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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少年儿童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给社会和社区的建议
发表时间:&nbsp&&来源:&&&作者:李庆丰,北京工业大学助理研究员&&&人气:32706
   一、社会媒介环境与少年儿童成长  现代媒介已具有信息的特征。从某种程度上说,当前少年儿童正生活在由各种媒介所构成的信息社会里。现代媒介对少年儿童发展既有正面影响,又有负面影响。社会的责任(主要是政府的责任)是尽可能地规范媒介环境,对少年儿童进行媒介教育,最大限度地发挥媒介对少年儿童良好行为习惯的导向功能。  (一)协调媒介与少年儿童的关系  当代少年儿童比以往任何一代都更充分地享有了媒介资源,其成长也更多地受到了电视、广播、报刊和新兴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的影响。社会学家已将大众传媒列为除家庭、学校、同辈群体以外的影响少年儿童社会化的重要因素。在少年儿童可塑性最强的时期,大众媒介为他们提供了一幅现实世界与非现实世界交织的图景,提供了各种真实与虚幻并存的人生理想与模型。它仿如一把达摩克立斯之剑悬在少年儿童成长与发展的过程当中,对少年儿童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顺利完成社会化产生着正反双重影响,因而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正如1982年罗马俱乐部的第12份报告中所指出的:“微电子技术所带来的改善人类处境和消灭贫穷的许诺,是相当有力的;而愚蠢地开发这项技术所造成社会堕落的可能性也同样巨大。”这种预言首先在现代媒介所引发的各种青少年社会问题中得到了印证。  1.现代媒介的特点分析  (1)信息特征。早在1967年,马歇尔?麦克卢汉就提出了“媒介即信息”的著名论断。但一般意义上的传播过程和媒介物质(有些在很早的时候就出现了,如报纸最早出现在17世纪初)并不是在一开始时就具有信息的特征。但是在现代科技的推动下,再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演变,终于造就了传媒今天的形象。一般认为,传媒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产生和发展应具有三个方面的条件(同时也体现为三种社会含义),即大众社会的、技术社会的和信息社会的条件。现代社会市场经济高度发展和现代科技的进步,使得物质产品相当丰富。在此前提下,文化真正成为了大众享乐和消费的对象,并依靠技术的进步得以超越时空所造成的种种阻隔而飞越千山万水,真正成为大众的传播媒介。信息社会的到来,更使得传媒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是从这个意义说,媒介与信息具有了同等的价值,大众传播媒介即是信息社会本身。  在媒介出现以前,一切人、事、物的印象的取得,都依靠直接的亲身经验,否则就要利用有限的传递方式,如口耳相传来传达讯息,以形成某些概念。但自从媒介产生以后,特别是大量媒介被人们频繁运用以后,人们真正的直接经验实际上已越来越多的由间接经验所取代。人们通过间接得来的知识,远远超过亲身接触的经验。如从日美英联军入侵伊拉克开始,现代媒介即把美伊战争即时向全世界人们传播,让人们亲身体验到现代高科技战争的形态和战争所带来的苦痛(如一些广播电视栏目本身就取名为“零距离接触海湾战争”)。现代媒介在传递信息上的“零距离“特点,即是“媒介即信息”的具体化。  (2)权力特征。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媒介被称为仅次于立法、司法和行政三大传统权力之后的第四大权力。虽然这种说法有点夸张,但从其事实上的影响和作用来看,媒介在现代社会里已然具有“权力”的特征。有学者指出,媒介的“权力”特征,主要在于它作为现代社会生活要件的一般状况和性质,具体来说,即传媒语言已成为现代社会人们日常生活的话语方式,成为现代社会“生活政治”传导和表达的机制,并被整合成某种制度化的形式。“生活政治”即“在自我实现过程中所引发的政治问题”,是“一种生活决策的政治”,其重要性质取决于生活方式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特殊意义。而现代社会中人类经验传递所具有的两个基本特征DD“拼贴画效应”和“远距离事件侵入到日常的意识中”的最终形成,均是现代媒介发展和作用的结果。正是借助于特定的话语形式,传媒创造出以影视为主要符号、既轻松休闲又鲜活刺激,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自我意识具有习惯性支配作用的“话语权力”。特别是,当媒介的“话语权力”再加上专家的“话语权威”,就使得媒介的这种“话语权力”具有极强的渗透性,既构成了现代化过程中的全球文化背景,又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习惯性的支配力量。如果说政治的本质就是权力,那么,“生活政治”的本质就是“话语权力”。正如“没有限制的权力将导向最大的恶”一样,没有限制的“话语权力”引发大量的社会问题乃至未成年人犯罪也就不难理解。在2003年爆发于广州,然后流传于北京、天津等几乎整个国家的“非典”事件中,一些大城市的抢购板蓝根、罗红霉素等药物以及油盐酱醋、米面菜蔬等日常生活用品的抢购行为,其中的药方大部分来源于传媒,这从某种程度上正说明了媒介对人们日常生活行为的渗透性和支配性。  (3)虚拟特征。即传媒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制造了一种现实的虚幻镜像,以这种虚幻的镜像屏蔽了现实存在的真实性,即“虚拟环境的环境化”。现代传媒所传递的社会信息和人类经验往往是经过精心剪裁、拼贴后,以声音和画面形式出现的现实镜像或虚假组合,但却又往往被认为是真实可信的,而身边实在发生的一切反倒是不真实不可信的,活脱脱一个“真是假来假亦真,有是无来无亦有”的场境。正如现代著名社会学家吉登斯所言:“在现代性条件下,媒体并不反映现实,反而在某些方面塑造现实。”然而,这极可能是一个虚拟的和倒置的现实,因为由媒介所“传递的经验所引发的熟悉性常常会导致‘现实倒置’的感觉;所碰到的真实的客体和事件,似乎比其媒体的表征还缺乏具体的存在。”如铺天盖地的电视广告可能会使人产生一种错觉,似乎生活中有你永远享用不尽的最美好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又是那样鲜活、生动地展现在你的眼前。传媒天然是属于大众的,但在传媒中却永远是英雄、精英或贵族、富豪在充当主角。即使是专为少年儿童制作的节目中,人们看到的也只是那些光鲜靓丽、口齿伶俐、多才多艺、优雅不俗的城市少年,以至于有人批评某中学生节目是“高等中学生”或“贵族中学生”节目。传媒,能告诉人们什么?当它在满世界泼洒阳光的时候,却时常忘记了一个真实的世界恰恰是黑夜与白昼交替运行,有时是阳光明媚,有时是阴云密布、电闪雷鸣。传媒在有意无意之间蒙蔽了受众,而受蒙蔽最深的就是那些尚不谙世事的少年儿童。因为,如果少年儿童不能解读媒介经过精心包装的内容的话,那么通过媒介制造出来的第二手信息,真的就会超越现实而成为日常生活中的“真理”了。  2.现代媒介对少年儿童成长的影响途径分析  (1)传播内容。现代传播媒介所传递的内容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社会规范与法律约束范围内,媒介所传递的内容通常是以日常生活中人们所理解与遵循的行为标准为基础的,其对少年儿童的影响也自然是朝向社会所期望的方向。而当传媒借助技术力量得以不断深化其内涵与外延,其家族成员得以不断扩展时,如当前网络等新媒介的出现,规范这些新的传媒的机制尚来不及确立;当传媒与市场运作和商业利益联姻时,它就专以迎合市场的口味,更大程度上满足人们感觉及生物本能上的需要,以攫取最大的利益。色情与暴力等内容就在技术的支撑下,在利润的驱动下,把触角伸入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对少年儿童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  就媒介色情内容看,根据其所传递的载体不同,可以分为:①电视色情,一些本只适合成人的电视节目未成年人也可以随时看到;一些电视谈话节目常以色情话题来刺激收视率,如美国著名节目主持人杰瑞&#183;史普林请四个年轻女性谈她们如何引诱一名处女失去贞操,贝瑞兹请父母和孩子共谈服用毒品的乐趣等。②录像色情,一些非法经营者大量出版涉及色情的音像制品,一些城镇特别是小城镇故意以色情、淫秽的片子来吸引未成年人。③书刊色情,书店、书摊经营者也不乏以含有大量色情内容的文章和图片来吸引少年儿童。④音乐色情,现在的流行歌曲绝大多数是成年人的歌曲,且又以表达男女爱情为最多,“爱你到永远”、“想说爱你不容易”等歌曲很多,小朋友基本上会唱;而像优秀经典的童谣和校园歌曲却已很少见新的创作,如《童年》、《外婆的澎湖湾》、《校园的早晨》、《让我们荡起双桨》等。⑤广告色情,近些年来,非法广告,如治疗性病广告、性保健药品广告、高薪招聘男女公关服务员的广告等满天飞,一些广告用词不堪入目,有的还配有插图。报载,两名15岁的初中男生竟然在几家性保健商店里轻易地购买到了性保健药品,而一些店员还向两个稚气未脱的孩子绘声绘色地介绍使用方法:“如果趁对方不注意倒入咖啡和饮料中,一点都看不出来,15分钟至半个小时就能见效”。⑥电话或广播色情,一些色情电话小广告(近几年,甚至专门的色情声讯台)本来意在引导成年男女如何进行性行为,但一些未成年人见到后,由于好奇就亲自尝试,结果一发不可收拾。一位中学生一个月内几乎每天深夜都拨打色情电话,结果费用竟高达6000多元,有时与电话里的服务小姐一聊就是6个多小时。⑦网络色情,当前利用网络进行儿童色情活动正日益猖獗。据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2002年1月的资料,目前全球约有23万个色情网站,其中站名出现Teen(少年)、schoolgirl(女学生)、young(年轻)、girls(女孩)、boys(男孩)等字样的儿童色情网站至少有34个,几乎涵盖了各种色情内容。