making telephone calls)
(12) 就餐(Having meals)
(13) 就医(Seeing the doctor)
(14) 购物(Shopping)
(15) 问路(Asking the way)
(16) 谈论天气(Talking about weather)
(17) 语言交际困难(Language difficulties in communication)
(18) 提醒注意(Reminding and warning)
(19) 劝告(Advice)
(20) 建议(Suggestions)
详细内容请参阅《英语课程标准》(2011)附录4
5.话题项目:掌握《英语课程标准》(2011)附录5话题项目表,特别要熟悉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话题如:个人、家庭和学校生活,兴趣爱好、风俗习惯、卫生与健康、科学技术、世界与环境等方面。
1).个人、家庭和学校生活
2). 兴趣与爱好
3).风俗习惯、节假日活动
5). 饮食、卫生与健康
6).安全与救护
8).文娱与体育
9).旅游和交通
10).语言学习
11).世界和自然环境、天气
12).科普知识与现代技术
13).国家历史与地理
四、试卷结构
试卷包括第I卷、第II卷和答题卡三个部分。考生须将试卷所有答案填涂或写在答题卡上。全卷共七大题,共90小题左右。满分为120分,选择题占70%左右,非选择题占30%左右。
(一)题型及赋分比例
1、听力测试(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听句子,选画面(5小题,每小题1分,共5分)
(2)听句子,选答语(5小题,每小题1分,共5分)
(3)对话理解(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4)短文理解(5小题,每小题1分,共5分)
(5)听短文,填信息(5小题,每小题1分,共5分)
2、单项选择(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3、完形填空(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4、阅读理解(20小题,共35分)
5、补全对话(5小题,每小题1分,共5分)
6、综合填空(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选词填空(5小题,每小题1分,共5分)
(2)单词拼写(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7、书面表达 (15分)
(二)试卷难度
整卷难度为0.70左右。易、中、难题目比例为6∶3∶1,容易题
(p≥0.7),中等难度题(0.7p0.35),较难题(p≤0.35)。
一、考试目的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命题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物理学科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应有利于贯彻新课改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检查初中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推动课程改革,减轻学生的过重学业负担,促使教师转变教学方式、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和高一级学校选拔合格的具有学习潜能的新生。
三、命题的基本原则
(一)注重导向性。试题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城乡公平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继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教师转变教学方式和学生转变学习方式;有利于初高中教学的衔接,为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学习打好基础。
(二)注重科学性。试题内容科学、正确,表述无误;试卷结构科学、合理;试卷形式规范;恰当把握试题的难度、信度、效度和区分度。
(三)注重基础性。注重考查物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突出主干内容;不出偏题、怪题和人为编造的繁难试题。
(四)注重能力立意。密切联系社会生活,考查灵活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探究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体现教育性。发挥试题的教育功能,有机渗透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关注人与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积极影响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为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所规定的科学探究和科学内容。参照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教科书《物理》(八~九年级)。
五、考试内容及要求
从知识、技能、科学探究等方面进行考查,知识包括物质、运动和相互作用、能量三个主题,而技能和科学探究融合于知识内容中。
1.知识的考查要求
知识的考查要求分为了解(知道)、认识和理解三个层次。具体含义是:
了解:能记住知识的主要内容,能列举相关的实例,能判别相关概念,描述对象的基本特征。
认识:在了解的基础上,能够与该知识点最近的相关知识或情景进行联想,或能解释最直接的相关现象。
理解:在了解的基础上,能够与该知识点相关的知识或情境进行联想,或能解释相关的现象,能利用该知识解决有关问题、进行简单的计算,并能对该知识进行扩展。
2.技能的考查要求
会使用简单的实验仪器和测量工具,会测量一些基本的物理量;会用图表记录、描述实验数据;会使用简单的数据处理方法,会从实验数据中得出实验结论。
3.科学探究的考查要求
能从日常生活、自然现象、实验观察等情况中提出与物理学有关的问题;尝试对问题的成因或结果进行猜想与假设;能根据要求进行简单的实验设计;会收集实验证据并进行分析论证;尝试对实验进行评估、调整和改进。
