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私自出售集体土地的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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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深圳市某村官滥职,暗箱操作疑“变”卖村民集体土地,以权谋私!! &&
华声论坛 .cn/forum-133-1.html
我们是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爱联社区新屯村村民,现举报爱联新屯村村长李X强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开发商谋取利益,严重损害村集体资产、欺瞒村民“变”卖本村土地问题,强烈要求依法查处!
1、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新屯工业区旧改项目(位于爱联派出所斜对面),该项目合同于2012年3月第一次召开我村股东大会(我们村属于集体股份制)时通过签名投票方式签订,会议内容是针对深圳市龙岗区新屯工业区与深圳市裕盛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旧城改造项目征询股民意见,经到会大部分股民同意签订旧改更新项目面积为21000平方米,但在2013年2月发现《龙城街道爱联新屯工业区 城市更新单元扩大范围改造意愿公告》内公示调整扩大更新范围面积,其中原意向更新范围面积竟然是3.5万平方米(不是之前签订21000平方米)!自从第一次召开会议到现在,再也没有召开过类似会议告知股民们合同需要更改或增加旧改更新面积,在隐瞒股民的情况下私自增加申报面积,其中增加1.4万面积没人知道是何时划上,原意向更新面积并不是股民投票通过的21000平方米,欺骗股民向政府实际申报3.5万平方米,公告还公示现调整扩大范围后意向更新范围面积为5.4万平方米,村长李X强和开发商也并未收集更新意愿的情况下,向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申报更新面积5.4万平方米,获得审批!再次隐瞒所有股民,再次私自扩大申报面积!与当初和股民签订合同不符,村长李X强私盖公章为开发商扩大申报更新旧改面积33000平方米,其中约有1.3万平方米属于国有出让土地。
2、邮电局16000平方的非农指标被划入到更新旧改项目内,值得说明的是非农村指标是需要结合土地使用才能生效,这些非农指标本属于我村股民集体资产,却被村长李健强无偿赠送开发商,造成我村股民集体资产损失严重。
3、村长李X强为了能够使项目顺利如期生效,2012年3月在本村召开全体股民大会,以签名投票形式获得股民同意,但是绝大多数并非本人签名,村长李X强利诱部分股民(代签名一人100元),以误工费为由允许代签!到场开会且投票股民不到130人,当中的总数180票的由来必须质疑,可以确定50票是通过引诱签名投票而获得的,并非本人意愿。实际股民有约590人,其中具有合法投票权利的成年股民约有430人,收集的票数是我们村成年股民三分之二都不到的人数,却执意通过,向龙岗区更新办申报获得有效权利使用土地(21000平方米)!此次大会是临时召开的,多数股民都是大会结束后才得知此事,被蒙在鼓里,更别说签订合同内容是否之后修改或增加条款,用作申报材料!这也算是通过股民民意吗?村长李X强此等举止属未经过股民大会合理、合法的途径申报并允许开发商收地,隐瞒事实真相获得股民的投票,达到自己的目的。若不是在网上了解更新旧改公示,查阅龙岗区国土局相关更新旧改图纸,恐怕到现在我们这些股民还不知道集体资产被村长李X强侵占。
4、村长李X强在旧改项目中与开发商签订收取过渡费等资金方面存在许多令人质疑的问题,逐渐从侧面反映出我们集体利益是否已被“侵害”,当中不可排除官商勾结、私权相授等一系列行为。以下是列举反映问题的材料:
①深圳市好世界实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与我村签订旧改项目,过渡费每月20元/平方米,我村在本项目有2000平方米返还物业
②深圳市景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1年与我村签订旧改项目过渡费每月20元/平方米
③新屯工业区(位于邮政所)旧改项目,于2012年与我村签订旧改项目,我村有30500平方米物业,现过渡费每月13.11元/每平方米。
这三个项目均位于新屯村爱联地铁站周边,为何新屯工业区旧改项目迟签订,而且每月过渡费比以上两条签订的项目金额相差如此大,从每月20元/平方米跌至每月13.11元/每平方米,按30500平方米计算每月过渡费少了210145元(以上所说的过渡费可在新屯分公司的合同上查阅),这些迹象足够怀疑村干部官商勾结、以权谋私。
5、通过各方的咨询以及收集资料,我们村股民自发组织曾与村干部们协商,无果!村长李X强对我们说;是同意盖章批准开发商收地,但是不知道开发商申报5.4万平方米的更新旧改面积。如此可笑幼稚的话就想敷衍我们,对于此事我们村股民十分愤慨,将把所有收集的材料公诸于世,揭发他们的腐败。要村长李X强出面澄清事实,补偿股民集体利益受到了极大侵害的损失。如果村长还执意拒绝与我们股民妥协、赔偿,我们将会以此维权到底!现在全国都在整治违规占用土地,但是我们村的村长李X强利用自己职务权利,违背了本应服务集体利益的义务,隐瞒和欺骗村民“变”卖集体土地,为自己谋利,这种只为自己服务的村长,怎配做人民的村官呢?希望此事件能够引起政府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新屯工业区旧改项目!
以上是新屯村村长李X强的所做所为是否涉嫌违法可以参考以下条例有:
根据《公司法》第149条规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关于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新屯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的公示
网址链接:
红色虚线内更新单元总面积53364.5平方米,实批面积45096.8平方米,其中④⑤⑥号地总面积占约2.4万平方米,并非当时与村签订的2.1万平方米,已超出3000平方,超出面积未有任何补偿并且无一村民得知此事(此数据可在龙岗区城市更新办查阅)
这是我们新屯村部分股民联名举报深圳市龙岗区爱联股份公司新屯分公司任职村干部
举报人;庄先生:
作者声明:本帖为本人原创,未经本人和华声论坛许可,不得转载新浪广告共享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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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疯狂卖地被移交公安局不立案&&&主管案件是哥哥
陆丰市高厝村长私卖土地多次查处遭遇保护伞
&&&&&&&&&&&&&&&&&村官疯狂卖地被移交公安局不立案&&&主管案件是哥哥
《中华新青报》特约记者:曾为民
核心提示: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炎龙村委会高厝村,村民的耕地几乎被村长高锦龙私自卖光,村民从没有得到任何土地补偿款,就在村民年年上告,国土局将村长部分涉嫌土地犯罪证据移送到陆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陆丰市公安局没有立案。据了解,陆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队长高潮正是涉嫌土地犯罪嫌疑人高锦龙的的哥哥!
