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北,来凤胡泽贪婪的女人哪个好听

湖北省来凤县大骗子公安局政委谭中君比薄西来都类乎厉害!(转载)
  我叫杨静,家住湖北省来凤县翔凤镇东和平路,下岗后一直无固定职业。与原夫离婚后,一直与下岗的妈妈和弟弟靠下岗时补的为数不多的一点钱生活,去年年中才再婚。但是,就是这为数不多的下岗补贴也被来凤县公安局原政委谭中君骗走了。近两年来,我与其他受害者向公安、纪委等有关部门投诉、向媒体求助,但都如石沉大海,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鸣。我们很失望,来凤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来凤还有人民的政府吗?来凤还有人民政法和警察吗?来凤县的群众教育活动是真的在搞吗?  大约2011年4月份,谭中君(我前夫和他同姓,在他这个大政委手下做警察,所以认他做了哥哥)在来凤多次给我打电话,说他在广西阳朔开了一个宾馆,那里外国人多,生意好,叫我过去搞管理,6000元一个月。过了一段时间,他又约我见面。见面后,他要我上了他刚买不久的私家车(现在知道是他用骗的钱买的,车牌号鄂QKj799)在城内兜风,在车上,他又把在电话中说的话重复了几遍,还说:你嫂子(指谭中君妻子,无业)过两天就从阳朔回来了,你就和她一起过去。我就说我有事,让嫂子先走。谭说不要紧,嫂子等你事做完了一起过去。过了两天,谭的妻子向秀芳租了一个小骄车从来凤把我送到了张家界,车上还有另外一个受害者,叫沈萍,当时我还不认识她,后来认她做了干妈。到张家界后上火车到广西柳州转车到荔蒲,当时我很奇怪,问向秀芳为什么要去荔蒲,谭中君不是说到阳朔开宾馆吗?向秀芳说:你哥(指谭中君)明天自己驾车也要先到荔蒲有事,然后再和我们一起到阳朔去。就这样,我和沈平被骗至广西荔蒲县。到后,向秀芳把我们按排到她两口子早已经租好的房子里与她们一起食宿。第二天,谭中君也到了。  在荔蒲,向秀芳把我们带到不远的几户房客家(谭中君的同伙)去听课,一点也没有谈及开宾馆的事。每家的人分别各讲一个内容:给我们解释,为什么把我们善意的骗过来,说是让我们和他们一起发财,只有好朋友才会与我们分享发财机会;因为发的财大得难令人相信,所以才善意的骗我们过来;说他们从事一个国务院投放在环北部湾地区的项目,叫什么“资本运作”,是1993年国家取缔非法传销后,国家为了抵制外国直销占领中国市场,由国务院副总理李兰清和中国银行行长戴项龙花30多个亿请美国专家为中国中下层老百姓设计的致富项目,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有关单位大力支持,金融部门巨额无息贷款给当地居民修房子专门租给我们搞“纯资本运作”;“纯资本运作”不是传销的六点区别;体现“纯资本运作”合法性的主要依据;搞“纯资本运作”只要向“深圳总公司”(现在才知道子虚乌有,所谓“深圳总公司”就是谭中君他们炮制的)缴50800元,不到两年就成为千万富翁,等等(这就是谭中君他们称之为的“考察”,就是听他们一伙人洗脑,说白了,就是以把受害人带出来凤县辖区外考察为由,来规避法律的追究,事实上,目前公安部门正中谭中君他们的下怀,以不在本地作案为由,推卸责任拒不立案。怪不得谭中君嚣张地说:“你们有本事告啊,我是公安出来的,我知道立案的规矩,你们在异地搞的,你们在广西去告啊,那边哪个认识你们?来凤立不了案的!”现在,我们全明白了,这个警官、政委、正科级领导从一开始就是欺骗我们这些善良的百姓,从一开始就想到了退路)。  我看谭中君不是叫我管理宾馆来的本来就很反感,根本听不进他们说的那一套,就坚决要求回来凤,谭中君就苦苦劝我明天和他一起回去,还让向高超(听谭中君介绍,向高超是来凤交警大队干警,脾气坏,在来凤好赌,欠了100多万,请病假和他们一起在荔蒲搞“纯资本运作”,一直住在这里没有回去,现在脾气也变好了,每月还有一万多元进账)陪我到阳朔旅游区玩了半天。回来后,谭中君和向高超他们又反复劝我搞“纯资本运作”。 谭中君还担保,说亏了由他承担,他看我实在不上钩,就主动给我打了一张50800元的欠条,又说和我一起来的沈平已经把50800元交给向秀芳打款了,我见谭中君给我打了欠条,亏了由他承担,这才把自己的50800元现金汇入了谭中君指定的银行帐号,但是汇款单据没有递给我,说是要交到“深圳总公司”备案才能有回报(后来,大概是2011年下半年——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在荔蒲期间,我没有生活费了,我找谭中君借款,谭中君给我递了10000元,然后把50800元的欠条要回去了,另外的钱一直没给我)。  在荔蒲把50800元现金汇入了谭中君指定的银行帐号后,我又回到来凤,谭中君又多次劝我再交101600元就成为经理了,可以每月拿到一万多元(其实,除了开头那个月谭中君给我返了23000元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得过一分钱),这样,谭中君又陪我一起在来凤农行往向秀芳的农行卡2488315上又打了101600元,这张汇款单谭中君忘记收了,一直在我手上(附后)。又过了一段时间,谭中君又叫我再汇50800元,这笔现金是我在来凤直接递到谭中君手上的,他没有给我任何条据。  就这样,谭中君把我一家人下岗的补贴款骗去完了。  请各级领导调查核实。还我一家救命钱。  此外,湖北省来凤县统战部正科级干部谭中君,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先后任公安局政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统战部副部长),携老婆向秀芳、妻弟向高超(公安局看守所干警)搞“资本运作”非法诈骗,使百余群众受骗,敛财数百万。谭用诈骗的数百万钱购买了小车(车牌号鄂QKj799),还在来凤县桂花树村购买了300多平方米的土地,新修了三层6套住房(事情败露后已经私下将产权转给在农村务农的哥哥谭中海名下) ,此外,还在恩施市和湖南长沙也分别购买一套房产。  此事恩施电视台做了曝光,后来凤县纪委介入调查,据来凤县纪委负责此案的汤书记讲:经过纪委调查,情况属实,证据确凿(可查阅来凤纪委调查资料,已移交来凤公安局),鉴于谭中君及老婆向秀芳、妻弟向高超已涉嫌犯罪,纪委已经建议县委免去了谭中君统战部副部长职务(保留了正科级和中共党员身份),但是按照党员干部涉嫌犯罪前置原则,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将案件移交来凤公安局立案调查。但案件移交已经近两年,无论群众怎么反映,截至现在,来凤县公安局仍不作为,不立案调查。县经侦大队说谭中君身分特殊、又不在来凤作案、县委书记胡泽不同意立案。不仅如此,县统战部领导还准其以“病”假、招商引资等为名躲在广东汕头,长期吃空饷。  来凤县受害者彭兴国、李立佳、李召成等人都是谭中君在来凤县城内把他们带到本地银行把他们的血汗钱打在了谭中君个人银行卡上的(谭中君本人建行卡7109),还有的受害者的钱打在他老婆向秀芳的农行卡2488315和信用社卡6887上了。还有一个叫沈平的,先被谭中君骗了5万多后嫌少了,晚上趁其他家人不在,又到沈平来凤的家里骗走10多万元。这些证据来凤县纪委都知道,但是公安局硬是撑眼说瞎话,说不在本地作案、谭身份特殊、县委书记不同意立案,充当保护伞,拒不作为。公安局说县委书记不同意立案本人绝不相信,因为党政领导不允许干预司法的是基本常识。
