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的三位一体税务清卡是什么意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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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国税“三位一体”纳税服务体系营造“三不再”
信息来源:锦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日
  在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锦州市国税部门以便民、高效为原则,积极打造“一站式服务”、“自助式服务”、“追踪式服务”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纳税服务体系,进一步丰富了纳税服务内涵,增强了纳税服务力度及成果,得到广大纳税人和全社会的一致好评。  “一站式服务”让纳税人不再多头跑。市国税局在开展“同城通办”业务基础上,深入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增加服务厅工作职责,将除需要实地核查的审核审批工作事项,全部下放到办税服务厅管理。同时进一步压缩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减少调查核实办税环节,增加即办事项,简并报送资料,提高行政效率。目前将115项由纳税人发起的办税事项全部交由办税服务厅直接受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事项能够即时办理的达79项,占全部依申请事项的68.70%。  “自助式服务”让纳税人不再排长队。市国税局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自助办税区,扩大自助办税机的适用范围,推行“批量扣税”等举措,使纳税人在银行、在家中、在大厅都能享受到“自助式”服务,方便快捷。目前,辽宁省首家“离厅式”自助办税机已经在凌海国税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凌海3500户定期定额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缴税事宜;市区内也已形成15个品牌7台车购税自助办税机的工作架构,通过自助办税系统征收车购税比重达20%。  “追踪式服务”让纳税人不再事难办。市国税局通过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充分了解广大纳税人所需、所求、所想,针对反映的问题和需求提供“追踪式”服务,提高了纳税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相继开展了“营改增”纳税人问卷调查、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满意度调查等活动,特别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64349户纳税人开展了全方位满意度调查,纳税人满意度达95.36%,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二次调查,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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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信息 】索 引 号: 14-00115
文  号: 盐国税发[2014]84号
发布机构: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
生成日期:
主题分类:税务
组配分类:安排情况
体裁分类:通知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 效 期: 长 期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2014年对县级局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的通知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2014年对县级局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的通知
鉴于市局税收管理改革后市局机关职能调整和省局对省辖市局绩效考评工作的启动,市局对县级局2014年绩效考核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内容下发给你们,下半年按修订后的内容执行。
&&&&&&&&&&&&&&&&&&&&&&&&&&&&&&&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
&&&&&&&&&&&&&&&&&&&&&&&&&&&&&& 2014年9月2日
2014年对县级局绩效管理日常工作(政务管理)考核内容
2014年对县级局绩效管理日常工作(纳税服务管理)考核内容
2014年对县级局绩效管理日常工作(进出口税收管理)考核内容
2014年对县级局绩效管理日常工作(财务管理)考核内容
2014年对县级局绩效管理考核日常工作(收入核算)考核内容
2014年对县级局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征收管理)考核内容
2014年对县级局绩效管理日常工作(信息技术应用与管理)考核内容
2014年对县级局绩效管理日常工作(货劳税管理)考核内容
2014年对县级局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考核内容
2014年对县级局绩效管理日常工作(人事管理)考核内容
2014年对县级局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2014年对县级局目标管理考核日常工作(教育管理)考核内容
2014年对县级局绩效管理日常工作(政策法规管理)考核内容
2014年市局对县级局目标管理考核
重点工作竞赛项目一览表
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标兵单位竞赛办法
一、竞赛目的
通过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标兵单位竞赛,激发全系统高扬改革旗帜、突破思维禁锢、创新管理理念,迸发融入改革、拥护改革、投身改革、践行改革的工作热情,促进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税收管理改革,圆满完成《盐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深化税收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实现盐城国税税收管理现代化。
二、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三、竞赛内容和评分标准
各单位按照省市局推进税收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认真谋划本单位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改革思路、步骤和举措。根排定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推进落实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与省、市局改革要求相一致,内容规范完整。方案须按时上报市局审核确认。
评分标准:实施方案与省、市局要求不一致、内容不规范、不完整的,发现一处扣1分。方案未按时上报,扣1分。
各单位要强化对税收管理改革内容的宣讲,使广大干部把握推进税收管理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步骤和主要任务等。及时组织对省、市局改革方案及相关内容的宣传解读,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公识,并按照要求组织相关学习培训和考试。
评分标准:按照要求组织学习、培训。组织人员考试,以考试成绩排名,计算得分。一档2名,满分;二档2名,分值90%;三档2名,分值80%,四档2名,分值70%。
税收管理改革是对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内控机制、纳税服务和支撑保障等全方位的综合改革,各单位必须做好系统构架,整体推进。同时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细化工作分工,明晰工作责任,切实有效落实。
1、各单位应当按照方案要求,按序时完成改革后机构设置调整,并及时做好各管理系统岗位人员设置的调整和维护。
