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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研究【毕业论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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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毕业论文《会计法》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制定于1985年,修订于1993年。《会计法》是我国经济生活中一部很重要的法律,它的制定或修订,都是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和会 ...
会计毕业论文《会计法》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制定于1985年,修订于1993年。《会计法》是我国经济生活中一部很重要的法律,它的制定或修订,都是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和会计发展需要而采取的重要措施。最近,立法机关决定对《会计法》再次进行修订,以解决会计秩序混乱问题,这对加强我国会计法制建设是十分有益的。笔者有幸参加了《会计法》修订草案的讨论并参与了一些辅助性工作,对其中的有些问题曾作思考,但未得其果,在此提出来,求教于大家。
一、 关于修订《会计法》的基本思路
如何修订《会计法》,需要讨论两个问题:一是会计工作的定位,二是会计基本法律制度的体系构成。前者关系到如何构筑会计工作运行机制,后者关系到《会计法》应当哪些会计行为。
《会计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调整的是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会计关系,而会计关系是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以及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会计法》的修订,不单纯是某些条文的修改或者某些会计技术问题的调整,重要的是会计关系的调整,即如何给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工作合理的定位。《会计法》发布实施以来的积极作用,已被十几年来会计工作的发展变化所证明。随着经济环境和会计关系的发展变化,《会计法》对会计行为的规范作用有所消弱,面对秩序混乱,信息失真等会计问题显得约束力不够。其原因就在于《会计法》在总体上仍以计划经济为会计工作的定位参照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会计工作是国家财政的基础环节,是为政府直接管理企业服务的。在这一基本定位下,会计工作的重心以反映各单位执行国家计划情况并满足政府的计划管理要求为主;会计人员肩负双重身份,既是单位的管理人员,又作为国家技术干部,要站在国家立场上监督所在单位的经济活动;政府部门以直接审查会计报表等方式监督各单位的会计工作。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有一部按照市场经济定位的《会计法》要求会计工作通过确认、计量,在参与社会产品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为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依据,其工作重心由过去以反映完成国家计划情况和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为主转向为经济效益最大化服务并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维护投资人和社会公众利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工作的这一基本定位,要求会计关系必须进行相应调整,包括:改革会计管理体制;转变国家对会计工作的监管方式;明确会计信息提供单位的社会责任;合理界定会计人员的职权等。对上述问题,必须以法律形式明确下来,体现在《会计法》中,以保障会计工作在发展市场经济中发挥应有作用。
讨论《会计法》应当规范的会计行为,涉及《会计法》的修订原则和调整范围。关于修订原则问题,即《会计法》应当怎么改,是大改还是小改,需要考虑影响会计关系的因素。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影响会计关系的因素较多,包括:国家与企业关系的界定,所和制构成的发展趋势,国家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方式,市场规则的完善程度等。上述因素有的已有了明确的发展目标,有的则需要在摸索中逐步明确。虽然不能等上述影响因素都有了明确的结论再来考虑《会计法》的修订问题,但这些因素会直接影响修订工作的进程。笔者认为,完善《会计法》需要从我国市场经济和会计工作发展的总体趋势出发统筹考虑,实行长期目标(即大改)与近期目标(即小改)相结合的两步策略。完善《会计法》的近期目标,应当主要围绕解决会计工作(主要是会计信息质量)监管问题,重点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管,使监管工作责权明确并落实到位。会计秩序混乱,成因当然较复杂,但根本原因是利益分配和约束机制不健全的结果,就会计而言,不是因为会计规则不健全(当然,不是说目前的会计规则已尽善尽美),而在于监管工作没有切实到位,法律上需要强化的,应当是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管,提高监管的力度和权威性,使法律具有威慑力。完善《会计法》的长期目标,应当在实施近期目标的同时,着眼于长远,按照在改革中不断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会计管理体制以及法律体系等的要求,重新设计我国会计基本法的体系、调整范围和基本构成,以充分体现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会计工作的监管要求。关于调节税范围问题,《会计法》的调整范围曾由国有单位扩大到所有单位,使全社会各经济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都置于调整范围之内,体现了法律平等和公平竞争的要求。但《会计法》的各项规定能否适合于调整范围内的所有单位,需要研究。从我国会计工作实际情况看,不同类型、规模、所有制、法律属性的单位会计工作事实上存在较大差别,这些差别主要表现在:会计工作的组织形式,会计工作承担的社会责任,会计工作对法律规范的适应性,政府部门对会计工作的要求等。《会计法》要体现这些差别或越差别而求同存异显然都较为困难。如果是按照小改的思路修订《会计法》,可暂不过多涉及上述差别,只是对会计工作的基本程序性问题作出完善性规定,但对小规模单位如下体工商户应作例外考虑,如个体工商户仅适用于《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会计法》调整范围内不同类型单位之间的会计工作差别问题应当引起重视并加以研究,从长远看,可以考虑按调整对象的不同,将《会计法》分解为企业会计法和预算会计法,分别规范经营性经济组织和国家财政拨款单位的会计行为。
