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烟花禁放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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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华街贯彻实施2014年度《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工作方案
各社区、企业
2014年是我市实施燃放烟花爆竹“限改禁”的第一年,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硚口区贯彻实施2014年度〈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硚政办〔2014〕2号)精神,我街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鞭)。为维护全街禁鞭秩序,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街工委、街办事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以街为主,齐抓共管”的原则,组织发动各社区(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禁鞭工作措施,确保全街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爆炸、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大面积、大规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荣华街贯彻实施《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协调小组,由街办事处主任张智任组长,街办事处副主任李林、荣华公安派出所所长喻晓虹任副组长,街综治办(安监站)、荣华公安派出所、荣华工商所、街社事办、街城管办、驻街城管中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街协调办),在街综治办(安监站)办公,由李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社区(企业)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禁鞭工作,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统筹、部署等有关工作。各社区(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禁鞭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企业)禁鞭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街组宣统科负责协调禁鞭新闻宣传工作;
荣华公安派出所牵头负责全街禁鞭工作的组织实施,依法查处违规燃放、储存、销售、携带、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街综治办(安监站)负责查处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荣华工商所负责查处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宣传禁鞭规定;
街城管办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加强禁鞭工作,负责依法处罚因燃放烟花爆竹违反环卫规定行为;
街社事办负责组织社区群干,劝阻和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街妇联负责在全街广大妇女中开展宣传,动员母亲教育好自己的小孩,自觉遵守禁鞭规定;
各企业负责本企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切实开展禁鞭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措施
㈠抓宣传,全覆盖。一是组织社会面宣传。街协调办负责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宣传资料下发到各社区进行张贴、散发、广播,将《禁鞭提示牌》张贴到每个门栋,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由街综治办(安监站)、荣华公安派出所、荣华工商所、街城管办(执法中队)等部门出动宣传车,在全街主要联通道沿线及重点部位周边开展流动宣传。街城管办要以城市创优为主题开展宣传。
㈡抓查处,零容忍。一是各负其责。荣华公安派出所、荣华工商局、街城管办等部门要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荣华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违规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街综治办(安监站)配合区安监局依法查处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荣华工所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街城管办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制止、查处违规燃放和街面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二是发动群众举报。全区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违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按照职责分工,由有关部门限期进行核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三是强化控制。街办事处负责组织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城管中队等基层部门和居民群干参加的禁鞭执法小分队,全面开展禁鞭执法工作。特别是对除夕夜(1月30日)、正月初八(2月7日)、元宵节(2月14日)等重点时段,实行重点管控,做到“巷巷有人巡查,栋栋有人守候”。四是依法处理。对查获的违规行为,根据违法情节及造成的危害后果轻重程度,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规定》等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由街协调办报区协调办予以处理。
㈢抓防范,控源头。一是管控市场。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街所有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花圈店、鲜花店、原烟花爆竹经营户以及平时违规销售、燃放活动突出的重点区域和部位,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督促广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储存、不销售烟花爆竹。二是查堵源头。荣华公安派出所要结合春运“三品”查控工作,加强对进入我街道口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制止违规携带烟花爆竹行为。
㈣抓演练,勤备战。各社区(企业)要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灭火演练。春节前,要组织开展一至两次全面清理可燃物行动,以消除火灾隐患。春节期间,各义务消防队要全员备战,派出消防摩托车在各主要道路上进行巡视,在全街重点地区和部位部署消防摩托车现场备勤,随时准备处置突发火情。
㈤抓责任,严追究。街办事处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禁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公安派出所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社区(企业)主要领导是本社区(企业)禁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社区(企业)的禁鞭工作。对辖区发生大面积、大规模燃放问题,造成较坏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禁鞭工作对于改善城市环境、减少安全事故、倡导文明新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社区(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禁鞭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力量充实、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㈡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各社区(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全街禁鞭工作。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落实禁鞭措施,不得相互推诿。
㈢理顺机制,强化调度。街协调办将不定期地对各社区(企业)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予以通报。
㈣明确专人,畅通信息。各社区(企业)要负责收集掌握本辖区、本企业禁鞭工作情况,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和重要情况及时上报街协调办(联系人:王少平,联系电话:、。欢迎您:游客!请先
→ 关于春节期间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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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宜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规定:下月起主城区全面禁鞭
  三峡晚报讯 本报记者张元媛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将过去主城区施行的“禁限结合”改为“全面禁放”。