1998年美国一家大学发表的一份跟踪调查结果显示,国际网络中共有各种不同的儿童色情图像450,620张,在半年时间里仅在美国就有6,432,297人次调看了这些儿童色情图像;色情录像,通过数字化压缩将动态画面和声音以数百倍的比率压缩到很小字节,在网上进行散播,以微软的AVI和苹果的MOV格式为最多,都是先下载后播放的,也有符合RealPlayer在线播放格式的;色情交互,分为语言文字类和游戏类,语言文字类交互式色情就是网上性爱聊天室,又分为有声聊天室和文字聊天室两类,游戏类是以色情情节为主要线索的游戏;色情文学,以大量直接的性描写为主要内容的站点,在网络发达地区都有,中文色情文学最大的集散地在台湾。一位仅8岁的小姑娘一次在听到她妈妈与其同事聊到两性话题时,突然撅起小嘴、扬起头,认真地对她妈妈说:“今后,我只谈恋爱,不结婚”。  就媒介所提供的暴力内容来看,主要有两类,一是电影、电视、录像、光碟等所提供的暴力内容;二是电脑游戏中提供的暴力内容,特别是现在流行的一种互动游戏,游戏中生动的画面、逼真的音响,为少年儿童营造了一个“真实”的生活空间;当你一“进入”游戏,就成为了“游戏”中的一员,你可以在虚拟的“真实”中品尝战争,演练智慧与技能,锻炼胆识及谋略。日,美国Columbine中学发生了一起令全球震惊的血案:两名少年学生手持枪械向自己的同学射击,在打死13名、打伤23名师生后,将枪口转向自己,结束了他们年轻的生命。据事后警方的调查,两位少年生前特别热衷于暴力游戏,在一次班级作业上,他们一起制作了一盘录像带。在录像中,他们身穿军用雨衣,荷枪实弹,枪杀学校的运动员。之后不到一年的时间,他们就将这些想像付诸行动了。据美国心理学家Dietz(1998)的调查,受儿童广泛欢迎的33个游戏中,近80%的游戏是暴力的。“这些已不再是游戏了”,总部设在圣迭戈的虚拟图像制作公司总裁、暴力与色情游戏的直率批评家里克?戴尔说,“这是一些学习机。我们在用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教孩子们体验扣动扳机的感觉,为的是寻求刺激、寻找快乐和得到奖赏。”简言之,暴力游戏为少年儿童提供了一个全方位习得攻击行为的情境,成为诱发成瘾行为的最好范式,其设计中强化特性使儿童具有更多的机会演练与习得攻击行为。  (2)传播形式。媒介色情、暴力等内容对少年儿童身心直接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比较容易引起人们的重视和警觉,但是媒介的某些传播形式却较少引起人们的注意。对少年儿童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的传播形式主要是过分强调感官刺激。  过分强调感官刺激的传播形式,即在传播过程中,对图像、声音、动作等进行高科技处理,使传播过程本身就成为调动和激发受众者感官兴趣的一种方式。如高保真音响技术使声音的震撼与画面的刺激得到强烈的配合效果,形式的意义更加突出。在此种方式下,媒介本身即成为一种信息,思想反而退居到第二位,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据报载,东京电视台自1997年4月开始,每周二晚六时半播出根据任天堂同名游戏卡改编的卡通连续剧《小怪物》,讲述一个发生在电脑时代的童话故事:藏在电脑中的“小怪物”专跟各种杀电脑病毒的程序捣乱,小主人公与其斗智斗勇,终于使自己的电脑百毒不侵。《小怪物》播出后很快成为收视冠军,紧接着全日本有37家电视台在S金时段播放此剧。当播至第33集,节目接近尾段时,只见荧屏上拳脚翻飞,光电闪烁,小怪物双眼一瞪,爆出刺眼的蓝、白、红三色强光,足足闪了五秒钟。这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电视机前的小观众手脚抽搐、头昏眼花、恶心呕吐--其后数小时,全国急救电话几乎全都爆了线。事后统计,有一万多儿童突发癔病,引起日本朝野上下举国震惊。一位14岁的受害者后来自述道,在看到“小怪物”双眼圆瞪那一段时感到“特别难受”,“强光直刺我的眼睛,然后我就头昏脑胀,像在晕车”。心理学家在对临床症状进行分析后认定,过分的强光刺激是使孩子患病的直接原因:“卡通片画面灯光摇曳,闪光强烈,各种色光持续刺激孩子们的视觉神经。过分刺激导致全身抽搐,进而失去知觉。”近些年来,日本青少年因沉迷电脑游戏导致癔症发作的案例呈直线上升的趋势。少年儿童如果经常接触这样的影像媒体,就会逐步养成一种习惯,即“说什么”并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怎么说”,而“怎么说”又不及“怎么演”更重要。反过来,有些媒介机构又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少年儿童的这一特点,通过满足少年儿童热衷于“怎么演”的需要来最大限度地攫取商业利润。如日本的卡通公司为争夺市场而尽可能地让卡通画面光怪陆离,最大限度地强调感官刺激效果,再在内容上一味地渲染暴力,使卡通业的市场规模高达数十亿美元,卡通产品流布世界各地。这种表现形式目前尚缺乏有效的监控和整治措施。  受声像媒介(如电视文化最关心的是节目对于大众的刺激性、吸引力和迎合性)的影响,少年儿童喜爱画面和色彩,习惯于通过形象的方法获取信息。为了适应青少年和儿童这种阅读兴趣,图书报刊也出现了“电视化”的倾向,即强化直观的图片信息,缩减抽象的文字信息。如《史记》连环画,不仅把“纪”、“传”等叙事体的内容全部翻译成图片,就是极其抽象深奥的《律书》、《天官书》也全部以画面形式呈现于读者面前。许多报刊也用图片挤掉文字,少年儿童的阅读活动,正在由抽象的文字接受变为直观的图像吸收。长此以往,可能造成学生想像力肤浅和思维能力减退的后果。  3.现代媒介对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影响的机制分析  社会学习理论(观察学习理论)能够较好地解释媒介对少年儿童行为习惯的影响机制。所谓观察学习是“一个人通过观察他人及其强化结果而习得某些新的反应”。在观察学习过程中,榜样对人们的行为能够施加强大的影响,而媒介为少年儿童行为的习得提供了各种各样的现实的或理想的“榜样”(详见第五章)。  观察学习包含四个子过程:①注意过程,是指观察者将其心理资源,如感觉通道、知觉活动、认知加工等集中于示范事件的过程,是观察者产生观察学习的入口。班杜拉认为,被观察事件的特征、尤其是事件中的榜样人物是影响观察者注意力的首要因素。②保持过程,是指观察者将在观察活动中获得的有关示范行为的信息,以某种方式储存于记忆之中以备后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行为通过内在的认知演习得到巩固。所谓认知演习,是指观察者在认知中想像示范行为的反应操作系列,而不是表现为具体的外显物理操作。班杜拉十分重视认知演习,认为演习中虽然没有外显的行为操作,却是行为形成的重要环节。③产出过程,是指观察者对榜样行为的表现过程,即观察者将在注意过程和保持过程基础上形成的关于榜样行为的内部符号表征转换成物理形式的外显行为过程。④动机过程,是指观察者在特定的情境条件下,由于某种诱因的作用而表现出榜样行为的过程。  少年儿童通过媒介内容所提供的榜样示范而进行的观察学习的过程一般可概括如下:①行为习得的注意过程。儿童通过观察媒介内容,与其中某些角色或行为认同,并意识到某些情境下模仿会得到有益的结果,儿童就会把媒介在某一情境下以符号或表象的形式暂时储存起来,并形成一定的知识结构。研究发现,不管媒介人物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儿童比成人更容易发生媒介人物认同。“毫无疑问,儿童比大人更容易记住他们想像中与他们认同的人物共享的行为和信仰”。班杜拉在研究电视对人们注意力的影响时曾指出:“电视榜样在吸引观众注意力方面是如此有效,以至于不管是否具有其他诱因,观众都会学习电视中的榜样所表现的行为。”据我国学者调查,曾经模仿电视中某些情景的中小学生达到了64.3%,认为对衣、食、住、行的追求有影响的中小学生,占到78.1%。②行为习得的保持过程。当媒介反复不断地向少年儿童传递某一情境下的某些行为组合模式时,少年儿童就在自己的认知中反复不断地进行着行为的认知演习,即行为模仿。儿童的此类行为也由此不断地得到强化。如当前影视媒介中普遍传递的享乐生活方式,对大中城市少年儿童的高消费及竞相攀比的现象不能不说有着某种不可推卸的责任。③行为习得的产出过程。日常生活中,许多不符合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的外显行为(如攻击和辱骂他人)是要受到限制与惩罚的;然而少年儿童从媒介中所习来的行为在媒介所提供的虚拟情境中产出,却不会受到任何的限制,相反,还得到奖赏。如互动游戏中,少年儿童可以随心所欲地把各种攻击行为尽情地实现出来;互联网所提供的匿名性更为少年儿童已习得的行为产出提供了空前广阔的空间。④行为习得的动机过程。对儿童行为可以进行不断诱导的媒介是游戏(电视游戏和网络游戏等)。游戏中,儿童是游戏所创造的虚拟世界中的一员,他们通常选择游戏中的某一角色或英雄作为自己的替身,以第一者的角色来看待和感受游戏中的一切,游戏(如战争和打斗游戏)对方的各种挑衅行为是儿童产生攻击性行为的直接诱因,战胜对方所带来的奖赏以及由失败所带来的惩罚是攻击性行为产生的又一诱因。  在所有媒介中,游戏的特点使儿童在玩游戏的过程中,将观察学习的四个过程全部实现出来,这大大加强了对游戏中行为的习得力度、缩短了行为习得的距离。国外学者Liyen和Picus(1973)研究指出,在游戏中若要求被试“扮演”某一个攻击者中,在随后的测验中,他们通常比未作要求的被试表现出更多的攻击倾向;国内学者卜卫研究认为,在儿童的媒介接触中,儿童与游戏机的接触频度对儿童道德得分的负面影响最大。  根据以上对媒介的特点及其与少年儿童行为习得之间的关系分析,非常明显,媒介之于少年儿童行为习惯的养成及成长是一把“双刃剑”。社会惟有积极行动起来,规范媒介内容,发挥主要媒介(包括报刊、书籍,电视、广播和计算机网络等)对少年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和人格塑造中的引导作用;制定少年儿童媒介保护的政策、法律,完善少年儿童媒介保护的技术;加强媒介的自律建设;主动积极地开展对少年儿童的媒介教育等等,早日建立起在政府主导下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干预机制、媒介自律机制以及社会的系统教化机制,充分协调媒介与少年儿童之间的关系。  (二)规范和改善媒介内容,发挥媒介对少年儿童良好道德行为习惯养成的引导作用  对于尚未走入社会的少年儿童来说,影响其成长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大众文化。