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在频繁的出现英雄救美3无敌版类似事件,比如雨里举线,路上生孩子,车里生孩子等等等...对于这种人我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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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_百花蜂蜜 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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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娃娃亲收藏
恋爱一般分两种:到了时候还单着,着急上火,随便找个看上去还顺眼的,咬牙跺脚把心一横也就从了,总耗着强。还有一种,从开始就火花四射流光溢彩,说好听了那叫两情相悦,两个人扭捏一段时间,顺理成章地狼狈为奸了。   我的恋爱属于第三种:父母之命。   在大学校园里,人家都脸红心跳地恨不能绞成一团,我们俩宠辱不惊地坐在教室,上晚自习!双方父母有言在先,既然是迟早的事,那就不要急于一时。所以,我不光要洁身自好,还得看住女朋友,避免发生“意外”。其实,要保住处男之身非常简单,做一个穷光蛋就可以了;但要保住一个处女,那就艰巨了。带着她的父母、我的父母那欲说还休的重托,我在这个喧嚣烦躁的尘世中,步履蹒跚地执行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保证自己的准老婆不被别人搞!   我哪知道你是我“媳妇儿”啊,我就怕你舔我的冰棍儿!   据说当时是这样的,我妈说,“你跟这个鼻涕妹磕完头,我就让你吃两根冰棍儿——两根!!”我一礼拜都捞不着一根,面对这样的利诱,我咣咣咣,痛快地磕完头,就被姐姐牵着买冰棍去了。老梁家闺女想跟着来,被我一把推开。   我已经忘掉这段细节,她却记得很清楚,且和我姐姐求证过,当时确实是这样的。她由此衍生出我是个不会心疼老婆的男人。   1   我们是娃娃亲,也就是说,从5岁开始,老子就告别单身了。我从小最大的苦恼就是,比人家多个“媳妇儿”。更糟糕的是我们那地方不大,事情传播得比发帖子还快。我们那儿吃面食比较多,大晌午的,大人们每人端一个巨大的碗,盛了面条,把什么的面料往面上一盖,浇上醋,扔进两瓣大蒜或者洗几棵葱,三五成群地蹲在树荫下,边吃边聊。   “嘿,老王家的小子和老梁家闺女订了娃娃亲了。”   “真的啊?这是好事。”   我就是老王家的小子,估计当年刚满5岁,当大人们谈论我的时候,我淡定地骑着一根木棍,流着两管鼻涕,很无耻地穿着开裆裤从他们面前走过。   娃娃亲不是玩笑,这个比什么指腹为婚靠谱很多。我奶奶说,我家在村东头,老梁家在村西头,两家结亲,摆宴喝酒,鞭炮齐鸣,挂红戴绿,我和老梁家闺女是扎扎实实拜了天地的。   据说当时是这样的,我妈说,“你跟这个鼻涕妹磕完头,我就让你吃两根冰棍儿——两根!!”我一礼拜都捞不着一根,面对这样的利诱,我咣咣咣,痛快地磕完头,就被姐姐牵着买冰棍去了。老梁家闺女想跟着来,被我一把推开。   后来她老拿这个说事儿,小孩的记忆很奇怪,我已经忘掉这段细节,她却记得很清楚,且和我姐姐求证过,当时确实是这样的。她由此衍生出我是个不会心疼老婆的男人。我每次都喊冤——当时我哪知道你是我“媳妇儿”啊,我就怕你舔我的冰棍儿!   2   接下来的杯具事件估计谁都猜得到。上学后,老师是喝过我们订亲酒的,自然笑眯眯地把我们安排在一起坐,做游戏,我们永远是一对,回答问题,她答不上来我补充,我不会唱歌她接力,乏味透了。小朋友一下课就疯玩,玩积木,玩弹珠,玩转椅,玩滑梯,我最恼火的事情就是玩到十万火急的紧要关头,有多事佬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不——不不不——不好了!有人打你老婆!!