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高厝村(炎龙村委会下属村)两任村干部高镰、高锦龙私卖土地数百亩一事在陆丰市已是家喻户晓,广为人知,该市市委机关报《汕尾日报》也先后披露这一事件的部分内容和公开登载处罚决定,但由于涉及行政和刑事部分的查处并没有依法推进,而今,该村村干部的行为更是变本加厉,竟然将国土局强制收回的土地再次卖掉,所得卖地的千万巨款也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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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厝村长疯狂卖地空前绝后
陆丰市东海镇炎龙村委会高厝村180户,人口约1350人。上世纪80年代土地改革以来,村集体农用耕地约700多亩,这些水田均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据村民反映,自1992年至2005年,高镰、高锦龙先后担任村长以来,非法出卖村集体土地约400亩,所得款项近千万元。村民高春实一字一顿地告诉记者,高厝村400多亩农田被两任村长,自1992年至今十多年卖个精光,村民没分到一分土地款,我们无地可耕,没田可种。生活来源断了,村民的心每天都在滴血!望着老农高春实忧郁的眼神和满脸的悲愤,在寒风中让记者备感凄凉和心酸。这是失地农民在痛苦中呻吟!
2005年,高厝村311名村民联名以《维护农民权益的控告书》的形式,书面向东海镇政府、陆丰市政府报告了该村两任村官高镰、高锦龙利用职权,私卖村集体土地约400亩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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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上去半年后,村民未得到任何回音
日,高厝村村民又到广东省信访局上访,递交了该村村干部非法卖地的书面材料。之后,在相关部门的督促下,陆丰市有关部门派出调查组,证明村民所控属实。
此后,村民先后向多家媒体举报,予以披露。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陆丰相关部门并没有对该案件依法进行查处,而搞了一个假复土、复耕的材料,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
无奈的村民再次到广东省信访局上访,并不断向媒体投诉。迫于上级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监督的压力,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于日,在《汕尾日报》公开了《陆丰市东海镇炎龙村委会高厝村村长高锦龙土地违法案》的相关案情和处罚决定。
该文称,高厝村高锦龙等主要干部于1996年—2005年期间,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安排给村民宅基地10座,出卖土地9宗,以土地入股形式,将该村10000平方米的耕地擅自出让给陆丰市润雄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创办水泥制品厂。这3项非法用地项目总面积22400平方米,占用耕地20600平方米,动工、填土面积10000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60条和62条。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和77条,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已于日做出了3条处罚决定:1、责令该村清理入股办厂占用的10000平方米土地,拆除已圈占的地上建筑物,恢复土地耕作条件,土地收归集体,其宅基地1413平方米、11000平方米土地出卖手续无效;2、没收该村非法所得77.3万元,对入股办厂的土地10000平方米,处予罚款10万元。对非法出卖的1413平方米宅基地、11000平方米土地处予罚款6.32万元,限于30日内上缴市财政局;3、向东海镇政府提交《土地违法行为行政处分建议书》,对高锦龙等主要干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该文还称,鉴于该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八之规定,应依法追究违法责任人刑事责任。同年11月22日,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向该市公安局发出《土地犯罪案件移送书》,同时向该市人民法院发出《土地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但迟迟未见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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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查处遭遇保护伞,违法者逍遥法外
这一案件的案情公布不仅令村民没有感到欣慰,反而更令村民感到困惑。
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在日就向该市公安局发出了相关案件的处理文件,但直到公布的时间日,高锦龙依旧逍遥法外。同时,向陆丰法院发出的《土地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也没有得到法院的执行。公安局和法院的不作为令村民感到了无奈和失望。
直到陆丰市国土局公布案情的近两个月后,日,东海镇纪委才作出了《关于给予高锦龙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决定》。该文件中称,高厝村财务管理混乱,高锦龙作为村民小组长竟然同时兼任出纳员违反财经纪律;同时还建议东海镇政府依法罢免高锦龙炎龙村委副主任、高厝村村民小组长的职务。
但至今,高锦龙仍然是炎龙村副主任、高厝村村民小组长。
这就让村民感到:高锦龙的背后隐藏着保护伞。高锦龙也因此变得更加变本加厉,继续顶风作案,竟然将国土局强制收回的2.53亩土地,再次将每平方米价值2000元的土地以2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卖给高色涛一家六口建别墅,严重违反国家建房规定。虽经国土部门多次制止,仍置之不理。更让村民感到震惊的是,日,陆丰市建设局仅凭高厝村的一纸证明,违法向村民高色涛发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无奈的村民再次上访。日,高厝村村民先后向国家、广东省有关部门送交了举报材料》。尽管上级各有关部门多次回复、督促陆丰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但事情到了陆丰便杳无音信。
日,该村村民按照广东省人大的上访回复,向汕尾市公安局呈报了高锦龙土地违法案件的举报材料。汕尾市公安局称,根据《信访条例》及《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该案属陆丰市公安局管辖,告知村民应向陆丰公安局提出受理申请,并将予以转送。
日,高厝村村民向陆丰市公安局提交了对高锦龙案件的举报材料。村民称,陆丰市公安局却违反规定,将案件交给被举报人高锦龙的胞兄、该局经侦大队队长高潮办理,最后的结果是不予受理。
日,村民向国家、广东省、汕尾市的有关部门上访。2月20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派调查组对高厝村干部非法倒买卖土地进行调查,对该村村干部违法事实予以确认。3月6日,以粤国土资执法函[号文件作出了处理意见,责成汕尾市国土资源局跟踪有关后续处理情况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厅执法监察总队。但汕尾、陆丰两级国土部门至今没有落实查处,造成数十亩土地仍被违法圈占丢荒。
