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颁布限广令 影响

广电总局为什么实行限广令_百度知道
广电总局为什么实行限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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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就是中国最傻X的机构,里面都是一群脑袋僵化,思想封建的SB。还什么限娱令,难道不知道限娱犯罪率会上升的吗?感觉广电总局就是央视的走狗,哪个台收视高,就打压哪个台,恶心死了。广电总局去屎吧!
因为广电是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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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据悉,该《补充规定》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日实施)第十七条修改为“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同时明确,该规定于日正式实施。
“限广令”出台 引发各方关注
  11月28日广电总局正式发文称,从日开始,禁止各级电视台在播放电视剧过程中插播广告。谈及“限广令”的影响,蔡尚伟认为,“对广告时间的限制会加速电视台的优胜劣汰...[]
“电视剧不得插播广告”顺应民意
  国家广电总局近日规定全国电视台自明年1月起,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这一决定可谓顺应民意。长期以来,观众在收看电视剧的过程中,总是被频频插播的广告打断,这严重伤害了公众的收视心情。然而,由于电视观众所处的弱势地位,观众对此往往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如今,广电总局下发“禁广令”,此举值得称道。当然,广电总局在下发“禁令”的同时...[]
  广电总局“限娱令”颁布十余天后,国内电视剧市场“井喷”行情态势毕显。记者10日从2011(第十一届)四川电视节组委会了解到,将于11日开幕的本届电视节上,不仅参展的影视公司数量大增,而且电视剧产量明显加大,其中低调多年的老牌影视公司――慈文传媒携17部电视剧亮相,特别引人注目。
  作为走过20年历程的老牌影视节目交易平台,四川电视节已成为国内影视市场的晴雨表。2011(第十一届)四川电视节的参展情况表明,“限娱令”释放了巨大的生产力。
  据业内人士介绍,按照一部电视剧平均30集计算,慈文传媒的17部电视剧约有500多集。这样的产量约占了国产电视剧年播出市场10%左右的份额。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生产影视节目的制作公司大约有3000家左右,其中二分之一集中在北京。如此大的电视剧生产量,市场能消化吗?对此,慈文传媒有关负责人非常有信心...[]
&&规定之变
●2003年,国家广电总局颁布《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19点至21点的黄金时间内所播放的电视剧中不得插播广告。
●日,广电总局出台《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规定19点至21点黄金档播出的电视剧单集插播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
●2011年,在最近刚出台的“限娱令”中,又出规定:“禁止在片头之后、剧情开始之前,以及剧情结束之后、片尾之前插播任何广告。播出片尾画面以及演职人员表等内容时,禁止播出任何形式的广告。”
●日,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并规定每集电视剧的播出时长为45分钟。
&&应对措施三大猜想
  第一招:缩短单集时间
  既然剧中不能播放广告,那么在固定的黄金时段内,电视台也可以增加“剧外档期”。现在很多电视台都在自制剧,而一种新的剧种――“微剧”即将诞生,这种类似于以往栏目剧的短小电视剧,一集只有20多分钟,每一集或者两集讲述一个故事。这样在每一集电视剧之间就可以大量播放广告,实际上广告时段并未受到任何影响。
  除此之外即使是购买的电视剧,电视台也可以自行剪辑让每集的时间变短、让总集数增加,从而同样达到增加广告时段的效果。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
  第二招:剧中植入广告
  限广令之后,明目张胆的广告将从电视剧中销声匿迹,但巧妙“伪装”之后的广告却依旧可以堂而皇之出现在观众的视野。正如在《金婚2》和《男人帮》中,观众已经见识了植入广告的生硬繁琐。除此以外,电视台还可以为广告商量身定做一些电视剧,湖南卫视的几部自制剧便是因此而被观众嘲讽“广告里面插播电视剧”。
