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撤柜补偿金拒,上了四年带10个月的班,是按5年算还是4年算补偿金

我在一个公司上了10个月的班,现在因为劳动仲裁公司拒绝承认劳动关系。现在我该怎么办呢?_百度知道
我在一个公司上了10个月的班,现在因为劳动仲裁公司拒绝承认劳动关系。现在我该怎么办呢?
保险金求助.事项三..,和其中一股东离开公司.事项二.跟随这股东继续做前公司经营的工作.希望大家帮我提下建议..但是在2008年10月份..拖欠工资25%的赔偿金.这公司是三个股东创建.事项四.但是在2008年10月至2009年6月这期间一直没有成立公司.拖欠的工资补给我,最后我在这公司一直上班到2009年11月底完才离职.09年11月双倍工资.起诉事项一.现在我把这公司告到劳动仲裁上面。在2009年6月中旬公司才成立.我之前在一个朋友公司上班.
希望指点下..在跟随后面这股东时一直没签劳动合同.
我有更好的答案
没成立的那段时间不会得到支持!
劳动争议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我是专职劳动仲裁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
3、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押金、年终奖等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装、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等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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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5岁10个月的小孩,是上学前班?还是上一年级?_百度知道
5岁10个月的小孩,是上学前班?还是上一年级?
日出生,所以怕她掉以轻心,到9月份时年龄是5岁10个月,因为一年级的蛮多知识学前班都有学!如果有帮助的朋友!请有经验的朋友不吝赐教~,怕孩子太小,听人说,现在读幼儿园大班,明年再读一年级因为,学习的知识接受不了
先读学前班明年再读一年级的话,不知道是9月份让她直接读一年级,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啦~,还是先读个学前班,我会加分,对学习没什么兴趣啦我真的是很纠结啊家有小女,直接读一年级的话!非常感谢~,谢谢~
提问者采纳
没有功课压力,现在的教育都是一样根据我的经验,对小孩的身心发育都不好,一边利用空闲时间去学点其他的东西,学习压力越来越大,还是让她先读学前班好一点,一边读学前班,初中也是有很多重复。因为孩子太小读一年级。你不如趁她现在还小,初一的大部分内容就是小学学过的了,这样就可以培养一下她的韵律感,比如英语,学来学去都是差不多的内容。其实,比如女孩子就可以去学学跳舞,同时也能在潜移默化地培养一下她的气质,随着年级的增加,小学学到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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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读学前班好点 孩子应该有更多快乐的童年
在孩子的世界里 尽量多一点快乐 少一点负担 做家长的 无非就是想让孩子幸福 快乐 小孩子学习什么都特别快 所以不用怕 先读多一年的学前班 孩子还那么小 越早步入小学 就越早让孩子承担烦恼 你也可以上孩子读一些兴趣班 比如说 学钢琴 书画 古筝 芭蕾之类的这位家长 坚信一句话“是金子 迟早都会发光”每个孩子都是小天使 小天使的脸上有的应该是笑容
我是一个小学老师,我的感觉是最好不要让孩子提前上学,因为除了智力因素以外,非智力因素也是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记得一位专家说过,孩子能否上学,不一定靠年龄来决定,而应该看孩子是否有这样两种意识:规则意识和任务意识,说白点,就是老师布置的任务她是否能完成,是否能够守规则、按老师的要求去做。至于规定孩子6岁上学,正是因为大多数孩子经过学前教育以后,6岁的孩子这两种意识已经有了,所以规定6岁上学。当然,也有的孩子可能确实突出,可以提前上学。但是就我的经验来看,我发现提前上学的孩子就算学习能跟得上,但是付出也相对比别人多,心理上也不能和其他同学那样,常会出现好动,注意力不能有效集中地情况。所以,如果你想让女儿提前上学,你就应该观察她平时的行为习惯上能否做到这两种意识,...
参考资料:
我教过四届一年级,深有感悟
教育部规定招生要龄满6周岁(今年招生日前出生的),在北京年龄要求很严9月1日出生的也要到明年才能上,象你女儿不符合招生条件今年上不了学。不知其他省市要求严不严。
谁说非得上学前班的,只要能适应现在就可以上
孩子需要一个环境,童年里学习是最次要的东西,她要的是你们的爱,在童年时代没必要给孩子太多的压力,我是一名小学教育工作者,清楚小学给的是什么,所以我觉得孩子还是到7岁或者8岁上学时最好的
幼儿园大班才5岁有没有搞笑 这孩子没童年了
既然孩子已经幼儿园大班在读,已经具备上小学的相关知识、能力,上学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再说是女孩,尤其应该早上学。小学六年+中学六年+大学至少四年,大学毕业就22岁了,能提前一年是一年。年龄仅差2个月,接受能力、适应能力与六岁孩子没有大差别,没有必要再浪费一年时间。按照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年满六岁才能入学,所以家长应该提早和学校沟通。
读学前班吧……孩子太小了……
本人初中一年级。 有一个同学,他的弟弟才刚好六岁就送去读小学了,但是却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好,因为孩子还太小,考试的各科成绩不理想,一般是考不及格,或者六十多分,小学老师讲课的方式与幼儿园老师讲课的方式不同,所以孩子还未能接受,在加上之前在幼儿园学的知识还不多,所以基础打不好,会影响小孩子以后的学习的。所以本人认为,应该先读好学前班,把基础打好,一年级的时候在巩固好基础。那么相信成绩也差不了哪里去的。 /周 3.7
读学前班明年再读一年级的话,听人说,因为一年级的蛮多知识学前班都有学,所以怕她掉以轻心,对学习没什么兴趣啦我真的是很纠结啊,不知道该怎么办啦~!请有经验的朋友不吝赐教~!非常感谢~!如果有帮助的朋友,我会加分,谢谢~!
本人6年级,我觉得5岁多的小孩上小学太早了,本人是04年刚入小学的,那时候才六岁额。。。。最好明年读1年级,因为大班教的没有小学的丰富,如果说掉以轻心的话那就不行了。小学一年级学的大多都是大班学的知识,顺便可以加深印象,重新复习复习额。。
所以本人觉的明年上1年级合理些
不用上学前班,小孩子一定要玩好,当然最好能玩中带学。和他玩一玩亲子指心算游戏就可以。买一本《亲子指心算——三、四岁玩会加减法》,再买些认字卡,就可以了。没必要投入太多钱。
应该先读学前班因为上学的话别的同学都上过学前班,所以知道的比你女儿多,老师就会往下讲课这样的得女儿就根本上学习的速度。
让孩子有点童年吧。
如果家中有学历高一点的,就上小学吧。多辅导辅导他,关心他
读学前班吧……孩子太小了……
先读学前班,学前班的内容很难,让孩子先领略领略。
先读个学前班
是上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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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代通知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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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干了四年多被开除按劳动法得陪多少_百度知道
干了四年多被开除按劳动法得陪多少
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并遵守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满4年不满4.5年的工龄支付4.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满4.5年不满5年就是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满4年不满4.5年的工龄支付4.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9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是满4.5年不满5年就是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为的两倍即1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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