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备案的问题:当时在武汉过的司考,但现在回遵义房产网工作了,就因为太远了,三年没有备案的后果是啥?怎么办

法本女,211一本,已过司考,想做律师,是选择先去律所积累工作经验好还是继续读研?
题主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很多在校法学院的学生都会有这么个思考和疑惑。有思考就有进步,然而思考仅停留在这一层面是不够的。题主条件:已过司考,211法学本科。缺少的背景条件:学校所在城市、家乡所在城市、家庭经济状况。想做律师的概念:想做诉讼律师?想做非诉律师?在北上广深发展?在家乡发展或学校城市或所在省份省会城市发展?读研目的:积累学历?学习有助于做律师的技能?换更好的学校、城市、交际圈?从众读研?上面几个相互排列组合匹配会得出不同的答案,给题主一个思考自身处境的框架,更重要的是自我发现自己、剖析自己来做选择。我主要就做律师这个层面展开给题主一些建议。一、想做非诉律师
如果想做非诉律师,那么最好的计划就是考研,而且只有几个目标院校值得考:北大、复旦、人大、清华、对外经贸,个人认为排名分先后。
要做非诉,那么最好就是在TOP所做,那么想要进入TOP所,就要进入他们招聘的目标院校。以211本科的简历是无法入围的。如果顺利进入目标院校,自然会发现许多志同道合的同学,有律师行业经验丰富资源广阔的老师,还有许多师兄师姐的提携机遇,进入TOP所的几率是极大的增加,哪怕最终不能留在TOP所,也有大把的TOP实习机会给你去学习把握。二、做诉讼律师
1、在北上广深发展
同第一部分,进入当地的目标院校。在此基础上尽量选知名所、大所。如果你现在本科已经在这些城市了,可以直接开始投简历、找关系(老师、师兄师姐内推),先进入做做再说,一般来说,除了个别大所(KW、FD等)做诉讼的起薪相对较低,因此对于目标院校要求也不是特别严格,相对容易内推。
2、二线以下城市
不要读研,尽早入行开始做。参见杨晗律师的答案。三、自己也没想清楚做什么律师
过完年赶紧找家当地知名律所去实习(不要考虑实习补贴),实习到大学毕业乃至研究生入职,不要谈毕业论文压力。当白天工作晚上还要写论文的时候,会更接近真实的律师工作体验。(只怕实习完,你不想当律师了)
其他几个层面可以做类似这样的分析,留给题主自己去做功课吧。无论是直接工作还是读研,都要多实践,工作就多做案子、项目,读研就多实习,研究生层面的学术研究给当律师的帮助极小。
冲突吗?你可以同时这么干。具体操作是:让研究生学校给你重新建档(很多学校能这么干,如果学校不同意就看你公关能力了)。然后把本科档案放到人才市场去,这样你就能找个所挂证了,不过有些公司制的所可能不同意,所以你找个同意的所来挂,相信我肯定有。别问我为啥知道,我们所可不止一个人这么干,研究生读完,已经实习一年加执业两年了。累肯定比别人累,不过能两全其美那些重要吗?
目前在某知名法学院就读法律硕士,题主之前的困惑我之前也有,我说说自己考研的理由吧。1.考研本质上其实是为了提升个人竞争力,进而能为以后的好工作铺路。既然最后都是为了工作,那么就看题主个人有没有一个比较长远的提升自己竞争力的规划,以及能否执行这个规划了。就拿我来举例吧,我考研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自己英语能力太差,想在研究生阶段把这个短板给补回来。那么题主你是否有一个明确清晰的规划呢?如果有,而且觉得靠自己的自制力可以执行,那么当研究生吧,如果没有,那还是别浪费3年时间看韩剧了。2.就我半年的就读经验来看,考取一个比本科要好的学校,带给你的绝对是新的人脉圈,你会发现自己的努力程度还远远不够。刚进来的学习的时候,作为学渣的我惊呆了:我擦,这里的同学都这么勤奋?我擦,学霸不但勤奋还喜欢健身,大秀腹肌。你会发现,世界上比你聪明还比你勤奋的人居然有这么多,不仅仅是看书方面的,还有很多其他方面,你会发现他们做事情很有韧性,周围有这么多厉害的人,你还敢不努力吗?当然这也需要上面第一点说的自制力,不然你也是看韩剧的。3.研究生期间有3年的时间可以充电,这绝对是工作的时候所不能带给你的,我好多同学进了律所之后基本都是晚上8点钟下班,你觉得你工作以后会有一个完整的时间给你去学习一门系统的知识吗?比如英语,比如注册会计师。我一直觉得,2,3年的时间精通法律或者和法律结合比较紧密的学科,是非常值得的。因为关键在于,律师行业,工作之后的经验以后慢慢可以获得,你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接触它,可是,其他的提升竞争力的学科呢?你有把握在你做律师的时候,当每天熬夜到12点,你有其他提升自我竞争力的时间吗?有人说,做律师工作本来就是在提升自我了。对的,那是提升法律方面的自我,但是学习是有瓶颈效应的,前期速度很快,后期速度很慢,前3年,在律所的同学可能在法律实务方面远超越你,但是,把这个时间放到10年,乃至于整个职业生涯呢?你觉得20年从事律师执业之后的你,跟23年从事律师执业的你相比,法律实务方面的差距能有多大?但是,如果你用3年时间能精通一门其他与法律紧密结合的学科,这对于你整个职业生涯是大有裨益的。3年的时间放在整个职业生涯中,真的很值得,我觉得,但是前提当然是你有自制力,而且能执行。4.题主如果想进比较好的律所,特别是北上广深的律所,你去看看他们招聘信息吧,没有研究生,没有英语精通,没有驾驶证(好吧,忽略这个,哈哈),你连简历都投不上。最后总结一下,2,3年时间放在现在看来很长,但是放在整个律师职业生涯看来,真的不算什么,你如果能好好利用这2,3年的时间去学习,收获,去结识一些优秀的人,我觉得会比直接进律所要好,当然前提是你能好好利用这3年时间,不要辜负自己。当然只是个人观点。
鉴于我的回答引起了了争议,所以我想补充说明一下。最开始时我想说工作三年时我已经靠自己买了房子,如果读研那个时候刚毕业。想了一下算了,因为工作三年买房子实在不是什么稀罕事儿,更何况直到现在我都以屌丝律师自居。答主有硕士学位的,因为不是全日制的,所以很少提。若是我说我在三本院校给学生教课,不知道会引来多少吐槽声。我以大成,盈科举例表达的是,即便是所谓的顶级所,高学历同样不是入职的必要条件,也非充分条件。更何况,我一开始就说自己所在的是二线城市,对经济发达地区不适用。那位口口声声说我持“你若认真就输了”态度的,并且动不动“指导”我法庭怎么说的,你若是真心为题主解惑,直接回答问题就是了,我在法庭上该怎么说真特么轮不到你指点。最后还以“落荒而逃”对我下定义,真特么自我感觉良好啊,对于这种人我一向懒得搭理。答主草根出身,没有任何背景,天资有限,注册知乎的初衷是学习,看到与职业有关的问题比较感兴趣所以抽空回答。只是将自己的经历告诉大家,希望可以帮助到别人。至于那位怀疑我怎么当律师的,我可以告诉你,我20岁通过司法考试,23岁独立执业,如今是独立执业第四个年头,还有什么要问的?在我当事人对我认可的前提下,你所谓的质疑我只想回四个字“与(guan)你(ni)何(pi)干(shi)”。我不是人民币,犯不着人人喜欢,何况即便是人民币也未必人人喜欢,还有人质疑为哪样你不是美元英镑呢。谢邀。老惯例,先说自己的亲身经历。记得在其他的回答里说过我是年级第一,既然是年级第一肯定有保研资格。大三暑假时,学院决定从年级前十名中挑出三个保研名额。08年是第一年允许大三学生报考司法考试,那个时候不少人刚开始准备考司法考试。进去面试时我对老师说:“老师,我决定放弃保研资格。”记得老师还问我:你是嫌我们学校不好吗?我当然不会回答是了,但当时我是有考研的打算的,最后我确实参加考研了。不过得知自己司法考试过了之后,我就没再复习了,毫无疑问的没考上,我记得考了320多分。题主现在问这个问题肯定是已经参加过考研了,并且成绩快出来了,估计考上应该没多大问题。那么,究竟该选择继续读研还是工作呢?