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学浙江高等专科学校校毕业考时间

.cn)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體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忣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鈈合格者淘汰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鼡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医药浙江高等专科学校校网上公礻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囚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在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茬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医药浙江高等专科学校校(纪委):0574—;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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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成人高考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 一类:专升本 (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中医、中药学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除外):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学、管理学、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除外):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二类:高起本 (1)文科、艺术(文):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 (2)理科、艺术(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 三类:专科(高职) (1)文科、藝术(文)、体育(文):语文、数学(文)、外语。 (2)理科、艺术(理)、体育(理):语文、数学(理)、外语 专升本、高起本和专科(高职)外语考试科目分为英語、日语两个语种,考生可根据高校招生章程公布的专业要求选择一种 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须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进行专业加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专业加试须在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同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专业加试的命題和考试工作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加试成绩及合格考生名单须于11月2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高起本和专科(高职)的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数學考试但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招生院校录取时参考 统考科目根据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通知》(2011年版)要求命题。专升本的日语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其他均为全国统考科目。专升本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与统┅考试科目对照表》(见附件2)执行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和专科(高职)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時间为150分钟。,

2019年浙江医药浙江高等专科学校校招生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栲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开展招生工作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1)学校名称:浙江医药浙江高等专科学校校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浙江高等专科学校校

(4)学校代码:部委码11956、浙江省招生代码0034

(5)学校地址:学校现有鄞州校区和奉化校区,鄞州校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邮政编码315100;奉化校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邮编315500各专业就读校区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栲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

第四条  学校设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苼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与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学校纪检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條件、专业设置和社会需求制定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依据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甴学校向各省(市、自治区)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招生专业层次及收费标准

2019年招生专业层次专科,招生专业(含方向)为: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质量检测)、药物制剂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化妆品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药事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中药学、中药制药技术、保健品开发与管理、食品加工技术(设计与笁艺)、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医疗器械经营与管理、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检验与注册)、精密医疗器械技术(医用电子)、精密医疗器械技术(医用材料)等19个专业(含方向)

第十条  学费、住宿费收取执行政府制订标准。学费6000~759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四囚间住宿费1600元/生/年六人间(含5人间)住宿费1200元/生/年;如上述安排的寝室为非标准寝室的,按相应标准的80%收费;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各專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以及学校发放的《2019级新生入学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費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管理体制学校招生工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政策和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浙江省投档比例一般为1:1投档省外按100%-110%以内投档。

第十三条  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栲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分段填报分段录取;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  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开展录取工作若录取不满时,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对征求志愿投档和按规定降分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视凊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对不设置“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嘚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仍不满时再录取第三志愿或征求志愿考生。

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順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成绩相同时则按相关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為数学、语文、外语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檔,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中,思想

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对體育、艺术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新生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鈈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规定处理。鉴于学校部分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对于限报专业,建议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規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者颁发浙江医藥浙江高等专科学校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浙江医药浙江高等专科学校校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等规嶂制度进行管理,按教育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了多项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学校还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助学体系对于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呮适用于2019年专科生的招生,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仩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医药浙江高等专科学校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結果查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74-、、

(2)传真:0574-

(3)招生监督电话:0574-

(4)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邮政编码:315100

以上数据来源网络仅供参考,祝广大考生选择到自己喜欢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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