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房产生活条件

江津怡然街居住区环境差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江津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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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环保信箱[
发布单位:
江津区政府
来信内容:
江津怡然街居住区环境差
位于江津区怡然街居民生活区,街道狭窄,汽车乱停杂物乱放,并且还有两个收废品的,又脏又臭,蚊子,老鼠又多,废品到处都是,时常导致堵车,并且对面又是幼儿园,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严重影响我们的生命,财产和健康,现在我们到处生活环境都好了,唯有我们这条街,希望有关领导解决一下我们的实际问题,还我们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为感。前段时间有关领导来看看,不了了之,希领导尽快解决,以解我们心中忧虑,谢谢。
办理单位:
几江街道办事处
办理结果:
江津区怡然街业主:
你于8月17日反映,几江街道怡然街道路狭窄,两废品站存在,又脏又臭,废品堆积,存在安全隐患。办事处领导在收到此件后,再次与区商务局、区市政执法大队和东城工商所协调,安排经济科和几江市政园林所一同到现场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经核查,几江怡然街确有两个废品回收站:一个是廖伯禄于2006年开办的;一个是杨时天于2009年开办的。二者已在此经营多年,但由于租用的门市较窄小,东西乱摆乱放,有占道经营现象,天气热了,蚊子较多、发出臭味、且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周围的居民怨声载道,你反映的问题属实。
(二)整改情况:
1、几江街道会同区商务局、区市政执法大队和东城工商所相关科室的人员一起,到现场对廖伯禄、杨时先两个废品回收站的经营人员进行了教育,要求他们要合法经营,搞好邻里关系。
2、责令廖伯禄、杨时先两个废品回收站立即进行整改,一是不能占道经营,所有的东西必须放进门市内;二是每天对所收购的废旧物品要进行消毒,避免蚊子和虫子的生长;三是每天收购的废旧物品必须进行转运,避免堆放久了废品腐烂发出异味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 三)处理结果:由于你没有留名无法联系你,我们将整改情况向附近的居民进行了勾通,他们表示比较尽量理解经营者。办事处将继续跟踪监督此事。祝你生活愉快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津发改委〔号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令〔2011〕第255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315号)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我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对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划区的建成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
二、收费主体: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三、收费标准:见附表。
四、下列对象经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报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核准后免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国家规定的抚恤优待家庭;
(三)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
(四)连续二个月及以上水、电、气表走数为零的居民户免收走数为零期间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减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可以委托税务机关、供水供气企业、金融机构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收。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协议。
六、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按月计收。居民可以按季度或年度预缴,单位按年度缴纳。
七、垃圾处置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时应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或者税务机关统一印制有专用收(票)据。
八、本通知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原《江津市人民政府批转执行江津市物价局江津市财政局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江津府发〔2004〕95号)文件中的垃圾处置费征收标准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标准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15年8月27日
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标准
7.50元/户?月
按户数计征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0元/人?月
各机关、事业、团体
按上年年末在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计征
学校、医院、部队、厂矿、集贸市场、批发市场
100.00元/吨
各经营业主
按生活垃圾产出量计收(含垃圾中转运输费)。如不便计算产出量的餐饮业、旅店业:5张餐桌及以下的8元/桌?月;6―10张餐桌的7元/桌?月;11张餐桌及以上的6元/桌?月。旅店业按3元/床?月计收。
60.00元/吨
各经营业主
自行将垃圾运至环卫管理部门指定垃圾处理场的,扣除垃圾中转运输费,按此标准交纳垃圾处置费。
商业门店(网点)及其他商业用房
经营面积200m2以下
0.50元/m2?月
各经营业主
按经营面积向业主计收,不足20m2的,按20m2计收。
经营面积200m2(含)至500m2
0.45元/m2?月
经营面积500m2(含)至1000m2
0.40元/m2?月
经营面积1000m2(含)及以上
0.35元/m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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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 ? 江津 &&/&& 发展 ? 江津 &&/&& 振兴 ? 江津江津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
江津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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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1.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及作用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并实施好这一规划,对于近期我市实施“一路三化”战略,实现“两地一中心”的战略目标,远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义重大。江津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可用于指导“十一五”期间江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环境质量、总量控制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等工作。2.规划编制依据及参考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中化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9)《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1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89号)(13)江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江津市“十一五”规划工作的意见》(江津府发[2004]29号文件)(14)江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件的通知》(江津府办函[2004]82);(15)《江津市城市发展规划》;(16)《江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17)《江津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18)《重庆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19)江津市2004年环境质量报告(20)江津市2004年污染物排放报告(21)江津市2004年环境统计综合报表(22)江津市2004年统计公报3.“十一五”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3.1指导思想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根本,以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核心,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3.2基本方针3.2.1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督管理,都必须为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目标服务。