1楼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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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小霸王每个年级都有,一年一年都有那么几个的。家闺女性子倔,和女同学,小霸王们在旁边搞破坏,双方先拌嘴后动手,男生吵架一般都不是女生的对手,恼羞成怒,几个男生拿皮筋把她绑在树上了。   就像那些武侠烂片里的情节一样,她像个被土匪抢上山的山村少女一样,一面死命挣扎,一面哭喊“救命啊!!!”   老子当年刚把裤裆缝上,几乎每天都尿床,除了在家为了吃糖满地打滚两脚乱踢外,几乎没有过更粗暴的行为,连树都没爬过。对,因为我是家里的,又是个男孩,集于一身,要是真演武侠片,我扮演个被土匪打劫的富家公子还差不多,去扮演英雄救美的男一号,那真是要了我的命了。   我硬着头皮走过去:“你们把那女孩放了么……”声音还在发颤,根本不是呵斥的那种声调,那个“么”,就是商量的味道。其实我的潜台词是:我打不过你们,拿弹珠什么的把她赎身了可以不……   小霸王一般都很上道,从我身上把能拿的东西都摸走,就跑一边玩去了。我从树上笨手笨脚地把她解下来,她呜呜呜哭着冲进教室,留下我尴尬地拿着皮筋站在树下。不过我是个很快就忘记不快的人,不好意思地舔舔嘴唇,对围观的女同学说,“咱们吧。”女同学回答得很干脆:“呸,不要脸,谁跟你玩!”从我手中夺过皮筋,吆五喝六地去一边玩去了。   我两手插在空空的裤兜里,其实是有些恼火的,老子今天玩弹珠本来是赢家,现在落个两手空空,都怪这个“媳妇儿”。   因此,当时我觉得有“媳妇儿”是个有百害而无一益的事情,总是跟妈妈哭喊能不能“离婚”。   3   妈妈的解释是:“你们没有结婚,就不能离婚。你们只是订亲,所以是没办法的事情。”我说:“那我先结婚吧,那样就可以离婚了。”   我妈又说:“不行,必须等到20岁。”   这样的对话司空见惯。我那么执著地要离婚,而不是退亲,是因为我根本没有退亲这个概念,只知道离婚。   有一天,我去好友冬生家玩,并且决定在他家吃午饭,结果厨房里他爹和他妈瞬间由斗嘴升级到武斗,从东厢房打到南头的牛圈。冬生他妈最终还是被打哭了,咧着被打歪的嘴大声哭喊:老娘跟你离婚!×你妈个没良心的!……离婚!!   我很聪明,知道离婚就是两口子分开过的意思。   居然不能离婚,还得等那么久!20岁在我眼里遥远得根本不可及。我心里非常烦躁,想想未来,悲从中来:为了给她赎身,我以后要损失多少弹珠、冰棍儿、香烟盒、铅笔条啊。   电视剧里一般都这样,穷光蛋有一身蛮力,家境富裕的公子反而弱不禁风,小霸王们和我就是典型。人家一只胳膊有我两只粗,随手一推我就狗吃屎,他们尝到甜头以后,发现了生财之道,三番五次找我“媳妇儿”的麻烦,要么揪住她的小辫,要么拧住她的胳膊,然后派人通知我拿文具或者玩具去给她赎身。我辛辛苦苦赢来的元宝、香烟盒、弹珠什么的,在口袋里还没焐热,就得拱手送出,我“媳妇儿”估计习惯了有人给她出头,每次都宁死不屈,搞得大家都下不了台。而我每次成功解救她以后,她居然没有感谢的意思,刚开始还哭哭啼啼的,后来该干吗干吗去了,一点也没把自己当外人。
2楼 11:41&|
长期这样下去迟早破产,于是我想到了练武。   据说每个小男孩都有一个武侠梦,渴望能强身健体身怀绝技,然后可以劫富济贫除暴安良。什么降魔棍夺命刀追魂剑火焰枪,要不就八卦腿。   我们经常聚在一起共同研究武功,修炼神技,我们依然打不过小霸王,依然受欺负,但至少在心理上得到了莫大的满足。从此小伙伴们做的梦里,多了一位大侠(其实就是自己),打败了土匪恶霸,把他们的银两都分给了农民,甚至成为一方首领,带领众小侠闯荡江湖……   从一开始,我练武的目的就带有浓郁的:救“媳妇儿”。   我不爱她,我救她,也就救了我的弹珠。你甚至可以说,在我心里,“媳妇儿”远没有弹珠重要。我也就是打着救“媳妇儿”的幌子去抢救自己的玩具了。   由于练武太勤奋,以至于裤子经常磨破,搞得我妈很恼火,一生气用一种质量超级好的布料,把我所有裤子的膝盖和两个屁股墩上都钉上了补丁。