我当时放弃保研的想法是,我对继续上学已经厌倦了,何况我不是个做学术的料,生性懒惰,继续读研、读博不过是浪费时间而已。如果做律师,不知道在别人眼里怎么看,反正对我来说意义不大。因为理论和实践的差别可不是一点半点,即便法学博士毕业,未必写得好一份民事起诉状。也就是说,如果打算读完研之后也是出来做律师,那么真的没必要读研。进律所三年时我已经独立执业了,如果选择读研,那个时候研究生才毕业。可能不少人会说,读研之后起点比较高,对于这个看法我真的不认同,律师这个行业可以充分展现自我价值,我的经历告诉我,自身的努力、机遇、甚至运气都比学历重要的多。执业三年的律师和执业五年的律师,从气场就能看出来差别,这就是我为什么强调尽早入行的原因。至于应该选择进律所还是进公司做法务,我的想法是,即便有一家公司给我开出的薪水与我做律师的收入一样,我也不会选择去公司做专职法务。原因何在?做律师的确很辛苦,但我一直接触着最新的司法动态,自身的知识一直在更新,永远充满活力,我可以说看到新的民诉法解释出台我的心情很激动吗?确切的说,每一部新的法律出台,我都会很开心,因为我的知识又可以更新了。但是公司法务不一样,接触面相对比较狭隘。对于公司老总来说,公司法务只算一个中层管理者,甚至只是普通员工,但是律师不一样,你是老总的谋士,你的意见老板会认真听取。真的,两种心理感受差别太大了。答主之前有说过我所在的城市系西部省会城市,不知道算是几线(今天特意百度了一下,总算解决了多年来的疑惑,我所在的城市属于二线城市),总之经济不发达就是了,所以我的回答对一线城市估计没有太大意义。看到其他的回答有提到想进去顶尖所必须毕业于顶尖院校,不知道大成,盈科是否属于顶尖所范畴,仅就我的所见所闻谈一下。答主所在的城市有这两个律所的分所,想进入这两家律所,要求不要太低哟,三本?没问题,招。C证?没问题,招,反正C证和A证又看不出差别。所以,你可以想象出是个什么样的情况,至于律师的业务能力,我不好做太多评判,所以不说了。我去北京读在职研认识的一位在JD工作的同学,对外经贸大学毕业,通过司考A证,比我早一年毕业,我认识她时她已经工作四年了,做的是非诉。律所要求她对外不能称自己是律师,她告诉我她所做的工作只是流水线上的一个环节,并且只能负责那个环节,月薪8000不到,律所买五险。因为没在北京工作过,所以不清楚她的情况是否为个例,希望了解的知友参与讨论。关于诉与非诉,即便现在我仍然坚持认为没有诉讼的基础很难做好非诉业务。比如债务重组,投资并购的业务我们都有做,但你以为债务重组就不需要诉讼了?还有,既然做非诉,肯定有顾问单位吧,顾问单位有了诉讼案子你能说你不做?也许我就是不少人口中的万金油律师,我做非诉业务,也做诉讼业务,包括民事案子和刑事案子,但是我可以问心无愧的和自己说,我对每个案子都尽心尽力,至于案件办理结果,我没有一个案子是主动进入再审程序的。律师的执业模式和当地的经济发现状况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
这个必须怒答。。。。本人情况和题主类似。。。最近也在等研究生成绩(不过我考的学校是华政)司考已过,目前也有两条路给我选。且我大概比题主幸运一点,投简历已有自己学校的师兄打电话过来问是否去面试工作,知识产权公司,前期当商标助理,后期去所在公司的律所里面挂证,且律所是自己老师所在的律所。。。我也是纠结不定,一直没去面试,但对方答应随时可以去面试 。。。。所以我的决定是如果成绩上了华政,果断去准备复试。如果成绩只是过了国家线,调剂回学校(小211师范大学),那果断去面试工作,相信凭着自己也是吃得起苦,耍得了心思的人,就不信闯不出天地来。。。与君共勉。
1. 如果本科是法学,以后成为律师,国内读研的经历对今后职业发展的帮助几乎为零。2. 如果读研的学校比本科学校好,研究生文凭会有助于你在国内顶尖的律所找到工作。结论:研究生文凭只是一个敲门砖。如果你现在就有机会加入不错的律所,三年的工作经验比三年的读书经历对职业发展更有帮助。
对于生命和生活的新鲜感不要放弃,不管做什么事业。一亲近学长对我的劝诫,共勉。
至少上个985,如果还是211,就千万别去了。至少每天学习八小时,要是低于这个,就不去了。至少家里不缺钱,缺钱就赶紧挣钱养家。至少在本方向和领域口碑很好,否则别去了。至少准备一辈子做法律行业,否则别去了。至少准备留省会城市,否则别去了。
我是非211法本,通过司法考试,目前在做实习律师。根据自身的感受给题主一点建议。首先一点,题主是女生。我不太赞同女生做律师的,因为律师是一个很辛苦的行业,而且女律师做起来很多方面都不太方便,尤其是做诉讼女律师这一块,像《离婚律师》罗莉那样都是骗人的。对于女生来说,如果一定要做律师,我认为最好是做非诉授薪律师,不会太辛苦。当然这个看自己的意向了。第二就是考研还是工作的问题。从小我奶奶就跟我说:“书没有读错的”。我奶奶没有上过学,一开始说这话的时候正是我们村年轻人外出打工最多的时候,所以我对这句话不以为然,认为早点赚钱更好。当然我在上大学、工作以后观念完全转变了,现在才会体会到这句话的重要性。大家都知道做律师起步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跟一个好师傅,尤其是那些主张不考研直接做律师的人更应该承认这一点。一个好师父,一个愿意教你的师父可以让你很快入门,并且迅速掌握一些基本的执业技能。那么问题来了,好师父哪里去找?当然是大所,最好是外资或者合资的大所。那么在不找关系的前提下,想进入大所工作需要什么条件?学历!!!虽然现在硕士生烂大街了,现在大家都知道硕士生只是一张纸而已,但是,这张纸真的很重要,是你很多机会的敲门砖。基本上现在规模大一点的律所招人都要求硕士生以上了,有的还会指定毕业院校,你只有有了这张纸,才会去大所,才有可能碰到好的师父。至于你的能力那是在工作之后才会体现的,如果你没有这张纸,你可能连表现能力的机会都没有。有人会问,小所就没有好师父吗?可能会有,但是很少,毕竟精英都在金字塔尖上,而且,小所的师父即使人很好,也会受到眼界、知识、人脉、自身收入等方面的限制,心有余而力不足。还有的人可能认为我工作以后也可以学习,和考研差不多。我倒不这么认为,研究生期间你可以学到较为高深的理论知识,这些在你以后接触到疑难案件的时候非常有帮助的,也不是自学就能够学来的。
如果非北京上海一流名校,本科毕业后很进入好的律师事务所,所以,如果本科学校过硬,可以直接工作,反之,还是读研吧。读研时期可以在律所实习。
看你想往哪个方向发展了,非诉业务学历越高越好,诉讼业务社会混得好才是主要的,学历是其次。
同为211法本,在能读书的时候读书岂不快哉
211,法本男,二线省会城市,毕业三年,去年下旬由企业法务转律师。说实话,我在的所在本地不算小,招聘条件也是硕士及以上学历优先,可女律师流失的情况很严重,原因就在于收入太低了,律所给的实习津贴已不足以维持一个人最基本的生活水准,所以除了家就在本地的应届毕业生靠着家里的接济留下来之外,外地的女孩都走了。不建议直接做律师吧,收入太低了,如果你有案源就另当别论了。个人还是觉得企业法务转律师与公检法转律师是最恰当的,积累诉讼与非诉经验,积累人脉,积累案源,一切都将是水到渠成。对了,盈科的最苦比,貌似不论任何学历到所里都必须做6个月前台。。。
女孩子做律师很辛苦。
作为一名211法学院在读研二的学生 结合自己的情况以及周围同学的情况 直接给予题主的意见是——考研但是不能盲目地考研 随便选一个就考最好去考国内top10以内的法学院我觉得考科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皆可 目前我感觉考法律硕士比较好 因为我考的是科学硕士 学制是三年 之前准备考研的目的一个是为了提升自己 另外也是为了给自己准备司考的时间 起码有两年可以缓冲 所以当时周围人都在兴冲冲地司考 我毅然考了研但是针对题主这种司法考试已经过了的 我不建议你去多上一年 特别是女生 我觉得两年的时间完全足够 而且法律硕士的学历和科学硕士是相同的 而且按照题主的意思 将来很可能还是向着律师行业发展 所以研究生无非是给自己充电我觉得利用半年的时间复习考研(题主也应该知道法学考研没有数学 非常容易)考一个好的法学院 好好利用学校的资源 再充实一下自己 学历高总没有坏处 但是我觉得应该考虑到时间成本精力成本等等我建议题主考研后 在校期间可以去当地比较有名的律所实习 然后决定毕业后的发展希望对题主有帮助