  明年1月1日起,包括春节期间,我市城区和禁放区外人口密集、易发生危险的特定场所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空气
  “回想蛇年除夕夜的雾霾,我还心有余悸。”龚先生说,当天晚上11点多钟,他行驶在沿江大道,打开雾灯,能见度仍不到5米,稀里糊涂将车开上了马路牙子,幸亏速度很慢,没有造成人身伤害。
  市环保局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显示,从除夕到今年大年初七,除了初六空气质量指数(AQI)为良以外,其余5天均为污染。
  其中,除夕的空气质量指数为300,属重度污染,初一空气质量指数为383,为严重污染。在其24小时AQI变化图上,可以清楚看到,在除夕夜里12时至凌晨3时的时间内,空气质量指数显示均在400以上。业内人士分析,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是造成空气污染的重要因素。
  与宜昌相距不远的武汉,则是另一番情形。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数据显示,每年除夕,在吃年夜饭和跨年的两个集中燃放时间段,会出现三项污染物大幅成倍数攀升现象。今年春节,武汉市主城区全面禁鞭,去年除夕,武汉的空气污染指数好于周边长沙、宜昌等地。
  此外,噪音、火灾隐患,都让市民不胜其烦。
  学生倡议“拒绝鞭炮”
  2014年春节前,夷陵中学10名学生向全市中小学生发出倡议,“过年拒绝鞭炮,共抗雾霾,从我做起,净化家园”。
  萌发“拒鞭”念头的是夷陵中学蓝天绿水环保社团的10名学生。社团成员彭俊峰介绍,从去年10月起,他和同学们就开始关注有关“雾霾”的新闻,在同学中进行调查后,了解到大家都普遍感觉过年放鞭炮后空气很差,于是就有了这个倡议。
  随后,市教育局在全市启动“拒鞭行动”,要求各校大力宣传,组织学生积极响应。
  其实,拒绝燃放鞭炮,或者主动减少燃放量的市民在增加。
  今年春节过后,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与去年春节相比,今年春节放鞭量少了一半。发展大道石板村附近有4家连在一起的超市兼营烟花爆竹销售,一位超市老板说,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已11年,今年春节的销售情况是最差的一年,销售额仅2000多元,较去年下降60%,“而且初八放开门炮的也很少。”另外3个销售点的老板也表示,烟花爆竹销售额比去年同期下降五成左右。
  宜昌“鞭炮”政策演变
  1994年,宜昌城区禁止燃放鞭炮。
  15年后,政策松绑。宜昌市政府出台政府令,从日起,实施《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参考当时全国多数城市做法,调整为“禁改限”,即城区胜利三路至西陵二路、东山大道至沿江护岸防护栏所围的区域为禁放区;此区域之外的特定区域,为限放区,春节期间可以燃放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
  此次为何又“限改禁”?市法制办负责人介绍,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区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常住人口、车辆、高层建筑迅速增加,市民越来越关注居住生活环境和空气质量,过去划定的禁放区域已不能适应当前城市发展的需要。
  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既有利于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噪声污染,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区大气污染状况、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实际上,为应对全国大范围内的雾霾天气,最近一年多来,武汉、南京、重庆、成都等城市,均对过去的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规定在主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襄阳、荆州、黄石等城市,也拟从即将到来的春节开始,实行主城区全面禁放。
  禁鞭新规受公众支持
  按照此次出台的新规,目前西陵区、伍家岗区下列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柏临河入江口、共谊一路、东站路、宜万铁路、汉宜高速、大连路、北海路、发展大道、东山四路与夷陵区分界线、将军岩、黄柏河岸线至长江北岸岸线所围的区域及西坝全部区域。
  点军、V亭、夷陵区等也将划定禁放区。在禁放区内,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另外,车站、码头、机场、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供油、供气、供电等重要设施;幼儿园、医院、疗养院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被列为禁燃场所。
  今年9月份开始,市政府就修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方法征求意见。11月6日,市法制办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大家均赞成城区全面禁放,并建议加大处罚力度,管住销售源头。“以前,我觉得放鞭炮是一种民俗,少放一点无所谓。现在,我坚决支持禁鞭!”让张女士观念发生改变的,源于今年春节期间的感受。今年初一,张女士从宜昌回松滋老家,一上路,就感觉呼吸困难,胸闷,儿子不停地喊妈妈:“好臭,不舒服。”
  网友“冰柠檬”说,今年春节期间,雾霾持续很久,空气质量很差,没有给想放鞭的女儿买一分钱的鞭炮。但是我们回宜都老家过年,却发现过年的鞭炮已经严重污染了乡村的空气。农村人都说白放了那么多钱的烟花,因为自己家放的大烟花冲到天上看不见,连隔壁的房子都看不见。
  网友“☆-Y-☆”也在网上发帖:赞成禁鞭,年三十晚上的空气质量太糟糕了,我家十几年都没放鞭了,还不是照样过。好的传统要传承,这个传统该破一破了。武汉这次做的不错,放鞭的重罚。
(作者:&&编辑: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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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1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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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们最喜欢在新春佳节玩火、放烟火、鞭炮,为了让辖区青少年在寒假中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幸福的春节,加强辖区青少年的安全意识,江汉区民意街友谊社区青少年学校于1月31日上午,在培培幼儿园开设了一堂以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的安全教育课,培养孩子的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能力。社区青教主任张敏为他们上了一堂寒假安全教育课,结合事实例子,向孩子们讲述春节期间放烟花、爆竹潜在的危险和燃放时应注意的事项以及用电、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让他们理解到生命是宝贵的、但也是脆弱的,希望他们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特别教育孩子们不要燃放不安全的烟花爆竹,引导青少年正确燃放烟花爆竹和在家安全使用燃气,进一步巩固了青少年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此次活动是友谊社区青少年学校专题对他们进行了春节安全防范教育,旨在消除孩子们身边不安全因素,让辖区青少年度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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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武汉中心城区全境拟禁放烟花爆竹
  本报讯(记者朱凯) 我市拟初步确定,在7个中心城区全境及5个开发区(风景区)的非农村地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昨天上午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了《&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并对该《规定》最核心内容同时也是社会公众最关注的禁止燃放区域问题予以了明确。
  会议要求,将我市江岸、江汉、~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等7个中心城区全境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非农村地区确定为全面禁鞭区域。
  我市其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时间,由区政府确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不得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同时,该《规定》还提出:市、区政府举办或经市公安机关核准举办的重大庆典活动确需燃放焰火,应当经市公安机关批准,并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规定》还明确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主管机关为公安机关。
  今年5月,市政府就烟花爆竹禁放区的确定提出两套方案征求社会意见,238人次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市政府法制办提出意见,其中90%支持禁放烟花爆竹。且大多数支持全面禁放。
  本报受政府委托开通热线,在街头、地铁站点做随机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九成受调查市民支持中心城区全面禁鞭。
  据悉,该《规定》已被市人大常委会增列为今年正式立法项目。下月底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将对该《规定》进行审议。
(编辑:S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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