而在当前信息社会里,能够迅速造就和形成一种大众文化的是现代媒介,它运用自身的“话语权力”左右了人们的“生活政治”。当前,从某种意义上说,媒介所生成的大众文化对少年儿童的影响是前所未有的,远远超过了正规的体制文化、学校教育或家庭教育的影响。媒介极大地丰富了少年儿童获取知识的途径、来源和内容,其所传递内容的丰富性、活泼性已对传统的课堂教育内容构成了一种挑战。  就媒介内容对少年儿童道德行为发展的影响来看,研究表明:①知识性内容或儿童文学内容的偏好与儿童道德显著正相关,刺激性娱乐偏好与儿童道德呈显著负相关,成人戏剧内容的偏好与儿童道德的关系呈不相关的状态。②媒介知识性内容对儿童道德得分的正向影响最大;其次是儿童文学;刺激性娱乐内容对儿童道德得分有显著负面影响。  而从当前媒介所传递的内容来看,首先,受商业利益的驱动,媒介所传递的内容本身就存有鱼目混珠的现象,电子影像媒介所传播的内容,大部分是属于刺激性娱乐内容、成人戏剧内容或各式商业广告,且在对媒介进行规范的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媒介传递的内容中大量地存在着色情与暴力,而属于少年儿童自己的节目内容却比较少,表现出严重的重商主义的倾向。其次,我国少年儿童媒介自制精品较少,大部分是“舶来品”,而且部分节目或印刷媒介的内容存在着成人化倾向,从而影响了少年儿童的媒介接触。第三,就我国少年儿童媒介信息的定量内容分析,据有关研究,除环境保护外,其内容多偏重于一般道德教化,而在培养少年儿童个性、主体性、男女平等、国际化等方面有所不足。所以,尽管我国对少年儿童所接触的媒介内容做了一些管制与规范,少年儿童媒介自制产品质量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也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总体上来说,媒介内容,特别是电子媒介内容还有许多需要规范和完善的地方。  规范和改善媒介内容,总体上说,要根据当代少年儿童发展需求来设计媒介内容,并重点考虑如何使少年儿童能获得更多的发展他们的个性、才智和身心能力的资源。第一,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制度,加强执法,以法律手段来净化少年儿童所接收的媒介内容。第二,积极扶持和发展有利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媒介节目与内容。第三,加强媒介及媒介工作人员的道德自律建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一方面赋予了媒介以很大的自由,但另一方面也对媒介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这种对社会、对公众的义务和责任是什么呢?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应“经常而深刻地影响舆论”。按普利策的理解,就是要用高尚的理想、正确的知识熏陶人、丰富人。媒介应为少年儿童树立起有利于其成长与发展的、符合社会未来方向的多元化榜样,而不是像目前一样,媒介几乎造就了一个没有榜样的时代,或者造就了一个只有歌星、影星和英雄的时代。  另外,在规范与完善媒介内容方面,还需要改善少年儿童对媒介的参与:①要充分尊重少年儿童的人格和权利,让他们在表达自己意见时成为主角,鼓励少年儿童说出他们真正的意见,不要将成人意见强加给少年儿童,使之成为成人“操纵”的对象;②建立一个较完善的机制来专门进行少年儿童的受众调查及处理、回复少年儿童来信,以保障大多数儿童有机会表达自己对媒介产品的意见;③注意平衡不同年龄段、不同地区、不同性别、不同民族的少年儿童利用媒介发表言论的机会;④借鉴国外经验,在评审少年儿童产品或制定有关少年儿童媒介政策时,成立少年儿童评审团或有计划地听取少年儿童的意见。总之,应该努力使儿童成为少年儿童媒介的真正主人。  (三)制定少年儿童媒介保护的政策、法律,完善少年儿童媒介保护的技术  最近几年,在一系列的“产业化”(如教育产业、文化产业)的指引下,我国媒介发展进入到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期。国内有些学者对这种文化工业的发展趋势表示了特别的关注,他们指出:“一股西风,Mass Culture(大批量生产的文化)的西风,正在地球上弥漫,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无论是报刊、图书、广播、影视,还是广告、演出、光盘、音像带,抑或是信息高速公路,到处都飘荡着欧美的形象与神话、意识与观念、情感与趣味、风情与时尚。风源就是所谓的文化工业(Culture Industry),也就是文化产品的制造业。”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身心均处于迅猛发展、可塑性很大的少年儿童来说,社会必须及时地制定和出台相应的保护少年儿童免受媒介强烈负面影响的政策、法律和制度,完善少年儿童媒介保护的技术。  (1)政策上。时任日本首相桥本龙太O在《小怪物》肆虐东瀛后发表讲话,检讨了日本在青少年媒体政策方面存在的缺陷,希望全面体察、审视电视、卡通片的社会功能,改进卡通片制作标准。一位动画节目制作人就事件指出,决策层及动画片商应对此深刻反思,设定更为严格的动画制作标准,及早涤除隐匿在少儿“精神食粮”中的种种毒素。    1999年4月,在香港举办的“大众传媒对青少年的影响”研讨会上,与会者对政府的青少年媒体政策提出了多项建议,包括修订有关条例、加强执法、成立一个有公众人士参加的监察传媒委员会,以及要求传媒不可滥用新闻自由、建立公众对不良报道的公开投诉制度等。近几年来,有关青少年儿童的媒体政策问题已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出台了一些相应的政策,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如在强调传媒对青少年儿童的思想政治导向方面的影响,一直有层层的制度、组织措施做保证,但有时不免带有僵化和教条的倾向;对有益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优秀文化艺术作品及其创作、表演者,政府实行扶持、优惠或奖励政策(与此相应的是对损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者的打击和惩治);将少年儿童的媒体保护问题,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战略联系起来,从国家发展的长远规划和战略目标来考虑和解决问题。这些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施行一般都是比较适宜而有效的,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宏观导向和微观指导有一定程度的脱节,弘扬民族文化传统和文化精神的力度和效度都明显不足,理论研究滞后带来决策缺乏科学性和时效性。  (2)法律法规上。法律是保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和预防犯罪的最有效的手段。一方面,要加强立法工作,以尽可能为少年儿童的媒体保护提供相对系统而完备的法制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建立的与少年儿童媒介保护有关的规章主要有:《关于出版少年儿童读物的若干规定》()、《关于出版少年儿童期刊的若干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等,重新修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等。这些法律法规对规范图书、音像和电子传媒制造与发行市场,以及规范网吧、游戏室、印刷等媒介的内容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如禁止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不得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但是从以上有关的保护性措施来看,主要还停留在部门性规章上,而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内容。因此,尚须在以下两方面来考虑:一是及时地把对少年儿童媒介保护方面的已成熟的做法纳入立法与司法程序;二是积极研究信息传播、文化市场、信息交往的跨地区和跨国际性,以及少年儿童自身的发展变化,在预测未来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前对少年儿童的媒介保护进行立法。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执法本身是法律发挥实际作用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依法保护少年儿童不受媒体不良信息的侵害,预防青少年儿童的违法犯罪,不仅需要法律的依据,还需要司法经验的积累,而这方面的司法经验恰恰是我们最为缺乏的。  (3)技术上。早期对媒介传播不宜少年儿童信息的限制主要采取审查定级和特别准予制度,如美国将各类电影分成G、PG、R、X四级,分别表示:人人都可以看、未满十八岁的要父母陪同才能看、十八岁以上的成年人可以看、只有成年人才能看;R级和X级影片在专门影院放映,未成年人不准入内。1994年,在美国,由电视游戏开发商发起的娱乐软件定级委员会(简称ESRB)将游戏分为五类:EC级适于儿童;E级适于所有的人;T级适于13岁及13岁以上的青少年;M级适于成年人(17岁以上者);AO级只适于成年人。每个游戏的等级都标在包装盒的正面。这种分级限制的方法具有一定的专业或技术依据,较容易为社会所接受,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实行起来也存在一些困难,一方面由于游戏经销商受商业利益的驱动,可能置等级规定于不顾,把不适于少年儿童等级的游戏、影片卖给儿童;另一方面,在媒介所传递的信息量每年以几何级数增长的情况下,要对所有传播内容进行分级管理也几乎不可能。因此,人们越来越寄希望于纯技术手段。