评分标准:分局科室化管理、系统设置等相关事项调整不到位、不及时的,每项扣2分。
2、在机构设置调整的基础上,按要求序时完成机构职能的调整,做好各系统前期未完成工作流的规范处置。
评分标准:职能调整、服务事项前移等调整不到位、不及时的,每项扣1分;前期工作流程处理不规范,每条扣0.2分。
要围绕纳税服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收争议处理等税收管理的基本环节重构核心流程。在改革实施后,必须按照方案的规范性操作要求处理各类事项,并按系统规范要求做好流程处理。
评分标准:市局将确定3-5类事项,每类事项确定5笔业务,对各单位进行审核,未按规范处理的每笔扣2分,按得分进行排名,第一名不扣分,其余依次递扣3%。
当前改革的工作任务很多,但最关键的就是抓好“一个平台、两个办法”的推进落实。各级国税机关要将“一个平台、两个办法”作为推进改革最有效的抓手,发挥数据情报管理平台的监控和分析作用,严格执行“两个办法”,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确保改革顺利起航。各单位应严格执行省局《税收检查任务管理办法》和市局《税收检查任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评分标准:按照《税收检查任务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实施考核排名,第一名不扣分,其余依次递扣3%。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省局《纳税服务工作任务管理办法》,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评分标准:未按《纳税服务工作任务管理办法》规定实施和未按要求录入模块的,每件(次)扣0.5分。
全面推进税收管理改革,是市局党组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势在必行的重大征管战略调整。各级各部门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改革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调研,总结经验,及时宣传报道,为改革创造良好氛围。
评分标准:宣传报道及时有效。在省、市局简报上发表关于改革的宣传报道5篇以上,未完成的,每篇扣1分。
各单位要围绕在税收管理改革方面破解难题、取得突出成果,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通过编发专题简报、创建示范点等方式,总结推广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推进税收现代化中的经验做法,确保全面深化税收管理改革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主要各单位
评分标准:被省局明确为示范点,加6分;被市局明确为示范点的加3分,不重复加分;在省局简报发表关于改革的专报每篇加2分。成果展示总加分不超过10分。
四、竞赛方法
1、考核方式:通过系统与人工考核相结合,序时与年度相结合,案头与实地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考核。对于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和工作流程处理主要通过计算机抽取系统数据进行定量考核;对于方案制定、配套制度、宣传报道和成果展示及其实施情况等主要是通过各地申报和市局组织评审确认。最终竞赛得分、排名由税收风险管理项目组集中审核评议确定。
2、得分标准:采用百分制,按考核项目计算合计得分。
五、结果运用
1、依据考核结果,对列县区前3名单位表彰为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标兵单位。
2、竞赛结果列入市局对县级局目标管理考核,根据得分高低,按县(市、区)局进行排序,每低一名次递减所占分值的6%计算得分。
本办法自二O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标兵单位竞赛考核评分表
依据省、市局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与省、市局改革要求相一致,内容规范完整
实施方案与省、市要求不一致,内容不规范、不完整的,发现一处扣1分
各单位上报备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以市局审查确认
各县(市、区)局
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必须按要求,按时上报市局审核确认
方案未能按时上报,扣1分
根据各单位实际上报时间确认
按照市局要求,组织对省、市改革方案及相关内容的学习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按照要求组织参加相关的培训考试
是否按照要求组织学习、培训。组织人员考试,以考试成绩排名,计算得分。一档2名,满分;二档2名,分值90%;三档2名,分值80%,四档2名,分值70%
根据各单位上报备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考试成绩以市局组织的考试结果计算排名
按照方案要求,序时完成改革后机构设置调整,并及时做好相关系统设置的调整维护
分局科室化管理、系统设置等相关事项调整不到位,不及时的,每项扣2分
根据各单位的机构设置文件内容与综合征管软件进行核对确认
在机构设置调整的基础上,按要求序时完成机构职能的调整,并做好对前期未完成工作流的规范处置
职能调整、服务事项前移等调整不到位,不及时的,每项扣1分;前期工作流处理不到位,每条工作流扣0.2分
根据各单位的征管改革的部门职能与市局方案、流程管理系统进行比较确认
改革实施后,必须按照方案的规范性操作要求处理各类事项,并按系统规范要求做好流程处理
确定3-5类事项,每类事项确定5笔业务,对各单位进行审核,未按规范处理的每笔扣2分,以最终得分排名,然后依次递扣3%
根据各相关业务处理流程,逐一进行审核确认
检查任务管理办法
严格执行《税收检查任务管理办法》,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按照《税收检查任务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实施考核排名,第1名不扣分,然后依次递扣3%。
按照《税收检查任务管理考核办法》实施考核
纳税服务工作任务管理办法
严格执行《纳税服务工作任务管理办法》,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未按《纳税服务工作任务管理办法》规定实施和未按要求录入模块的,每件(次)扣0.5分。
以系统数据考核为主,经市局审核确认。
宣传报道 
方案实施中应当积极主动开展调研,总结经验,及时宣传,为改革创造良好氛围
宣传报道及时有效。在省、市局简报上发表关于改革的宣传报道5篇以上,未完成的,每篇扣1分
根据各单位申报和市局简报审核确认
各单位在税收管理改革方面破解难题,取得突出成果。加分不超过10分
被省局明确为示范点,加6分。被市局明确为示范点的加3分,不重复加分
经市局审核确认
在省局简报发表关于改革的专报每篇加2分
经市局审核确认
深化税收风险管理质效竞赛办法
一、竞赛目的
通过深化税收风险管理质效竞赛,进一步完善项目化管理机制,强化风险应对绩效管理,规范情报管理、分析识别、应对管理和应对实施各环节,充分运用数据情报平台,切实提升全市风险分析能力和应对质效,促进全系统按照法治化、集约化、信息化、科学化和社会化的要求,转变税收管理方式。
二、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局,市局一、二、三、四分局、开发区局。
三、竞赛内容和评分标准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应对总成效,应对总成效占直接组织收入比例达5%,其中入库税款占直接组织收入比例达3%。
评分标准:季度(8分),每项每季度1.5分。达到比例不扣分,不达比例按照实际排名依次递扣月度分值的6%。
年度(8分),每项4分。达到比例不扣分,不达比例按照实际排名依次递扣分值的6%。
2、应对入库税款变动与税收收入变动的配比情况符合要求。
评分标准:年度(4分)应对入库税款变动与税收收入变动的配比情况符合要求,得满分;当期税收收入同比减少且应对收入同比减少的单位,如无特殊原因,评估收入同比减幅大于税收收入同比减幅的,每相差1个百分点扣1分。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应对质量和效率,提高户均总成效、人均总成效和提高人均应对户数量。
评分标准:半年(5分),总成效户均排名、人均排名每项2分,人均应对户数排名1分。按照排名依次递扣分值的6%。
全年(5分),总成效户均排名、人均排名每项2分,人均应对户数排名1分。按照排名依次递扣分值的6%。
各单位要将“一个平台、两个办法”作为推进改革最有效的抓手,发挥数据情报管理平台的监控和分析作用,严格执行“两个办法”,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确保改革顺利起航。
