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地图著名商标申报必须以苏州市知名商标为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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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区域商标品牌发展指数 苏州居首
江苏区域商标品牌发展指数 苏州居首中国江苏网    10:00:15         分享到:  近五年来,苏州全市年注册商标数以20%速度递增。至2015年底,全市注册商标总量已超过14万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12件、江苏省著名商标792件、苏州市知名商标806件  11日上午,江苏省工商局发布了江苏省区域商标品牌发展指数报告,苏州以0.8311的总分指数排名第一,南京是0.7644分,排在第二,无锡0.7348分排第三,南通排名第四。  苏州市工商局商标管理部门负责人钱晓星介绍,该指数报告主要按品牌政策支持、品牌发展实效、品牌保护力度、社会协同效应、品牌发展潜力5个一级指标,以及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等30个二级指标,全面反映区域内品牌发展的内外环境、现状特点和发展潜力。  钱晓星认为,苏州地区的总分指数之所以能排名第一,首先得益于苏州商标品牌发展整体状况良好,无论是综合指数、核心指标指数,还是具体的分项指数,都排名前列,其次,品牌发展实效指数较高,也就是驰名商标数量,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两项指标高。  自2003年我市实施商标强市战略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的实施意见》等,成立了商标战略推进领导小组等,同时,坚持从财政中列出专项资金奖励创牌企业,鼓励已经拥有品牌的企业提档升级,实现从“苏州品牌”向“品牌苏州”的转型升级。2013年,又出台了《苏州市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各地商标注册申请数和驰(著)名商标认定数列入各级市(区)政府考核目标,在全市建立起体系完善、运行顺畅的商标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机制,促进品牌经济发展。  作为商标战略实施牵头部门苏州市工商局,积极开展“一村一标”“一企一标”“品牌基地培育”等活动,引导、帮助企业多创牌、创名牌;同时,推出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等扶持举措,变品牌为“真金白银”,提升创牌积极性。至今,全市已有200余家品牌企业以商标权质押实现融资30亿元。开展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等行动,使商标专用权保护环境日益优化。  苏州市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近五年来,全市年注册商标数以20%速度递增,至2015年底,全市注册商标总量已超过14万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12件、江苏省著名商标792件、苏州市知名商标806件,并形成了吴江震泽蚕丝被、常熟海虞休闲服装等三个省级品牌集群,以及洞庭山碧螺春茶叶、凤凰水蜜桃、巴城阳澄湖大闸蟹、镇湖苏绣、常阴沙大米等为代表的一批地理标志商标集群。记者苏菁
苏州明达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 联系电话:1& 技术支持:网站法律顾问:刁永律师苏州市知名商标认定申请表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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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知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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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不知道中国著名品牌是有哪家机构颁发的,只知道中国有: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两种,由中国国家工商总局认定。     前几天,听朋友说,他的朋友弄了一个家具厂,花3000元申请了个中国著名品牌,而且,还做了老多铜牌发给他的经销商以作展示。他说老多企业都做了,有服装、化工、食品等行业。     他这么一说我真去商场注意了一下,果然有老多中国著名品牌,有家具的,有食品的,有百货的,有化妆品的,还有化工涂料的,只是不知真假,难道他们也是花几千元买来的。     不知道监管部门注意了没有,消费者能为这样的品牌背书来多付出一点信任吗?     如果知道了真相就是这样的,你会对这样的品牌高看一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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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品牌,大家给他晒一晒如何!
  现在已经不信所谓的中国著名品牌
  这个“中国著名品牌”去年就已经被曝光是虚假的了,而且工商局也已经通知企业不准在包装、广告上有此字样,所以,如果身边有商家还在用这个忽悠消费者,千万不要相信!  
