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国税网上报开了50000填表填弟几行

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_百度知道
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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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二)表体项目 本表是在企业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一次性和暂时性差异)通过纳税调整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本表包括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1.“利润总额的计算”中的项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数据直接取自《利润表》;实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的企业,其《利润表》中项目与本表不一致的部分,应当按照本表要求对《利润表》中的项目进行调整后填报。 该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反映;适用《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的相应栏次;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填报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出的指标外,其余数据来自附表。 3.“附列资料”包括用于税源统计分析的上年度税款在本年入库金额。&(三)行次说明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一般企业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计算填列;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计算填列;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应填报附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的“收入总额”,包括按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2.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一般企业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列;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列;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应按填报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分析填报。&3.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4.第4行“销售费用”: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5.第5行“管理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6.第6行“财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本项目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额。本项目应根据旦场测渡爻盗诧醛超互“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9.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行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用“-”号填列。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和出让时,处置收益部分应当自“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转出,列入本行,包括境外投资应纳税所得额。 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报纳税人当期的营业利润。根据上述行次计算填列。 11.第11行“营业外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除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其他企业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12.第12行“营业外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一般企业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13.第1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利润总额。根据上述行次计算填列。金额等于第10+11-12行。 14.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报纳税人未计入利润总额的应税收入项目、税收不允许扣除的支出项目、超出税收规定扣除标准的支出金额,以及资产类应纳税调整的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本期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等。纳税人根据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增金额”列下计算填报。 15.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填报纳税人已计入利润总额,但税收规定可以暂不确认为应税收入的项目,以及在以前年度进行了纳税调增,根据税收规定从以前年度结转过来在本期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转销售收入的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的预计利润等。纳税人根据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减金额”列下计算填报。 16.第16行“其中: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中的属于税收规定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17.第17行“其中: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已并入利润总额中核算的符合税收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或收益,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本行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投资净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8.第18行“其中:减计收入”:填报纳税人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销售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按10%的规定比例减计的收入。 19.第19行“其中:减、免税项目所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应单独核算的减征、免征项目的所得额。 20.第20行“其中:加计扣除”:填报纳税人当年实际发生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安置残疾人员和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符合税收规定条件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一定比例的加计扣除金额。 21.第21行“其中: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报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2.第22行“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依据《境外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盈利可以弥补境内营业机构的亏损。即当“利润总额”,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减“纳税调整减少额”为负数时,该行填报企业境外应税所得用于弥补境内亏损的部分,最大不得超过企业当年的全部境外应税所得;如为正数时,如以前年度无亏损亏损额,本行填零;如以前年度有亏损额,取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的最大值,最大不得超过企业当年的全部境外应税所得。 23.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填报纳税人当期经过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3+14-15+22行。当本行为负数时,即为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如为正数时,应继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4.第2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金额等于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6行第10列。但不得超过本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 25.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3-24行。本行不得为负数,本表第23行或者依上述顺序计算结果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 26.第26行“税率”:填报税法规定的税率25%。 27.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5×26行。 28.第28行“减免所得税额”:填列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实际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包括小型微利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政策的企业,其实际执行税率与法定税率的差额,以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金额等于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3行。 29.第29行“抵免所得税额”:填列纳税人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其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金额等于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40行。 30.第30行“应纳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应纳所得税额,根据上述有关的行次计算填列。金额等于本表第27-28-29行。 31.