  《湖北省来凤县原公安局政委、大骗子谭中君比博西来还特殊,有保护伞!!!》  我家住湖北省来凤县翔凤镇东和平路,下岗后一直无固定职业。与原夫离婚后,一直与下岗的妈妈和弟弟靠下岗时补的为数不多的一点钱生活,去年年中才再婚。但是,就是这为数不多的下岗补贴也被来凤县公安局原政委谭中君骗走了。近两年来,我与其他受害者向公安、纪委等有关部门投诉、向媒体求助,但都如石沉大海,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鸣。我们很失望,来凤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来凤还有人民的政府吗?来凤还有人民政法和警察吗?来凤县的群众教育活动是真的在搞吗?  大约2011年4月份,谭中君(我前夫和他同姓,在他这个大政委手下做警察,所以认他做了哥哥)在来凤多次给我打电话,说他在广西阳朔开了一个宾馆,那里外国人多,生意好,叫我过去搞管理,6000元一个月。过了一段时间,他又约我见面。见面后,他要我上了他刚买不久的私家车(现在知道是他用骗的钱买的,车牌号鄂QKj799)在城内兜风,在车上,他又把在电话中说的话重复了几遍,还说:你嫂子(指谭中君妻子,无业)过两天就从阳朔回来了,你就和她一起过去。我就说我有事,让嫂子先走。谭说不要紧,嫂子等你事做完了一起过去。过了两天,谭的妻子向秀芳租了一个小骄车从来凤把我送到了张家界,车上还有另外一个受害者,叫沈萍,当时我还不认识她,后来认她做了干妈。到张家界后上火车到广西柳州转车到荔蒲,当时我很奇怪,问向秀芳为什么要去荔蒲,谭中君不是说到阳朔开宾馆吗?向秀芳说:你哥(指谭中君)明天自己驾车也要先到荔蒲有事,然后再和我们一起到阳朔去。就这样,我和沈平被骗至广西荔蒲县。到后,向秀芳把我们按排到她两口子早已经租好的房子里与她们一起食宿。第二天,谭中君也到了。  在荔蒲,向秀芳把我们带到不远的几户房客家(谭中君的同伙)去听课,一点也没有谈及开宾馆的事。每家的人分别各讲一个内容:给我们解释,为什么把我们善意的骗过来,说是让我们和他们一起发财,只有好朋友才会与我们分享发财机会;因为发的财大得难令人相信,所以才善意的骗我们过来;说他们从事一个国务院投放在环北部湾地区的项目,叫什么“资本运作”,是1993年国家取缔非法传销后,国家为了抵制外国直销占领中国市场,由国务院副总理李兰清和中国银行行长戴项龙花30多个亿请美国专家为中国中下层老百姓设计的致富项目,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有关单位大力支持,金融部门巨额无息贷款给当地居民修房子专门租给我们搞“纯资本运作”;“纯资本运作”不是传销的六点区别;体现“纯资本运作”合法性的主要依据;搞“纯资本运作”只要向“深圳总公司”(现在才知道子虚乌有,所谓“深圳总公司”就是谭中君他们炮制的)缴50800元,不到两年就成为千万富翁,等等(这就是谭中君他们称之为的“考察”,就是听他们一伙人洗脑,说白了,就是以把受害人带出来凤县辖区外考察为由,来规避法律的追究,事实上,目前公安部门正中谭中君他们的下怀,以不在本地作案为由,推卸责任拒不立案。怪不得谭中君嚣张地说:“你们有本事告啊,我是公安出来的,我知道立案的规矩,你们在异地搞的,你们在广西去告啊,那边哪个认识你们?来凤立不了案的!”现在,我们全明白了,这个警官、政委、正科级领导从一开始就是欺骗我们这些善良的百姓,从一开始就想到了退路)。  我看谭中君不是叫我管理宾馆来的本来就很反感,根本听不进他们说的那一套,就坚决要求回来凤,谭中君就苦苦劝我明天和他一起回去,还让向高超(听谭中君介绍,向高超是来凤交警大队干警,脾气坏,在来凤好赌,欠了100多万,请病假和他们一起在荔蒲搞“纯资本运作”,一直住在这里没有回去,现在脾气也变好了,每月还有一万多元进账)陪我到阳朔旅游区玩了半天。回来后,谭中君和向高超他们又反复劝我搞“纯资本运作”。 谭中君还担保,说亏了由他承担,他看我实在不上钩,就主动给我打了一张50800元的欠条,又说和我一起来的沈平已经把50800元交给向秀芳打款了,我见谭中君给我打了欠条,亏了由他承担,这才把自己的50800元现金汇入了谭中君指定的银行帐号,但是汇款单据没有递给我,说是要交到“深圳总公司”备案才能有回报(后来,大概是2011年下半年——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在荔蒲期间,我没有生活费了,我找谭中君借款,谭中君给我递了10000元,然后把50800元的欠条要回去了,另外的钱一直没给我)。  在荔蒲把50800元现金汇入了谭中君指定的银行帐号后,我又回到来凤,谭中君又多次劝我再交101600元就成为经理了,可以每月拿到一万多元(其实,除了开头那个月谭中君给我返了23000元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得过一分钱),这样,谭中君又陪我一起在来凤农行往向秀芳的农行卡2488315上又打了101600元,这张汇款单谭中君忘记收了,一直在我手上(附后)。又过了一段时间,谭中君又叫我再汇50800元,这笔现金是我在来凤直接递到谭中君手上的,他没有给我任何条据。  就这样,谭中君把我一家人下岗的补贴款骗去完了。  请各级领导调查核实。还我一家救命钱。  此外,湖北省来凤县统战部正科级干部谭中君,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先后任公安局政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统战部副部长),携老婆向秀芳、妻弟向高超(公安局看守所干警)搞“资本运作”非法诈骗,使百余群众受骗,敛财数百万。谭用诈骗的数百万钱购买了小车(车牌号鄂QKj799),还在来凤县桂花树村购买了300多平方米的土地,新修了三层6套住房(事情败露后已经私下将产权转给在农村务农的哥哥谭中海名下) ,此外,还在恩施市和湖南长沙也分别购买一套房产。  此事恩施电视台做了曝光,后来凤县纪委介入调查,据来凤县纪委负责此案的汤书记讲:经过纪委调查,情况属实,证据确凿(可查阅来凤纪委调查资料,已移交来凤公安局),鉴于谭中君及老婆向秀芳、妻弟向高超已涉嫌犯罪,纪委已经建议县委免去了谭中君统战部副部长职务(保留了正科级和中共党员身份),但是按照党员干部涉嫌犯罪前置原则,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将案件移交来凤公安局立案调查。但案件移交已经近两年,无论群众怎么反映,截至现在,来凤县公安局仍不作为,不立案调查。县经侦大队说谭中君身分特殊、又不在来凤作案、县委书记胡泽不同意立案。不仅如此,县统战部领导还准其以“病”假、招商引资等为名躲在广东汕头,长期吃空饷。  来凤县受害者彭兴国、李立佳、李召成等人都是谭中君在来凤县城内把他们带到本地银行把他们的血汗钱打在了谭中君个人银行卡上的(谭中君本人建行卡7109),还有的受害者的钱打在他老婆向秀芳的农行卡2488315和信用社卡6887上了。还有一个叫沈平的,先被谭中君骗了5万多后嫌少了,晚上趁其他家人不在,又到沈平来凤的家里骗走10多万元。这些证据来凤县纪委都知道,但是公安局硬是撑眼说瞎话,说不在本地作案、谭身份特殊、县委书记不同意立案,充当保护伞,拒不作为。公安局说县委书记不同意立案本人绝不相信,因为党政领导不允许干预司法的是基本常识。