二、关于会计年度
建国后,我国会计年度一直采用公历年度,以与计划年度、预算年度、纳税年度、统计年度待保持一致,目的是适应计划经济管理和汇总会计报表的要求,这也是社会主义国家较为普遍的做法。这种做法在过去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下,不会引起非议。改革开放以后,所有制结构以及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企业界、注册会计师界对企业统一实行公历年度的做有不同看法。实行统一的会计年度,对一些经营周期带有季节性特点的企业来说,会计核算上有所不便;一些外资企业因与母公司的会计年度起止时间不一而需要对会计报表进行调整;更重要的是,实行统一的会计年度,使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都集中在每年的1至4月份,造成审计工作量过于集中,在我国注册会计师力量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可能会影响审计质量。因此,在修订《会计法》中,不少人提出将企业会计年度改为经营年度的建议。应当说,将企业会计年度由公历年度改为企业经营年度,不单纯是会计技术上的问题,更多的可能会给政府有关部门如税务、统计等部门对会计信息使用带来障碍,造成诸如企业所得税清缴、统计数据采集等问题,所以,对《会计法》未采纳这一建议可以理解。但从长远看,随着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广泛实行,上市公司的日益增多,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量将显著加大,从保证审计质量的要求出发,以及适应外资企业的会计核算需要,对企业会计年度作出灵活规定将为时不远,特别是随着统计方法的逐步改革,改变企业会计年度不会造成宏观管理管理所用会计信息的不便。考虑到立法周期的因素,可以在《会计法》中适当进行技术处理,如规定企业会计年度的调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规定,以免在调整会计年度的时机成熟时,再费周折修订《会计法》。有关方面应当抓紧研究企业会计年度调整的技术问题和与有关方面的衔接办法,以应适时之需。
计行为,具体到规范哪些会计行为,必然涉及会计是干什么的,这就出现了《会计法》如何界定会计的职能或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问题。理论界对会计职能问题讨论我年,并有激烈交锋,但未有明确定论。《会计法》将会计的职能概括为核算与监督,这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选择。为了使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工作有一明确定位,需要重新认识会计职能问题。
对会计的核算职能,尽管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表述,总体上没有太大疑义。对会计的监督职能,笔者以为需要反思。在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与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要求相适应,会计人员被赋予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责,会计监督被视为政府监督的一下基础环节,这种做法被《会计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会计人员代表政府监督企业经济活动的做法逐步暴露出许多矛盾,主要是:会计人员并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其利益从属于所在单位,无法行使对所在单位、尤其是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会计人员因履行监督职责而出现的诸如被打击报复等实际问题,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都缺乏有效保障措施,使会计人员处于两难境地。这一问题引起了会计理论界的关注,实务界也围绕如何保证会计人员监督的独立地位问题进行了探索,出现了会计人员委派制等试点。对上述不同看法和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如何在《会计法》中体现,是修订《会计法》所不能回避的。解决问题的关键,是需要重新审视会计人员是否具有《会计法》所体现的监督职能。笔者无意在此讨论会计的职能问题,但在我国市场经济新形势下,要求会计人员站在国家产场上对本单位实行监督,实际上是人为将会计这一内部管理活动从单位内部分离出来,理论上讲不通,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许多困难。较为可行的做法是将会计人员原来承担监督定位于控制,即会计人员除进行会计核算外,应当以单位经营管理目标为依据,对单位的经济活动实施内部控制。按照上述思路,可以对《会计法》会计监督一章较大修改,在进一步明确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具体要求基础上,突出内部控制的内容。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主要应当是单位自身行为,但考虑到目前我国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十分薄弱,并已成为影响会计秩序的重要因素,因此,可以在《会计法》中对一定规模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出原则性要求,以督促其加强这方面工作。
应当说,《会计法》界定会计的职能或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目的不是为理论界的讨论作出最终结论,根本出发点是从法律上明确政府对会计活动的监管以及以会计为手段监督经济活动的基本机制。会计人员不再行使《会计法》赋予的监督职责,会不会加剧会计和经济秩序的混乱?笔者认为不会。从现实看,《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事实上已名存实亡,对维护会计和经济秩序没有起到应在作用,将其定位于控制,只不过是使法律规定更加切合实际。随着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和政府监督的加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会计监督体系将会逐步完善,我国会计秩序也将因此而趋于好转。另外,会计人员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特殊从业人员,应当受到其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约束,可以通过会计人员的自律性组织督促其恪尽职守。