第31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如分得的所得为税后利润应还原计算),按税法规定的税率(居民企业25%)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第10列合计数。 32.第32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即抵免限额。 企业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小于抵免限额的,“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按其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填列;大于抵免限额的,按抵免限额填列,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可用境外所得弥补境内亏损的纳税人,其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公式中“境外应纳税所得额”项目和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公式中“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项目,为境外所得,不含弥补境内亏损部分。 33.第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30+31-32行。 34.第34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本年已在月(季)累计预缴的所得税额。 35.第35行“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摊预缴的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1至12月份(或1至4季度)分摊的在当地入库预缴税额。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36.第36行“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财政调库预缴的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1至12月份(或1至4季度)分摊的缴入财政调节入库的预缴税额。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37.第37行“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填报分支机构就地分摊预缴的税额。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38.第38行“合并纳税(母子体制)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填报经国务院批准的实行合并纳税(母子体制)的成员企业按规定就地预缴的比例。 39.第39行“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就地应预缴的所得税额”。根据“实际应纳税额”和“预缴比例”计算填列。金额等于本表第33×38行。 40.第40行“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应补(退)的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33-34行。 41.第41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在本年抵减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的税款尚未办理退税的金额,且在本年抵缴的金额。 42.第42行“上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款、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或第12月份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的税款,在本年入库金额。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第1行=附表一(1)第2行或附表一(2)第1行或附表一(3)第3行至7行合计。 2.第2行=附表二(1)第2行或附表二(2)第1行或附表二(3)第14行。 3.第10行=第1-2-3-4-5-6-7+8+9行。 4.第11行=附表一(1)第17行或附表一(2)第42行或附表一(3)第9行 5.第12行=附表二(1)第16行或附表二(2)第45行。 6.第13行=第10+11-12行。 7.第14行=附表三第52行第3列合计。 8.第15行=附表三第52行第4列合计。 9.第16行=附表三第14行第4列。 10.第17行=附表五第1行。 11.第18行=附表五第6行。 12.第19行=附表五第14行。 13.第20行=附表五第9行。 14.第21行=附表五第39行。 15.第22行=附表六第7列合计。(当第13+14-15行≥0时,本行=0) 16.第23行=第13+14-15+22行。(当第13+14-15行<0时,则加22行的最大值) 17.第24行=附表四第6行第10列。 18.第25行=第23-24行(当本行<0时,则先调整21行的数据,使其本行≥0;当21行=0时,23-24行≥0)。 19.第26行填报25%。 20.第27行=第25×26行。 21.第28行=附表五第33行。 22.第29行=附表五第40行。 23.第30行=第27-28-29行。 24.第31行=附表六第10列合计。 25.第32行=附表六第14列合计+第16列合计或附表六第17列合计。 26.第33行=第30+31-32行。 27.第40行=第33-3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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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填写。_百度知道
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依照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主要为: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1、&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2、&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计税基础的金额,即取得资产时确定的计税基础减除在清算开始日以前纳税年度内按照税收规定已在税前扣除折旧、摊销、准备金等的余额。3、&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的金额。4、&资产处置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的余额。等于&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计税基础(2)&列。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1、&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2、&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计税基础的金额,即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收规定予以扣除金额的余额。3、&清偿金额(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负债的清偿金额。4、&负债清偿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负债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的余额。等于&计税基础(2)&列-&清偿金额(3)&列三、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1、第1行&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金额。等于“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第3列“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第32行“总计”金额。2、2至8行依照实际情况填列。3、第9行“其他债务”,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其他债务。一般等于“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第3列“清偿金额(3)”第23行“总计”金额。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主表)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等于“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第4列“资产处置损益(4)”第32行“总计”。2、第2行&负债清偿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负债按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后确认的负债清偿所得或损失金额。等于“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第4列“负债清偿损益(4)”第23行“总计”。3、第3、4、5、7、8、9行依照实际情况填列。4、第10行,填写前5个纳税年度累计可结转弥补的亏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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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清算期间”:填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行次说明
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清算期间”:填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行次说明
  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清算期间”:填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行次说明
  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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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提示:&您的数据不完整请与服务单位联系更正&?
  答:出现此提示的原因是网络拥堵,请您稍后再试。
  2. 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提示:&长时间不操作,请重新登录&?
  答:出现此提示的原因是网络拥堵,请您稍后再试。
  3. 网上申报时,提示&CTAIS2.0异常&是什么原因?
  答:(1)由于数据同步错误,本期申报表带出的上期申报、入库数据(如:预缴税款)与实际数据不符,造成本期申报数据无法进入征管系统。纳税人应检查本期申报表相应数据,与上月申报核对,查明原因到税务机关进行手工申报。
  &&&&(2)由于系统拥挤、数据访问量过大或是系统维护产生的错误,纳税人可以换时再试。
&&&&&&& (3)纳税人多次点击正式申报,由于网络数据传输出错纳税人已在征管系统中申报成功而在网上申报显示未正式申报。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查询是否已申报成功并到办税服务厅开具税票。
  4. 实时扣税时提示:&操作失败!CTAIS应用发生异常返回码:000在CTAIS中不存在!(成功完成)!&
  答:建议纳税人一天后到银行去查询账户,或者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是否扣款成功,如果不成功,需要开具纸质税票到银行交款。
  5.在实时扣款时提示纳税人无应征信息是何种原因?如何处理?