3.2.2坚持环境建设、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3.2.3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决策。要根据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循环经济的进程。3.2.4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3.2.5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环境保护目标要切实可行,通过努力可以实现。政策措施要积极可行,体现集中治理。3.2.6根据江津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坚持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结合。既立足当前实际,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又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规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性。3.2.7依靠科学技术保护环境。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高新技术,提高环境保护过程中的科技含量。4.规划编制的范围及规划期“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的范围为江津市行政区划范围,面积为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1个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境内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内容。“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基准年为2004年“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的期限为2006――2010年,并展望2011――2020年。第一章&& 江津市基本情况&1、自然环境简况江津市位于重庆西南部,东临江津,西接永川、四川省合江。南靠贵州,北接璧山、九龙坡,市域东西最大距离78公里、南北102公里。幅员面积3200平方公里。江津地处长江上游,四川盆地东南丘陵区,是明显的中山、低山、高阶台地、深丘、浅丘地貌。主山峰为四面山、龙登山、骆崃山、太公山、临峰山(华盖山)、滚子坪等。市境内主要是中生代海路相地层。 江津市属湿润性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冬暖夏热,春早秋短,冬季有雾,日照较少。年平均气温18.4℃,极端最高气温40.2℃,最冷月平均气温7.2℃,极端最低气温-1.8℃。年均降水量1051.7mm,平均气压989.4hpa,平均相对湿度82%,年均照时数1273.6h,年平均风速1.3m/s,全年主导风为北风。长江多年平均流量为8670m³/s,平均径流量为2637.1亿m³。江津市境内自然资源丰富,有天然气、硅、石英砂、石膏、石灰石、白色粘土矿等,可开发水电藏量11.4万千瓦。山中野生动物有204种,野生植物达1500种,市境内南部的四面山区有地球上同纬度上仅存的一片33万亩常绿阔叶林,保存着较原始的自然风光。江津市境内森林面积8.4万公顷,林地面积8.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7.0%.境内有四面山自然风景保护区,动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江津市全年完成工程造林1600公顷,封山育林2533.7公顷,新建“中日合作造林基地”及各类纪念林。江津市几江街道办事处属于江津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距重庆主城区46公里,是重庆市规划发展的区域中心大城市。长江沿办事处成“几”字形蜿蜒而过,形成独特的三面环水的小岛式城市。现有津马高等级公路与成渝高速公路相接,渝东公路、杨珞公路、津白公路的起点,与在建的重庆绕城高速公路相通;成渝铁路与之隔江而过,水运交通便捷。2、社会环境简况江津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环保协调发展,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到2004年底,全市总人口145.4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6.80万人,农业人口108.68万人,民族有汉族、苗族、回族、土家族、布依族、满族、壮族、蒙古族等27个,人口密度为455人/平方公里。江津市现辖23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1个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所辖面积3200平方公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改善。2004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535元,比上年增长12.5%,人均消费性支出6702元,比上年增长10.4%;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234元,比上年增加392元,增长13.8%。2004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29.74亿元,按2000年可比价格计算(下同),比上年增长1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7.84亿元,比上年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51.06亿元,比上年增长12.8%;第三产业增加值50.84亿元,比上年增长12.4%,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49983万元,比上年增长14.8%,地方财政预算内支出103586万元,比上年增长26.0%。全市有新石器时代的著名文化遗址――支坪乡王爷庙、罗坝镇燕坝等,汉代墓星罗棋布,多达38处,境内长江莲花石上有宋朝以来题刻28处,有天下第一长联,为川江重要的水文题刻之一。建于明代的石门大佛是长江第一大佛。市区建有聂荣臻元帅纪念馆。江津市几江街道办事处是江津市政府所在地,2004年末,城区人口13.0596万人,建成区面积6平方公里,现有规模企业:重庆长风机器厂、中国人民解放军3539厂、重庆太极集团中药二厂、重庆百货集团江津百货公司、重庆海伦地毯有限公司、江津禾丰化工有限公司等,已建成日供水90000吨的自来水厂、日处理30000吨的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300吨的垃圾处理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第二章 “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回顾&1. “十五”环境保护计划目标任务回顾1.1“十五”环境保护目标到2005年,笋溪河、塘河水质基本达到Ⅱ类水域标准,长江、綦江江津段水质控制在Ⅲ类水域标准内,临江河、壁南河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水域标准;大气污染防治以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为中心,加强二氧化硫控制区建设和管理,使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以建设璧南河、津马公路沿线等生态工程为重点,大力开展生态镇(村)建设,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到2010年,我市城乡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大部分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达到一级;长江干流江津段水质基本达到Ⅱ类水域标准,塘河、笋溪河稳定在Ⅱ类水域标准,其他次级河流达到Ⅲ类水域标准。建成一批环境优美、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城镇,根本改变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1.2主要计划指标环境质量指标:主要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微粒、酸雨频率、酸雨PH均值五项;水环境质量指标即城镇饮用水源达标率、地表水水域功能评价二项;声环境质量指标即几江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二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主要包括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尘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等12项。工业污染防治指标:主要依据总量控制指标确定,即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粉尘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和综合利用率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标:主要包括城镇气化率、城镇绿化覆盖率、城镇污水处理率和垃圾处置率四项。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保护、农田化肥、农药、农膜使用控制、蓄禽养殖污染控制、水土流失控制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秸杆综合利用等。1.3重点任务工业污染防治:一是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二是与工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三是与清洁生产相结合。