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饮用水污染事件和哪个单位说水井周围都是养殖离井150米

【新闻观察】&为征地破坏8口饮用水井
&为征地破坏8口饮用水井施工震裂民房
17:31&&作者.&顾营。彭湃&。耒源.民网社区.<img ALT="" src="/blog7style/images/common/sg_trans.gif" real_src ="/uploads/allimg/I54Q4G-0.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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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土前的水井原图 记者:彭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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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毁的水井 记者:彭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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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施工震裂的房子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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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章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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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捕通知信
“花阳景似古时留,井水滔滔永不休。四面横峰朝此地,仙人骑马坐春秋。”这首诗说明了六寨镇自古自然环境优美,水源充沛、风景秀丽。
6月15日,记者到具有诗中美景的南丹县六寨镇甲棉村花阳队调查。只见一妇女正在田间一喷水处挑水。村民龙某称,此井是高速公路施工方给花阳队挖的,井内漂浮有黑色腐朽木头等不明物,对于用水安全,村民表示很担忧。
同时,县政府已有十来天没有送水。村民没有饮用水去问高速公路施工方,施工方一名负责人对村民说,施工方已经把送水的款项给政府了,由政府负责该队的饮水。
花阳队所处的地理位置是典型的喀什特地形区,周围除了这八口水井,既没有其他水沟,更没有河流,且此八口井水源丰富一年四季不干涸,特别是干旱时节,方圆村庄灌溉和饮用全靠这八口井。“这可以说这八口水井是五个村屯的生命之井。”村民龙某说。
据村民反映,2008年12月底,高速公路负责人及项目施工方代表在六寨镇镇长罗庭华的带领下来到花阳队口头说要征地建高速路。得知建高速路,全体村民非常高兴,家家户户都踊跃支持和配合,盼望着建成后方便出行及把农副产品往外销的便利。
“负责高速公路建设征地的有关部门没有征求当地群众的意见,也没有制定出一套今后如何解决人畜、灌溉用水方案的情况下埋掉了其中水流不断的六口水井,保留了两口流量小的水井。埋掉的水井按每口1300元至2200元价给予补偿,这么低的价格建一个厕所的坑都不够。”村民担忧这样的处理结果将导致方圆800多亩水田将变成旱地,影响1000多人的生活。
2009年3月,县政府开始在花阳队丈量被征田地及荒山荒地的面积,队里每户都积极配合丈量田地并签字确认所征面积大小。最后征用该队26亩土地,按每亩29700元补偿。
2009年6月正值农忙耕种时节,六寨镇副镇长马尚春亲自交待村民被征用的农田不允许再种植庄稼。
日,是领取征地赔偿金阶段,当村民问及如何解决高速公路即将占用全队人畜饮水水井2口、农田灌溉水井6口时,负责征地工作的副镇长马尚春及标段周书记却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含糊地说:“这个问题我们帮你们反映上去,你们先把征地补偿费领走。”村民强烈要求:“我们生存的水源不解决,农田不能灌溉,我们是不领取补偿费,没有了水源叫我们今后怎么生活?”
施工方与政府态度不一&&
水井补偿到底按每口6万元还是元?
自2009年6月份以来,政府均未就此次征地所涉及到的这八口水井的保护和利用问题制定出一套令村民满意的保水施工方案,村民代表多次到镇政府、县政府、河池市政府信访,均未得到很好的解决。
村民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六寨镇人民政府于12月12日签发的《关于甲棉村花阳屯鱼塘、水井和石山林地等问题进行回复》中显示,补偿费按照丹政发【2008】89号文中的规定进行,标准为49028元/亩。水井标准为每眼补元,石山林地标准为8480元/亩。
&&&&12月17日,南丹县政法委书记蒙卫东组织六寨镇领导及在外工作的本队人员到该队开会。会议内容为就征地补偿、保护水源征求意见,村民就征地补偿及保护水源也提了相关要求。蒙卫东现场答复村民:“补偿问题按标准补、几万元之内我可以拍板,保护水源可以不动你们的水井,回去后找项目部做方案,也可以架桥通过,破坏水利的要修复。”
12月25日,南丹县政协、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六寨政府相关领导到该队进行现场调研。一位领导当场表态“你们提出的保护水源问题是合法合理的,今天我们是来了解情况,你们提出的问题回去会与指挥部商量,我是指挥部二把手,不是一把手,所以不好答复大家。”自此村民一直在等待领导的答复,却一直没有等到任何消息和答复。
日,村民表示,由于元/井的补偿过低,实在不足以另找水源挖井。花阳队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给六寨镇政府及标段项目施工方,施工方收到报告时就口头回复该队:由花阳队自行出工出力出料另找地方重新开挖6口水井,费用由施工方负责支付。村民提出,6口井包干费用共计10万元。
1月8日,六寨镇副镇长马尚春到该队答复村民只给6万元,每口井重新开挖包工、包料只给1万,当天下午六寨镇镇长罗庭华得知后立马改变主意,并亲口回应村民:“马副镇长没有权利拍板这个事,我有拍板权,每口井最多按文件标准补偿1300元至2200元。施工方出建水池这批钱一到政府就莫名其妙不见了。”
村民向记者反映,自6口水井被封后,村民自发到附近山上去找水源。“我们是普通的老百姓,又不是专业的地质打井队,怎么能找到水源呢?”