  答:(1)纳税人报表填写错误,有可能造成本期无应征信息;
  &&&&(2)应征信息已经开具税票。
  出现此种情况,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去查询应征是否存在或是否已开具税票,已开票的应征信息也是查询不到的。
  6.实时扣款时,出现两条扣款凭证信息怎么办?
  答:有营改增业务的纳税人,会出现两条应征凭证信息,一条是销售货物的,一条是应税服务的,属于正常现象。
  7.网上申报时,出现白屏,怎么办?
  答:网络拥堵,请您换时登录。
  8.查询2013年7月份的增值税申报表,为什么只有主表有数据,其他附表都没有数据?
  答:因为日之后,网上申报系统里的增值税申报表已做修改,修改之前的增值税申报表都无法查询到完整的数据。
  9.一般纳税人有应税服务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中第几行里?
  答:填写在主表第一行:&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里。
  10.一般纳税人有营改增业务,上期有留抵税额,为什么增值税主表第13行&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是&0&,没有给带出来呢?
  答:根据填表说明:增值税主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以后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填写。
  &&&(2)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反映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按试点实施之日前一个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列&本月数&填写;以后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填写。
  11.一般纳税人有营改增业务,上期有留抵税额,主表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数如果填写?
  答:根据填表说明: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 (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 (2)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反映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实际抵减一般货物和劳务应纳税额的数额。将&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与&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两个数据相比较,取二者中小的数据。
  其中: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
  其中: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
  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P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100%。
  12.原国税销售货物一般纳税人,主表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数如果填写?
  答;根据填表说明: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填写&0&。
  1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是如何计算的?
  答:根据填表说明:第19栏&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填列: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
  14.一般纳税人,有营改增业务,上期有留底税额,增值税主表第20行 &期末留抵税额&本年累计为什么没有累计1-8月份的数据呢?
  答:根据填表说明: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反映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在试点实施以后抵减一般货物和劳务应纳税额后的余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
  15.一般纳税人,没有营改增业务,增值税主表第20行 &期末留抵税额&本年累计带出来数据是本月数的2倍,是灰色的,修改不了,怎么办?
  答:根据填表说明:其他纳税人,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填写&0&。如果不是:&0&,是系统问题,已经反映给技术人员,正等待解决。
  16.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25行&本年累计&数与本月数相等,对吗?
  答:根据填表说明:第25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填写。&本年累计&按上年度最后一个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年累计&填写。如果出现本月数与本年累计数相等,属于系统问题,已经反映给技术人员,正等待解决。
  1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年累计数带出来是错误的,怎么办?
  答:根据填表说明: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反映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缴未缴的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本年累计&栏与&本月数&栏数据相同。
  如果带出来的数据是错误的,此问题已经反映给技术人员,正等待解决。
  18.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在正式申报时,提示: &主表、附表一、附表二、固定资产进项情况抵扣表为必填表&,但是提示的这些表都保存之后,正式申报,还是这种提示,怎么办?
  答:此问题已经反映给技术部门,正在等待解决。
  19.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正式申报时,提示:&附表一第5行第10列与第5行第14列&数据不相等。&第5行第14列的数据是自动带出来的,不能修改。与实际填写的第5行第10列差一分钱,怎么办?
  答:此问题已经反映给技术人员,表间校验关系已经进行过修改,取消了对&角&以下金额的监控,现差一分钱可以申报过去。
  20.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本年累计列自动带出来的数据不正确,不能修改怎么办?
  答:此问题已经反映给技术人员,正在等待解决。
  2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8000元,本期应纳税额是24元,但是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里自动带出来24元,本期应补退税显示0元,没有税款,那怎么交税呀?
  答:根据财税〔2013〕52号文件规定,月销售额低于2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所以系统应补退税额自动显示未0.
  22.小规模纳税人用报附表吗?
  答:涉及到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报附表,不涉及的纳税人只填写主表即可。
  23.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25行本月数和30栏本月数是手工入录吗?
  答:是。需要手工录入。
  2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上期留抵税额没有带出来,怎么办?
  答:系统问题,建议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修改。
  25.小规模纳税人本月有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预缴了税款,但是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没有带出来预缴的税款,怎么办?
  答:系统问题,建议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修改。
  26.主表第30栏本月数是手工入录吗?以前是机器自动生成的,这个月没手工录入,本年累计栏中不含本月已交上月税款,为什么?
