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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成 区委书记
区人大主任、党组书记
王正方 主持工作副主任
党组副书记
马汝英 副主任
桂余城 副主任
于正亚 副主任
&&&&&&各代表团
&&&&&&县区人大
&&&&&&资料下载
&&&&&&重要链接 发布机构:亭湖区政府
索引号:JJ003-H1
文件编号:亭政发[号
内容概述:朱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事项。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亭湖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 超同志明确为正科级; &&&&免去仇道玉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陆&&辉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加刚同志兼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董文虎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旅游局局长,免去区文化局局长职务; &&&&张宗彬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谦同志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武祥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孔凡屯同志任区级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夏志成同志明确为正科级; &&&&李伟章同志任区发改委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区体改办副主任职务; &&&&刘&&青同志任区经贸委副主任,免去区体改办副主任职务; &&&&赵大海同志任区项目办主任(聘干,试用期一年); &&&&蔡玉庆同志兼任区农机局局长; &&&&刘道宏同志任区农林局副局长(正科级,列蔡玉庆同志后),免去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谢 龙同志任区农林局副局长; &&&&周冬琴同志任区农林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张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徐&&勤同志任区水利局副局长; &&&&张宜友同志任区水利局主任科员; &&&&肖学忠同志任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毛&&萍同志任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单文余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海峰同志任区公资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卫华同志任区人事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开明同志区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吕&&华同志区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朱德芳同志任区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金洪梅同志任区房产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卢士多同志任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兴成同志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周亚民同志兼任区交通局副局长; &&&&刘训启同志任区交通局主任科员; &&&&晏跃进同志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正心同志兼任区卫生局副局长,免去区爱卫办副主任职务; &&&&董红梅同志兼任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免去宋文亚同志区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刘&&灿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生盐同志任区环保局主任科员; &&&&陈苏忠同志明确为正科级;& &&&&马&&利同志任区城管局副主任科员; &&&&石荣山同志任区科技局副局长; &&&&吕风华同志任区文化局局长,免去文峰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青海同志任区文化局副局长; &&&&施东升同志任区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区文化局副局长职务; &&&&黄才栋同志任区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区文化局副局长职务; &&&&石 斌同志明确为正科级; &&&&免去戴&&涛同志区体改办主任职务; &&&&吴&&勇同志任区广电局副局长(列芮锦堂同志后),免去区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清茂同志区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沈学坤同志明确为正科级; &&&&杨桂军同志任区工业局副局长; &&&&严金权同志明确为副科级(人员性质不变,试用期一年); &&&&邓正芹同志明确为副科级(人员性质不变,试用期一年); &&&&孙林春同志任黄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区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吉国辉同志任黄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聘干); &&&&倪元青同志任黄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聘干,试用期一年); &&&&贾茂春同志任新洋街道办事处(新洋经济集中区管委会)主任; &&&&免去沈&&政同志新洋街道办事处(新洋经济集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赵&&林同志兼任新洋街道办事处(新洋经济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 &&&&顾明忠同志任新洋街道办事处(新洋经济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 &&&&施志林同志任新洋街道办事处(新洋经济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聘干,试用期一年); &&&&瞿中海同志任新洋街道办事处(新洋经济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聘干,试用期一年); &&&&崔 勇同志任五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胥桂江同志任五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聘干,试用期一年); &&&&徐华明同志任文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祝宏霞同志任文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耿宏泉同志任文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聘干,试用期一年); &&&&丁秀花同志明确为副科级(人员性质不变,试用期一年); &&&&黄友宏同志任先锋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邹永公同志先锋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韦洪春同志先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孙 铮同志任先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毓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雨红同志任先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忠信同志明确为副科级(人员性质不变,试用期一年); &&&&陈玉兰同志明确为正科级; &&&&徐文明同志任毓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薛桂林同志任毓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郝玉霞同志明确为副科级(人员性质不变,试用期一年); &&&&刘&&源同志任张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李建华同志张庄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孙 帅同志任张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袁干社同志任张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徐海山同志张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成风然同志张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聘干)职务; &&&&孔祥光同志任区经贸委协理员,免去区经贸委副主任科员职务; &&&&孙锦林同志任区经贸委协理员,免去区经贸委副主任科员职务; &&&&凌正富同志任区发改委协理员,免去区发改委主任科员职务; &&&&王正华同志任区发改委协理员,免去区发改委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诗怀同志任区农林局协理员,免去区农林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万友同志任区水利局协理员,免去区水利局主任科员职务; &&&&陈兆荣同志任区民政局协理员,免去区民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孙东荣同志任区民政局协理员,免去区民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董晋扬同志任区司法局协理员,免去区司法局主任科员职务; &&&&王厚祥同志任区司法局协理员,免去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刘锦标同志任区劳保局协理员; &&&&宋本竞同志任区劳保局协理员,免去区劳保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富贵同志任区建设局协理员,免去区建设局主任科员职务; &&&&陈金国同志任区房产局协理员,免去区房产局副局长职务; &&&&吴爱乡同志任区交通局协理员,免去区交通局主任科员职务; &&&&仓江涛同志任区交通局协理员; &&&&陆永松同志任区交通局协理员,免去区交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姚猛华同志任区教育局协理员,免去区教育局主任科员职务; &&&&殷广平同志任区教育局协理员(正科级),免去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曹士镔同志任区教育局协理员,免去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