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科技局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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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绿知道:武汉买房落户的具体政策是什么?
  买房落户是外地人移居武汉并扎根的基本途径之一。但是,这并不意味武汉市所有的房子,都能享受落户的利好。在武汉买房落户,根据购房区域、购房面积、购房总价等多种因素的不同,购房落户的条件也不同。总体来说,可分为中心城区和远城区两大类别。接下来,小绿就为大家梳理最完整的武汉购房落户政策,供您落户做参考。  购买中心城区商品房需满足:  1、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日以后-日以前签订合同,其购买住房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可申报3名(购房者本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本市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3、除夫妻共有外,其他房屋产权人共有的,需按房产证上所占比例分割,达到标准的一方,方可办理。  4、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购买远城区商品房需满足:  1、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新城区(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可申报3名(购房者本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2、本市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3、除夫妻共有外,其他房屋产权人共有的,需按房产证上所占比例分割,达到标准的一方,方可办理。  4、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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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价 : 5600元/平米
位置 :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
热线 : 400-869-1111 转 17146
5600元/平米
均价 : 8000元/平米
位置 : 武汉东西湖解放大道古田二路延长线与金银湖路交汇处
热线 : 400-869-1111 转 17177
8000元/平米
均价 : 5700元/平米
位置 : 武汉东西湖东西湖金银湖生态园环湖路9号(奥林匹克花园旁)
热线 : 400-869-1111 转 17048
5700元/平米
均价 : 11500元/平米
位置 : 武汉武昌丁字桥雄楚大道175号(省雄楚大道与丁字桥路交汇处)
热线 : 400-869-1111 转 17557
11500元/平米
均价 : 6000元/平米
位置 : 武汉东西湖东西湖马池路与环湖路交汇(武汉工业学院附近)
热线 : 400-869-1111 转 17125
6000元/平米
均价 : 4600元/平米
位置 : 武汉蔡甸莲花大道与茂盛路交汇处(新林业局对面)
热线 : 400-869-1111 转 17473
4600元/平米
均价 : 6300元/平米
位置 : 武汉东西湖马池北路与环湖东路交汇处
热线 : 400-869-1111 转 17480
6300元/平米
均价 : 7000元/平米
位置 : 武汉东西湖东西湖环湖大道左侧(径河以北)
热线 : 400-869-1111 转 17020
7000元/平米
均价 : 4500元/平米
位置 : 武汉蔡甸广场工农路与博奇路交汇处(庆龄幼儿园向东200米)
热线 : 400-869-1111 转 17532
4500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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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全城限购,让外地人买房显得更为谨慎,仅有的一次买房机会,一定要捐献给可以落户的房子,这成为大部分外来刚需的购房心理。那么外地如何在武汉买房落户,武汉买房落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了?本专题将对其进行一一梳理。
   武汉人社局表示,大学生愿不愿意留下来,一是看就业门槛,二是看是否有合适的就业机会。该意见一方面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将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降低大学生留汉的门槛;另一方面,设立两个千万资金扶持大学生创业,为小微企业提供社保补贴,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外地人如何买房落户武汉
武汉中心城区买新房超过100平总价超过50万
  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案列:山东人张现在在汉阳王家墩购买了102平米,总价70万的房子,根据武汉中心城区的落户政策,即可用落户汉阳中心区。
武汉市中心城区是指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的适用中心城区政策;
  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办理“农转非”。
  案列:家住杨汊湖的周女士,所居住的城中村拆迁以后,在香港路附近买了一套120平米,超过100万的房子,为了子女就近就读较好的学校。周女士需要将原本的中心城区户口转成武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因为周女士所购买的房源符合武汉中心城区落户条件,因此可以办理武汉中心城区户口农转非 []
  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案列:湖北十堰人方先生在东西湖区购买了一套96平米,总价45万的房子,达到了武汉远城区落户的条件,因此可以落户东西湖区。而襄阳的刘女士在盘龙城购买的78平两房,虽然总价超过了20万,但购房面积未能满足落户条件,因此不能落户黄陂区。
武汉远城区是指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影响:赵先生一家是盘龙城的村民,为了工作方便,在临近汉口中心城区的东西湖买了一套100平米,总价50万的房子,符合武汉远城区农转非的落户条件,因此赵先生可以落户东西湖城镇户口。
同样是远城区村民的黄小姐则在常青花园购买了一套96平70万的房子,虽然常青花园属于东西湖区区划,但是在户籍管理上常青花园与中心城区的一致,因此刘小姐不能落户常青花园。