另外,抓住一些重点行业,集中力量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城市环境保护: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创建环境优美镇(街)活动;建设环保模范城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农村饮用水源;防止农作物污染;控制规模化畜禽渔养殖业的污染;开展秸杆禁烧,促进综合利用;保护小城镇环境。2.“十五”期间环境保护主要计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下,“十五”期间,我市环保工作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国家加大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的重大机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地区环境质量,促进和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在加快推进环保项目实施的同时,也注重有关环保政策和措施的落实,环保工作齐抓共管的机制初步建立,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推动环保工作的局面正在逐步形成。2. 1环境保护初步纳入综合决策体系,列入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江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环境保护的通知》、《关于实施笋溪河流域保护开发的通知》等。在每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把环境保护目标及任务纳入了《江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市人大每年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审议市政府对《环保法》和《环评法》等执行情况报告,积极推进环境保护走向法治化建设轨道,旗帜鲜明地支持环保部门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环保职权,为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撑腰壮胆。为保证“十五”环保任务和目标的实现,我市实施了镇(街)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和市级部门环保目标责任制度。市委、市府联合出台了《江津市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一把手环保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对各单位环保工作实绩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增强了镇街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搞好环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抓的良好局面。2.2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大进展2.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得到加强。5年()共审批建设项目640个,其中工业建设项目149个,房地产及“三产”建设项目491个,工业建设项目总投资254612万元,环保投资12730万元,房地产建设项目总投资1521648万元,环保投资1522万元。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分别达到100%。2.2.2自身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高。江津市环境监测站2001年顺利通过了重庆市技术监督局的质量认证和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的资质论证,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各种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5年来共获得监测数据65250个,从2001年开始发布几江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周报,至2004年底共发布几江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周报243期,为广大市民及时提供环境空气质量信息。2004年11月江津市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验收,环境监察手段和技术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2.2.3加大了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审批发放排污许可证39个,建筑施工噪声临时许可证325个。5年来共征收156个单位排污费1390 万元。由国家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的江津禾丰化工公司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80%,预计2006可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5年来,市财政共安排工业老污染治理项目65个,投入污染治理资金900万元。根据2004年环境统计资料,全市建成工业污染防治设施104台(套),污染防治固定资产8200万元。全市重点污染源废水达标率达到90%。2.2.4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由国家投入资金建设的几江污水处理厂、德感污水处理厂、江津市城市垃圾处理场已于2003年正式投入运行。两个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3万吨/日,垃圾处理场规模为200吨/日,几江城区污水收集率和生活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80%和90%;白沙垃圾处理场和油溪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白沙污水处理厂和油溪垃圾处理场由于国家未最终确定处理工艺而推迟了开工时间;采取多种资金渠道建设的石蟆镇污水处理厂、秦家场污水处理厂、李市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江津市聚奎中学污水处理厂正在加紧建设与调试,预计在2006年12月底正式投入使用;慈云镇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建成,蔡家镇、石蟆镇二期、先锋镇、贾嗣镇、中山镇、四面山镇、支坪办事处污水处理厂正在规划设计中。“十五”期间,建成烟尘控制区面积32平方公里,燃煤二氧化硫污染得到有效遏制。5年来城区推清执法检查200多次,没收捣毁燃煤炉灶6250个,几江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锅炉、经营性茶炉和餐饮业全部使用清洁燃料,蜂窝煤厂搬出城区。2003年――2004年建设滨江路无油烟一条街。“十五”期间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有较大降低,空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编制完成了白沙镇、珞璜镇环境保护规划,李市镇、石蟆镇环境保护规划正在编制中。2.2.5启动了次级河流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市境内主要次级河流綦江河(含笋溪河)、璧南河、临江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已编制完成,获得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3环境保护投入增加“十五”期间,财政环保累计投入约3.2亿元(其中江津市污水、垃圾处理厂投资约2.5亿元),达到GDP的3.2%,使我市城镇生活污染、水泥、化工、食品、酿造、印染、陶瓷、机械等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全市重点污染源污水达标排放率达到90%;几江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0%。2.4环保投资多元化逐渐形成“十五”期间,我市环保投资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初现端倪。三峡库区作为国家环境保护的重点地区,国家加大了三峡库区水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力度。市政府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加强环境保护。2001年到2004年,市政府已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约900万元。同时,我市也积极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的进程,石蟆镇污水处理厂、秦家场污水处理厂、李市镇污水处理厂均采用BT或BOT方式建设。为贯彻执行“谁排污、谁付费”的环境经济政策,推动城市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我市调整了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由原来的0.25元/吨调整为0.80元/吨。同时在全市开征了3元/户•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对确保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正常运行,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5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成效显著至2004年,创建重庆市级绿色学校4所;重庆市级绿色幼儿园1所;江津市级绿色学校8所;江津市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全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形式和渠道逐渐增多,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局面逐步形成。