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怎么判刑经营药品金额240万获利10万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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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8版:公安
广告+热线+专家+送货上门
非法经营药品 一年获利15万元
&&5部热线电话的接线员兼职医药专家、药厂专员,利用广告推介、送货上门等方式,在非法经营药品一年多的时间里牟取暴利15万余元。13日,公安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药品大队教导员金先伟通报了这起最近两年在我市最具有代表性的涉及药品安全的个案。而案件背后有关药品广告宣传、药品市场监管和百姓用药安全意识的一系列问题更引人反思。&&门某,男,42岁,吉林长春人,现居铁东山南。&&最近几年,门某常游走在全国各地举办的药品和保健品推介会上。在与各药厂负责人、药品专员等人的交谈中,门某得知代理药品销售的利润很大。于是,他萌生了从药里“捞大钱、捞快钱”的想法。&&2011年3月,门某代理的几种药品和保健品进入鞍山。他借助药厂提供的各类宣传单和媒体展开大肆宣传,还特意在兼当库房的出租屋里设立了5部“药品专家热线”。&&而后,他又在鞍山雇了6名业务人员。按照分工,其中四名女子负责接电话,两名男子负责送货。经门某培训,扮成医生和药厂工作人员的四名接线女子回答起消费者的问题游刃有余。&&据了解,针对所售药品的消费者多为老年人的特点,门某按照这类人群的思维方式和心理特点制定了成套的“答疑”方案。目的只有一个,尽可能地引导老年消费者多买药。&&得知有人要买药,接线员会热情贴心地告诉消费者:“我们可提供送货上门服务”。这对出行不便、又急于治病的老年消费者而言,无疑是一种贴心便利的服务。药品售出数日后,接线员会逐一拨打消费者家中电话进行所谓的回访,加深消费者对这种药品和医生的信任度和依赖感。&&去年4月末,根据群众举报,警方对门某租用的出租屋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扣369降压袋泡茶、颐生理气舒心片、消肿片、青牛睾丸片等4种国家准字号药品1000余盒。不久,嫌疑人门某、韩某和刘某等人相继落网。&&据几人供述,一盒进价16元的青牛睾丸片经“医生”推荐后,每盒变成了89元;每盒进价20元的颐生理气舒心片卖价为127元;而人气最旺、每盒进价为18元的369降压袋泡茶卖价为98元。&&经药监部门查验,门某等人落网时,经营的三类药品均为正规的国家准字号药品。而此前,门某等人经营的10余种药品和保健品暂无法确定真伪。&&目前,门某等三名涉案主要人员因涉嫌非法经营已依法接受审判。&&金先伟建议,市民感觉身体不适或生病,一定要到正规医院进行检验和诊治,不要光看广告宣传;不要轻信“送药上门”服务和类似厂家赠药的优惠活动,买药一定要到具有资质的正规药店购买。&&于涛 费文鹏 记者 陈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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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农民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利10万元被判刑
www.   日 20:35:00 星期五  来源: 新华网广西频道
新华网广西频道3月29日电(张周来 吴海)广西浦北县农民张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大量购买全国各地公民个人信息,再利用QQ软件将信息泄露及出售给各地的买家,至案发时非法获利10万多元。浦北县人民法院3月27日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并上缴国库。
被告人张某是广西浦北县一名农民,高中文化。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在互联网QQ群聊天时了解到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比较容易赚钱,决定通过网络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从2011年3月份开始,张某在家里利用计算机在网站发广告,同时在淘宝网经营网店以吸引想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买家,根据买家的要求通过QQ软件与其他卖家联系,大量购买包括户籍信息、银行信用报告等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再通过QQ软件将这些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及出售给全国各地的买家。至2012年4月19日止,被告人张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达8000多份,通过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达人民币107000元,公安机关已追缴全部非法所得。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牟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二款之规定,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对追缴被告人张某的非法所得人民币107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完)
责任编辑:邓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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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男子非法倒卖药物获利千万 其间两次成功换肾
&来源:&&作者:
鲁岩 张倩 马丽好 李后祥
  李某曾是一位尿毒症患者,十多年来,他一直靠非法倒卖尿毒症类药物赚取差价,并以此维持生活和治疗,其间,他两次成功换肾。据公诉机关指控,李某非法经营的药品金额达1600多万。今天上午,庐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李某,男,1970年1月出生,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
  “我先后经历了两次换肾,肾源都是家人提供的,手术都比较成功,现在身体还可以。”据李某介绍,1998年,28岁的他被查出身患尿毒症。后来,因为身体的缘故,李某只得从单位病退,几年后,单位也倒闭了。为了支付透析治疗的费用,维持生命和生计,李某决定倒卖药品,赚取差价。
  据调查,2004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李某在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庐阳区亳州城10幢某室为经营地点,向陆某等多人(均另案处理)非法收购药品,再将非法收购的药品转卖给张某(另案处理)等人,从中获取差价。李某与他人的交易通过银行转账及承兑汇票等方式结算。
  执法机关调查李某的银行账单发现,其间,张某等人共5次通过向李某银行账户转账,支付收购药品的费用。其中,最大的一笔转账金额达1200多万元。此外,相关部门还发现,依据安徽某医药公司提供的药品质量验收入库单,李某共向该公司人员储某转卖药品数额达140多万元。去年3月28日,公安机关在市庐阳区亳州城10幢某室将李某抓获归案,并当场查获尚未销售的腹膜透析液68箱、碘液微型盖62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药品,数额达1600多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结束时,法官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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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内国际大连护士假冒医生卖假抗癌药 获利千万_新浪大连新闻_新浪大连
大连护士假冒医生卖假抗癌药 获利千万
北国网-半岛晨报评论
警方查获假药2万余片,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近日,记者从大连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获悉,本市警方破获一起大连首例销售抗癌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查获非法销售的抗肺癌假药“易瑞沙”、“特罗凯”等2万余片,涉案金额近千万余元。