具体的考试要求在下列附表中列出。
附表:           知识内容及考试要求
六、考试形式与时间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全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七、试卷结构
(一)试卷容量
试卷由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大题型构成。选择题主要是单项选择题,非选择题包括填空、作图、实验与探究、综合应用等题型。每种题型包含若干小题,小题题量为28题左右。
(二)题型的数量
单项选择题约12题;填空题约8题;作图题约2题;实验与探究题约3题;综合应用题约3题。
(三)题型的赋分比例
全卷满分为100分,单项选择题约36%;填空题约16%;作图题约4%;实验与探究题约20%;综合应用题约24%。
(四)内容的赋分比例
物质约12%;运动和相互作用约38%;能量约50%。
(五)难度及比例:全卷难度为0.7左右,其中容易题约为60%;中等难度题约为30%;较难题约为10%。
一、考试要求
以《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以科学出版社、广东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教科书《化学》(九年级上、下册)规定的内容为考试范围,要求能考查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必须掌握的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侧重考查初中化学学科的主干知识,杜绝偏题、怪题和人为编造的繁难试题。
命题注重考查学生灵活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突出对学生的观察能力、实验能力、思维能力、科学探究能力、自学能力的考查。重视考查运用课本知识分析、解决基本的社会、生产、生活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背景资料的选取可以不受教材的限制。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科学探究”、“身边的化学物质”、“物质构成的奥秘”、“物质的化学变化”、“化学与社会发展”五个方面。具体考试内容如下:
(一)科学探究
1.增进对科学探究的理解
(1)体验到科学探究是人们获取科学知识、认识客观世界的重要途径。
(2)意识到提出问题和做出猜想对科学探究的重要性,知道猜想与假设必须用事实来验证。
(3)知道科学探究可以通过实验、观察等多种手段获取事实和证据。
(4)认识到科学探究既需要观察和实验,又需要进行推理和判断。
(5)认识到合作与交流在科学探究中的重要作用。
2.发展科学探究能力
(1)能发现一些有探究价值的问题,并能表述所发现的问题。
(2)能对问题做出猜想或假设。
(3)能设计简单的化学实验方案。
(4)能进行实验操作。
(5)能运用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收集证据,会运用图表等形式加以表述。
(6)能对所获得的事实与证据进行归纳,得出合理的结论。
(7)能对探究结果的可靠性进行评价。
(8)能表述探究过程和结果。
3.学习基本的实验技能
(1)能进行药品的取用、简单仪器的使用和连接、加热等基本的实验操作。&
(2)能在教师指导下根据实验需要选择实验药品和仪器,并能安全操作。&
(3)初步学会配制一定溶质质量分数的溶液。
(4)初步学会用酸碱指示剂、pH试纸检验溶液的酸碱性。
(5)初步学会根据某些性质检验和区分一些常见的物质。
(6)初步学习使用过滤、蒸发的方法对混合物进行分离。
(7)初步学习运用简单的装置和方法制取某些气体。
4.完成基础的学生实验
(1)粗盐中难溶性杂质的去除。
(2)氧气的实验室制取与性质。
(3)二氧化碳的实验室制取与性质。
(4)金属的物理性质和某些化学性质。
(5)燃烧的条件。
(6)一定溶质质量分数的氯化钠溶液的配制。
(7)溶液酸碱性的检验。
(8)酸、碱的化学性质。
(二)身边的化学物质
(三)物质构成的奥秘
(四)物质的化学变化
(五)化学与社会发展
三、考试的形式与时长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长:90分钟。
四、试卷结构
总分100分。全卷由I 卷和Ⅱ卷组成。I 卷为选择题,赋分40分;Ⅱ卷为非选择题,包括填空题、简答题、实验探究题、计算题四种题型,赋分60分。
(一)内容分值比例:科学探究约25%,身边的化学物质约30%,物质构成的奥秘约15% ,物质的化学变化约18%,化学与社会发展约12%。
(二)题型及赋分:选择题40分,填空题约26分,简答题约12分,实验探究题约16分,计算题约6分。
& (三)试题难度比例:试卷整卷易、中、难题目比例约为6:3:1,难度系数(p)控制在0.7左右。
容易题(p≥0.7)&&&&&&&&&&&&&&&&& 约占60%
中档题(0.7p0.4)&&&&&&&&&&&& 约占30%
难题(p≤0.4 )&&&&&&&&&&&&&&&&&& 约占10%
一、考试要求
(一)考试目的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命题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广西关于中考改革的精神;以《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及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思想品德》实验教科书为依据;以生活为基础,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在体现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对基本知识的理解,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大胆创新,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有利于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三)命题的基本原则
&&& 坚持“科学发展、融入生活、突出地方特色”,凸显思想品德课程“思想性、人文性、实践性、综合性、时代性”的特点。
