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国美电器网上商城店提供赠票吗

国美网上书店如何获得发票_百度知道
国美网上书店如何获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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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提供小说、青春、文学、动漫、艺术、经济管理、成功励志、少儿、生活、科技、考试教辅等图书的网上销售服务。作为正规书店,所售图书均为读者提供正式发票。今天图书试用网编辑为大家介绍一下国美网上书店发票的相关政策说明,便用购书者了解。一、获得发票。1、国美网上商城所售商品都是正品行货,所购商品均可开具正规机打中文发票,下单时可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操作,所开发票可用作单位报销凭证。2、发票由当地库房开具,随订单一同发出,部分商品和增值税发票会在用户签收后再进行邮寄。3、每张发票,作为售后退换货,保修的有效凭证,请妥善保管。二、发票内容选择。在“订单确认”页面点击发票信息旁边的“修改”,可以选择发票类型(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填写发票抬头(填写个人或公司名称,不能为空)及发票内容(明细、办公用品、电脑配件、耗材)。为了保证您能充分享受生产厂家提供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需根据发票确认您的购买日期),不管您是否需要开具发票,我们都将随单为您开具,发票内容默认为您订购的商品全称。如果您修改为其他内容的发票,则该商品的发票无法享受售后退换货、维修服务。请您谨慎选择发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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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最近,京东商城CEO刘强东有点烦。
&&&&12月11日,刘强东在其微博上写道:“今早一到办公室就看到同行在媒体上再次发出‘封杀京东’的威胁,其实为什么不把精力投入到提升内部运营、提高客户满意度上面,而是指责和威胁对手呢?”
&&&&据知情人士透露,近日国美、苏宁等连锁巨头的各地分公司正在与其对口供应商进行商谈,并以窜货为理由向供应商提出减少向京东供货的要求。同时,国美、苏宁还将通过总部与供应商签署年度大单的模式来保持采购价格的优势。这正是让刘强东烦恼的原由。
&&&&京东商城等网购对国美、苏宁的冲击到底有多大?对于此次封杀,业界又有如何反应呢?
&&&&爆炸式口碑传播
&&&&“咦,又换新手机啦!”
&&&&“是啊,刚从京东上买的,挺便宜的!”
&&&&“是正品吗?”
&&&&“绝对是正品,发票什么的都有。”
&&&&像上面这样的口碑,每天都在为京东等网购商城增加新的消费人群。京东投入巨资换来的价格、物流速度等优势正是这种传播的最大推力。
&&&&数据显示,从今年6月开始,京东商城已经连续5个月额超过10亿元,12月,京东商城销售额预计将超过15亿元,全年销售额将突破102亿元,而2009年仅为60亿元。虽然没有具体数据显示家电和3C产品在京东商城中所占的比重,但据相关业内人士估算,这个数值大约在70%到80%之间。刘强东此前曾放出豪言,2012年京东商城收入超国美、苏宁。
&&&&但实际上,即便按照102亿元的整体销售额,京东商城与国美、苏宁仍存在巨大差距。2009年,国美、苏宁、五星销售之和约3000亿元,仅苏宁一家即高达1170亿元。
&&&&“京东给国美、苏宁带来的紧张,是数据显现不出来的。”一位家电专家告诉《中国企业报》,“这是一种消费理念的转变,一个偶然尝试京东商城的消费者可能再也不会从国美、苏宁买任何东西,不论大小,而且这种消费体验会以此为圆心向外进行病毒式的传播。虽然国美、苏宁现在看来还坚不可摧,但如果不采取措施留住消费者,他们的‘帝国’很可能在一朝之间土崩瓦解。”
&&&&新七天电器网CEO左英杰也表示:“你不要再期望一群80后、90后消费者为了省一二百块钱而大清早去连锁店门口排队,他们需要的只是在家点一点。”
&&&&封杀引发热议
&&&&对于此次国美、苏宁意图封杀京东,不但业界议论纷纷,网友在论坛里对此事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一位名为朝花夕拾的网友表示,做企业都是需要赢利来支撑的,京东现在拿着投资者的钱大打价格战,等它挤垮了传统零售渠道,你再来看它会不会给你实惠,我们需要的是良性竞争。”
&&&&对此,一位名为自由风的网友反驳道:“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商品质量和服务好不好,毕竟物美价廉才是王道!”
“不论是国美、苏宁,还是京东商城、新蛋、新七天等网购军团,每个企业都有着各自天然的优势和不足。”上述业内专家表示,“如何发挥自身的优势,弥补自身的不足,获得更多的消费者,成为这些企业共同的核心任务。京东11月才上线图书频道,本月又表示会上线目前最火热的团购板块,正是这种一刻不停的创新为它提供了越来越大的社会影响力,圈到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国美、苏宁应该抓紧时间从自身做点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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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超市& (5000多套光盘)在国美网上商城买电器,用红券或蓝券,发票会怎么写?_国美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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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美网上商城买电器,用红券或蓝券,发票会怎么写?收藏
老爸叫我帮他一位不熟的朋友在网上购买一个电器,直接寄给朋友家里,钱我先垫着,等收到东西朋友再把钱还给我老爸。但是我有张红券还没用,如果用进去,假如商品价900,红券50,用了红券购买之后,寄给朋友的发票,商品金额是写900呢还是850?如果写850或者“优惠50实收850”,我怕那朋友会误会。红券也是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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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电器,为什么客户要开增值票,客户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国家有这样的规定吗?是否收集客户后卖钱啊?