1、用好数据情报平台,各单位要充分依托数据情报平台,全面开展数据情报采集、分析工作,及时将数据情报采集和税收分析的成果导入数据情报平台,形成成功的情报、案例,提供借鉴共享。
评分标准:以市局评审确认,以各单位成功案例数量排名,依次递扣分值的6%。
2、开展数据情报平台应用竞赛,组织数据情报平台系统操作竞赛和税收分析成果的交流评比。
评分标准:以市局组织的数据情报平台系统操作竞赛和税收分析成果的交流评比排名,依次递扣分值的6%。
继续开展项目化管理,以市局机关处室牵头负责,成立项目组,以项目形式全面开展各相关行业、重点税源的风险管理工作。以项目组分别进行考核排名,最终确定项目工作的成果。
评分标准:以各项目自主考核,按每个项目考核结果排名依次递扣分值的6%,各项目得分之和为最终得分。
各单位要加强与财政、地税、工商、海关、银行、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托政府公共信息平台,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市局制定情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以情报采集模板、情报采集成效等指标,进一步规范情报采集、提高情报质效为目的,拓展情报管理工作。
评分标准:按照《情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排名,依次递扣分值的6%。
市局制定分析识别工作考核办法,以分析报告质量、分析识别成效等指标,进一步提升分析识别水平。
评分标准:按照《分析识别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排名,依次递扣分值的6%。
各单位要正确定位、规范行使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税收检查权,全面落实《税收检查任务管理办法》,加强检查任务整合,规范实地检查程序,逐步提高案头检查的比例,强化检查过程监管,不断提升依法行使税收检查权的能力和水平。市局制定应对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以跟踪质效成果、任务整合等指标,进一步规范任务发布,强化跟踪督查力度。
评分标准:按照《应对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排名,依次递扣分值的6%。
及时总结税收风险管理的成功做法和创新举措,展示税收风险管理成果。对被省局采用的税收风险管理典型案例和稽查大要案检查超过规定的要求,予以加分。鼓励各单位积极主动展示成果。
评分标准:风险管理典型案例,被省局采用每篇加2分;超额完成全年8件查处大要案件,每超一件加1分。成果展示合计加分不超过5分。
四、竞赛方法
1、考核方式:通过系统与人工考核相结合,序时与年度相结合,案头与实地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考核。对于工作绩效主要通过计算机抽取系统数据进行定量考核;对于管理情况报告、案例总结主要是通过各地按时报送资料及其质量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于项目管理,由各项目组自主考核;最终竞赛得分、排名由税收风险管理项目组集中审核评议确定。
2、得分标准:采用百分制,按考核项目计算合计得分。
五、结果运用
1、依据考核结果,对列县区前3名、市区前2名单位表彰为深化税收风险管理质效竞赛先进单位。
2、竞赛结果列入市局对县级局绩效管理考核,根据得分高低,按县(市、区)局和市区分局进行排序,每低一名次递减所占分值的6%计算得分。
本办法自二O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深化税收风险管理质效竞赛考核评分表
指标考核要求
指标取数来源
风险应对总成效
应对总成效
应对总成效占直接组织收入比例达5%,其中入库税款占直接组织收入比例达3%
税源管理平台
每项每季度1分。达到比例不扣分,不达比例按照实际排名依次递扣月度分值的6%
各县(市、区)局,市局一、二、三、四分局、开发区局
税源管理平台
每项4分。达到比例不扣分,不达比例按照实际排名依次递扣分值的6%
应对入库税款变动与税收收入变动的配比情况符合要求
税源管理平台
应对入库税款变动与税收收入变动的配比情况符合要求,得满分;当期税收收入同比减少且应对收入同比减少的单位,如无特殊原因,评估收入同比减幅大于税收收入同比减幅的,每相差1个百分点扣1分
风险应对户均(人均)成效
户均(人均)成效
总成效户均排名;总成效人均排名;人均应对户数排名
税源管理平台
总成效户均排名、人均排名每项2分,人均应对户数排名1分。按照排名依次递扣分值的6%
税源管理平台
总成效户均排名、人均排名每项2分,人均应对户数排名1分。按照排名依次递扣分值的6%
数据情报平台应用
利用数据情报平台产生的成功案例,
数据情报平台
成功案例数量排名,按照排名依次递扣分值的6%
数据情报平台应用竞赛排名
数据情报平台
数据情报平台应用竞赛排名,按照排名依次递扣分值的6%
按照《项目考核办法》要求执行。
税源管理平台
按项目计算排名依次递扣分值的6%,各项目得分之和为最终得分。
按照《情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各单位申报及市局审核确认
按情报管理工作考核排名,依次递扣分值的6%
按照《分析识别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各单位申报及市局审核确认
按分析识别工作考核排名,依次递扣分值的6%
按照《应对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各单位申报及市局审核确认
按应对管理工作考核排名,依次递扣分值的6%
被省局采用的风险管理方面的典型案例。
各单位申报及市局审核确认
被省局采用的典型案例,每篇加2分。
大要案管理
超额完成全年8件查处大要案件。加分不超过5分。
各单位申报及市局审核确认
每超一件大要案件加1分。
“四提速、四减负”工作竞赛办法
一、竞赛目的
为贯彻落实总局、省市局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面、线、点”服务体系,转变服务理念,重组服务职能,优化服务平台,实施便民办税,实现“提速、减负”。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遵从管理职责清单(试行)》
二、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三、竞赛内容
(一)““四提速”(50分)
1、提速多元办税(20分)
(1)实体办税(6分)。构建“前台受理、后台调查、内部流转、窗口出件”的综合办税平台。
设置综合窗口(3分):实行全职能综合受理服务,未设置综合窗口的,扣3分。
实施综合调查(1.5分):未按《纳税服务工作任务管理办法》要求开展调查的,每户次扣0.5分。
建立前、后台衔接制度(1.5分):未按规定建立相关制度的,扣1分;未按制度实施内部流转的,每户次扣0.2分。
(2)网上办税(10分)。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努力提高网上办税面。
基本分(5分):企业纳税人网上申报开通率达到95%(含)以上得1.5分, 网上申报率达到90%(含)以上得1.5分,达不到的不得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货运)代开网上递交申请比重达到50%(含)以上得2分,未达到的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
竞赛分(5分):按季通报“网上申报、网上提交涉税申请、远程报税、网上认证”应用情况,年终一次性考核,每低于全市平均值一个百分点,扣0.2分,逐项计算扣分。
(3)自助办税(4分)。加强自助办税平台建设,拓展多元办税渠道。
24小时自助办税功能区设置(2分):未按要求设置的,扣2分。
自助办税终端使用(2分):通过自助办税终端,实行认证、报税功能,自助办税总量(份数)不低于窗口认证、报税总量的40%,每低于一个百分点的,扣0.2分。
2、提速涉税办理(10分)
(1)工作流耗时(7分):通过系统提取主要涉税业务数据,按季考核通报,每高于全市平均耗时一个百分点的,扣0.2分,逐项计算扣分。《综合监督考评平台》或执法检查中经确认的差错,每户次扣0.2分。
主要涉税业务是指:税务登记类(注销税务登记)、资格认定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流转税税收优惠认定)、纳税方式类(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及调整)、税款征收类(一般退税)、发票管理类(发票供票资格)。
(2)发票领购次数(2分):小规模纳税人年平均领购发票次数不超过6次(含),得2分,每增加0.1次扣0.2分。
(3)邮递送达(1分):县(市、区)局全面施行涉税文书邮递送达,未施行扣1分。
3、提速诉求处理(10分)
(1)12366热线(2分):省局“12366”热线工单准期办结率100%,未及时办理并回复的,每次扣2分。
(2)特服号电话(2分):特服号服务人员未集中办公区域、未实行专人专岗的,扣0.5分;特服号电话无人接听的,每次扣0.5分;解答问题有差错的,每次扣0.2分;接通率达90%(含)以上得1分,未达到的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
