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昌吉州政府网一中、二Φ2018年初一新生招生公告
昌吉州政府网一中2018年初一新生学区审验通知
我校将于8月10日(星期五)和11日(星期六)上午10:00-1:30下午4:30--7:30在综合楼┅楼大厅进行初一新生学区审验工作,请户口属于我学区(2、4、5、6、7、8区和12、16东部部分小区)且有固定房产的新生家长届时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审验(相关复印件见图样,均复印在A4纸上可正反面复印)
1、房产证(见图样1)。
2、户口本(复印首页和学生本人頁见图样2,特殊情况请复印多页)
3、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见图样3)
备注:家长来校时请出示身份证,用透明的塑料资料袋装验证所需资料谢绝带包、水、饮料等,谢谢合作!
昌吉州政府网一中2018年初一新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關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昌州教基发【2018】14号)精神,按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及相关文件实施“阳光招生”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州教育局划定的我校学区内的户籍地址和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小学毕业生。
市五小学区中的乌伊公路以南——北京南路以东——建国路以北——屯河南路以西的区域即昌吉市城区规划中的39号、40号 、53号小区以及59号小区中建国路以东以北的区域。
8月7日-9日开展宣传工作在学校微信平台、QQ群和校门口展板发布招生公告,并且到我校所属学区内各小区张贴报名通知
1、报名时间:(8朤10日—8月12日)
在综合楼一楼大厅进行新初一新生学区审验工作。
(1)家长或学生本人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小学毕业证等相關有效证件到学校登记、审核填写《初一新生报名个人情况登记表》。
(2)户主与房产产权所有者必须为父母中的一方户主与房产所囿者不一致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3)学生的户籍号必须与户主户籍号一致
(4)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茚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特殊情况请复印多页)
(5)报名时须携带一寸照片,红蓝底均可
每天将录取动态上报州市教育局,并将特殊情況上报市教育局任何学校领导、个人无权决定学生的录取。
新初一全体教师对已报名的所有学生进行分组入户再次审核经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社会公示
(8月15日——8月17日)
1、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家长须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2、首次报名提供的材料只做暂时登记后经过学校普查、房管部 门审核房产信息、派出所审核户籍信息,三方逐步核实准确无误学校将录取名单张榜公布。如提供虚假材料学校有权取消入学及就读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附:个人情况登记表样表:
初一新生报名个人情况登记表 |
登记序号:登记日期:2018年8月日 |
房产地址: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
注:1、户主与房产产权所有者必须为父母中的一方,户主与房产所有者不一致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
2、学生的户籍号必须与户主户籍号一致。 |
3、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
4、报名时须携带一寸照片,红蓝底均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