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8日 东莞房价走势2012有灯饰展示会吗?

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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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
一、国际政策
1、美国:美商务部公布对华太阳能电池反补贴调查初裁结果
近日,美商务部做出对华太阳能电池反补贴调查初裁,认定强制应诉企业无锡尚德太阳能有限公司的补贴幅度为2.9%,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的补贴幅度为4.73%,其他中国企业税率为3.61%,并向前追溯90天开始征税。
美商务部最初于日对该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将于5月16日做出反倾销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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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国:美做出对华厨房置物架反倾销反补贴复审终裁
4月6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厨房置物架反倾销反补贴复审的终裁决定。反补贴方面,顺德伟金的税率为21.48%,珠海新金山7.85%,其他应诉企业12.35%,所有其他涉案企业264.09%;反倾销反面,顺德伟金的税率为7.89%,珠海新金山0%,分别税率企业7.89%,所有其他涉案企业95.99%。
美商务部于2008年8月启动本案原审调查,并于2009年9月开始征收13.3%-170.83%的反补贴税和44.77%-95.99%的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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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国: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钢制轮毂“双反”调查做出无损害裁决
4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6名委员一致认定自中国进口的钢制轮毂产品对美国相关产业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由于本案法定损害要素不成立,美方将无权对我钢制轮毂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我应对工作取得圆满胜利。这是美自2006年对我发起双反调查以来做出的第4 起无损害裁决的双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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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美国:美做出对中国荧光增白剂反倾销案损害调查终裁
4月19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对原产于中国的荧光增白剂反倾销案损害调查终裁结果,裁定美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该委员会6名委员均投票赞成该肯定性损害裁定。据此,美商务部将于近日发布对我荧光增白剂的反倾销税令。此前,美商务部于3月19日已做出对华荧光增白剂反倾销终裁,认定浙江宏达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95%,浙江传化华洋公司为64%,其他公司为109%。
日,美商务部对中国输美造纸用荧光增白剂启动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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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拿大:加拿大做出对中国油管短节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损害终裁
近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发布公告,认定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油管短节对加国内产业不会造成损害,但会造成损害威胁;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套管短节对加国内产业不会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因此,根据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此前做出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终裁,加将对我油管短节征收80.2%―173.4%的反倾销税和2.5%―44.7%的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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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拿大:加拿大对中国输加不锈钢洗涤槽双反调查做出终裁
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就对华不锈钢洗涤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案做出终裁裁决,共有七家应诉企业获得了单独的反倾销、反补贴税率。其中,反倾销税率在4.4-103.1%间不等,反补贴税率在0.2-40.8(人民币/单位产品)间不等。未获得单独税率的出口商获得反倾销税率103.1%、反补贴税率264.9(人民币/单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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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欧盟:欧盟对中国输欧草酸征收最终反倾销税
4月18日,欧委会对我输欧草酸反倾销调查进行终裁,我两家企业分别获得37.7%和14.6%的单独税率,其他企业全国统一税率为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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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欧盟:欧盟即将终止对我输欧皮鞋进口监控
日,欧盟终止对自我国、越南进口以及自澳门地区转口的皮鞋实施多年的反倾销措施,但同时声称,由于受到潜在倾销影响的欧盟鞋企数量较大且多为中小企业,欧委会决定对我国和越南皮鞋进行为期一年的进口监控,以便在必要情况下采取适当的措施。
日前,有消息称,欧委会拟决定于本月31日正式终止上述进口监控程序,不再延长。自日起,我对欧皮鞋出口将不再受正常关税以外的其他贸易措施限制。专家认为,随着中欧皮鞋WTO争端解决案上诉期限已过,欧又将自动终止进口监控,中欧之间历时数年的皮鞋大战有望彻底落幕,对中国出口商而言是一个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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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阿根廷:阿根廷对中国瓷砖反倾销案做出损害初裁
4月20日,阿根廷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外贸国务秘书处外贸委员会照会中国驻阿使馆经商参处,通告阿方初步裁定从中国进口的未上釉地砖和饰面瓷砖对阿根廷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请相关利益方于5月8日前提交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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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阿根廷:阿根廷对中国铜版纸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4月20日,阿根廷经济和公共财政部法律和行政秘书处照会中国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处,通报其根据3月20日官方公告中公布的该部2012年第63号决议,现已结束对原产于韩国的纸张及纸板(南共市税号为, , 和)的反倾销调查,继续对原产于美国、芬兰、奥地利和中国的上述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并分别征收63.51%、145.35%、143.27%和39.56%的临时反倾销税。
上述决议于3月21日起生效,有效期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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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乌拉圭:乌拉圭对中国电热水器征收反倾销税
近期,乌拉圭驻中国使馆照会商务部美大司,称乌拉圭决定结束对中国产电热水器反倾销案的调查,并对容量小于或等于110升的家用电热水器(税号:)征收每件35%的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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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动态
1、服装及纺织品行业―进口的韩国服装半数不合格&
据上海《东方早报》12日报道,浙江省质监部门近期一次抽检发现,韩国进口服装合格率仅为50%,且检出国家禁用、可对人体直接致癌的染料超标30.4倍。部分服装的纤维含量标注与实际检测的含量不符。不合格品种包括连衣裙、女裤、男西装、羊毛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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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装及纺织品行业―加拿大CEPA有毒物质列表新增4物质&
加拿大人在日常生活中会接触成百上千种不同的产品,从药品到计算机,再到服装和燃料等等,这些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地使用到化学物质。而其中一些化学物质,当以一定的数量或浓度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释放时,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对几种此类物质进行人类和环境暴露危害方面的科学评估,结果明确显示依据1999年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 1999)第64条设定的标准,这些物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构成或可能构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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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装及纺织品行业―绿色纺料大行其道&