(3)服务投诉(2分):未能及时有效处理纳税人服务投诉,造成负面影响的,每次扣1分。
(4)监察查处(2分):受监察部门查实处理的,每次扣2分;
(5)其他(2分):受到上级局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含明查暗访),每次扣2分。
4、提速操作技能(10分)
提高纳税服务工作人员服务能力,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开展操作技能大赛。市局统一组织各单位窗口人员、特服号人员、咨询专家委员会成员三类人员的技能竞赛,按参赛单位团体成绩计算排名,每低一个名次扣0.5分。
(三)“四减负”(35分)
1、减轻涉税资料报送负担(与上年度相比),得基本分4分。
2、减轻表证单书填写负担(与上年度相比),得基本分4分。
3、减轻办税服务往返负担(与上年度相比),得基本分4分。
4、减轻前台人员工作压力(与上年度相比),得基本分4分。
围绕“四减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创新项目取得实效并经市局集中评审认可的每一个项目得1分,确定为全市推广项目的,每一个项目得2分。积极组织实施市局推广的创新项目,经市局验收通过的,每一个项目得2分。
市局将在6月底、9月底前适时组织创新项目评审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创新项目进行确认。
(三)争先创优(15分)
1、荣誉表彰(8分):单位及纳税服务部门0.511.52
2、服务宣传(7分):纳税服务工作被总局、省局专刊报道的,分别得2分,1分。纳税服务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介绍的得2分。
四、竞赛方法
“三个一” 通过人机结合考核,实行扣分制;“四提速”竞赛内容以计算机考核为主,实行扣分制;“四减负”竞赛内容采用创新项目集中评审的办法,实行得分制;“争先创优”通过审核材料,实行得分制。
五、结果运用
竞赛结果列入市局对县级局目标管理考核,根据得分高低,得分。
本办法自二O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发挥竞赛评价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市国税系统组织收入工作管理水平,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各单位组织收入工作的成果,深入推进依法治税,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不断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税收收入由计划管理向质量管理转变,促进我市国税收入又好又快增长,不含水分实实在在增长。
组织收入质量竞赛对象为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一、二、三、四分局、开发区局
竞赛的内容包括税收收入计划掌控能力(20分)、税收贡献提升能力(15分)、收入结构优化能力(10分)、税收征管挖潜能力(15分)、经济税源协调能力(9分)和收入异常控制能力(31分)六个部分,总分100分。
1、工商税收收入预测准确率(10分)。指各单位每月工商税收收入预测与实际入库直接税收差额占实际入库直接税收的比例,以反映各单位加强收入计划管理,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预知能力。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税收收入预测准确率=(直接税收收入预测数-直接税收收入实际数)÷直接税收收入实际数。按照各单位报送的收入预测(直接税收收入,不含调库等)计算,全年12个月收入预测准确率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上的累计次数,次数最多的单位得满分,每低一个位次递减0.5分。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测准确率(10分)。指各单位每月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测与实际入库公共财政预算差额占实际入库公共财政预算的比例,以反映各单位加强收入计划管理,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预知能力。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测准确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测数-直接入库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际数)÷直接入库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际数。按照各单位报送的收入预测(直接税收收入,不含调库等)计算,全年12个月收入预测准确率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上的累计次数,次数最多的单位得满分,每低一个位次递减0.5分。
1、工业增值税税负率(2分)。通过对本期各单位工业增值税税负的比较,反映各单位工业增值税税负率的水平。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工业增值税税负=[工业一般纳税人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进项税额合计+进项税额转出合计+期末留抵税额-期初留抵税额+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影响额]÷应税销售收入×100%。工业增值税税负率最高的得满分,最低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2、工业增值税税负增减率(3分)。通过对本期与上年同期工业增值税税负的比较,反映工业增值税税负增减变化情况。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工业增值税税负增减率=(本期工业增值税税负率-上年同期工业增值税税负率)÷上年同期工业增值税税负率×100%。工业增值税税负率增长最高的得满分,最低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3、商业增值税税负率(2分)。通过对本期各单位商业增值税税负的比较,反映各单位商业增值税税负率的水平。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商业增值税税负=[商业一般纳税人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进项税额合计+进项税额转出合计+期末留抵税额-期初留抵税额+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影响额]÷应税销售收入×100%。商业增值税税负率最高的得满分,最低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4、商业增值税税负增减率(3分)。通过对本期与上年同期商业增值税税负的比较,反映商业增值税税负增减变化情况。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商业增值税税负增减率=(本期商业增值税税负率-上年同期商业增值税税负率)÷上年同期商业增值税税负率×100%。商业增值税税负率增长最高的得满分,最低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5、企业所得税贡献率(2分)。通过对各单位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占全年营业收入比重的比较,反映各单位企业所得税征管的水平和税源质量。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企业所得税贡献率=查账征收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合计÷查账征收企业营业收入合计×100%。企业所得税贡献率最高的得满分,最低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6、企业所得税贡献率增减率(3分)。通过对本期与上年同期企业所得税贡献率的比较,反映各单位企业所得税贡献率的增减变化情况。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企业所得税贡献率=(本期企业所得税贡献率-上年同期企业所得税贡献率)÷上年同期企业所得税贡献率×100%。企业所得税贡献率增长最高的得满分,最低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1、企业所得税比重(2分)。通过对企业所得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反映各单位税种结构优化程度。