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算不算一种制度的创新

专家谈互联网金融:是非正规金融的一种
导读:金融压抑是保证金融安全的一种必然选择。但是这种压抑也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带来更大的效率损失。即或有着严苛的法律惩处,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仍然层出不穷。
  从去年开始,两个名词就不断在中国金融业反复出现———老名词“非法集资”和新名词“金融”。  事实上从温州老板跑路,暴露中国民间金融市场的畸形与危机开始,互联网金融就开始悄然成为中国金融的一股潮流。伴随着官方不断清查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进入了城市主流生活。其实“非法融资”和“互联网金融”都是所谓的民间金融,也就是非正规金融。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后发国家而言,金融压抑是保证金融安全的一种必然选择。但是这种压抑也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带来更大的效率损失。即或有着严苛的法律惩处,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仍然层出不穷。这意味着旧的法律和监管体系都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一些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案废除非法集资死刑,这既传达了一种社会呼声,又提出了新的问题。在当下,政府应该如何管理民间金融,同时又如何依凭民间金融蓬勃的创新活力推动金融业的发展,催化中国经济转型?  就此,南都与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新浪网联合举办了蓟门决策专题论坛。  民间金融的内容与监管刘少军(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  什么叫民间金融?我想其有三个特点:没有明确的经营授权,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没有明确的监管。从功能上来讲,民间金融有两大类,一是虚拟货币的发行,比特币交易,还有Q币、游戏币的流通,二是比特币、虚拟货币和法定货币流通、融通。从现行法律划分,民间金融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明确的非法金融,基本界定是“没有经过批准的公募或者没有批准、核准的公募”。涉及犯罪主要是放高利贷或没有经过授权经营金融业务;一类是灰色金融,没有明确界定是否合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立法是摸着石头过河,只要不明显违法,就先置之不管,有问题再限制。经过长时间发展,再总结经验,制定规则来进行规管。  金融本来就是一个民间经济行为,但现代金融太重要了,所以世界各国对正规的金融或者大型标准化的金融实行严格监管。这样一来,没有纳入监管的部分就成为民间金融。民间金融的存在非常必要,最主要的作用在于熟人之间无担保和高风险的金融服务,能有效服务于小微企业融资。民间金融也是金融创新的。正规金融已经成了标准模式,很难在此基础上进行技术创新,真正创新的是民间金融。它可以了解基层金融需要,及时设计新的金融产品,但必须强调,一旦出问题,也可能造成系统性金融危机,对社会危害极大。  现在最为活跃的民间金融就是互联网金融,可以简单概括为以互联网为手段实现的货币流通和货币融通的行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比如网上银行、证券交易。另一类是纯粹新的东西,如,包括网上支付、手机支付、跨境支付、网上理财、网络融资平台等。还有网络私募,一般是200人以下的规模。未来还可能有网络期货交易,金融交易,以及信用评级等。可以预见互联网金融创新会不断出现,传统金融会遭遇强烈冲击。我以为未来,个人支付可能手机化,金融机构不断虚拟化,银行不需要发展网点,现在民生银行等都开始这样做。互联网金融也将大大推动小额融资社会化,即不通过金融机构达到社会化融资。相关方面正在制定“非吸储机构条例”,我们现在正在审该条例草案,合适时会上报国务院。  网络金融的风险也很多,银行的优势就在于其内网非常安全,而外网安全性可以说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核心问题。除了资金账户安全以外,还有网络金融的信息是否可靠的问题。我们都知道网上80%信息都不大可靠,如果网上金融信息可信度的问题不能解决,互联网金融肯定没有前途。同时要严防互联网平台成为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的工具。打击非法集资、打击庞氏骗局这是世界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各国管制都很严格。  当然,对于互联网金融还应该“摸着石头过河”,让其自我发展,优胜劣汰,大浪淘沙始见金,要让这个行业积累经验。在此目标下,再做基本的金融风险的防范,防止恶意侵害客户的利益和侵害系统性金融风险。第一,银行系统内部、证券交易系统、期货交易系统,保证核心网安全。