  购房人如果属武汉市集体户口,要申请常住户口,则没有购房面积或房款的限定,购房人可直接落户。只需先到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出具户籍证明并迁出户口单页,到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开具实际入住证明,再带上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等材料,可直接到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如果为武汉集体户口,购房二手房无落户限制,可以直接落户。户口不在武汉,购房二手房无法落户,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是武汉户口,配偶可以以投靠的方式落户。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16周岁以下子女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可随迁入户。[]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市外人才: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2.国内外知名专家和学术技术负责人;
3.在国外取得学士的海外留学人员;
4.拥有专利或专业技术的发明人以及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才。
引进人才年龄控制在中级职称45岁以下;高级职称55以下;其他年龄控制在40岁以下。[]
武汉买房落户流程
(一)本人书面申请  
(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三)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四)购房合同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五)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  
(六)申请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在《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上签注)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上的人员户籍信息必须一致。  
申办程序:在中心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在远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设立的办证窗口申请办理。
武汉买房落户相关问题
  买房360:申请落户时对面积的要求会以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房产证上的面积一般是指建筑面积,包括实用面积和公摊面积。商品房交房后,会有指定的测绘部门进行房屋建筑面积的实际测量,并进行登记。如果您的房屋实测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即可申请落户。
  买房360:不需要社保证明,江夏区户口也属于武汉户口。
  买房360:外地人在武汉买房,需要提供在武汉一年的纳税证明或者社保证明。办理住房贷款,可以选择纯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与公积金混合贷款。 办理任何一种贷款都需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一帮情况下,纯商业贷款不良记录不能超过3次,公积金贷款则不能有不良记录。 按揭贷款流程: 1、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提供必须的资料; 2、贷款行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资料进行审查,在三周内正式答复申请人; 3、贷款行同意贷款的,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视贷款担保方式,同时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4、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银行的规定,办理房产保险、抵押登记或合同公证等手续; 贷款行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买房360:购房入户政策分为中心城区和远城区两个不同类别。汉阳属于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和总价不低于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和总价不低于2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只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买房360:您好,如果您是武汉户口,在卖掉一套婚房销户后,仍然可以再买一套房,但如果您不是武汉户口,因为您妻子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产,则不能再买房。如果您属于前者,即拥有武汉户口,再买房如果使用商贷,则算二套房首付6成,如果以您的名义使用公积金贷款,则算首套,首付3成。
  买房360:申请落户时对面积的要求会以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房产证上的面积一般是指建筑面积,包括实用面积和公摊面积。商品房交房后,会有指定的测绘部门进行房屋建筑面积的实际测量,并进行登记。如果您的房屋实测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即可申请落户。
武汉户口七大作用
  小孩出生前的准生证,如非武汉户口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如果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其解决夫妻分居的结婚年限相应延长5年。同时,若在武汉生活的人士无武汉市户口,则要每年回原籍一次,做计划生育年检工作。
  按新的入户条件,武汉市夫妻投靠入户的结婚年限从原来的12年降为10年。凡户口在外地的未成年小孩(16岁以下,少数仍在校读高中的可延至18岁),其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的,均可申请来武汉随父亲或母亲入户。
  外地生源就读武汉中小学,除了要按照其户籍所在地的杂费标准交给学校外,还要另交500元外地生源培养费。如果外地生要在武汉就读省、市、区3个级别的高中,分别要交4万、3万、1万元借读费用,同时学费照交。
  持本地户籍男女结婚,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户籍所在地不同,在男女双方的户籍所在地都可办理。
目前,持武汉户籍者可享受医保、生育、养老、失业、工伤5个方面的保险
根据武汉的限购政策,只有拥有了武汉市户籍的人口,可在购买二套房
只有暂住满半年的人士才可申请港澳游。申请出境护照必须有武汉户口。可将户口长期留在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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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买房落户新政策
时间:&&|&&作者:杨厚宏&&|&&浏览:527
我是03年大学毕业的外地人,户口在毕业当年花1500元托管在省人才中心,就是身份证上面的地址:中南路14号,不知道这种类型的户口算是武汉市户口还是外地户口,对于在武汉买房落户有什么限制?谢谢