  答:8月1日营改增之后,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过修改,主表第30栏本月数由纳税人自己填写,系统不自动带出。
  27.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出现错误,20行期末留抵税额的本年累计出现数额 还是本月数的2倍。
  答:根据填表说明:其他纳税人,第20行 &本年累计&:填写&0&。如果不是:&0&,是系统问题,已经反映给技术人员,正等待解决。建议您先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8.在做9月份纳税申报时,发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第25行&期初未缴税款&的数据未显示,而上期我单位确实缴纳了税款,如继续按系统提示填列,则会出现第32行&期末未缴税款&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数值不一致,差额即为上期应纳税额,而8月份我单位确实缴纳了该笔税款。
  答:由于8月1日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申报表进行过修改,第25行&期初未缴税额&需要手工录入,不是由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需要自行填写25行和30行,填写之后,第32行数据会自动带出正确的数据。如果按上述方法填写之后,本月数与本年累计仍不相等,则为系统问题,已经反映给技术人员,正在等待解决。建议您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9.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8項:实际抵扣税额左侧(本月数)填完右侧(本年累计)数不变。32項左侧(本月数)填完右侧(本年累计)数不符。导致至今报不了税,亟待解决。到税务大厅也报不了税。
  答:由于系统原因导致行次数据不相符,后台正在调试,建议您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给您带来不便我们表示抱歉。
  30.网上申报上不去,提示为表TB-DJ-SZXX数据不同步。
  答: 出现此提示,可能是由于增值税税种按次申报,不是按月或者季度,因此报错,建议您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3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表中的本年累计数有可以手工录入的行次吗?自动生成的累计数中,第 20 栏期末留抵数和本月数的期末留抵数不同,怎么办?
  答:由于8月1日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申报表进行过修改,很多原来自动带出数据的行次已经变成手工录入,需要纳税人自己手工填报。如果出现第20行本年累计带出错误数据的,此问题已经反映给技术部门,正在等待解决,请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如果您是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填写申报表后,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减免。
  32.在2012年12月我单位预缴增值税18万,当时以未开票销售申报的,在2013年9月,我单位与对方结算完,开出发票,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本期申报时在&开具发票&栏填正数销售额,&未开具发票&栏填负数销售额即可。
  3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六什么样的企业填?
  答:根据填表说明,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由营改增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34.我是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8月份应税服务收入150元,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纳税额4.5元、本期应纳税减征额4.5元,并且不允许手工更改。导致应纳税额合计为0元了,是意味着本期不用交税了?还是申报系统有问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含两万)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因此,月销售额未达两万元(含两万)的纳税人,填写申报表后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减免,应纳税额为0。
  35.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本月表样与原来不同,填写时有什么需要特殊注意的吗?
  答:请登录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营改增专栏,在&纳税辅导&栏目中,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方法,在&问题解答&栏目中有报表填写问题解答,请详细阅读。
  36.进行实时扣款成功后,为什么在查询缴款中查不到扣款信息呢?
  答:网上实时扣款的操作步骤如下:点击实时扣款&&应征凭证序号&&缴款&&确定。
  如果您想确认扣款是否成功,需要24小时后查询银行账户余额,或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银行端查询缴税功能的通知》(辽国税函〔2012〕91号)规定, 银行端查询缴税是依托财税库银的一种新型缴税模式,是指纳税人在综合征管软件已有应征信息的情况下,持在网上申报系统或在综合征管软件打印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到商业银行进行查询并划缴税款,或者自行在开户行网上银行查询并通过网银办理缴款手续的业务,后期核算与实扣相同。这种缴税方式不需要纳税人签署三方协议,不需要打印或手工填写税票,税款通过银行直接划缴国库,自动实现销号记账,是才税库银系统的又一缴税功能。
  操作方法:
  点击【网上申报模块】&【查询缴税】&【应征凭证序列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打印】模块,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然后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到银行大厅完成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缴款成功后,银行给纳税人打印付款凭证。
  37我所管的企业上月留抵没了,这个月咋处理?
  答:建议您到主管税务机关查明原因。
  38.增值税申请表,栏次1 本月数 填全部价款还是销售额(如:专用发票合计10000元,税率6%,销售收入9433.96元,销项税额566.04元)。填10000元还是9433.96元?
  答: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第一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应为不含税销售额,即9433.96元。
  39.小规模申报表主表第10栏和第11栏自动生成相同的税金是怎么原因,我们没有减征额,电脑自动生成减征额,导致我们没有应补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如果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增值税免征,申报时会在应纳税额减征额中体现,本期不需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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