第二,各种网络融资平台不能成为融资主体,仅是信息沟通的主体,防止非法吸储蓄。第三,设立账户必须取得监管机构的许可。第四,作为融资主体如欲挪动资金,必须取得许可,纳入监管。第五,要限制互联网金融大额支付,因为无法保证安全性。第六,禁止互联网平台为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服务。未来待到互联网金融模式成熟,条件完善,趋势明晰了,再立法规范,纳入正规金融体系。  民间金融的发展趋势如此,我们的监管体系问题多多。现行监管主要是监管机构和品种,审批完了就不管了。民间金融不是正规的交易机构,交易的品种也不是正规品种,自然就监管空白。从监管体制上来说,是中央集权的监管体制,地方政府虽然设立了金融办、金融局,但这些机构和中央监管局到底是什么关系,没有明确的规定。顶多算是一个协调机构,没有正规的监管职责,也没有体系化。  具体而言,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这些问题:一是行政干预没法杜绝,二是民间金融没法监管,三是监管限制———表格式、许可式的监管,而非服务式的、实质性的监管,谁的表格漂亮就批准谁。四是缺乏地方监管机构。因为民间金融主要是地方的,中央监管机构很难监管好。最后,地方领导推动集资长期存在,因为监管机构归行政管,最后集资人就会变相搞非法集资。所以监管机构必须相对独立,至少要独立于行政机构,地方监管机构既要听中央的,也要有自主独立性。  在大背景下看互联网金融彭冰(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问题,我是赞成废除集资诈骗罪死刑的议案。这个罪名之所以在中国变成一个很大的问题,有其自身的逻辑和背景。支持者都喜欢讲“民间融资或者老百姓融资是天生的权利”,以此角度来看,民间金融当然没有问题。但从逻辑上分析,民间自发性融资,因为受限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所以本质上应该是熟人之间,小范围的、小规模的交易。如果只有民间金融,那么融资范围、规模都不会很大,融资效率会很低,成本会很高,很多时候融不到资金。正因为如此,金融发展必然要衍生出一些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中介机构,最后变成现在所讲的“正规的金融机制”。金融专业化机构从运转本身来讲,也不符合一般交易习惯。所以国家要给予支持,也必然要监管。监管本身是对正规金融发展的一种支持,使得金融机构可以获得更多的社会信用,更好地做到金融匹配。  温州的民间融资市场一直是我们研究的热点。短短二三十年,温州走过了世界其他国家金融市场发展的几乎全部历史。世界惯例,专业金融中介机构因其自身无法建立市场信用,需要公权力支持。温州在改革开放之后民间融资市场的发展,走的就是这条路。一开始只是小范围熟人之间的融资,逐步建立信用。2010年之前温州民间融资发展非常迅速,融资规模很大,效率也很高,衍生了一些专业性的中介机构、放贷机构、地下钱庄等。但这个市场很脆弱,一旦有一个人跑路就崩溃了,所以大家开始呼唤公权力的介入。温州最近出台了《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但往下怎么走还需要观察,只能希望其创设出一些创新制度。  在此背景下,再看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我觉得市场发展很奇怪。互联网金融,在技术层面上有没有解决原来的民间融资面临的高成本问题和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就我的观察而言,还没有完全解决。在一个互联网平台,可以很方便地聚集起资金需求者和提供者,理论上成本可以很低。但问题是能否建立起市场的互信?互联网技术能否提供信任的基础?我看到过很多理论,比如众筹,这是一种多人聚集公开讨论,认为多人预测会优于个人的预测。现在认为要对众筹平台进行监管,保证其信息公开。可见单靠互联网技术本身,互联网金融能否成功还是一个问题。  大数据是另外一个问题。以前可能因为信息技术问题没办法处理那么多数据,现在信息技术已经可以对一些数据大规模处理,理论上讲应该能推动建立一些新的监管模式,新的风险分析工具,而且能降低成本,但并不能一蹴而就。中国目前真正能尝试的,也就是阿里、百度等几家而已。互联网金融,目前P2P有一千家左右,这一千家中有多少能做大数据处理?严格来讲一家也没有。所以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其实是基于第三方支付的发展。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又符合刘老师讲的逻辑,开始出现时,处于灰色地带,等发展到一定规模,就出台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要求大家领牌照。基于此,目前的一些金融新产品,如余额宝、微信支付是有发展潜力的。其它的P2P、众筹,虽然在国外有相对比较成熟的模式,可在中国能否发展起来,还要看市场发展的情况。专业性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始有很多种模式,但经过上百年市场发展,最后只剩下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这是市场淘汰的结果。互联网金融在现在也有多种模式,但未来能存活下来的有几种?目前不知道。