一、买房入户手续(1)疑问:武汉买房转户口需要什么手续?我是外地人,在武汉购房141平方,想问一下武汉买房转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具体转户口的流程是怎样?回复:在内购房100个平方,房价50万元以上,一手商品房,以上条件是并存的。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到武汉市公安局(汉口火车站附近)去领表。(2)疑问:我没有武汉户口,也没有在武汉工作过,现在能在武汉买房吗?回复:不能,必须在武汉交纳养老保险达一年才行。但是这个条件也是可以在社保局补的。(3)疑问:我是03年大学毕业的外地人,户口在毕业当年花1500元托管在省人才中心,就是身份证上面的地址:中南路14号,不知道这种类型的户口算是武汉市户口还是外地户口,对于在武汉买房落户有什么限制?谢谢回复:你托管的户口是属于集体户口,并非武汉市的常住户口。想要在武汉落户,可以通过买属于自己的房子来解决。但是武汉市户口管理办法规定,外籍人员在汉买新房,总价格在50万以上,住宅面积100平米以上的可以落武汉常住户口。必须强调的是新房才可以,具体的你可以问政府职能部门。因为我也想通过这方式落户,所以了解了很一段时间。二、武汉买房落户政策(1)疑问:武汉买房的户口问题,我想在武汉买房,但我和我老婆都不是武汉户口,请问大家,目前武汉市对外地人买房的户口政策是如何呢?回复: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在中心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户口。即使是武汉市远()也要90平米和30万.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具体细则可以去武汉市公安局官网的户政部门查询(2)疑问:武汉买房落户政策1、怎样买房落户能把我和我女朋友的户口全都落到武汉?(女朋友为户口,我为外地户口)2、是先领再买房还是买房再领证有怎样的关系?怎么做能同时解决两个人同时落户?同时落户的房子面积&价钱有什么要求?3、以后子女户口的问题?以上三个问题,请懂的人士、专家回答&谢谢!再有一问题,领结婚证后,武汉贷款购房100平米且50万,能同时落户我和我女朋友的户口吗?还是等拿到房产证后才能落户?还是有购房合同就可以呢?回复:1.必须是新商品房,并且满足两个条件:总价50万以上,,面积100O以上。2.先领结婚证再买房,买房落户可以落户自己老婆孩子三人户口。没领结婚证你和你女朋友没任何关系,肯定不能落户。3.你和你老婆都落户了,以后子女户口就没问题了。三、武汉买房落户程序(1)疑问:我的户口是大学后转在湖北人才中心,我准老婆是的户口,现在我在江岸区买的房子,新房还没办房产证什么的,刚交的,我想办理落户,怎么办理的程序啊?还有我们准备结婚,结婚证怎么办理啊?求高手指导哈?另外补充哈,我身份证之前办的在中南派出所,但是落了,现在要补办要等几个月,我想能不能把户口迁了之后再补办?回复:这种问题应该找派出所的问吧,比较准。(2)疑问:我丈夫是武汉市中心户口,我是外地户口,听说武汉市有入户投靠政策,不知道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回复:武汉市的投靠入户政策中的入户条件为:1、夫妻投靠条件:中心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16周岁以下子女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可随迁入户。2、父母投靠子女条件: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来汉投靠子女入户的。3、子女投靠父母条件: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可随父或随母申请入户。4、投靠亲属条件: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投靠亲属。5、收(抱)养子女条件:学龄前儿童、孤儿、弃婴;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上述投靠类户口迁移办理流程: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居住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2、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核,市局审批;3、市局户政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返馈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下发派出所后通知申请人。四、武汉买房落户流程(1)疑问:如何在武汉买房落户回复:根据最新的《武汉购买住房申办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在远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总价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和住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上述住房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住房等。可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本市入户手续。武汉市中心城区是指含江岸区、、桥口区、、、、等七个中心城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的适用中心城区政策。远城区是指东、、、、、。符合入户标准的可以办理3人及以上人户口。原则上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只要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亦可办理武汉城市户口。申办户口所需材料:(一)本人书面申请;(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三)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四)购房合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五)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六)申请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在《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上签注)(2)疑问:你好,我是的户口挂靠在湖北省人才市场,我可以在武汉买房吗?集体户口在武汉市买房有限制吗?回复:武汉市集体户口,如果其身份证的发证机关是武汉市公安机关,就可以直接当作武汉市户籍居民对待。如果没有房产,可以在武汉新购两套房,在审核购房资格时,不需要提交一年的武汉市纳税或社保证明。”对于户口挂靠在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持有者来说,从毕业当年的7月起,到第三年的8月31日止有两年的择业期,在此时期内,毕业生与武汉市中心城区的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合法,凭此劳动合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便不用考虑购房落户的条件,购买二手房亦可。