不久后,村民在村庄附近找到了一水源,将找水源的过程拍成照片放到网络上,县政府的人员在网络上对此照片表示为是从贵州那边拍后拿回来的,不是在花阳队。
&“新寨队距花阳队不到1公里远,在征用该队后背山(靠背山后面)仅占坡脚两边不到3亩面积就补偿了25万元。”花阳队占用的整座山脉属花阳队的风景山脉,山顶上还有2棵巍然屹立300多年的古树。而指挥部却别有用心地将此划为荒山处理,补偿标准为8000元/亩。村民说这是一个明显同地不同价格的做法。
调查中村民反映,县政府对该队骑马山的补偿按荒山补偿,每亩8084元。山上的古树只给每棵3000元补偿。“两棵古树都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这怎么能按普通的价格来补偿呢?”村民介绍,政府对古树的补偿价格理由为,是“古树”由于没有申请有关部门挂牌,所以按普通树赔偿。村民则认为,是不是有牌子认定的古树,三百多年了,花阳屯是代代相传保护此树,政府对此树不挂牌村民也没办法。
村民向记者提供一份由南丹县价格认证中心于日签发丹价认字(2010)51号关于一株老柏树的价格认证书。内容显示:老柏树是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价格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的规定进行价格认定。认定结果为一株老柏树的市场价值为3000元。
村民质疑,征地补偿等费用问题从施工方到当地政府给的标准悬殊太大。同在一个标段内占用荒山补偿的标准同样存在很大的差价。其中是否存在猫腻?高速路补偿标准是?
因为求那点可怜的补偿&&&
13人被抓& 7人被刑拘
日,南丹县人大副主任莫少敏带领政府100多名机关干部职工突击式地分3人负责一户,用“签字对你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等言语要求花阳队村民签字签收2008年征地前期就应该发到村民手中的相关文件,其中丹政发【2008】89号文件却没有盖章。
村民反映,从2008年开始征地兴建高速公路到2009年一年多时间的征地、丈量、补偿、施工,当地政府从未发放过一张关于征地新建高速公路相关政策、补偿标准、征地办法等宣传资料到村民手中,只是口头告知。村民质疑,兴建高速公路给的补偿是否按国家规定?补偿是否公正?