郁爱华同志任区教育局协理员,免去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陆文和同志任区卫生局协理员,免去区卫生局主任科员职务; &&&&尹永康同志任区卫生局协理员,免去区卫生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吕锦友同志任区卫生监督所协理员,免去区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孙兆香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协理员,免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科员职务; &&&&石玉华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协理员,免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石&&秦同志任区审计局协理员,免去区审计局主任科员职务; &&&&黄文兵同志任区审计局协理员,免去区审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朱为丰同志任区物价局协理员,免去区物价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施汉荣同志任区外经局协理员,免去区外贸公司副经理职务; &&&&孙才林同志任区供销社协理员,免去区供销社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顺荣同志任区工业局协理员,免去区工业局主任科员职务; &&&&孙文华同志任大洋街道办事处协理员; &&&&张健美同志任五星街道办事处协理员,免去五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许海鸥同志任五星街道办事处协理员; &&&&祁东升同志任文峰街道办事处协理员; &&&&陈荣生同志任文峰街道办事处协理员; &&&&王受莲同志任毓龙街道办事处协理员。 &&&&原区发计委、区计生委科级干部(不含主要负责同志)职务名称,随机构名称变更作相应变更,区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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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政法系统召开“向陈锐同志学习,创先争优争先锋”先进事迹报告会
日期:日&&
出处:亭湖区委政法委
&作者:徐海文
&&编辑:yczfw &&阅读:401次
亭湖区政法系统召开“向陈锐同志学习,创先争优争先锋”
先进事迹报告会
&&& 为大力宣传弘扬陈锐同志先进事迹,扎实推进全区政法系统创先争优活动,12月25日上午,盐城市亭湖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区政法系统 “向陈锐同志学习,创先争优争先锋”先进事迹报告会,亭湖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 他指出:陈锐同志是亭湖政法系统的优秀儿女,从警以来,牢记宗旨,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自己的行动和生命忠实履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全区政法队伍的楷模,是全区广大干警的榜样。他要求:全区政法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向陈锐同志学习,创先争优争先锋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迅速在政法系统掀起向陈锐同志学习的热潮。一要统一思想,围绕重点,努力在真学真懂上下功夫。政法各部门必须站在增强队伍战斗力、体现班子执行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向陈锐同志学习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入扎实地开展好以“三学四查四提高”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二要明确节点,分步实施,努力在真学真用上求突破。全区政法机关按照学习动员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整改提高阶段三个步骤扎实开展学习活动。三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努力在创先争优上见成效。全区广大干警要以陈锐同志为榜样,努力将学习的热情转化为服务发展的动力、将学习的成果转化为保障发展的硕果,积极进取,真抓实干,为保障、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会上,宣读了《关于追授陈锐同志“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的决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向陈锐同志学习,创先争优争先锋的实施意见》,宣讲团三名成员分别介绍了陈锐同志的先进事迹,政法机关四名干警代表做了表态发言。(亭湖区委政法委徐海文、宋政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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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發表任何 FB 留言夏存喜同志深入亭湖区基层单位开展领导干部“金桥行动”督导走访活动_亭湖政法委政法动态_政法动态_盐城政法网_盐城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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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存喜同志深入亭湖区基层单位开展领导干部“金桥行动”督导走访活动
日期:日&&
出处:亭湖政法委
&&编辑:thzfw &&阅读:202次
8月24日上午,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夏存喜同志深入亭湖区部分基层单位,开展领导干部“金桥行动”,先后到亭湖公安分局五星、先锋、新兴三个派出所和五星街道新河社区、新兴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开展督导走访活动。夏市长每到一处,都认真听取有关单位负责人关于开展“四项排查”等工作情况的汇报,仔细询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夏季严打整治、消防安全监管和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在新兴派出所督导检查时,夏市长主持召开了座谈会,在听取亭湖区委副书记、区长李东成和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朱晓明同志的汇报后,认为亭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法维稳工作,“四项排查”工作组织有力、措施扎实、责任明确,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好的经验;对区公安分局以“四项排查”为统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扎实开展严打整治、着力强化基础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夏市长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四项排查”的主力军作用,以党的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为主线,继续深入推进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履行公安机关职能,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做到排查见底、化解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公安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的排查化解工作,认真解决问题,确保停访息诉、案结事了。要加强重点人员的教育稳控工作,全面落实管控措施,坚决防止非法上访、失控滋事。二要深入推进严打整治行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三个“百日行动”的部署要求,在前期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社会治安平稳可控。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入室盗窃、盗窃车内财物、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重点,全面落实打击、防范措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要高度重视打击经济犯罪,严厉打击因经济纠纷、债务矛盾引发的绑架劫持人质、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切实解决经济下行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三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工作。要切实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紧盯小场所、小单位消防安全隐患不放,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迅速整改到位。要进一步落实部门、单位和各级领导的消防安全责任,出了问题要严肃问责追究。
夏市长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执法安全工作,时刻狠抓执法安全不放松。一要层层落实执法安全工作责任,教育各级干部和基层办案民警,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市局“六条禁令”和“六个不准”规定,确保执法安全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二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执法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追究责任,不能等到出了问题再亡羊补牢;三要正确处理好执法安全与打处绩效的关系,提升绩效要以确保安全、不出问题为前提。同时,要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昂扬的斗志,全力以赴投入到党的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中去。
亭湖区委副书记、区长李东成,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祁新桐,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朱晓明等区领导和五星街道、新兴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陪同督导走访;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李仁斌、市维稳办副主任陈玉龙、市局指挥中心主任孙玉东以及市公安局政治部宣教处、“四项排查”办负责人随夏市长督导走访;分局党委成员,办公室、政治处、治安大队主要负责人和“四项排查”办人员参加调研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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