&&& 1.导向性原则。试题体现学科德育功能和价值取向,以初中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为基础,以国内外重大经济、政治、科技、文化事件为载体,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和学生生活实际,将正确的价值观蕴涵在试题之中,突出时代性和教育性特点,引导考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 2.基础性原则。试题严格依据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充分体现“两试合一”的特点,重视对教材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考查,体现考试内容的基础性。
&&& 3.全面性原则。试题在全面考查考生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考生在具体、开放的情景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以培养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关注考生在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过程中体现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4.科学性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命题,做到考试内容和形式科学,符合考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试题难易适当,具备较高信度和效度。
&二、考试范围和要求
1.考试范围
七年级下册第七课、第八课。
八年级上册第九课、第十课。
八年级下册第一课、第二课、第三课、第四课、第五课、第六课、第七课、第八课、第十课。
九年级第一课、第二课、第三课、第四课、第五课、第六课、第七课、第八课、第九课。
依据《课程标准》内容标准的要求和学科特点,初中毕业思想品德学业考试内容的能力目标由低到高分为识记、理解、运用三个层次,前一个层次是后面各层次的基础,较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了较低层次的要求。识记是对有关的事实、概念、原理或观点的再现或再认;理解是在识记的基础上,对有关知识进行转换、说明、解释或推理;运用是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归纳、综合、探究、实践的能力。根据思想品德学科特点和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规律,对部分内容提出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目标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 三、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思想品德全卷满分60分。与历史合卷考试,考试用时120分钟。
四、试卷结构
(一)内容分值比例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3 FONT-FAMILY: 宋体; COLOR: LINE-HEIGHT: 125%; mso-bidi-font-family: 仿宋_GB年思想品德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为60分,心理、道德部分约占20%,法律部分约占35%,国情部分约占45%。
(二)题型及赋分比例
单项选择题:14题,每题2分,28分。
简答题:2题,每题6分,12分。
材料分析题:1题,10分。
实践探究题:1题,10分。
(三)选择题与非选择题的分值比例
选择题28分,非选择题32分。
五、试卷难度
思想品德整卷难度为0.70左右。其中,容易题(P≥0.70),中等难度题(0.70>P>0.35),较难题(P≤0.35),易、中难题目的比例为6∶3∶1。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历史学科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应有利于贯彻新课改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检查和评价初中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推动课程改革,减轻学生的过重学业负担,促使教师转变教学方式、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和高一级学校选拔合格的具有学习潜能的新生。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试题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城乡公平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继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教师转变教学方式和学生转变学习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利于初高中教学的衔接,为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学习打好基础。
(二)科学性原则。试题内容要准确无误,主观性试题与客观性试题比例合理,难易程度得当;试题要反映出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要求。
(三)发展性原则。试题符合初中生的心理特征和认识水平,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为学生升上高中阶段学习或进入和适应社会生活打下基础。
(四)综合性原则。试题要体现知识与能力并重,既要注重对学生基本历史常识,历史文化素养的考查(如重大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现象及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又要注重对学生应用历史基本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在考查学科主体知识的同时,注意考查知识的覆盖面,体现试题的综合性和开放性。