但从金融逻辑而言,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简单者胜出。商业银行模式极其简单,我们都明白,所以才会存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也要极其简单,不管是客户还是用户都能一眼看懂。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既有金融压抑的大背景,也有民间金融的支持,最终发展到何种程度,只能等待市场未来的裁决。  当互联网遇上民间金融黄震(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  今天的题目“从非法集资到互联网金融”很有趣,北京一位金融主管跟我讲,这好像把“非法集资”合法化。但我们也可以说从民间金融到互联网金融可能有平行意义。目前这轮互联网金融的爆发,是因为民间金融已经积蓄了很高的势能,资金需求也非常强烈,两者用互联网工具一对接,在监管的夹缝中爆发出巨大的能量。加之目前互联网又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大家拿一部手机就可以参与,所以能量才这么大。  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企业为基础。中国互联网企业,只要多用户,把事业做大,并不在乎短期能否盈利,所以“嘀嘀打车”发展得很好,很快,很深入人心。过去说科学技术以及现代制度、文化、金融等都是从A到C (从美国到中国),现在有了余额宝、微信红包,变成了C到A(中国到美国)。Facebook也收购了类似于中国微信的一个东西,花了150亿,这是中国商业对世界的影响力。  民间金融为什么会爆发?因为中国企业融资难,中国民众投资难。经常说中国中小企业有三难:融资难、融资贵、融资险。现在融资难已经成为当前民间金融的最大问题,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更多融资渠道。融资贵,在没有互联网工具之前,信息不透明,为了防止资金断裂,很多企业会以高年化利率去融资。目前的年化利率大概15%,比以前好很多。第三,融资险,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最严重可以判死刑。我非常赞成废除死刑解决这一问题。  但必须强调,互联网时代,融资更容易走向非法集资,走向集资诈骗,可能引发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必须要在互联网金融和非法集资之间划一道清楚的界线。第一,P2P是一种点对点的技术,意味着资金不要归集到这个平台上,而是让借款人、出借人直接对接,这样虽然造成了资金对接的分散性,但同样也分散了风险。现在很多平台打着P2P名义融资,把资金归到一个平台上,就把风险又集中起来。第二,P2P平台应该做信息中介,不要把自己和交易风险相关联。现在很多P2P平台做担保,将本该分散的风险通过担保的方式关联起来。所以打着P2P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平台,不是P2P平台,而是集资诈骗或非法集资的平台。  互联网金融是本着互联网精神,以未来为目标。现在总结的东西都是过去的东西,而互联网会创生更多的模式。现在的一些模式被违法犯罪者利用,但我们清楚P2P或者众筹并非天然就和非法集资联系,而是某些人有心用其犯罪。很多人说P2P没有法律规范,典型的“三无”产品,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主管机构,进一步说整个互联网金融是“三无行业”。我以为这是错的,互联网金融,尤其是这些年创新的余额宝,其实是一种组合创新。余额宝分为三段,每一段都有法律规范。第一段是,已经被人民银行纳入法律规范了。第二段,余额宝转到天弘基金,天弘基金是货币性基金,由证监会监管。第三段是和商业银行签署存款协议,协议存款利率会高一点,这也有法律依据。所以互联网金融并不是没有法律、没有监管。当然还有一些尚未有法律和监管的领域,我们需要呵护、宽容,让这些领域保持创新的空间。一般来说一个金融产品,三到五年才定型,风险点才显示。监管机构到时候才能提炼出规则,进行立法。之前,我们可以进行行业自律,逐渐找到规范、规则和标准。再通过司法在审判中发现规则,逐渐上升为国家法律。虽然我们是成文法,但判决也可以逐渐发挥这些作用,引用一些判例机制。可以说从民间金融到互联网金融,都是因为有了监管的漏洞才有了创新的空间,为什么现在监管机构不去监管?是因为法无授权,法无明文禁止即是经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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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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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在由本报及合作单位承办的山东互联网金融论坛及金融谷论坛上,国泰君安董事长万建华主要是从主流金融的角度来看待和应对,或者说如何拥抱互联网金融。他的角度和中投副总谢平的角度还是有区别的。  别小看了传统金融  谢平认为,如果传统金融再不重视互联网金融就晚了。而万建华不认为互联网公司的介入,就是传统金融机构的末日。“关于互联网颠覆金融机构的说法,他觉得有些过了。”