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企业所得税比重=入库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收总收入×100%。企业所得税比重最高的得满分,最低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2、企业所得税比重增减率(3分)。通过比较各单位企业所得税比重增减情况,反映各单位税种结构优化的趋势。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企业所得税比重增减率=(本期企业所得税比重-上年同期企业所得税比重)÷上年同期企业所得税比重×100%。企业所得税比重增长最高的得满分,最低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3、服务业税收收入比重(2分)。通过比较服务税收收入在税收总收入中的比重,反映各单位服务业经济对总体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服务业税收收入比重=入库服务业税收收入÷入库税收总收入×100%。服务业税收收入比重最高的得满分,最低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4、服务业税收收入增减率(3分)。通过比较服务业税收收入增减情况,反映各单位服务业税收发展状况。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服务业税收收入增减率=(本期服务业税收收入-上年同期度服务业税收收入)÷上年同期度服务业税收收入×100%。服务业收入增长最高的得满分,最低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1、稽查查补收入贡献率(3分)。通过比较各县(市、区)局稽查查补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反映稽查查补对组织收入工作的贡献程度。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稽查查补收入贡献率=稽查查补税收收入÷入库税收总收入×100%。稽查查补收入贡献率最高的得满分,最低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2、评估入库收入贡献率(3分)。通过比较各单位评估入库税款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反映各单位通过挖潜,实施风险应对,评估入库税款对组织收入工作的贡献程度。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评估入库收入贡献率=评估入库税收收入÷入库税收总收入×100%。评估入库收入贡献率最高的得满分,最低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增减率(5分)。通过比较各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增减率,反映各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管理的力度。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零负申报增减率=(本期末零负申报率-上年同期末零负申报率)÷上年同期末零负申报率×10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率下降最高的得满分,最低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4、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零负申报增减率(4分)。通过比较各单位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零负申报增减率,反映各单位查账征收企业零负申报管理的力度。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零负申报增减率=(本期末零负申报率-上年同期末零负申报率)÷上年同期末零负申报率×100%。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零负申报率下降最高的得满分,最低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1、工业企业申报销售与工业用电量增长弹性系数(3分)。通过各(市、区)工业一般纳税人申报销售增幅与工业用电量增幅比较,反映各地工业税源申报情况与经济发展主要指标的适配性。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工业企业申报销售与工业用电量增长弹性系数=工业一般纳税人申报销售增幅÷工业用电量增幅×100%。弹性系数最接近1的得满分,偏离1最多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市区分局不参与此项指标计算。
2、工业企业增值税增幅与工业增加值增长弹性系数(3分)。通过各(市、区)工业一般纳税人入库增值税增幅与工业增加值增幅比较,反映各地工业税源入库税收情况与经济发展主要指标的适配性。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工业企业增值税增幅与工业增加值增长弹性系数=工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增幅÷工业增加值增幅×100%。弹性系数最接近1的得满分,偏离1最多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市区分局不参与此项指标计算。
3、商业企业申报销售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弹性系数(3分)。通过各(市、区)商业一般纳税人申报销售增幅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比较,反映各地商业税源申报情况与经济发展主要指标的适配性。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商业企业申报销售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弹性系数=商业(批发零售)一般纳税人申报销售增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100%。弹性系数最接近1的得满分,偏离1最多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市区分局不参与此项指标计算。
1、多缴税金占应征税收比重(3分)。通过比较各单位多缴税金占应征税收比重,反映各单位多缴税金清理成效。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多缴税金占应征税收比重=多缴税金期末余额÷同期应征税收收入×100%。多缴税金占应征税收比重最低的得满分,最高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多缴税期末余额在100万以下的得满分。
2、多缴税金占应征税收比重增减率(3分)。通过比较各单位多缴税金占应征税收比重增减率,反映各单位多缴税金清理成效。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多缴税金占应征税收比重增减率=(本期末多缴税金占应征税金比重-上年期末多缴税金占应征税金比重)÷上年期末多缴税金占应征税金比重×100%。多缴税金占应征税收比重下降最多的得满分,最低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多缴税期末余额在100万以下的得满分。