这个不好说,谁都没法给你要的答案,而且客观事实都是瞬息万变的。先扯个别的电气工程专业的事情说。04年05年那会985的本科电气毕业或者华电的电气毕业本科生就能进市局的国家电网,待遇棒棒哒,然后到08年左右国网公司招人收缩了,反倒是05年那一批毕业的人然后读研,倒是进不了国家电网的供电公司了,只能进电科院了,然后进电科院就是给国网公司算算数据的活了~ 嗯,事实就是这样 没人能给你答案,最多给你点角度。借用无间道里面的一句话,“路怎么走,你们自己挑”。有人能力强,即使是函授的本科法学,也当了律所主任,年收入7位数(是真事)。也有人适合搞学术,钻研比较深,结果后来成了法学的教授。这都是说不清楚的,而且所有的成功都需要机遇。你能干什么,适合干什么,其他人都不知道,我们也就随便说说而已。
题主这个问题的鱼和熊掌可以兼得,本身并无矛盾之处。我是很赞成题主继续读研,在读研的时候,寒暑假做实习,研二下半学期和整个研三有大量的时间实习,你看,学历、学识增加了,对于工作技能其实并不是一无所存,只是这个阶段你更加注重的是学业而已。这里边有两个建议。第一,心里清楚自己的目标,保持足够的耐心,并坚持实践。这个很重要,明晰目标是为了不要被外力侵扰;保持耐心是世事多艰,你要一步步往下走,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坚持实践是一定要坚持一口气,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这是国人最缺乏的。第二,考研要考名校的,或法学专业特别牛叉的,或是学校所在地经济十分繁荣的地方,这几个条件会对你以后的事业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再说一个,不管何时,工作地点一定要选一线城市,至于是否留下成家之类的,那应该是你在这个城市工作几年之后的事情了,现在不用在这个问题上考虑这么全,没用的。
祝好运!!!
表示我是门外汉。有必要想这么多,研究生文凭高是的,工作几年有经验也对。每个人的背景,能力,环境等都不同,就像痛有千万种,能共同理解的太少了,自己去摸索吧。虽然这个要慎重,但是时间到了你也要迈出那一步。我看回答有的说读研好,有的说不好。工作有的说好,有的说不好。自己去选择到时不后悔就行,真的在乎你自己。毕竟这就是成长。突然有种好装逼的感觉。
感觉认识你
毕业不到两年,干律师也是不到两年,现在在心仪的律所工作,周围有各大知名学校的研究生,有很多名校海归,还有考了纽约州Bar的牛人,也有跟我一样的非211985法本同学。综合感受是,入职前的学习经历都是非常重要的敲门砖,进来后虽不说清零吧,但基本上工作之后的成就还是取决于现阶段是否努力,逆袭的也比比皆是。无论之前学历如何,工作后都以同样心态努力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主要还是看你想进的所是否要求必须研究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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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
19:35&来源:司法部网站
第一时间为考生上传2015年试卷一参考答案。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现予公布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
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2.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
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
3.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
A.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
B.在《种子法》修改中,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企业的意见
C.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精细化
D.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
4.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A.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
B.明确地方事权,必要时可以适当牺牲其他地区利益
C.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促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责、提高效率的有效制度
D.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观管理
5.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是保证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任何党政机关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均属于干预司法的行为
B.任何司法机关不接受对司法活动的干预,可以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C.任何领导干部在职务活动中均不得了解案件信息,以免干扰独立办案
D.对非法干预司法机关办案,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推进严格司法,应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流程,建立责任制,确保实现司法公正。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最高法院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B.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可以促进法庭审理程序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C.在司法活动中,要严格遵循依法收集、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
D.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是指司法人员仅在任职期间对所办理的一切错案承担责任