他用一组数据说明千万别小看传统金融在整个金融电子化、金融信息化以及现在互联网金融的地位和影响力。他说今年6月份发布了一个互联网支付的统计数据,全部的互联网支付中99%的占比是商业银行做的。包括支付宝在内、财富通在内,所有的网上新锐加在一起仅占1%。只不过现在互联网公司从事的互联网支付,他们的增幅是115%。远远高于传统商业银行的大概的10%。  得账户者得金融  万建华认为,金融的基础功能是“存-贷-汇”,而这一切都离不开账户。金融机构最大的竞争优势在于拥有客户资源,而账户则是客户资源的基础载体。它是金融机构为客户建立的“档案袋”和“保险箱”,承载着客户的金融、经济活动信息及活动所需的货币,是用户所有金融活动和日常经济生活的出发点和归属点。拥有了账户,“存”才有了基础、“贷”才有了方向,“汇”才有了场景。  特别是支付宝崛起的动力--最大化了账户的价值,之后余额宝的诞生,更是将支付宝的功能延伸到了理财领域,使其向综合账户体系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快捷支付,用户可以快速地将资金转入余额宝,获得投资收益;而在需要转账、提现时,又可以方便地将基金份额赎回。而此次余额宝最大的创新之处,是使用户实现了直接使用基金份额在支付宝的合作网站上进行支付的功能。  平台使强者更强  互联网解决了平台问题,就是所有人都可以参与,它参与极具广泛性、规模性,大众、草根、屌丝是它的特点,它不在于精,在于广。而互联网和大数据未来的结合,是任何产业往纵深发展的一个重要点。  平台的竞争不仅仅是规模的竞争,更是规则的竞争、市场资源的竞争、产业生态系统的竞争。这也决定了做平台很难,而平台一旦做成,做出规模,则平台的马太效益就会使强者越强,赢家通吃。  补位小微金融的缺失  互联网金融开辟了小微信贷的广阔天地。传统的金融模式,小微贷款是缺位的,它是由模式决定的。但互联网金融就没问题,因为它在网上,具有低成本、无物流网点等优势。现在大量的P2P公司、网络小贷公司都来做,当然还要提高水平。不仅仅是他们,事实上传统的金融,就是商业银行把互联网平台一开,也一样做。所以它不在于说是商业银行做不做,而在于原来商业模式成不成立,现在是成立的,现在都可以做。  金融还是金融,互联网金融只是金融的一种创新形态,它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格局,但是不会也不可能消灭金融。   (记者 闫明 整理)  精彩观点回放  /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可以说是风生水起,远远热过美国。究其原因,互联网金融千人会联合创始人、宏源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易欢欢认为有三方面原因:  首先,中国的互联网深度、电子商务及移动互联网的渗透率等方面已经全面优于美国。中国的互联网企业用户基本超过5亿人,日均活跃数超过1亿多。为了防止这些用户的转移,企业提供给用户从简单的信息服务延伸到吃穿住用行等生活方面,进而扩展到生产环境中的金融运行问题。所以这些企业开始不断地进入到金融里面的支付以及相关领域。  第二,中国互联网的商业环境比较恶劣,用户数少,是很难经营好的,所以企业在寻找尽可能的流量变现,金融变成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点。  第三,互联网对金融的最大触动,是互联网的精神里的“免费”概念。互联网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互联网公司类似于烧钱的模式在不断聚集人流、客流、物流,等用户数过了1亿之后,自然而然会衍生出各种变现模式。  在这三个背景之下,中国互联网的深度,对中国现在的商业业态和中国实体经济的影响是巨大的。  对此,万建华补充道,首先,中国的互联网技术已经不亚于欧美。其次,中国的特点,中国的传统经营在互联网方面的运用还没达到更高阶段。第三,中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甚至普及程度、规模,都已经超过了美国。第四,互联网本身它是一个规模化的东西。中国人口众多,所以互联网的运用在中国绝对是有土壤、有气候。互联网的特点是小额、标准化,所以很容易想象,在欧洲一个小国它不可能做起来。而在中国做这些事情是很快的,而且还有很好的经济效益。  易欢欢说,未来,随着数据的渠道化、用户人群的年轻化、APP的广泛应用、以及用户互联网平台意识的强化,互联网金融会成为一场破坏性的创新。它运用新手段、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吸引了屌丝、草根的资金需求,全面服务SME(中小企业),为企业、为经济创造更大的发展机会。  (财金记者 王丛丛 整理)易欢欢: 中国互联网金融远远热过美国叶大清: 金融垂直搜索解决信息不对称  互联网金融概念应该如何理解?P2P公司大量涌出,批量生产的P2P存在哪些问题?仁和智本资产管理集团合伙人陈宇表示,目前中国的P2P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P2P,而所谓的互联网金融机会在于屌丝金融。  带担保的P2P是“赝品”  第三方支付技术提升的核心意义。我觉得它把客户和银行之间的距离提升,使银行更容易管道化。大量具备金融属性的非金融机构进入了金融。我们现在看到的很多P2P。我做了两个定义,第一中国是没有P2P的,因为P2P本身具有趋同性,它让一个地方的人提供更多的方式方法让你有更多的了解,但是他没办法保证你一定能找到这个人。但中国的P2P是什么?是带担保的。