武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我市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布部门: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我市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解决好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是一项政策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市计划、公安、粮食、计生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积极稳妥地把这项工作做好,并要公开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对违反户口政策和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关于解决当前我市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市公安局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四日日,国务院下发了《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24号)。根据国务院国发(1998)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既有利于控制我市人口过快增长,又有利于人口合理流动及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实际出发,现就解决我市户口管理工作中的几个突出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自日国务院国发(1998)24号文件下发之日起,在我市实行新生婴儿落户随父或者随母自愿的政策。即:凡新生婴儿,符合城市计划生育规定的,既可以在父亲也可以在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对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已经随母亲登记了常住户口,现要求迁往我市随父亲落户的,按本文规定的户口迁移审批政策办理落户手续。二、分批解决我市公民与市外公民结成配偶关系的家庭(以下简称“半边户”)子女来汉落户问题。对日以前出生尚未落常住户口,年龄尚未超过16周岁的子女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应先在其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再按规定解决其投靠父亲迁往我市落户问题。对我市“半边户”中日以前出生、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年龄尚未超过16周岁的子女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原已随母亲在市外落户,现要求投靠父亲迁往我市落户的,只要家庭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的收入且人均生活费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的,其落户问题在二至三年内分批解决,其中学龄前儿童优先。三、放宽解决夫妻问题的户口政策,逐步解决夫妻分居户口问题。夫妻分居一方要求到我市城区投靠配偶,投靠方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并在我市城区暂住5年以上(以暂住登记为准),且家庭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的收入、人均生活费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夫妻分居一方要求到我市县城镇投靠配偶,投靠方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上或者结婚5年以上,并在我市城镇暂住3年以上(以暂住登记为准)。同时,对虽没达到以上条件,但确实患有重症、绝症疾病,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按有关政策解决在我市落户问题。四、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问题。身边无子女需到我市投靠子女的,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5周岁的,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上述标准的,准予在我市落户。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它地区离休、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配偶、子女的,予以优先解决。五、到我市投资、兴办实业或到我市购买商品房的公民落户问题。到我市投资、办企业的公民的落户问题按《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武发(1998)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到我市城区购买商品房的公民落户问题,按市计委等四个单位联合制发的《武汉市购买商品住宅申办城区户口(“蓝印”)实施办法》(武计社(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到我市县购买商品房的,由所在县人民政府参照武计社(号文件精神,另行制定具体解决办法。六、本意见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发布文号: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公安厅《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认真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具有重要作用。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省公安厅&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日)为了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使户口管理制度在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根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2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从国务院《通知》下发之日,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新生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新生婴儿落户既可以选择在父亲一方,也可以选择在母亲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地方、任何部门都不得在新生婴儿包括非婚生的、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上增加任何限制条件。