经过多年研究,一种称为锁码装置(V-Chip)的新技术在美国面世。使用这一技术,电视台在播放电视节目的同时播放节目分类信息,观众可预先输入设定要求,例如若接收到成人类别的节目,电视机便会自动转台或关机。在香港特区政府草拟的《广播条件案》中,包括一项新政策规定,即要求“本地收费电视服务”及“其他需领牌照的电视服务”,必须设有父母锁码装置。类似的应用于电脑网络系统的软件技术也不断得到开发和应用。如目前开发出的网络色情内容过滤软件有:“网中行”,深圳任子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出品的商业软件,有限制未成年人的邮件通讯对象和网上聊天对象、设定能够访问的站点、限定上网时间、通过标准数据库更新封锁新色情站点等功能;“过滤王”,珠海捷朗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品的商业软件,有敏感关键词搜索禁止、上网时间控制、色情网站数据及时更新等功能;“东方卫士”,北京实达铭泰计算机应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出品的商业软件,有游戏限制、自动记录信息、随时扫描机器中的文件等功能;“美萍反黄专家”,美萍软件工作室推出的反黄共享软件,对浏览器进行实时监控,拦截网址和过滤内容,可自动升级反黄数据库;“护花使者”,共享软件,网址过滤功能支持IE、Netscape、Opera、Netcaptor以及腾迅浏览器和几乎所有第三方浏览器;“五行卫士”,它采用随时监控方式,及时阻止访问有黄色内容的网站;国外的“Webbeys Prowler”(WP),它既是一个保护学生不受黄毒侵害的软件,又是一个引导青少年学生利用成千上万个优秀网站的软件。实践证明,依据纯技术手段虽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在一定意义和范围上还是非常有效的,因而某些技术手段的应用也是不可缺少的。  (四)主动积极地开展对少年儿童的媒介教育  1.什么是媒介教育  媒介教育是20世纪下半叶在欧洲、北美洲和大洋洲以及拉丁美洲、亚洲部分地区逐渐兴起的一种新的教学科目。在欧洲一般称为Media Education(媒介教育),美国和加拿大则多称为Media Literacy(媒介素养),港台译为“媒体识读”。具体来说,媒介教育是指导人们(特别是少年儿童)正确理解、建设性地享用大众传媒资源的教育。通过这种教育,培养公民辨别媒介传播内容的能力和健康的媒介批评能力,使其能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完善自我,参与社会发展,同时监察和改善传媒,做个既有责任心又有批判能力的公民。  近几十年来,世界各国都开始注意媒介,特别是新兴媒介对大众(特别是少年儿童)思想与行为的潜在影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于1962年便提出,老师应教导学生如何建设性地使用电视媒体。20世纪80年代起,更是积极展开推广媒体教育的相关研究与活动,于1980年发展出一套媒介教育课程模式,并在非洲、拉丁美洲、欧洲、大洋洲等地约20个国家广为推行。另外,在1982年举办的“国际媒体教育研讨会”(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Media Education)上,19个国家共同发表宣言,要求各国政府支持全面的、由学前至成人阶段的媒介教育计划。至此,推广媒介教育成为各国的共识,而力求全面普及更是各国关注的焦点。目前,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挪威、芬兰、瑞典等国已将媒介教育纳入全国或国内部分地区中、小学的正规教育课程。我国的港台地区以及第三世界国家印度等也开始重视对青年和少年儿童的媒介教育。  媒介教育的意义在于:①建立对信息批判的反应模式。媒介教育首先使儿童学习如何理智地辨别媒介真实与社会真实,并训练儿童对信息的批判性的反应模式。②发展关于媒介的思想。媒介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帮助儿童形成对媒介性质和功能的正确认识。所谓“正确”意味着能较完整和较客观地评价媒介的性质、功能和局限,以避免儿童盲从媒介信息。③提高对负面信息的反省能力。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大众传媒中经常存在着负面信息,如暴力、色情等,即不被主流社会所接受的信息。媒介教育要不断地列举并批判这些负面信息,以提高儿童对负面信息的反省能力。④学习建设性地使用媒介,以帮助儿童自己健康成长。媒介教育的目的不仅是教会儿童学会阅读,教会他们使用电视、计算机和互联网络等媒介,更重要的是要教会他们成为媒介的主人,而不是奴隶;成为信息的利用者,而不是被信息所淹没。  2.媒介教育的主要内容及途径  20世纪50年代以来,英美及其它国家和地区已发展了较为系统的媒介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讲授传媒知识和技术。不同传媒具有不同的传播特征,如录音机只处理声音,照相机只提供静止的图画,摄像机则同时提供声音和活动的图像,电影剪辑较之录像容易得多,因为电影图像质量高于录像画面,且能直接从电视胶片上看到图像,而录像被编码在磁带上,看不见。尤为重要的是,不同的媒介具有不同的媒介语言,即电影、电视、录像、广播、报纸等各有自己传达信息、表达思想的独特方式。学生掌握这些媒介语言,认识把同一内容(如某一科幻故事)用不同的媒介语言(电影、电视、广播、国画等)来表达时的差异,对他们理解和使用媒介产品大有裨益。传媒产品的制作技术也是媒介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媒介教育课上,孩子们学会如何制作幻灯片、卡通片等。(2)欣赏、评析媒介产品。媒介教育工作者在学生掌握了视觉文化知识、学会从符号角度理解形象后,便引导学生对媒介产品作美学的欣赏和社会学的评析,使他们能正确选择、解释、分析媒介信息,从而形成自己独立的见解。如认识劝服、告之、娱乐这三类信息的基本特征和区别,学习辨别新闻、记录片、媒介故事和现实之间的差异等。日本60年代便在学校开设了“屏幕教育”,父母应邀到校,与师生一道讨论媒介产品;英国的媒介教育课程对媒介产品的评析内容和步骤均有规定,具有极高的可操作性。(3)参与媒介产品的制作实践。媒介教育专家认为:媒介产品的制作过程,便是学生认识媒介语言的过程;学生运用媒介技术知识进行媒介产品制作实践的过程,也就是将自己的思想“翻译”成媒介语言的过程。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使用,使用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表达思想、传递信息。如法国,媒介教育工作者不仅帮助儿童分析媒介产品,而且要求学生采用美学方法,将摄影工作技巧付诸实践,用音像手段来表达思想和进行交流,创作出自己的媒介产品。(4)了解媒介的性质及其生态环境。如了解大众传播法规、中外媒体比较、媒介的广告收入和经营状况等,还应当知道怎样监督媒体信息的传播,怎样向媒体反映意见。(5)探究媒介产品的消费行为以及认识媒体的效力。它包括了解受众与媒介的关系,怎样根据需要选择媒介,以及如何利用大众传媒发展自我等。  国外推行媒介教育主要有两条途径,一、确立媒介教育的学科地位,主要有三种形式:①作为一门单独的必修课程,如澳大利亚的南威尔士1981年制定了“教育中的大众媒介”条例,要求从幼儿园到12年级都开设媒介必修课程;瑞士为8岁-17岁的学童制作了两套电视系列节目:电视透视与电视现状,向孩子们讲授电视图像和电视语言;②作为某一正规课程的一部分,如英国将媒介知识纳入英语语言文学这一课程;③作为课外选修课,如法国的影视媒介教育,通常是由校内外各种团体通过“课外讲座”形式实现的。随着媒介消费的日益增加,媒介教育作为独立学科的趋势也日益明显。二、成立媒介教育促进会。欧美许多国家成立了全国性的媒介教育促进会,如奥地利全国媒介教育工作组、加拿大媒介启蒙协会、新西兰电影电视教师协会、威尔士媒介教育论坛等,这些组织定期出版媒介教育通讯、举办媒介教育培训,为媒介教育领域的利益振臂高呼。  3.加快我国媒介教育的建设,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媒介教育  近十年来,随着电视、录音机、录像机、电脑等大众传媒的推广和普及,媒介接触成为我国少年儿童学习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众传播的环境监视、组织协调、教育娱乐功能早已闻达于天下,然而其极大的负面功能也日益困扰着全社会关心孩子成长的人们。尽管我国一再开展打黄扫非(基本上是以“搞突击运动”的方式),但收效甚微。因此,与其一味地抑制,不如正确面对。发达国家的媒介教育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例。  同时,我国各类学校一直有一些初级的传媒实践活动,如校报校刊、板报、校内广播。近几年随着新媒介的出现,也出现了校园网以及学生自己建设的网站网页。所有这些再加上日益改观的电教手段,已初步构成了媒介产品生产的物质基础,开展媒介教育的条件和时机均已成熟。  在我国开展媒介教育,首先应当对公民,特别是少年儿童媒介接触的行为和观念展开深入广泛的受众调查。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定性定量的分析研究,提出媒介教育的政策,探讨适合中国媒介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拟定教学模式和参考书目,然后逐步开始媒介教育的实验,培养大量师资,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进行大规模的媒介教育。一方面应将媒介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轨道,在有条件的中小学开设媒介教育课程,使其成为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也可在社会上采用知识班的形式对成人进行媒介教育。另一方面,媒介教育也可通过媒介本身进行,媒体在极力控制不良信息的扩散和积极发展儿童媒介的同时,应当出版一些专门的书籍、杂志或制作、发布一些普及性的媒介教育节目,与科研教学机构和社会大众一道,为启动和推广我国的媒介教育而努力。  