他说你到这里来,我肯定保证给你找到这个人。然而这个P2P已经违背了P2P的定义,它充当的角色更多的是中间替代。这样的概念有没有意义?因为前面也提到,我们具备风控能力的专业化机构,不多,所以使得带担保的P2P在中国很多。当然你也不能认为他一定比银行强。从这个角度上我们来理解P2P会比较清晰。而正因为有了带担保的P2P,使得不带担保的P2P也发展起不来。  屌丝金融是互联网金融的机会  再讲讲互联网金融的机会。我觉得更大的机会是屌丝金融,它使得改变过去传统的金融机构模式的可能性增加。这种模式充满竞争和合作,既有可能借屌丝的钱给高富帅,也有可能借屌丝的钱给屌丝。但是屌丝金融的缺陷是规模不容易做大,风险也未必会下降。目前的屌丝融资难问题应该是制度性变革的机会。第二是证券化的金融机构的机会在降低。证券化本质是风险的市场化定价和市场化承担。中介作用的机会降低,金融牌照所赋予的机会在下降。第三是支付的变革带来的金融机构的危机:客户隔离,利差增加,风险不确定,无纸质化货币等。  其他金融机构的未来,要抓住制度变革的时代,打破管制,更多一致竞争的公平机会。民间金融和小微金额金融机构都可能成为历史。金融不具备阶级属性。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意义就是倒逼金融机构转型升级,寻找差异化市场,余额宝是一个较为典型的案例。倒逼利率市场化的前行,倒逼金融改革的加速到来,最终影响到金融格局和制度变革。(财金记者 季静静 整理)陈宇: 中国P2P扮演的是中间人的角色  本报讯 12月16日,齐鲁证券一户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户通)正式上线。一户通是齐鲁证券全力为客户打造业务、理财、服务等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集股票交易、融资融券交易、柜台OTC交易为一体,为广大客户提供品种丰富的金融产品、多种量化资讯数据和智能行情分析工具,让广大投资者第一时间享受到齐鲁证券提供的全方位、贴身式的理财服务。  齐鲁一户通实现了客户“一户登录、全账漫游”,客户关联绑定所属的普通A股现货账户、两融信用账户、OTC柜台系统账户后,可凭其中任一账户进行登录,更方便快捷进行普通交易、信用交易、OTC交易。  齐鲁一户通实现了业务一体化、理财一体化、资产一体化、服务一体化,凭借其强大的综合服务功能,充分体现了齐鲁证券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把客户带入全新的理财时代。        (胡鑫)齐鲁证券一户通 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上线  在论坛上,融360联合创始人、首席执行官叶大清先生认为,随着中国金融业利率市场化及金融改革加速,互联网金融正以超出预期的速度改变着普通人的生活,中国的金融垂直搜索市场将迎来快速发展时期。  “互联网就像氢气,快速增长,机会不抓就失去了。金融是氧气,氧气会爆炸因此需要加强监管。当氢气和氧气发生化学反应,可以生成老百姓需要的水。互联网金融就是氢分子和氧分子的结合,但如果融合不好变成双氧水就只能拿来消毒。”在叶大清看来,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金融行业的高速发展相互碰撞,撞出了互联网金融这一普惠金融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着百姓的理财生活。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银行并不会被颠覆,而是被帮助、被创新。银行的核心价值是风险管理,越来越多的银行未来会把精力更多地放在产品创新上,专心做金融产品的生产。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以及小额贷款公司、P2P理财等在内不同层次的金融服务提供方,产品差异化明显。而且,在利率市场化的前提下,金融产品日趋多样化,产品丰富性大大提高。此时金融机构需要寻找合适的客户,而客户又在比较核实适合自己的产品。”叶大清分析表示,金融垂直搜索平台通过大数据技术,可以解决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可靠和免费的贷款产品推荐服务,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智能化的金融服务。  叶大清认为,金融垂直搜索还能解决一部分中小企业贷款难、消费者购买成本高的问题。据介绍,网络搜索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最初是商品搜索,比如去“淘宝”查看产品价格和评论;再到特定产品搜索,比如到“去哪儿”了解最符合你的行程和价格的旅游产品。而融360金融垂直搜索就是一种特定产品搜索,它连接资金的提供方——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其他的金融机构,需求方——中小企业主和消费者,需求方通过金融垂直搜索平台进行比价,可以找到最合适的贷款产品。  “这就是我们融360的模式,我们的用户是中国的7000多万的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户,以及两到三亿的有金融需求的用户。我们为其提供贷款的信息搜索,贷款的在线申请和线上、线下的转换。因此,我们融360做的是为需求方和提供方的一个桥梁,让他们通过互联网直接连接。”叶大清表示。(财金记者 王小平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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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互联网金融急需制度规范
