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012江苏高考语文职工技能大赛申报必须具备哪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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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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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计算机网络应用技术项目竞赛规程 计算机网络应用技术项目竞赛规程 项目竞赛
一、竞赛项目名称 信息网络应用技术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促进全省高职计算机网络技术及相关专业面向行业应用,进一步 优化专业课程设置、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体制机制。考察 高职学生在网络系统设计优化、网络组建、网络配置与应用(包括安全配置) 网络系统设计优化、网络组建、网络配置与应用(包括安全配置) 、 网络系统设计优化 网络安全管理与维护、 故障分析与排查、 行业业务系统构建与维护等方面的实践 网络安全管理与维护、 故障分析与排查、 行业业务系统构建与维护 技能和职业素养。同时兼顾考查参赛学生的质量、效率、成本和规范意识,主要 包括:团队协作能力、项目组织与实施能力、技术文档撰写能力等综合技能。 通过竞赛,展示高职学生在计算机网络应用领域的实践能力,提高社会对高 职专业人才的认可度,提高高职学生的就业水平。引导专业教学方向调整,以适 应产业快速发展的新技术新趋势。 三、竞赛内容与规则 竞赛内容与规则 (一)竞赛内容 本竞赛重点考查参赛学生网络应用技术的实践技能,具体包括: 1 参赛学生能够根据大赛提供的比赛方案,读懂实际的工程项目文档,能够 工具项目的方拓扑、项目的应用行业背景进行网络业务需求分析、技术应用环境 分析,理解实际的工程应用与业务架构的能力; 2 能够根据业务需求和实际的工程应用环境,实现网络设备、无线设备、安 全设备、服务器应用平台构建,并根据实际的工程业务需要,对设备进行互联互 通并进行调试的能力; 3 在路由器、交换机、无线交换机、无线 AP、防火墙、IDP、专用网络出口 设备、服务器应用平台构建、行业业务系统应用平台、WEB 安全网关上进行配 置,实现网络的运行,并根据网络业务需求配置各种策略的能力; 4 根据网络实际运行中所面临的安全威胁,针对网络进行有组织的攻击,考 察选手对网络防范攻击、网络与系统运行于监控、不良信息及病毒,构建和维护
绿色网络的实战能力,能够在在出现紧急安全威胁的情况下及时进行预案处理, 对关键数据进行灾难备份与恢复的能力; (二)竞赛规则 1.比赛以团队方式进行,每个参赛队由 3 名选手组成,其中队长 1 名,选手 须为同校在籍学生,性别和年级不限,每个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 2 名。 2.竞赛时间 240 分钟。 3.竞赛所需的硬件、软件和辅助工具由组委会统一布置,选手不得私自携带 任何软件、移动存储、辅
助工具、移动通信等进入赛场。 指导教师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 4.每个参赛队可配备 2 名指导教师, 竞赛过程中,允许参赛选手在规定的时间里按照竞赛规则,接受指导教师指导。 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5.参赛选手须提前 20 分钟入场,入场必须佩戴参赛证并出示学生证。按工 位号入座,检查比赛所需一切物品齐全后选手签字方可开始参赛。选手在比赛中 应注意随时存盘。迟到超过 10 分钟不得入场。 6.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并接受裁 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 有权决定终止该队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 况做出裁决。 7.比赛过程中或比赛后发现问题(包括反映比赛或其它问题),应由领队在 当天向组委员会提出书面陈述。领队、指导教师、选手不得与比赛工作人员直接 交涉。 8.竞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 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字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9.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三)竞赛知识点 类别 考核知识点 静态路由及缺省路由 动态路由 RIP 协议 动态路由 OSPF 协议 策略路由 路由更新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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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1 京公网安备02号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2年江苏省
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苏教高〔2012〕4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省教育厅决定从今年起举办全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日&29日。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主办。为加强竞赛组织领导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仲裁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判委员会等机构。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教处。
  三、项目设置及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共设14个竞赛项目,具体竞赛项目和承办院校见附件2。农林类6个比赛项目纳入省赛范围,仍由省农委负责组织。
  参赛对象为我省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校学生。
  四、组队和报名
  参加省技能大赛的院校应按竞赛项目组队,每个竞赛项目每校只允许报一个队,参赛队应通过校内选拔产生。参赛队由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组成,具体人数应符合项目限额要求(不设备选队员)。参赛院校应于日前向各项目承办院校报名。除参加农林类6个项目比赛的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表由省农委另行确定外,其他项目报名时,指导教师应提交报名表(一人一表,见附件3,其中指定一人兼任领队并在备注栏注明)、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参赛选手应提交报名表(一人一表,见附件4,其中一人任队长并在备注栏注明),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学籍证明、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各项目承办院校要严格审核选手参赛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应及时向大赛组委会报告。组委会组织核实,如情况属实,将取消选手参赛资格,并严肃处理选手所在学校。
  五、命题和证书
  本次大赛由组委会组织相关赛项成立专家组负责命题。专家组由行业专家、企业专家、院校专家三部分人员组成。
  获奖选手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六、奖项设置
  按参赛队比例设置奖项。其中一等奖占参赛队数的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奖项评定根据各参赛队竞赛成绩,以得分高低排序,分数相同时可以并列。
  参考本次省赛的结果,将选拔部分获奖代表队代表我省参加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七、大赛经费及其他事项
  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单位和各赛点承办及协办单位共同筹集。参赛选手保险由大赛统一购买。大赛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各承办赛事院校应在学校网站上设置2012年省技能大赛专栏,及时发布竞赛相关文件和有关比赛信息。对参赛院校提出的具有共性并确实影响比赛的问题进行汇总,组委会将组织各赛项专家组进行研究,并统一在各赛项承办院校网站设置的专栏进行解答。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建军、徐子敏;联系电话:025-335157;电子信箱:。
&&& 附件:
