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村里有块地,村民都同意卖,卖了以后驻村干部部都把钱分给了村民,可是没过多久,驻村干部部都出了事说他们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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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部分村民通过对这块地储沙量的计算,也鉴于该块地对外租赁时的完全暗箱操作方式,对个别村干部实际租赁地所得款额提出质疑。村干部向记者透露,这块地向外租赁前后,因担心受阻,除未向村民透露,也未向镇有关部门透露。
  近日,记者频繁接到淄博市临淄区齐都镇蒋王村村民来信及电话反映:该村个别村干部在村民毫不知情下,将村里一块近30亩的濒河荒芜苹果园“私卖”给了一位老板,对方正挖掘那块地下的储沙。记者随即去蒋王村采访调查。
  村民完全不知“卖”地事
  蒋王村村民反映的这块地位于淄河岸边。记者找到时,见地里好几台挖掘机、 铲车正工作着,几辆汽车、农用车也正装沙 (如图)。掘下去的低处,搭了几间简易房。 尽管村民曾多次向记者描述此地块先前模样,由于掘出的多处大坑洼,记者已很难将它与村民的描述联系在一起。
  村中多处房舍外墙壁上,贴有村民对“ 私卖”地的不满意见书。村民告诉记者,这地为当初下乡知青填河滩造的地,最初一直种粮食,后改种苹果树,由村民承包。几年前,该苹果园承包期到了,村委会未再向外发包,一直荒弃着。蒋王村约1000口人,现人均耕地约8 分,听说个别村领导私下卖了这地,被人采沙掘毁了,村民很心痛。
  村民反映,该块地被卖之事村民事先一点儿不知道,村里没开村民会,也没开村民代表会。直到4月13日晚,村民接到村干部送来的每人 500元钱,才知地给卖了,收到的是卖地款。村民不知道这块地究竟卖了多少钱,村里并未向外公布账目。
  村主任:不是“卖地”是“租赁”
  村委会主任关某向记者解释:这块地并非如村民传的那样“卖”了,而是向外租赁了;也不是村民说的那样为30亩,实际上那整块地是25亩,只向外租赁了一半,即 12.5亩。
  关主任向记者出示了所有资料。 记者看到了村委会与采沙老板个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签约日期为2010 年1月1 日,主要内容为:村委会将“一块”地租赁给老板,租赁期为 10年,租金75 万元。协议中除限定老板不得将此地向外转租外,未对使用方有任何“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取沙毁地”等约束条款。
  关主任坦承此协议签订前,未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公布。原因主要是担心“一开村民会,意见不统一,什么事也干不成。”他披露说,分钱以前,村民小组长会倒是开了个“分钱会”,没有谁对分钱有意见。根据村委意见,村民领钱,每户必须签字,不签字则不给钱。迄今为止,全村近1000口人,没有一人不要这钱的,每户都签了字。总共50万元分给了村民。剩余的钱将用于村中修路。
  而部分村民通过对这块地储沙量的计算,也鉴于该块地对外租赁时的完全暗箱操作方式,对个别村干部实际租赁地所得款额提出质疑。
  租赁采沙没办任何手续
  除上述情况,记者采访后仍对两个问题心存疑虑:
  一、“对外租赁”地块的实际面积。对此,村民与村干部说法分别为 30亩和 25 亩,略有不同。村干部说实际向外租赁的只是其中的一半。协议没有具体标明租赁面积,也没有具体界线说明,只是标明“一块”。记者向村干部提出如何限定界线问题,也没有得到具体答复。而村民则担心“一块”会无限制地慢慢吞食邻地。紧邻的是约75亩的村集体临时闲置地。
  二、“ 对外租赁”地块的性质。村民说为粮田,村干部说是“废弃地”。在该村村委会一份 2010年工作规划上标明的是“荒地”。记者电话多次询问临淄区土地资源管理局,未获明确答复。而齐都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该大致地块已规划为“养殖用地”,正待批。
  村干部向记者透露,这块地向外租赁前后,因担心受阻,除未向村民透露,也未向镇有关部门透露。
  4月 19 日,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此前未得到蒋王村村委会的任何汇报。该地对外租赁及采沙等,也没有任何手续,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镇里将采取强制措施,予以中止。还要加大力度,防止晚间的偷采沙行为。
责任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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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inx/1.2.2河南干部说:地不卖也得卖 村民多人被打重伤(惨图)
河南干部说:地不卖也得卖&村民多人被打重伤