  董事长  副所长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元年,短短一年时间,互联网金融之火以燎原之势烧遍了各行各业。在近日举行的以“大数据&#183;大金融&#183;大机遇”为主题的互联网金融全球峰会上,政府官员、机构专家、学者表达了他们对互联网金融的看法,并认为互联网金融急需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  互联网金融需纳入法制化轨道  互联网不能简单地说它是技术、是手段、是形态,而是一个综合比。现在所谓的互联网金融一定是建立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上,任何一个探讨大数据金融其实是在互联网基础上、探讨云计算其实计算的内容是来自于大数据。这三个互相关联形成了一个客观上的议题。以此构成了现代互联网金融的三个核心技术。  现代的金融业是制度、信息和技术的三位一体,光有制度成不了气候、光有技术成不了金融、光有信息成不了金融。任何一个金融机构、任何一个金融产品、任何一个金融活动必须是三位一体,在这个前提下才能够完成一个金融服务,尤其是现代意义上的金融服务。  所以互联网金融也是一种金融形态,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我们的监管可以宽松监管,但是不能门槛太低,没有规则,让一些无序企业乱了整个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局。同时,加快打造中小企业融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还要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创新,加强在智慧城市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并且大力开发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的互联网金融的基础设施,更要支持互联网金融国际化、国际合作。  所有无监管金融都是伪金融  金融业的历史证明了一个真理,任何没有风险管理的所谓的互联网金融都是伪金融。没有风险管理、没有监管的金融业,无论是互联网金融,还是民间借贷,绝对是灾难。互联网金融最核心的构成就是有一套新的风险管理方式,通过大数据分析等依托,形成一种新型的风险管理模式,来承担金融中介的职责。  在中国严格实行分业经营、监管制度,由“一行三会”来监管金融,在实体界很容易分业,例如,不能卖、股票,如果违反了规定,马上就能查到,但是互联网业态很容易融通,在互联网上进行“改头换面”很简单。因此,政府应该考虑两方面同步研究,在现有的体系中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研究;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的业态,可以考虑成立互联网金融监管局,专门对其进行监管。  一定要把互联网金融看成是一种新兴的金融形态,并且还是一种需要新兴的企业组织形态承载的金融业态。所有的互联网金融的从业者,赶快联合起来,制定行业规则,否则,互联网金融如果没有规则,三年之内必将有灾难性的后果。  需有效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正成为地方金融改革的最大亮点。  据了解,民间管理办法已经计划要把P2P纳入监管,温州也是这么干的。很快,互联网将从跑马圈地到精耕细作、从无序竞争到有序发展、从野蛮生长到监管介入、从跟进模仿到领先创新、从忽视风控到严抓风控。  目前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高度关注,除了中央和各地已经出台的一系列互联网金融产业扶持政策外,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还对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做了深入调研,并形成了重要文件。  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传统的金融体制和监管体系,已经不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要促进其发展,需要进一步鼓励创新。但这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以维护行业应有的发展秩序,并行之有效地防范风险。  据了解,目前监管机构正在加紧制定一系列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措施。北京商报记者 闫瑾/文  张笑嫣/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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