四、关于会计责任
这里使用责任一词,主要是想讨论哪些人应当对一个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承担责任。目前,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较为突出,但对其责任人却难以追究责任,甚至出现该负责的逍遥法外、不该负责的动成为替罪羊的不正常现象。因此,法律上必须明确会计责任问题。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或单位领导人,下同)、会计人员以及单位的外部关系人(如政府部门、注册会计师等)都是会计责任人,但如何界这些责任人及其相互间的关系,有必要进行讨论。
单位负责人是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的业主等。单位负责人是对本单位各项工作全面负责的领导人员,当然应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负责。至于单位负责人如何履行这一职责,可以按照内部管理需要,将其对会计工作的责任在有关人员之间进行适当分解,以在单位内部形成层层制约的会计责任体系。为此,《会计法》规定,单位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定或盖章。如果划分责任层次,单位负责人作为总的负责人,是第三责任人。但这样的规定似无太大必要,也不太符合实际情况。例如在公司制企业,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并负责组织编制会计报表,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可能会带来以下问题:第一,由不直接负责经营管理工作的董事长在会计报表上签章并承担责任,对于我国现实中许多挂名董事长来说,可能勉为其难。第二,同为高级管理人员,总会计师要在会计报表上签章,而负责总经济为何不签章并承担责任?第三,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是否应当对会计报表履行监督程序并在会计报表上签章?笔者认为,《会计法》关于会计报表责任人员签章的规定,仍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较为单一的企业组织形式出发的,没有考虑企业组织形式多样性的情况;原来采取将负有责任的人员一一列举的做法,也较为被动。建议借鉴国外会计准则中使用的管理当局的提法,以使责任者难以开脱。单位负责人是管理当局中当然的最主要负责人,至于单位负责人与其他责任人员的分工,完全是单位内部的责任分解,由其单位规定。
关于会计人员的责任。会计人员的职责主要是按照会计规则进行会计工作,并对其任免机构负责。但按照《会计法》设定思路:会计人员既是单位内部的管理人员,又是政府部门的耳目。会计人员与单位的这种亲疏相间的关系,其不合理之外已在讨论会计的职能问题时有所涉及,在此不再重复。因此,应当删除《会计法》中有关会计人员对违法违纪的收支必须向政府部门报告的规定,会计人员仅对所在单位负责,以使会计人员彻底从两难境地中解脱出来。当然,如果会计人员主观上愿意向政府有关部门检举所在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是另外一回事,因为检举权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
影响一个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的不仅仅是单位内部的有关人员,往往还有单位外部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如管理部门、注册会计师等。从我国实际情况看,有关部门指使、强令某个单位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的现象不在少数。因此,《会计法》应当对影响一个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登记处质量的外部因素作出相应约束,并明确法律责任,以防范和制止这问题的再度发生。
在明确会计责任时,有必要讨论会计责任的解除问题。在我国各类检查中,往往你查我我也查,每次检察都能发现新问题,新账老账一起算,但谁都不会给被查单位一个最终结论并承担责任。笔者由此联想到,能否在《会计法》中作出关于会计责任被上一级部门认可,即由该部门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负责,下级部门不再承担责任,比如在国有企业,会计人员编制的会计报表得到厂长认可后即由厂长负责;厂长认可的会计报表经政府有关部门订可后即由该部门负责;以此类推,政府有关部门检查企业会计报表的,也应当对该检查负责。如果这样规定,对明确会计责任和防止多头检查定会有所帮助。
五、 关于执法部门
执法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法律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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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质量与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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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则主要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计信息质量和公司的治理结构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公司在治理的过程当中结构是不是比较的完善会对会计的信息质量产生比较重要的影响,而会计的信息系统又能够为公司的治理提供非常重要的信息依据,让信息的不对称性得到有效的降低,这样公司在治理的过程当中运行才能够比较的顺利。所以在公司的治理结构当中会计信息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么要想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建立起来的公司治理结构重心就应该是会计信息的治理。