  如果过多地植入广告成为限广令的连锁反应,随着植入广告的增多,影响电视剧质量的潜在问题也在不断突显,或许这效果反而适得其反。
  第三招:整合营收方向
  此前限娱令让许多卫视开始纷纷舍弃综艺节目,开始大举买电视剧;然而一纸限广令又让电视剧这个吸金大户显得有些畏手畏脚。由此看来电视台的经营道路似乎又折回了原点,不得不从头开始审视自家节目,开始着力首创精神的节目形式和丰富多元的经营模式。
  很显然,一系列的限制令正在逐步推动着电视台放弃既有的生财方式、重新自谋出路,让各大卫视开始思考全新的营收方向。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主办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号“限广令”出台
[来源:中广互联]时间: 16:56:57
  11月25日,广电总局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广电总局令第66号)。通知说,自日起,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以四十五分钟计)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中广微博网友对此展开讨论。
  广电总局两年三改电视剧广告管理办法
  说到广电总局第66号令,就不得不提广电总局61号令。日,广电总局通过《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出电视剧时,可以在每集(以45分钟计)中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其中,在19:00至21:00之间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可以插播1次商业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与66号令相比,61号令允许在电视剧之间插播商业广告。
  日,广电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广发〔2011〕79号) ,第二条规定:电视台在影视剧中间插播广告时,必须严格遵守总局61号令规定,同时要做到:(1)禁止在片头之后、剧情开始之前,以及剧情结束之后、片尾之前插播任何广告;(2)在非黄金时间影视剧持续播出时间不少于15分钟、黄金时间影视剧持续播出时间不少于25分钟后,方可依据61号令规定插播商业广告;(3)播出片尾画面以及演职人员表等内容时,禁止播出任何形式的广告。相比61号令,此次主要是针对片头和片尾的广告做出规范。
  从电视剧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变化来看,广电总局对电视剧广告的监管政策正在逐渐收紧。但是,两年三改反映出的是广电总局的政策缺乏一定程度的稳定性延续性。
  近期的一项调查显示,近九成受访者表示支持“限广令”。但是相当一部分人对实施的效果很没有信心,41.8%的人看好“限广令”未来的实施效果,13.0%的人持相反态度,45.2%的人认为效果将会“一般”。受访者认为,电视台很有可能会钻“限广令”的空子。
  广电总局两年三改电视剧广告管理办法,为的是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同时也是为了体现广播电视的公益文化服务职能。广电总局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一直在电视剧广告上动刀,未必就能够达到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中广微博网友@俞自翔认为,电视要想拉住用户,关键在于内容以及与内容相关的服务,不是取消片中广告就解决了内容问题。所以,电视台还是需要继续加强内容建设。
  植入式广告或成卫视最有效应对策略
  “限广令”出台,各级卫视损失预计有200亿。据悉,电视剧播出大户安徽卫视2012年黄金资源广告中标金额为4.6亿元,其中“中插广告”占88%,高达4.1亿元;浙江卫视9.2亿元的广告招标中也有59%的收入即5.5亿元来自“中插广告”;湖南卫视吸金总额25.3亿元中,“中插广告”则收获9.1亿元;而作为广告吸金大户的央视,2012年广告招标总额是142.58亿元,“中插广告”收入比例仅为6%即8.5亿元。
  专业人士认为,为了弥补“限广令”带来的广告损失,电视台很可能增加电视剧中植入式广告的比例。而要想增加植入式广告的比例,最好的手段莫过于自制剧。
  受禁播中插广告影响最严重的湖南卫视率先表示,将在2012加大定制剧的播出力度。据称,湖南卫视明年播出的自制或定制剧比重将超过70%。而据安徽卫视内部人士透露,2012年上半年全面主攻时装偶像剧,要让包括宫廷剧在内的古装戏告一段落。相对于时装偶像剧来说,古装戏里的广告植入空间非常低,很难找到产品关联的环节。在这种情况下,很少做自制剧的福建东南卫视也坐不住了,从卫视内部传出的消息称,东南台计划拿出3亿元资金启动自制剧项目的运作,并全力邀请港台的成熟团队参与整个项目的筹备、拍摄和发行。当被问到是否看重自制剧的“植入广告”对“限广令”的缓解这个问题时,该电视台相关负责人很肯定地表示,“‘植入广告’只是自制剧很小的一块功能,我们想做的是高品质自制剧,所以一定会抵制过于恶俗和明显的植入广告。我们要的是从根本上提升频道节目品质,提高含金量,而不是仅仅应对限广令。”从各大卫视在“限广令”之后的举动来看,2012年,曾饱受诟病的植入广告将卷土重来,甚至比之前更猛烈。