7.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使人民群众内心拥护法律,需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某市的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
A.通过《法在身边》电视节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以案释法,进行普法教育
B.印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表,把普法工作全部委托给人民团体
C.通过举办法治讲座、警示教育报告会等方式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
D.在暑期组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模拟法庭巡演&,向青少年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
8.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这表明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B.依照党内法规惩治腐败,有利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
C.要注重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进行有效衔接和协调,以作为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依据
D.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9.临产孕妇黄某由于胎盘早剥被送往医院抢救,若不尽快进行剖宫产手术将危及母子生命。当时黄某处于昏迷状态,其家属不在身边,且联系不上。经医院院长批准,医生立即实施了剖宫产手术,挽救了母子生命。该医院的做法体现了法的价值冲突的哪一解决原则?
A.价值位阶原则
B.自由裁量原则
C.比例原则
D.功利主义原则
10.《》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对此条文,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运用了规范语句来表达法律规则
B.表达的是一个任意性规则
C.表达的是一个委任性规则
D.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11.律师潘某认为《母婴保健法》与《婚姻登记条例》关于婚前检查的规定存在冲突,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进行审查的建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母婴保健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婚姻登记条例》
B.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后认定存在冲突,则有权改变或撤销《婚姻登记条例》
C.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需向潘某反馈审查研究情况
D.潘某提出审查建议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
12.张某到某市公交公司办理公交卡退卡手续时,被告知:根据本公司公布施行的《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退卡时应将卡内200元余额用完,否则不能退卡,张某遂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公交公司依据《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拒绝张某要求,侵犯了张某自主选择服务方式的权利,该条款应属无效,遂判决公交公司退还卡中余额。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公交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属于纵向法律关系
B.该案中的诉讼法律关系是主法律关系
C.公交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同时产生和同时消灭的
D.《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属于地方规章
13.赵某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被立案侦查,在此期间逃往A国并一直滞留于该国。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案涉及法对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问题
B.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原则,赵某不在中国,故不能适用中国法律
C.该案的处理与法的溯及力相关
D.如果赵某长期滞留在A国,应当适用时效免责
14.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有关系
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
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
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
15.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在法治社会,获得具有可预测性的法律决定是法的适用的唯一目标
B.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与规范认定无关的过程
C.法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法律证成过程
D.法的适用过程仅仅是运用演绎推理的过程
16.《左传》云:&礼,所以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系对周礼的一种评价。关于周礼,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周礼是早期先民祭祀风俗自然流传到西周的产物
B.周礼仅属于宗教、伦理道德性质的规范
C.&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
D.西周时期&礼&与&刑&是相互对立的两个范畴
17.唐永徽年间,甲由祖父乙抚养成人。甲好赌欠债,多次索要乙一祖传玉坠未果,起意杀乙。某日,甲趁乙熟睡,以木棒狠击乙头部,以为致死(后被救活),遂夺玉坠逃走。唐律规定,谋杀尊亲处斩,但无致伤如何处理的规定。对甲应当实行下列哪一处罚?