日,高厝村村民持广东省公安厅信访事项介绍信到汕尾市公安局再次要求汕尾市公安局对高锦龙案立案侦查。同年4月,汕尾市公安局向村民作出答复,称该局根据陆丰市国土局和陆丰市公安局提供的材料,认定高锦龙、高镰涉嫌违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案件证据不足,并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村民高春实、高鸿操等对此答复予以质疑:一是汕尾市公安局的结论未经派员调查,来自被举报单位陆丰市公安局的自我证明调查;二是汕尾市公安局的结论与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案情调查结论存在矛盾之处,显然不足以取信。
当地村民称,高锦龙经常口出狂言,“你们去告你们的,大不了我多卖几亩地,多送几个红包,奉陪你们到底。”
记者了解到,由于土地的大量流失,该村不少村民生活没有着落,那些既无地可耕,又无一计之长的家庭生活更是困难重重。
这起典型的违法卖地案长期得不到彻底查处,根源在于陆丰市相关部门执法不严、违法行政、上下层层非法保护伞。该市国土局查处避重就轻,对高厝村卖地数百亩不予认真核查;市建设局违法发证,直接责任人渎职犯罪未被依法追究;市公安局、法院执法不力行政不作为。至使小村长长期心存侥幸、胆大妄为、以身试法,继续非法买卖土地谋取不法利益。
本报将对此案予以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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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村委会私自往出承包村集体土地是不是属于违法_百度知道
村委会私自往出承包村集体土地是不是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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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成自己口袋里的东西,当然是违法的,就把集体土地往外承包,村主任村长的文化水平提高了,他们把村集体的东西,估计一段时间后,但是他们的胆子比天还大、村书记的。现在国家是有“大学生村官”吗,他们的水平就像小学没毕业,就会好很多如果能证明确实是村委会没有经过全体村民协商。现在各地的一些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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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任何公共所有权都不能私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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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小浪底水库移民, 2000年从三门峡市渑池县坡头乡白羊山村西柳沃组移到渑池县英豪镇王都村移民点〔现为王都村七组〕,请您们在日理万机百忙当中抽出宝贵时间能帮我们排忧解难。
我们有两件事情向你们反映:
一是我渑池县英豪镇王都村村民茹拴新,茹东生等人利用着移民的旗号,以集体的名义从移民局拿到集体资金70多万元在渑池县另一个乡镇〔陈村乡黄花〕购买土地进行倒卖,还把没有倒卖完的土地现在正在建造住宅楼买卖谋取私利。
二是我县移民局财务股赵红霞讲我村移民集体资金已被上一任村干部茹海生取完,数额巨大,集体资金属于集体所有,他们做干部的不把集体资金用在本村的建设上,反而拿着本村里的集体资金去其他地方买来土地倒卖,土地没卖完就自己开发建设楼房买卖谋取私利。
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件事的详细情况是:我组村民茹拴新,茹东生等人在英豪镇王都村移民点建房后,又一次打着移民的旗号,以集体的名誉,在渑池县另一个乡镇陈村乡黄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西背后〕私自购买土地21.43亩,每亩32700元,共计700761元,村民向渑池县英豪镇政府反映情况后,经英豪镇政府调查,说这70多万元购地款是政府移民局支付的,同时并说黄花不是移民点,英豪乡政府说黄花不是移民点,可为什么移民局能划拨移民款70多万元让茹东生,茹拴新在另一乡镇私自购买土地,村民不知情。而且移民局支付的70多万元根本没有向我村群众公开,村民认为他们这种做法不合法,也侵犯了村民的知情权。茹拴新,茹东生他二人除了一所宅基地以15000元的价钱卖给我组部分户〔16户〕外,大部分土地又被茹东生,茹拴新二人为了私利倒卖出去,没有倒卖完的剩余土地他二人现在正在开发住宅楼。他们私自违法买卖国家土地,违法占地建造楼房,从中谋取私利的行为,我村村民从2011年至今多次携带材料向三门峡市以及渑池县国土资源局反映情况,却没能彻底制止违法建筑楼施工,现在他们还在继续建房中。因为村民一直上访,前不久他们就对某些村民实施暴打,渑池县英豪派出所立的案,被打村民是在县法医门诊部住的院。村民们举报贪污腐败竟然被他们时刻遭迫害,违法建筑马上就快要竣工,村民们的合法权益遭到一次又一次的侵犯。茹东生,茹拴新他二人打着移民名义用村里集体移民款在另一个乡镇购买的20多亩土地,他们是怎么买来的,怎么卖出的,怎么建房和开发的,村民都不知情!
第二件事的详细情况是:2000年移民到现在已12年,我组群众对于我组集体财产资金总额以及支出情况不清楚。2011年10月-11月份期间我村村民多次到县移民局追问,最后按照移民局吕局长要求,我们带着英豪镇政府出示的证明和镇包村干部一同去往移民局,吕局长让财务股的赵红霞一人去查后给我们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以下数据:1.土地补偿款196.16万元,2.集体财产21万元,3.荒山补偿款没查清。但是村民们觉着以上数据是否准确还需调查核实。我们根据吕局长讲的话,说“移民点大部分工程都是有国家扶持款负担,并不动用我组集体资金,集体资金是属于我组群众的钱。”村民们当时问赵红霞:“我们组账上是否还有钱”,赵红霞说:“没有钱了,已经被茹海生取完了”。2010年村民上访到县委书记薛蒙林处,县移民局李文学副局长也在现场旁听,茹海生亲口说:把我组集体资金给我组村民茹拴新.茹东生他二人12万多元,但就是不说钱的用途。十多年来国家对我组的扶持项目,集体财产支出情况从没有向村民公开过账目,难道这符合国务院颁布的财务公开化.透明化国家政策吗?现在茹海生已经不是我村组干部,村民们想:这么一大笔集体资金,上一任村干部茹海生一人操纵,身为国家村干部的茹海生,并且是党员,简直不把国家党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放在眼里,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应该立刻清理出党组织,交于司法机关调查。我组村民强烈要求让茹海生把我组集体财产,扶持资金账目全面公开.透明化,这是村民的要求,希望政府部门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011年初已经被县国土部门花上“拆”字的住宅楼目前依然在建造中,村民们一直举报也没能制止住违法行为,如果再盖半月时间,估计住宅楼就要竣工了,竣工后他们就可以为了私利卖钱了。我们村民希望通过国家政府部门进行调查,惩治他们这种为了谋取私利违法买卖国家土地的行为。
村委会私自往出承包村集体土地,合同期15年,土地使用范围没有具体说明,(默许人们盖房子)。但村委会说明如果以后有什么问题不负任何责任,这种私自往出承包的行为是不是属于违法,这种土地是不是受法律保护?我们作为村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辽宁省海城市孤山镇叶家村村委会将集体所有产权硫铁矿私自转买,未经老百姓同意合法吗,现在村民集体反对有效吗、
辽宁省海城市孤山镇叶家村村委会将集体所有产权硫铁矿私自转买,未经老百姓同意合法吗,现在村民集体反对有效吗、
我们村里有这么件事情。好像是以前村里将几十亩地承包给某开发商,这以前得到了全体村民的同意。可是后来2006年承包合同就到期了,由于时间比较久,村民们也都不太记得有这么个事。一直到现在准备征地了才记起来。但是问题也来了。由于当时合同到期了没人知道,所以有几个村官就私自将这些土地又承包给了别人。而承包所得款项并没有下发到村民手里,而是进了他们自己的腰包。现在事情被的大家知道了,那几个村官却又在闹,说是自己开荒的。自己开荒的土地自己承包给别人谁也管不了...