  *习近平呼吁“公平正义”*  在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这篇两三千字的讲话,有多次提到了“公平正义”。他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习近平还说,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民正义。”  18大以来,习近平和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就在多次场合下说: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子上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安部:政法机关是刀把子和刀尖*  1月10日,人民网报道,习近平这次在政法会议上讲话后,公安部部长和副部长都出来“表态”。部长郭声琨是国务委员和中央政法委副书记。他说,习近平的讲话,概括起来,就是要“突出强调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党和人民的‘刀把子’。”  另外一位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继续延伸阐述刀把子理论:“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公安机关就是刀把子上的刀尖和刀刃。”  人民日报9日发表评论员文章也重申了刀把子理论,称这刀把子,“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习近平的四个“决不允许”*  习近平在这次讲话中还提出四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习近平谈维稳和维权的关系*  另外,习近平还谈到了“维稳”和“维权”的关系。所谓维稳是北京认为的“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所谓维权,是指利益受到损害的弱势群体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矛盾的双方也是一个问题的两面。  习近平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他还说,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  习近平还说:“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习近平说:“要发动全社会一起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我叫李召成,今年51岁,来凤县三胡苏家堡小学教师。2011年暑假期间,我爱人生病在龙山县广慈源就医,认识该院业务付院长彭新国(他是比我早先被谭中君诈骗的受害者)。  彭新国很热情,我觉得可以与他交朋友,日子一长,接触一多,他对我有些了解,老实,忠厚,对人没有戒备。彭对我说:我们准备开一个理疗店,生意好很有发展前途。他说:“谭中君是主要负责人,他原来是革勒乡党委书记,调到县公安局当政委,现在是统战部副部长,包你没错。”  我回家跟爱人说:“投资有风险,不投资就这么点工资日子过得紧。”  爱人说要我去看看。2012年正月二十几,我们开学了,记得是星期五下午放学后,彭新国包车把我带到重庆黔江,一路上都说到重庆去看理疗店,火车到站后,我跟着他上火车才看到是去贵州铜仁的票,我问他:怎么要去铜仁(现在已经知道,谭中君失意从公安局政委调到县政法委后,没有请假就吃了一年空饷,于2009年末,选了一个好日子——圣旦节,就携老婆向秀芳、妻弟向高超——公安局交警——现又调公安局看守所了,搞“资本运作”诈骗老百姓钱财。老婆向秀芳负责收钱,向高超负责洗脑,先是住在广西荔蒲县搞了两年半的“资本运作”;谭中君在未调任统战部副部长的一年时间里,开着未上缴的警车、揣着未上缴的警官证,骗取群众信任,专门负责从来凤、石门等地拉人骗钱。谭中君调任统战部副部长后,缴还了警车,用骗来的钱购买了小轿车。在来凤统战部上班期间,要么打电话把准备要骗的对象约在酒店或茶楼或家中或办公室或小轿车上,或主动登门拜访,讲解他的什么“资本运作”, 什么“资本运作”是1993年国家取缔非法传销后,国家为了抵制外国直销占领中国市场,由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和中国银行行长戴相龙花30多个亿请美国专家为中国中下层老百姓设计的致富项目,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有关单位大力支持,金融部门巨额无息贷款给当地居民修房子专门租给我们搞“纯资本运作”; 什么“纯资本运作”不是传销的六点区别;什么 “纯资本运作”合法性的主要依据;什么搞“纯资本运作”只要向“深圳总公司”缴50800元,不到两年就成为千万富翁,等等。每到星期五就请病假或事假,开着私家车把人送到广西荔蒲继续洗脑,星期二又返岗上班,利用闲遐时间继续把人约在来凤的酒店或茶楼或家中或办公室或小轿车上或主动登门拜访,进行跟进洗脑。对于上当后同意交款的,要么直接收现金,要么把人带到银行叫人把、106000不等的钱打在向秀芳农行卡2488315或信用社卡6887或向高超的信用社卡4230054或代悦伶——谭中君外甥女——信用社卡3281915或谭中君自己的建行卡7109上,在广西荔蒲就上钩的,就由向秀芳收现金亲自到银行把钱打在农行卡2488315或信用社卡6887或信用社卡4230054或信用社卡3281915上。对这些人,谭还不放过,决心进行跟进洗脑,要么叫再多打钱多回报,要么教他们如何喊更多的人入伙。广西打击传销后,谭中君、向高超等同伙,在贵州省铜仁市认识了“隆力奇” 直销公司铜仁市分公司的负责人,与他们签定了合作协议,把受骗的人从广西荔蒲拉到贵州省铜仁市,以“隆力奇直销” 分公司为掩护,打着“隆力奇直销”的幌子,继续搞“纯资本运作”的勾当。我和彭兴国、李立佳、田恩松、杨志才、黄海洋、梁佰兵、梁章安、侯长发就是这个时候,在对前述情况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谭中君、向高超拉入火坑的——笔者注。)呢?他说到了你就知道了,谭中君他们在等着我们。  我想到谭中君的身份,也就没想那么多。凌晨4点左右,我们到达铜仁。第二天看他们的店面,是隆力奇集团的直销点,我问彭新国这是什么意思?他告诉我,先入股,再开理疗店,我当时问他,是不是传销,他讲那不是,几弟兄我要为你负责的。他这么说我也没多问。当天,我们与谭中君和几位我不认识的人见面了,听谭中君说是在公安局的同事。谭中君他们一伙给我们介绍有关情况后,一起吃午饭后,我们坐谭中君的车回到了来凤。  日我把钱从工资本中取46000元交给了彭新国,他给我借5000元加在一起共51000元,按照谭中君给我们说的帐号,在来凤建设银行将51000元打在了谭中君的建行卡7109上(单据附后)。  时间过了一月有余,没听到动静,我打电话问彭新国,他说:“我们上谭中君的当了,是传销,老哥怪就怪你太相信我了,我们太相信谭中君。你不该那么相信我,我也不该太相信谭中君。上当了,我要为你负责。”  到现在,彭新国给我退赔了7000元,另外的,说找谭中君要得了再还。  还有一位受害者名叫李立佳,是与彭新国在一起共事,对彭非常相信,彭兴国对他说,你也入股,你送两个学生读大学的费用没什么问题,就这样李立佳也稀里糊涂地把51000元钱交给彭新国打在了谭中君的建行卡7109上(有单据)。  2012年下半年,彭新国多次找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说他作不到主,要找局长。又说谭犯案在异地,不好办理,谭的级别也不好办理。后来,又说是县委书记不同意立案。  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鸣啊!  此外,谭中君用诈骗的数百万钱购买了小车(车牌号鄂QKj799),还在来凤县桂花树村购买了300多平方米的土地,新修了三层6套住房(事情败露后已经私下将产权转给在农村务农的哥哥谭中海名下) ,此外,还在恩施市和湖南长沙也分别购买一套房产。  此事恩施电视台也做了曝光,后来凤县纪委介入调查,据来凤县纪委负责此案的汤书记讲:经过纪委调查,情况属实,证据确凿(可查阅来凤纪委调查资料,已移交来凤公安局),鉴于谭中君及老婆向秀芳、妻弟向高超已涉嫌犯罪,纪委已经建议县委免去了谭中君统战部副部长职务(保留了正科级和中共党员身份),但是按照党员干部涉嫌犯罪前置原则,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将案件移交来凤公安局立案调查。但案件移交已经近两年,无论群众怎么反映,截至现在,来凤县公安局仍不作为,不立案调查。县经侦大队说谭中君身分特殊、又不在来凤作案、县委书记胡泽不同意立案。不仅如此,县统战部领导还准其以“病”假、招商引资等为名躲在广东汕头,长期吃空饷。  