3.主要计划指标完成情况3.1环境质量指标3.1.1总体环境质量环境质量指标:主要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微粒、酸雨频率、酸雨PH均值五项;水环境质量指标即城镇饮用水源达标率、地表水水域功能评价二项;声环境质量指标即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二项。3.1.2大气环境质量“十五”期间,几江城区年平均空气质量属中度污染。根据2004年环境监测结果统计:环境空气中大气总悬浮微粒、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0.101毫克/立方米、0.062毫克/立方米、0.03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指标超过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城区空气质量周报统计结果表明:空气质量属于II级的频率达90%;空气质量指数全年平均为59。首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降水PH 年均值为4.54,酸雨频率为80.3%,酸雨污染仍然严重。详细指标见附表:《江津市2004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统计表》和《江津市降水监测结果表》。3.1.3水环境质量长江干流江津段与塘河江津段总体达Ⅱ类水质、綦江河江津段与壁南河江津段水质总体达Ⅲ类水质标准,基本达到水域功能要求。临江河江津段由于永川市工业与城市生活污染,水质为劣Ⅴ类,未达到水域功能要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0%。详细指标见附表:《江津市月河流水质监测数据统计表》。3.1.4声环境质量2004年几江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4分贝,1类功能区达标率为53.85%、2类功能区达标率为96%、3类与4类功能区达标率为100%。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声源以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为主。详细指标见附表:《2004年度城区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附表5:《江津市2004年度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从以上统计结果看出,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部分指标未达到“十五”环保目标要求。3.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根据2004年环境统计资料: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7.76万吨;烟尘、工业粉尘排放量分别为1.27万吨和0.86万吨;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800吨;石油类排放量12.41万吨;氰化物排放量0.06万吨;六价铬排放量0.05万吨。由于“十五”期间,江津市实施“一路三化”战略,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工业总产值逐年递增,排污总量也相应有所增加,所以部分指标未达到“十五”环保目标要求。3.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标城市居民燃气普及率为72.0%,达到“十五”计划目标;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8.5%,全部达到“十五”计划目标。3.4生态环境保护指标至2004年,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占幅员面积的比例已达到16.4%;森林覆盖率达到28%;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30平方公里;矿山生态破坏恢复治理率30%;秸杆综合利用率35%,全部达到“十五”计划指标。4.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根据《规划》,“十五”期间将重点实施六大环保工程,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防治”工程、“生态”工程、“环保自身建设”工程和“环保产业”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规划13个项目,其中清洁能源项目4个,工业废气治理项目8个,工业企业清洁能源1个。4个清洁能源巩固项目、8个工业废气治理项目已完成,工业企业清洁能源项目因生产工艺特殊要求未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中,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项目47个,次级河流综合整治项目3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5个。47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中,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的3个,已投入运行的有5个。3个次级河流综合整治项目均正在开展规划等前期工作。5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已完成治理。“固体废物防治”工程规划50个项目,包括47个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和3个工业固废处理项目。47个垃圾处理项目后调整为7个,有1个项目完工投入运行,有2个项目正开工建设,其余4个正在编制可研等前期工作。3个工业固废处理项目完工。“生态”工程规划有11个项目,包括3个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和5个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和3个城市绿化及河岸整治项目。“生态”工程项目有8个已完成,有3个正在推进实施。“环保自身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的3个项目都在积极推动实施。“环保产业”工程项目正在积极推进。
5.存在的主要问题
& &1、场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低,致使完成COD总量控制指标难度较大。
&& 2、环保投入严重不足,资金筹措渠道不畅,重点工程项目进展缓慢,难以在“十五”期间全面发挥效益。
第三章 江津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3.1“十一五”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虽然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十五”期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历史欠帐多,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高,再加上三峡水库蓄水及即将建设的小南海水利枢纽工程后,我市境内江段水流变缓,水的自净能力减弱,水环境容量降低,加之我市工业企业较快发展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污染物总量还将有所增加,所以“十一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的形势依然相当严峻。
3.1.1水污染依然严重
2004年,我市工业废水排放量约3236.8万吨,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不够理想;52%的城镇生活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江河、塘库、农田等水体,导致水环境质量不断恶化。市境内临江河、大肚子河、支溪河等次级河流污染严重,水质已不能满足水域功能要求,部分水体富营养化严重。根据次级河流监测结果表明:许多断面大肠菌群、COD、氨氮等指标超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有不同程度的污染,饮用水源水质不容乐观。
3.1.2大气环境质量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功能区达标
几江城区煤烟型大气污染严重,2004年城区大气中SO2年平均浓度为0.06mg/m3,城区酸雨pH平均值为4.54,酸雨频率为80.3%,仍属酸雨污染严重地区。汽车尾气污染、扬尘污染加重,餐饮业油烟污染等扰民现象呈上升趋势。
3.1.3固体废物污染潜在威胁大
2004年我市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178.68万吨,综合利用率为64.3%,其余就地堆积,大量占地,部分排入江河。特别是一些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如医疗垃圾、含油固体废物等未得到妥善处置,直接威胁到饮用水安全和人们的生存环境。
1.4噪声扰民十分突出
2004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4分贝。但城区商业噪声、装饰加工业噪声、娱乐噪声,特别是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市民投诉的热点。
1.5生态环境形势严峻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仍很脆弱,水土流失面积占幅员面积的46.21%,森林覆盖率仅为28%,与国家要求差距大,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均远低于国家标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和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小城镇和乡镇企业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对土地及水资源构成潜在威胁,所以加强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迫在眉睫。
1.6环境安全形势严峻