江苏宜兴石国松他是一个私人开发商?他开发了6500多亩耕地不包括,氺面积,河道,宅基地,旱地,扩大面积,都是集体土地卷为建设用地!要不要批文啊?谁的批文?批文权限?要不要国务院批准文书啊?他开发的是大产权还是小产权啊?批给他多少钱一亩地啊?老百性有多少啊?国家税收多少啊?要不要公开,公正阳光啊?谁举报他就遭报复!绑架拆迁!坐黑监狱!暗杀少女!陆茜.是一明学生16岁!在宜兴卫校:宜兴官员保他!报案都沒用!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石国松是违法还是犯罪啊?他现在是宜兴市政胁委员,谢谢请大家...
各位好 想咨询下,个人承包村里的土地30年,在合同期内承包人把土地卖给开发商盖住宅楼,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承包到期以后村里如果要收回承包权但是现在已经盖好了住宅楼我们应该怎么做?承包人出卖土地的所得应该归他自己所有吗?
各位好 想咨询下,个人承包村里的土地30年,在合同期内承包人把土地卖给开发商盖住宅楼,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承包到期以后村里如果要收回承包权但是现在已经盖好了住宅楼我们应该怎么做?承包人出卖土地的所得应该归他自己所有吗?
06年国家征用土地建设学校,所有人员同意集体分配补偿金,到2010年乡政府说土地现在有人员不同意集体分配,但有80%的人员同意集体分配,我想质询下,想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属村小组所有的一块集体土地被本小组的个人私自卖给非本小组的人盖房子,这样的行为违法吗?对这样的事情村小组应该怎么样去维护集体的利益。那块土地村小组没有土地证,但当地都知道那块地是村小组集体所有。
属村小组所有的一块集体土地被本小组的个人私自卖给非本小组的人盖房子,这样的行为违法吗?对这样的事情村小组应该怎么样去维护集体的利益。那块土地村小组没有土地证,但当地都知道那块地是村小组集体所有。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村委书记偷卖村民土地,难道只有自焚才能救家?
  习近平总书记整治贪官污吏的龙卷风,刮倒了不少部级的大贪官!但是,最贪的,直接祸害一方百姓生活生存的却不是他们,反倒是我们身边的父母村官——村委、街道办事处领导们!
  强拆事件屡禁不止!全国屡见不鲜!2010年宜黄强拆自焚事件引起全国关注。
  我是山东省青岛市胶州胶北办事处(原北关办事处)西松园村村民老高的女儿,现在在读大四,学传媒的。我只能用法律武器保护我的家人。
  强拆落到自己头上,一定要与恶势力斗争到底!
  这不是故事,这是事实。
  以下我父亲的名字隐去,用老高代替。
  【十年之前】
  2003年6月,老高以1万元每亩的价格与村委签了合同,买了村里闲置的10亩土地获得50年期限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和土地转让权。村委有义务协助办理土地产权,却拖着不予以办理。(这个意思就是我们只有合同,没有土地使用证明)
  2004年村委书记闫进儒提出7万一亩的价格买回土地,老高的工厂已经建好,为了方便工作,老高把家都搬到了这里,于是不同意村书记的提议。
  此事一直搁置,老高却不知村委书记闫进儒暗地筹划一场贪污的阴谋。
  【说说这块地】
  2003年,老高买地那周围一片荒芜,土路到了雨天泥泞不堪。然而,这附近的土地在后来的几年得到北关办事处的重视。老高家隔壁的土地建了胶州市欧宝小学,并且建设了平坦的柏油马路莱州路和胶北法制公园。这附近的地价开始飞涨。老高也很高兴自己原来买的边角地,如今算是宝地了。
  可没想到,十年后,2013年6月的一天,某开发商冷某开着挖掘机到了家门口。说要这土地是他们的,让老高一家搬走。怎么住了10年的家,突然之间变成了别人的,而且还要盖商业用地的住宅区?!
  (抢夺照相机企图毁坏证据)
  这货像不像潘长江!!