  相比在电视剧间插播广告,成功的植入式广告不会让人厌烦,更容易为电视观众所接受。最重要的是它不会干扰到观众对电视剧故事情节的掌握。设想一下,一部电视剧正播放到最精彩的地方,突然来了一段冗长的广告,看完广告,已经想不起之前播放的内容了,多么扫兴。所以,笔者认为,在电视台必然不会放弃利用电视剧谋取广告收入的大前提之下,植入式广告是应对“限广令”行之有效的方案。
  中广微博网友@奔牛认为,植入广告要比插播广告好。植入广告是溶入到剧情中的,植入得好,看起来是享受,植入得不好,影响收视率,所以导演会慎重的。
  中广微博网友@旧时大少爷还做了个非常精彩的比喻:植入式广告的原理据说是源自医学中的“器官移植”,所移植的器官必然要与受体结合,血型、机体需要相互吻合,才能生长成为一个整体,否则会产生排斥现象,威胁生命。广告亦然。
  由此可见,相比插播广告的人见人恨,植入式广告还是能够得到支持和理解。
  “限广令”或短期内利好视频网站
  “限广令”出台后,电视台蒙受损失;视频网站似乎是渔翁得利,纷纷摩拳擦掌准备截留电视台广告资源。据笔者了解,“限广令”出台后,视频网站的广告投放没有发生太多的变化。让人略感意外的是,奇艺网尝试在电视剧间插播广告已经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了。
  56网副总裁李浩认为,电视台估计要卡掉明年200亿元广告收益,而受此影响,视频行业明年广告额会有显著增加,预计从85亿上升至110亿元左右,限广令“增加了视频网站与广告主议价的筹码”。
  爱奇艺(原奇艺网)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视频行业广告规模约40亿元,明年超过80亿元,2013年将超过100亿元。电视台遇到政策调整后广告资源变少,价格就上涨,湖南卫视二次招标即说明了这一点。
  就如上面两位视频网站负责人所说,“限广令”出台,视频网站会迎来利好。但是,视频网站还是保持了足够的冷静。奇艺副总裁耿晓华分析说:“对于‘限广令’来讲,播剧和广告的时间也没有限制,中插广告的减少只是形式上的变化而已,聪明的电视台并不会因此而收入大幅下降。”激动网CEO郑锡贵更认为,“视频网站广告增长的源动力还是在于自身平台价值逐步获得市场的认可。”
  2011年,网络视频广告收入十几亿,而电视剧带来的电视广告收入却有数百亿之多。不难看出,电视屏幕是广告投放的第一选择。这种情况不会因为“限广令”的颁布而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全国大环境如此,广告主很可能会退而其次选择剧前或者剧后的时段进行广告投放,这些时段也会因为“限广令”出台而变得弥足珍贵,价值自然不会低于视频网站。总而言之,视频网站需要清楚地认识到,他们的广告主面对的选择题(在哪里投放广告)不只有A(电视剧中插播广告)B(网络视频贴片广告)两个答案选项,最起码还有C(电视剧前剧后播广告)D(电视剧场冠名广告)……所以,视频网站对“限广令”不盲目乐观的态度是非常必要的。如果我们再联系一下2011年视频网站在版权视频上的疯狂投入以及最近的优酷土豆版权之争,我们或许可以发现,与内容投入相比,未可预知的广告增收对视频网站来说只能算是杯水车薪。
  小结:
  “限广令”出台,电视台损失不小。电视台要弥补损失,最好的手段莫过于在自制剧中增加植入广告的比例。毕竟,成功的植入式广告比插播广告更容易被观众接受。短期内,视频网站很可能从“限广令”中获利,但从长期来看,电视屏幕仍然是广告投放的第一选择,视频网站仍需要通过内容建设来提升自己的广告价值。
  什么剧热播,总局就禁什么,广电总局仿佛给人以“限制局”的错觉。8月,《新水浒》和《新西游记》热播时,因为涉及到集体回忆与文化争论,广电总局表示近期内不会再批准“四大名著”翻拍题材的立项。12月初,电视台因“限娱令”而将眼光瞄准穿越、后宫等热门戏时,又收到广电总局“限剧令”。从明年1月1日起,穿越剧、宫斗戏将禁止在上星频道黄金档播出,同时被禁的还有涉案剧。
集团报刊系列11月28日,广电总局正式下令,要求全国各级电视台播出电视剧中,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此项规定将于日起正式执行 。由于此项管理规定出台之前,包括央视、湖南、安徽、浙江、江苏等多家卫视都已经对2012年电视剧广告进行了广告招标,因此引发业内极度热议。本期专业解读将对此次禁令覆盖的范围、出台的背景、惩罚的措施以及被网友热议的“补漏措施”是否可行进行解读。
(文/梅子笑)
电视剧禁止插播广告针对所有电视台么?所有电视台所有时段
“限广令”正式出炉后,包括省级卫视在内的各级电视台全部“中招”,央视三套(综艺频道)也没幸免。