  一片500元但他们卖60元
  2013年10月初,本市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发现位于西岗区的一家诊所以每片60元人民币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治疗肺癌的药品吉非替尼,俗称“易瑞沙”。而该药品真正原产地为英国,正规市场销售价格应为每片500元人民币。接到报警后,本市警方迅速组织侦查员对全市200余家药房、诊所进行摸排走访,侦查员取得该药后,经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确认为假药。
  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立即展开调查工作。 日,在该门诊外蹲守的一组侦查员发现犯罪嫌疑人在该门诊康复中心门外交易假药。警方对交易假药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展开了调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为大连的李某、沈阳的陈某。 12月3日,警方在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后,形成专案组在大连、沈阳两地同时展开抓捕。一组侦查员在沈阳将正在进行假药交易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另一组侦查员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和正在该门诊冒充大夫推销假药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雇退休护士冒充医生卖药
  经审讯,沈阳人陈某通过互联网联系到在异地销售假药的“刘某”,并从“刘某”处多次大量购进“吉非替尼”、“特罗凯”等假药后,冒充专科医生向肺癌肿瘤患者进行销售。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大连一家门诊的康复中心,高薪聘用退休护士刘某冒充医生坐诊,并从陈某处购进“吉非替尼”、“特罗凯”等治疗癌症的假药向患者推销。
  为彻底打掉源头,摧毁假药销售网络,本市警方组织警力开展追查。最终准确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而王某就是所谓的“刘某”。并摸清了王某储存和销售假药的窝点。 日,本市警方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一举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并在其库房内查获尚未销售的假易瑞沙26瓶,用于销售假药所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涉案金额达千万余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于2009年5月以来通过互联网联系货源,并在淘宝网开办“小叶紫檀手钏”网店,利用销售手钏为掩护,向全国30余个省、市非法销售“易瑞沙”、“特罗凯”等假药2万余片,涉案金额达千万余元人民币。
  目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醒
  进口药须经批准才能保安全
  在此,公安机关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定:所有进口药品必须经过国家药监总局批准进口并注册,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严禁在国内销售,否则均以假药论处。
  市民购买的所有药品都可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数据库进行查询,数据库中没有登记的药品,均为假药,无法保障安全性和治疗作用。希望广大市民不要贪图便宜,上当受骗,贻误治疗。
  黄文宣 王晓云 半岛晨报、
  海力网首席记者王琳 文/图
  ■销售假抗癌药链条
  1.王某
  外地人,于2009年5月以来通过互联网联系货源,并在淘宝网开店,利用销售手钏为掩护,向全国30余个省、市非法销售假药2万余片,涉案金额达千万余元人民币。
  2.陈某
  沈阳人,通过互联网联系到在异地销售假药的王某,并从王某处多次大量购进假药后,冒充专科医生向肺癌肿瘤患者进行销售。
  3.李某
  从陈某处购进 “吉非替尼”、“特罗凯”等治疗癌症的假药。
  4.刘某
  李某高薪聘用退休护士刘某冒充医生在康复中心内坐诊,向患者推销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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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受审 非法经营获利1600万
南方日报讯 据正义网报道,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指使他人诬陷上司,违法销售所著书籍,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张敬礼(左图)因涉嫌受贿罪、非法经营罪、诬告陷害罪,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日前已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据悉,张敬礼对被控的三项罪名表示部分认可,其代理律师就检方指控的各项罪名,分别为张做了无罪或罪轻辩护。
涉及广州国际医药港项目
现年56岁的张敬礼具有研究生文化程度,安徽人。他曾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助理员,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保健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局长,2003年10月起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日,张敬礼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日被逮捕。张敬礼被控的受贿犯罪事实中,第一起涉及广州国际医药港项目的建设。
检方称,2005年至2010年4月间,张敬礼利用时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广州某公司建设国际医药港项目过程中,多次为该公司提供帮助。2010年4月,张敬礼向上述公司总经理卢某某索要贿赂人民币38万元。
企业高价购买“局长”书
张敬礼涉嫌受贿的金额达117万余元,除了明着收受卢某某的38万元外,其余款项均是张替人办事后,借其自写的“局长”书《寿世补元》来实现的。《寿世补元》定价高达368元。检方认定,张敬礼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为三家公司提供帮助,并分别索要《寿世补元》一书350套、500套、550套,价值19.81万元、28.3万元、31.13万元。
寄信1300封诬告上司
据了解,张敬礼被指“捏造受贿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主要是其捏造事实诬告上司。
检方查明,2008年11月间,张敬礼指使被告人廖洪炳,故意捏造廖洪炳曾请托他人办事并给予他人现金人民币10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万元虫草的事实,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实名举报。
2010年2月至5月间,张敬礼还指使被告人杨军、潘京萍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及有关领导邮寄诬告信共计1300余封。
知情人士称,郑筱萸(原国家药监局局长,已被执行死刑)案发后,局长职位暂时空缺。内部人士分析,张敬礼有“转正”的意思,但他努力了半天,最终没能达到目的。
非法经营获利1600余万
检方对张敬礼的指控,还包括其涉嫌非法经营罪。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间,张敬礼伙同被告人廖洪炳,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寿世补元》一书第二版、第三版共计4.3万余套,非法经营额合计人民币2300余万元,违法所得额约1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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