国家税务没有规定开增票要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我只提供开票的全部资料。 他们为什么还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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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电器千万不要去国美
国美电器真是太坑人,我年初搬新家添置了许多家电,都是在国美电器买的,后来发觉每一种家电都要比一些普通电器店或网上卖店贵出一大截,事后后悔不及,很是纳闷,为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现在公开给大家知,希望大家不要再上当受骗了!买的家电现列出来给大家比较:
国美:3680元,电器店或网店:2980元;
万和煤气炉
国美:1580元,电器店或网店:980元;
美的立式饮水机
国美:1580元,电器店或网店:780元;
兄弟一体式传真机 国美:2180元
电器店、电子城或网店1380元。
以上都是同牌子同型号的,而且电器店和网店都是正货的,后来我做了大量的调查,发现不仅是国美还有其它类似大卖场价格都是和国美一样超贵,几乎每一种商品都是贵出市场一大截。国美承诺“如发现比其它电器城价格贵的作出差额赔偿”,其实各大卖场价格都是一样的,都套好的,所以说了等于没说。
大家如去国美等类似大卖场买后一定会后悔莫及,因其都是坑老百姓钱的奸商,希望大家都不要上当受骗,如有钱不如捐到四川灾区去,也不要去养一些无量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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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楼主看看这个《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吧,国美对于要您的这些证件是正常的,他们一般不会那这些东西卖钱的!国家现在 没有明文规定国美要去提供的这些证件的,但税务局是会查的,因为现在虚开税票的现象太严重了。国美不会拿着你的证件去卖钱,可国家怕你拿着税票去卖钱。虚开增值税收6%的费用,快成全国统一价了!呵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自日起施行。
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确保新规定贯彻执行到位。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附件:1.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2.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4.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5.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国家税务总局二○○六年十月十七日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第四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第五条 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附件1)。
第六条 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本规定所称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金税卡和IC卡的行为。
(一)企业名称;
(二)税务登记代码;
(三)开票限额;
(四)购票限量;
(五)购票人员姓名、密码;
(六)开票机数量;
(七)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信息。
一般纳税人发生上列第一、三、四、五、六、七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发行;发生第二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发行。
第七条 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
第八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本规定第八条所称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一)未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二)未按税务机关要求存放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三)未将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装订成册;
(四)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基本联次。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 《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第二十一条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在申报所属月份内可分次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
本规定所称报税,是纳税人持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向税务机关报送开票数据电文。
第二十二条 因IC卡、软盘质量等问题无法报税的,应更换IC卡、软盘。
因硬盘损坏、更换金税卡等原因不能正常报税的,应提供已开具未向税务机关报税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原件或者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补采开票数据。
第二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将专用设备和结存未用的纸质专用发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应缴销其专用发票,并按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处理专用设备。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称专用发票的缴销,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在纸质专用发票监制章处按“V”字剪角作废,同时作废相应的专用发票数据电文。
被缴销的纸质专用发票应退还纳税人。
第二十五条 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本规定所称认证,是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发票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
本规定所称认证相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无误,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一致。
第二十六条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一)无法认证。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三)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第二十七条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重复认证。
本规定所称重复认证,是指已经认证相符的同一张专用发票再次认证。
(二)密文有误。
本规定所称密文有误,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无法解译。
(三)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认证不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有误,或者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不一致。
本项所称认证不符不含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
(四)列为失控专用发票。
本规定所称列为失控专用发票,是指认证时的专用发票已被登记为失控专用发票。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第二十九条 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日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由税务所为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告〉的通知》(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33号)同时废止。以前有关政策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不是的,如果你是普通客户,你拿增票去也没用,增票是可以抵税的,开增票的时候,开票方必须填清客户提供的开票资料,开票资料具体包括:客户名称,开户行名称及账号,以及客户的地址和电话,并要留份加盖公章的开票资料留底,备税务机关核查。所以人家要你的营业执照那些很正常,如果你买东西,是你个人买,那你开普票就可以了,普票不需要这些,你想开增票是不可能的,如果你是给单位买东西,你问问你们公司的财务,他们就很清楚这些东西了
一直都是这样的啊,我就是国美里面工作的,当然不会是你说的那种情况,至于何不合法你可以打税务你机关的电话咨询的。放心吧,按照正常程序走,大家都安心嘛。
国美电器网上商城 只有普票选项,无增票选项,来避税。1)在国美电器网上商城上:我公司购买一部手机,但是确没有选择增票的选项,只有普票的选项,不得已选择普票,但是在备注注明 需增票,不要普票。可最后还是开的普票。
此有明显诱导强迫选择普票的嫌疑。2)经投诉,国美工作人员解释说:团购不能开增票。---众所周知,开增票和团购没有必要联系,明显是借口。3)搪塞说增票需审核。---众所周知,能否接受增票是国家税务局审核的,不是国美审核。我们公司既然提供了国美开增票的资料,国美是没有权力来审核的。4)国美客服讲:已咨询国税局后电话联系您明确告知普票不能改增票。---更是荒谬。普票退回后,然后是可以改增票,这是每个大大小小的公司都知道的道理。国美想拒绝开增票,找不到理由,却以不能更改发票种类来拒绝开票。5)国美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搪塞,而且每次理由都不一样。各位:是否应该起诉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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