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岳池县廉租房该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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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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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厅上线阳光政务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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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第二季度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单位和时间安排的通知》(川纠风办〔2013〕1号)要求,5月21日至24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田文同志率领厅机关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共16人,按照结合工作实际、注重政策研究、关注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的原则,围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这个主题,较好地完成了《阳光政务》热线节目直播。
  在上线期间,我厅与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解答了咨询,受理了投诉。共接听、受理了来自成都、自贡、泸州、德阳、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资阳等11个市共20位听众的电话热线。内容涉及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听众反映的问题,我厅会同相关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并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能依法依规及时得到解决。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南充听众程先生反映:2002年企业把单位宿舍卖了,后来自己有一套面积为27.44平米的房子,但在旧城改造中房子也被拆除了。想申请廉租房。
  (一)基本情况:程先生夫妻属退休工人,两人退休金每月2700多元,不符合当地目前廉租房保障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60元以下的标准。程先生之妻目前户口在河舒镇,也不符合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户口迁入相如镇须满1年以上的标准。
  (二)处理结果:经核实,2012年程先生之子已按规定纳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畴。因程先生家庭收入及户籍等不符合当地廉租房准入条件,不能申请廉租住房。程先生表示理解和满意。
  二、南充听众晏先生反映:修南充到达州高速公路,当地有10多户拆迁户,因为暂时找不到土地就没安置,去年村上把重建房的地规划出来,但划给自己的地上还种有别人的竹林,原主人要1000元。
  (一)基本情况:南充市营山县住建局会同当地政府、村组对晏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晏先生系南充市营山县双溪乡5村1组村民。南达梁高速公路经过老屋所在地时将其拆迁,此段所涉及拆迁的10多户村民,于2011年签定拆迁协议后均已落实自建安置且基本建成。按照协议,所有安置房所在地基上的附作物均不予补偿,由村组统一组织过清除。晏先生安置地内有一笼竹根新发竹子数根,并非竹林。原主人向晏先生索要竹根钱1000元一事,晏先生本人从未向当地村组、乡镇等反映过。
  (二)处理结果:当地村组、乡镇等部门都表示将积极配合协调解决此事,由于双方当事人都外出务工,南充市营山县住建局将派专人跟踪督促直至最终解决。晏先生认同此处理方案并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宜宾听众唐先生反映:1999年单位集资建房时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又想买房子了,是否算二套房,同时自己视力不好,是否可以在选楼层时有特殊照顾。
  (一)基本情况:目前,宜宾市商品房没有实行限购。商品住房买卖属于市场行为,有着公平、自愿交易的原则,唐先生可以根据需要与房屋提供者协商选择楼层。
  (二)处理结果:唐先生反映的问题现场就作出了答复。唐先生表示满意。
  四、内江听众曾先生反映:自己的土坯房住了很久,感觉属于危房,咨询是否可以帮助自己对房子进行危房改造。
  (一)基本情况:我厅将曾先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告知了内江市资中县住建局,要求该局会同当地政府、村组进行调查核实。曾先生系内江市资中县新桥镇大田村3组村民,家庭人口5人,他本人于2002年10月受伤,现下身瘫痪,失去劳动能力,全家5口人享受低保325元,有4间土墙房屋、2间石头房及1间柴房,4间土墙房屋属于中等损坏。