(转载)    
“中国著名品牌”的含金量有多少               “中国驰名商标”是一块金字招牌,“中国名牌产品”也是一块富有含金量的牌子,前者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法院认定,后者由国家质检总局认定。现在,有人宣称他可以评“中国著名品牌”,那么这块牌子的含金量有多少呢?      宣称可以评“中国著名品牌”的机构叫中国企业诚信调查工作委员会、中质企信市场调查研究中心。记者从这两个机构发给企业的传真件上看到这样的文字:“为推进国家品牌建设工程,鼓励企业争创更多更好的中国著名品牌,提高中国企业及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中国企业诚信调查工作委员会、中质企信市场调查研究中心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中国著名品牌’申报工作的宣传活动。”      此外,这两家机构还承诺:“合格企业及产品颁发相关证书和标牌,分批分期在《中国消费者报》、《中国质量报》等权威媒体集中公告展示”,获奖产品还可以由其“向联合国采购计划组织和全国政府采购机构重点推荐”。      一般情况下,人们看到这个通知时,可能还怀疑有人在搞活动赚钱,可是,这份传真上特别注明了“参加本活动不收取费用”的字样。“中国著名品牌”究竟会有多大的含金量呢?换句话说,这是两家什么样的机构在搞评选活动?他们的权威性如何?      为了探寻究竟,记者按传真上标明的地点,到“北京市东城区东四东大街”寻找活动组委会的办公场所。      来到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大街,记者一下车就有点糊涂:东四大街分为南大街、北大街和西大街,按照传真上的地址,记者根本就不知道如何寻找。记者随即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给该工作委员会打电话。      记者问:“中国企业诚信调查工作委员会吗?我是一家企业,想委托一个朋友到您那里去了解情况,他想问一下你们的具体位置。”      对方回答:“我们在东四东大街。”      记者紧跟着说:“我的朋友说东四没有东大街。”      对方回答:“东四怎么能没有东大街呢?你们过来吧。我们就在东大街。”      为了证实他的说法,记者问了当地的居民。一位大妈说:“这里没有东大街,东四有一个十字路口,路口西是西大街,北是北大街,南是南大街,东边是朝阳门内大街。”记者随后在东四转悠了一个小时,也没有找到该委员会到底在什么地方。      记者不禁起了疑问,一个带国字头的委员会的办公地点就真的这么难找吗?这究竟是一家什么样的机构呢?      记者在该机构的网站上发现,该委员会的注册登记机关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警务处,社团登记号为19/38621,注册地址是香港新界沙田好运中心21/EF室。该网站下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网站ICP备案号码一应俱全,开展“中国著名品牌”申报工作通知的链接也挂在网站的右上角。      按照该网站的ICP备案号码,记者在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进行了查询,结果发现备案号码指向的是北京市大兴区的一家企业。过了几天,记者想再度确认时,却发现该网站上的通知、联系地址和网站ICP备案号码再也不见了。      与此同时,记者接到对中国企业诚信调查工作委员会、中质企信市场调查研究中心两个单位的投诉,投诉称:“贵社近期曝光了‘中国工商协会’骗财行为,引起了很大反响,充分发挥了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今再次举报同样性质的机构在全国开展中国著名品牌活动,也是假冒机构。”      3月26日,记者与北京市一家曾参加过上述两机构组织活动并获得过荣誉牌匾和证书的企业取得了联系。据介绍,该企业获得的称号为“‘质量稳定、用户放心’明星企业”。企业并没有派人到该工作委员会的办公地点现场领取证书和牌匾,而是由该工作委员会直接派人到该企业了解情况后,将牌匾和证书邮寄给企业。该企业负责人称,其参加活动时交的钱并不多,只有500元左右。但这家企业总觉得这事不对劲儿,在记者了解相关情况后,该企业就将获得牌匾和证书的内容从自己的网站上删除了。      当天,记者再次与该工作委员会取得联系,一金姓负责人介绍,该工作委员会开展的各种活动都已经停止,因为委员会在香港登记,目前正在与民政部门联系,希望找到一个“挂靠”的业务主管单位。金同时说,“中国著名品牌”参评通知是有人冒用他们的名义发出的,他们正在调查此事,但没有结果,也没有向警方报案。登录其网站,记者发现关于开展“质量诚信消费者(用户)信得过单位暨AAA质量诚信会员单位”活动和开展“浙江省诚信经营企业”活动的两个通知依然“挂”在该工作委员会的网站上。      记者从民政部的网站上无法查询中国企业诚信调查工作委员会的任何信息。该委员会“神秘”的办公地址和网站ICP备案号码让记者迷惑不解。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企业如果想到该委员会所宣称的报纸上作公开展示,肯定还要交不菲的广告费。问题的关键是,这样的活动算不算乱评比?因为国家早有规定,任何机构未经允许不得对企业和产品进行乱评比、乱排序。      就此,记者采访了中国企业联合会咨询服务中心主任赵天乐。他告诉记者,开展类似的活动需要向民政部门申报,并经其审定,没有经过这个程序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他同时表示,国家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对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不少企业往往因为不了解情况,不得不接受各种组织的评选、评比活动。他希望企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所谓的荣誉称号迷惑。   