A.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应处斩刑
B.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应处绞刑
C.致伤未死,应处流三千里
D.属于&十恶&犯罪中的&不孝&行为,应处极刑
18.鸦片战争后,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对原有的法律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与变革。关于清末法律制度的变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大清现行刑律》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段,如凌迟
B.《大清新刑律》打破了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
C.改刑部为法部,职权未变
D.改四级四审制为四级两审制
19.现代陪审制发源于英国并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被广泛运用。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陪审团职责是就案件的程序部分进行裁决
B.法官在陪审团裁决基础上就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判决
C.对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
D.法官无权撤销陪审团裁决
20.宪法的制定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关于宪法的制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制宪权和修宪权是具有相同性质的根源性的国家权力
B.人民可以通过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来参与制宪的过程
C.宪法的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D.1954年《宪法》通过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公布
21.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关于宪法渊源,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一国宪法究竟采取哪些表现形式,取决于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等多种因素
B.宪法惯例实质上是一种宪法和法律条文无明确规定、但被普遍遵循的政治行为规范
C.宪法性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典而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的法律
D.有些成文宪法国家的法院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形成的判例也构成该国的宪法渊源
22.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是国家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国家基本社会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国家基本社会制度包括发展社会科学事业的内容
B.社会人才培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之一
C.关于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的规定是对平等原则的突破
D.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同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建设水平相适应
23.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C.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审批
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24.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自治权由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
B.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制定政府规章对国务院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变通
C.自治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变通
D.自治县制定的单行条例须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关于平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我国宪法中存在一个关于平等权规定的完整规范系统
B.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应该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C.在选举权领域,性别和年龄属于宪法所列举的禁止差别理由
D.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但对其特殊情况可予以特殊保护
2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实行主席负责制
B.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相同
C.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D.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
27.甲在A银行办理了一张可异地跨行存取款的银行卡,并曾用该银行卡在A银行一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甲取款数日后,发现该卡内的全部存款被人在异地B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走。后查明:甲在A银行取款前一天,某盗卡团伙已在该自动取款机上安装了摄像和读卡装置(一周后被发现);甲对该卡和密码一直妥善保管,也从未委托他人使用。关于甲的存款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B.有权要求A银行赔偿
C.有权要求A银行和B银行赔偿
D.只能要求复制盗刷银行卡的罪犯赔偿
28.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
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
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
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
29.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
B.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
C.孙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
D.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申请更正登记
30.某省天洋市滨海区一石油企业位于海边的油库爆炸,泄漏的石油严重污染了近海生态环境。下列哪一主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其中所列组织均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A.受损海产养殖户推选的代表赵某
B.依法在滨海区民政局登记的&海蓝志愿者&组织
C.依法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的环境保护基金会
D.在国外设立但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海洋之友&团体
31.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
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
32.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关于联合国大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其决议具有法律拘束力
B.表决时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的票数多于其他会员国
C.大会是联合国的立法机关,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国同意才可以通过国际条约
D.可以讨论《联合国宪章》范围内或联合国任何机关的任何问题,但安理会正在审议的除外
33.甲国公民汤姆于2012年在本国故意杀人后潜逃至乙国,于2014年在乙国强奸一名妇女后又逃至中国。乙国于2015年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经查明,中国和乙国之间没有双边引渡条约。依相关国际法及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国的引渡请求应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
B.乙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
C.最高人民法院应对乙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D.如乙国将汤姆引渡回本国,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再将其转引
34.甲国与乙国基于传统友好关系,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同意任命德高望重并富有外交经验的丙国公民布朗作为甲乙两国的领事官员派遣至丁国。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布朗既非甲国公民也非乙国公民,此做法违反《公约》
B.《公约》没有限制,此做法无须征得丁国同意
C.如丁国明示同意,此做法是被《公约》允许的
D.如丙国与丁国均明示同意,此做法才被《公约》允许
35.沙特某公司在华招聘一名中国籍雇员张某。为规避中国法律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约定排他性地适用菲律宾法。后因劳动合同产生纠纷,张某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适用沙特法
B.因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直接适用中国的强制性规定
C.在沙特法、中国法与菲律宾法中选择适用对张某最有利的法律
D.适用菲律宾法
36.2014年1月,北京居民李某的一件珍贵首饰在家中失窃后被窃贼带至甲国。同年2月,甲国居民陈某在当地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2015年1月,在获悉陈某将该首饰带回北京拍卖的消息后,李某在北京某法院提起原物返还之诉。关于该首饰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中国法
B.应适用甲国法
C.如李某与陈某选择适用甲国法,不应支持
D.如李某与陈某无法就法律选择达成一致,应适用甲国法
37.甲国游客杰克于2015年6月在北京旅游时因过失导致北京居民孙某受重伤。现孙某在北京以杰克为被告提起侵权之诉。关于该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侵权行为发生在中国,应直接适用中国法
B.如当事人在开庭前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乙国法的内容
C.因本案仅与中国、甲国有实际联系,当事人只能在中国法与甲国法中进行选择
D.应在中国法与甲国法中选择适用更有利于孙某的法律