  5.2012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赛项竞赛规程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发布日期: 17:20:59来源:高教处2012年徐州市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选拔赛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两个率先”大局和“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技能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技能成才环境不断改善”的目标,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对接“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形成市技能大赛与“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加快培养与产业发展需要对接的高技能人才,营造学习技能人才、尊重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同时,通过媒体公布竞赛职业(工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二)技能竞赛与教育培训相结合。树立“以赛促学、以赛促训”理念,以技能竞赛为平台,引导各参赛单位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更好地适应产业发展需要。 
  (三)高技能与新技术相结合。按照相应职业国家标准命题,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艺、新方法等相关内容,力求竞赛技能和生产岗位所需技能相一致。
  (四)表彰奖励与宣传引导相结合。通过对大赛中脱颖而出的优秀技能人才进行表彰奖励,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激励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钻研技术、勇于创新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三、竞赛安排 
  (一)竞赛职业(工种)和组别 
  大赛共设置数控车、数控铣、数控加工中心(四轴)、动漫设计与制作、汽车检测与维修、钣金技术、砌筑、焊工、维修电工、CAD机械设计等10个职业(工种)。 
  大赛设企业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竞赛组别。 
  (二)参赛对象 
凡从事相关职业或专业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日以后出生)的一线企业职工(非本市户籍的职工须在徐州工作3年以上,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高职、高专、技工院校、中专和高等院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均可在本单位报名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工种)的竞赛,选拔出的优秀选手统一报名参加市级决赛。 
职工个人报名参赛的,原则上须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且从事该职业(工种)2年以上,或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工种)技师申报条件,凭从业单位证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竞赛,选拔出的优秀选手直接参加市级决赛。
  市级决赛各组别前3名选手组成徐州代表队参加全省决赛。  
  (三)大赛标准和命题 
  企业职工组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标准命题,学生组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命题。试题分理论(闭卷笔试,客观题)和操作技能两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试题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或组织专家命制。 
  (四)大赛时序进度 
  1.组织发动阶段(日前):印发大赛方案和技术文件,利用各种媒体公布相关信息,启动大赛各项工作。 
  2.预赛选拔阶段(日前):以县(市)区、行业企业、院校为单位组织参赛报名和培训练兵,选拔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市级决赛。
  3.市级决赛阶段(日前):举行开幕式,组织市级决赛并组建市代表队。
  4.集训备战阶段(日前):组织市代表队集训,参加全省总决赛。  
  5.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9月):举行闭幕式暨颁奖大会,对优秀选手和单位予以表彰。  
  (五)大赛奖励办法  
  1.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前5名且业绩评议突出的选手,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授予“徐州市技术能手”和“徐州市五一创新能手”称号,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其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选手,由共青团徐州市委授予“徐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并作为评选“江苏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推荐人选;女性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徐州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第1名的选手,经综合考察后,由市总工会授予“徐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并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前3名且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符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破格晋升相应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对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核发相应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对没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业,晋升相应技师职业资格;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新职业,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能力证书)。  
  2.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学生组前5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
  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学生组前3名且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破格晋升相应技师职业资格;对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符合高级工申报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新职业,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能力证书)。  
  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学生组前5名选手的指导教师,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  
  3.对理论和操作技能均合格的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大赛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4.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前5名选手的选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高技能人才摇篮奖”荣誉奖牌;对选送5名以上优秀选手的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荣誉奖牌;对其他各选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组织奖”荣誉奖牌。  