我们都是谭中君在来凤县城内叫我们把血汗钱打在他在来凤本地开的个人银行卡上的(谭中君本人建行卡7109),还有的受害者是由谭中君亲自把受害者带到来凤县银行打在他老婆向秀芳的农行卡2488315和信用社卡6887上了。还有一个叫沈平的,先被谭中君在广西荔蒲骗了5万多后,回来凤后,晚上趁其他家人不在,又到沈平家里骗走10万元。这些证据来凤县纪委都知道,但是公安局硬是撑眼说瞎话,说不在本地作案、谭身份特殊、县委书记不同意立案,充当保护伞,拒不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呼吁“公平正义”。在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有多次提到了“公平正义”。他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还说,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民正义。”  我们希望来凤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要按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办事,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民正义,把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落到实处,正风肃纪,惩恶扬善,为来凤受骗的百余受害者主持公道。
  现在,谭中君把他诈骗群众钱财的罪恶勾当全都推在他老婆头上,还收买和他一起参与诈骗活动的同伙为他写虚假证明,甚至还通过为一些重要证明人退赔损失的办法,哄骗其为他写虚假证明,例如:湖南省石门县人朱玉辉,2010年低被谭中君[此间谭因任公安政委期间干预单位工程招标被调离公安于政法委任职,但是在政法委没有上一天班,而携老婆向秀芳、妻弟向高超(公安局看守所干警)专门搞“资本运作”非法诈骗,并且没有上缴警官证,还长期公车私用,开着警车搞诈骗]开着警车以拉她到张家界旅游为幌子,骗其搞“资本运作”非法诈骗(见:爆料:湖北恩施来凤县公安局政委在广西荔浦搞“资本运作”传销http://www.fcxxh.org/bbs/thread-.html  出处: http://www.fcxxh.org/bbs/),还通过朱玉辉认识了湖南省石门县的20多人,由于每次从事诈骗都开着警车,又以警官证示人担保,骗取她门的信任,诈骗近30余万元。这些情况,朱玉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如实讲了(记者已经将采访视频分别拷给了恩施州公安局和来凤县公安局),但是,在谭中君退赔朱部分损失后,她改口为谭中君写虚假证明,明明是谭中君拉她下水,却证明是谭中君老婆向秀芳拉她下水,与谭中君无关。  来凤县受害者彭兴国、李立佳、李召成、杨静、沈平、何老四、黎小英等60多人都是谭中君直接骗的,他老婆向秀芳是一个无业居民,毫无可信度,与她没有关系,她只是负责收款后打在她农行卡2488315和信用社卡6887或向高超的信用社卡4230054上或代悦伶(谭中君外甥女)信用社卡3281915了,李立佳、李召成等人则由谭中君直接打到自己建行卡7109上了,杨静、沈平等人还有20余万由谭中君直接拿现金走的。  事情败露两年多来,谭假称病或以招商引资等为名未上班,作反调查敢证工作,用钱封口或威助利诱受者人,写虚假证明,哪里还有共产党员的样子,卑鄙无耻至极!来凤县竟然还有个别领导为其庇护,充当保护伞,无视群众利益,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做做样子,不解决实际问题。我们老百姓将视目以待,看来凤县的群众教育活动是不是真的在搞!!
  湖北恩施州各级领导,救救我,千刀万剐伪君子——党员领导干部谭中君!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谢小燕,家住四川绵阳梓潼县。此信要特意向各位领导举报身为国家领导干部的谭中君。  湖北来凤县统战部正科级干部谭中君,2010年至2012年期间先后任公安局政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统战部副部长,携妻子向秀芳,妻弟向高超(来凤公安局看守所干警)外甥女代悦伶搞“资本运作”非法传销,使百余群众受骗,敛财数百万。  我与谭中君外甥女代悦伶是多年的朋友。2011年,代悦伶第一次给我打电话时说,她舅舅谭中君和和舅妈在广西荔浦投资开了一家星级酒店。代悦伶还详细的给我介绍了她舅舅谭中君的特殊身份,然后邀我去广西荔浦考察他舅舅的酒店,并承诺让我承包某一个部门,例如餐厅或客房部门。而离婚单身的我,一直靠打工为生,也希望自己能有一点事业可做,因此就被谭中君和代悦伶诱骗去了广西荔浦。去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投资赚钱。因为上有80的母亲,需要我尽一个做女儿的赡养义务和责任,下有一个儿子需要我承担尽一个母亲的责任。  我是日到达的广西的。到了后我没有看到什么酒店,而是直接把我带去了广西荔浦的宾馆住了下来。因为是朋友关系也没有去过多的想什么。后来的三天内,谭中君、向高超、向秀芳、代悦伶他们一伙,就给我讲“资本运作”的一些东西,反复给我洗脑。因为谭中君领导,又当过公安局政委,所以就相信他不会带我去搞非法的事情。  2011年的7月18号这天,谭中君指使代悦伶催促我把钱打了,于是18号的早晨我和代悦伶,还有康超()三人,一路去广西荔浦的农业银行把我的50800元钱(后来,我因为没有生活费找代悦伶借了5000元,她说不要我还了。)打给了谭中君妻子向秀芳的银行卡上。我多年打工省吃俭用,省下的血汗钱就是这样被谭中君他们给骗光的。骗光了我的钱不说,还毁灭了骗钱的证据,大家都知道,不管在哪里的银行打钱都是有票据的,后来我也同样的要他们给我打钱的票据。但是给我的回答是,票据已拿到深圳总公司去订购产品了。现在才知道他们是在毁证据。  从18号这天起一年多的时间里,我都是靠从亲戚,朋友哪里借钱来维持生活的。因此欠了亲戚,朋友不少的钱。总以为我投资了会赚到钱的。结果是血本无归。后来我私下和谭中君、向秀芳、代悦伶商讨要求退还我的钱,结果他们都说不可能退钱给我。再后来他们干脆不接我电话,不回我信息。无奈之下,我于日向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的公安局写信举报了本案。来凤县公安局后来也来我临时所在地重庆取证了。记录了我所述的口供。但时隔一年多了,也没有立案受理本案件。犯罪分子仍然逍遥法外。  我一个离婚的单身女人,没有文凭,没有正式的工作单位,上有80的母亲要赡养,下有一个儿子要培育。钱被他们骗光了,没有钱我拿什么来尽赡养老人,没有钱,怎么尽对儿子尽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因常年的打工居无定所,饮食营养不良,给身体造成了体弱多病。借亲戚,朋友的钱现在也都纷纷的来要债了。没有钱我拿什么还人家。借钱还账天经地义,我没有理由不还人家。可我的钱被他们骗光了。我拿什么还啊?我现在的情况非常困难,试想各位领导也不想我一个离婚女人,为了生活,为了赡养老人,为了尽一个做母亲的责任的单身女人再走向因生活所逼再走向违法犯纪的道路吧!所以我恳求各位领导为我,更为众多的受害者主持公道,强烈要求谭中君,向秀芳,代悦伶还给我们血汗钱。我代表其他众多的受害者向各部门,各级领导致以诚挚的感谢。向秀芳农行卡2488315、信用社卡6887,向高超的信用社卡4230054,代悦伶信用社卡3281915,谭中君建行卡7109都是在来凤开户,只要一查就知道他们骗了多少黑欣钱。请政府领导维护老百姓群众的利益。谢谢。致敬,谢小燕,联系电话:
  听说来凤公安已经在过问这事了,但是,是真管还是假管,我们拭目以待!!!
