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房产新开盘县有房产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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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房管局原局长被判十年
&&&&本报讯(记者吕立峰)4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唐庆令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据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5月,唐庆令在担任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局长期间,收受新疆某房地产公司5万欧元,后将5万欧元兑换成人民币49.2万元,分别交给自己的情妇娜某和陈某挥霍。2010年5月,唐庆令以借款的名义向新疆某公司董事长杨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交给自己的情妇陈某用于个人消费。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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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房产局建设项目批前公示制度
&为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强化规划的“龙头、刚性、法定”地位,大力推进“阳光”规划,依法接受监督,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对一些符合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规定,但可能对相邻建筑周边关系或环境有一定影响,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建设项目,实行批前公示制度。本公示制度适用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区范围。  一、应向社会公示的建设项目的范围  (一)必须批前公示的建设项目&&& 1、占用规划绿地及已经批准的绿地或已实施非临时性绿地的建设项目。  2、已按规划要求成片建成的住宅区内进行零星插建,或原有建筑进行翻建、加层、拼接、扩面、改建等,可能对周边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 3、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拆除旧建筑、建设新建筑。  (二)经审查需批前公示的项目&&& 1、对周边已建或待建居住建筑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公建(包括市政公用设施)或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总图已经规划房产局批准,经审查有理由需调整已批总图以及局部调整有关内容(如整幢建筑层次和位置、绿化、停车场地、小区内部道路等)的建设项目。&&& 3、其他需作公示的建设项目。&&& 二、公示阶段要求  1、规划选址阶段  对位于城市重要地段,对城市影响较大、居民密集区城市重大建设项目;容易引发周邻关系矛盾、容易产生较大社会矛盾的建设项目;地块涉及居民拆迁,或选址范围涉及多个产权单位、权属复杂、容易引起矛盾的项目。必须在规划选址意见书发放前公示。  2、方案、初步设计审批阶段  建设项目在完成方案设计后,报送规划房产局审查,由规划房产局核对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经审核需进行方案阶段公示的建设项目,应先进行项目公示,由规划房产局汇总公示反馈意见后,再召开会议进行审查。  对经方案、初步设计审查确定有利益相关人、容易引发矛盾的项目,方案、初步设计审查时确定公示事宜,并要求在初步设计前或施工图设计前完成公示。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  建设单位申请后,规划房产局根据情况,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时明确是否在审批前进行项目公示。经审核如需公示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报送审批前,先完成项目公示程序。规划房产局结合公示反馈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审查中,要求进行较大修改调整的建设项目,应在报送规划房产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再次进行公示。  4、工程许可批后调整阶段  申请调整的建设项目曾经公示过,修改的内容涉及周边相邻关系人的权益,修改前应组织公示。  三、公示的形式  根据建设项目的影响范围,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1、张贴公示  对于拟建建设项目对周边可能存在的影响范围较小,影响群体相对较集中的情况,宜采用现场张贴公示文件(附设计成果)的形式,规划房产局确定公示要求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划房产局要求拟公示文件,按规划房产局指定地点并经街道办、社区委员会或相关部门同意后与设计总图一并张贴公示(不少于两处)。公示地点一般设在地块周边人流相对集中且不影响城市景观处。张贴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有责任确保公示张贴的有效性(规划房产局经办工作人员将不定期抽查),公示结束后,建设单位负责清洁张贴场所。  2、网上公示 & 在开发区规划房产局网站上进行项目公示。由规划房产局信息员负责将公示图件上传至互联网,并出具网上公示情况说明。&&& 四、公示文件  纸张尺寸不小于A1规格,字号与纸张规格相协调,字体采用正楷。设计方案总图的图纸规格可与文字说明部分纸张大小相同。相关图纸包括勘设红线示意图和设计院编制的总平面规划图(尚无设计方案的除外)、立面、剖面图等。公示文件内容要求真实、准确,不得掺加虚假信息或主观意见。  五、建设项目公示文件要求  (一)公示图纸  1、总平面规划图  总平面规划图一般要求用合适大小的彩色示意图表示,标注指北针(一般应上北下南)和比例尺。  总平面规划图应正确反映地块内及周边50米以上范围的规划或现状;按方案(或初步设计)总图绘制深度要求绘制,重点要求反映清楚:  (1)用地红线、建筑控制线、地下室界线、规划四线及市政管线等;  (2)拟建建筑与四周边界及用地外建筑(含现状、规划批准和在建建筑)的最近距离及地块内建筑的间距,并旁注满足规范的参考值;&&& (3)拟建建筑的功能、尺寸、层次、檐口高度、±0.00高度等;  (4)总图内的建筑应准确反映其外轮廓,并准确反映屋顶投影轮廓;  (5)沿用地边界50米范围内布置的环卫市政设施、停车设施等。  2、设计主要立面、剖面图  拟建建筑面向界外非居住建筑(用地),选取临界建筑主要朝向的一个立面和剖面图进行公示。  拟建建筑面向界外居住建筑(用地),选取临界建筑朝向居住建筑(用地)一侧的立面和剖面图进行公示;公示的立面、剖面图应标明层次、标高、立面材质等。  3、设计效果图  对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0平方米或单体建筑超过3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将设计效果图同步进行公示,不足以上规模的项目,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公示效果图。  (二)文字说明  文字说明部分纸张尺寸不小于A1规格,字号与纸张规格相协调,字体采用正楷。  (三)公示指标  公示时应在公示图上选择适当位置标注各项设计指标:项目名称、设计指标、规划要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总建筑面积、地下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公示文件内容要求真实、准确,不得掺加虚假信息或主观意见。公示中应告知居民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申请听证意向的居民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规划房产局登记为利害关系人,规划房产局在许可决定作出前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方式与期限。  公示内容中应包含开发区规划房产局、建设单位、社区联系电话。  七、本制度于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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