38.2015年3月,甲国公民杰夫欲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并执行一项在甲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中国与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成员国。关于该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杰夫应通过甲国法院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B.如该裁决系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人民法院不应承认与执行
C.如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杰夫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D.如杰夫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该裁决,人民法院可以对是否执行一并作出裁定
39.英国人施密特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施密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英文书面材料,无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B.施密特可以委托任意一位英国出庭律师以公民代理的形式代理诉讼
C.如施密特不在中国境内,英国驻华大使馆可以授权本馆官员为施密特聘请中国律师代理诉讼
D.如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已制发调解书,但施密特要求发给判决书,应予拒绝
40.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向中国进口服装的合同,价格条件CIF。货到目的港时,甲公司发现有两箱货物因包装不当途中受损,因此拒收,该货物在目的港码头又被雨淋受损。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本合同已选择了CIF贸易术语,则不再适用《公约》
B.在CIF条件下应由法国乙公司办理投保,故乙公司也应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
C.因甲公司拒收货物,乙公司应承担货物在目的港码头雨淋造成的损失
D.乙公司应承担因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41.青田轮承运一批啤酒花从中国运往欧洲某港,货物投保了一切险,提单上的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因生产过程中水份过大,啤酒花到目地港时已变质。依《海牙规则》及相关保险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承运人没有尽到途中管货的义务,应承担货物途中变质的赔偿责任
B.因货物投保了一切险,保险人应承担货物变质的赔偿责任
C.本提单可通过交付进行转让
D.承运人对啤酒花的变质可以免责
42.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出现下列哪一情况时,不能再通过司法手段干预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行为?
A.开证行的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
B.受益人交付的货物无价值
C.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串通提交假单据
D.受益人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
43.进口中国的某类化工产品2015年占中国的市场份额比2014年有较大增加,经查,两年进口总量虽持平,但仍给生产同类产品的中国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依我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受损害的中国国内产业可向商务部申请反倾销调查
B.受损害的中国国内产业可向商务部提出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
C.因为该类化工产品的进口数量并没有绝对增加,故不能采取保障措施
D.该类化工产品的出口商可通过价格承诺避免保障措施的实施
44.为了促进本国汽车产业,甲国出台规定,如生产的汽车使用了30%国产零部件,即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属于禁止使用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B.因含有国内销售的要求,是扭曲贸易的措施
C.有贸易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数量限制措施
D.有外汇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投资措施
45.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
A.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B.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
C.检察院办案中主动听取并重视律师意见
D.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46.职业保障是确保法官、检察官队伍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根据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对法官、检察官的保障由工资保险福利和职业(履行职务)两方面保障构成
B.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检察官管理制度
C.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
D.合理的退休制度也是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高度重视
47.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有关检察制度规定,人民监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是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B.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C.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
D.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由选任机关从已建立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挑选
48.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赵律师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
B.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
C.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
D.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
49.某检察院对王某盗窃案提出二审抗诉,王某未委托辩护人,欲申请法律援助。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申请法律援助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B.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严格审查王某的经济状况
C.法律援助机构只能委派律师担任王某的辩护人
D.法律援助机构决定不提供法律援助时,王某可以向该机构提出异议
50.关于我国公证的业务范围、办理程序和效力,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公证法》的规定?
A.申请人向公证机关提出保全网上交易记录,公证机关以不属于公证事项为由拒绝
B.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财产分割、赠与、收养关系公证的,公证机关不得拒绝
C.因公证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要求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业务时不能仅作形式审查
D.法院发现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应裁定不予执行并撤销该公证书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B.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
C.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
D.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
52.备案审查是宪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环节。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关要求和《立法法》规定,对该项制度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要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
B.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应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范围
C.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D.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有助于提高备案审查的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
53.十二届全国人大作出了制定二十余部新法律、修改四十余部法律的立法规划,将为经济、政治等各领域一系列重大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下列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A.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能够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法治保障
B.推进反腐败立法,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机制
C.为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应当加快社会组织立法
D.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大幅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会对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54.2015年1月,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先后在深圳、沈阳正式设立,负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关于设立巡回法庭的意义,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A.有利于保证公正司法和提高司法公信力
B.有助于消除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问题
C.有助于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原则
D.有利于就地化解纠纷,减轻最高法院本部办案压力
55.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旨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下列哪些举措体现了这一要求?
