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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两大体系”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3年9月)
  为推进全省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两大体系”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合理分配省补资金,7月下旬,由厅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处、工伤保险处、社保中心和医保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厅有关处室单位和省财政厅社保处有关同志共同组成五个调研小组,分赴13个市开展了“两大体系”建设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推进总体情况
  本次调研采取集中座谈与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听取了各市人社局及项目实施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大学生创业园、人力资源市场、农民工服务中心、社保经办窗口和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等平台建设情况,现场观摩了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网、医疗保险监控等信息系统演示。总体上看,上半年,各地对“两大体系”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重视程度高,推进力度大,工作亮点多,带动效果好,各试点示范项目进展顺利,阶段性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各地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社部门高度重视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将其作为推进“两大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成立了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推进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特别是徐州、泰州等省辖市和淮安区、洪泽县等县区以地方党委政府名义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人社、发改等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将试点示范项目上升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中加以推进。
  二是完善政策配套。各地认真贯彻省政府及省厅工作要求,迅速出台贯彻文件、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为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部分地区党委、政府还专门印发相关政策文件,强化试点示范项目的行政推动力。如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意见》,南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建设创业型城市的意见》,盐城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高层次高校毕业生来盐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等。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各地人社部门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等部门支持,将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努力增加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特别是不断加大对基层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同时,按照省厅和省财政厅项目建设绩效考核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工作进展、建设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强化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如宿迁市安排了1.6亿元创业引导和扶持资金,并提供5812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连云港市、县两级政府共协调资金1亿余元,支持“两大体系”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将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任务纳入系统年度目标重点考核内容,通过集体会办、监督检查、定期通报等方式,开展月度跟踪、季度评估、年度考核,以考核促落实,确保试点示范项目按计划推进。部分地方还将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纳入地方党政考核指标体系,如盐城市委、市政府将其作为民生优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要内容,纳入全市目标任务综合考核体系和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五是健全基础台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地按照省补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认真细致地分项目、分地区建立项目管理台账,相关政策文件、工作推进情况和统计财务报表齐全,在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的同时,也有力支撑了试点示范项目的绩效考核。特别是各地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认真采集并动态更新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基础信息,便于为不同人群及时开展相应的就业社保服务。
  二、项目实施取得成效
  2013年“两大体系”试点示范项目共10大类28个具体项目,包括17个试点项目和11个示范项目,其中要求2013年完成12项(至2014年、2015年分别完成5项和11项)。上半年试点示范建设成效初显,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度创新取得了新进展。通过开展城乡就业一体化试点,苏州市统一规划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就业创业和失业登记,初步建立城乡一体化就业制度。通过开展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试点,苏州市完善了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和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各类人群均有相应社会保障安排并可顺畅转移衔接。通过开展大病保险试点,试点地区建立实施了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配套完善了筹资机制,政府主导、专业运作的大病保险运行管理机制基本形成。通过开展城镇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分步推进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已初见成效。通过开展医疗保险两定服务单位诚信制度建设和医疗保险监控及数据挖掘分析试点,初步建立了诚信管理约束制度,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分级管理,实现对医保患三方医疗行为的医保电子化审核监控,加强了对医保基金运行的动态分析预警。通过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完善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时保障失地农民的就业社保权益。
  (二)机制创新取得了新进展。通过开展农民就业创业示范县创建,各地制定出台扶持农民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完善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了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建立健全公共投资促进就业机制和失业预警制度建设试点,南京市创新建立了投资项目就业评估信息系统,比对预先设定行业参考数,实时反映投资项目拉动就业效应;初步建立失业预警指标体系和失业预警数据库,启动了失业预警信息系统研发。通过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建立健全了创业政策、培训和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积极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通过开展重点产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示范城市建设,不断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协同的现代职业培训体系,推动企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通过开展一体化技工院校教育教学改革试点,推动技工院校加快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学体系开发,建立了工学结合一体化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建立健全了多部门协同的工伤预防联动工作机制,规范提取使用工伤预防费,与培训机构合作广泛开展工伤预防培训。通过开展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对接试点,初步建立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对接机制,针对性的岗前技能培训和定向式就业技能培训有效开展。
