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口县2012重庆双特计划考几年 资格复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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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双特计划”教师招聘简章》规定,经过笔试,豆红伟等85名同志(名单附后)进入资格复审程序。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带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重庆市2014年“双特计划”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日到彭水县教委(6-8办公室)或者5月16日下午14:30至17:30到重庆华渝实验学校(初中部)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于5月18日上午7:40到重庆华渝实验学校(初中部)参加面试,请阅读《考生须知》。重庆华渝实验学校(初中部)位于重庆渝北区南桥寺五州新村天竺路。
彭水县2014年“双特计划”教师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详情请见/html/91-2/29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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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该文分享到:2014年4月23日至4月25日,考生登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进入重庆市2014年“双特计划”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014年5月11日,考生登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编办负责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招聘名额在10名及以上的岗位可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名成绩并列者可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014年5月15日,各区县公布并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014年5月16日,考生到报考区县教委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014年7月31日);
3.《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014年7月31日);
4.本人签字的《重庆市2014年“双特计划”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者,取消报考资格。其缺额由各区县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100分)
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组织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5月18日8︰30到报考区县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由各区县公布。
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区县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
(六)体检
各区县负责组织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教育理论+专业素质)÷2×50%+面试×50%,保留一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总成绩末名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素质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按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总体要求,参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号)进行。
2014年5月19日至20日,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县教委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由区县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核
各区县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再次审核其报考资格,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八)公示
各区县将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委,经汇总后在市教委公众信息网和市人力社保局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对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全市要求组织岗前培训(另行通知),培训期间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凡培训不合格或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完善手续
“特色计划”考生,经培训合格,各区县按照渝教人〔2012〕22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需求以及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特岗计划”考生,经培训合格,按照教师〔2006〕2号、渝教人〔2006〕22号、教师厅函〔2014〕2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政策,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的特岗教师,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十一)缺额调剂
根据缺额和当地实际,由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编办根据“双特计划”教师公开招聘报考情况,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研究制定调剂方案,进行一次性补缺调剂。调剂人员名单分别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
四、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应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各区县教委联系电话见附件1,报名系统联系电话为。
(二)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编办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在招聘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协商、妥善处理;特殊情形应及时向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编办汇报,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本招聘简章由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市2014年“双特计划”教师公开招聘信息一览表
2.重庆市2014年“双特计划”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流程
3.重庆市2014年“双特计划”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3月17
(责任编辑:)
&&附件下载:
--省市教育部门网站--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浙江教育网
安徽教育网
山西教育信息网
广东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湖北省教育厅
吉林省教育信息网
江西教育网
大连市教育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深圳市教育局
宁波市教育委员会
内蒙古教育厅
海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厅
湖南省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
黑龙江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甘肃省教育厅
河北省教育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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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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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4年“双特计划”教师招聘简章 3月24日至月30日报名
为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重庆市中小学特色学科教师配备计划(简称&双特计划&),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特计划&教师。
一、招聘名额
全市28个区县公开招聘名额为1985名(见附件1)。
若某一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足2U1,则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艺体类专科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日);
5.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报名时提供本人学籍号。
6.符合附件1相应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二)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日9:00至3月30日24:00,考生登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网址:
报考岗位专业知识、能力。
8U30&10U00
《准考证》
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
10U30&12U00
2014年4月23日至4月25日,考生登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进入重庆市2014年&双特计划&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014年5月11日,考生登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编办负责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U2的比例(招聘名额在10名及以上的岗位可按1U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名成绩并列者可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014年5月15日,各区县公布并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014年5月16日,考生到报考区县教委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日);
3.《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日);
4.本人签字的《重庆市2014年&双特计划&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者,取消报考资格。其缺额由各区县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100分)
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组织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于日8U30到报考区县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由各区县公布。
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区县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
(六)体检
各区县负责组织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教育理论+专业素质)&2&50%+面试&50%,保留一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总成绩末名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素质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按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总体要求,参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号)进行。
2014年5月19日至20日,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县教委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由区县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核
各区县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再次审核其报考资格,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八)公示
各区县将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委,经汇总后在市教委公众信息网和市人力社保局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对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全市要求组织岗前培训(另行通知),培训期间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凡培训不合格或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完善手续
&特色计划&考生,经培训合格,各区县按照渝教人〔2012〕22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需求以及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特岗计划&考生,经培训合格,按照教师〔2006〕2号、渝教人〔2006〕22号、教师厅函〔2014〕2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政策,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的特岗教师,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十一)缺额调剂
根据缺额和当地实际,由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编办根据&双特计划&教师公开招聘报考情况,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研究制定调剂方案,进行一次性补缺调剂。调剂人员名单分别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
四、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应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各区县教委联系电话见附件1,报名系统联系电话为。
(二)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编办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在招聘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协商、妥善处理;特殊情形应及时向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编办汇报,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本招聘简章由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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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重庆城口县2013年下半年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全县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规范事业单位进人行为,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等有关规定,经城口县人民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有48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城口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任何处分;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招聘条件(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日,即 35周岁及以下为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日及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为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
  7.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和"双特计划"教师;高校在读的全日制学生;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510室),联 系 人:王茂安,咨询电话:02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二)报名手续及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件原件(资格初审完毕时当面退还)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标准证件彩色照片2张(另附同底电子件20-90KB,以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命名),本县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者可委托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须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报考者,提交《城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2.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统一执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3年下半年修订)》。
  3.开考比例不低于1:3。拟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名额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因取消招聘岗位名额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考务费。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报考本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招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专业知识,合计分值为100分,权重各占50%;报考本次其它岗位公招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纲为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k./index/)、重庆市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hengkou.)公布。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为-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点为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
  (2)所需资料。资格初审时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所有原件;城口县外报考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根据1:2的面试比例,按报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报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面试。
  (1)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不低于相同笔试试卷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内容。
  (3)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和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4)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点为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
  (5)面试考试时间、地点。面试考试时间初定为日,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6.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报考其他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有递减名额的招聘岗位,体检人选按照该岗位实际面试人数×面试比例1:2等额按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日。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的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复查。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含报考岗位所需的大学生毕业档案)至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无法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含报考岗位所需的大学生毕业档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原则与确定体检人选原则一致。
  六、公示
  本次公招所有相关事宜,在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k./index/)、重庆市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hengkou.)公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若考生不能准时到达规定地点参加此次公招相应事项,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规定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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