而本文则主要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进行了研究。 中国论文网 /3/view-6218300.htm  关键词:会计信息质量;公司治理;结构;真实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当中,公司的治理结构和会计信息的质量两者之间是相互影响和相互依存的。如果公司的治理结构比较的合理和有效,那么产生的会计信息质量也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而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又是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我国现在一直在不断的探索和改革资本主义市场的法制建设,同时也建立起了一些现代化的监督机制和激励的手段。但是资本主义市场在我国的发展时间不长,现在整个市场也还不是很成熟;另外我国的产权结构情况也比较的特殊,这样就导致了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还存在很多需要去不断改进的地方,从而也就对会计信息的质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本文就主要对会计信息质量和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一、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理论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行,现在的会计工作已经不再是简单的记录经济活动和向企业的投资者回报企业的经营状况,而是组织企业的内部和外部利益,向企业的投资者提供决策。会计工作的目标也有了比较大的变化,以前的会计工作只是简单的汇报,而现在会计工作还能够对企业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但是在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分析的时候主要因素还是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相关性以及可靠性。   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主要就是指如果在一个企业当中的不同时期,发生的交易是相似或者相同的话,那么会计政策就需要采用一样的,这样在变更会计政策的时候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才能够可靠和有关系,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如果想要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就会比较的方便。   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就要求了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该要和财务报告的使用进行经济决策的实际需要有一定的联系,这样使用者才能够更好的去评价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然后在根据实际的情况做出合理和科学的预测。在现在这个计算机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下,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对于企业投资者做出正确和科学的经济决策非常重要。   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只有当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时候,它才能够对使用者产生一定的帮助。在会计工作当中,可靠性是最基本的要求。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其实就是一套制度的安排,它主要的作用就是对企业当中有非常重要的利益关系的团队进行支配,这些团队就包括了企业的投资者、企业的管理者以及企业职工之间的相互关系,同时还需要从这个制度安排当中来获取一定的利益。公司的治理结构主要就包括了怎么样来对企业的控制权进行实施和分配、怎么样来对企业的董事会、管理者和职工进行监督和考核、怎么样来对激励机制进行设计和实施等。   在对公司进行治理的过程当中主要就包括了对外部公司的治理和内部公司的治理。对外部公司的治理主要就是指通过外部的市场竞争和管理机制来对企业的管理行为进行限制的一种控制制度;竞争的外部市场主要就包含了经济市场、资本市场、公司的控制权市场、产品市场以及外部审计等。对内部公司的治理主要就是用来对企业经营者进行管理和约束的一种控制制度,这种控制制度主要就是通过企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等组成的,在进行内部治理的时候机制就包含了激励机制、监督机制以及决策机制等。   三、会计信息质量对于公司治理结构产生的影响分析   会计信息主要的作用就是为公司的投资者提供和经济活动决策相关的信息,同时会计信息还能够帮助那些正在投资和准备投资的人提供有用的信息,让他们的资源收益性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让资源能够往那些收益更高的行业流动,从而来让资源的配置更加合理和优化。那么对于会计信息的治理作用就可以理解成是会计信息主要是通过对公司的治理机制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来对经济的结果产生影响。在发挥会计信息的治理作用时需要有一定的前提条件,那就是会计信息的披露必须是经过大家公认的会计准则才能够成为公司投资者对管理者进行监督和激励的有用信息。会计信息在公司治理结构当中的作用其实也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体现,会计的基本职能就是监督和反映,而反映则是首要的职能和作用。会计信息在公司治理当中的作用也正反映出来会计的监督职能,而要想会计的监督职能有效的发挥出来那么就必须要在会计的反映职能基础上才能够实现,也就是会计信息应该要向公司的投资者提供一些对经济活动有用的信息。   1.会计信息质量对于公司董事会的影响分析。在公司的董事会当中,他们所得到的信息中有很大一部分都不是会计信息,他们所得到的信息主要就包括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人力资源的构成情况以及公司的研发和经营能力等,公司的管理者在向董事会提供信息的时候一般都会经过一定的筛选,这样董事会才不会得到那些对管理者自身利益有影响的负面信息。