石油、化工、医药、农药、机械、物流等行业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过程中,如果管理不善,将造成潜在的环境污染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较大影响。随着放射性元素在日常生产与生活中应用越来越多,潜在的放射性污染可能性加大。无线通信、电力输送等伴有电磁辐射和感应的设备越来越多,超标的电磁场环境对公众的身体健康有潜在的、长期的影响。医疗垃圾没得到无害化处理,可能造成潜在的病毒、病菌性污染。
1.7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任务繁重
缺乏强有力的统一环保监管机制,环境保护综合协调能力不强,环境管理手段落后。现有的环保法律法规缺乏有力的行政强制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偏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较为普遍地存在。
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等管理手段落后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环境监测、调查取证、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反应等手段远远不能达到依法行政的要求;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尚未健全,公众参与渠道不畅、能力不强。
2、“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指标
2.1环境保护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环保模范城区”,全面实施“城区环境净化工程”,使几江城区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推进城市文明,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能力;强化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深化园区发展产业布局,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污染物排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初步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落实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镇环保规划,加快流域污染治理与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促进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抓好重点区域流域的保护,以生态农业示范带动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有效地改善农业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使得生态环境得以良性循环。到2010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全面达标,全面提升江津山青水绿的良好城市形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高效、和谐的环境。
2.2 “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控制指标体系
2.2.1环境质量指标
2.2.1.1大气环境质量指标,见表一
表一& 2010年及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指标
PM10(年日均值mg/m3)
SO2(年日均值mg/m3)
NO2(年日均值mg/m3)
酸雨频率(%)
酸雨PH均值
2.2.1.2水环境质量指标,见表二
表二&&& 2010年及2020年水环境质量指标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长江干流江津段、笋溪河
綦江河江津段、璧南河
临江河江津段
2.2.1.3声环境质量指标,见表三
表三& &&&&&2010年及2020年声环境质量指标
区域环境噪声(分贝)
交通干线噪声(分贝)
2.2.2污染控制指标
2.2.2.1工业污染控制指标
――工业废水中排放化学耗氧量、氨氮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2%(新上大项目由重庆市调剂的量除外)。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废水处理率大于90%,废水综合利用率达20%。
――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及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1%(新上大项目由重庆市调剂的量除外)。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0%,危险固体废物、医疗垃圾等得到安全处置。
2.2.2.2城镇生活污染控制指标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5%。
――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置率大于70%。
2.2.2.3生态污染防治指标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处理率大于90%,综合利用率达50%。
――农村农户沼气建设推广使用率占全市农户的10%。
2.2.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标,见表五
表五 2010年及2020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标
城区气化率(%)
城区绿化覆盖率(%)
城区污水处理率(%)
2.2.4生态环境保护指标,见表六
表六 2010年及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自然保护区覆盖率(%)
森林覆盖率(%)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矿山生态破坏恢复治理率(%)
秸杆综合利用率(%)
2.2.5农村环境控制指标
到2010年,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5%,农用化肥施用强度(kg/ha,折纯)&230kg/ha,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8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60%,规模化畜禽养场废水处理率≥90%。
第四章 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划
1水环境污染治理与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划
1.1水环境污染治理
1.1.1以次级河流水污染综合整治为切入点,重点抓好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市要大力实施长江流域和次级河流綦江河(含笋溪河)、临江河、璧南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落实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和工业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河道清瘀及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水污染防治规划任务。2007年底前重点抓好油溪镇、慈云镇、蔡家镇、石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白沙镇垃圾处理场及其垃圾卫生转动站建设;2010年以前规划建设綦江河、临江河、璧南河三条主要次级河流流域内小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场镇污水处理设施18个,建设垃圾处理场5个及其服务范围内场镇垃圾卫生转运站;2020年以前规划建设6(剩余场镇)个小城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设施。到2010年,綦江河(含笋溪河)、临江河、璧南河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配套管网收集率达到80%;到2020年,全市城镇居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配套管网收集率达到80%。为确保长江干流及各次级河流符合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2010年以前规划建设德感、双福、珞璜3个工业企业废水治理项目和13个生猪屠宰、4个畜禽养殖场、1个医疗废物处理(置)项目。
1.1.2优先保护市境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为了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规划在“十一五”期间,认真执行《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执法监督。禁止向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体排放污染物,禁止新建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现有污染源限期整治或搬迁,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畜禽养殖、肥水养鱼,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1.1.3强化工业废水污染治理,重点污染源废水达标率进一步提高。
通过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江津市工业得到较快发展,形成了机械、建材、电力、食品、化工等支柱产业,江津工业已形成“一园三区”,即江津市工业园区德感工业区、江津市工业园区双福工业区、江津市工业园区珞璜建材工业区。对于各工业企业超标排放污(废)水的,在“十一五”期间限期治理完毕;加强上述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保证达标排放。“十一五”期末,全市重点源、重点区域废水处理达标率达到95%以上。