(五)时代性原则。试题反映历史学科具有过去与现在紧密连接的特点,关注历史与现实社会和学生生活的联系。
(六)人文性原则。试题体现历史人文学科的特点;试卷设计在体现严谨性的基础上,力求做到图文并茂,语言富有亲和力。
三、考试要求
主要从三个层次考察学生对历史学科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即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以历史基础知识为依托,以能力为取向,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及运用所学知识理解、分析、比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具有一定综合性和开放性。
(一)考试的基本内容
1、知识与能力
(1)知道重要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知道历史文明的主要成果,初步掌握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
(2)了解历史的时序,初步了解在具体时空条件下对历史事件进行考察,从历史发展的进程中认识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地位和作用。
(3)了解历史知识的呈现方式。要求考生通过文献材料、图片、图表、实物、遗址、遗迹、影像、以及历史文学作品等,初步学会从多种渠道获取历史信息。
(4)运用相应的历史学科书面语言陈述历史问题的表达能力。
(5)运用科学的历史观,客观地评价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的能力。
2、过程与方法
历史学习是一个从感知到理性,即接触历史再到理解历史的过程。学生通过试题提供材料,获取相关的有效信息,并综合所学知识对这些信息进行初步理解、分析归纳、比较和概括,从而解决相关的问题。注重探究式学习,运用学科思维,学习解决历史问题的一些方法,积累平时所学及实践活动,从不同的角度回答问题,学会运用历史的眼光来分析历史与现实问题。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考查
(1)了解中国国情和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形成对祖国历史文化的认同感,初步树立对国家、民族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感悟中华文明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增强爱国主义情感。
(2)了解科学技术提高社会生产力、创造物质财富的历史,形成崇尚科学意识、确立求真、务实和创新的科学态度。
(3)了解历史上专制与民主、人治与法治的演变过程,及其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强化民主与法治意识;了解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多样性,理解和尊重世界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传统,学习汲取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逐步形成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国际意识。
(二)考试的基本能力要求
(1)识记: 再认、再现最重大的历史常识,包括最基本的历史大事件、历史人物、历史结论、历史发展的最基本线索,以及一些重要的图、像,画。学生只要具备了基本的历史素质,同时能对试题引用的问题情境有一定了解,就能够正确回答这一层次的问题,试题的答案一定在教材中。这一能力要求是历史能力最基本的层次,在考试中占主要部分。&&
(2)理解: 是在识记基础上较高一级的能力层次。要求学生在识记的基础上,对一些能促进学生终身发展的基本历史知识,能准确地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
(3)应用: 这是历史学科考试的最高能力层次。是要求学生在对基本历史知识的识记和理解基础上,关注历史与现实的对话,具备运用所学的基本历史知识去分析和解释现实问题的能力以及正确的评介历史事件的能力。要求学生要关心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大事,关注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将历史与现实相结合。
四、考试范围
以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所规定的课程内容标准为考试依据。以七年级、八年级和九年级所学的岳麓版历史实验教材为考试范围。具体范围:
(1)七年级:《中国历史》下册
(2)八年级:《中国历史》上册
(3)九年级:《世界历史》下册
注:小字体内容和活动课内容原则上不作考试要求,但与课程标准要求相关的内容仍属考试范围。
五、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历史学科独立命题与思想政治学科合卷同一时段考试,考试共用时120分钟,历史满分60分。
六、试卷结构
(一)试卷内容的赋分比例
七年级下册及八年级上册(中国历史部分)& 约36分&&&& 约占60%&&
九年级下册(世界历史部分)&&&&&&&&&&&&& 约24分&&&& 约占40%
(二)试卷题型、题量及赋分
题型:试题分为客观题(选择题)和主观题(非选择题)两大类,非选择题题型即为材料探究题(文字材料或图片材料)。
题量:客观题(选择题)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主观题(非选择题)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赋分:试题满分为60分。
(二)试题难度
试题难度为0.70左右;易、中、难题目比例为6:3:1。
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测试方案
根据《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测试内容(市、县(区)统一,共三项,每项l5分,共45分,计入中考总成绩。要求使用电子设备,2017年各县(区)必须统一使用电子设备)。