“县人大副主任莫少敏说我们这些不是水井,是牛滚塘(按当地方言“牛滚塘”是牛洗澡池)。”村民反映到。
日,县政府、镇政府联合标段项目施工方在事先没有任何书面公告,没有出示任何审批手续,村民没有得到任何征地补偿的情况下县官动用了县公安局110、刑侦队、法院、民兵连等组织,100多辆车、500多人到达施工现场,强行对人畜饮用的6口水井进行覆盖。到场说理的村民全部被抓刑拘。
1月31日,村民到河池市信访局上访,信访局的工作人员对村民说“水是从石头缝冒出来的,不是你们的水源,随便你们村民去告,自治区也都是我们一个政府的人……。”
3月19日,县政府、镇政府、标段项目施工方及县公安局一行一百多人,再一次来到花阳队施工地点。村民因水源处理问题再次前去理论,要求一定要解决好水源问题才能施工。双方理论,多名村民被打流血,受伤,连当时路过现场的残废人都被打被抓。
62岁老人龙某,男,被警察用脚踩在地,拳打、脚踢,右边头部受伤,至今头昏、头痛不能干活。
村民龙某,男,被6、7名警察用警棍围殴,全身作痛,衣裤被撕烂。
村民陈某,女,被4名警察强行拉向警车,要求自己走过去,警察回答“你不用走了,我们实在看你不顺眼”然后背后被踹一脚。
村民罗某,女,当时只是围观,眼看群众被驱赶,上前说了一句“警察打人是不对的”便被拖着脚甩上警车,背部严重划伤,四岁女孩被弃路旁紧张地喊妈妈也无人照看。
用手机拍警察打人、逃离现场的村民,被县公安局副局长邹庆云驱车追赶几里地。
此后,政法委书记蒙卫东威胁村民“不能上访,不能上网,交出所拍到的影像,从轻处理你们,否则全村子的人我们都要抓去关。”之后,进行全村户户搜索,搜查村民所举报他们的证据材料。因人畜饮水纠纷,非法搜查了全村民宅及人身。
村民反映,六寨镇镇长罗庭华、南丹县人大副主任莫少敏,每次到队里与群众协商处理水源的问题时,工作方法粗暴简单,不是摆官腔就是威胁,甚至挖苦百姓,以官职压人。一说到如何恢复水源时,就互相推委。在全村百姓大会上指骂村民是“老文盲”、“扛扁担不会换肩”、“有本事拿竹杆去夺天”等不堪入耳的话语。
当日,13名村民被抓,下午释放6人,余下有铁证事实举报官员的7人分别以扰乱单位秩序罪进行刑事拘留,关押在县公安局,7天后才释放。事后村民反映,县政府当天又到村队抓人,大部分人不是政府及公安局人员,而是社会上的闲杂人员,因为获得政府官员给他们发放一天50元出去打人的“人工费”。
公路施工飞石飞到农田&&&&&&&
房屋被震裂
村民反映,六河高速公路建设产生了大量废土废方,施工方把这些废方丢弃在路边、沟边,给当地田地、水渠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也极大的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一旦发生暴雨,这些废土废方将被雨水冲进农田、水渠和河流,甚至造成泥石流,直接威胁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当年二级公路建设就曾有部分周边农田至今尚无法耕种。村民要求公路建设的施工队应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以待施工结束后对周边耕地的破坏予以修复,无法修复的,按与征用同等条件进行补偿。
村民认为,公路建设需开山炸石,这本无可厚非。但开山炸石大量飞石飞进了农田和旱地给周边的耕地造成了损坏。《公路法》和各地《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严禁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修建房屋或其他建筑物,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构造物或工程设施的,其建筑设施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
而该队一龙姓村民的楼房距高速公路的勘测距离只有12米远。两次放炮,该村民二楼主卧室地板裂开一条约4至5米长的裂痕,楼顶也有大大小小飞石,阁楼的木门也被打成一个凹痕。该队好几户村民的楼房,天花板、地面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痕。村民将这些问题反映给施工方,施工方看现场后表示,墙壁出现裂痕是放炮引起的,天花板、地板的裂痕与他们放炮无关。村民认为:施工方的说法不合常理。
&&&&6月18日上午8时许,该县政法委书记蒙卫东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蒙卫东表示,修建高速公路是国家工程,属阳光工程,钱都用在老百姓身上,政府从未贪过群众的一分钱。从建设黔桂铁路到现在六合高速公路,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工作成效很高。对花阳队所征田地的丈量工作从08年11月份开始,09年春节完成,并按照国家标准制定了补偿方案,补偿款亦打进镇政府账户。而个别村民为了个人利益威胁其他村民,不许他们领取补偿费。&