  (转载)  “中国著名品牌”给钱就入选?.cn 日08:19 半岛都市报    本报4月1日讯(记者陈浩杰)“有个自称是中国名牌产品市场保护委员会的组织最近一直向我们推销‘中国著名品牌’,说只要我们交上6800元钱就能办。”近日,本市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向本报反映。记者今天调查发现,“中国名牌产品市场保护委员会”的身份很神秘。      赵先生是城阳某企业的负责人。这个月,他多次接到一个自称是“中国名牌产品市场保护委员会”的组织的电话或传真,对方让他填写一份“中国著名品牌”企业的申请表,只收6800元的宣传费就可入选。3月31日,正准备给对方汇钱的赵先生无意中发现,在该组织去年评定的2005年度中国著名品牌企业名录中,前几天刚被曝光的“锅王胡师傅”的生产企业———浙江金威实业有限公司也在其中!赵先生打起了退堂鼓。      根据赵先生提供的资料,记者今天拨通了这个“委员会”的电话。接电话的男子自称姓黄,是与该组织相关的中国著名品牌管理推广中心的办公室人员。记者告诉他自己是青岛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想申请“中国著名品牌”。黄先生说,这很简单,企业规模大小无所谓,唯一的申请前提就是没有被媒体曝光过,另外最好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记者问其如何收费时,他告诉记者,仅收取6800元的宣传费。      据黄先生介绍,“中国著名品牌”是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授权评定的,每年度发布一次,上榜企业主要是知名大企业,“小企业也可以申请,只要符合要求就可以拿证。”随后,根据他提供的网址,记者登录了他们的网站。网站的名称正是“中国著名品牌管理推广中心”。记者注意到,在该网站首页,除了“中国著名品牌”推选外,还有“中国知名品牌”、“中国名优品牌”。在“知名企业”和“榜上有名”内,记者均发现了青岛的企业。      “中国名牌产品市场保护委员会”是什么组织?其认定的“中国著名品牌”有无权威性?记者从市质监局、工商局了解到,两部门均未听说过这一组织和这一荣誉,“国家目前评定的只有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两部门的人士均如此表示。记者随后向国家有关部门求证,也得到了同样的答复。      市质监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经过授权的评比目前都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对于收取费用的评比,企业不要盲目去参加。  
  (转载)1660  合肥:中国著名品牌花钱就能买   食品商务网
           
安徽省合肥市一些消费者日前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在该市一些商场、超市购物时发现,部分商品外包装上标示有“中国著名品牌”字样,他们对这一称谓感到疑惑。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宣传遭质疑    
3月6日,合肥市消费者陶女士向记者反映,前几天,她在该市马鞍山南路合家福购物广场购物,看到标称合肥市家家宜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速冻食品外包装上标有“中国著名品牌”字样。“‘中国著名品牌’是哪个部门授予的?可信吗?”陶女士希望记者能够调查一下。    
3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陶女士所说的合家福购物广场。在其速冻食品柜台,记者看到了标称合肥市家家宜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速冻虾、速冻鱼等多种速冻产品,其外包装上均标有“中国著名品牌”字样。记者在该购物广场采访了几位消费者,他们均表示没有听说过“中国著名品牌”,但是乍一听,感觉与“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有些混淆。    
随后,记者在合肥市调查发现,市场销售的一些食品、酒、木地板等商品的外包装上标有“中国著名品牌”或“中国驰名品牌”字样。    
●参评需交钱    
3月中旬,记者在互联网上搜索“中国著名品牌”,发现一个名为“中国著名品牌管理推广中心”(www.chi-nazmpptgzx.com)的网站,该网站称可授予“中国著名品牌”等荣誉。    
按照该网站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与对方取得了联系。记者以一家食品公司宣传部经理的名义要求了解参加评选“中国著名品牌”的条件和要求,对方便给记者传真了一份文头为“中国著名品牌管理推广中心和中国产品质量监督委员会”的《关于组织全国优质产品入选“中国著名品牌”的通知》及一份入选“中国著名品牌”的申请表。    
该网站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只要提供企业简介、产品介绍、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即可参与评选“中国著名品牌”,这些企业材料将全部呈报国家相关部委。    
记者在该申请表“申报品牌”一栏的内容中看到,参评“中国著名品牌”需交5800元,参评“中国著名品牌”和“质量、信誉双保障示范单位”需交8800元等。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收取这些费用主要是为了审核和在中国著名品牌管理推广中心网站进行公告,企业获得“中国著名品牌”荣誉后,就可以在产品的外包装上进行宣传。    
此后,中国著名品牌管理推广中心的工作人员几次致电本报记者,咨询有没有考虑好参评“中国著名品牌”的事,并称只要交了钱很快就可以获得该荣誉。    
●两家机构来由查不到    
“中国著名品牌”是哪家机构认定的呢?记者先后咨询了安徽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商务厅等单位,这些单位均表示不知道“中国著名品牌”。3月13日,记者登录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民间组织网,在其查询栏中输入“中国著名品牌管理推广中心”和“中国产品质量监督委员会”两家机构的名称,均显示为“查无结果”。之后,记者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查找这两个机构,同样是查询无果。    
3月31日,记者再次致电中国著名品牌管理推广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单位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当天下午,记者致电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宣传局,该局宣传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属没有中国著名品牌管理推广中心和中国产品质量监督委员会这两个机构。    
●经营者和消费者须谨慎    