 ㈠必测项目两项:
  1.耐力项目: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暂时无条件的县(区)2016年可向市教育局申请,经批复后考5O米×8往返跑(男、女),2017年必须统一)。
  2.速度项目:50米跑(男、女)。
&&  ㈡抽测项目1项(4项抽1项):
 立定跳远、掷实心球、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引体向上(男)、一分钟跳绳。
二、体育综合素质评价:共l5分
㈠体育课成绩(6分):初中三年按要求认真上好体育课,认真做早操、课间操,每年得2分,若有违纪、旷课、无故不出操记录者,每年扣l分。
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5分):三年测试均及格者得5分,不及格者,每年扣l分。无故不参加测试者为“0”分。
㈢运动技能(4分):从篮球、排球、足球三项中由初三学生自选一项测试(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办法及评分标准),测试及格者得4分,不及格者扣l分,无故不参加测试者记“0”分。
㈤相关说明:
1.残疾和患有重大特殊疾病不适宜运动的学生,残疾学生提供残疾证,患有重大特殊疾病学生(具体申报办法,按先天性疾病、重大特殊性伤病申请免试的条件和要求),市区(不含临桂)学生提供三甲医院证明,十一县、临桂区学生提供县(区)人民医院证明,并经市、县(区)中考办组织医学专家鉴定确认后,可得15分。
2.市、县(区)教育局均要成立初中毕业生体育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控评价过程,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各校要成立初中毕业生体育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价工作实施细则与具体操作程序,监督评价过程,认定评价结果,接受质询、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评价的偏差,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4.要建立公示制度,评价成绩要告之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并在校内公示。
5.评价成绩记录到《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登记表》(见附表2),并按要求将本校学生的体育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报市教育局体卫科及县(区)体卫艺股或基教股,成绩经复核后,报送市招生考试院及县(区)招考办。
三、等级划分:满分60分,其中:测试成绩45分,体育综合素质评价成绩l5分,按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划分为:A等(40%)、B等(35%)、C等(20%)、D等(5%)。体育成绩等级放在文化学科成绩等级组合之后作为升学考试录取条件。
三、测试时间:2016年5月5日至30日。
四、测试方法:
场地器材:50米直线跑道4一8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跑道线清晰。
测试方法:考生至少2人一组,起跑姿势不限(不准使用起跑器),每人只跑一次。当听到起跑信号后起跑,如有起跑犯规,则该组重跑,之后该组的每次起跑犯规的考生均取消该项目的测试资格。凡被取消测试资格或未完成测试者,该项目成绩记为“0”分。成绩以秒为单位记录,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0.1秒),小数点后第2位数非“0”时进1。其他按田径规则执行。
&& ㈡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场地器材:封闭的环形跑道,跑道线清晰,起、终点线标志明显,测试所用的器材应符合田径竞赛规则要求。
测试方法:考生至少2人一组,采用不分道站立式起跑,每人只跑1次。当听到起跑信号后起跑,如有起跑犯规,则该组重跑,之后该组的每次起跑犯规的考生均取消该项目的测试资格。凡被取消测试资格或未完成测试者,该项目成绩记为“0”分。成绩以分和整秒为单位记录,小数点第1位小数非“0”时进1。其他按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㈢50米×8往返跑
场地器材:画长50 米、宽1.0-1.25 米的直线跑道若干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设跑道一端为起点线,相邻跑道为终点线,在两条跑道的中间线距离端线1米处放置标志杆(如图1)。标志杆高度为1.2 米,标杆红白相间由带弹性的PVC管或是PP 料制作,防止造成意外事故,管杆体直径2.5 厘米,底座半球形直径22 厘米,整体重量3.2-3.5公斤(如图2)。
测试方法:考生至少2 人一组,采用站立式起跑,每人只跑1 次。测试时,考生自主确定起、终点线,当听到起跑信号后起跑,并全力往返跑完测试距离。如有起跑犯规,则该组重跑,之后该组的每次起跑犯规的考生均取消该项目的考试资格。不得干扰他人测试,碰到标志竿者自动扶好后再跑,否则取消该项测试资格。凡被取消测试资格或未完成测试者,该项目成绩记为“0”分。成绩以分和整秒为单位记录,小数点第1位小数非“0”时进1。其他按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㈣立定跳远
场地器材: 画长为3米,宽为1米的平坦地面,分值和成绩要按评分标准分别清晰画在各分段成绩线的两端(如图3、图4)。
动作规格:两脚自然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完成摆臂、屈膝、起跳、展体、收腹、落地等动作,考生双脚落地后必须从前方迈出考试区,若有踩线、垫步、连续起跳等都属于犯规行为。
测试方法: 考生不得穿钉鞋,每人试跳三次,成绩丈量从起跳线后沿至身体任何部位最近触地点的垂直距离,丈量及登记时均要唱出成绩,三次成绩都记录在考生成绩登记表内,取其中最优成绩为决定成绩,成绩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如有犯规该跳成绩标注“犯规”字样,若三次犯规者,则该项目成绩记为“0”分。
&㈤原地正面双手头上掷实心球