  (三)服务创新取得了新进展。通过开展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试点和大学生创业园建设试点,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顺利开展,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大学生见习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通过开展“15分钟就业社保服务圈”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试点,提高了基层平台建设和服务功能、流程、准则的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了“15分钟就业社保服务圈”。通过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点、城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示范窗口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便民快捷服务示范点建设,完善了基层社保平台服务功能,加强基层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通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一窗式”服务试点,苏州市、太仓市探索就业社保业务联动式管理和“一窗式”服务,参保企业和对象可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通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和示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创建,推动各地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建设,加快建立农民工服务中心,为城乡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群体提供劳动维权等全面服务。通过开展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和人力资源配置服务网建设试点,加快就业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逐步实行各项业务的实名制动态管理;推进区域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共享,促进实体市场服务和网上就业信息服务无缝对接,提高了招聘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开展社保“一卡通”建设试点,常州、南通、连云港、镇江改造升级本地业务系统,做好与省卡管理系统接入准备,整理采集比对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有序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
  三、项目推进取得的主要经验
  (一)平台建设是推进试点示范的有效载体。2013年28个试点示范项目中有7项是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项目,各地积极推进就业社保服务窗口、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强基层服务队伍建设,有效提升了公共就业社保服务能力,促进了城乡就业社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其他21个项目中,各地也积极构建试点示范载体,在实体建设基础上承载各项服务,如:以建设创业示范基地、创业指导中心助推农民就业创业示范县和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以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区、就业见习基地助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试点,以改造教学场地、建设技能实训基地助推一体化技工院校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以建设工伤康复医院助推工伤康复示范地区创建和工伤预防试点。
  (二)专项行动是推进试点示范的快捷通道。各地精心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了一系列优秀评选活动、政策宣传活动和工作推进活动,快速有效推进了项目建设。如:苏州市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百千万”工程,积极推介并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南通市在高校开展“普及创业意识、激发创业精神”的主题课堂巡讲活动,引导大学生创业就业。盐城市组织开展星级村(居)人社平台评比活动,分星级给予不同额度奖补资金。此外,无锡市围绕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崇尚技能氛围的目标,积极筹备举办首届“无锡技能?技工节”。
  (三)信息化建设是推进试点示范的必要支撑。项目建设离不开信息技术手段支撑,各地在开展试点示范建设过程中,广泛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相关项目科技含量。如:围绕创建城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示范窗口,各地推广并不断拓展就业社保业务网上办理,购置安装社保信息自助查询一体机,在提升服务效能的同时,也降低了行政成本。围绕创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示范地区,各地按照“四个不出村”要求,将信息系统向村级平台延伸,并与金融机构合作,广泛安装自助查询终端和金融服务终端。围绕打造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各地充分运用全省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及时做好举报投诉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四)队伍建设是推进试点示范的不竭动力。各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均注重通过队伍建设来保证项目的稳定长效实施,特别是对基层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如: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示范地区,围绕POS机具收付款业务操作,对村级平台工作人员均开展专门培训。各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地区,按标准配全网格劳动保障监察员,并针对非专职人员流动性大的不利因素,重点组织兼职监察员和监察协理员定期参加培训。各项目实施单位还着重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如盐城技师学院以多种形式培养师资,学院专业课教师中80%以上达到一体化教师要求。
  四、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上半年全省“两大体系”试点示范项目实施进展总体顺利,但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是项目安排仍需优化,实施效果有待强化。今年已对试点示范项目进行了整合提升,归并为10大类28项,但部分项目安排仍有交叉重叠,且分头实施、多头管理,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力量分散。同时,由于服务对象对一些新兴的试点项目感觉陌生、缺乏信任,难以充分发挥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效果。如各地和金融机构合作建立的城乡居保便民服务点,部分参保居民不习惯使用银行卡,仍然习惯舍近求远到银行网点凭存折取养老金。
  二是部门协调不够顺畅,财政投入不够充分。部分项目涉及多个部门,一些地方尚未能建成分工合作、严密有序的组织体系,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性未能完全调动,仅依靠人社部门难以有效推动整体工作。同时,各项目均明确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级财政也基本配套安排资金,但县级财政资金配套很少或没有,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进展和实施效果,特别是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限制较为明显。
  三是部分政策亟需完善,体制机制仍有障碍。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待整合,经办资源也不统一。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尚未整合到位,导致人力资源市场配置网目前主要面向于较低层次、较窄范围的职业教育、技工院校学生和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难以推广到较高层次、较广范围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
  四是基层队伍力量薄弱,标准化建设亟待加强。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编制普遍不足,大量使用非在编聘用人员,由于缺乏有吸引力的薪酬和职业上升通道,经办人员流失较为严重。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且经费普遍保障不足。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尚未出台,不利于各地平台建设的规范统一。
  五、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两大体系”、推进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相关要求,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合力推进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特别是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提高就业、社保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切实保障基层平台建设经费。省级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对苏北经济薄弱地区给予支持,并适当给予黄茅地区补助资金。
  (二)进一步优化政策设计,理顺体制机制。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吸纳意见,对一些滞后于事业发展的政策,及时清理修订完善;对一些工作方向明确但配套政策缺失的,及时研究制定新政策;对一些原则性的政策规定,抓紧进一步细化,减少各地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避免政策创新“碰红线”。同时,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加快劳动力市场与人才市场整合,落实对所有劳动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健全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促进市场供求信息资源共享。
  (三)进一步优化指导服务,强化舆论宣传。省市两级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对下分类指导,及时上传下达试点示范的有关政策措施,避免项目建设中“走弯路”。认真总结推广项目建设中形成的经验,积极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推动各地工作交流分享,促进各地加强基层平台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宣传“两大体系”试点示范项目,提高全社会对项目建设的认知度、信任度,充分发挥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效果,更好地服务更多人群。
  (四)进一步落实跟踪问效,加强动态管理。对照项目建设时间表,加强对2013年度完成项目的督查调度,认真做好绩效评估,确保完成建设目标;对于明后两年完成的项目,要细化年度目标,并根据形势变化和事业发展,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深入落实绩效考评制度,加大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投入力度,减少或淘汰试点效果差的项目,提前做好新一年度试点示范项目的规划研究,及时增补新的项目,形成动态管理、长效推进的工作机制。
  附件:2013年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情况
稿件来源: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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