从此我走街串巷,别人都忍俊不禁,以为我是个小乞丐,而同学们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因为穿得破,又姓王,他们都叫我“破烂王”。   我倒挺坦然,但是我“媳妇儿”不干了。因为大家都说她是“破烂王”的“媳妇儿”,据说她回家也要求与我分开,她妈妈也说,必须等到20岁。   当年我读幼儿大班,我知道,我和我的女同桌兼“媳妇儿”,都迫切地想坐上,飞速地去往15年后。   4   小学时,男生都要画,女生不许跨越雷池一步,否则拳脚伺候。我依葫芦画瓢,在课桌上用小刀很仔细地刻了一条深深的沟,我算厚道的,她那边的面积还可以放下个书包。   要不是因为她是我“媳妇儿”,我只给她留一个铅笔盒那么大的面积。都是这么干的。我很羡慕他们。   这几年来,我和她说的话不超过50句,即使是我从树上给她松绑,也没有对话。同桌也有两三年了,基本不说话。一般都是我盛气凌人地说“让开一下!”、“别过了线,我打你哦!”、“作业给我抄一下!”她一般都表示沉默,有时候会轻蔑地给我一个白眼。   我是真的不喜欢她。她学习也就中上等水平,长得也一般,一个女孩子,浓眉大眼的,皮肤黝黑,扎俩小辫,跟哪吒似的。夏天的时候,老师要求做游戏的时候手拉手,我会感觉到她手心凉飕飕的,还很湿润,明显是手汗出太多了。我很不喜欢。   其实我喜欢老师的女儿,永远第一名,穿得干干净净,连红领巾都系得像那些宣传画上的城里小朋友,不像我们,每天就像吊着个死鱼干跑来跑去,没往上面抹鼻涕是因为老师会抓狂,然后打人。   老师的女儿白白的,皮肤细腻,小细眉毛,长长的睫毛,双眼皮,眼睛像黑葡萄会说话,普通话也说得标准,经常站起来大声朗诵课文。我的两个小伙伴都有幸成为过她的同桌,做游戏的时候,可以堂堂正正地拉住她的小手,我非常嫉妒这一点。   只有我,永远都和她同桌。我越来越讨厌她,甚至开始怨恨妈妈给我如此匆忙就订了一门我不喜欢的亲事。俗话说3岁看小,订亲的时候已经5岁了,当时就应该看出她根本就是个变不成天鹅的丑小鸭啊!虽然我也不咋地,毛发稀松三角眼狮子嘴,头大身子小,远看像叹号,近看像问号,但也不至于非要找一个她那样的吧。   我忍,等小学毕业了,我就能脱离苦海了!   5   村里的老师们,都是本家本社的,背地里其实对我俩特别照顾,全村人都知道,就我们不知道。   小学课文不是孔融让梨就是红军吃皮带,要不就是鸡鸭同笼,小猫钓鱼,鸟语花香,荡起双桨……思想纯洁得要命。老师遇到涉及男女之间情节的,也加快语速匆匆带过,比如小明和小花那纯洁的友谊,老师也刻意回避。村里的人偶尔说两句“你媳妇儿怎么没带出来”、“你媳妇儿跟人家跑了”之类的打趣的话,基本上也都不过分。   以至于我懵懵懂懂浑浑噩噩直接杀到了青春期前夕还是白痴。我以为“媳妇儿”就是个名词,男人都得有一个这样的女人,只不过有的晚一些,有的早一些,像我这样是未免太早了些,但也无可厚非。   小学毕业时,同学之间相互填一个临别赠言。我给我“媳妇儿”的赠言是:你是一个学习认真的同学,希望你以后能更上一层楼!   就这句话还是抄来的,没什么特别之处。我把她当成众多女同学中的普通一员,从来没觉得特别。   我不喜欢她,是因为她长得实在一般,或者直接点说就是彻底的不好看,又脏兮兮的,学习也不是最好,我压根就不喜欢她。小时候,我要喜欢一个人,她的成绩一定是很好的,而且是班干部。我那个“媳妇儿”不是组员就是队员,连卫生委员都没混到过,课代表也没她的份,我怎么可能注意她啊!   但是,家里人却总是安排两家一起吃饭,一起进城什么的,连去动物园都得见到她,傻不拉几地一人舔一根雪人冰糕,目瞪口呆地看着笼子里的老虎,吓得大气不敢喘。只有那时候,我才会心甘情愿地拉着她那冷飕飕的小手,紧紧地握着,她的爸爸哈哈大笑,“你要保护好你的‘媳妇儿’哦。”我心里想,要是老虎扑出来,我就把她甩出去扔到老虎嘴巴里,那样我就有机会逃跑了。   不管怎么说,保护“媳妇儿”是我在小时候除了“好好学习”之外听到最多的话。我心里想得很简单,无非就是不让她被人欺负嘛,多买点弹珠“防身”就好了。   直到上了初中,我终于可以摆脱“媳妇儿”了。我的生命,也就此翻开新的一页。我开始了我轰轰烈烈的青春期。
3楼 11:41&|