  请各位受害者关注:大骗子谭中君仍然逍遥法外,维权斗争远未结束!其仍然在吃空饷,所在单位统战部听之任之,放任自流,使其强化反侦察行动变本加厉,为公安局调查取证工作推进缓慢!
  献给苦逼的八零九零后。  你是不是远离家乡在外打工,是不是经常性睡眠不足,是不是时常挤不上公交或者地铁,是不是上下班要花去你一两个小时,是不是一日三餐没有固定的时间,是不是经常怀疑就餐的饭馆用的是地沟油,是不是痛恨坐地起价的房东,是不是总感觉存不下一点工资,是不是满腔热血被老板打击的一无是处,是不是经常会萌生一走了之的冲动,是不是因为经济原因导致和苦恋多年的女友分手…… 你是不是想过要逃离北上广,可是却不甘心一无所成,因此不得不强迫自己留下来,继续做一个行尸走肉。来支持我吧,我们一起做一个逃离北上广的梦。  我的《空城记》在中国梦网出版众筹,地址/projects/61591,希望大家大力支持!
  来凤县人民强烈呼吁:严惩犯罪分子,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湖北省来凤县统战部正科级干部谭中君,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先后任公安局政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统战部副部长),携老婆向秀芳、妻弟向高超(公安局看守所干警)搞“资本运作”非法诈骗,使百余群众受骗,敛财数百万。谭用诈骗的数百万钱购买了小车(车牌号鄂QKj799),还在来凤县原雪茄烟厂后面购买了300多平方米的土地,新修了三层3套住房(事情败露后已经私下将产权转给在农村务农的哥哥谭中海名下) ,此外,还在恩施市舞阳坝180号22层购买了两套房产和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步行街解放西路18号开了一家“驴友之家青年旅舍步行街店”。  此事恩施电视台做了曝光,后来凤县纪委介入调查,经过纪委调查,情况属实,证据确凿(可查阅来凤纪委调查资料,已移交来凤公安局),鉴于谭中君已涉嫌犯罪,县纪委将案件移交来凤公安局立案调查。但案件移交已经近两年,到现在仍然没有结果。据公安局内部人士说:该案取证难,可能不了了之。  我们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完全可以追究谭中君等的刑事责任,公安部门是碍于面子(谭中君曾任公安局政委长达8年,向高超仍然是公安局看守所干警)、视人民群众的利益于不顾,消极作为,其理由如下:  1、恩施电视台曝光的有关视频调查材料已经移交公安部门,证据确凿;  2、经来凤县纪委调查认定:谭中君已涉嫌犯罪,情况属实,证据确凿(可查阅来凤纪委调查资料,已移交来凤公安局)。  3、经过受害人举报认定:被谭中君诈骗的钱都打到了向秀芳(谭中君老婆)农行卡2488315或向秀芳信用社卡6887或向高超(谭中君妻弟)的信用社卡4230054或代悦伶(谭中君外甥女)信用社卡3281915或谭中君自己的建行卡7109上,这些银行帐号是谭中君及家人为进行诈骗活动而专门开设的银行帐号,只要到银行一查,就能基本锁定谭中君及家人诈骗所得总金额。这样的证据还不充分吗?  4、受害人已经向公安部门提供了30万多元的谭中君及家人与受害人的部分银行资金往来凭据(含受害人打入谭中君及家人银行帐号的部分资金和谭中君及家人从农行卡2488315、信用社卡6887、信用社卡4230054、信用社卡3281915或建行卡7109取出的诈骗所得部分资金),这样的证据还不充分吗?  5、与该案完全类似的案例已经在中央媒体上多次报道,其它地方能处理到位,为什么来凤县就不了了之呢?(见:《经济半小时》
打击传销在行动(一)_经济频道_央视网() /JmSShy ,另见:央视[第一时间]揭秘“资本运作”传销骗局 伪造国务院文件 变种传销疯狂诈骗 /Q54FH4 )  6、必须重视该案与其它类似的案例的如下不同点:  ⑴该案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犯罪团伙,谭中君是主犯,向秀芳(谭中君老婆)、向高超(谭中君妻弟)、代悦伶(谭中君外甥女)是从犯,受骗者都是鉴于谭中君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曾经担任过公安局政委、政法委正科级领导、统战部副部长的特殊身份而听信其花言巧语上当受骗的,也就是说,谭中君、向秀芳、向高超、代悦伶线下的受骗对象,实际上都是受谭中君的蛊惑、诈骗而上当的,而向秀芳(谭中君老婆)、向高超(谭中君妻弟)、代悦伶(谭中君外甥女)则是做了进一步洗脑、现场收钱打款、参与分赃的犯罪过程。与谭中君并列的其它犯罪团伙成员则进行配合。  与该案类似的其它案例则都是“个体作案,团伙配合”,即作案个体线下的受骗对象主要是受直接上线蛊惑、诈骗而上当的,直接受骗对象一般只有1-2人,其危害程度较小;而谭中君一案则是“家庭作案,团伙配合”, 无论是谭中君本人线下或是向秀芳线下、向高超线下、代悦伶线下受骗对象(共100余人),其实都是谭中君一人所为,而不能分别视为是该家庭成员个体所为。分赃也只不过是谭中君家庭与向高超、代悦伶共享诈骗成果。  ⑵该案中,除向秀芳、向高超、代悦伶是异地(先在广西荔浦,后移师贵州铜仁)作案外,主犯谭中君因为是在职领导干部,平时要上班,只有利用周末和节假日作案,因此,与该案类似的其它案例不同,该案是在本地和异地两头作案,而其它类似案例则基本上是在异地作案,通过手机邀约的方式进行诈骗。该案中,谭中君失意从公安局政委调到县政法委后,没有请假就吃了一年空饷,于2009年末,选了一个好日子——圣旦节,就携老婆向秀芳、妻弟向高超搞“资本运作”诈骗老百姓钱财。老婆向秀芳负责收钱,向高超负责洗脑,先是住在广西荔蒲县搞了两年半的“资本运作”;谭中君在未调任统战部副部长的一年时间里,开着未上缴的警车、揣着未上缴的警官证,骗取群众信任,专门负责从来凤、石门等地拉人骗钱。谭中君调任统战部副部长后,缴还了警车,用骗来的钱购买了小轿车。在来凤统战部上班期间,要么打电话把准备要骗的对象约在酒店或茶楼或家中或办公室或小轿车上,或主动登门拜访,讲解他的什么“资本运作。每到星期五就请病假或事假,开着私家车把欺骗的对象送到广西荔蒲继续洗脑,星期二又返岗上班,利用闲遐时间继续把人约在来凤的酒店或茶楼或家中或办公室或小轿车上或主动登门拜访,进行跟进洗脑。  ⑶该案与其它类似的案例相比,更具欺骗性和危害性。一是谭中君利用其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曾经担任过公安局政委、政法委正科级领导、统战部副部长的特殊身份做案。二是其在未调任统战部副部长的一年时间里,开着未上缴的警车、揣着未上缴的警官证进行做案。以他的“党员”、“警官”、“人格”担保,说他是善意把大家欺骗过来,是好心,是为了大家发财,绝对是合法生意,他作为警官、政委、正科级领导,不会做非法的事情,就这样数百人把数百万元乖乖地交给了他,骗取的钱财达四百多万(本人及老婆分得200多万、向高超分得近200百万、代悦伶分得10多万)。  ⑷该案与其它类似的案例相比,性质更恶劣。如果说,谭中君从事诈骗活动起初也是受别人蛊惑的,那么当自己及家人成为犯罪团伙高级经理后(有收受害者钱的资格是高级经理的标志),就应该知道其真相了,什么国务院项目啊,深圳总公司啊,统统子虚乌有!