  (日 第一次强拆 在公安局的介入下失败 )
  【原来是这样被卖的!】
  原来,自己居住了10年的这10亩土地,早在2006年就被村委书记偷偷卖给或是送给了马某,挂名为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工业建设用地,并且取得了土地使用证明。因为查不到内情,村里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或者任何会议也完全没有公示,所以也不知道土地是以什么价格成交。
  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
  2008年房价开始飞升。2009年马某想把工业建设用地转成商业建设用地,但是要经过土地规划局拍卖,于是这十亩土地在2010年进行拍卖,胸有成竹的马某以为得到村委书记闫某的支持就可以获得这块土地,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土地开发商冷某以60万每亩的价格拍得了10亩土地中靠西边的5.2亩土地。马某拍得东边的4.8亩土地。
  自家土地已经被拍卖的老高却完全被蒙在鼓里。村委书记神不知鬼不觉的就卖了早已经卖给村民的土地,从中捞了多少就不为人知。
  【公然违法法律】
  按照《物权法》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尚未进行转让的时候,根本不能进行买卖,也就是说拆迁应当在购买土地之前,但目前很多土地都是先卖后拆,已付资金的压力也是开发商不断出现暴力强拆的原因。
  冷某的楼盘已经开工建设,2013年便找上门来要求老高搬家。老高立马找到北关办事处协商。办事处协商的结果是给各方(办事处,村委,开发商)凑80万让老高搬走。十年前的荒地已经是70万了,房价飞涨的现在,拍卖一半的土地价值300万,如今80万就想买走10亩土地和土地上的房屋。真想问一句,父母官们,你们都拿老百姓当傻子吗?!土地的价格应该由专门的土地价格评估机构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估。不是任何个人或单位单方面拍脑袋决定的!
  事情一拖就是半年,双方对于赔偿的问题始终达不成一致。
  【强拆!黑社会!】
  这半年,开发商想尽办法让老高家搬走,砸烂了老高居住的4间房的后窗。老高无奈安装了摄像头,日夜监控,才没有更大的人员伤害事件发生。
  2014年正月没过,开发商又等不及了,一天天的拖下去,工程费只会无形中浪费。于是,2014年正月十三,挖掘机又开到到老高家门口。经过半天的调解,已经在老高家门口挖了沟的开发商又暂时离去。
  老高想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援助。可是在法院诉讼的过程比较长,虽然胜诉的可能性很大,可是到时执行力不一定强,而且打官司期间,开发商可等不了。开发商半夜砸了你的家,难道又要上演一出拆迁自焚救家的人间悲剧才会引起政府,社会的重视吗?
  【正义何在!条例只是一张纸吗?】
  2011年1月,被称为新拆迁条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条例取消了行政强拆,改为需申请法院执行。2011年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四部门发通知指出,拆迁中要充分征求被拆迁人意见,与被拆迁人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严禁行政强制拆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手段逼迫群众搬迁,坚决杜绝暴力拆迁。对连续发生违法违规强制拆迁案件的地区,将追究上一级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任何政府和单位在被搬迁人未同意搬迁或未经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强行拆毁群众房屋。这不仅侵犯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严重激化了社会矛盾,甚至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
  近年来国家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就是为了给地方拆迁行为戴上一个“紧箍咒”,使违法强拆成为一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触碰的雷区。
  青岛市胶州北关(胶北)办事处领导和西松园村委书记完全无视国家条例,法律法规,私自买卖集体土地,无视村民利益,结交黑社会打压群众,这种乱作为,在当今越来越透明公开的行政体制之下还能继续横行霸道吗?! 
  此事句句属实,希望广大的媒体朋友和热心网友可以给予公正的评论和建议,民政法的专业律师可以给老高一些法律援助,相信山东省总会有一位清官可以为民做主,中国普通老百姓的利益不能被贪官污吏任意践踏!请求各方积极支援,避免人间悲剧的再次发生!
  我的qq是 请大家给意见!!
  这是老高(我父亲)的微博
  // 请大家予以转发。
  我爸爸(老高)因为最近强拆压力太大于2月26日凌晨突发脑溢血,诊断为脑干出血,生命危在旦夕。现在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脑科医院ICU病房治疗了15天,现在仍然迷不醒。开发商不闻不问,村书记说不关他事,街道办领导互相推诿,媒体说这种事情全国很多,难道就因为多,所以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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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  
  整治贪官污吏的龙卷风,刮倒了不少部级的大贪官!但是,最贪的,直接祸害一方百姓生活生存的却不是他们,反倒是我们身边的父母村官.
  为压迫人民的剥削阶级服务是儒家所谓的传统文化、智慧和美德!
  磕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之一,而且是作奴才和汉奸的通用礼仪
  拖欠工资,孽待仆人、工人和佣人,符合儒家“礼”。
  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国粹也。
  恶性竞争,劣胜优汰,是保证奴才不威胁到主人地位的必然结果。
  贪污腐败、剥削压迫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的文化;
  结党营私,敲诈勒索是儒家官僚的智慧和美德。
  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是儒家的官场文化传统;
  纳妾嫖妓,卖国求荣是儒生的道德文化操守。
  其实下面的民族主义思想,全世界都是一样的。不管多么野蛮、愚昧和落后的传统文化,都自认为是最先进的:
  中国传统文化说:孝者,肖也。也就是孝的基本条件,就是子女要像父母,情感态度价值观技能上要像父母。
  文化深度的深思,反省,更新和进步,甚至革命,确实是中华民族崛起的窍门。
  这也是为什么中国高速发展的原因。
  垄断积累了太多的势能,到达极限的时候,就转化为动能了!
  这就是专制社会崩溃的根本原因。
  也是中国兴衰周期的根本解读。
  中国欲学习发达国家征收遗产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并且减少贫富差距;
  儒家文人官僚腐败阶级的代言人,群起反对攻击。
  @胶州小老百姓 马克
  村里贪污确实厉害  
  唉。。遇到这事儿就俩字儿…倒霉。。但愿别把这事儿炒太火,整太大。。前年我家也遇到过,忍气吞声活着就是了。。用比家破人亡的好啊!!!  咱不能说这世道怎么了。只能说;哪个仓库里都有几只老鼠,只可惜,中央现在在忙着打"老虎",没空管这些老鼠。。  
  确实是这样!我家和我们村2000户邻居正成为这件事得受害者!  我们这是浙江省玉环县上段村,目前政府要求我们签协议搬迁,但是村长将我们村里的自留地私自变卖!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村自留地已经不是我们财产!这位村长名下2000多万财产,在上海和我们县城各有几处,跑车无数!能做到这样腐败当然是塞了不少钱给上面!这样的村官让我们叫苦连连!不能起诉不能上访!多数村民老人去自留地闹,打个横幅:还我上段村自留地!但是被打压回来了!  我想问:人民父母官,即使是芝麻村长都敛财上千万!凭他一个人能完成违法买卖交易?各级领导有分多少杯羹呢!我们对玉环县领导班子失望!对这个腐败体制失望!申诉无门!强拆威胁!你们威胁厂房搬离断电断水强拆都合理,但是我们只是一群守法老百姓,老弱病残妇女年幼儿童。请问公道在哪里?法制在哪里
  农村集体土地哪里能卖建厂房,你们买的时候就已经留下隐患,双方还不都是为了钱,为钱出人命有必要吗????  