3月中旬,记者与合肥市家家宜工贸有限公司魏总经理取得联系。魏总经理告诉记者,该公司的“中国著名品牌”荣誉是2007年获得的,当时一家自称为中国著名品牌管理推广中心的机构致电该公司,称该公司可以参与评选“中国著名品牌”。按照对方的要求,该公司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发给对方,交了几千元钱后很快就收到了“中国著名品牌”证书和牌匾。后来,该公司就在产品的外包装上打上了“中国著名品牌”字样。今年年初,该公司在接受工商机关检查时被告知“中国著名品牌”并非权威认定,不能在包装上使用,现在该公司正在更换新的商品外包装。消费者在商场买到的是该公司最后一批未来得及更换包装的产品。魏总经理说,“我们仓库里还有价值20多万元的旧包装,现在不能用了,这让我们损失不小”。    
安徽省工商局商标处副处长史江生告诉记者,国家认可的产品荣誉主要有3个,即:“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它们均由国家相关法定职能部门评定。而“中国著名品牌”、“中国驰名品牌”等没有经过国家法定机构合法有效的评定,不具有权威性,企业受到不法机构的欺骗花钱买来这样的“荣誉”,不能用作其产品宣传。根据《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发布虚假广告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史江生提醒广大经营者,在申报品牌评定时,可以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不要被这些上门推销的品牌评选认定活动所迷惑。同时,对标注有荣誉称号的商品或广告,消费者应注意识别。    
●相关链接    
不得随意标注荣誉称号    
日,国家工商局发出了《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其中指出,对一些行业组织和市场调查机构擅自从事的排序、认定、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活动,认定为“实际上是对企业搞评比或变相评比活动,以此向企业索取高额费用”的行为。《通知》要求,除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带有评比性质的企业营销信息发布活动外,禁止在广告中使用排序、认定、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如“中国公认名(品)牌”、“XXX推荐产品(品牌)”等。     
  (转载)  有牌则名另类风景 中国著名品牌的&重点推广&   来源:陶瓷周刊 作者: 林楚馥 日09:38 我来说两句        “中国著名品牌”的“重点推广”      曾几何时,富有中国特色的“品牌战略”推广活动轰轰烈烈盛极一时,同时也造就了一批品牌企业。中国建陶行业更是乐此不疲,不管是正规渠道,或者是非正规渠道;亦不管企业产品质量是否稳定,有没有创新设计能力、市场认可程度高与低,“有牌则名”成为当今中国建陶“名牌工程”的另类风景。      众所周知,陶企对于正规渠道的“中国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等荣誉的获得,需要有广泛的市场认可度,需要一定的销售额、需要完成一定额度的利税、需要良好的企业形象及雄厚的综合实力为后盾。而一些非正规渠道五花八门的“荣誉”仅仅需要“适当的人民币”即可。      “中国著名品牌”便是其中的一个闹剧。      前不久,笔者到广东某卫浴(洁具)企业采访,无意见到该企业挂着几块“中国著名品牌”牌匾。其中还有2005年“颁发”的“中国著名品牌”牌匾。时间最近的则是2009年5月“颁发”的“中国著名品牌”牌匾。几块“中国著名品牌”挂在墙上,威风凛凛,令人羡慕不已。      从牌匾上看,“中国著名品牌”采用大号字体和红颜色,以示“中国著名品牌”的凸出,在“中国著名品牌”正下方却刻有一行小字———“重点推广单位”字样。      为此,笔者电话咨询了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秘书长缪斌先生和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秘书长黄芯红先生。      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秘书长缪斌明确指出,“中国著名品牌”的认定和提法是不合法的。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秘书长黄芯红认为,“中国著名品牌”“重点推广单位”的认定不规范,暗藏欺骗。      或许是中国陶瓷行业对“著名品牌”有着太多的渴求。不少陶企高层认为,“有牌则名”,“注名”是“著名”之必须,是“中国产品制造”突围的方向。为了生存和发展,企业不得不为了“著名”而“注名”。“中国著名品牌”的“重点推广”自然也成了某些陶企“成名”的卖点。      诚然,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建立在企业过硬的质量,优秀的设计,完善的网络、优质的服务、雄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依托,并得到市场消费者广泛认可的企业标识。“非礼匆视,非法匆为”,否则,就会给类似于“中国著名品牌”“重点推广”有机可乘,有“违”无“著”。   
  (转载)  “中国著名品牌”称号,花6800元就可以买到    --------------------------------------------------------------------------------  央视国际   日 08:41 来源:     目前正在焦急等待政府部门检测报告的“锅王胡师傅”昨天首次承认,其对外大张旗鼓宣传的“中国著名品牌”称号,是花6800元买来的。“胡师傅”表示,企业自身也没想到这是个“虚假的、无用的荣誉”。其中有何隐情?是谁纵容企业“忽悠”消费者?       6800元=著名品牌       浙江金威实业有限公司(锅王胡师傅的生产公司)办公室主任沈先生昨天向记者承认,所谓“中国著名品牌”是由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和中国品牌企业联合发展促进会联合给企业颁发的。2005年,浙江金威接到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一封关于评选中国著名品牌的函,一看是“中国”字样打头的协会组织,以为具有权威性,加上企业也确实需要宣传,于是就交给对方6800元,换来了一个铜匾。       记者昨天打开了“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和“中国品牌企业联合发展促进会”的网页,发现两单位公布的联系电话是同一个号码。       记者随后致电询问,接电话的是一位自称武宾的主任,他向记者介绍,该组织在香港注册,为“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有限公司”,协会与促进会等都属于该公司,公司做的所谓中国著名品牌不是“评选”,而是“认定”。