  5.对获得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企工职工组前3名选手所在的企业,由大赛组委会颁发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得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学生组前3名选手的指导教师,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 
  四、组织领导 
  大赛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才办、人保局、经信委、教育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承办。市人民政府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协调确定竞赛重大事项。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徐文担任大赛组委会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京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吴昊、市人保局局长孟铁林担任大赛组委会副主任。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负责大赛的指导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大赛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市人保局负责大赛的综合协调和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参赛发动工作;市经信委负责协调有关工业、信息化企业参赛的发动工作;市教育局负责高职、高专、中专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的参赛发动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大赛相关资金保障工作;市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负责相关竞赛职业工种的赛务工作;市国资委负责市属国有企业的竞赛宣传发动、选手选拔和组队参赛工作;市总工会负责协调企业工会做好职工参赛动员发动工作;团市委负责发动基层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大赛活动;市妇联负责发动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大赛活动。   
  大赛组委会下设仲裁委员会、综合部、技术部、宣传部和财务审计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吴昊兼任大赛仲裁委员会主任;市人保局副局长朱云翔兼任大赛综合部、技术部部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儒昌兼任大赛宣传部部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姚宾礼兼任大赛财务审计部部长。
  大赛仲裁委员会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总工会组成,工作职责是: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监督竞赛活动规程和评判规范,处理争议,实施裁决,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 
  大赛综合部由市人保局、教育局、国资委组成,工作职责是: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负责大赛协调、联络、文件起草和大赛日常事务等工作;负责奖章、奖牌、奖金、荣誉证书的管理与发放。 
  大赛技术部由市人保局、经信委、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组成,工作职责是: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专家制定竞赛标准、试题、评判细则;负责落实竞赛场地设施和竞赛所需设备、工具、材料;负责大赛各职业(工种)的技术答疑;负责裁判员的组织管理和大赛的评判工作,并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参赛选手的竞赛成绩。
   大赛宣传部由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联、市人保局组成,工作职责是:根据大赛组委会要求,策划宣传方案,组织实施宣传报道;负责协调媒体采访以及稿件、节目等审核把关;负责在中国徐州网开设大赛专栏,并做好中国江苏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人才网等门户网站的沟通与互动,确保大赛信息网上宣传和动态更新;负责大赛全程新闻图片和视频资料的摄录、收集和整理等工作;负责有关媒体、网络信息监管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大赛财务审计部由市财政局、人保局组成,工作职责是: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大赛经费的预算、审核、下达、决算和审计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2012年徐州市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选拔赛,是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使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备,统筹推进,确保赛出水平、选出精英。
  (二)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举办大赛的目的、意义和表彰奖励政策,引导各行各业劳动者踊跃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培训事业发展和鼓励劳动者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深入发动,积极组队参赛;各有关企业要从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高度,积极推荐和选派优秀选手参赛,并确保参赛选手的训练和比赛时间。对职工个人报名参赛的,有关单位应予以支持,不得设置障碍。对选拔出的优秀选手,各有关单位应安排好选手集训时间,确保训练效果。  
  (三)规范组织,确保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赛规则规程组织赛事活动,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树立安全第一的竞赛理念,确保赛场安全。
  (四)节俭办赛,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勤俭节约、绿色环保和低碳节能的原则,着力提高大赛的时效性,确保赛出风格,赛出质量、赛出水平。 
  附件:2012年徐州市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选拔赛组委会人员名单  
  2012年徐州市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一届
“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选拔赛组委会人员名单
  主 任:邹徐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李京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 昊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孟铁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张儒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锦龙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史先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姚宾礼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云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兆峰 市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付立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肖庆红 市国资委副主任
      叶江宁 市总工会副主席
      潘 晓 团市委副书记
      张 俭 市妇联副主席
  组委会下设仲裁委员会、综合部、技术部、宣传部和财务审计部等5个部门。吴昊兼任仲裁委员会主任,朱云翔兼任综合部、技术部部长,张儒昌兼任宣传部部长,姚宾礼兼任财务审计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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