  资中县农村危房改造巳进行3年,当地政府就工作原则、实施对象、实施范围、改造户数、工作程序进行了宣传和公示。并按计划分批次实施。
  (二)处理结果:对于曾先生反映的问题,在过去的两年中曾先生所在的新桥镇已对120余户危房进行了改造,2013年该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指标仅有384户,年初已分配下达给各个乡镇,新桥镇没有分配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暂时无法解决曾先生反映的问题。经我厅协调,资中县住建局争取将曾先生纳入2014年该镇农村危房改造户,曾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五、泸州听众杨先生反映:他是农村盲人,所居住房子是70年代中后期修建的,居住条件不好,是否可以申请保障房。
  (一)基本情况:经泸州市叙永县住建局会同当地政府、村组进行调查核实,杨先生的实际情况是:系叙永县白腊苗族乡天堂村7组村民,双目失明,户籍人口6人,本人无单独户口,现在成都从事盲人按摩,老家房屋是2010年新修建的建筑面积约240平方米砖混结构的2层房屋。
  (二)处理结果:泸州市叙永县住建局已与杨先生进行了沟通,介绍了农村危房改造认定条件。若本人想在成都市申请保障房,需按照成都市保障房申请条件向所居住社区申请。杨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六、自贡听众谭先生反映:1997自贡荣县政府集资建房,有16户房子质量不好,地基下沉,而且房产证现在还没拿到。
  (一)基本情况:我厅于6月4日由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人带队到荣县新桥镇现场督办。了解到该房是由新桥小城镇办应16户群众要求组织建设,1997年底完工交付使用。经多家质量鉴定机构和部门认定主体结构安全存在应予修复的瑕疵,并且至今未收齐部分集资户房款、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等问题,暂不符合办证规定。
  (二)处理结果:荣县政府已明确:1、新桥镇政府认真核对房屋权属,由发改局发文认定房屋权属人。2、新桥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进行确权,国土资源局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3、县住建局在新桥镇政府对房屋质量进行整改的基础上,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谭先生表示满意。
  七、遂宁听众蔡先生反映:2009年在当地买了商品房,2010年拿到了房子,但到现在都没拿到房产证。
  (一)基本情况:经了解,蔡先生反映的项目为“世纪春天”商住小区。该项目由遂宁市天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四川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2010年10月竣工。目前办证已超时一年。主要原因是:两家开发公司在合作过程中产生分歧,加之经办人员变更,各种建设资料分散,迟迟未上报相关部门备案。两家公司于今年4月才将有关资料整理上报。
  (二)处理结果:遂宁市住建局安排专人与市执法局、市规划局一道,督促开发公司抓紧完善权证办理前期验收备案手续。目前,项目各项验收已进行完毕,正进行项目备案。同时,两家公司已做好购房户的沟通解释工作,协商解决好了延时办证有关违约责任事宜。下一步遂宁住建局将跟踪督促开发公司和当地房管部门按承诺时限完成初始登记,按交房顺序陆续办理分户产权登记。蔡先生表示满意。
  八、内江听众邓先生反映:舅舅的女儿今年47岁,买了一套商品房,后来离婚了,房子判成一人一半,但后来女方在生病期间老公把房子卖了,可否把属于自己的钱要回来。另外,现在她已经离婚,能不能申请廉租房。
  (一)基本情况:邓先生所提及的申请人为隆昌县石燕桥镇居民,目前石燕桥镇没有建廉租房,无法在其所居住的石燕桥镇申请廉租房。
  按照隆昌县政府(隆府发〔2007〕74号)文件规定,隆昌县廉租住房申请对象必须是县城区常住居民,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暂不能纳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按邓先生所述条件,该申请人可向辖区所在地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申请条件并经批准后,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二)处理结果:已向邓先生建议向其辖区所在地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待石燕桥镇有廉租房后,若其符合廉租房实物配租条件可依规定申请廉租住房。邓先生表示满意。
  九、自贡听众王先生反映:哥哥1998年在农村修的房子,到现在房产证都没拿到。
  (一)基本情况:经自贡市富顺县住建局会同当地政府、村组进行调查核实,王先生反映的是哥哥张国光的事情,张国光系新农乡余丰村十三组村民,于1998年在当地修建住房140平方米(其中扩建54平方米,在原宅基上改建86平方米),因该户村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所以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