对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已经随母登记了常住户口,现要求迁往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各地公安机关应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对日以前出生已随母落常住户口,尚未超过18周岁且要求投靠父亲迁往城镇落户的,可以本着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分期分批逐步解决他们在城镇落户的问题;对日以前出生尚未落常住户口,年龄尚未超过18周岁的,应先在其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登记后,再按规定逐步解决其投靠父亲迁往城镇的落户问题;对因父母户口发生变迁,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要求投靠父亲或母亲迁往城镇落户的,应按此精神办理。各地在解决上述问题时,对其中学龄前的儿童和独生子女以及临近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优先予以解决。二、放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户口政策投靠人投靠的配偶在武汉市的,只要投靠人随其连续居住城区已满5年(居住武汉市郊区县城镇已满3年),且办理了暂住户口登记的,根据自愿的原则,准予投靠人在武汉市落户。投靠人投靠的配偶在武汉市以外其他地区的城市、集镇的,只要投靠人随其连续居住已满2至3年,且办理了暂住户口登记的,也应根据自愿的原则,准予投靠人在该城镇落户。随投靠人一起居住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一并准予落户。居住的年限以公民办理暂住户口登记的期限为准。对超计划生育的夫妻,依据《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落实有关处理措施后,办理投靠落户手续。三、放宽父母投靠子女的户口政策凡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需到城镇投靠子女的公民,应当准予落户。对于多子女的,由申请人自行选择要投靠的子女,任何地方不得推诿或拒绝。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休、退休的人员,需要返回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原籍投靠配偶、子女的,应当优先予以解决。四、认真做好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住的直系亲属在城市落户的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应当准予在该城市落户。为了积极稳妥地开展此项工作,先在武汉、市区进行试点,探索和总结经验。武汉、宜昌两市应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试点方案和入户条件,报省公安厅审定后实施。试点工作从1999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试点工作结束后,由省公安厅提出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在全省实施。五、分期分批解决子女随父随母和夫妻分居等落户问题鉴于国务院《通知》下发前的未满18周岁子女随父随母投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等投靠人员事实上已在所投靠城镇居住多年,其落户后不会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承受能力造成新的威胁,各地应根据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从1999年起,争取在两、三年内分期分批将这部分人的落户问题解决完。“农转非”的计划仍按现行的办法管理。对人口机械增长实行控制的城市(城区),可在原确定的人口机械增长中长期规划范围内,由当地政府自行制定户口迁移的具体管理办法(报省公安厅备案),主要通过严格入户条件予以控制,以确保当前户口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各地每年落户情况要专题上报省公安厅。六、对在城镇落户的人员,不得收取城镇增容费和类似增容费的费用对于符合国务院《通知》精神和本实施意见规定,经批准在当地落户的人员,各地、各部门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城镇增容费和类似增容费的其它费用,更不得以此作为审批入户的依据或者条件。凡是违规收取费用的,一经查实,不仅要责成当地政府如数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而且还要视情追究决策者的责任。七、严格落户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对于今后新生婴儿要求随父或随母登记常住户口的,应由其父母商定后选择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并出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结婚证书,到其父或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新生婴儿常住户口登记手续。对于夫妻投靠,或者父母投靠子女,或者未满18周岁的子女投靠其父或其母的,应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并分别出具相应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确认符合入户条件的,报市、县公安局审批。经批准同意落户的,由粮食部门负责办理粮食随迁手续。八、严格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各地公安机关在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本实施意见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入户条件,建立健全逐级申报审批制度,严把审核审批关。要积极同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简化办事程序,精简不必要的手续和证明材料,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要加强勤政廉政建设,防止产生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审批户口以及借办户口索贿受贿、营私舞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本实施意见中的有关问题,由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作者: [湖北-天门]专长: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合同纠纷 律所:湖北鹰之歌律师事务所4838积分 | 帮助1655人 | 41个好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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