1.2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划
1.2.1城镇污水处理率规划目标
――2010年,长江、綦江河(含笋溪河)、璧南河、临江河流域江津段城镇居民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配套管网收集率达到80%;
――2015年,全市场镇居民污水的集中处理率达到90%,配套管网收集率达到80%;
1.2.2城镇生活污水污染负荷预测
城镇污水包含居民生活污水,公建、商业污水。根据江津市统计年鉴及江津市的城镇总体规划或社会发展规划, 到2010年,江津市城镇居住人口为75万人(其中几江、德感35万人,其余镇街为40万人),到2020年为100万人。按照综合污水定额法进行规划目标年的污水量预测,根据《重庆城市总体规划》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重庆主城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考虑到我市实际情况,确定人均综合污水量为:2010年一般城镇、中心镇和几江城区的综合污水指标为180、200和220升/人.天。由此可计算出各镇的综合污水排放量。
根据江津市部分城镇污水水质监测和重庆市的水质调查资料,确定市内城镇综合污水的污染物浓度为:COD300mg/L,BOD5250mg/L,氨氮35mg/L,TN40.0 mg/L,TP5.0mg/L。由此预测出2010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5万吨/天,产生的污染负荷为:COD25.4t/d, BOD520.2t/d, 氨氮3.4t/d ,TN4.2t/d,TP0.45t/d。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预算为:污水处理厂厂区投资按1500元/吨计,城镇管网投资按70万元/公里计,尽量控制建设成本。
1.2.3江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分期建设规划及投资
――2010年前,对长江、綦江河(含笋溪河)、璧南河、临江河流域或重点区域的18个镇共规划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8座,即广兴、杜市、贾嗣、西湖、支坪、珞璜、四面山、柏林、中山、石蟆(二期)、蔡家(一期)、嘉平、先锋、慈云、双福、油溪、白沙、吴滩污水处理厂;建成珞璜、德感、双福三个工业区的集中污水处理厂。具体见表4-1。
表4-1& 江津市十一五环保规划2010年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污水处理厂名称
广兴镇污水处理厂
杜市镇污水处理厂
贾嗣镇污水处理厂
西湖镇污水处理厂
支坪镇污水处理厂
四面山污水处理厂
柏林镇污水处理厂
中山镇污水处理厂
蔡家镇污水处理厂
嘉平镇污水处理厂
先锋镇污水处理厂
珞璜镇污水处理厂
油溪镇污水处理厂
吴滩镇污水处理厂
白沙镇污水处理厂
石蟆镇污水处理厂
慈云镇污水处理厂
――2015年前,共规划新建6城镇城镇污水处理厂6座,具体详见表4-2。
表4-2& 2015年前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污水处理厂
龙华镇污水处理厂
石门镇污水处理厂
塘河镇污水处理厂
永兴镇污水处理厂
夏坝镇污水处理厂
朱扬镇污水处理厂
1.2.4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划
在2010年前,按规划对城镇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划为:污水排放量为8.3万吨/日,COD排放量为1820吨/年,氨氮454吨/年;若未按规划对小城镇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排放总量规划为:污水排放量为8.3万吨/日,COD排放量为9090吨/年,氨氮1060吨/年。
1.3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划
1.3.1工业企业发展规划
“十一五”期间,江津市将继续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工业化进程加快。为了保护地表水不受污染,保证或恢复各河段水域使用功能,推动江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津市地理环境特点和水域功能划分,对全市工业企业发展规划布局如下:
一是我市工业发展实行园区式发展。新建工业企业进入工业园区,以便于污染的集中控制和管理。
二是强化园区产业布局。根据工业产业性质、用水量、排污种类、排污量的大小、排污去向等因素综合考虑,双福工业区适宜布局耗水量和废水排放量都较少的企业,如科技含量高的电子信息、机械加工(不含酸洗和电镀等)、家具生产、服装加工、物流等;德感工业区布局电子机械、医药化工、纺织印染(仅限于三五三三厂方向)、食品工业、物流;珞璜工业区布局建材、造纸、食品加工等行业。
1.3.2主要工业企业废水治理项目规划
“十一五”期间,重点工业废水治理项目见表4-3,共11项。设计废水处理总规模4.22万吨/年,总投资43575万元。
表4-3 江津市十一五重点工业废水治理规划
重庆柏杉丝绸公司缫丝废水治理工程
重庆市江津酒厂酿酒废水治理工程
江津市锦丰麻业公司苎麻废水处理
重庆市双福针织厂废水治理工程改造
三五三三厂印染废水治理工程
德感工业区废水集中处理工程
双福工业区废水集中处理工程
珞璜工业区废水集中处理工程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乳化废水治理工程
重庆市毛巾床单公司印染废水治理
1.3.3“十一五”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划
工业废水排放是影响我市水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多数工业企业布局在长江、綦江河等河道沿岸,重点控制与治理工业废水与废水污染物排放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根本保证。根据《2004年度环境统计报表》,31个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为66.1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56%,31个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为620万吨,废水污染物COD排放量为603.5吨,氨氮排放量为13.1吨。根据《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及二氧化硫问题控制计划的通知》到2010年我市COD排放量控制在7171吨,其中生活污水中的COD的现有排放量约为1500吨、工业废水排放量的问题就限制在5671吨以内。
1.4屠宰废水治理及其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划
为了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控制和减少污染,保护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畜牧产业发展,确保市场放心肉供应,市政府于2004年9月调整了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根据江津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调整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的通知》(江津府发[2004]90号)要求,我市规划设置定点屠宰场的镇(街)有13个:德感、石门、吴滩、珞璜、李市、白沙、石蟆、广兴、蔡家、柏林、贾嗣、油溪、双福,以上经批准设置的定点屠宰场规划在2008年底前建成,在2010年前,规划建设13个生猪定点屠宰厂,以300天计,年屠宰生猪33.6万头。屠宰每头生猪污染负荷产生为:废水0.55吨/头.天,COD0.61公斤/头.天,氨氮0.32公斤/头.天,粪便1.33kg/头.天,即生猪屠宰废水及其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划年产生废水18.5万吨,COD205.0吨,氨氮107.5吨,粪便446.9吨。为控制各屠宰厂污染,规划在2010年前,投入170.9万元建设生猪定点屠宰厂污水处理池13座,废水设计年处理规模为18.5万吨,年共可削减COD186.5吨,氨氮103.8吨,产生的粪便全部综合利用。处理后排放总量COD18.5吨/年,氨氮3.2吨/年,大大减少屠宰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在布局设置生猪寂点屠宰厂时,要充分考虑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能够再次处理屠宰废水,确保处理后的屠宰废水达标排放(见表3-4)。
表4-4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与污染排放总量指标
废水产生量(万吨/年)
废水处理投资
德感生猪屠宰场
双福生猪屠宰场
油溪生猪屠宰场
吴滩生猪屠宰场
石蟆生猪屠宰场
白沙生猪屠宰场
李市生猪屠宰场
蔡家生猪屠宰场
柏林生猪屠宰场
广兴生猪屠宰场
贾嗣生猪屠宰场
珞璜生猪屠宰场
石门生猪屠宰场
2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与废气排放总量规划
2.1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2.1.1全面实施几江城区环境净化工程,确保几江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2004年几江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GB3095-96二级以上标准的为46周,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分别为0.062mg/m3、0.036mg/m3、0.101mg/m3。规划在2010年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的天数为365天,即52周, SO2、NO2、PM10、TSP分别在0.06mg/m3、0.08 mg/m3、0.10mg/m3、0.20mg/m3以下,达到二级标准。
为此,将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城区燃煤污染控制。一是清洁能源区的巩固,与市商贸委、物价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合,采取关闭城区内煤球厂、禁止煤车进城等措施,禁止城区内餐饮娱乐场所使用燃煤;二是对几江城区范围内使用燃煤的企事业单位实行限期治理达标、定期搬迁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