二.社会观念环境与少年儿童成长  少年儿童生活环境同时也是一个不同观念交叉碰撞的世界。观念是行动的先导,不同的社会主流观念导致社会对少年儿童教育行为方式的不同。当前,社会对教育、学校质量、好学生、好孩子等观念的认同和导向标准上存在着某种偏差;这种观念上的偏差往往导致实践中对少年儿童教育行为上的偏差。重新诠释以纠正这种观念上的偏差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一)要完整地理解教育  培养少年儿童的良好习惯是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共同的任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家庭、学校和社会在当前依然以自己所理解的“教育”内涵来教育孩子。比如,父母一切都替孩子想好、做好,认为这是为了孩子的发展;只要孩子学习成绩好,父母受点累不要紧。殊不知,他的这种做法其实是在剥夺孩子的做事权利,甚至是发展权利。学校,则过于看重智育,一切都围绕着学生的分数转,围绕着升学率转。这样一来本该来源于真实生活、来源于现实实践的、以具体行为习惯为基础的德育,却成为了书本上的“德育”。社会对教育的理解一度也认为是为了培养精英人才,培养社会的栋梁,从而从小学就开始进行严格的筛选,使得我国的少年儿童从小就生活在一种严酷的竞争氛围之下。结果,一个个“过五关,斩六将”,脱颖而出的好孩子、好学生却不适应社会生活。可以说,时至今日,现在的家庭、学校、大众社会,尚未能在教育本真意义上来完整地理解教育。  理解上的偏差,必然导致培养上的偏差。所以,要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首要的一点,就在于要完整地理解教育。教育是促进人的生长、发展和社会化的过程。所以,教育至少有三个层次是必须要做的。第一层次为人的身心健康成长。也就是说,要在遵循少年儿童生理心理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来帮助和促进儿童自然发展。遵循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首要的是遵循个体的年龄和性别差异。比如说,女孩子通常在个子上要比男孩子矮些,为什么呢?这是男女两性生理上的差异,我们都能理解,因为她是女孩,和男孩子不一样。这种生理上的差别,意味着男孩与女孩有着不同的发展需要。孩子一定会长大,现在的男孩、女孩就是未来社会的父亲、母亲,所以,要根据这种差异规律从小培养他们的良好习惯,而不能因为今天的学习就忘记了她是女孩,忘记了她有她的需要。但是,现在我们是家有考生,不分男女,看不出对女孩的意义和价值。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习惯的养成是非常具体的。第二层次为人的全面发展。发展就是为了养成良好的素养,包括孩子的气质、能力等各方面都需要发展,而不仅仅是知识的增长、学业成就的发展。第三层次为社会化,就是说人最终要成为一个社会人。我们现在的孩子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生活在一个真实的社会里,而成人社会更是有意无意在构筑起一个封闭的教育环境,把孩子们封闭起来培养习惯。在这种真空的、与社会隔绝的环境中,难以形成真实的、稳固的、良好的习惯,更不可能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社会行为习惯。我们必须把社会本身看成一个真实的社会,把学校本身看成一个走向未来的过程,在真实的过程中培养习惯。  近年来,教育学、心理学都采用纯自然科学的方法,通过分解和定向来研究问题。这在认识一些现象的本质、在解决一些问题的时候是有用的,但是当具体到学校、家庭、社会应用这些东西的时候,就不能孤立地把一些数据作为教育人或改变人的依据。比如说,皮亚杰的各种指标,它是和一个人的完整生活背景和生活习惯相连的。如果我们没有完整地理解教育,对习惯的理解可能就会千差万别。如果认为教育就是考试,那当然就会盯住孩子整天做“卷子”;如果我们把教育作为完整的人格培养去理解的话,则孩子就不仅需要学习,还需要与别人去沟通,需要遵守社会的公德,需要有社会责任感,要谦虚等等。所有这些习惯如果放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去理解,我们就会明白,好的学习习惯一定要养成,但是人也不能自私,还要帮助别人;不懂的时候要请教别人,但也不要随意打扰别人。不能说,我不会了,老师就要给我讲,你不给我讲,我就不高兴。习惯还要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使用。不能说,我有主动提问的习惯了,我就喜欢问问题,我就不管人家在吃喝还是在休息,我去了以后就问。所以,要在一个完整的教育理念下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从某种程度上说,任何教育都是在做两件事,一是怎样做人,二是怎样做事。  具体到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来说,是为儿童将来从事各种职业、为人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的国民教育,而不是直接培养精英和专门人才的教育。且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它不仅需要少数从事高精尖技术的科技人才,更需要大批掌握各种技能的劳动者。所以,基础教育最重要的责任是面向每一个适龄儿童,使他们得到充分的发展,而不是去淘汰,让少数人去升学。基础教育是提高国力最重要的一个途径,更是肩负着培养文明公民的重要责任。所以,作为国民教育的基础教育,首先应该体现一种公平性,使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必要的教育。因此,基础教育不能以淘汰、筛选少数人升学为目的,而只承担培养国民的素质教育,每个人达到国家最基本的标准,合格就行,所以基础教育有时又称合格教育。  概言之,基础教育要改变那种只追求升学率,只关注少数“尖子生”的倾向;“教之以渔”,重点放在“怎样学习”的能力培养上,而不是放在对学习分数的追求上;要通过基础教育阶段的学习,培养学生志向远大,目标专一,意志顽强以及良好的学习习惯、丰富的创造性思维习惯、良好的做人与做事方面的习惯与文明素养,为今后成为一个文明公民、具备从事任何职业都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打好基础。教育还要坚信儿童的可塑性、可教育性,要改变那种对学生只注重知识的灌输、单纯以考试分数划分优劣的观念。“教育目标应该超越成功,而不能仅仅是功利性的目标,它应该更宽泛、更宽大些,它是追求圆融。就是一个人要有充实的、幸福的、美满的人生。”  (二)形成社会公正、全面的学校评价观  尽管在我国当前已经基本实现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但是由于义务教育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性、校际不平衡性,以及社会上存在的对学校评价观念和评价方式误区,使得学校总体上还没有从社会的评价阴影下走出来,还没能确立起自我发展的主体性地位。结果是学校工作的重心依然是社会(包括教育行政机关、父母和社会)所追求的,如表现在分数和升学率两点上,而对于学生其他方面的发展,如行为习惯的养成却关注不多,或根本就没有关注。总体而言,这种误区表现在中小学校评价往往是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教育督导室)控制下的总结性综合评价,从方案制定、指标筛选、过程实施到结果评判都由主管部门操作,学校处于被动地位,缺少主动性和积极性;各种检查评比次数多,学校忙于应付,耗费人力、物力,不利于正常教学活动;而且评价标准往往又是同一的,没有周密性考虑地情、师情、校情、生情,出现“千校一面”。这样,对于薄弱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来说,评价带来的不是激励,而是畏惧,因为它们远离标准,或目标到达度低。而对于一些城镇重点学校来说,它们又根本不在乎,因为他们的条件、水平早已摆放在了那里。如有些地方拿中小学生统考平均分数来评价教学质量,并与奖惩挂钩。大家知道,影响学生成绩的因素很多,且这些变量学校自身无法控制,诸如师资队伍、生源质量、教学环境、办学条件、课程内容等。示范(重点)学校和薄弱学校存在很大差距,假如用单纯的分数来衡量优劣,不但不能解决一些学校现有的问题,反而挫伤了办学积极性,对学校的工作采取做一日和尚撞一天钟的办法来应付。具体来说,这种评价的误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注重选拔功能,忽视发展功能。如把升学率的高低作为评定教育质量的惟一标准。在此评价指挥棒的指挥下,使大多数学生逃脱不了失败的厄运;同时,不少地方热衷于搞“重点校”、“重点班”,甚至“重点生”,对学生分成三六九等,只重视升学有望的“尖子生”,忽视大多数学生,而那些学习困难学生更被看作是教育的累赘而受到歧视。这不仅违背了基础教育是培养未来文明公民的思想,也违背了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更不利于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以及全民族素质的提高。  二是注重学业评价,忽视人格评价。多少年来,人们一直认为学生素质的高低,教师工作的好坏,学校教育质量的优劣,主要就是看学生掌握知识的多少。教育评价的主要职能就是学科考试鉴定学生的知识水平,并以此作为评价学生、教师和学校的惟一标准。评价标准严重错位,以分数论英雄,以“一好抵三好”,“只要分数高,三好跑不了”,把学生禁锢在为分数拼搏的狭小天地里,个性、特长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学校工作重智轻德,重体轻美劳,在智育中又重知轻智,只重视传授应试的书本知识和应试的技能,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只是宣传时的口号而已。  三是注重评价指标的统一性,而忽视个性。