3、误收退税占入库税收比重(3分)。通过比较各单位误收退税占入库税收的比重,反映入库税收的质量(剔除调库、电力返还税款)。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误收退税比重=全部误收退税税收÷全部入库税收×100%。误收退税比重最低的得满分,最高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4、关键时点未开票收入占应税销售收入的比重(3分)。通过比较各单位未开票收入占应税销售收入的比重,反映申报销售的质量。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未开票收入比重=未开票收入÷应税销售收入×100%。未开票收入比重最低的得满分,最高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5、关键时点免税销售收入占应税销售收入的比重(3分)。通过比较各单位免税销售收入占应税销售收入的比重,反映申报销售的质量。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免税销售收入比重=免税销售收入÷应税销售收入×100%。免税销售收入比重最低的得满分,最高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6、税收收入月度均衡度(3分)。通过比较各单位税收收入月度均衡度,反映入库税收的质量。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税收收入月度均衡度=月度收入标准差/月度平均收入。月度均衡度最好的得满分,最差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7、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征即退”退税及时率(3分)。指各单位对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软件产品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当期退库条数与其申请条数的比例,以反映各单位对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退税是否及时到位。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软件产品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及时率=当期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软件产品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退库条数÷当期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软件产品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退税及时率最高的得满分,最低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8、营改增风险防控指标(3分)。通过营改增风险防控指标控制货运专票的开具,防止空转。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营改增风险防控指标=1-货运专票报税累计金额超过警戒线50%的户次/有货运专票报税记录的纳税人户次。营改增风险防控指标最高的得满分,最低的得此项分值的60%,其他单位按截距比例计算得分。
9、其他违规征(退)税行为(7分)。通过数据库筛选,并经比较分析或实地典型户调查,反映各单位存在的未执行组织收入原则收“过头税”或者未及时办理政策性退税行为。发现以下行为,以收入异常程度扣分,不设下限,以此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1)改征增值税“虚报、空转”行为。
(2)纳税人当月二次申报,且第二次申报大于10万元。
(3)季度企业所得税未在申报期申报,而在季度末提前申报,且申报金额大于10万元。
(4)以100万元的整倍数申报的异常入库。
(5)上月有留抵,当月入库超过10万元,次月又形成留抵,且当月入库主要通过未开票销售收入申报,次月又将未开票销售冲回。
(6)当月已进入退税流程,但未及时办理退税,且金额大于10万元。
(7)其他预征税款或应退未退税款行为,包括省局发布的异常征税行为。
(8)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虚收虚增行为。
(9)由于政策调整出现的新的违规征(退)税行为。
1、组织收入质量竞赛工作由市局统一组织,市局收入核算处具体负责竞赛评定工作(其中: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征即退”退税及时率和营改增风险防控指标由货劳处具体负责)。
2、组织收入竞赛主要依靠机考,依据为税收收入核算管理的日常资料和征管系统的抽查资料。其中属于提前预征或应退未退税款行为的,包括省局发布的异常征税行为。
3、市区分局未参与测算的竞赛项目,按照项目全市平均分计入竞赛得分。
4、各县(市、区)局和市区分局在计算每项得分时合并计算,分开排名。
5、相关年度数据未生成之前,按照1-11月份数据计算竞赛成绩。
本办法自二O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绩效管理工作竞赛办法
一、竞赛目的
深化干部绩效管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完善“能级+实绩”的干部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向下延伸、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落实的考评工作机制。
二、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一、二、三、四分局、开发区局
三、竞赛指标
1、办法完善(15分)
2、岗责明确(15分)
3、制度遵从(15分)
4、责任分解(15分)
5、过程控制(20分)
6、结果运用(20分)
四、竞赛方法
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将各单位上述指标的各项分值相加,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具体计分标准见重点工作(绩效管理)考核竞赛计分标准。
绩效管理考核重点工作竞赛主要指标
教育培训考核竞赛办法
一、竞赛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税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全面推行金字塔式教育培训理念,积极实施人才强税战略,为推进税收管理改革和率先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三、竞赛指标
1、岗位培训(48分)
领导干部培训(5分)
专业人才培训(16分)
双基培训(27分)
2、技能提升(33分)
专业人才培训成效(12分)
青年干部成才(8分)
专业资格获取(13分)
3、能力转换(4分)
学习能力转化
4、保障支撑(15分)
促学机制规范(5分)
学习平台建设(6分)
创新创优(4分)
四、竞赛方法
各单位根据上述指标,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教育培训年度工作任务,市局将按实际情况予以计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重点工作(教育培训)考核竞赛计分标准
依法行政绩效考核竞赛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总局《十二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全面评价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绩效,切实增强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意见》和总局《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总体框架》以及《江苏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价标准(试行)》,结合两个办法、一个平台和一个清单的内容和盐城国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以《十二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为指导,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贯彻始终,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工作,通过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明确考核评价内容,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进一步增强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意识,提升全体国税干部的法治思维,不断提高全市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提升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能力,规范基层税收行政行为,加快法治型国税建设进程,全面提高国税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为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一、二、三、四分局、开发区局
三、竞赛的指标和内容