初中意味着要离家求学。只有镇上才有中学,我们在村里考试,过了分数线,就可以去镇中学读书,做个“文化人”了。   我学习不赖,她也不差,所以都顺利上了中学。杯具的是,我们没有选择,只能在一个学校;洗具的是,由于同一年级的学生来自十来个村,数量不小,只能分班,我没和她分到一个班。   大家当时也就10岁出头,从来没有离开过家,更没在外面过夜的经历。第一天很兴奋,在脚臭、汗臭甚至尿臭中,紧张新鲜地进入梦乡,浑然不觉破烂的宿舍、肮脏的床铺意味着什么。第二天就不行了,几个怂货太想家,就哭了。先是小声抽泣,后来是低声呜咽,到后来简直是号啕大哭,而且加入的人数越来越多,那场景极其忧伤。   我也是怂货之一,不光是号啕大哭,简直哭得撕心裂肺。我有哥哥有姐姐,在家里排行老末,爷爷宠,奶奶爱,仗势欺人横行霸道,连家里养的老母猪都敬我三分,见了我要绕道,从小就是妈妈或者姐姐给我穿衣服,系纽扣,洗脸刷牙都有人管。现在,过的这叫什么日子啊,我连纽扣都数不清楚,系来系去还是错了行,裤子虽然只有两条腿,但为啥每次我都前后反着穿呢?还有,洗脸和洗脚用的是一块毛巾,总有尘土垃圾落在我铺位上……其实在我妈妈的熏陶下,我是个爱干净的小孩,现在简直是落进猪圈了,这反差也太大了。而且同学几乎都不认识,不像小学时,还没上学就都认识了。   越想越悲凉,越哭越伤心。其实,这些都是生活上的琐事,还不至于让我伤心欲绝,我最难过的是,上学第一天,我被我的新同桌给打了!!   被打也不至于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最屈辱的是:动手打我的新同桌是个女的!!!   2   事情经过很简单:老规矩,男女生同桌,先画三八线。因为刚入学,一时找不到趁手的工具,我就用粉笔随手画下一条线,警告我的新同桌:不要超过这条线,你的东西,包括你的身体,任何部位都不允许!   我说过,我是个厚道人,别人都只给同桌留铅笔盒那么大的面积,我把给“媳妇儿”的特殊标准给了我的新同桌,给她留了书包那么大的面积。   不料,新同桌一声不吭,夺过粉笔,顺势用袖子把我画的线抹掉,重新画了一条线,那条线比我国任何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更加不平等——她只给我留了铅笔盒那么大的面积!!!   “你找死啊!”我怒不可遏,从小到大,我就没遇到过这么嚣张的同桌(实质上我也只有过一个同桌,而她总是听我的)。我不是君子是小人,动口又动手,说完就打了她一下。   惊世骇俗的一幕就在3秒钟后上演:我的同桌动作敏捷,啪啪左右开弓给我两个响亮的耳光,随即站起身踹我一脚,然后揪住我的头发,死命地往墙上撞……直到老师来了喝止。   我被一个女人揍了一顿!短短1分钟,这就成为一个铁的事实。我不是没还手,是根本不是对手,她个子比我高,身体比我壮,胳膊比我粗,拳头比我大。从小就揍我的那些小霸王,她单挑肯定没问题,群殴的话,车轮战她能弄倒仨。 我开始了我轰轰烈烈的青春期(2) 在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我只能选择哇哇大哭。于是,赵镇中学初一(四)班的王姓同学被女同桌打哭的事情迅速传播,比我当初订了娃娃亲这回事传得更快。   在上了初中的第二个夜晚,我屈辱地大哭着,想到我的“媳妇儿”可能也听说我被打这回事了,从此可能再也不怕我了,再也不听我的话了,再也看不起我这个窝囊废了,悲从中来,泪如尿崩,差点哭晕过去。   3   在新学校过了不到两个星期,我就成为知名人物,就像小学时路人皆知我就是有“媳妇儿”的那个同学一样,现在我是一个被女生打哭的同学。   十来岁的我,体弱多病胆小如鼠,懦弱怕事敏感自卑。我用近乎逃避的生存法则活在这个校园里。一个学期的时间,我除了读书几乎不做别的事。这期间,只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   有一天,她来了。我的“媳妇儿”到我们班教室门口,托同学把我喊出来。我见到她时特别惊讶。因为我刻意躲着很多人,最主要的就是她,我想出很多躲避别人的办法,却从来没想过有人会主动找上门来。   “你要干吗?”   “没事……”   “没事你来找我?”   “看看你在这个班怎么样。”   “能怎么样,就那样。”   “我听说你同桌打你……”   我的脸顿时涨得通红,小男孩那长期被挤压的尊严委屈伤心和愤怒同时涌上心头。