长期以来,教育评价主要被当作教育管理的手段,强调评价标准的统一性,即用统一的指标去衡量评价对象,而无视评价对象千差万别的具体特点,如用单一的分数指标和升学率指标去评定不同的学校及其教师和学生,带有很大的片面性。  四是注重评价的量化方法,忽视评价的定性方法。如追求量化的倾向反映在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上,强调指标的直接可测性,而对那些比较抽象、一时找不到量化方法的方面,要么省略掉,要么简单地作量化处理,使得评价结果主要由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硬指标决定,不仅影响了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而且引导评价对象只追求数量上达标,而忽视内在质量的提高。如对于校园文化、学习氛围以及体现在学生身上的、共同的行为习惯方面的东西就很难用量化法进行测量。  学校评价的目的不是为了证明(prove),而是为了改进(improve)。对学校的评价应该以校为本,注重办学特色,而不能只是迎合政府部门的检查要充分发挥学校在评价中的参与意识和主体作用,从而构建起一种主体参与式的学校评价观和发展性多元评价机制。  所谓发展性的多元评价机制,是将自身进步作为评价标准,对学校在一段时期内各方面工作成就与过去状况进行比较,衡量其进步情况,以发展为导向,鼓励学校挖掘潜力,不断提升,从而调动各部门和人员的积极性,并做到全员参与,全程参与,而对评价指标的完整性和技术的精确性则不作过多要求。它是从学校实际出发,既重视历史和现状,又重视对学校发展过程进行科学分析,确定未来发展重点和方向,自我加压,激发内驱力,寻找目标实现的途径。再通过评价,检测任务完成度,分析自身优势和不足,研究改善办法,找准对策,向更高目标奋进。发展性多元评价机制可激发受评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始终看到学校在不断发展变化,不搞“一锤定音”,以保证评价的连贯性和经常性,使学校对教育评价由被动变为主动,由抑制变为参与,由消极变为积极,由面向过去变为面向未来,由外部评价变为内部评价。简言之,相对当前所存在的学校评价观和评价机制,发展性多元学校评价观和评价机制是由重成绩、升学率的单一评价观向素质全面发展观和个性化发展观转变;由重检查形式评价和结果评价方式向重内容评价和形成性评价方式改变。  发展性多元学校评价机制有以下几个特点:(1)主体性。学校在评价过程中,既是评价客体(对象),又是评价主体,是主客体的统一体。重视学校的评价主体地位,是对学校的尊重和信任,也是调动学校参评积极性的有效措施。实践证明:没有被评价者的参与,评价目的和功能是很难实现的,要取得评价的良好效果也是不可能的。(2)民主性。评价者和被评价者在内部评价中,双方是一种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克服外部评价中强制的行政指令,体现了民主精神。使评价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和谐气氛贯穿于学校评价过程始终。(3)针对性(特色性)。由于区域经济、社会、文化不同,加之校情不同,学校不可能按一种标准去发展,也不可能用“一把尺”去衡量所有学校。不同类型的学校应有不同的评价标准,不同类型的学校应有不同的评价重点。评价标准可视学校情况而定,因校施评。具有一定的“弹性”,也就有了较强的针对性,不搞“一刀切”。因此,国家应要求学校有符合自己个性和独特优势的办学目标,只有科学定位,才能办出特色,有特色才有强大生命力。正如美国《新闻周刊》曾做的有关世界上办得最好的10所中小学的研究,结果发现,所谓“最好”,就是最有个性。  所以,社会对学校的评价要以其历史性与个性化的发展作为评价的两个起点,要以“创造适合于儿童的教育”,“寻找能使每个学生达到他可能达到的最高学习水平的学习条件”为目的。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出评价的诊断性功能,才能促进全体学生和学校的发展。布卢姆(B.S.Bloom)在谈到评价功能时指出:“不能把学校看作是以供选拔的机关,而应把学校看作是以个人发展作为第一功能的教育机关”,“要根据每个孩子的个性,有效地使用学习时间、学习场合、教授方法、启发动机……等进行授课,即要尽可能使所有孩子都能掌握学习内容。”也就是说,评价的目的是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是为学校发展服务的,它体现的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三)重新定义“成功”和“好孩子”、“好学生”的标准  长期以来,我们社会对个人的成功往往是以事业成功作为惟一的标志。媒体上所宣传的焦点人物,社会上所树立的榜样,几乎无不是以辉煌的事业成功作为注脚的。社会往往将事业成功(而这又更多地是以金钱为衡量)作为个人发展的惟一指标。据一项比较研究表明:中国父母心目中好孩子的形象所重视的是有上进心、竞争意识、领导才能、头脑聪明等具有明确自我意识、强调个人成功方面的行为习惯和品质,日本父母心目中对好孩子的形象所重视的是同情心、开朗性格、与人互助合作等人际关系方面。正是社会上这种对个人成功标准的“界定”,影响到家庭和学校对少年儿童发展的评价(好孩子和好学生的标准),使少年儿童从小就处于单向标准的无穷竞争中,苦苦地上下求索,而至迷失了自我。  因为,这个孤立的标准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在事业上成功,当我们把这种压力加在还少不更事的孩子身上时,就是学业必须成功;学业必须成功,就是成绩要好。所以,父母们常说,“为什么别人能考一百分,你不能考一百分”。这就意味着,等孩子长大以后,这种诘问可能就会变为,“为什么别人能当市长,而你却不能当市长”……显然,这在成人看来有点荒唐,因为市长、部长、院士等的几率是很少的,永远只是少数人。然而,当我们把学业成绩作为惟一衡量孩子成功的标准时,我们却并没有觉得荒唐。当把这种标准延伸到学校时,就成为评选 “三好学生”的具体机制,成为“好学生”的标准,单纯以学业成绩这“一好”作为评判的标准,因为学业成绩是成为“三好学生”的一个充分而必要的条件,而其他“两好”(品德好和身体好)却并未成为“三好学生”的充分而必要的条件。  当社会、家庭和学校都把这个功利目标作为少年儿童的发展水平检测工具时,就忘记了少年儿童其他也许是更为重要的发展内涵;其结果是,如果经常以单向惟一的标准来要求个人的话,那么绝大多数人永远都是失败者。长期以来,我们社会一直少有“失败”的英雄,因为,其他方面的执着与迷恋(如儿童对大自然奥秘的无穷追问、对小说的痴迷、有很多不同于常规的点子等)往往就会被贴上“捣蛋”、“成绩差”、“怪癖”等标签,因而这些方面的发展与成功在单向成功标准下也是失败。据一个著名的有关世界各国青少年价值观的调查,在青少年基本品质的培养方面,如善良、正直、诚实、宽容心等,中国的父母都是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我国父母所重视的是独立性、奋斗等与个人成功坚实联系在一起的功利性的品质。这种功利的过度追求,很容易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一种恶性竞争,如心里极不情愿其他学生考得比我更好;在晚上加班加点了,而对同学却说很早就上床睡了;为了压倒竞争对手,偷毁他人的资料……孩子的行为习惯的养成和人格的塑造,也在这种评价标准下往畸形的方向发展。  对于成人来说,事业上的成功往往只是个人生活与发展的一个方面。个人的幸福与成功与否还有其他多方面的因素,如家庭、婚姻是否美满,人际关系是否和谐,内心是否很充实,品行是否遵循社会道德等。如果一个人在事业上成功以后,还是一个孤家寡人,那么他的人生还是不太圆满的。如有的人说,“我穷的只剩下钱了”。所以,仅仅以事业成功来评价一个人的发展,是不能涵盖成功与发展的所有内涵的,不能认为事业成功,他的人生就是成功的,他的所有方面都是最优秀的。同样对孩子与学生来说,学业成功并不意味着他在学生阶段的发展就是成功的。这种孤立单一的标准,无论对于评上还是没有评上“三好学生”的孩子来说,都有形无形地剥夺了儿童其他方面的发展。为了得到表扬,为了当“三好生”,孩子就会倾向于表现父母或教师所希望的行为。长此以往,在父母与教师的一再强化下,“三好生”们就极易形成一种表扬依赖症,强迫性地使自己表现出符合父母、教师和他人赞扬的行为,表现出处于符合所享受的荣誉而框定的“规则”的日常行为。他们满脑子想的是:老师怎么想,父母要我怎么样;而很少或从来就不去想:我怎么想?我想要什么?一个个正处于天真、活泼,“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龄阶段,却都成了“小大人”,守规矩、懂礼貌,仿佛个个都是温、良、恭、俭、让的谦谦君子,很少敢越雷池一步,就更勿论求异与创新的思想与行动了。而对于多数未能评上“三好生”的学生来说,他们在无形中感到被分成了三六九等。他们的自尊心、表现欲,还有他们要求获取成功体验的渴望,往往多次被挫伤、被忽视。许多有天赋的学生,为了能够成为三好学生,能够成为好孩子、好儿童,而变得循规蹈矩,为此而付出的是特有的个性品质。  密勒曾有名言:一个社会中,怪癖的数量一般总是和那个社会所含的天才异秉、精神力量和道德勇气的数量成正比;今天敢于独立怪癖的人如此之少,这正是这个时代主要的危险。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反思吗?值得欣慰的是,近段时间以来,有一些地方(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抚顺、成都等)的一些学校相继对“三好学生”的评选进行了改革,如取消“三好学生”的评选,改为单项奖和综合奖相结合的学生评价模式。另外对学生的评价也不仅仅是以成绩为惟一的标准,而出现了操行评语。操行评语中强调对学生的鼓励性评价。这种转变的目的是着眼于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得到关怀,个性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以保证有特长的学生和全面发展的学生都有成功的机会,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品尝成长的快乐。  社会需要顶尖级人才,也需要事业非常优秀的人才,更需要许许多多在各行各业都勤于职守、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家庭幸福的人才。