A.从符合条件的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
B.实行招录人才的便捷机制,在特定地区,政法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担任法官
C.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检察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检察院任职
D.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员优先选拔至领导岗位
56.2011年,李某购买了刘某一套房屋,准备入住前从他处得知该房内两年前曾发生一起凶杀案。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法官认为,根据我国民俗习惯,多数人对发生凶杀案的房屋比较忌讳,被告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已构成欺诈,遂判决撤销合同。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不违背法律的民俗习惯可以作为裁判依据
B.只有在民事案件中才可适用诚实信用原则
C.在司法判决中,诚实信用原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加以适用
D.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为相关的法律规则提供正当化基础
57.某法院在一起疑难案件的判决书中援引了法学教授叶某的学说予以说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学学说在当代中国属于法律原则的一种
B.在我国,法学学说中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
C.一般而言,只能在民事案件中援引法学学说
D.参考法学学说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理解
58.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经司法鉴定,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这句话包含对事实的法律认定
B.法院判决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但未体现评价作用
C.该案中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
D.&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是该案法官推理中的大前提
59.张某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被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但张某所在单位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才属于工伤,遂诉至法院。法官认为,张某为完成单位分配任务,须经历从工作单位到达出差目的地这一过程,出差途中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故构成工伤。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解释法律时应首先运用文义解释方法
B.法官对条文作了扩张解释
C.对条文文义的扩张解释不应违背立法目的
D.一般而言,只有在法律出现漏洞时才需要进行法律解释
6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并非由某个个案裁判而引起
B.仅关注语言问题而未涉及解释结果是否公正的问题
C.具有法律约束力
D.不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61.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关于该条文所表现的宪法规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性质上属于组织性规范
B.通过《民法通则》中有关姓名权的规定得到了间接实施
C.法院在涉及公民名誉权的案件中可以直接据此作出判决
D.与法律中的有关规定相结合构成一个有关人格尊严的规范体系
62.关于国家文化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文化制度包含了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
B.国家鼓励自学成才,鼓励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C.是否较为系统地规定文化制度,是社会主义宪法区别于资本主义宪法的重要标志之一
D.公民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63.甲市乙县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本县的市人大代表时,乙县多名人大代表接受甲市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贿赂。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选民有权罢免受贿的该县人大代表
B.乙县受贿的人大代表应向其所在选区的选民提出辞职
C.甲市人大代表候选人行贿行为属于破坏选举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D.在选举过程中,如乙县人大主席团发现有贿选行为应及时依法调查处理
64.某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村民会议有权撤销该方案
B.由该村所在地的乡镇级政府责令改正
C.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D.村民代表可以就此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成员的要求
65.某设区的市的市政府依法制定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决定》。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可以提请上级人大常委会撤销
B.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该决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可以作出合法性解释
C.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D.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66.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据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建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B.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规范和减少政府立法活动
C.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加强立法后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
D.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67.某市甲、乙、丙三大零售企业达成一致协议,拒绝接受产品供应商丁的供货。丙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并提供重要证据,经查,三企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关于三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执法机构应责令三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
B.丙企业举报有功,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C.如丁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的,三企业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D.如三企业行为后果极为严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68.甲公司拥有&飞鸿&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酱油等食用调料。乙公司成立在后,特意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广告、企业厂牌、商品上突出使用。乙公司使用违法添加剂生产酱油被媒体曝光后,甲公司的市场声誉和产品销量受到严重影响。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B.乙公司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突出使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C.甲公司因调查乙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应由乙公司赔偿
D.甲公司应允许乙公司在不变更企业名称的情况下以其他商标生产销售合格的酱油
69.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
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70.某厂工人田某体检时被初诊为脑瘤,万念俱灰,既不复检也未经请假就外出旅游。该厂以田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B.因田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该厂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C.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无需向田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违法,田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71.友田劳务派遣公司(住所地为甲区)将李某派遣至金科公司(住所地为乙区)工作。在金科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向友田公司支付所有费用后,友田公司从李某的首月工资中扣减了500元,李某提出异议。对此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友田公司作出扣减工资的决定,应就其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
B.如此案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有权向法院起诉
C.李某既可向甲区也可向乙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D.对于友田公司给李某造成的损害,友田公司和金科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72.甲企业将其厂房及所占划拨土地一并转让给乙企业,乙企业依法签订了出让合同,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5年后,乙企业将其转让给丙企业,丙企业欲将用途改为商业开发。关于该不动产权利的转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向乙转让时应报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
B.乙向丙转让时,应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C.丙受让时改变土地用途,须取得有关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同意
D.丙取得该土地及房屋时,其土地使用年限应重新计算
73.某市政府接到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审批该市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列哪些情况可导致此次暂停审批?
A.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
B.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C.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重点污染物监管不力
D.当地重点排污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
74.某化工厂排放的污水会影响鱼类生长,但其串通某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获得虚假环评文件从而得以建设。该厂后来又串通某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使其污水处理设施虚假显示从而逃避监管。该厂长期排污致使周边水域的养殖鱼类大量死亡。面对养殖户的投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一直未采取任何查处措施。对于养殖户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B.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C.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
D.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75.中国公民王某与甲国公民彼得于2013年结婚后定居甲国并在该国产下一子,取名彼得森。关于彼得森的国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具有中国国籍,除非其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
B.可以同时拥有中国国籍与甲国国籍
C.出生时是否具有甲国国籍,应由甲国法确定
D.如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其将终生无法获得中国国籍
7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及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务院总理与外交部长参加条约谈判,无需出具全权证书
B.由于中国已签署《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该公约对我国具有拘束力
C.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中国国内法有冲突的,均优先适用国际条约
D.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或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公布
77.在某合同纠纷中,中国当事方与甲国当事方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并诉至中国法院。关于该合同纠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选择的乙国法,仅指该国的实体法,既不包括其冲突法,也不包括其程序法
B.如乙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人民法院应适用该国首都所在地的法律
C.在庭审中,中国当事方以乙国与该纠纷无实际联系为由主张法律选择无效,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D.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即将结束时决定将选择的法律变更为甲国法,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78.韩国公民金某与德国公民汉森自2013年1月起一直居住于上海,并于该年6月在上海结婚。2015年8月,二人欲在上海解除婚姻关系。关于二人财产关系与离婚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二人可约定其财产关系适用韩国法