从《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也就是人们说的“限广令”)中可以看到,这次不让电视剧插播广告的电视台,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央三台即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中央国际广播电视台;电影频道属于广电总局电影局直接管理,并不归属于中央电视台管理)。也就是说,此次禁令,让包括省级卫视在内的各级电视台全部“中招”,此前“限娱令”中幸免于难的央视也在其中。
这次“限广令”杀伤力最大的地方,是不让电视台在一集电视剧播出过程中插播任何广告。此前广电总局对电视剧插播广告的规定中,黄金时间段和非黄金时间段插播广告的次数有不同约定:非黄金时间段每集可插播两次广告,每次不超过1分30秒;而黄金时间段每集可插播一次广告,时长不超过1分钟,湖南卫视的金鹰独播剧场因为不是在黄金时间播出,因此广告数量庞大。但此次则统一限定所有时段播出的电视剧都不得插播广告,湖南卫视的金鹰独播剧场再也不能幸免。
总局这回为什么这么“狠”?之前两度“限广”都被电视台“化解”
之前,广电总局曾禁止电视台播电视剧时在片尾放贴片广告覆盖演职人员表,业内称之为“摘口罩”,但此举对各电视台实际影响不大,因为电视台会通过提升其他电视剧广告形式(冠名、植入)的价格等方式来弥补损失。
10月12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要求广告播出“不破坏节目的完整性”,在一个月之后,总局再次出台《补充规定的通知》,全面禁止电视剧中插广告。总局一令三申,出手一次比一次狠辣,跟之前禁令执行效果不理想有关。
实际上,在广告播出方面,电视台多年来与总局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2009年总局颁布第61号令,明确规定黄金时间段(19:00—21:00)商业广告播出总时长不得超过18分钟;每集电视剧插播广告不能超过2次,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不少电视台从中找到“漏洞”:片头之后正片之前可以不算作是电视剧正式播放,不受插播时长和次数的限制,于是电视屏幕上出现大量的情况是:电视剧播出片花后,播出漫长的广告,此后才是电视剧播放,依然导致不少观众对广告播出的反感。
违反限广令有什么后果?严重违规频道将被暂停商业广告播出
这次总局重拳出击,对“不听话”的电视台将处以最严厉的惩罚,其中违规严重的电视台可能面临暂停商业广告播出的惩罚。
此前的规定中,对于电视台广告播出违规,广电总局的处罚措施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其威慑力并不大。这次总局重拳出击,对“不听话”的电视台处以最严厉的惩罚。
根据《补充通知》中规定,2012年1月份将被列为“禁止电视剧插播广告专项监管月”,在此期间,总局会对电视台加大监管力度,在专项监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违规情况上报备案。对于继续插播广告的电视台,总局将根据违规情况不同给予不同的处罚措施,其中违规严重的电视台可能面临暂停商业广告播出的惩罚。
“终极限广”后,电视台还有空子可钻么?植入、字幕角标等都被禁止了
“限广令”下达后,不少业内人士分析,植入广告价格将会再次上涨,电视台将会加大自制剧的播出比例,并在在自制剧中加大植入性广告,与此同时,不能植入广告的年代剧、战争剧和古装剧将会大幅衰减。
十天前,广电总局将对电视剧中插广告进行全面禁止的消息就在业界流传开来。对大部分电视台而言,60%的收入来自于电视剧播出广告,此次禁令将对各家电视台都影响深远。对此,不少人纷纷出招,认为可以抓住“漏洞”弥补这一分部分损失,但实际上,如果广电总局此次严格执行规定,这些“漏洞”其实都不存在可执行性。
1、植入性广告。禁令消息传出后,不少业内人士分析,植入广告价格将会再次上涨,电视台加大自制剧的播出比例、在自制剧中加大植入性广告、不能植入广告的年代剧战争剧和古装剧将会大幅衰减的分析层出不穷。但据知情人士透露,广电总局对于植入性广告的规定已经进行正式讨论,也将在此后不久推出相关管理规定,恶意、肆无忌惮植入广告也不一定能行得通。
2、将电视剧单集时长缩短。此次总局禁止中插广告,不少观众表示可以考虑将每集电视剧拆分为25分钟甚至更短播出,这样将中插广告变成片头或片尾广告,从而不受限制。但实际上,广电总局在规定中明确提出,单集电视剧的时长为45分钟,倘若变更时长,需要提前申请报备。
3、游走字幕或角标。对于电视台播出电视剧不能再播出中插广告,也有人提出建议称,可以在电视屏幕上设立游走字幕、角标或小窗口画面,予以广告播出。对此,广电总局在2009年颁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办法》中早已进行了明确规定:除冠名外,禁止出现任何形式的挂角广告;并对游走字幕等进行了限定。
小结:电视台见招拆招成习惯 政策效果有待观望
从重申“黄金档每集插播商业广告1次、非黄金档每集插播商业广告2次”到“电视剧禁止插播广告”,这样的规定相隔只有不到两个月;而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央视、湖南卫视、江苏卫视、浙江卫视、安徽卫视等都进行了2012年广告招标,其中招标项目都有电视剧中插广告。由于广电总局的一纸禁令,包括央视在内的各家省级卫视都不得不重新与广告商协商,并重新进行节目编播。此前电视台对于总局的规定都是“见招拆招”,利用各项措辞上的不完善之处进行“规避”,此次禁止电视剧中插广告的效果到底如何,仍然需要拭目以待。