他们都对社会做出了贡献,他们都是成功的。同样,学校不仅需要有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也更需要全部的学生都成为好学生。只要他们今天比昨天进步了,就是好学生;只要他们尽全力去做好该做的事,就应该得到肯定、表扬和鼓励。但是家庭和学校对学生的成功的评价,归根结底是受社会对个人成功的评价影响的,所以,我们的社会(特别是具有“话语权力”的现代媒介)更应该重新思考:“什么是人生的成功?”  三.社区微环境与少年儿童成长  与少年儿童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环境是其生活的社区微环境,少年儿童生活环境的和谐对其自由、健康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正所谓“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但现实的生活环境往往是鱼龙混杂,而少年儿童的可塑性又决定了其发展的不确定性。所以,要有目的的构建少年儿童生活成长的良好社区环境、社会监护和支持系统,预防和矫正并举,还少年儿童一片生活的净土和乐土。  (一)建设良好的社区文化环境  家庭、学校和社区是影响儿童成长的三大决定性的因素。随着我国社会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城市和乡村古老的居住格局的变化,可以在真正意义上称之为“社区”的社会存在形式逐渐显现,社会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正由“单位型管理”向“社区型管理”的方式转变。社区环境正成为儿童成长的重要背景,对儿童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和健康人格的培育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一度在教育领域流行的“5<2”(一周时间内,孩子们在学校5天,学校外2天)的教育不等式即说明了社区对于少年儿童成长影响之大。  社区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社区物质文化是指经过社区人们改造的自然环境和所创造的物质财富的总和,它主要包括社区内的生产力状况、生产规模、物质财富积累的程度、人们日常物质生活条件的状况等等。如社区人们所建立的各种文化设施及文化场所,像文化活动室、图书馆、人文景观、公园、市政设施等,还有居民所用的服装、用具,以及一切生活用品等都属于社区物质文化,因为它们的存在与使用,无不凝聚着社区人的智慧与价值观念,体现着深刻的文化特色。社区制度文化是人们处理社区各种社会关系实践的积极成果的总和,表现为人们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方式规范体系。它既包括为保证社区各种群众文化活动正常进行而建立的各种社区团体和组织(如学校、居委会、妇女团体及其他非政府性组织、团体等),也包括一整套维持社区日常生活正常运转的行之有效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包括约定俗成的风俗习惯)。判断一个社区制度文化发展水平的最高标准就在于该社区能否合理调控和规范社区人们的社会关系和行为方式,在于生活于该社区中的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发挥程度,以及该社区的全面进步和发展状况。社区精神文化是指社区人们在改造社区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成果的总和,主要体现社区人们的整体精神风貌上,即通过社区群众的各种活动(特别是文体活动)长期培养形成的人们的价值观念、人生观、审美观、艺术修养、生活情趣、伦理道德、宗教信仰等。社区精神文化是城市社区文化中最活跃的因素,是社区开展积极向上的、创造性的文化活动的力量之源,它根植于每一位社区人的内心世界,并左右着社区居民生活的目标和生活方式的形成。  构建一个有利于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和健康人格塑造的良好社区文化环境,必须从社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层面来设计和建设。  就社区物质文化建设来说,要为孩子们构建一个复合型的活动和发展空间。早在孩子们蹒跚学步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拉着爸爸妈妈的手踏上了新的人生征途(熟悉社区生活环境),他们要在这里寻找红花、绿树,寻找阳光、蓝天;他们要在这个具体的生存空间中,去感受世界的美好和生活的幸福。但目前城市许多住宅建设或由于用地紧张,或由于设计不周全,而没有考虑为孩子们的成长多提供一点场所和设施。在钢筋水泥构成的空间中,孩子们看到的是被高楼切割了的狭窄的天空;在灰色的楼群里,一两块难得的绿地和花圃也常有栅栏阻隔了孩子们亲近自然的脚步。现代化的建筑材料与技术,一方面构筑起一个个应对人口增多和土地不足之间的矛盾的生活环境;但另一方面,也构筑起一个个阻隔儿童从小亲近自然、观察自然的环境,缺少泥土的气息与野花的芬芳,缺少儿童自由嬉戏、成长的空间。游戏,是孩子们必不可少的活动。社区物质文化的建设应该辟出专供孩子们嬉戏、玩耍的场所。这里有通向自然的草地、山坡,有充满童趣的秋千、滑梯、翘翘板……孩子们在一起游玩、成长。体育,是孩子自小就喜欢的倾向性活动。社区物质文化建设在考虑学校的合理布局以及完善学校体育设施之外,还应建设一些向儿童免费开放的公共体育活动场所。一块小球场、一方游泳池、一个小小的沙坑……孩子们在一起骑车、踢球、捉迷藏,在一起跑、跳、大喊大叫。游戏和体育不仅有利于孩子们长筋骨、健身体,也会给孩子们的生活带来无穷的乐趣,更为重要的是孩子在游戏、体育的群体活动中,发展和形成了遵守规则、相互合作、助人为乐的良好习惯等。劳动,是儿童成长又一必不可少的活动。学习的负重,父母的钟爱,许多孩子被有意无意的剥夺了劳动的权利。社区可以为孩子们建立一些劳动基地,让他们在这里浇花、种菜、饲养鸡鸭、参加公益劳动,在体验劳动的艰辛和欢乐的过程中,从小培养起他们尊重和爱护他人的劳动成果、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和正确的劳动态度。文化设施,对儿童的成长也极其重要。一个社区应该有对孩子们进行教育的基地,如纪念馆、纪念堂、纪念碑、社区标志等;应该有让孩子们进行文化娱乐活动的少年宫、影剧院、游艺厅、公园等;应该有让孩子课外阅读的图书馆、阅览室、博物馆等。当然,这些不仅仅是为儿童建造的,而是从社区的整体发展来规划与设计的。  就社区制度文化建设来说,为儿童构筑一个有规可循、有法可依、秩序井然的规则体系。首先要创建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组织。如社区教育委员会,由社区成员代表、各级各类学校代表以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共同组成,协调社区儿童教育事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管理社区内的各种活动场所和文化设施,规划和落实各种具体的教育措施。其他的机构与组织还有社区居委会、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德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等。其次,要建立和完善社区法律和规章制度,如社区代表会议制度、社区成员民主政治参与制度、社区教育制度、文化和娱乐设施管理制度、媒介传播制度、影视游戏分级制度等。日本通过制定社区教育的相关法律,对社区教育的地位、办学方式和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及社会各方面的责任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西文发达国家针对电脑游戏软件、影视片等的内容的适应对象制定了分级制,以保证儿童免受暴力和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影响,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可喜的是,2003年,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两会”上,已经有代表提出了对电影、游戏等进行分级的提案。我们期待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更多有效的法律制度出台。  就社区精神文化建设来说,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人们逐步搬进了统一规划的新村,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人们失落了许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的文化传统,面对一个更为复杂的人文景观:传统的与现代的、主流的与大众的、高雅的与通俗的各种文化交织在一起,构成子儿童成长的复杂的文化背景。在这种情况下,社区文化建设要承担起双重的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使命:一方面要在正确的思想指导下,建立一个多样化的精神家园,以满足儿童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另一方面,又要形成有效的导向机制,帮助孩子们在复杂的文化环境中去鉴别、选择,使他们的精神世界得到升华。所以,社区文化建设首先要注意组织丰富多彩的各种活动,引导和形成融洽的人际关系网络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氛围。和谐融洽的社区环境,相敬如宾的邻里关系,遵纪守法的社会活动规则,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生活氛围,必然培养出一代有教养、讲文明、懂礼貌、法制观念强的孩子。