近年「绿色消费」大行其道,大众在选购日用品时,都会考虑产品在生产上及使用时对环境构成的影响,众公司也迎合潮流,推出绿色产品。今年的2012香港国际家用纺织品展上,首次踏出国门参展的大连企业众亿达推介野蚕丝纺成的保暖绿色棉被;香港公司雅芳婷采用奥地利天然树木纤维推出最新的天丝代尔床上系列;澳洲公司EcoSleep亦采用竹子和棉花的混合物制作床单,冬暖夏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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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子电器行业―LED、环保灯饰普及化
五合一LED照明按心情喜好更换不同胶片,为家居灯饰制造不同的主题;智能手机Apps将家居电灯、门、电器及保安装置连结起来,运用简易介面就可操控多达一百种家居照明装置。第四届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首次独立展览档期举行,多达950 家展商参加。大会设置专区推广着名品牌和推介高雅别致的水晶吊灯饰。专家指出,各类LED灯饰产品既省电又长寿,势将日渐普及并广泛使用于家居照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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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子电器行业―传统家电卖场前景堪忧&
家电连锁卖场在中国市场的兴盛本就「异类」DD产品由厂家提供、促销员或员工由厂家委派、送货由厂家或协力厂商负责,安装和售后服务由厂家提供,卖场除了提供场地,其他的服务基本可以忽略,自身管理也不完善,精细化更无从谈起。不过,连锁卖场带来的购物方式在近20年受消费者大为垂青。
相较而言,电子商务可以把现时传统家电卖场的服务和购物体验做得更好、更便利时,消费者只需到卖场详细谘询产品后,用手机拍下商品条码,网络就会自动查找包括电商在内的所最优惠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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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快讯
1、“创新迎商机 致胜六部曲”研讨会
近年港商普遍面对成本上升及市场竞争激烈问题。在传统营运模式逐渐失去优势的情况下,企业纷纷期望能摆脱传统的加工模式、提升产品附加值,以至建立自家品牌。但港商要在众多国内外竞争对手中突围而出,企业和产品创新能力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本研讨会将探讨在莞港商能如何透过提升创新管理水平及利用香港创意产业资源,为企业缔造产品及品牌优势,并邀请正与创意产业合作的港商现身说法,分享成功经验,教你如何有效地提升创新能力,达到升级转型,向高增值迈进。详情如下:
合办机构: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东莞)咨询有限公司
支持机构: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日&&& 期:日(星期二)
时&&& 间:14:30-17:00
地&&& 点:东莞南城宏远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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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华南国际电镀工业、表面处理及T料展
“2012华南国际电镀工业、表面处理及涂料展”定于日-6月1日在东莞市厚街镇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举行。由香港电镀业商会创办的“表面处理展”,迄今已成功举办了七届,得到了众多参展商和专业观众的大力支持,成为业界知名的专业品牌展会。本次展会预计将有300家参展商,达到800个国际标准展位和15,000平方米面积的展出规模,观众及买家超20,000人次,务求为同业谋求更大的利益。有关事项如下:
主办机构: 香港电镀业商会
承办机构: 东莞市龙亨展览有限公司、世贸博览有限公司
协办机构:台湾区表面处理工业同业公会、韩国镀金工业协同组合、广东电镀协会、香港金属表面处理学会、香港螺丝业协会、香港金属制造业协会
支持单位: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电镀分会、香港工业总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九龙总商会、香港工业专业评审局、香港创新科技及制造业联合总会等22个友好合作单位
日&&& 期:日-6月1日
地&&& 点:东莞市厚街镇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一楼会议厅
3、会员优惠――我会委派专人免费协助您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
享受海关A类管理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手续,一般不下厂核查等等。
日前,我会先后拜访了黄埔海关及东莞各海关关区,获悉海关今后将不断深化企业分类通关改革,给予A类、AA类企业更多的通关便利。为了协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我会与东莞各海关关区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海关欢迎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A类管理企业。根据海关要求,我会委派专人免费指导企业完成有关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委派专人负责,集中审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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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东莞市莞太大道外经贸局大楼八楼          邮编:523070
电话:(8 81832  传真:(3服务热线:400-800-6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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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至12日-17届广州国际照明展览会
时间: 13:5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日至12日-17届广州国际照明展览会举行,东莞市兆科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展位在12.2馆C19-B20位,届时欢迎各位新老客户光临东莞2012年注册结构工程师报名时间6月18日-7月13日
内容摘要东莞2012年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 18日- 7月 13日根据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建注发〔2012〕1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办法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 18日9:00- 7月 13日17:00。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cn)进入我市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二)交费确认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我市采取现场刷卡缴交考务费报名确认方式。我市“报名确认”时间:日—13日;地点: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东门内(即原南城职业中学)。联系电话:。二、考试时间及科目(一)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 试 时 间科
目9月15日上午8:00-12:00基础考试(上)下午14:00-18:00基础考试(下)9月16日上午8:00-12:00专业考试(上)下午14:00-18:00专业考试(下)(二)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 试 时 间科
目9月15日上午8:00—11:00专业知识考试(上)8:00—12:00基础考试(上)下午14:00—17:00专业知识考试(下)14:00—18:00基础考试(下)9月16日上午8:00—11:00专业案例考试(上)下午14:00—17:00专业案例考试(下)三、考试方式 (一)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二)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今年将不再统一配发《基础考试手册》,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各考点配发,考后收回。(三)《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字迹勿潦草。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考试成绩无效。四、其他(一)考场设置考场设在广州,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二)准考证的获取考生在9月10日9:00-9月14日17:00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其后果由考生自负。(三)收费1.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规定,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考务费:基础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120元。2.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号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考务费:基础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130元。3.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号规定,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89元/科,专业考试95元/科;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考试60元/科;专业考试130元/科。(四)考试用书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查询考试用书的有关信息。附件:1.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2.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3.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4.2012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更新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类别专业名称学历或学位职业实践最少时间最迟毕业年限本专业结构工程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2011年建筑工程(不含岩土工程)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2011年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2011年专科毕业1年2010年相近专业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2011年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2011年专科毕业1年2010年其它工科专业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1年2010年(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二、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专业名称学历或学位Ⅰ类人员Ⅱ类人员职业实践最少时间最迟毕业年限职业实践最少时间最迟毕业年限本专业结构工程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4年2008年6年1991年建筑工程(不含岩土工程)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4年2008年Ⅱ类人员中无此类人员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5年2007年8年1989年专科毕业6年2006年9年1988年相近专业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5年2007年8年1989年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6年2006年9年1988年专科毕业7年2005年10年1987年其它工科专业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8年2004年12年1985年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三、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类别专 业 名 称学