(2)二次扬尘污染控制。加大城区道路保洁,建筑施工粉尘整治,预搅拌混凝土的推广使用,裸露地面硬化绿化,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在城区内建筑施工、道路改造等过程中严格实行封闭式操作。
(3)汽车尾气控制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天然气作能源,禁止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柴油车进城,加大对汽车排放尾气的监控。
(4)噪声控制。加强对工业企业噪声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建筑工地作业时间,加强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的监督管理;对城区内装饰装修业实行定点或定时作业;加大对社会公众娱乐时间与地点的控制,对娱乐业噪声进行控制;加强对城区交通噪声的监管,建设城区噪声达标区;加强对营业噪声的控制,禁止强噪声叫卖。
(5)餐饮业油烟治理。加大对餐饮业油烟治理,城区范围内实现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饮食娱乐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达标排放。
2.1.2扩大清洁能源推广范围,改善城镇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重庆市和江津发展规划,江津将发展成为重庆近郊区域性的中心大城市,主城扩展实施“北延东进”战略,支坪街道办事处、双福镇等规划为江津市主城区,先锋、珞璜、李市、白沙等镇规划为中心镇,我市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区面积逐渐扩大,城镇人口不断增加,燃煤等产生的大气污染相应加剧。为了控制城镇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优化人居环境,规划 “十一五”期间,扩大清洁能源推广范围,除在几江城区继续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外,计划在先锋、支坪、珞璜、双福、李市、白沙等镇以及有条件的镇街开展清洁燃料推广工作,餐饮娱乐业等经营性场所禁止使用燃煤,锅炉、茶炉实行煤改气,创造条件,鼓励城镇居民使用燃气,采取多种措施减少燃煤使用量,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确保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1.3加大工业废气污染的防治力度,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工业废气是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控制工业废气排放是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有效措施。对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差、资源能源消耗量大、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实行关闭或停产;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杜绝引进落后、淘汰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技改项目要执行“以新代老”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我市重点污染源治理力度,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十一五”期间,实施水泥行业专项整治、燃煤锅炉整治等,使其均做到达标排放。
2.2我市工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划
2004年全市工业总产值为118.69亿元,比上年增长18.1%。2004年共有31个重点工业企业纳入了环境统计,根据《2004年度环境统计报表》,31个工业企业总产值为66.1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6%,31个工业企业用煤量476万吨,废气排放量为382亿m3,废气污染物SO2排放量为80769吨,烟尘排放量为1509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574吨。根据《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及二氧化硫问题控制计划的通知》,到2010年我市SO2排放量控制在127673吨,其中电力指标为73920吨,其它工业废气SO2排放量限制在53573吨以内。
3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与排放总量规划
3.1城镇生活垃圾污染治理与排放总量规划
3.1.1城镇垃圾处理目标
2010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2015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3.1.2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目前,我市除几江垃圾处理场外,其余场镇产生的生活垃圾基本属露天堆放,导致蚊蝇滋生,臭味难闻,遇雨水冲刷,污水横流,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由国债资金投资7066万元建设的江津市几江垃圾处理场于2003年竣工正式投入运行,设计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服务范围为几江、德感、双福、先锋、支坪、李市、龙华7个镇(街)。
3.1.3垃圾产生量预测
根据2001年重庆市40个城镇垃圾现状调查表明:重庆市目前人均日产垃圾量为0.9~1.3千克/人?日,其中,燃煤地区人均日产垃圾比非燃煤地高,约为1.3 千克/人?日 。考虑我市城镇居民生活习惯、生活水平、能源结构、气候环境等因素,结合国内同等规模地区的人均垃圾产量,将我市城镇日均垃圾产生量确定为1.0千克/人?日,可计算出2010年,全市每天产生生活垃圾共计750吨,其中根据国内外相关资料,确定生活垃圾中COD、BOD、TN和TP排放量折算标准,每千克生活垃圾产生COD 0.05千克、BOD 0.005千克、氨氮0.41克、TN 1.00克、TP 0.20克,则生活垃圾产生的污染负荷为:COD 37.5吨/天,BOD负荷为3.75吨/天,氨氮负荷为0.31吨/天,TN负荷为0.75吨/天,TP负荷为0.15吨/天。
3.1.4垃圾处理原则
随着城镇规模的扩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生活垃圾量增加很快,成份也会发生很大变化,若处理处置不当,将会对地表水体造成严重污染,从而对三峡水库生态环境造成威胁,同时对城镇市容和人民的健康和生存构成极大的威胁。因此,我市各镇生活垃圾处理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近远期结合;
(2)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选择合理的技术路线,开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逐步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3)垃圾处理技术应成熟可靠、先进、经济节约、便于管理;
(4)垃圾处理场布局合理,运输经济,对环境影响小,其处理能力应满足城镇发展和人口增长的需要。
3.1.5垃圾处理技术方案
根据三峡库区小城镇生活垃圾成分调查,小城镇生活垃圾成分主要以无机成分为主(占40%以上),有机物成分约为35%,可回收组分占垃圾总量的10~25%,垃圾的热值相对不高。根据上述垃圾成分特点和江津市境内名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建议各镇垃圾处理技术近期(年)宜采用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远期(年),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结构的调整,垃圾分类收集的推广,今后垃圾中有机物含量、可燃物比例以及可回收物含量将会有所增加,因而条件成熟的地方其垃圾处理技术可适当采用焚烧技术。所有垃圾填埋场渗漏液由垃圾处理场初步处理后,经管道接入所在地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排放。
3.1.6垃圾处理场布局
根据垃圾处理目标,优先实施项目的原则,建设垃圾处理场。垃圾处理场可在各城镇分建,也可几个城镇合建,但从江津市境内城镇规模来看,除几江街道办事处规模较大外,其余城镇规模相对较小,垃圾产生量小,分散建设垃圾处理场很不经济。因此在局部几个城镇集中建设垃圾处理场更具规模效益,更有利于操作和管理。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前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以及我市境内綦江河、临江河、璧南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确定我市垃圾处理场布局。
根据上述规划,2010年前,建成白沙镇、油溪镇、夏, , , 坝镇、蔡家镇、石蟆镇垃圾处理场,服务年限至2015年,服务范围包括市境内所有镇的生活垃圾处理,垃圾处理能力达到480吨/日,总投资15875.8万元。国债投资项目白沙镇垃圾处理场和油溪垃圾处理场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白沙镇垃圾处理场(设计处理规模为150吨/天)已动工建设,预计2006年完工,其服务范围包括白沙镇、慈云镇、永兴镇的生活垃圾处理。油溪垃圾处理场(设计处理规模100吨/天),预计2006年开工,2007年竣工投入使用,服务范围包括油溪镇、吴滩镇、朱杨镇、石门镇。
3.1.7垃圾收运系统
(1)收集方式
