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海关2016年微博热门事件事件2016

1月顺德外贸同比下降6.6%,较好于全国
1月顺德外贸同比下降6.6%,较好于全国
&&&&&&字体:[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公开信息目录简介
印发《顺德区查处成品油走私案件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顺德区查处成品油走私案件联合行动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能源& 成品油△& 缉私& 行动& 通知
顺德区查处成品油走私案件联合行动方案
&&& 为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买卖走私成品油的活动,维护规范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秩序,保障我区正常的市场交易活动和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国务院法制办关于严格查禁非法运输、储存、买卖成品油的通知》(署厅发〔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联合行动方案。&&& 一、联合行动的目标。加强对成品油市场和运输、储存、买卖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管,对成品油走私案件切实做到“快查、快办、快结”,各部门之间协调统一,合理分工,提高工作效率,集中力量,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二、组成单位。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广州海关顺德缉私分局、区经济贸易局、交通局、市公安局顺德分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顺德海事处。&&& 三、职责分工。&&& 1、各缉私执法部门查获的走私成品油案件,应按缉私体制的规定移交海关统一处理。&&& 2、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地区运输、储存、买卖成品油无合法、齐全手续的,由海关、海关缉私、公安(边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无合法、齐全手续的成品油依法予以没收,不得罚款放行。&&& 3、区经济贸易局要对成品油批发、仓储及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不定期的开展对“两油”经营企业(设施)和消费大户的检查和上报工作。&&& 4、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成品油的检验和鉴定工作。&&& 5、交通、海事、边防部门要开展对流动船只进出内地港口情况登记报告和所载燃油情况的调研监控工作,打击“三无”船舶和非法水上加油船。&&& 6、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运输、储存、买卖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积极支持海关、海关缉私、公安(边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对执法部门要求核查的有关手续应当及时给予回复。&&& 四、各缉私执法部门应建立查处成品油走私案件的相关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工商局12315、公安分局110以及海关缉私、经贸等部门的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实行线索分检和分流处置,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各联动部门应当快速行动、密切配合缉私执法部门查处成品油走私贩私案件。各缉私执法部门也应做到信息共享,及时进行情报交流,对查获不属本部门职能管辖范围的成品油走私案件,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做好案件移交手续。&&& 五、海关、海关缉私、公安(边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的无合法、齐合手续的成品油,应按规定变卖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的石油批发企业,变卖所得款按规定上缴国库。 &&& 六、对被执法部门查处的违法企业,区经济贸易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管理部门应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七、以下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区打私办:影响社会稳定、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成品油走私案件;被新闻媒介报道的,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成品油走私事件。&&& 八、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对查处成品油走私案件工作不按规定予以承办、互相推诿,造成走私分子逃脱、走私成品油流入市场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等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  |  |  | 
备案编号:粤ICP备号 公安备案编号:3
顺德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主办: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
技术维护电子邮箱:techn@ 办公地址:顺德区政府大楼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顺德海关 微博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