她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居然有这样恶心的人,人家挨揍了,她还幸灾乐祸,跑来故意羞辱我!   “滚蛋!!!”   我恶狠狠地骂她,顺手一把将她推倒在地,转身回了教室。   我这辈子都不想跟她说话!我暗暗对自己发誓。   4   没有永远的统治,也没有永远的被统治。只有不停的斗争。   ——初中历史老师   我的童年、少年、青年时期,总体来说,都是快乐的。初中一年级,是我记忆中最灰暗的一年。那估计是我从童年到少年的成长历程中,苦苦挣扎的必经阶段,比别人来得更极端些,但好处也有——我挨打的日子快结束了。   我喜欢历史课,喜欢历史人物,比如太平天国的“天父”杨秀清。不为别的,因为我的女同桌和他同名同姓,每次老师讲到这里,大家就一片哄笑。初一第二学期行将结束,我们在盼望快乐的暑假,满心长草。就连我这个门门功课第一名(不是我厉害,是我除了学习没事做)的学习标兵都坐不住了,就想着快点放假。   就在这种相对愉悦的前提下,我少有地放肆了一回,在老师讲完课后,下课和同学们学“天父”装神弄鬼的样子,嘲笑杨秀清。   没有例外,我的女同桌又打了我一顿。班主任在他的办公室给我洗脸,抹去我满脸鼻涕,又好气又好笑,“你一个大男人,被一个小姑娘三番五次打哭,丢不丢人啊,你看看你这傻个子,可惜了……”   对于前面的责备,我早就听烦了,但是最后一句让我一愣,我抬头一看,发现镜子里那个哭包除了头发乱蓬蓬外,个子长高了不少。   对呀,老子长大了,为什么还要怕女人呢?再一次武斗事件中,我……算了,打女人不算本事,细节不说,总之取得全胜。从此,我一翻身成为统治者,“天父”被我征服了,她对我绝对服从,我在初中的梦魇终于结束。   记忆中,我那段时期饭量巨大,飞速发育,不光打得过女人,还打得过大多数男生,甚至高年级的男生。以前是因为我实在不值得欺负,没人找我打架,现在是同村的孩子受了欺负会找我帮忙。我一发不可收拾,从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向一个惹是生非的小流氓一路狂奔。   5   我在初二有了自己的自行车。从村里到镇上5里地,我妈怕我这个宝贝疙瘩骑车掉沟里,第一年我姐负责接送,现在每周我终于可以自由来去了。一拐弯就可以去电子游戏厅玩街头霸王,玩雷电,玩三国志,美死了。   那时候流行抄歌词,买一个漂亮的本子,用彩笔工工整整地把小虎队或者林志颖的歌都抄下来,还要贴上贴画,电视里演什么就贴什么,《新白娘子传奇》《雪山飞狐》或者《戏说乾隆》。才抄了一年,我就失去耐心了,本子被撕成乱七八糟的,用黑色的大粗笔画上骷髅头,给别人下挑战书,放学后就去操场上群殴或者单挑。   打架的理由很多,比如谁打饭的时候插了谁的队,谁跑步的时候瞪了谁一眼,谁踢球的时候铲伤了谁,在当时看来,每一个事件都无比严重,关系到个人尊严、帮派地盘甚至江湖地位。   我甚至还收到过女生的小纸条,懵懂的爱情悄悄萌芽,“我觉得你是个不错的人——无名”,清秀的字迹一看就不是杨秀清这样的糙女写的,但是我心中恼火——老子当年被女人打的时候,怎么没人喜欢啊。   我开始有点懊恼当初对我“媳妇儿”那么粗暴,她是在我颜面扫地苟且偷生的时期唯一一个搭理我的女生。但是我实在忙不过来,学抽烟,学游戏,打群架,看小说,抽空还得骑车去城里看录像,比国家领导人都忙。   我“媳妇儿”在学校的大红榜上名次蹿升得很快,但是我的下降速度一点不逊色于她,到后来,终于在密密麻麻的榜单上消失了。但是我浑然不觉这件事情的严重性,直到我得到消息,我的“媳妇儿”可能考上中专,去一个小城市的护士学校读书。这个消息是在两家聚餐的时候我才知道的——除此之外,初中三年我只和她见过一次面。   我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生命里没有她,但是在我命运的十字街头——初三,听说她要远走他乡,我竟然有点舍不得了。
4楼 11:42&|