  一支手枪才多少钱,一颗子弹才多少钱,干掉他不就结了。
  村官卖集体土地的事多了去了!哎呀!
  @胶州小老百姓 尽一份力量吧,,,,,,,,真的无语,不知道该怎么说,
  山高皇帝远,官官相护。  
  生气不是方法,但关键是现在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如果不出人命,得不到大众和媒体的支持,基本就是被打压下去,然后被强拆。所以希望政府的反腐力度再大一些,监督面积更广一些,执行能力更强一些,立法速度更快一些,信息财产更透明一些,决策更民主一些。遇到这种情况,尽量不要硬碰硬,因为你的拳头显然不如那些有钱的开发商硬,更容易造成死伤情况。我倒有一个办法,正是你现在用的这个办法,,就是搜集视频照片等证据,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引起社会的关注,对他们造成舆论的压力,然后上级知道,派人来彻查。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唉,这个社会就是欺负老实人,没钱没权没势就得受欺负  
  支持楼主维权,这种事也正在发生在我身边,只是他们那些狗官贪的是全村集体的土地,我们也没办法,官官相护。。。  
  公民的生命和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镇,长和我村官纠,集16人所谓代婊已经把村卖了,209亩,协议上写120亩,赔偿没有,按土地证上面积,以房,换村。补偿都,*没谈。。。广西,桂林,灵,川。县"上&窑*村  
  这货像不像潘长江?  像你爹  无缘无故扯上潘长江,减20同情分。
  你就不能拿起大刀向敌人的头上砍去吗  
  @U现实改变理想U
21:43:00  唉。。遇到这事儿就俩字儿…倒霉。。但愿别把这事儿炒太火,整太大。。前年我家也遇到过,忍气吞声活着就是了。。用比家破人亡的好啊!!!   咱不能说这世道怎么了。只能说;哪个仓库里都有几只老鼠,只可惜,中央现在在忙着打"老虎",没空管这些老鼠。。   —————————————————  从了吧,总得活着啊  
  引用  2003年6月,老高以1万元每亩的价格与村委签了合同,买了村里闲置的10亩土地获得50年期限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和土地转让权。村委有义务协助办理土地产权,却拖着不予以办理。(这个意思就是我们只有合同,没有土地使用证明)  诠释:《土地管理法》从1987年开始实施,新的《土地管理法》自日实施,你们与村委擅自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土地,从法律角度上,一是需要依法没收或拆除,二是没法得到法律保护,楼主说“行政诉讼时间过长”,真实情况就是擅自转让土地的行为本身就无法立案,或无法受理。  当年擅自购买非法转让的土地与今天小产权房得不到保护的行为何其相像!
  顶一个!!!
  唉,我们乡下也一样,不同的是不是村委而是村霸。村霸有后台,市里公安局把正副村长都给捉去了,2月17号捉的人到现在没放。我算是明白这世上就是没天理,法律只是有钱权人的保护伞.
  支持楼主  
  顶一个!!!
  @墩墩1232
22:43:00  确实是这样!我家和我们村2000户邻居正成为这件事得受害者!   我们这是浙江省玉环县上段村,目前政府要求我们签协议搬迁,但是村长将我们村里的自留地私自变卖!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村自留地已经不是我们财产!这位村长名下2000多万财产,在上海和我们县城各有几处,跑车无数!能做到这样腐败当然是塞了不少钱给上面!这样的村官让我们叫苦连连!不能起诉不能上访!多数村民老人去自留地闹,打个横幅:还我上段村自留地!但是被打压回来了!   我想问:人民父母官,即使是芝麻村长都敛财上千万!凭他一个人能完成违法买卖交易?各级领导有分多少杯羹呢!我们对玉环县领导班子失望!对这个腐败体制失望!申诉无门!强拆威胁!你们威胁厂房搬离断电断水强拆都合理,但是我们只是一群守法老百姓,老弱病残妇女年幼儿童。请问公道在哪里?法制在哪里  —————————————————  没有上面纵容`默许`下面敢这样搞么`这个政府已经腐败透顶了`无药可救!清算这帮土匪的时间就要到来!  
  顶!  
  果断围攻,砍死  
  路过,顶一下.
  搞死他个黑恶势力头目没商量,讲道理讲法律根本没门,zq都被他们穿多了。
  腐败一日不除,社会风气、信任都是空谈,象那种医生祸害病人、病人杀医生等等现象都是缺少信任造成的,腐败是一切根源
            
  顶  
  回复第23楼(作者:@摆摊阿富汗 于
00:09)  镇,长和我村官纠,集16人所谓代婊已经把村卖了,209亩,协议上写120亩,赔偿没有,按土地证上……  ==========  强烈期盼政府能够监管村官!  