记者于是询问该组织的认定资格以及权威性,武宾则表示:什么叫权威?难道政府部门认定的就是权威吗?我们是有自己的认定条件的,我们也没有向企业收取资金,那6800元是推广服务费。       对于具体认定条件,记者昨天在其网站上发现,该组织要求申报“中国著名品牌”的企业必须具备7个条件,其中有一条是“产品年销售额、出口创汇率、生产成本费用利润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记者问武宾浙江金威是否符合这些条件,武宾表示不清楚,自己只是普通工作人员。“你不是主任吗?”记者问。武宾支支吾吾未作正面回答。记者注意到,该网站列出的155家“中国著名品牌”企业中,几乎绝大多数是深圳、广州的企业,如:深圳市红门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飞来发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真正市场上知名的品牌在该份名单上找不出一两个。       到处查不到注册资料       国家民政部相关工作人员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挂“中国”名头的社团组织必须登记备案,当然也不排除有些机构在香港注册。记者昨天登录中国民间组织网,也没有查到“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和“中国品牌企业联合发展促进会”。       随后记者又登录香港Com-panies Registry公司注册处查询,在登录公司注册处综合咨询系统(ICRIS)的网上查册中心,输入上述两单位的名称后,显示结果为“对不起,找不到任何相关的文件”。记者随后又分别输入“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名牌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查询,显示结果如前。最后记者登录了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查询处查找,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就查询结果,记者再次询问武宾。武宾一开始表示不可能,但对于公司具体注册时间,他又说“不清楚”。转而他向记者强调,协会已经向国家商标总局提交了“中国著名品牌”商标“商品服务类”的注册申请,国家商标局也已于2006年8月受理。       律师称相关评选属违法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永波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法律上没有“中国著名品牌”这样一个商标的概念,它本身不具有商标的构成要素,如果对方申请的是服务类商标,该商标不可能获得注册,而其利用这个收取费用向企业颁发证明,肯定属于违法行为;至于国家商标局已受理,更不代表任何实质意义。       浙江金威的沈先生昨天承认,企业当时起点低,希望有一些荣誉,所以买了这个称号。目前公司也了解到这个“荣誉”根本是个假冒的东西,这也是“胡师傅”不严谨的一面。       李永波向记者介绍,国家工商总局早就有明文禁令,禁止各部门进行乱评比,而且商家也不得在包装、宣传册等地方用各种虚假名头来误导消费者。据了解,今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声明,从未成立“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协会”和“中国工商管理协会”,两机构开展的“中国驰名品牌”评选是场大骗局。李永波表示,中国很多企业,尤其是小企业,不明白这些所谓评选根本就是毫无法律意义和价值的“噱头”,最终伤害的也是消费者。对此,李永波表示,关键还是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责编:金文建  
  (转载)  “中国著名品牌”称号,花6800元就可以买到    --------------------------------------------------------------------------------  央视国际   日 08:41 来源:     目前正在焦急等待政府部门检测报告的“锅王胡师傅”昨天首次承认,其对外大张旗鼓宣传的“中国著名品牌”称号,是花6800元买来的。“胡师傅”表示,企业自身也没想到这是个“虚假的、无用的荣誉”。其中有何隐情?是谁纵容企业“忽悠”消费者?       6800元=著名品牌       浙江金威实业有限公司(锅王胡师傅的生产公司)办公室主任沈先生昨天向记者承认,所谓“中国著名品牌”是由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和中国品牌企业联合发展促进会联合给企业颁发的。2005年,浙江金威接到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一封关于评选中国著名品牌的函,一看是“中国”字样打头的协会组织,以为具有权威性,加上企业也确实需要宣传,于是就交给对方6800元,换来了一个铜匾。       记者昨天打开了“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和“中国品牌企业联合发展促进会”的网页,发现两单位公布的联系电话是同一个号码。       记者随后致电询问,接电话的是一位自称武宾的主任,他向记者介绍,该组织在香港注册,为“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有限公司”,协会与促进会等都属于该公司,公司做的所谓中国著名品牌不是“评选”,而是“认定”。记者于是询问该组织的认定资格以及权威性,武宾则表示:什么叫权威?难道政府部门认定的就是权威吗?我们是有自己的认定条件的,我们也没有向企业收取资金,那6800元是推广服务费。       对于具体认定条件,记者昨天在其网站上发现,该组织要求申报“中国著名品牌”的企业必须具备7个条件,其中有一条是“产品年销售额、出口创汇率、生产成本费用利润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记者问武宾浙江金威是否符合这些条件,武宾表示不清楚,自己只是普通工作人员。“你不是主任吗?”记者问。武宾支支吾吾未作正面回答。记者注意到,该网站列出的155家“中国著名品牌”企业中,几乎绝大多数是深圳、广州的企业,如:深圳市红门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飞来发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真正市场上知名的品牌在该份名单上找不出一两个。       