历职业实践最少时间最迟毕业年限本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2010年普通大专毕业3年2009年成人大专毕业4年2008年普通中专毕业6年2006年成人中专毕业7年2005年相近专业建筑设计技术村镇建设公路与桥梁城市地下铁道铁道工程铁道桥梁与隧道小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本科及以上学历4年2008年普通大专毕业6年2006年成人大专毕业7年2005年普通中专毕业9年2003年成人中专毕业10年2002年不 具 备规定学历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13年      四、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专业工作最少时间最迟毕业年限 本专业 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 2011年 大学专科 1年2010年 相近专业 地质勘探、环境工程、工程力学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 2011年 大学专科 1年2010年 其它工科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 1年2010年 五、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Ⅰ类人员 Ⅱ类人员 专业工作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专业工作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本 专 业 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 博士学位 2年2010年 6年1991年 硕士学位 3年2009年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4年2008年 7年1991年 大学本科 5年2007年 8年1989年 大学专科 6年2006年 9年1987年 中专
10年1977年 相 近 专 业 地质勘探、环境工程、工程力学专业 博士学位 3年2009年 7年1991年 硕士学位 4年2008年 1991年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5年2007年 8年1991年 大学本科 6年2006年 9年1989年 大学专科 7年2005年 10年1987年 中专
10年1972年 其他工科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 8年2004年 12年1985年 大学专科及以上
9年1982年 注:1.“专业工作”指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2.“Ⅰ类人员”指已通过基础考试人员,“Ⅱ类人员”指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人员。3.以上专业名称为“新专业名称”,与“旧专业名称”对照见附件3。六、2012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往年相同,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录网站(.cn),在首页右上角“考试规定”栏目内查询有关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发放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6号)要求,为便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报考专业考试,从2010年起对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发放成绩合格通知单,该通知单作为报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审核的必备材料。2010年前基础考试合格人员按原有途径在省人事考试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外省基础考试合格人员须提供所在省考试机构盖章的成绩合格转出证明。八、提交材料的要求1. 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或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不具备学历者)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 报考开始日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4. 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基础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
知1.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2.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一天,考试时间为上、下午各4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主观题,上、下午各40道题,均为单选题,每题1分,试卷满分为80分。3.试卷作答用笔:黑色墨水笔。考生在试卷上作答时,必须使用试卷作答用笔,不得使用铅笔等非作答用笔,否则视为无效试卷。 填涂答题卡用笔:2B铅笔。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试卷作答用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5.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6.考生须用试卷作答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分别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相应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7.对于2天的考试,考生都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请考生务必用橡皮将原选项的填涂痕迹擦净,以免造成电脑读卡时误读。在答题卡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在答题卡上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8.考生在试卷上作答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题时,必须在每道试题对应的答案()位置处填写上该试题所选答案(即在规定的答案()内填写上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并必须在相应试题“解答过程”下面的空白处写明该题的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主要依据,同时还须将所选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在试卷上书写案例分析过程及公式时,字迹应工整、清晰,以免影响专家阅卷评分工作。对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如:未在试卷上试题答案()内填写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仅在答案选项A、B、C、D处画“√”等情况,视为违规,该试题不予复评计分  附件3 201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2006年版)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12.《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13.《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J130-2001)14.《钢结构设计规范》(GB)15.《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1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17.《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J218-2002)18.《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19.《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20.《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年版)2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2.《木结构设计规范》(GB)23.《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4.《烟囱设计规范》(GB)25.《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2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27.《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28.《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29.《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2005)30.《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31.《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32.《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6) 33.《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34.《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3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36.《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 