  从法律层面来说....是不能的  但是,你知道,中国法律是没用的
  认了吧,你不也是想多要点钱,你跟那些开发商有啥区别。贪得无厌的货  
  非常担心农村土地流转问题!那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
  @liu楼
17:13:40  回复第23楼(作者:
@摆摊阿富汗
00:09)  镇,长和我村官纠,集16人所谓代婊已经把村卖了,209亩,协议上写120亩,赔偿没有,按土地证上……  ==========  强烈期盼政府能够监管村官!  -----------------------------  政府监管,那些村民选举时候都去哪里了,去吃了他们请还是怎样,都民主了还要政府管。
  凡是政府强制都是非市场化,凡是非市场化的人民都不可能幸福。  中央有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民承包地流转。  如果你不同承包出去,属于你的承包地,你可继续耕种。
  @U现实改变理想U 8楼
21:43:23  唉。。遇到这事儿就俩字儿…倒霉。。但愿别把这事儿炒太火,整太大。。前年我家也遇到过,忍气吞声活着就是了。。用比家破人亡的好啊!!!  咱不能说这世道怎么了。只能说;哪个仓库里都有几只老鼠,只可惜,中央现在在忙着打"老虎",没空管这些老鼠。。  -----------------------------  虽然不想承认,但说的却是事实,没办法,现在就是这社会。
  应该是无效合同,  土地所有者是国家,村委无权出让啊,村里只能把地租出去,  所以合同主体不对,或者合同用语不对,是出租合同而不是出让合同,  你父亲既然是搞企业,应该到土地管理局买土地。或者是到工业园里租地。
  没法制保障,没安全感。当今世界,有几国zf 还这样无耻?!  
  现在许多村官黑的狠  
  只要没死人,对那些当官的来说,一切都不是事
  一定要相信组织啊!呵呵!  
  制度就是这样,遇到比你强的力量,你要么妥协,要么失望。厉害一点家破了人伤了。
  “土地流转”为什么不可能成功?——与农业部商榷(五)【转载】    10:12 阅读(2254)评论(32)   农业部大力推广的所谓“土地流转”模式,对国家农业的主业,也就是粮食种植业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所谓的“土地流转”模式,就是通过向农民租地实现农业的规模。农业部自以为农业的问题是土地规模。于是想出这种方法实现规模。虽然“土地流转”能够实现土地的规模,但是却存在二个致命问题:  1、土地在农民个人手中的时候,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很高,可是土地流转到别人手里以后,农民从为自己劳动转变为为别人劳动,于是劳动生产率大大降低,这种降低几乎可以抵消土地规模所能够带来的所有效益。在我的搏客上有许多专门论述此事的博文,这里就不罗嗦了。  2、因为“土地流转”第一个面对的就是租金问题。以上海为例,去年每亩地租金约为1400元(我就是用这个价格在金山区廊下镇租的地),可是地如果是种水稻的话,收入也就这些。也就是说,如果你“流转”土地是种粮食的话,不仅血本无归,还要赔上种子、肥料、农药、人工、贷款利息。而一个农业模式如果不适用粮食业,还有什么意义?  其实道理是很简单的,“土地流转”只能适用于农副产品业,如果全国都不种粮食都去搞副产品,要让我们不饿死,真的就只能像皇帝说的那样:吃肉嘛。  也有人说,那么降低土地流转的租金不就行了。问题是土地不是政府的,是农民的,他们会同意吗?事实上,我10年前的2004年就下乡种地了,那时土地租金才180元/亩。随着粮食价格的一路上涨,从10年前的0.9元/斤涨到现在的1.4元/斤,租金就从当时的180元/亩涨到1400元/亩。  还有人说,可以种袁隆平的稻子嘛。说句实在话,那种大米上海人吃一个月,社会就会不稳定。因为是籼米不是粳米,我们这里是喂猪喂鸡鸭的。而且,要想实现亩产2千斤,就要增加人工的投入,差不多每亩就得多出1千元的费用。  其实我的亩产才600斤,因为口感好,卖出了天价(在上海的久光超市卖45元/公斤),才侥幸能收回成本。如果全国农民都像我这样种地,不是城市人造反(买不起)就是乡下人造反(卖不掉)。道理很简单,现在主流媒体今天介绍这个农民生产灵芝致富,明天介绍那个农民生产虫草致富,为什么没有农民听呢?因为中国的农业主业是粮食,如果你不谈种粮食,等于白说。因为全国农民都种灵芝都种虫草,那么灵芝虫草一定1分钱可以买100斤!  所以,一个对粮食(中国农业80%是粮食种植)没有意义的农业模式,你那么大张旗鼓的宣传,用意何在?
  现在的村官就是为了捞钱,变成了另一个黑社会了。
  抵御侵略保卫家园,进攻就是最好大防守!有了我教的方法,农民不在弱势!  
  @太白六月积雪 58楼
18:27:01  现在的村官就是为了捞钱,变成了另一个黑社会了。  -----------------------------  说的太对了!不是地痞无赖也当不了村长!我们村村长说的一句话:我当村长就是为了耨钱!不耨钱!我当着村长歘呢!
  取消村支书村委这个环节!直接归到市管理!打倒土匪,打倒村委村支书!  
  回复第20楼(作者:@hxxwjj401 于
23:53)  支持楼主维权,这种事也正在发生在我身边,只是他们那些狗官贪的是全村集体的土地,我们也没办法,官官……  ==========  
  现在的村官就是为了捞钱,变成了另一个黑社会了。
  坚决支持习总、支持中央反腐!  说实在的,很多基层官员才是真的混账,比如无品无级的村官之类。
  帮顶!!!!!!!!!!!!!!!!!!!!!!!!!!!!
  现在村官才是老大,他手里大把土地
  @山间清瀑 5楼
15:49:45  中国欲学习发达国家征收遗产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并且减少贫富差距;  儒家文人官僚腐败阶级的代言人,群起反对攻击。  -----------------------------  人大代表都是富翁,他们会通过出台收自己的税的法律吗?依靠法律有法可依,人家有权不立法你有什么脾气,人家不按照国务院不许强制拆迁的规定办你怎么样!我说楼主啊,不要急坏身体,物极必反,你看看,如果大家都活不下去了都想和土豪拼命了我们约个8月十五商量一下一起给他们一个说法吧!常上天涯保持联系!哈哈哈哈!我们人民一定会笑到最后!到时候不要说我们斗地主血腥啊!
  @2013以股会友 57楼
14:20:25  “土地流转”为什么不可能成功?——与农业部商榷(五)【转载】   10:12 阅读(2254)评论(32)  农业部大力推广的所谓“土地流转”模式,对国家农业的主业,也就是粮食种植业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所谓的“土地流转”模式,就是通过向农民租地实现农业的规模。农业部自以为农业的问题是土地规模。于是想出这种方法实现规模。虽然“土地流转”能够实现土地的规模,但是却存在二个致命问题:  ......  -----------------------------  好文章!