但是谭中君没有住手,而是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诈骗活动,因为他有收受害者钱的资格了!更恶劣的是,在2011年广西打击传销后,人们开始怀疑了,他却说这是搞的人多了,国家搞“调控”,不是什么打击。最后实在瞒不住了,他把受害人骗到贵州铜仁,打着“隆力奇直销”的幌子,继续搞“纯资本运作”的勾当,让更多的人成为受害者,彭兴国、李立佳、田恩松、杨志才、黄海洋、梁佰兵、梁章安、侯长发就是在广西打击传销后,被谭中君、向高超骗到贵州铜仁拉入火坑的。   最后,在铜仁也搞不下去了,他终于露出了罪恶嘴脸,“钱不可能退,是你们自己远气不好”,“你们有本事告啊,证据呢?”“我是公安出来的,我知道立案的规矩,你们在异地搞的,你们在那边举报啊,来凤立不了案的!”现在,我们全明白了,这个警官、政委、正科级领导从一开始就是欺骗我们这些善良的百姓,从一开始就想到了退路。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谭中君所从事的诈骗活动——“纯资本运作”虽然被定性为非法传销,其实什么东西都没有“销”,就是让受害者把钱直接交给他或按照他的要求把钱从银行打到他或他家人的帐号上,钱转一下手就成为他谭中君的钱了(他谎称将钱打到子虚乌有的深圳总公司了,实际上是当月就把钱从银行取出来和向高超私分了)。这与上世纪90年代初的所谓传销有根本区别,其实就是诈骗!另外,上世纪90年代初的所谓传销,受害者被骗买传销产品也不过是损失2000元以上,但是谭中君所从事的“纯资本运作” 诈骗一个受害者一般在、101600以上,数额极大,所以不能套用上世纪90年代初制定的《反非法传销法》所规定的所谓下线达到30个才构成非法传销组织罪,因为上世纪90年代初的所谓传销,按30个下线计算,受害者被骗的钱也只不过60000元以上,何况还实打实购买了传销产品。而谭中君直接诈骗的对象(按照规则分别放在他及家人三条线下,其实是谭一个人所为,理由前面已经说清楚了)达70多人(目前已经掌握的人数),诈骗数额高达400余万元!!!!  综上所述,谭中君、向高超诈骗犯罪证据确凿,但是来凤公安局却久拖不决,令人不解!!!  我们强烈要求,国家及省、州各级领导,特别是政法、公安部门的领导,主持正义,严惩犯罪分子!鉴于谭中君在来凤公安政法部门工作多年,关系盘根错节,我们要求来凤公安局回避,由上级公安部门或异地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我们强烈要求开除谭中君的党籍、干籍,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  举报人: 李召成、汪思德、殷桂兰、彭兴国、李立佳、杨志才、黄海洋、梁佰兵、梁章安、侯长发、黎小英、邓静、向雪琴、向桂兰、彭兴超、彭英富、谢成贤李桂英、向黎平、邓云家、向大元、田琼、周义双、谢销燕、夏勇、向梅等71人
  来凤县党员领导干部谭中君的新命题:拿公家的钱有风险,老百姓的钱十万百万尽管拿(条件:高明骗术+保护伞)!  我们有的是还不富裕的农民,有的是下岗失业工人或城市无业居民,我们大多还是见识不多的妇女,我们也渴望生活过得好一点,穿得靓一点,住得宽敞一点,我们无职无业,但要生存,要抚育小孩、赡养父母,我们太需要从贫困中解脱出来,但是,我们彻底失望了,我们仅有的一点血汗钱被我们心目中利益的“保护神”——共产党员、原来凤县公安局政委谭中君骗走了。近两年来,我与其他受害者向公安、纪委等有关部门投诉、向媒体求助,但都如石沉大海,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鸣。  湖北省来凤县统战部正科级干部谭中君,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先后任公安局政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统战部副部长),携老婆向秀芳、妻弟向高超(公安局看守所干警)搞“资本运作”非法诈骗,使百余群众受骗,敛财数百万。谭用诈骗的数百万钱购买了小车(车牌号鄂QKj799),还在来凤县原雪茄烟厂后面购买了300多平方米的土地,新修了三层3套住房(事情败露后已经私下将产权转给在农村务农的哥哥谭中海名下) ,此外,还在恩施市舞阳坝180号22层购买了两套房产和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步行街解放西路18号开了一家“驴友之家青年旅舍步行街店”。  此事恩施电视台做了曝光,后来凤县纪委介入调查,经过纪委调查,情况属实,证据确凿(可查阅来凤纪委调查资料,已移交来凤公安局),鉴于谭中君已涉嫌犯罪,县纪委将案件移交来凤公安局立案调查。但案件移交已经近两年,到现在仍然没有结果。据公安局内部人士说:该案取证难,可能不了了之。  我们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完全可以追究谭中君等的刑事责任,公安部门是碍于面子(谭中君曾任公安局政委长达8年,向高超仍然是公安局看守所干警)、视人民群众的利益于不顾,消极作为,其理由如下:  1、恩施电视台曝光的有关视频调查材料已经移交公安部门,证据确凿;  2、经来凤县纪委调查认定:谭中君已涉嫌犯罪,情况属实,证据确凿(可查阅来凤纪委调查资料,已移交来凤公安局)。  3、经过受害人举报认定:被谭中君诈骗的钱都打到了向秀芳(谭中君老婆)农行卡2488315或向秀芳信用社卡6887或向高超(谭中君妻弟)的信用社卡4230054或代悦伶(谭中君外甥女)信用社卡3281915或谭中君自己的建行卡7109上,这些银行帐号是谭中君及家人为进行诈骗活动而专门开设的银行帐号,只要到银行一查,就能基本锁定谭中君及家人诈骗所得总金额。这样的证据还不充分吗?  4、受害人已经向公安部门提供了30万多元的谭中君及家人与受害人的部分银行资金往来凭据(含受害人打入谭中君及家人银行帐号的部分资金和谭中君及家人从农行卡2488315、信用社卡6887、信用社卡4230054、信用社卡3281915或建行卡7109取出的诈骗所得部分资金),这样的证据还不充分吗?  5、与该案完全类似的案例已经在中央媒体上多次报道,其它地方能处理到位,为什么来凤县就不了了之呢?(见:《经济半小时》