&&&&蒙卫东认为,村民以补偿过低为由不愿领取补偿费,主要还是迷信的心理在作怪。路边有群众用两三块砖围着一块石碑建成的山神庙,群众要求赔偿25万,征地要炸平的骑马山整座山280万,山上的两棵树28万,征地需覆盖的鱼塘,群众要求赔偿管理费,十几万一年,70年的产权,高达九百多万。为此,相关领导多次和群众进行协商,一是做好地基后,设法征用周边水田恢复鱼塘面积和寻找新水源。二是对老柏树进行价格认定。但是群众要求必须要拿到现金才配合施工。群众要求合理合法,政府肯定会设法解决。但是这些要求实在毫无根据。
对于无盖章的文件,蒙卫东表示,工作组实行责任制,包村进户跟村民介绍,不可能传达不到位。部分文件由于群众太多只能给群众代表看。群众在反应问题时有部分隐瞒,有利的就说,不利的不说。
对新寨队不到3亩补偿25万一事,蒙卫东表示,这个说法毫无根据。同一标段的补偿标准都是一样的。25万不只是高速公路的补偿费用,还包括了其他方面的补偿。
蒙卫东表示,高速公路明年8月份要完工,花阳段工程进度缓慢,受到了市指挥部的批评。如果群众还是不配合,未补偿部分不给予发放。
1月29日,施工队到达施工地点后准备施工,受到了群众的阻扰。
3月19日,政府进行保护性施工。少数别有用心的群众动员老人、妇女、小孩到现场,蒙当时和群众讲道理,让他们走开无人听劝。接着群众就冲进施工现场,喊打喊杀,相关部门被迫采取行动。将现场滞留的村民带走,对于挑头的7人进行行政拘留。在处理执法的过程中,有摩擦是肯定的,但是公安干警绝对不存在动手打人的现象。
关于残疾人路过被抓一事,蒙卫东表示,按程序是不会出现。但不排除在当时现场混乱的情况下,如果该残疾人参与其中也是肯定要被带走的。
7月2日,南丹县人民政府就上述问题回复记者:
(一)、关于反映县人民政府在征地过程中未处理好该队八个水井的情况下强行暴力征地的问题
六寨至河池高速公路南丹六寨段主线途经甲棉村花阳屯,花阳屯村民所称的八个水井,经过工作组多次实地核实,有四个可称为井(到雨季时可取水灌溉的水井),其余四个只是季节性取水点(在雨季时,地下水上涨形成泉眼,村民为方便灌溉,开挖而形成的取水点)。在征地过程中,工作组对花阳屯称所谓的八个水井进行了登记,群众已签字认可。这8个水井只是花阳屯的灌溉水源,并不是甲棉村甲亚、花阳、甲岸、巴陇、者来五个自然屯的人畜饮水水源,各自然屯都有各自的人畜饮水水源点。而花阳屯总户数32户150人,用这8个水井灌溉的花阳屯农田也只有150余亩,且另外还有其他水井供应水源。所谓的1000多人饮800亩农田灌溉的数据都是把周边几个屯的人口和农田加起来的数字。
对于补偿问题,工作组依据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国土厅、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统计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被征用土地年均产值基数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桂发改法规[2009]52号)文件,被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拆迁物类型第四点水利设施补助标准,每眼补助元的规定,我县已就高不就低给予每眼按2200元进行了补偿。
但花阳屯村民认为,对其所谓称为水井的八个水井补偿标准过低,要求每个补偿3万元,&
如不补偿3万元,要求对每个取水点都要保留通道给予保留。为解决这一问题,县、镇领导多次到该队与村民实地协调,村民始终坚持既要求补偿,又要保留取水点,如达不到其要求,就不配合征地和不予施工。为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同时也为解决好群众农业灌溉用水和村民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经县、镇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在建设方的支持下,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原用于灌溉的蓄水塘水面和库容问题,在公路的另一侧征地2.7亩进行恢复。二是对位于原水塘旁的两个取水点,设置两个4&4米的盖板涵洞予以保留,并在另外两个取水点又设置4&4米的盖板涵给予保留(因其余取水点在原水塘边上,距水塘约10米,经征地扩大水面积库容后,没有保留的价值)。三是对于生活用水问题(因原花阳队所用的饮用水与该水塘旁现保留的水井相连),为使群众饮用水安全,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在花阳屯另打了一口深68米的水井,现正在修建蓄水池和机房,以解决花阳屯的人畜饮水。
(二)、关于6月23日,施工队到骑马山开炮眼,被村民制止的问题