有意无意地,屋子里只剩我和她。两家的大人要么借口出去买东西,要么在院子里乘凉,我不识时务的表妹被奶奶硬拽着也走了。   “为什么要去读护校?”   “因为老师说我能考上。”   这是实话。在那个年代,中专比高中的分数线高很多,对于农村的父母来说,中专意味着再供三年学,孩子就可以有工作,赚工资了。对于孩子来说,上什么都无所谓,因为他们不知道未来的命运应该在自己手里。   “你家里知道吗?”   “不知道。”   回答问题的是我,我知道她在问什么。因为我频繁打架斗殴,成绩急剧下滑,从全校第一名,堕落到进不去百名榜。   我已经完蛋了。   “你还是得看点书……”她想了很久,憋出这么一句话。我当时哪听得进去这个。那时候街机事业飞速发展,录像厅最流行的是《古惑仔》,我没去砍人就不错了,还看书?我根本就没搭这句话的茬儿。   我不记得后来东拉西扯了些什么,总之那次对话草草了之。   我妈的意思是,让我也上个护校,陪着她。我的意思是,老子一个男人,将来去做护士,多恶心啊。我爸同意我的观点,他是个警察,最受不了的就是娘娘腔。   其实当时的我别说上护校,连最破的高中都考不上。这个事实瞒不住,在实话实说后,我被活活揍了三天,是吊起来用皮带抽的那种。   当年我14岁。因为打架太多,不但下手凶狠,连抗打能力都得到极大的提升,和三年前在宿舍号啕大哭的那个怂货判若两人。我这样的转变看得我妈又欣慰又痛心。   我只穿条短裤,光着膀子,被我爸用拴牲口的缰绳五花大绑,直接吊在了街门上,用皮带抽。我爸有条水牛皮的武警皮带,沾上水,打起人来啪啪响,而且一下去一道血痕。打累了,他就出去串门打麻将,回来接着打。   晚上就放我下来吃饭睡觉,第二天接着吊起来打。当时我成为我们村的一大奇观,三姑六婶的围了一圈。   “哟,这是干吗呢?”   “不好好上学,从第一名混成了最后一名。”   “嗯,那是应该打。”   在农村简朴的观念里,不好好读书是学生不可饶恕的错误,必须惩罚。到了第三天,我的伤口开始发炎,不但疼,还痒,如同百虫钻心。再打的时候,疼上加疼,我实在撑不住了,就对着我爸破口大骂:   “我×你妈,有种放我下来单挑!”   “你妈×的,你抽死老子算了!”   “王××(我爸名字),你不得好死!”   ……   虽然是自己的亲爸爸,但是当时真的把我打惨了。   2   我妈很冷静地说,孩子他爸啊,咱不能这么打,动静太大了,老梁家知道了要是退亲就麻烦了。   我爸马上接受了这个建议,我终于得到解脱。晚上,我趴在凉席上,疼得直哼哼,背上的伤口开始化脓,我奶奶一边扇扇子一边骂我爸:自己生的都玩命打,以为是打犯人啊(我爸是狱警)。   我爸之所以玩命打我,除了失望和难过外,还有个关键的原因——这个“媳妇儿”,第一不能跑了,第二不能让别人给“占了便宜”。书包网
想看书来书包网 一个村姑和一个印度阿三聚餐(2) “占了便宜”是啥意思?就是不能被人摸摸手啊,抱一抱啊,甚至××○○啊。农村人确实简朴,但简朴不是意味着愚蠢。在性事方面,他们甚至比城里人更精明。农村当年连电视都没有,一天黑一关灯除了××○○找不到别的事情做。所以我说,我在小学居然能纯洁而无知地度过,简直是个奇迹。   对于一个“有妇之夫”来说,一直到14岁还对性知识一无所知,则是另一大奇迹。   不管怎么说,父母如何商议对策是他们的事,我才不管那么多,好像这事压根儿跟我没关系。   中考对我来说,只是又一个漫长暑假的开始而已。我和伙伴们在村边那条小河里戏水、摸鱼,好不快乐。   我8岁学会游泳,从偷偷摸摸到光明正大,每年都在那条河里泡着,光着腚来,光着腚去,一直到14岁。我的第二性征出现得很晚,一直到这个夏天。有一天照例戏水打闹后,穿上裤子回家,觉得被什么东西扯得*生疼。找个没人的地方脱了裤子一看,大吃一惊,只见*上有类似头发一样的毛,居然长了那么长,我都没注意过。   偷偷去找冬生说,他一点也不吃惊:我们从初二开始,去河里都穿着裤衩的,就你*,老是*。   说完,冬生把裤子一脱,一片森林。我想当年被“天父”杨秀清欺压时是纯粹的难过,直到看到好友冬生的生殖器时才感觉到年少时的第一缕忧伤:我们终于长大了,再也不能像孩子们那样快乐地玩耍了。   以前总是渴望长大,原来长大还意味着放弃。这时候才陡然发现,我对弹珠那些早没兴趣了,我现在迷恋的是电子格斗游戏,打台球,学抽烟,偷喝酒,骑飞车,打群架。   我再也没有去过那条河。   草草去了一所高中读书,我决定以一个成年人的标准要求自己。与此同时,我“媳妇儿”去了那所护校,在另一个城市,她开始给我写信。这估计是她妈的要求。我妈的要求是,我必须每周去我“媳妇儿”的学校去看她,风雨无阻,雷打不动。   真正的恋曲,终于奏响了序章。   