打击传销在行动(一)_经济频道_央视网() /JmSShy ,另见:央视[第一时间]揭秘“资本运作”传销骗局 伪造国务院文件 变种传销疯狂诈骗 /Q54FH4 )  6、必须重视该案与其它类似的案例的如下不同点:  ⑴该案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犯罪团伙,谭中君是主犯,向秀芳(谭中君老婆)、向高超(谭中君妻弟)、代悦伶(谭中君外甥女)是从犯,受骗者都是鉴于谭中君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曾经担任过公安局政委、政法委正科级领导、统战部副部长的特殊身份而听信其花言巧语上当受骗的,也就是说,谭中君、向秀芳、向高超、代悦伶线下的受骗对象,实际上都是受谭中君的蛊惑、诈骗而上当的,而向秀芳(谭中君老婆)、向高超(谭中君妻弟)、代悦伶(谭中君外甥女)则是做了进一步洗脑、现场收钱打款、参与分赃的犯罪过程。与谭中君并列的其它犯罪团伙成员则进行配合。  与该案类似的其它案例则都是“个体作案,团伙配合”,即作案个体线下的受骗对象主要是受直接上线蛊惑、诈骗而上当的,直接受骗对象一般只有1-2人,其危害程度较小;而谭中君一案则是“家庭作案,团伙配合”, 无论是谭中君本人线下或是向秀芳线下、向高超线下、代悦伶线下受骗对象(共100余人),其实都是谭中君一人所为,而不能分别视为是该家庭成员个体所为。分赃也只不过是谭中君家庭与向高超、代悦伶共享诈骗成果。  ⑵该案中,除向秀芳、向高超、代悦伶是异地(先在广西荔浦,后移师贵州铜仁)作案外,主犯谭中君因为是在职领导干部,平时要上班,只有利用周末和节假日作案,因此,与该案类似的其它案例不同,该案是在本地和异地两头作案,而其它类似案例则基本上是在异地作案,通过手机邀约的方式进行诈骗。该案中,谭中君失意从公安局政委调到县政法委后,没有请假就吃了一年空饷,于2009年末,选了一个好日子——圣旦节,就携老婆向秀芳、妻弟向高超搞“资本运作”诈骗老百姓钱财。老婆向秀芳负责收钱,向高超负责洗脑,先是住在广西荔蒲县搞了两年半的“资本运作”;谭中君在未调任统战部副部长的一年时间里,开着未上缴的警车、揣着未上缴的警官证,骗取群众信任,专门负责从来凤、石门等地拉人骗钱。谭中君调任统战部副部长后,缴还了警车,用骗来的钱购买了小轿车。在来凤统战部上班期间,要么打电话把准备要骗的对象约在酒店或茶楼或家中或办公室或小轿车上,或主动登门拜访,讲解他的什么“资本运作。每到星期五就请病假或事假,开着私家车把欺骗的对象送到广西荔蒲继续洗脑,星期二又返岗上班,利用闲遐时间继续把人约在来凤的酒店或茶楼或家中或办公室或小轿车上或主动登门拜访,进行跟进洗脑。  ⑶该案与其它类似的案例相比,更具欺骗性和危害性。一是谭中君利用其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曾经担任过公安局政委、政法委正科级领导、统战部副部长的特殊身份做案。二是其在未调任统战部副部长的一年时间里,开着未上缴的警车、揣着未上缴的警官证进行做案。以他的“党员”、“警官”、“人格”担保,说他是善意把大家欺骗过来,是好心,是为了大家发财,绝对是合法生意,他作为警官、政委、正科级领导,不会做非法的事情,就这样数百人把数百万元乖乖地交给了他,骗取的钱财达四百多万(本人及老婆分得200多万、向高超分得近200百万、代悦伶分得10多万)。  ⑷该案与其它类似的案例相比,性质更恶劣。如果说,谭中君从事诈骗活动起初也是受别人蛊惑的,那么当自己及家人成为犯罪团伙高级经理后(有收受害者钱的资格是高级经理的标志),就应该知道其真相了,什么国务院项目啊,深圳总公司啊,统统子虚乌有!但是谭中君没有住手,而是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诈骗活动,因为他有收受害者钱的资格了!更恶劣的是,在2011年广西打击传销后,人们开始怀疑了,他却说这是搞的人多了,国家搞“调控”,不是什么打击。最后实在瞒不住了,他把受害人骗到贵州铜仁,打着“隆力奇直销”的幌子,继续搞“纯资本运作”的勾当,让更多的人成为受害者,彭兴国、李立佳、田恩松、杨志才、黄海洋、梁佰兵、梁章安、侯长发就是在广西打击传销后,被谭中君、向高超骗到贵州铜仁拉入火坑的。   最后,在铜仁也搞不下去了,他终于露出了罪恶嘴脸,“钱不可能退,是你们自己远气不好”,“你们有本事告啊,证据呢?”“我是公安出来的,我知道立案的规矩,你们在异地搞的,你们在那边举报啊,来凤立不了案的!”现在,我们全明白了,这个警官、政委、正科级领导从一开始就是欺骗我们这些善良的百姓,从一开始就想到了退路。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谭中君所从事的诈骗活动——“纯资本运作”虽然被定性为非法传销,其实什么东西都没有“销”,就是让受害者把钱直接交给他或按照他的要求把钱从银行打到他或他家人的帐号上,钱转一下手就成为他谭中君的钱了(他谎称将钱打到子虚乌有的深圳总公司了,实际上是当月就把钱从银行取出来和向高超私分了)。这与上世纪90年代初的所谓传销有根本区别,其实就是诈骗!谭中君直接诈骗的对象(按照规则分别放在他及家人三条线下,其实是谭一个人所为,理由前面已经说清楚了)达70多人(目前已经掌握的人数),诈骗数额高达400余万元!!!!  综上所述,谭中君、向高超诈骗犯罪证据确凿,但是来凤公安局却久拖不决,令人不解!!!  我们强烈要求,国家及省、州各级领导,特别是政法、公安部门的领导,主持正义,严惩犯罪分子!鉴于谭中君在来凤公安政法部门工作多年,关系盘根错节,我们要求来凤公安局回避,由上级公安部门或异地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我们强烈要求开除谭中君的党籍、干籍,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  举报人: 李召成、汪思德、殷桂兰、彭兴国、李立佳、杨志才、黄海洋、梁佰兵、梁章安、侯长发、黎小英、邓静、向雪琴、向桂兰、彭兴超、彭英富、谢成贤李桂英、向黎平、邓云家、向大元、田琼、周义双、谢小燕、夏勇、向梅等71人
  来凤县出怪事:贪污公款(几万元)倒数人,诈骗百姓(几百万)无人管!  我们有的是还不富裕的农民,有的是下岗失业工人或城市无业居民,我们大多还是见识不多的妇女,我们也渴望生活过得好一点,穿得靓一点,住得宽敞一点,我们无职无业,但要生存,要抚育小孩、赡养父母,我们太需要从贫困中解脱出来,但是,我们彻底失望了,我们仅有的一点血汗钱被我们心目中利益的“保护神”——共产党员、原来凤县公安局政委谭中君骗走了。近两年来,我与其他受害者向公安、纪委等有关部门投诉、向媒体求助,但都如石沉大海,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鸣。  湖北省来凤县统战部正科级干部谭中君,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先后任公安局政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统战部副部长),携老婆向秀芳、妻弟向高超(公安局看守所干警)搞“资本运作”非法诈骗,使百余群众受骗,敛财数百万。谭用诈骗的数百万钱购买了小车(车牌号鄂QKj799),还在来凤县原雪茄烟厂后面购买了300多平方米的土地,新修了三层3套住房(事情败露后已经私下将产权转给在农村务农的哥哥谭中海名下) ,此外,还在恩施市舞阳坝180号22层购买了两套房产和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步行街解放西路18号开了一家“驴友之家青年旅舍步行街店”。  此事恩施电视台做了曝光,后来凤县纪委介入调查,经过纪委调查,情况属实,证据确凿(可查阅来凤纪委调查资料,已移交来凤公安局),鉴于谭中君已涉嫌犯罪,县纪委将案件移交来凤公安局立案调查。但案件移交已经近两年,到现在仍然没有结果。据公安局内部人士说:该案取证难,可能不了了之。  我们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完全可以追究谭中君等的刑事责任,公安部门是碍于面子(谭中君曾任公安局政委长达8年,向高超仍然是公安局看守所干警)、视人民群众的利益于不顾,消极作为,其理由如下:  1、恩施电视台曝光的有关视频调查材料已经移交公安部门,证据确凿;  2、经来凤县纪委调查认定:谭中君已涉嫌犯罪,情况属实,证据确凿(可查阅来凤纪委调查资料,已移交来凤公安局)。  3、经过受害人举报认定:被谭中君诈骗的钱都打到了向秀芳(谭中君老婆)农行卡2488315或向秀芳信用社卡6887或向高超(谭中君妻弟)的信用社卡4230054或代悦伶(谭中君外甥女)信用社卡3281915或谭中君自己的建行卡7109上,这些银行帐号是谭中君及家人为进行诈骗活动而专门开设的银行帐号,只要到银行一查,就能基本锁定谭中君及家人诈骗所得总金额。这样的证据还不充分吗?  4、受害人已经向公安部门提供了30万多元的谭中君及家人与受害人的部分银行资金往来凭据(含受害人打入谭中君及家人银行帐号的部分资金和谭中君及家人从农行卡2488315、信用社卡6887、信用社卡4230054、信用社卡3281915或建行卡7109取出的诈骗所得部分资金),这样的证据还不充分吗?  5、与该案完全类似的案例已经在中央媒体上多次报道,其它地方能处理到位,为什么来凤县就不了了之呢?(见:《经济半小时》