到处查不到注册资料       国家民政部相关工作人员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挂“中国”名头的社团组织必须登记备案,当然也不排除有些机构在香港注册。记者昨天登录中国民间组织网,也没有查到“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和“中国品牌企业联合发展促进会”。       随后记者又登录香港Com-panies Registry公司注册处查询,在登录公司注册处综合咨询系统(ICRIS)的网上查册中心,输入上述两单位的名称后,显示结果为“对不起,找不到任何相关的文件”。记者随后又分别输入“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名牌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查询,显示结果如前。最后记者登录了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查询处查找,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就查询结果,记者再次询问武宾。武宾一开始表示不可能,但对于公司具体注册时间,他又说“不清楚”。转而他向记者强调,协会已经向国家商标总局提交了“中国著名品牌”商标“商品服务类”的注册申请,国家商标局也已于2006年8月受理。       律师称相关评选属违法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永波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法律上没有“中国著名品牌”这样一个商标的概念,它本身不具有商标的构成要素,如果对方申请的是服务类商标,该商标不可能获得注册,而其利用这个收取费用向企业颁发证明,肯定属于违法行为;至于国家商标局已受理,更不代表任何实质意义。       浙江金威的沈先生昨天承认,企业当时起点低,希望有一些荣誉,所以买了这个称号。目前公司也了解到这个“荣誉”根本是个假冒的东西,这也是“胡师傅”不严谨的一面。       李永波向记者介绍,国家工商总局早就有明文禁令,禁止各部门进行乱评比,而且商家也不得在包装、宣传册等地方用各种虚假名头来误导消费者。据了解,今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声明,从未成立“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协会”和“中国工商管理协会”,两机构开展的“中国驰名品牌”评选是场大骗局。李永波表示,中国很多企业,尤其是小企业,不明白这些所谓评选根本就是毫无法律意义和价值的“噱头”,最终伤害的也是消费者。对此,李永波表示,关键还是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责编:金文建  
  很多荣誉都是花钱可以买来的,含金量不大。  
  (转载)  “中国著名品牌”没有权威性,消费需谨慎!     --------------------------------------------------------------------------------     
三门新闻网 .cn
20:57:00 字体:大 中 小   
7月18日,我县一企业的负责人王先生到三门县工商局经济违法举报中心反映:“有个自称是中国名牌产品市场保护委员会的组织最近一直向我们推销‘中国著名品牌’,说只要我们交上 5000元钱就能办。”并拿出一份对方“中国著名品牌”企业的申请表的传真件,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资料,执法人员拨通了这个“委员会”的电话。接电话的女子自称李姐,是与该组织相关的中国著名品牌管理推广中心的办公室人员。执法人员告诉他自己是台州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想申请“中国著名品牌”。李小姐说,这很简单,企业规模大小无所谓最好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还要交纳5000元的宣传费。  
最后,经执法人员与国家有关部门求证核实 国家目前评定的只有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所谓的“中国名牌产品市场保护委员会”其认定的“中国著名品牌”没有权威性。  
工商部门提醒:经过授权的评比目前都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对于收取费用的评比,企业不要盲目去参加,并且对于只要花钱就可以买来的荣誉譬如“中国著名品牌”、“中国驰名品牌”等虚假荣誉,工商部门将按相关法律进行查处。同时,消费者对标有中国著名品牌”、“中国驰名品牌”商品谨慎购买,不要盲目轻信。(任传好)   
  便宜了?我爸单位那时100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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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  江苏省苏州市一家企业称所生产的一款电动自行车是“中国著名品牌”,因涉嫌虚假宣传产生消费纠纷,经法院调解,该企业向消费者退一赔一         ■刘 军 本报记者 薛庆元 文/摄     题记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的工作安排,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电动自行车质量、标准执行情况及虚假宣传等问题。目前,江苏省工商局已全面落实工作要求,在全省抽检了200个批次的电动自行车,此次将进一步加大对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     日前,南京市一消费者质疑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其消费,向经营者提出一加一赔偿的要求,后经当地法院调解,消费者索赔成功。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不要受虚假广告误导,一旦证实企业进行虚假宣传,可退货并索赔。     投诉   受广告误导购车提出加倍索赔     前不久,南京市一些消费者反映,他们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发现,苏州市小骆驼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骆驼公司)生产的天平牌电动自行车尾部标牌上标有“中国著名品牌”的字样。