原因有:一是六河高速公路主线途经花阳队水塘边的石山坡,花阳队村民要求对石山坡顶上的一株树龄约300年的柏树进行补偿,花阳队村民称此树为“神树”,提出对该树要补偿200万元。经县林业局、镇政府和村民到实地调查,该柏树生长在石崖壁上,因多年前被砍伐过,现无主干,只生了萌枝,并大多已枯死。该树未挂有古树牌子,也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树木,既无材积,又无树冠造型,经县林业部门评估,价值在200-500元之间,但考虑到群众意识和社会效益,认为该树值元,经物价部门最终认证为3000元。镇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于日和14日将南丹县价格认证中心《关于一株老柏树的价格认证书》(丹价认字[2010]51号)送达花阳队,随后施工方于6月23日对骑马山进行施工,但花阳队村民认为评估价格过低,阻止施工。二是根据该石山坡实际情况,并按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寨至河池高速公路(南丹段)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通知》(丹政发[2008]89号)规定的林地补偿标准第三小点,未成熟林地给予补偿,标准为8480元/亩,其中林地补偿费为364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3640元/亩,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200元/亩,但花阳队村民认为补偿标准过低,提出对该石山坡的补偿分为四种类别进行补偿:一是对石山坡按荒坡标准补偿;二是对石山上的树木按株数进行补偿;三是对石山坡开采的石方按照市场价开采的方数补偿;四是石山开采形成路基后再丈量面积按旱地给予补偿。如不按这四种方式进行补偿,就阻止施工。我们认为,根据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花阳队群众提出的补偿要求没有任何政策依据。
(三)关于“13人被抓7人被刑拘”问题
我县在进行六寨花阳段施工前,组织了县乡工作组深入开展了耐心细致的宣传思想动员工作,得到了大部分群众的大力支持,而有极少数人为了个人利益问题,提出了无理的补偿要求,故意干扰施工,组织群众妨碍公务。为推进高速公路南丹段的工作,我县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了现场维护性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把那些挑头闹事的少数人到带到县城做思想教育工作。而不存在“稿件”中提到警察用警棍围殴,一些村民被拳打脚踢受伤现象。
(四)关于“公路施工飞石到农田,房屋被震裂”问题
1、“公路施工飞石到农田”问题,在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南丹县分指挥部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强调,凡因为施工飞石到百姓田、土和临时用地的,要尽快清理,不得影响农民耕作;
2、“房屋被震裂”问题。在高速公路施工放炮过程中,引起房屋震裂现象的,待放炮结束后,经房管部门实地鉴定后,才能进行理赔,此项工作目前在南丹段各乡镇正在进行中。
自六河高速公路启动以来,南丹县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以关注民生为出发点,处处为民着想,切实为民排忧艰难。
(五)关于群众未领取补偿款问题
日花阳队群众提出了以下无理的要求:1、饮水补助:100元/年/亩&150人(全屯共150人),按70年补助共计105万元;2、耕田抽水抗旱补助:100元/年&150亩&70年,共计105万元;3、寨子一个水塘,要养鱼每年2万元收入赔偿70年,共计140万元;4、因高速公路经过,破坏了花阳屯的风水,要赔付龙氏家族140万元的风水费;5、机台(经核实无机器)、水利赔偿20万元;6、因该屯要改道通行不方便也不安全,要求交付70万元交通安全保证金;7、排洪不好,要求增加(原已设计有4个涵洞)一个更大的涵洞;8、寨子山上一棵直径不足20公分的风水树要赔偿200万元,并保证不征用的另外一棵树10年以上不干枯。9、在高速路经过的石山有一山洞,群众认为是其龙氏宗祠,要求赔偿20万元。10、以上九条如不能一一满足的,那么一切补偿都不要,然后,要求高速公路管理局与该队签订一份永久性合同书,今后由高速公路按每人每年给予8800元计算相当于土地入股补偿金。群众认为达不到以上要求,就不配合征地,并对原征地水田19.2亩,旱地1.72亩,林地0.33亩,屋基52.16&#13217;,坟5座,不同意签合同协议,致使征地补偿款至今无法兑现。并不存在任何政府行为的不发放补偿款的事情。更不会存在稿件中说县政法委书记蒙卫东说的“如果群众还是不配合,未补偿部分不给予发放”问题。