B.如诉讼离婚,应适用中国法
C.如协议离婚,二人没有选择法律的,应适用中国法
D.如协议离婚,二人可以在中国法、韩国法及德国法中进行选择
79.秦某与洪某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洪某败诉。现秦某向洪某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受理秦某申请后,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
B.受理秦某的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秦某要求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C.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该判决,秦某可以在裁定作出1年后再次提出申请
D.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如对该判决是否生效不能确定,应告知秦某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80.甲、乙、丙三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对进口的某类药品征收8%的国内税,而同类国产药品的国内税为6%。针对甲国的规定,乙、丙两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经裁决甲国败诉,但其拒不执行。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的行为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
B.乙、丙两国可向上诉机构申请强制执行
C.乙、丙两国经授权可以对甲国采取中止减让的报复措施
D.乙、丙两国的报复措施只限于在同种产品上使用
81.香槟是法国地名,中国某企业为了推广其葡萄酒产品,拟为该产品注册&香槟&商标。依《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只要该企业有关&香槟&的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商标局就可以为其注册
B.如该注册足以使公众对该产品的来源误认,则应拒绝注册
C.如该企业是在利用香槟这一地理标志进行暗示,则应拒绝注册
D.如允许来自法国香槟的酒产品注册&香槟&的商标,而不允许中国企业注册该商标,则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
82.为了完成会计师事务所交办的涉及中国某项目的财务会计报告,永居甲国的甲国人里德来到中国工作半年多,圆满完成报告并获得了相应的报酬。依相关法律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里德是甲国人,中国不能对其征税
B.因里德在中国停留超过了183天,中国对其可从源征税
C.如中国已对里德征税,则甲国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里德征税
D.如里德被甲国认定为纳税居民,则应对甲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83.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关内容,关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B.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有利于他们形成共同的法律信仰、职业操守和提高业务素质、职业技能
C.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度体系、教育培训及考核机制
D.为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和鼓励志愿者发挥作用,可采取自愿无偿和最低成本方式提供社会法律服务
84.法律职业人员在业内、业外均应注重清正廉洁,严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相关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
A.赵法官参加学术研讨时无意透露了未审结案件的内部讨论意见
B.钱检察官相貌堂堂,免费出任当地旅游局对外宣传的&形象大使&
C.孙律师在执业中了解到委托人公司存在严重的涉嫌偷税犯罪行为,未向税务机关举报
D.李公证员代其同学在自己工作的公证处申办学历公证
85.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关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四类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与当事人(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是法律职业人员共同的回避事由
B.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在其《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均有明文规定
C.法官和检察官均有任职回避的规定,公证员则无此要求
D.不同于其他法律职业,律师回避要受到委托人意思的影响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86.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做法符合该要求的是:
A.为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某省对列入不良记录逾期不改的药品生产企业,取消所有产品的网上采购资格
B.某市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审查的,不得提交讨论
C.某省交管部门开展校车整治行动时,坚持以人为本,允许家长租用私自改装的社会运营车辆接送学生
D.某市推进综合执法,为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要求无条件在所有领域实现跨部门综合执法
87.2015年4月,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关于立案登记制,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有利于做到有案必立,保障当事人诉权
B.有利于促进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完善
C.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只进行初步的实质审查,当场登记立案
D.适用于民事起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不适用于行政起诉
88.张某因其妻王某私自堕胎,遂以侵犯生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但未获支持。张某又请求离婚,法官调解无效后依照《婚姻法》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王某与张某婚姻关系的消灭是由法律事件引起的
B.张某主张的生育权属于相对权
C.法院未支持张某的损害赔偿诉求,违反了&有侵害则有救济&的法律原则
D.&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概括性立法,有利于提高法律的适应性
89.李某因热水器漏电受伤,经鉴定为重伤,遂诉至法院要求厂家赔偿损失,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庭审时被告代理律师辩称,一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并未判决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也应作相同处理。但法院援引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经鉴定为重伤&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
B.此案表明判例不是我国正式的法的渊源
C.被告律师运用了类比推理
D.法院生效的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
90.&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关于这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这段话既反映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也反映了自然法学派的基本立场
B.根据社会法学派的看法,法的实施可以不考虑法律的社会实效
C.根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内容正确性并非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
D.所有的法学学派均认为,法律与道德、正义等在内容上没有任何联系
91.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B.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C.全国人大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
D.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92.某县政府以较低补偿标准进行征地拆迁。张某因不同意该补偿标准,拒不拆迁自己的房屋。为此,县政府责令张某的儿子所在中学不为其办理新学期注册手续,并通知财政局解除张某的女婿李某(财政局工勤人员)与该局的劳动合同。张某最终被迫签署了拆迁协议。关于当事人被侵犯的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张某的住宅不受侵犯权
B.张某的财产权
C.李某的劳动权
D.张某儿子的受教育权
93.预算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监督。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预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B.经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C.国务院有权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
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94.宪法解释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一种手段和措施。关于宪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由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做法源于美国,也以美国为典型代表
B.德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必须结合具体案件对宪法含义进行说明
C.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最高的、普遍的约束力
D.我国国务院在制定行政法规时,必然涉及对宪法含义的理解,但无权解释宪法
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
请回答第95&97题。
95.关于赔偿主体及赔偿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顾客王某、栗某有权请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
B.受害人有权请求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商场和电梯厂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96.关于顾客王某与栗某可主张的赔偿费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均可主张为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
B.均可主张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C.栗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D.栗某可主张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97.职工薛某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六级伤残。关于其工伤保险待遇,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薛某可主张商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承担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B.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薛某可主张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C.如商场参加了工伤保险,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仍由商场支付
D.如电梯厂已支付工伤医疗费,薛某仍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
98.审判组织是我国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关于审判组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独任庭只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但并不排斥普通程序某些规则的运用
B.独任法官发现案件疑难复杂,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但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
C.再审程序属于纠错程序,为确保办案质量,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不能以审委会名义发布裁判文书,但审委会意见对合议庭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99.关于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的入职条件与业内、业外行为的说法:①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②被辞退的司法人员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③王某是甲市中院的副院长,其子王二不能同时担任甲市乙县法院的审判员;④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应受到惩戒;⑤刘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应受到奖励;⑥张律师两年前因私自收费被罚款,目前不能成为律所的设立人。对上述说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①⑤正确
B.②④错误
C.②⑤正确
D.③⑥错误
100.为促进规范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最高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在诉讼活动中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检察院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派员在场
B.检察院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时,不得派员在场
C.律师收集到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告知检察院的,其相关办案部门应及时审查
D.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检察院可以安排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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