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投诉中国歌剧舞剧院盐城射阳二手房地区考官

  民族舞剧《嫦娥奔月》是一蔀为人熟知的古典歌舞剧近日,剧本创作者刘先生因编剧费用和署名等问题将中国歌剧舞剧院告上了法庭。昨天丰台法院通报该院受理了该起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

  刘先生诉称他与中国歌剧舞剧院负责人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刘先生向中国歌剧舞剧院提供《嫦娥奔月》的舞台剧本中国歌剧舞剧院向刘先生支付报酬人民币20万元,且编剧署名为刘先生笔名后刘先生依约向中国歌剧舞剧院负責人支付《嫦娥奔月》的舞台剧本,中国歌剧舞剧院随之进行了排演并于2012年8月24日进行了首次公演。

  虽经刘先生多次催促但中国歌劇舞剧院均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报酬,同时在《嫦娥奔月》(舞剧)的宣传物品上的编剧署名并非刘先生。刘先生认为中国歌剧舞剧院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中国歌剧舞剧院依约支付编剧费20万元恢复刘先生在《嫦娥奔月》(舞剧)的署名权,并公开赔礼道歉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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