消费者疑惑,“中国著名品牌”这一说法是从何而来?这种说法是否有权威性?     消费者韩女士告诉记者,3月26日,她花3000元在南京中央金城仓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城仓储超市)购买了一辆天平牌电动自行车(型号为尊御60V),营业员告知她该车获得“中国著名品牌”称号。然而,此后在使用中,因该车过重、惯性大,韩女士曾刹不住车而险酿车祸。后来,韩女士在该电动自行车的宣传材料中发现,该型号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功率等多个项目与GB1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不相符。     此后,韩女士通过当地工商机关查询得知,“中国著名品牌”这一说法未获国家许可。韩女士认为,生产厂家的上述宣传涉嫌虚假和误导,而金城仓储超市未履行检查验收义务,应承担“谁销售、谁负责”的法律责任。为此,她将金城仓储超市起诉至当地法院,要求其履行告知义务,加倍赔偿自己购车货款6000元和精神损失费3000元。     调查   “中国著名品牌”张冠李戴     针对天平牌电动自行车有关“中国著名品牌”的说法,记者经多方调查得知,2006年,由中国商品质量名优品牌推广中心及《商品与质量》消费市场调查中心共同将姑苏小骆驼牌电动自行车产品入选“中国著名品牌(推广公示)”。“姑苏小骆驼”和“天平”是小骆驼公司的两个品牌。天平牌电动自行车的“中国著名品牌”是借用了“姑苏小骆驼”的称号对外宣传的。     据了解,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要求除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带有评比性质的企业营销信息发布活动外,禁止在广告中使用排序、认定、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如中国公认名(品)牌、×××推荐产品(品牌)等;自日起,对违规发布含有上述内容广告的,依据《广告法》第三十九条予以处罚;对商品包装物上含有上述内容的,自日起,停止使用。     6月21日,记者为此打电话向小骆驼公司核实,并发传真给该公司售后服务部周先生,请对方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周先生告诉记者,他会将记者的传真交给公司领导。截至发稿时,小骆驼公司尚未就此回复记者。     结果   法院调解厂家退一赔一     6月30日,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开庭调解此案。庭审中,对于原告的要求,被告金城仓储超市没有辩解并称,由于超市是租赁柜台,其责任主要应由生产企业小骆驼公司来承担。小骆驼公司代表代先生参加了法庭辩论,当庭向法官提交了一份其电动自行车获得“中国著名品牌”称号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法官将此证书交由原告方质证。原告代理人王琨认为,此证书只能说明姑苏小骆驼牌电动自行车获得了“中国著名品牌”称号,而不是天平牌电动自行车。对此,代先生解释说,姑苏小骆驼和天平都是他们公司的品牌。     法官对此表示,暂且不论该称号是否合法有效,如果公司有多个品牌,其中一个品牌获得了某荣誉,不代表所有品牌都可使用该荣誉,因此,天平牌电动自行车的“中国著名品牌”称号是虚假的,小骆驼公司的做法构成欺诈。     原被告双方同意接受法院调解,最终由小骆驼公司向消费者承担购车款退一赔一的赔偿即6000元,另外承担交通费等损失总计6176元。     7月1日,记者来到金城仓储超市电动自行车销售摊位,发现这里已经没有天平牌电动自行车的踪影,问及其他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人员得知,该产品已于三四天前退场。记者随后从代先生处证实,天平牌电动自行车确实已退出该超市。     7月中旬,记者与小骆驼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取得联系,周某称,天平牌电动自行车同样获得了“中国著名品牌”称号,记者要求其提供相关证书,截至记者发稿,对方没有提供。     提醒   受虚假广告误导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江苏省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根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商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违反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关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广告中存在可能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问题,不要上当受骗,不要被来路不明的所谓名牌的广告诱惑,同时积极向工商机关进行举报,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保障更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天平牌电动自行车打出“中国著名品牌”字样            相关链接:   江苏消费网:天平电动车&借名牌& 消费者诉法院调解获双赔   .cn/news-20841.html   中国消费网:“中国著名品牌”张冠李戴 法院调解厂家退一赔一.cn/news/yianshuofa/4072.html   “中国著名品牌”是借来的 涉嫌虚假宣传产生消费纠纷.cn/news/yaowen/4035.html
  (转载)    “中国著名品牌”证书竟由三家发      华夏酒报·中国酒业新闻网
编辑:乐怡
时间: 8:33:42