(一)强化执法督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目标:全市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竞赛考核由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和通过重点、专项执法督察考核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利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4大系列17类指标,按月、按季进行计算机自动考核。
第二部分 通过执法督察,规范执法行为;依据总局“疑点数据库”排查执法风险点,确定异常风险指标,依据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三位一体考核平台进行筛选分析排查,按照总局、省局执法督察要求,利用参数化执法督察手段,围绕税收征管改革,从五个方面收集整理执法行为异常信息,形成执法过错行为特征库,制定全市执法督察方案,开展执法督察,充分运用执法督察结果,进行考核。
1、加强税收法制工作,提高执法水平。(35分)
加强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法制化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推进依法治税,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1)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2分)
地方党政、税务机关以及其他部门无越权或违规制定涉税文件,涉及税收征管业务的文件中无越权或违规减免税的内容,主管税务机关不得执行违规文件;县级税务机关不得无违规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2)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到位。(3分)
①按照规定管理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反映的执法过错信息逐一核实,问题有整改,对无过错申辩调整逐一审核;(1分)
②对总局、省局、市局2013年度下半年以来下发“疑点信息库”数据进行核查、整改,税收执法人员执法过错按规定追究; (1分)
③2013年以来税收执法检查、督察、外部审计、专项整治等活动发现的税收执法问题整改到位,重大风险采取有效防范措施。(1分)
(3)重大行政决策运行规范。(3分)
落实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凡属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纳入集体审议;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无越权或违反规定决策情况,决策程序合法,记录完整。
(4)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依法实施。(5分)
①达到重大税务案件标准必须报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2分)
②案件审理中执法程序到位、案件定性错误、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处理处罚公平、公正;(2分)
③重大税务案件应移送司法机关的必须移送。(1分)
(5)深入开展税收宣传,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工作,采取公告、短信提醒、发布纳税指引等方式,使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规定,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高。(2分)
(6)按规定开展全面、重点、专项和专案执法督察,执法督察实施程序规范,督察处理结果正确;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等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评析,及时组织整改到位;& (2分)
(7)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开展相关检查、审计等监督工作,对上级检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并组织整改到位。(1分)
(8)依法接受外部监督。(2分)
①依法接受人大、政协、财政、审计、司法等外部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对外部监督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并组织整改到位;(1分)
②按要求妥善处理纳税人举报投诉,公开涉税案件、信访、纳税服务、税务人员违法违纪等情况的纳税人举报投诉渠道并确保畅通;对举报投诉及时规范进行受理、核查、处理。(1分)
(9)防范化解矛盾纠纷(5分)
①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规则,按照要求配备信访专(兼)职人员;按照要求履行登记、受理、办理、提交信访情况分析报告等程序;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局上报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1分)
②积极预防、化解和调解涉税争议,对税务行政相对人反映的税务行政争议,符合条件的依法及时处理,对违法和不当的税收执法行为及时进行纠正;(1分)
(10)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救济权。(3分)
①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符合法定条件的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按时受理、按时办结,无违法作出复议决定被上级机关或法院撤销或变更的情况发生;(1分)
②认真落实行政应诉相关规定,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的有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100%,判决裁定依法履行率100%。(1分)
③无因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导致的行政诉讼败诉。(1分)
2、依法组织税收收入。(10分)
(1)在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过程中,不得存在违规欠税、缓税、收过头税、应退未退行为;(3分)
(2)无税收混库、违规调库、转引税款、虚增收入以及违规办理减免税、退税;(2分)
(3)无应加收滞纳金而擅自减免滞纳金情况等;(1分)
(4)营改增收入质量(4分)
①对本辖区“营改增”收入情况进行持续监控与分析;(2分)
②对重点风险信息进行排查,建立相关制度、台帐、档案等。(2分)
3、切实加强税源专业化管理和风险应对工作。(35分)
从地位作用来看,税收风险管理日趋重要,风险管理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抓好风险管理关乎改革大局、关乎改革成败;从现实状况来看,现行风险管理水平低下,要注重夯实基础,抓好各项工作的规范到位;从成效通报来看,风险管理力度还要加强,风险管理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1)未达起征点认定管理(2分)
①销售额大于起征点而认定为未达起征点。(1分)
②不得对家电、摩托、手机、电脑、家俱、钢材等特定特业认定为未达起征点。(1分)
(2)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管理(5分)
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省国税局相关文件,代开程序规范,内部管理到位,资料审核把关严格。
(3)欠税管理(2分)
①欠税管理规范完整,对走逃失踪且有大额欠税的纳税人的欠税管理到位;(1分)
②无应加收滞纳金而擅自减免滞纳金情况。(1分)
(4)企业注销清算税收管理(5分)
①按规定要求并严格审核企业报送的资料,按规定对企业经营期和清算期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核查;(2分)
②注销程序规范;(1分)
③年度内注销纳税人应纳税款全部入库;(2分)
(5)非正常户认定管理(3分)
①非正常户认定程序规范;(1分)
②非正常户后续管理到位;(1分)
③机内工作流流向和纸质相关资料在认定、公告、税务登记证件失效、注销税务登记证件、跟踪管理等环节全面、规范、合法。 (1分)
(6)一般纳税人政策管理落实(4分)
①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限符合规定;(1分)