3   我第一次坐火车去她的学校,傻不拉几地穿着一双假耐克球鞋,一条花裤衩,一件黑背心,背上还有条条伤痕(那次被我爸抽的),斜垮一个绿军包,上面写着5个红色的字“为人民服务”,标准的*。   父母是英明的。我一路打听到她所住的宿舍楼下,看到她提着一个暖瓶,暖瓶却被一个男的拽着,旁边还站着几男几女。大概意思是她和同学去打水,路遇小流氓,要一起“耍耍”,我“媳妇儿”不想搭理他们,就被缠上了。我爸妈的预料成真,这个“媳妇儿”迟早会被人占便宜。每周来回15块钱的火车票也是值得的。   不过他们只猜到开头,却猜不到结尾。我的出现只能加剧事情的恶化,因为那几个是*,我也是*,双方几乎都没有语言交流,直接就飞板砖,拳脚相加。我一个怎么打得过几个,挨了一板砖后,鲜血直流……再一次歇逼了。   我觉得吧,英雄救美那些都是鬼扯,这差事我从小到大都没干成功过。除了贿赂和挨打,我根本就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不管怎么说吧,小流氓还是走了。暖瓶也碎了,我脑袋也开瓢了,在他们学校的医务室包扎时,她在旁边抠着指甲,哭得湿嗒嗒的。   我的头被包成粽子一样,而且晕乎乎的,也没好气。跟她说,别哭了,我饿了。书包网
想看书来书包网 一个村姑和一个印度阿三聚餐(3) 我们去食堂吃饭。在吃饭的时候,她扑闪着那双大而无神的眼睛看着我吃,我则狼吞虎咽。   一个村姑和一个印度阿三聚餐。这就是我爸妈想要的结局?   我根本就没想来,推三阻四,开学两个多月了,我才第一次来看她。用我妈的话,屎壳郎就是喜欢大粪堆,我一到新学校,就跟一帮“志同道合”的同学搞在一起。以前抽劣质的万花山,现在抽和大人们一样的蝴蝶泉,偶尔还能搞个云烟、红塔山什么的。台球也换成斯诺克了,录像厅也花样翻新,三五个人就可以包个小房间,想看什么看什么,我太喜欢和他们一起玩了。   这也不是我不去看“媳妇儿”的原因。其实,我恋爱了!爱上的人不是她。   4   从村里,到镇里,现在是在城市里。我算是开了眼界了,原来除了去河里摸鱼,还有游戏机可以玩,还有掌上游戏机呢,那么多好听的歌,迷你的小录音机叫随声听,那么多磁带(那时候碟很少),那么多电影,……,那么多姑娘。   我除了有点愣头愣脑外,一切正常。青春期的标志不是情窦初开,不是情窦乍开,而是情窦爆开,我电光火石般爱上了同桌的前面的右侧的前面的左侧同桌的她——比小学老师的女儿更白,眼睛更黑,更可爱,更漂亮,学习也不错,衣服也穿得好看……我当时的想法已经改变了,即使她学习不好,也会喜欢她。   更重要的是,她一直就是城里人。城里人那种见过世面的气质,是我们所没有的。一直没有人说我土气,是因为我神经大条,没见过什么也不表示惊诧,最多就“噢”一声,作恍然大悟状。但这不代表我和别人在同一起跑线上。我觉得找一个城里的女朋友该是多么有面子的事情啊。   相比之下,我的“媳妇儿”不是一般的土。她的双手因为干农活都长老茧了,裤子衣服什么的都是家里给做的,虽然穿得干干净净,但总觉得太土了,很丢人。现在她也和我一样,15岁了。唯一的变化似乎就是两条辫子合并成一条马尾,拖在脑后,走路一晃一晃的。和我心仪的女生比,真是一个村姑,一个公主。   我还能坚守在教室上课的唯一动力就是我的公主,我看着她的后脑勺,看着她*的脖颈,幻想能轻轻吻下去,或者摸一把。每当她回头和同学说笑,眼神无意中与我接触,我都心中一荡,觉得全身酥麻。   还真的像触电一样。   我后来再次去“媳妇儿”的学校,是因为她说过,没钱了可以跟她借。我抽烟喝酒什么的都需要钱,而她说她舍不得花,生活费一般都花不完。   每当我走投无路,就去护校找“媳妇儿”借钱花,从来没还过。   我偷偷给我的公主写情书,回到宿舍就跟同学说。其中一个同学大喊一声,靠!我也给她写了啊。哄笑一片,原来情敌就他妈躺在我上铺。   我们俩约定,谁追到算谁的,不许翻脸。于是,我更加缺钱,频繁地往护校跑,跟我“媳妇儿”拿了钱去给那公主买花,买小礼物,过生日就送音乐盒,送贺卡。我是那样的无耻,以至于从来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妥。   那一年的冬天,在那座古城的某个小饭馆里,公主和我俩摊牌了,说其实我俩都挺好的,只不过她很难抉择,也不能抉择,因为她的一个初中同学和她终于确认关系了。   