  我也说过中国最黑暗的,无政府管理的就是村干部,对上政府看不见,对下霸道横行,贪污、黑势力、非法占有,一堆罪名,所以这么多年,竞选村干部都是一大块肥肉,多少人争着上位,一条票都千把块了,能不捞回来吗?我们村也是这样被卖的。。。这个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了,土地买卖都有黑幕,大家都知道,只是情况不尽相同而已。
  村官越来越像土皇帝了
  回复第47楼(作者:@ttt1079 于
22:20)  @liu楼
17:13:40  回复第23楼(作……  ==========  明确的告诉你,现在民选的村官是黑白通吃的,黄协军村长已经被罢选,村长的印章被封着,就是不给民选的村长。派出所所长都被新村长打过,镇长多次摆明了要贿赂他,结果他都拒绝了,  
  中国的好领导可以引领中国走向富强,但是区区几个村干部 可以让中国恨透了 共产党,百姓没知情 监督权利,什么都是假了,出事情的时候百姓已经伤不起。
  村官可能是农村腐败高发区
  某些村官的胡作非为直接影响到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强烈建议中央接下来加大对村官这一层次的查处力度!
  我在看水浒!  
  顶!说实话真心不希望农村土地流转,中国大部分人都是农村人!土地没有了以后怎么生存?一辈子到死都要做奴隶!话说现在村官确实是腐败高发地!我老家现在的村官是什么,我印象当中以前可是做小偷的混混,听到家人说某某某现在是村长了当时怀疑自己是听错了,后来才知道人家是黑白通吃,你不选他做村长都不行!
  几年前我还只是一名给国家打工的苦情青年,每个月拿着三千左右的工资,真不知道未来在哪里,迷茫了一段时间,还是狠下心辞了工作,和朋友一起合伙做了生意,慢慢回本,最近几年做好了,也买了房子,没事也炒炒银,赚了几万块的车钱,生活真的就在投机,机遇很重要。
  有人问我是怎么抄银赚几万的,我也是投机,十万的本金赚了五万多就收手了,平台一定要正规的才行,不管赚什么钱,风险要放在第一位才行,你们自己看吧,见好就收。  
  @U现实改变理想U 8楼
21:43  唉。。遇到这事儿就俩字儿…倒霉。。但愿别把这事儿炒太火,整太大。。前年我家也遇到过,忍气吞声活着就是了。。用比家破人亡的好啊!!!  咱不能说这世道怎么了。只能说;哪个仓库里都有几只老鼠,只可惜,中央现在在忙着打"老虎",没空管这些老鼠。。  ------------------------------  放心吧!三年后是中央整治基层腐败的开始,到时那些个地方小恶魔,小恶霸末日到了。
  无语 支持楼主
  震惊!!!刚听我公公说,玉环上段村村长私卖村自留地贪污2亿!不是2000万!  后台很硬很硬!不能上访不能告法院!他家人都自称是中央有人!!   难道是习大大亲戚???皇亲国戚又怎么在浙江玉环呢???
  支持楼主  
  333333
  我们村也是这样。镇政府强行以1万元一亩买断一千亩集体土地。村民卖了都不知。村官贪污没门投诉。反贪污实名举报都是骗局。
  有看点  
17:13:00  回复第23楼(作者:@摆摊阿富汗 于
00:09)   镇,长和我村官纠,集16人所谓代婊已经把村卖了,209亩,协议上写120亩,赔偿没有,按土地证上……   ==========   强烈期盼政府能够监管村官!   —————————————————  土非监管强盗,清醒点吧!!!!我们来国歌吧!!!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民,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民咆哮发出最后的吼声,起来,起来,起来  
  在我国,下一步村长杀了你都行。
  上面的党是好的,到了地方的党是剥削百姓,民心还能持续多久。太腐败了,十几年的新农村示范村部分没批文也不解决 违章,浙江的违章太恐怖了,市政府主导的工程也会违章,想不到。 党如何相信你。
  @胶州小老百姓   我的家乡也是,我是湖南衡阳祁东县洪桥镇石门居委会的居民,村干部早在06年的时候就用非法征地协议征了我们的土地,19万买进600多万卖出,现在我们村组在集体维权,可是里面的水有点深啊,县长大人都批示了,下面相关部门没有一点执行力度。衡阳红网有我们的帖子
  @tyhuchunhua
14:29:00    —————————————————  涨得时候,你们会退钱给开发商吗?  
23:01:00  应该是无效合同,   土地所有者是国家,村委无权出让啊,村里只能把地租出去,   所以合同主体不对,或者合同用语不对,是出租合同而不是出让合同,   你父亲既然是搞企业,应该到土地管理局买土地。或者是到工业园里租地。   —————————————————  法律都留有漏洞,难道都不知道吗?为什么这么做?  留人治空间。  
  在中国这种政治制度下,法律不健全,即使健全王八羔子们钱权交易了也把爹坑苦了,咱是是小民干生气。祝你爸爸早日康复。
王八羔子们不得好死。
  @胶州小老百姓
10:00:00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村委书记偷卖村民土地,难道只有自焚才能救家?  习近平总书记整治贪官污吏的龙卷风,刮倒了不少部级的大贪官!但是,最贪的,直接祸害一方百姓生活生存的却不是他们,反倒是我们身边的父母村官——村委、街道办事处领导们!  强拆事件屡禁不止!全国屡见不鲜!2010年宜黄强拆自焚事件引起全国关注。  我是山东省青岛市胶州胶北办事处(原北关办事处)西松园村...  —————————————————  lz实在没法也无能为力,像天注定里面的大海,把村支书七七八八的干部一股脑给送上西天。  
  @卐龑卐
21:36:30  上面的党是好的,到了地方的党是剥削百姓,民心还能持续多久。太腐败了,十几年的新农村示范村部分没批文也不解决 违章,浙江的违章太恐怖了,市政府主导的工程也会违章,想不到。 党如何相信你。  -----------------------------  上梁不正下梁歪
  默默顶一下。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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