相反,黄色书刊、录像蔓延,赌博、麻将、纸牌盛行,“脑体倒挂”、“读书无用论”泛滥,社区人际关系紧张、“各人自扫门前雪”,打架斗殴、欺行霸市、违法乱纪等,则会败坏社会风气,泯灭儿童的理想,涣散儿童的斗志,形成儿童金钱至上、急功近利和个人主义思想观,不思进取、游手好闲的人生观,冷漠自私、个人中心的处世态度,惹事生非、恃强凌弱的不良行为等等。所以,社区要有目的的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教育活动,如把教育寓于活动之中,大力提倡讲文明、讲卫生、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互帮互助的新风尚,积极进行遵纪守法、市场运行规则宣传,有效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科学文化基本知识和市场经济基本知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敬业、精业、创业等方面的教育,让每一位社区成员都意识到,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孩子们做一个好的榜样,使孩子们在一个良好的生活氛围中健康成长,从而建设一个良好的社区精神家园。另外,社区要通过不同的方式加强对儿童进行文化教育。通过媒介榜样、实地参观(如历史遗迹、名人故居等)等形式对儿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组织参观科学技术台馆和展览、筹建各种社区科技活动中心和小组、举办各种文娱活动,让孩子们遨游知识的海洋、探索科学的奥秘、享受实践的乐趣、培养文学兴趣和艺术修养等;鼓励孩子们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社群关系,加强其社会角色意识,培养他们遵守社会行为规范,让儿童在社区多种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中,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发展现代的文明公民品质,培养其健康人格。  (二)构建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区监护和支持系统  少年儿童的教育历来是家庭、学校与社会共同的责任。但是,就我国当前教育的现状来看,一方面,三大块中,对少年儿童施行教育的社会教育几乎是空白,如果说有的话,也仅是近几年城市刚出现的“社区教育”,但专门针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机构也屈指可数,特别是针对那些被家庭学校所排斥、或者因家庭变故和心理上的原因而自己逃离家庭或学校的儿童、或者是对那些问题儿童或偶一失足而触犯了法律的少年儿童,有效的帮助机构实在太少;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基层就没有相关的少年儿童的社区教育组织,使得农村少年儿童的教育与成长发展在社区教育这一块尚处于真空之中。另一方面,学校与家庭的沟通、互动不够。父母和学校的沟通基本上是处于一种“以事为中心”的沟通方式,即一些具体的事情成为家校沟通的桥梁,而不是为了儿童未来如何更好的发展。如开学、期中期末宣布成绩召开的家长会、儿童在学校犯事而通知父母到校等。另外,儿童在家有父母管,在校有教师管,但还有一段非家非校的时间,如放学回家这一空档,由谁管呢?在这一空隙里,孩子们可能上网吧、录像厅等一些不太适宜他们去的地方,甚至有可能陷入一些不良社会群体中去。这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健全各自的教育功能,相互沟通合作,劲往一处使,共同建构一座防护墙,让孩子们没有机会陷入到这些不良的场所里去。  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社会上往往有一些专门针对青少年儿童的社会机构,有些是类似于会计、律师事务所一样的专门机构,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这些社会工作者大部分本身就是搞青少年研究的,有些人也还非常年轻,他们既有专职从业方面的人员,也有大量的志愿者。他们通过与孩子们交朋友等多种方式,当孩子既不在家,也不在校的时候来与孩子们交往。他们既不代表学校,也不代表家庭,而构成了家庭、学校之外的另一种与孩子们互动的关系,但同时也起到了一种沟通家庭、学校与孩子们之间关系的桥梁作用。孩子有些话可能既不跟父母说,也不跟教师说,但他们愿意跟这些工作人员说。如有些孩子,他们跟父母关系不太好,跟教师的关系也不太好,这样,这些社会工作者就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空间来与他们沟通、交朋友。  就城市社区这一特定的环境来看,由于社会转型,我国由原来的“单位制”向“社区制”转换,原来的单位人转化为社区人,正在形成了一个小政府、大社会的局面。社区成为人们与社会沟通的主要渠道,成为社区成员的主要生活空间。因此,社区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保护他们免受不良环境的影响,预防和矫正少年儿童违法犯罪,救助需要帮助的少年儿童等方面都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就农村社区来说,一方面,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农村人口进城务工越来越多,旧的家庭成员长期稳定不变的家庭结构已经打破,新的家庭成员经常性缺位的家庭结构已经开始形成。也就是说,那种稳定的、由父母亲自伴随孩子走过儿童少年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父母短期、长期缺位的家庭生活正变得越来越多。这样,儿童少年的监护与教育的责任就几乎全部落在了学校的肩上。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原只存在于城市的一些不良现象(如存在于媒介传播过程中的色情、暴力,高消费的生活方式等)迅速向农村渗透,正对农村的孩子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然而,孩子在学校的时间毕竟只有全部时间的1/3,其它时间大部分是在家庭和社会;而双休制度的建立,使得孩子在社会上的时间就更多了。因而,在家庭教育缺位的情况下,建立和完善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农村社区监护与支持系统也到了非常迫切的地步。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社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监护与支持机构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建立综合性的青少年、儿童事务所(中心)。在城市可以作为社区行政机构的一个组织部门。中心有心理咨询机构、学习辅导机构、成长环境欠缺或流浪的少年儿童支持机构、流动少年儿童支持机构、失足少年儿童矫正和救助机构以及少年儿童成长与发展研究机构等。机构里的工作人员可以由社会知名人士、学者和社会志愿者(如离退休干部与教师、各级职能部门的干部和具有法律、教育、社会、伦理、心理、美学等学科知识的热心人士)组成。要设一定量的专职人员,大部分可以聘请兼职人员,要注意吸收大学生和青年充实力量。在这方面,上海市已经作了有益的探索。如上海市在开发建设浦东新区时,设立了浦东青少年事务署,其中专门设立了“益友中心”,对失足少年儿童进行救助与矫正工作。二是建立专门的问题少年儿童预防和矫正机构,以完善少年儿童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制度,使少年帮教、矫治工作落到实处,使失足的违法犯罪少年走好人生之路。这种矫正教育,是对被矫正少年进行特殊教育辅导、特殊关心帮助的一种社会教育福利。它是在公民之间进行,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不能凭借行政命令和法律强制。三是鼓励和支持社会慈善机构、社会公益性组织等非政府组织(NGO)设立有利于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场所。如在全国妇联的支持下,北京创办了“打工妹之家”,对于外来的女性打工者进行帮助,外来女性打工妹中,有相当一部分还正处于少年期阶段。这些机构和场所对矫正少年儿童的不良行为习惯,形成正确的生活态度,培育健康人格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这些机构也是作为沟通学校和家庭而存在一种联系纽带。  就农村社区来说,当前也初步具备了建立社区教育和监护体系的可能性和基础。一是因为基层党政机关有大量富余人员,中小学校有大量退休人员,他们中有大批人员能胜任中小学生监护、教育和生活料理等工作。二是有些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经济相对比较富裕,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建立某种机构,来管理和监护其子女,使他们能安心在外务工。因此,如果在农村建立社区教育和监护体系,可以考虑由基层学区和共青团牵头,联合妇联、工会、村委会、学校,共同构建农村少年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这对于预防农村少年儿童陷入不良群体、沾染不良行为习惯、违法犯罪,矫正和救助需要帮助的少年儿童,保护他们健康成长,提高其综合素质,沟通学校与家庭都会产生有利的影响。  构建和完善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区)环境,最终还须通过立法来改善社会和社区环境,如对预防和矫正少年儿童陷入不良境地进行立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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