打击传销在行动(一)_经济频道_央视网() /JmSShy ,另见:央视[第一时间]揭秘“资本运作”传销骗局 伪造国务院文件 变种传销疯狂诈骗 /Q54FH4 )  6、必须重视该案与其它类似的案例的如下不同点:  ⑴该案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犯罪团伙,谭中君是主犯,向秀芳(谭中君老婆)、向高超(谭中君妻弟)、代悦伶(谭中君外甥女)是从犯,受骗者都是鉴于谭中君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曾经担任过公安局政委、政法委正科级领导、统战部副部长的特殊身份而听信其花言巧语上当受骗的,也就是说,谭中君、向秀芳、向高超、代悦伶线下的受骗对象,实际上都是受谭中君的蛊惑、诈骗而上当的,而向秀芳(谭中君老婆)、向高超(谭中君妻弟)、代悦伶(谭中君外甥女)则是做了进一步洗脑、现场收钱打款、参与分赃的犯罪过程。与谭中君并列的其它犯罪团伙成员则进行配合。  与该案类似的其它案例则都是“个体作案,团伙配合”,即作案个体线下的受骗对象主要是受直接上线蛊惑、诈骗而上当的,直接受骗对象一般只有1-2人,其危害程度较小;而谭中君一案则是“家庭作案,团伙配合”, 无论是谭中君本人线下或是向秀芳线下、向高超线下、代悦伶线下受骗对象(共100余人),其实都是谭中君一人所为,而不能分别视为是该家庭成员个体所为。分赃也只不过是谭中君家庭与向高超、代悦伶共享诈骗成果。  ⑵该案中,除向秀芳、向高超、代悦伶是异地(先在广西荔浦,后移师贵州铜仁)作案外,主犯谭中君因为是在职领导干部,平时要上班,只有利用周末和节假日作案,因此,与该案类似的其它案例不同,该案是在本地和异地两头作案,而其它类似案例则基本上是在异地作案,通过手机邀约的方式进行诈骗。该案中,谭中君失意从公安局政委调到县政法委后,没有请假就吃了一年空饷,于2009年末,选了一个好日子——圣旦节,就携老婆向秀芳、妻弟向高超搞“资本运作”诈骗老百姓钱财。老婆向秀芳负责收钱,向高超负责洗脑,先是住在广西荔蒲县搞了两年半的“资本运作”;谭中君在未调任统战部副部长的一年时间里,开着未上缴的警车、揣着未上缴的警官证,骗取群众信任,专门负责从来凤、石门等地拉人骗钱。谭中君调任统战部副部长后,缴还了警车,用骗来的钱购买了小轿车。在来凤统战部上班期间,要么打电话把准备要骗的对象约在酒店或茶楼或家中或办公室或小轿车上,或主动登门拜访,讲解他的什么“资本运作。每到星期五就请病假或事假,开着私家车把欺骗的对象送到广西荔蒲继续洗脑,星期二又返岗上班,利用闲遐时间继续把人约在来凤的酒店或茶楼或家中或办公室或小轿车上或主动登门拜访,进行跟进洗脑。  ⑶该案与其它类似的案例相比,更具欺骗性和危害性。一是谭中君利用其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曾经担任过公安局政委、政法委正科级领导、统战部副部长的特殊身份做案。二是其在未调任统战部副部长的一年时间里,开着未上缴的警车、揣着未上缴的警官证进行做案。以他的“党员”、“警官”、“人格”担保,说他是善意把大家欺骗过来,是好心,是为了大家发财,绝对是合法生意,他作为警官、政委、正科级领导,不会做非法的事情,就这样数百人把数百万元乖乖地交给了他,骗取的钱财达四百多万(本人及老婆分得200多万、向高超分得近200百万、代悦伶分得10多万)。  ⑷该案与其它类似的案例相比,性质更恶劣。如果说,谭中君从事诈骗活动起初也是受别人蛊惑的,那么当自己及家人成为犯罪团伙高级经理后(有收受害者钱的资格是高级经理的标志),就应该知道其真相了,什么国务院项目啊,深圳总公司啊,统统子虚乌有!但是谭中君没有住手,而是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诈骗活动,因为他有收受害者钱的资格了!更恶劣的是,在2011年广西打击传销后,人们开始怀疑了,他却说这是搞的人多了,国家搞“调控”,不是什么打击。最后实在瞒不住了,他把受害人骗到贵州铜仁,打着“隆力奇直销”的幌子,继续搞“纯资本运作”的勾当,让更多的人成为受害者,彭兴国、李立佳、田恩松、杨志才、黄海洋、梁佰兵、梁章安、侯长发就是在广西打击传销后,被谭中君、向高超骗到贵州铜仁拉入火坑的。   最后,在铜仁也搞不下去了,他终于露出了罪恶嘴脸,“钱不可能退,是你们自己远气不好”,“你们有本事告啊,证据呢?”“我是公安出来的,我知道立案的规矩,你们在异地搞的,你们在那边举报啊,来凤立不了案的!”现在,我们全明白了,这个警官、政委、正科级领导从一开始就是欺骗我们这些善良的百姓,从一开始就想到了退路。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谭中君所从事的诈骗活动——“纯资本运作”虽然被定性为非法传销,其实什么东西都没有“销”,就是让受害者把钱直接交给他或按照他的要求把钱从银行打到他或他家人的帐号上,钱转一下手就成为他谭中君的钱了(他谎称将钱打到子虚乌有的深圳总公司了,实际上是当月就把钱从银行取出来和向高超私分了)。这与上世纪90年代初的所谓传销有根本区别,其实就是诈骗!谭中君直接诈骗的对象(按照规则分别放在他及家人三条线下,其实是谭一个人所为,理由前面已经说清楚了)达70多人(目前已经掌握的人数),诈骗数额高达400余万元!!!!  综上所述,谭中君、向高超诈骗犯罪证据确凿,但是来凤公安局却久拖不决,令人不解!!!  我们强烈要求,国家及省、州各级领导,特别是政法、公安部门的领导,主持正义,严惩犯罪分子!鉴于谭中君在来凤公安政法部门工作多年,关系盘根错节,我们要求来凤公安局回避,由上级公安部门或异地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我们强烈要求开除谭中君的党籍、干籍,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  举报人: 李召成、汪思德、殷桂兰、彭兴国、李立佳、杨志才、黄海洋、梁佰兵、梁章安、侯长发、黎小英、邓静、向雪琴、向桂兰、彭兴超、彭英富、谢成贤李桂英、向黎平、邓云家、向大元、田琼、周义双、谢小燕、夏勇、向梅等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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