②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及时按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分)
③对有偷、逃、抗、骗等违法行为的纳税人,纳入辅导期管理;(1分)
④按规定进行辅导期管理。(1分)
(7)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5分)
①减免税审批资料齐全、程序符合规定,无超期审批减免税的情况;(2分)
②无应享受优惠而未享受或扩大范围享受优惠的情况;(1分)
③享受优惠的企业符合必要的条件;(1分)
④按规定及时办理“即征即退”;(1分)
(8)出口货物征免税申报事项管理(3分)
①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与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单证证明数据一致;(1分)
②对于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行补征税管理;(1分)
③出口免税货物的免税及免税核销申报、审核、审批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1分)
(9)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3分)
①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规范;(1分)
②减免税受理、备案按文件规定进行,资料齐全;
③无应享受优惠而未享受或扩大范围享受优惠的情况。(1分)
(10)抓好数据情报平台的深入应用,注重全面应用与重点人员应用相结合,注重规范应用与倒逼工作相结合。(2分)
(11)认真规范组织实施风险应对(8分)
①风险应对工作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处理适当,不得人为干预评估对象的确定,随意增加或减少评估对象;(2分)
②评估程序规范;评估文书规范;评估资料齐全;按规定进行两税联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按规定及时移送稽查或相关部门(3分)
③下户检查严格执行《税收检查任务管理办法》。(3分)
4、纳税服务制度落实。(10分)
(1)认真执行《纳税服务工作任务管理办法》。(3分)
(2)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按照服务制度规范、人员行为规范、窗口服务规范、环境建设规范的要求,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值班长制等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要求;(2分)
(3)按规定进行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运用信用等级管理系统,健全纳税人信用数据档案,实施信用动态管理;强化信用评定结果应用,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诚信激励和失信监控措施,促进纳税遵从度不断提升;(2分)
(4)按要求推进办税服务厅职能转型,由单一的办税服务逐步向集税法宣传、纳税咨询、权益保障、常用基础管理事项的调查审批、基础数据审核、流程运行监督、风险提醒等工作职能的综合服务场所转型,实现纳税服务资源的统一配置。(3分)
5、严格规范税务稽查(10分)
(1)税务稽查案件的实体和程序合法、规范;(2分)
(2)落实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的要求,取证规范,证据完整可靠真实,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适当,定性正确;(2分)
(3)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真执行省、市局《自由裁量权基准》;(2分)
(4)不得无正当理由撤案或长期挂案;(2分)
(5)认真执行《税收检查任务管理办法》;(2分)
(二)创新管理工作(5分)
目标:鼓励各单位进行依法行政工作创新和探索。
内容:创新创优成效明显。
(三)社会满意度评价(5分)
目标:建立健全对税务机关执法和服务的社会满意度评价机制。
内容:依法行政工作得到社会肯定。
1、依法行政工作受到地(市)级(含)以上行政机关或党委、政府表彰或作为经验被推广;(2分)
2、依法行政工作被省级(含)以上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宣传报道;(1分)
3、行风评议在当地行政执法机关中名列前茅;(2分)
4、在市局或省局组织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名列前茅。(4分)
四、竞赛标准
竞赛指标由依法行政基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创新创优成果和社会评价三部分组成。其中依法行政基础工作采取扣分制,推进依法行政创新创优成果和社会评价采取加分制。
依法行政基础工作分为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与参数化执法督察考核两种方式。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采用总局执法管理信息系统4大系列17类考核指标、省局综合监督考评信息平台的自动考核指标排序,每低一等级递减5%得分,按30%比例换算得分;参数化执法督察考核,采用重点、专项执法督察等形式,运用执法督察结果,按70%比例换算得分。推进依法行政创新创优成果和社会评价以人工考核方式进行。
竞赛单位在竞赛年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1、考核后基础工作总分值低于70分的,不得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2、税务干部因重大涉税违纪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因违法行政等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总局和省、市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具体程序
(一)组织领导
依法行政综合考核竞赛工作在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局政策法规处,市局机关各处室(中心)为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二)考核方式
1、利用总局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省局综合监督考评信息平台中确定的参数指标,日常实时预警,按月自动排名,强化无过错申辩调整督查,按季考核。
2、市局采用参数化执法检查手段,利用执法信息系统提取异常数据,形成疑点数据库,结合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制定专项或重点督察方案,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考核期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扣分标准详见《盐城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三)考核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意见》;
2、总局《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总体框架》;
3、总局《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试行)》;
4、省局《综合监督考评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5、市局《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四)先进表彰
市局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对结果进行公示,对竞赛优胜单位进行表彰:
县级局表彰为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先进集体4个(其中县(市、区)局3个,市区分局1个);
基层分局表彰为执法示范单位(12个);
先进个人表彰为执法标兵(12个)。
六、结果运用
竞赛结果列入市局对县级局目标管理考核,根据得分高低,按县(市、区)局和市区分局进行排序,得分。
本办法自二O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尚廉创优系列活动竞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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