在这样的情况下,董事会在对公司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价的时候主要就是根据及时和客观的会计信息来进行的,而且董事会在对那些非会计信息进行评判的时候会计信息也能够起到很好的作用,公司在进行一些比较重要的经济决策和对公司的管理者进行约束和管理的时候也是根据及时和客观的会计信息来进行的。所以当董事会在进行决策的时候会计信息能够提供信息的职能,而且在董事会行使控制权的时候,会计信息也是一种非常值得相信的工具。   2.会计信息质量对于公司股东的影响分析。在公司的股东当中,他们所追求的价值其实是不相同的,那么根据他们追求的价值不同就能够把公司的大股东分成这样两种,第一种主要是为了追求短期的交易价值,而另外的一种则是为了能够追求长期的投资价值。对于第一种为了追求短期交易价值的股东来说,他们主要看重的就是在自己投资了以后应该要马上获得利益的回报,主要的特点就是投机性和短期性。而另外一种追求长期投资价值的股东更像是一个公司的所有者,他们所追求的是一种持续的利润回报,主要的特点就是投资性和长期性。这种投资者在对自身的投资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时候就会比较的积极和主动,他们希望他们的股票能够成为自己不断增值和长期持有的资产。所以那些追求长期投资价值的股东在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时候往往都是用公司所有者的身份来积极的参与到其中,他们需要的会计信息就要求真实性,这样他们才能够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来进行关注。
  3.会计信息质量对于公司监事会的影响分析。监事会在对公司的相关信息进行接收的时候,程度要比公司的经理和董事低很多,如果他们要想把自己对公司董事和经理的监督职责有效的发挥出来,就只能够依靠公司经理和董事向他们提供的各种会计信息来完成。监事会只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及时的检查,从而来得到比较准确和及时的会计信息,这样他们才能够对公司经理和董事所做的具体事情比较了解,所以监事会要想很好的去履行自身的监督职能,那么前提就是需要得到质量比较好的会计信息。   4.会计信息质量对于公司经理的影响分析。经理作为公司的机制机构,他们需要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进行组织,对公司董事会的一些决议进行组织和实施,另外还需要去对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和经营方案组织和实施,在这样的情况他们就必须掌握足够的会计信息和其他相关的信息,这样才能够进行更好的决策和计划,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重要的信息资源和基础。   四、公司的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分析   会计信息质量和公司的治理结构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二者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公司在治理的过程当中结构是不是比较的完善会对会计的信息质量产生比较重要的影响,而会计的信息系统又能够为公司的治理提供非常重要的信息依据,让信息的不对称性得到有效的降低,这样公司在治理的过程当中运行才能够比较的顺利。所以在公司的治理结构当中会计信息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么要想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建立起来的公司治理结构重心就应该是会计信息的治理。因此下面主要从公司的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进行分析:   1.对于国有股权来说代表人缺位,股权的结构在设置上不是很科学。如果一个公司的股权比较集中的话,那么肯定就会对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人员产生影响。对于公司的大股东来说他们就有权利来对上述人员进行安排,这样就会使得公司的执行权、监督权以及决策权相互制约的机制失去原本的作用。对于公司的那些中小股东来说,他们对于公司的控制作用就不能够有效的发挥出来,公司当中的一些职能部门也会失去本来的作用。在上市公司当中,大股东就能够通过担保以及关联交易等一些方式,把公司当中的资金挖空,严重的侵害公司的利益,而公司当中的其他股东利益也会受到比较严重的影响。   2.大股东的股权比较大,使得公司的董事会在设置的时候不是很科学和合理。公司董事会的结构是不是合理就会对股东的利用产生比较严重的影响,在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当中,国家股起着主要的控股作用。在对企业的董事长以及总经理进行任命的时候主要是通过行政单位来完成的,而且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位在有些时候还结合在了一起,而公司当中的经理人员则构成了公司的董事会,在内部的董事当中经理人员的数量占据了主要部分。在公司的内部结构当中,经理人员的主要权利就包括了利润的分配、经营的决策、招聘和解聘相关的财务人员等,同时他们还要进行自我的评价,而产生这些现在主要就是公司的大股东在进行控制或者是公司的内部人员在进行控制,这样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有效反映的时候就很难能够通过公司内部提供的会计信息来实现,那么对于公司的外部投资者来说,他们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严重的侵害。   3.公司在进行审计的时候缺乏一定的独立性,同时公司监事会的职能也会逐渐的削弱。在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当中监事会的主要作用就是监督和管理,公司的股东代表以及职工代表就组成了公司的监事会,在监事会当中股东代表的人数占了绝大部分,而职工代表的数量则只有一小部分。股东代表主要是公司的内部管理人员,这样监事会也就变成了一个议事的机构,而且是公司的董事会在控制这个机构。在监事会当中的那些不是职工的股东代表,他们对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并不是非常的了解,这样他们的监督职能也就不能够发挥出来。   4.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的问题,使得会计信息的质量不高。一个健全、有效和严密的内部控制系统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直接的影响。