  (二)处理结果:经富顺县住建局与飞龙镇人民政府协调,飞龙镇人民政府已与王先生进行了沟通,请他转告张国光,准备相关资料,及时与飞龙镇人民政府联系办理相关权证事宜。现由飞龙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国土所负责人和建环中心负责人具体经办。王先生表示满意。
  十、德阳听众向先生反映:原是粮食单位的职工,1994年集资修房时给了2万多元,后来企业又破产了,现在都没拿到房产证。
  (一)基本情况:经向什邡市住建局了解,原什邡市油脂总厂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于1995年购买了13套商品房,该企业按福利房性质私自出售给向先生等13位职工。1996年至2000年,该企业先后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但户名均为什邡市油脂总厂,目的是为了用于抵押贷款。2003年,由于企业改制,在清算资产时,将13套住房和其他资产一并交由国资部门管理。因此,该房无法纳入房改房办证范围,是涉及企业改制的遗留问题。
  (二)处理结果:什邡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将包括向先生反映的13套住房办证等事项报市政府,待批准后一并解决,已建议向先生向什邡市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向先生表示满意。
  十一、乐山听众薛女士反映:家里有4口人,住房面积只有29个平方米,当地相关部门说自己没有享受低保,不能申请廉租房。这方面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一)基本情况:经向峨眉山市住建部门联系了解,薛女士反映不能申请廉租房原因是:1、薛女士家庭不属于城镇低保家庭;2、薛女士家庭户籍所在地是胜利镇,不在峨眉山市目前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即绥山镇&市区&);3、薛女士家庭目前除有29平方米的自有房产外,另外还租住有55平方米的单位(原五二五厂)公房(目前峨眉山市廉租房人均保障面积标准是8平米,薛女士家租住的55平方米的单位公房免租金)。
  薛女士家庭于2011年申请并享受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072元,2012年因为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没有再申请租赁补贴。
  (二)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峨眉山市住建部门已给薛女士作出了书面答复。建议其家庭在不具备廉租房实物配租的情况下,继续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以缓解住房困难。薛女士表示满意。
  十二、广安听众谢先生反映:自己是残疾人,今年42岁,父母70多岁,家里生活完全依靠父母种田,想申请廉租房做小生意。
  (一)基本情况:经岳池县住建局调查,谢先生目前不具备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其主要原因是目前廉租房申请人或家庭必须是城镇户籍,而谢先生全家都是农村户口。按照谢先生的想法,想把本人户口转到县城再申请廉租房,按照目前岳池县廉租房申请条件,户口转到县城后需满三年方可申请。
  (二)处理结果:建议谢先生在符合当地申请廉租房相关条件后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谢先生表示满意。
  十三、内江听众李先生反映:原来买的集体房屋没有办房产证,80年代自己就外出打工,4年前发现村上把自己的房屋的房产证办给其他人了,怎么办?
  (一)基本情况:经调查李先生64岁,威远县高石镇陈家村一组村民,多年在攀枝花务工。李先生2009年已登记为五保户,他的五保金按照标准已经给予解决。由于李先生长期在外,待他回高石镇,便可随时到敬老院安享晚年,不存在无房居住的问题。威远县高石镇2012年已经修建了“省级示范标准敬老院”,五保户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老有所管,新增五保户原则上不散居,集中安排到敬老院居住。
  (二)处理结果:房屋房产证办给其他人的问题属于30余年的遗留问题,建议李先生抽时间回高石镇,该镇人民政府将召集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妥善协调处理。谢先生表示满意。
  十四、自贡听众周先生反映:农村的宅基地建房只有国土证,没有房产证,该不该办房产证?
  (一)基本情况:经自贡市富顺县住建局会同当地政府、村组进行调查核实,合法建造房屋且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由本人备齐相关材料登记申请办理。根据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四章之规定,“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二)处理结果:已告知相关政策和办理房屋登记所需材料。周先生表示满意。
  十五、遂宁听众邓先生反映:全家有5口人,马上又要添一个人,住房面积只有110多个平方,能不能再申请宅基地?需要什么手续?