编辑:三三 撰文:梅子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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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放开“限广令”需要权衡
来源:南方日报作者:洪 丹
如果贸然放开“限广令”,很可能又回到之前的旧况,电视台不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广告插播权利,肆意破坏规则,若不放开,电视台因为没有插播广告而导致的亏损亦是不争事实。权衡二者利弊,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自是必要之事。
  日前,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上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明确提出“拒绝收视对赌”“要求恢复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等多项建议,引发业内广泛关注。尤其是其中关于恢复广告的建议,更是引发了网友的普遍不接受。
  2011年年末,广电总局先后出台了“限娱令”与“限广令”,从2012年开始,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自此,电视观众终于告别了一段“广告里面插播电视剧”的历史,可以清清静静、舒舒服服地看完一集电视剧。“限广令”受到网友热捧,据调查显示,在参与投票的4000多名网友中,超过90%的网友赞成禁止电视剧插播广告的做法。事实上,对电视剧播放时的广告管理,政策曾多次变化。2003年,国家广电总局颁布《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广电总局令第17号),规定19∶00至21∶00的黄金时间内所播放的电视剧中不得插播广告,“除19∶00至21∶00以外,电视台播放一集影视剧中,可以插播一次广告,插播时间不得超过2.5分钟。”在2009年出台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61号)中规定,“播出电视剧时,可以在每集中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其中,在19∶00至21∶00之间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可以插播1次商业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但在彻底叫停插播广告之前,多数电视台插播广告处于疯狂的状态,几乎到了没有底线的地步,每每到了剧情发展高潮,就是让人厌烦的广告时间,甚至可以在短时间内连续两次播放大量广告。对于那段历史,人们的印象似乎有点模糊了,但一旦提起旧况则依旧让人愤懑不已。
  对于电视剧协会关于“恢复中插广告”的建议,业内普遍认为是“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如今互联网媒体的疯长不仅造成了平面媒体的困境,也使电视媒体饱受冲击。目前,二三线卫视和地面频道普遍出现经营困难,购片资金不足。此时电视剧协会主动提出“恢复中插广告”,是为上游的电视台争取政策空间,以利于他们改善经营状况,维持行业的正常运转。言下之意,能不能插播广告已经影响到行业的前景。实际上,电视广告的播放应该遵循的是一种“自我调节的机制”:电视剧中插播的广告除了为电视台带来高收入,并以此购买来更具有吸引力的优秀电视剧外,它还必然要以观众的收视率为指向。广告收益再好,倘若因此导致收视率下滑,继而导致广告商投入下滑,电视剧播出方也会“自觉”地缩减广告分量。一个开放的电视剧市场,必然会形成能够自我节制的插播广告空间。作为广东人,可以长期观看香港电视台制作的电视剧,对于插播广告已经毫不陌生、习以为常。这些年来,电视台在广告客户与电视用户之间也已经达成了相对合理、协调的分配机制,并没有出现让人生厌、没有底线的广告插播。
  但这种“自我调节机制”并未在内地电视剧市场形成,在“限广令”发布之前,不断突破底线的广告插播行为一直上演,其中的原因值得深思。如果贸然放开“限广令”,很可能又回到之前的旧况,电视台不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广告插播权利,肆意破坏规则,若不放开,电视台因为没有插播广告而导致的亏损亦是不争事实。权衡二者利弊,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自是必要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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