此后,村民对县政法委书记蒙卫东的上述说法表示与事实不相符:1、要求对破坏农田水利灌溉补偿;2、对水库的养殖水产品补偿,对于骑马山“古树”从未向政府提出过;3、政府两次出警镇压群众,采取搜索村民家等。指使施工方强行施工,1月29日无一村民上前阻扰,只是在马尚春副镇长指挥放火烧农户养牛禾草时,群众才上前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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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排水污染村民饮用水 环保局只能罚款
时间: 10:23:04&&& 来源:http://www.hb114.cc
  &&&&&&&&&&&&&&&&&&&&&&&&&&&&&&&&&&&&&&&&&&&&&&&& &&&&&&&&&& 被污染的水库
  近日,南京六合区横梁街道山根杨村的村民反映,村里居民们每天生活饮用的水井都遭到了附近一家养猪场的污染,而这家养猪场里的污水没有经过任何环保设备的处理,直接排放到了附近的一处水库里。当地政府只能购买纯净水给村民饮用。
  村民:喝的水都有一股猪粪味
  由于没有通自来水,村民基本都靠打井取地下水来饮用,村民们告诉记者,前两年他们村里来了一个养殖场,最多的时候饲养了上万头猪,养殖场里的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挖个沟就直接排放到了养殖场附近的汉塘水库里。“不但水库的水变质了,连村民自家打上来的井水也有一股味道。”一位村民表示,今年开春以来,村民从水库取水灌溉农田,汉塘水库内的污水导致自然水系受到污染,地下水井的水也遭到污水渗透。当地村民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中明确指出,六合区山根杨村的井水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等严重超标,无法饮用。目前,村民只能靠桶装纯净水生活。
  水库承包人:没人敢买我养的鱼
  被养猪场污染最严重的是汉塘水库,目前这个总面积大约140亩的水库已经被人承包。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水库现场的时候,发现水库靠近养殖场一侧的两个鱼塘的水体已经明显发黑,水面上还漂浮着白色的泡沫。“这两个塘里已经没有鱼了,水质富营养化严重,根本不能养鱼。”承包水库的丁先生告诉记者,他承包水库在前,养殖场搬来在后,他承包的水库是养殖场污水排放最直接的受害者。“我们以前都吃水库里的水,现在也不敢吃了,镇上的人都知道我承包的水库受污染了,根本没人要我的鱼,我可是承包了20年的啊,被污染的水处理不好,叫我以后靠什么生活呢?”丁先生表示,他已经向法院起诉了污染水库的养殖场。
  探访:养殖场一般晚上偷排,一个污水口已被封堵
  昨天上午,记者顺着被污染的河沟一路向上游走了大概500米,发现了一个高速公路路基下的涵洞,涵洞里面依然在向外面不停地淌着乌黑发臭的污水,乌黑发臭的污水顺着路边沟渠流入水库。像这样的涵洞在现场一共发现了两个,其中一个涵洞口已经被人用水泥封堵起来。而这些涵洞的另外一侧连接着一家名为南京六邦农牧有限公司的养猪场,当地村民告诉我们,污水就来源于这家养猪场。站在高处向养猪场里望去,一排排的猪圈饲养规模非常庞大。
  村民们表示,养猪场一般都是晚上偷偷排放污水,他们也向社区、街道的干部反映过许多次,但一有人来检查,养猪场就不排放,过了两天又偷偷排放。
  环保局:只能罚款3万元,无法阻止排污
  对此问题,六合区横梁街道的工作人员表示,去年6月份,街道方面投入了150多万,争取将自来水通到村里,目前主管网已经铺设好了。村民们家里的纯净水也是政府统一配送的。在采访中,村民们质疑,为什么当地政府在引进这家企业的时候不能多考虑考虑?环境的治理不还是要让政府来买单?六合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这家企业根本就没有进行过环评,但是有营业执照,环保部门无法干预其经营。根据《南京市水污染管理条例》,他们即使按照最高处罚标准,也只能进行三万元的经济处罚,违法成本太低也致使该企业在处罚之后,依然肆无忌惮地排污。目前,环保部门已经向六合区人民法院提出对这家企业采取强制关停的申请。
不区分大小写深水井用什么水泵我单位主要用于井下40米深的水,把水抽到地面,井下经常放炮,所以只能把水管放井下,其他放在地面水,最好流量大一些的.请问大侠们有什么好的建议产品_百度作业帮
深水井用什么水泵我单位主要用于井下40米深的水,把水抽到地面,井下经常放炮,所以只能把水管放井下,其他放在地面水,最好流量大一些的.请问大侠们有什么好的建议产品
深井当然用深井泵了,和潜水泵不一样,深井泵一般是立式多级泵,材质一般都是不锈钢的,而且你还是民用的.一般的深井泵完全满足你的要求,没必要用国外的,除非你钱多了没地花了.上海或长沙的随便一个厂子的深井泵都能满足你的要求.这两地方的质量相对好点,价格也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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