对于公司的内容控制经营者,其在所有权和控股权上掌管着公司的命脉,内部管理者凭借着对其财务的控制,使得其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另外在寻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有时候也会忽略小股东的利益,这就使得一些经营者不顾小股东的利益而在决策阶段一意孤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大股东在掌握公司的时候凭借信息的不对称,经营者比股东掌握着更多的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信息,这为经营者进行会计造假创造了客观条件。经营者可能为了增加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损害股东的利益,或有意隐瞒他所掌握的信息,或者发布误导投资人的信息,特别是在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不佳的情况下,经营者只能通过财务造假来满足自身利益的需要,虚增经营业绩来提高自己的身价,从而造成证券市场上会计信息失真。   五、对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进行完善从而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措施   1.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来对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进行不断的完善。首先公司的股东应该要掌握最终的公司控制权,这也是建立公司治理结构的前提条件。其次公司的董事会需要让所有股东的权益都得到保证,另外董事会还需要对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第三需要对公司监事会的运行机制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完善,监事会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应该要深入到和财务的收支活动以及和财务利益有关的领域当中。要设置专门的监事工作人员,这样监事的职能才能够更加的独立。最后要制定出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来对经理人员进行激励与约束,一方面激励经理人员的会计活动,促进他们不断的加强自身的素质,完善个人;另一方面也能够对经理人员的会计行为进行约束,确保他们在正常的环境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能,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而提升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为企业提供更加有价值的会计信息。   2.对于社会和市场层面的外部监督应该要不断的加强。首先从社会层面上来讲,在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监督和审计的时候力度需要不断的加强,要通过各种各样的培训手段和方式不断的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对于那些违法执业道德的行为应该要加大惩罚的力度。其次从市场层面来讲,在监督证券市场的过程当中应该要进一步的加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通过股票的市值来反映,所以对于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就需要不断的去提高。   六、结束语   会计信息质量和公司的治理结构是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如果会计信息的质量比较高的话那么公司的内部治理也能够比较顺利的进行;同时如果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比较合理,能够正常有效运转的话,那么会计信息的质量也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本文从五个方面对会计信息质量与公司治理结构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在文章的第一部分,对会计信息质量理论进行了分析;其次,阐述了公司治理结构理论;第三,剖析了会计信息质量对于公司治理结构产生的影响;第四,从反方面探讨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最后提出了通过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措施。总之,会计信息质量与公司治理结构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性,既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只有找到二者之间的根本性联系,才能够有效的促进二者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康洪艳.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研究[D].武汉大学,2009.   [2]董成.会计信息质量与公司治理[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6(06).   [3]张兰英.会计信息质量与公司治理[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06).   [4]赵莎,解建青,陈晓宇,汪津.会计信息质量与公司治理的问题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2(05).   [5]李梅.会计信息质量与公司治理的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2(06).   [6]张兰兰.公司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1.   [7]王海涛.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0.   [8]刘爽,王竞雄.浅谈会计信息质量与公司治理的问题研究[J].商业经济,2010(11).   [9]贺丽,张军思.基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研究[J].财会通讯,2010(18).   作者简介:赵欣(1993- ),女,满族,辽宁锦州市人,会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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