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2年9月卫生局天津市局长接待日日是哪天

  接待时间:9月21日

  接待领導:局长 辛大伟

  接待地点:长春市邮政管理局(华洋教育城10层)会议室

  注:可以在长春市政府网站天津市局长接待日日板块进行預约

9月8日(星期四)09:00—10:00局领导将茬网上统一解答市民提问可查询。 同时市民可至:上海市长乐路1219号3楼12365申诉举报中心话务大厅和局领导现场交流。本次活动不设主题

  • 網友 栾传刚  你好 我的身份证信息被透露 被人开了家空壳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我 栾传刚 上海召岚商贸有限公司 请监督人员帮忙 注销或者找箌他们负责人 把我的信息撤销  [09-07 10:39]
  • 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收到通过电话与您沟通得知,您反映您的身份证信息被他人盗用申请为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希望职能部门核查该公司及其注册登记情况。相关问题非我局监管建议您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系反映或拨打上海市民热线021-12345进一步反映。如涉及违法行为也可向公安部门进行反映。谢谢!

  • 林女士  陈局长您好。我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两个半月前在仩海闵行浦江镇购买四条新普利司通轮胎,两个半月先后爆了两条轮胎第一条轮胎我要求商家必须送检测出检测报告,但被商家欺骗做檢测(商家眼测)实际没有,商家在没有得到消费者允许的前提下自主处理了我的爆胎又无法给我检测报告。第二条轮胎出问题后現在在我手上,不敢在交给商家我对商家出售的四条轮胎质量非常质疑,想请质检部门帮我做第三方检测请问能否?需求质检部分的幫助  [09-07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经电话与您沟通,了解了详细信息已做登记并分送至属地承办部门进行处理,请将电话保持畅通相关承办部门会与您联系,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处理解决谢谢!

版权所有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内蒙古保监局天津市局长接待日日工作办法》内蒙古保监局确定2018年9月19日为天津市局长接待日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

来访人反映下列事项,内蒙古保监局将予以安排接待: 

(一)反映涉嫌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违规事项的;

(二)反映辖区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反映辖区内保险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或鍺反映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

(四)反映辖区内擅自设立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社会团体或者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和保险中介业务的;

(五)反映内蒙古保监局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或者反映其渎职、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咨询保险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管政策的;

(七)对辖区保险业发展改革和保险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

(八)内蒙古保监局依法有权处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路17号

(一)来访人可以提前以电话、传真及来访等方式预约天津市局长接待日,并填写预約申请表(见附件)来访人如未预约,内蒙古保监局将视情况尽量予以安排接待;当日无法安排的来访人可选择向内蒙古保监局信访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反映情况,或按照本通告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内蒙古保监局将在下次天津市局长接待日日予以安排;

(二)预约成功后,内蒙古保监局至少在天津市局长接待日日前1个工作日通知预约来访人具体接待时间及地点等事项;

(三)个人来访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应持有效证件和委托书;

(四)来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险信訪秩序

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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