那时候我是多么伤心啊。大口大口喝着白酒,做悲痛状。和上铺那哥们儿一起悲伤,大半夜的,躺在大街上哭。公主觉得太冷了,就和女伴先走了,我和我上铺那哥们儿还在那里“任由青春的泪水尽情地流淌”。后来,我们就坐在冰冷的石板上,相互勉励对方,说一些现在听起来愚蠢之极的话,比如“长痛不如短痛”“咱们并没有失败,因为我们还有尊严”,直到后来,我回过神来说,“还没结账呢,操,你一定要和我对半分账啊,我的钱不够……”   所以,事实上,我的初恋还没开始就失败了,不但不浪漫,还很狼狈。而且,我的初恋不是我的“媳妇儿”,我没想过去喜欢她。   她也不喜欢我吧,一个小流氓,谁喜欢啊,我想。   5   苍天有眼,我终于彻底混成了一个流氓,与社会盲流不同的是我还有个学籍。这所高中不简单,高考命中率奇高,重点高中。我说草草上了这个高中,是很匆忙的意思,因为我妈觉得,“儿媳妇儿”都上中专了,儿子要是不上高中,就赶不上人家前进的步伐了。   能上这所高中,是因为我叔叔是副校长。而和我混在一起的一众人渣能进来,则因为他们的爸爸妈妈舅舅叔叔姐夫嫂子什么的,很可能是本校的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数学权威语文组长,要么就是本城市长的公子,银行行长的千金。   你想,就这帮人,学习不行,不爱读书,有钱有势,不把学校弄个底儿朝天才怪。最怪异的是,我上面说的这些位,居然都是我的同班同学。把这些人集中在一个教室,你可想而知我们的班主任多么可怜了。他在悲凉之余,管我们叫“八旗子弟”。最搞笑的是校长的公子,瞪大无知的双眼问我:哥们儿,八旗子弟是什么意思,咱没旗子啊。   我就和这帮废物混在一起。   自从那短暂的初恋失败后,我再也不敢轻易地喜欢别人了,但是我却学会了耍流氓。电视上那些流氓怎么调戏妇女,我就怎么调戏女同学。跟着那帮人,我算是彻底学坏啦。   我“媳妇儿”期间给我写过几封信,但我从来不看——连信封都不看,因为信一般是拿到教室的,同学就帮我从课桌缝里塞进去,但才上学没几天我就把课桌钥匙丢了,那把锁都生锈了。一年多来我就没开过课桌,所以她的信像是往一个永不寄出的邮筒里放。   我去拿钱时,每次都按照惯例去食堂吃饭。问她过得怎样,她就说挺好的。问我过得怎样,我就说就那样。然后拿钱走人。她有时也会说给我写过信,不知道我收到没。我说可能在教室里,回去就看。但我一直也没看,看到她欲言又止的样子,勾起我的好奇心,想去看看信里写的是什么。但是一下火车,又忘掉这回事了。和狐朋狗友再灌点啤酒白酒的,又开始忘乎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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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贴吧真是害人不浅!学生也找到乐趣了,寂寞的女人也找到安慰了,屌丝也找到心灵的寄托了!这都是表面现象!!!!掩藏在这之下的是颓废、堕落、放荡和无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作为一个过来人我想拯救那些刚刚涉足贴吧的人!但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大家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一致才有可能做到!!现在你肯定想你真水!!对我就tmd的水了!你以劳资想水啊!劳资是为了万万千千的祖国的花股朵!做为一个快要蔫了祖国花朵,我门是不是要为花股朵做点什么?现在就请你加入我们!如果我们不能改变贴吧,那我们就毁了她!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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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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