2012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2006年版)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11.《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12.《钢结构设计规范》(GB)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1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15.《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年版)1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17.《木结构设计规范》(GB)18.《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19.《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20. 《烟囱设计规范》(GB)2012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及法律法规一、规范、规程类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2009年版) 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 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 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99) 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6.《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7.《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133-1-2010) 8.《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 9.《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
J124-2007) 10.《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11.《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2006年版) 1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14.《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S 147-1-2010) 1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6.《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17.《铁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TB5) 1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J220-2002) 19.《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DL/T ) 20.《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21.《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22.《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 2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04) 24.《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 2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2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27.《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 28.《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 29.《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30.《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 31.《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 J125-2001) 32.《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 J126-2001) 3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发【2004】69号 34.《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3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36.《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 37.《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38.《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 3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03) 40.《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4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二、法律法规类 1.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主席令(九届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6.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7. 建设部令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8. 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9.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 10.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1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12.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文件附件一) 13. 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14. 建市【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及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15.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6.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报名时印发给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的考生)2012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一、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1.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技术规范(SL429-2008) 2.调水工程设计导则(SL430-2008) 3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2011) 二、水工结构 1.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2011) 三、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1.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2.水利水电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范(SL373-2007) 3.水利水电工程注水试验规程(SL345-2007) 4《水利水电工程坑探规程》(SL166-2010) 四、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SL447-2009) 2.水土保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448-2009) 3.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449-2009)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 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2008) 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 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 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 五、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 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440-2009) 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导则(SL441-2009) 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442-2009)
2012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更新标
准 序号 标准号+名称 实施时间 代替标准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分期实施: 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13年,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15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日,全国实施新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2《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 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90)    4.《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 12525-90)修改方案(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年第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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