场地器材: 画长15米,宽4米的平坦地面,线条清晰,成绩和分值要按评分标准清晰画在各分段成绩线的两端(如图5、图6)。使用2公斤重的胶质实心球。
动作规格:双脚原地前后或左右开立站在投掷线后,身体正对投掷方向,双手持球引球至头上方后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向前方掷出,球出手的同时,轴心脚不可移动,另一脚可以向前迈一步,整个动作过程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投掷线或线内场地。否则为犯规。
测试方法:考生每人掷三次,成绩丈量从投掷线后沿至球落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三次成绩都记录在考生成绩登记表内,取最优成绩为决定成绩。成绩以米为单位,取1位小数。如有犯规该次成绩标注“犯规”字样,若三次犯规者,则该项目成绩记为“0”分。
㈥引体向上
场地器材:高单杠或高横杠,考试所用器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851.1―2005)和(GB/T19851.2―2005)中关于初中生用单杠的规格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可分别设置高度不同的场地,供考生选择,单杠下的地面材质铺设必须充分考虑考生落地时的安全性,可选用松软的沙子、体操垫等。
动作规格:双手正握杠,直臂悬垂,屈臂向上引体至下颏超过横杠上沿,为完成一次。若引体前手臂没有伸直,完成动作时下颏未超过横杠上沿,都属于犯规行为。
测试方法:考生从双手握杠开始,到双手离杠为测试结束。考生的成绩按成功完成的引体次数计取。每个考生只有一次测试机会。测试过程中,出现犯规行为,不计取犯规时的次数,但考生可以继续进行测试。
㈦仰卧起坐
场地器材:大体操垫若干块,铺放平坦。
动作规格:身体仰卧在垫上,双手五指交叉贴于脑后,同时手背触垫,两腿屈膝,大小腿呈90°左右,一人双手压住考生脚背(使用电子设备时考生双脚放置在垫上固定位子)。起坐时,(使用电子设备时将捆绑在胸部下位置处的电子感应器直立成90度为合格)臀部不得离垫,双肘必须触及或超过两膝;仰卧时,贴于脑后的两手背必须触垫,否则属于犯规行为。测试方法: 考生至少2人一组,只有一次考试机会,记录一分钟内完成的次数。测试过程中,犯规时所做的仰卧起坐不计数,但考生可以继续进行测试。
场地器材:地面平整,跳绳自备(使用电子设备时,统一使用考试专用绳)。
动作规格:姿势不限,单脚或双脚跳均可,每一次摇绳须经过头、脚一次,即绳绕身体1周计数1次。
测试方法:考生至少2人一组,只有一次测试机会,计1分钟跳绳的次数。“预备”时,考生手握跳绳手柄,手柄朝外,发出考试口令(使用电子设备时由机器发出)时开秒表计时(使用电子设备时启动倒计时),若无电子计数器每位考生配备2位监考员同时计数,取平均值。测试过程中跳绳绊脚,应继续进行。
五、测试项目评分标准
女生体育测试项目评分标准
男生体育测试项目评分标准
六、体育测试有关规定
㈠凡身体健全的初中毕业学生,必须参加体育集中统一测试,并在半天时间内完成三个项目的测试。
㈡因临时伤、病而不能参加集中统一考试的考生,由本人申请,填写《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伤、病考生体育测试缓考申请表》(附表3),市区(不含临桂)考生须有二甲医院及以上医院证明,十一县、临桂区考生具有县(区)人民医院证明,经学校同意,报市(县、区)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考办”)批准,可不参加集中统一测试,但必须参加补考。凡申请缓考的考生,如在补考时伤、病未愈,则不再办理免考手续,经学校申报,其体育测试成绩总分以9分计分。
㈢因伤和疾病既不能参加集中统一测试,又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由本人申请,填写《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伤、病考生体育测试免试申请表》(附表4),市区(不含临桂)考生须有二甲及以上医院证明,十一县、临桂区考生须有县(区)人民医院或二甲医院证明,以及相关病史资料(含医院就诊病历、住院资料、检验报告单、X光或心电图或B超检查等辅助检查资料),经学校同意,上报市(县、区)中考办,市(县、区)中考办聘请医学专家鉴定后审核批准,可免予参加集中统一测试和补考。其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以9分计分。
㈣因患先天性疾病、重大特殊性伤病不能参加集中统一考试,又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由本人申请,填写《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先天性特殊疾病体育测试免试申请表》(附表5),十一县、临桂区考生须有县(区)人民医院或三甲医院证明,市区(不含临桂)考生须有三甲医院证明以及相关病史资料(含医院就诊病历、住院资料、检验报告单、X光或心电图或B超检查等辅助检查资料),经学校同意,由市(县、区)中考办组织医学专家鉴定,必要时请申请免试的学生到指定医院复核确认,经市(县、区)中考办审核批准,可免予参加集中统一测试和补考。其体育测试成绩总分以27分计分。
㈤身体残疾的考生,平时正常上体育课,且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由本人申请,填写《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残疾考生体育测试免试申请表》(附表6),且具有经市(县、区)残联审批办理的残疾证,经学校同意,经市(县、区)中考办面试学生后审核批准,可免予参加集中统一考试,其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以45分计分。
㈥凡经市(县、区)中考办批准免予体育测试的伤、病、残考生,有关证明材料须存入本人档案,供录取学校参阅。
㈦如考生在集中统一测试中受伤,确实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请主考确认,并经主考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未测项目的补考(但仍须在半天时间内完成三个项目的测试,未测项目的成绩按补考实际成绩计算,已考项目按前次成绩和补考成绩中的低者计算);如考生在补考中受伤或在集中统一测试中受伤未愈,确实不能参加补考未考项目考试的,须报请主考确认,并经主考签字同意后,方可按补考未考项目最低分标准3分计分(已测项目按已测成绩记分)。