订阅邮箱快讯         【连云港新闻网】一个“中国著名品牌”称号,标在不同的产品上,居然由“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中国社会调查所”和“中国品牌企业联合发展促进会”3家国字号的社团组织颁发,这就是最近新浦工商分局在一次太阳能产品专项整治中遇到的怪事。对此,工商部门表示,“中国著名品牌”评定不具权威性,纯属忽悠人,消费者应注意辨别。      近日,新浦工商分局针对太阳能市场出现的虚假宣传等一系列不规范现象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整治期间,执法人员发现,有3个品牌太阳能产品都标注了“中国著名品牌”字样,但发证机构一家为“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另一家为“中国社会调查所”、还有一家为“中国品牌企业联合发展促进会”。对此,执法人员经了解后确定,以上这3家冠以国字号的发证机构只是普通的社团组织,并不是国家法定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其评定出的“荣誉”不具有权威性,更不能用其做产品宣传。      随后,记者在我市调查发现,市来源华夏酒报场销售的一些食品、酒、木地板等商品的外包装上标有“中国著名品牌”字样的还不少。对此,新浦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场上只有“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工商总局部门评定)和“中国名牌”(国家质检总局评定)是经国家权威部门认证的“王牌”,当然,也是许多企业难以企及的。然而,个别民间组织把门槛很低的“中国著名品牌”的绣球抛向企业,并承诺只要花钱,就可以获得“中国著名品牌”、“中国驰名品牌”等等“荣誉”,然后,企业又把这些不知价值几许的“国字号”招牌拿来忽悠不知情的消费者。而这种花钱买来的“名牌”,有的质量也让消费者难以放心。      该负责人还表示,因为没有经过国家法定机构合法有效的评定,“中国著名品牌”以及“中国驰名品牌”等称号不具有权威性,这种花钱买来的“荣誉”,更不能用其做产品宣传。因为根据《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发布虚假广告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对标有荣誉称号的商品或广告,应注意识别。        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   
   (转载)    一个50平米的小作坊生产出“中国著名品牌”        一个50平米的小作坊生产出“中国著名品牌”    贴牌产品也是“中国著名品牌”吗?    关注:政府与商家的内部隐情。    威海晚报有一篇文章,关于威海桑尼丝太阳能有限公司做阳光服务全城的报道。主办单为是团市委,并精心安排了一场针对老百姓的纳凉晚会。而桑尼丝公司办公室主任杨忠信大言不惭的介绍说,在2006年度中国消费者满意度、信任度调查评比中,桑尼丝一举摘取了“中国著名品牌”和“中国产品质量满意十佳品牌”。    试想一个不足60平方米的小作坊,能生产出“中国著名品牌”“中国产品质量满意十佳品牌”吗?而其产品都是来自于江苏和山东泰安的生产企业,贴上自己的商标,花了几个小钱买个“中国著名品牌”“中国产品质量满意十佳品牌”,摇身一变就成了威海地区的名牌产品,更令人失望的是,威海市团委有什么理由为一个做假欺骗老百姓的公司在背后撑腰。市团委主要领导是与商家有某种特殊的关系?还是盲目参与?国家早就有令,国家机关不得参与商业活动,而威海的团市委是否是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    而专业人士讲,真正的好品牌:皇明、力诺、华扬、清华阳光,都是专业性生产企业,不但但是“中国著名品牌”“中国产品质量满意十佳品牌”,而CQC认证,欧共体CE认证(国外的3C认证,没有此认证,不得出口)及ISO9国际管理CN认证,这些证件不是正规的生产企业,是不可能有的!有了这些认证才有可能被评上“中国著名品牌”“中国产品质量满意十佳品牌”。令人费解的是桑尼丝产品合格证是由何而来?    据有关人士讲,威海市大润发商场,与桑尼丝协商合作进入大润发商场,如此老百姓可就更惨了。    这种以政府部门出面,举办的商业活动,到底是对还是错,长此下去,还有没有老百姓的知情权?老百姓又怎样去了解一款好的产品?    威海是个美丽的海滨城市,总体给全国的老百姓都有一个很完美的印象,不能因为这种害群之马,毁了威海的名声。     让我们强烈抵制这种不知耻的,没有实地生产的所谓公司和企业,让那些为这种公司和企业工作的人员也脸上发发烧吧!千万不要被火烧坏了对待老百姓的良心!!!    一个为百姓申怨的人。         
  (转载)    “中国著名品牌”、“CCTV 展播品牌”:款到发牌  来源(居无忧·陶瓷视界) 查看评论(0)  星期六 11.14,   核心提示:如今,社会上各种产品排行榜、荣誉证牌多如牛毛。不要说消费者看得云里雾里,就连拿到各种牌证的企业本身也说不明白这些“荣誉”到底能代表什么。   我们这样的企业要不要申请?    时间:日9:50    地点:潮州市古四工业区    为了弄清“中国著名品牌”企业是一个什么模样,记者开始了数日暗访。    在潮州古四工业区,一个铁棚外面晾着几件随风飘动的衣服。同事告诉我,这家企业就是准备申请“中国著名品牌”荣誉的企业。记者走进厂房看到,近几百平方米的空间,全部堆满了产品。五、六个工人正在干劲十足地忙碌。    仓库的一侧,是老板的起居室。他告诉记者,现在的市场难做,如果自己出去找经销商,那是非常困难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如何让经销商找到自己。在与同行的交流中,得知“中国著名品牌”和“CCTV展播品牌”效果不错。刚好,这段时间,隔三差五又总是接到这方面的电话,他便叫对方把相关资料发过来。    记者在他的电脑上看到两份WORD文档。一份《中国著名品牌提名函》,一份为申报说明书。在《中国著名品牌提名函》末尾,两个大大的公章很醒目。他们分别是“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和“中国品牌企业联合发展促进会”。    “虽然文件上说需要6800元,其实只需要2000元就可以搞定。”在采访的时候,他禁不住问记者:“我们这样的企业要不要申请?”    这个老板18岁就出来打拼了,在市场的一线工作一段时间后,回到潮州就自己开始做生意。如今,他也开始做品牌。从别人那里拿产品然后贴上自己的牌子。    据他反映,他身边的很多企业老板同样接到自称是“中国著名品牌”评审组织的电话。有些企业把钱汇到了对方的账户,不久真的收到了一块“中国著名品牌”的牌匾和证书。现在,潮州市打着“中国著名品牌”的企业已有不少。    “你们的产品是我们协会长期重点关注的,现在免费给冠个‘中国著名品牌’就更容易打开市场了。只需几千元的评审费用。”他说,这个“中国著名品牌”评审机构自己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单位,只要交钱,就有荣誉证书。    走在潮州主要产区的大街上,“中国著名品牌”的身影随处可见,有些企业甚至在厂门口最显眼处,打上了“世界著名品牌”的标志。  
  更正:  
“中国名牌”由国家质检总局评定。  
  建议:  
工商局及质监局发个书面通知。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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