  (一)基本情况:大英县听众邓先生反映的问题,不属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已责成遂宁市大英县住建局前往现场并会同国土部门、当地政府、村组进行调查核实。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
  (二)处理结果:已告知邓先生申请增加宅基地的相关政策和程序。邓先生表示满意。
  十六、成都听众周先生反映:2010年购买的商品房,合同上写的一年内办好房产证,但是至今没有办下来。
  (一)基本情况:经郫县房产管理局了解,周先生所购房产为“印象花都”项目,位于郫县唐元镇长林村1组,占地42亩,开发单位为成都国胜万通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属于郫县2008年第三批异地挂钩周转指标项目用地,目前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处理结果: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对于这类因历史原因形成的用地遗留问题,郫县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该类项目处理办法。周先生表示满意。
  十七、广安听众简先生反映:其所居住的10号楼房子层高存在差异,车库层高3.1米,拱墙3.34米,之间差24公分。
  (一)基本情况:经到现场调查核实,简先生所反映的房屋位于朝阳乡武云寺村的新居民点。经测量,该房屋客厅底楼净空为3.1米,车库净空为2.98米,两间房屋层高相差0.12米,车库上面为露台,供业主休憩及晾晒使用,为防止雨水倒灌进室内,露台地面比室内地面低6厘米,与设计图纸相符合。两间房屋层高实际相差6厘米。 
  (二)处理结果:朝阳乡政府和村组与简先生作了沟通和解释,讲解了产生的原因是车库地坪施工时略有提高。乡政府及监理单位表示将加大对新农村房屋建设的监管力度,确保将新村建设成为真正的惠民工程。简先生表示理解和满意。
  十八、成都听众晏先生反映:企业2008年把厂房卖给一家公司开发商品房,把厂区老住房(集资修建)按公房作了双倍退赔。问国有企业职工老住房(集资修建)是公房还是私房?
  (一)基本情况:经联系双流县房管局了解,晏先生原所在企业为“成都化纤纺织厂”,属于省属企业,位于双流县文星镇。企业在七、八十年代修建了不成套的住房,作为该企业的职工住房,但一直未向双流县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于老住房已经拆除,不符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条件。
  90年代企业破产,2008年,经省国资委批准,将该企业所属土地拍卖给了和丰置业有限公司,用于商品房开发。为解决企业的遗留问题,双流县成立经信局牵头的“化纤厂清算小组”,达成给每位职工新建60平方米集资房的解决方案,该方案经职工代表签字同意,并进行了公示。随后便拆除职工原有老住房,新建的集资房已修建完毕正在装修,即将交房。
  (二)处理结果:该企业土地已经拍卖,晏先生已与成都化纤纺织厂终止劳动关系,原住房已灭失,不构成房改房办证条件。目前,晏先生已同意购买新建的集资房,该房即将交付。晏先生表示理解和满意。
  十九、成都听众姚先生反映:2009年买的商品房,听说2008年以后买房有减免房产税方面的补贴,是不是有这个政策?政策的时间节点是什么时候?
  (一)基本情况:“5o12”汶川地震后,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双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双流县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双办发〔2008〕65号)以及《关于修订双办发〔2008〕65 号文的通知》(双办发〔2009〕56号),规定自日起至日止,在双流县范围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所购住房符合《意见》要求的给予相应的购房财政补贴。
  (二)处理结果:经与双流县房管局确认,该文件依然有效。凡符合领取条件的购房者,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可持相关要件到双流县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二楼购房补贴受理窗口办理申请手续。姚先生表示满意。
  二十、资阳听众姚先生反映:以前住的是危房,经当地政府批准,另选址修房,也办理了国土使用证,但至今(4年)没有拿到房产证。
  (一)基本情况:资阳雁江区住建局前往现场会同当地政府、村组进行调查核实,姚先生系伍隍镇五里村村民,2010年因原有住房已成危房,另选址改建,2011年房屋建成,并到向伍隍镇村建环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由于同年建环中心会同测绘公司、产权科等到上门测绘时姚先生已外出务工,无人在家又无联系方式,所以未能实施测绘。
  (二)处理结果:今年年初,伍隍镇村建环中心已与资阳市测绘公司商定,近期将对伍隍镇尚未进行测绘的近年新改扩建农房进行测绘。当天伍隍镇人民政府已与姚先生取得联系,告知到户测绘时间,但因姚先生在外务工无法在测绘期间回家,提出由其本人委托他人辅助完成测绘工作,对此伍隍镇人民政府同意姚先生的要求。当测绘图纸完成具备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条件后,即可办理房屋产权证。姚先生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jinqianru
关键词阅读: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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