㈧考生凡在测试过程中有违规、弄虚作假、未经许可无故不参加集中统一测试等行为之一者,取消体育测试资格,体育测试成绩为零分。各项目测试检录处点名三次不到者,取消该项目的测试资格,该项目成绩记零分。
七、其它工作要求
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测试工作由市中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中考办协助做好相关工作,按规定准备场地器材,严格执行考试方法。
㈡考生必须凭本人的《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测试成绩登记表》(附表1)参加体育测试。
㈢各学校要加强对体育测试项目的训练和指导,使学生掌握正确的测试方法和测试规则。要加强体育测试、训练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运动安全防护能力。要关心爱护残疾学生和身患特殊疾病的学生,指导、帮助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缓测或免测手续。
㈣实行异地(校)监考和回避制度。监考评分人员由市(县、区)中考办挑选政治思想素质高、业务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无直系亲属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同志担任,并由市(县、区)教育局组织培训,监考评分人员必须培训后上岗。
㈤市区(不含临桂)学校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测试由市中考办组织考风考纪监察员到各考点(含补考考点)监督体育测试工作。十一县及临桂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测试由县(区)中考办组织考风考纪监察员到各考点(含补考考点)监督体育测试工作,市中考办派出巡视员到各县(区)进行监督检查。市中考办将组织抽查各县(区)、各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上报数据,发现弄虚作假的学校或个人,将全市通报批评,同时该学校的体育成绩按照抽查的实际成绩为准。
㈥对在执行本方案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有关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测试成绩登记表
2.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登记表&&&&&&&&&&&&&&&&&&&&&&&&&&&&&&&&&&&&&&&&&&&&&&&&&&&&&&&&&&&&
&&& 3.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伤、病考生体育测试缓考申请表
4.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伤、病考生体育测试免试申请表
5.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先天特殊疾病考生体育测试免试申请
6.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残疾考生体育测试免试申请表
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测试成绩登记表
学校(签章):
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登记表
&&&&&&&&&&&&&&&&&&&&&&&&& (总分15分) 
学校(签章):
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伤、病考生
体育测试缓考申请表
学校(签章):
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伤、病考生
体育测试免试申请表
学校(签章):
注:本表存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档案
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先天特殊疾病考生
体育测试免试申请表
学校(签章):
&注:本表存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档案
&& 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残疾考生
体育测试免试申请表
学校(签章):
&注:本表存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档案
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根据《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㈠关注学生全面均衡发展。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全面、客观地考查学生的发展状况,以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㈡综合素质评价应体现学生的个体差异,尤其要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
二、组织机构