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清运是城市垃圾管理系统中基础的环节。目前使用的垃圾收集方式主要有:车辆流动收集、收集站收集和动力管道收集等方式。收集站收集方式在我国采用非常广泛,普遍采用非压缩式收集(中转)方式,但随着垃圾成分的变化及收集技术的发展,开始全面转向压缩收集方式。根据江津市各城镇经济、人口数量及发展状况以及对各种收集方式的调查比较,我市各城镇垃圾收集方式宜采用压缩式收集方式,在各城镇建设一个压缩式垃圾收集站,配备一辆压缩式垃圾运输车,直接将垃圾运输至垃圾处理场,不需设置垃圾中转站,目的是为了降低垃圾清运成本,提高垃圾清运效率,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表4-5& 2010年规划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
垃圾产生量(吨/天)
设计处理规模(吨/天)
油溪垃圾处理场
夏坝垃圾处理场
蔡家垃圾处理场
石蟆垃圾处理场
(2)收集设施设置
a. 垃圾收集点& 垃圾收集点采用密闭式垃圾容器或垃圾存放间,供居民或企事业单位临时存放垃圾。垃圾收集点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既要方便居民和不影响市容观瞻等要求,又要有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清除;二是各类垃圾容器的数量按使用人口、垃圾排出量计算,垃圾有效容积的总容纳量必须满足使用需要,避免垃圾溢出而影响环境。各垃圾收集点内应设置通向污水管网的排水沟。三是在城市道路的两旁和路口设置的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阻燃。设置距离为:商业大街设置间隔25~50米,交通干道为50~80米,一般道路为80~100米。
b.& 垃圾收集站
为适应现代化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的需要,应建立规范的垃圾收集站。垃圾收集站的选址应符合以上要求:一是尽可能位于垃圾收集中心或垃圾产量多的地方;二是靠近公路干线及交通方便的地方;三是对居民和环境危害最少的地方;四是进行建设和作业最经济的地方。
3.1.8垃圾污染负荷削减
2010年,白沙镇、油溪镇、夏坝镇、蔡家镇、石蟆镇垃圾处理场一期工程建好以后,可处理垃圾401吨/天,共可削减垃圾污染负荷COD为20.1吨/天,BOD为52.01吨/天,TN为0.16吨/天,TP为0.08吨/天。
3.1.9生活垃圾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划
在2010年,按规划对场镇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后, 城镇生活垃圾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划为: 垃圾产生处理量为750吨/天。未按规划对集镇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排放总量规划为: 垃圾排放量为400吨/天(14.6万吨/年),COD排放量为7300吨/年,氨氮58.4吨/年。
3.2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与排放总量计划
工业固体废物的产量与工业性质、生产流程、生产规模以及工艺水平等密切相关。江津境内产生固体废物的行业或企业主要有水泥行业、钢铁行业、华能珞璜电厂、江津市珞璜石粉有限公司、重庆潍柴发动机厂等。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由企业通过综合利用、废物交换、污染治理等使工业固体废物污染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为节约成本,企业产生的大量煤渣可用于铺路或作为制砖等建筑材料,不需建设专门的处理设施;少量的化工废渣、食品废渣可采用资源化处理,变废为宝,同时建设专门处理场;对于医疗废物可就近送至危险废物焚烧厂,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规划。根据2004年环境统计资料,我市31个工业企业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为178.68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为25.00吨,综合利用量为132.2万吨,贮存量为44.48万吨,危险废物处置量为25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按每年20%递增,规划在201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952.7万吨,综合利用量613万吨,贮存量339.7万吨。
3.3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管理规划
在固体废物污染物的危害中,最为严重的是危险废物的污染。危险废物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具有长期性和潜伏性,易造成长久的、难以恢复的隐患和后果。对于危险废物,必须进行单独的管理和处置。根据《江津市2004年环境统计》资料,2004年全市产生危险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共有15家,产生危险固体废弃物25吨,分别是医院、机械加工等,这些危险固体废物大都未进行有效的处置。
为了确保全市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规划在“十一五”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环保管理:
(1)建立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体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管理,建立完善的环保监督管理机构,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处置和管理工作。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将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去向、贮存、处置等资料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环保部门对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2)集中处置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的处置技术要求高,投资大,应从区域范围考虑采取集中处置。根据有关环境保护规划,江津需建设一个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其它的危险固体废物,则按规定程序运至重庆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集中处置。
4畜禽养殖业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排放总量规划
4.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目标及规划原则
“十一五”期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目标为:到201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量占区域养殖总量的10%,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率达到80%;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量占区域养殖总量的30%,规模化养殖畜禽粪便处理率达到95%以上。
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原则为:
(1)对已有规模化养殖场加强畜禽污染控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规定,产生的废水心须通过处理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排放,干粪便可综合利用。严禁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把畜禽粪便及生产废水排入环境。
(2)加强对新建规模化养殖场的环保管理,所有新建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3)推进农村散养畜禽生态农业工程,扩大养殖规模,合理利用畜禽粪便尿,建设沼气池,增加农村能源来源,改善能源结构,降低因为单一依靠薪材作为能源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同时推进畜禽粪便绿色堆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力争养殖农户家家均有沼气池。
(4)对鹅鸭等家禽实行圈养管理,严禁家禽下河养殖污染水体。
4.2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物产生量预测
随着禽畜养殖业迅速发展,畜禽养殖业污染已成为突出的环境问题。禽畜养殖场排放的大量而集中的粪尿与废水已成为新的污染源,它是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根本原因之一。禽畜养殖场的粪尿,废水与粪尿堆放场的地面径流是造成地表水,地下水及农田污染的一大污染源;养殖场的粪尿和废水长期堆置或排放到低洼地,往往造成恶气熏天,蚊蝇滋生,严重影响大气质量和居民的生活条件;禽畜传染病和寄生虫的蔓延导致传播人畜共患病,直接危害人的健康。
随着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人们对蛋肉的消费也会不断增加。考虑到今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城镇化水平不断加快的趋势,按重庆市平均生猪出栏年增长率为2%,家禽出栏年增长率为8%,确定“十一五”期间生猪增长率为4%,家禽增长率为10%,大牲畜增长率为2%,计算我市2010年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文件《关于减免家禽业排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4]43号)中,给出的禽畜粪便排泄系数表和畜禽粪便中污染物平均含量见表4-6和表4-7。
根据2004年江津市《统计年鉴》提供资料, 2004年全市养殖生猪177.2万头,牛3.05万头,兔2.13万只,家禽20.3万只。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物产生量为:粪便397.6万吨,废水354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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