&& 最新更新:4月9日上午,本博与固始县宣传部官员取得联系,确认了固始县汪棚乡乡长蔡光辉及乡干部、警察,当时在现场,理由是开发商的项目开业,去祝贺。(评:官商真是鱼水情啊)与村民发生冲突的是工程方的人员,据称工程方也有人受伤。12500元的征地补偿(不含青苗补偿)是按高标准进行的补偿,项目是有正常手续立项的,也进行了环评,据称大部分村民都同意这个价格的补偿,但有个别家庭不同意,此次被打的村民中有人是隔壁乡的村民,并非本村村民。目前县政府已经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 网闻背景:河南省发生黑社会打杀护地农民的恶性事件& 转自大河网&& 日上午9点多,河南省固始县汪棚乡发生了黑社会打手屠杀护地农民的恶性事件。当场打昏死周德才后被抢上车,另有多名农民被打成重伤前后胸肋骨粉碎性骨折,大片群众被打倒。&& 4月4日上午,河南省固始县汪棚乡乡长蔡光辉带领4名乡干部和派出所所长桂**全所的公安警察及村支书许明松带领的全体村干部,指挥200多名黑社会杀手(清一色的黄头毛)闯到汪棚乡大皮村,到达后村干部把事先准备好的铁锹把分给200多个黑社会杀手。这些杀手手持铁锹把见人就打,并且往死里打。打倒后再抢上车拉走。&& 河南省固始县汪棚乡大皮村这块地方是原固始县县委书记郭永昌(已经批准逮捕10多个月)违规批占的,长期不给农民土地的补偿款才遭到农民抵制。今天,固始县组织了这样大规模的屠杀护地农民行动,天理国法难容 。& 现在一批群众已经失踪,据息已经被 控制起来了。&& 受伤群众手机:汪登有:(打成重伤前后胸肋骨粉碎性骨折)
&&&&&&&&&&&&&& & 姚连合: (打成重伤前后胸肋骨粉碎性骨折)
&&&&&&&&&&&&&&&& 周德才: (重伤头颅打一个洞 见下图 )
&&&&&&&&&&&&&&&&&
&&& 张洪峰查证:本博根据发帖人留下的电话,4月8日深夜拨通两个电话,对情况进行了解,根据两位当事人的讲述,本博文字简录于此:(电话有录音)
& 一、为什么挨打?
&&答:因为要征我们的地,三年了,搞开发,干部一直要我们卖地,我们不愿卖,农民没有地吃什么啊。
&&二、他们征地有没有说给你们补偿?
&&答:有,干部说:12500一亩,卖也得卖,不卖也得卖,要我们去签字,我们没有去。
&&三。你们被打那天是什么情况,固始县汪棚乡乡长蔡光辉在现场吗?警察在吗?
&&答:都在,一起来的还有很多&黄毛&(他们说本地对社会上混的20岁左右的青年的简称),村干部准备了铁锹,发给他们,打我们的。干部和警察都没有制止。
&&四、你们现在住院的医药费,当地政府有没有给你们垫付呢?
&&答:没有,(其中一个花了7000了,一个花了6000了,都表示家里已经没有钱了)
&&五、乡长有没有来医院看望过你们呢?
&&答:没有过。
&&& 本博也致电固始县宣传部官员,希望了解情况,但两次电话打通均没有接听。发帖人和村民所述是否全部属实,本博无法妄自猜测,真相希望更多媒体和网友进一步关注。
&&张洪峰评论:河南省固始县曾经因为公选乡长被本博质疑过,我不想说村民的被打责任如果追究,那是你们当地公安机关应该做的,但作为当地的乡长,难道就不能去医院看望下那些被打的村民,安慰他们一下,甚至帮助他们解决部分医疗费用,你可是他们的乡长。当然!如果真是你带队去打的,那自然是不会去看望了,估计那样的话,你也只能成为在监狱里被别人看望的人。
&& 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这如今却是&不卖也得卖&,不卖就打得你卖,干部说话怎么就这么没有德性呢?
&& 这样的图片,这样的故事,这样的讲述,这样的悲剧,如何能让我心情阳光。内心说,我更希望这些都是假的,是&别有用心&的人制造的假事件,蒙骗&不明真相&的群众,这一切根本就没有发生过,可!我也知道我喜欢做梦,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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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博友的支持,博主在此予以致谢!
&&最后修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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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我村村干部私自转租集体土地,没有经过村民同意租金到现在也没有分给村民一分钱!我作为村民改怎么办?_百度知道
我村村干部私自转租集体土地,没有经过村民同意租金到现在也没有分给村民一分钱!我作为村民改怎么办?
对于这些问题农村中的由村集体管理的机动土地和集体企业、期限,并不需要全体村民投票表决。
属于村集体的经济收入,村委会有权决定,并不一定非要向全体村民分红,如何开支和分配,村委会有权决定其经营方式和经营方法以及对外承包经营的价格
原队长转租给他亲兄弟了,他兄弟没有向队里交一分钱,现在村里只有支部没有队长了,他们签的合同还有效吗?他还能一直不交租金吗?我作为一名小老百姓到那说理去?不平等啊!
租赁经营集体土地,必须按承包经营合同缴纳承包费。
如果存有不按规定缴纳承包费问题,可以向乡镇党委、政府反映,要求有关部门查阅、公布相关账目,对村民有一个合理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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