㈠市、县(区)教育局都要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评价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与指导,监控评价过程,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㈡各校要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委员会由校级领导、政教主任、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5至7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县(区)教育局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操作程序,指导各班级的评价工作,监督评价过程,认定评价的结果,接受质询、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评价中的偏差,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㈢初中毕业年级每个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科任教师在该班的任教不少于一年),每个小组的成员应不少于3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评价小组成员名单须经本班学生认可,并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查公示。班级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工作。
三、评价内容与依据
㈠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附表1)。
㈡评价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学生成长记录册(袋)为基本依据。学生成长记录册(袋)应能反映初中阶段学生成长的全过程。学校从起始年级起每学期都应完成相应的评价,并实事求是地详实记录在册;“相关材料”应在学生成长记录册(袋)中体现和记载。根据学生成长记录册(袋)中记载的内容以及其他原始证明材料、日常行为表现,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防止单凭个人印象和好恶进行评价的偏向。
四、评价的程序与方法
㈠评价的程序
⒈个人自评
学生本人根据学生成长记录册(袋)中记载的内容及其自己各方面的表现,结合评价表的内容,运用等级的形式分别从六个方面进行自我评价。
⒉同学互评
采用桂林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评价的学校,以班为单位由全班同学互评;条件尚未具备仍采用人工评价的学校,在以班为单位的前提下,可将全班同学分若干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16人),采用无记名的民主测评形式,对本班或本小组成员的六个项目内容分别进行等级评价。
⒊班级评价
班级评价小组(教师组)应以学生成长记录册(袋)中记载的内容以及有关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并充分考虑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的结果,通过集体讨论,客观公正地先对每个学生的六个项目表现分别按等级进行评价,然后综合个人自评、同学互评、班级评价结果,按规定的办法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的总评等级,并写出综合性评语。
班级评价小组如有意见分歧,应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重大分歧的,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仲裁,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提出结论性评价意见。
㈡评价的方法
⒈评价等级的确定: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六个项目、三个方面的评定和总评,所有评价结果均采用等级的形式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
六个项目的每项评价内容能较全面达到该项评价要素要求,且未出现不能评为“A”的不良表现或情形的,可评为A等;能基本达到该项评价要素要求但表现不突出、不明显的,可评为B等;部分方面能基本达到该项评价要素要求,但某些方面有明显不足的,可评为C等;该项评价要素的要求均不能达到的,可评为D等。
个人自评、同学互评、班级(教师)评价这三个方面都只需分别评出六个项目的等级,无需评出综合素质总评等级。
⒉同学互评结果的确定:
班级或小组有2/3(67%)以上的同学将某同学的某项评价内容评为A等,则这项评价的结果可定为A等;
尚未达到A等条件,班级或小组有2/3(67%)以上的同学将某同学的某项评价内容评为B等及以上等级,则这项评价的结果可定为B等;
尚未达到B等条件又未符合D等条件的,则这项评价的结果一律定为C等;
班级或小组有2/3(67%)以上的同学将某同学的某项评价内容评为D等,则这项评价的结果可定为D等。
⒊班级(教师)评价结果的确定:应尊重个人自评、同学互评的结果,当班级(教师)评价等级与同学互评的等级较为悬殊时,须有相关的事实依据作为佐证,并报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核。
⒋综合素质总评结果的确定:
第一步:先对每位同学的综合素质六项内容分别进行总评。即每一项内容在个人自评、同学互评、班级(教师)评价中出现2个A及以上且无C、D,则这项内容的总评可定为A等。出现2个B及以上,但未达到A等条件的,这项内容的总评可定为B等;C、D等以此类推。
第二步:再根据六个单项的总评结果确定每位同学的综合素质总评等级。综合素质总评等级的确定应慎重、仔细。六个单项的总评结果中:
有4个A等及以上、且无D等,或者是3A3B的,该同学的综合素质总评等级为A等;
有4个B及以上等级,或者为3A3C,尚未达到A等条件的,该同学的综合素质总评定等级为B等;
凡是有4个、5个、6个D等的,或者第三学年受到“记过”以上纪律处分且没撤消,或被行政、刑事拘留,或受到刑事处罚者,综合素质总评一律为D等。(评为D等的仅限于极少数学生,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能做出清楚明确的解释,总评等级为D等的应控制在该校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
其余未符合A、B、D等条件的,综合素质总评等级均评为C等。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部分:一是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二是综合性评语。综合性评语要以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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