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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号)崇左、凭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商务厅、北部湾办、工商局,自治区国税局,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局广西分局,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验收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验收工作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顺利通过验收并于今年底前封关运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计划于2010年底封关验收。为了做好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验收准备工作,迎接联合验收小组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封关验收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封关验收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完成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各项审批手续和项目工程验收;第二阶段完成友谊关口岸设施改建和扩大区域各项审批手续和组织项目工程验收,由崇左市人民政府组织对综合保税区货运口岸查验设施和监管条件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提请自治区口岸办公室组织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进行正式验收;第三阶段是由南宁海关组织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预验收,预验收小组由南宁海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住建厅和国税局、工商局及国家外汇局广西分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派员组成;第四阶段是国务院验收组现场验收,现场验收组由海关总署牵头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住建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家外汇局、质检总局等单位组成。以下是封关验收工作各个阶段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预验收前准备工作。  1.2010年11月底前完成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总体规划、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用林、用地、规划环评、整体项目、口岸扩大区域各项审批手续。  2.在2010年11月底前完成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联检机构的设置。  3.2010年11月底前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为基础,确定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各国家部委的具体验收标准及要求。  4.日前按照一期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包括口岸查验设施、监管设施、检验检疫设施、办公场所、电子信息平台、市政工程在内的所有单项工程的验收,组织对口岸查验设施和监管条件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提请自治区口岸办公室组织口岸查验部门进行正式验收。  5.日前,区直各验收对口单位到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现场开展一次模拟验收,对监管设备设施及软件系统、工作流程等软硬环境进行拉网式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迎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预验收、正式验收顺利通过。  (二)预验收工作。  1.日前,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建设指挥部)分别向崇左市人民政府和南宁海关提出预验收书面申请。  2.日前,南宁海关组成预验收小组并制定预验收工作方案,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逐项进行预验收,相关部门对预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南宁海关与崇左市人民政府联合签署《预验收纪要》。  3.2010年12月中旬,南宁海关、崇左市人民政府向海关总署申请正式验收。  (三)正式验收工作(争取安排在日前后,会期一天)。  1.验收工作会议。  2.现场验收、评审。  3.签署现场验收意见、颁发证书仪式。  4.新闻发布会。  5.答谢酒会。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  (一)领导小组和封关验收工作小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迎接验收工作由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根据迎接验收工作的实际需要,领导小组设立验收办公室和验收现场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建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国税局、工商局、国家外汇局广西分局、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分别成立验收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分工负责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封关验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封关验收工作小组职责  1.验收办公室。由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组建,崇左市、凭祥市、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派员参加。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1)负责预验收、正式验收的总协调工作。  (2)牵头拟定封关验收总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  (3)汇总、审核、上报各小组验收工作方案。  (4)汇总、审核、上报各对口部门验收具体标准。  (5)负责拟定出席验收活动的自治区领导及各有关部门领导名单,并负责邀请。  (6)负责预验收和封关验收的新闻宣传,牵头做好新闻发布会相关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做好新闻媒体邀请工作。  (7)负责各工作小组工作推进情况督察。  2.验收现场组。由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会同崇左、凭祥市人民政府牵头组建,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商务厅(口岸办)、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等单位派员参加。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1)起草本组迎接验收工作方案。  (2)收集并整理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资料,并按要求制作档案。  (3)负责协助完成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四至范围变更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和向海关总署备案手续;负责完成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口岸查验设施和监管条件验收手续。  (4)负责督促和检查祥发公司项目建设进程,确保联检大楼、路网、监管设施、卡口、专用通道及桥梁务必在日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负责督促和检查凭祥市有关市政项目建设进程,确保日前向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正常供水、供电,确保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现场验收时实现正常供水、供电。  负责督促和检查电信、移动公司等部门项目建设进程,确保日前完成通讯设施建设。  (5)2010年12月中旬,按验收标准要求,完成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包括口岸查验设施、监管设施、监控设施、检验检疫设施、办公场所、电子信息平台、市政工程在内的所有单项工程的验收。  (6)日前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各项设施进行运行调试。  (7)日前后,自治区各验收对口单位迎接验收工作小组到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现场开展模拟验收,对监管设备设施及软件系统、工作流程等软硬环境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各单位整改意见,并落实领导小组整改指示。  (8)负责起草和提交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向崇左市人民政府、南宁海关提出的预验收书面申请。  (9)配合南宁海关制定预验收工作流程,负责预验收的会议组织、现场各项设施调试、运行和现场环境布置。落实南宁海关与崇左市人民政府联合签署《预验收纪要》。  (10)负责起草崇左市人民政府向海关总署申请正式验收文件,并落实按时提交海关总署,跟踪南宁海关向海关总署正式验收申请的提交情况,配合南宁海关衔接落实正式验收的时间。  (11)负责制定正式验收的接待和会务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12)负责制作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的宣传片、宣传册(配彩图)、多媒体资料、验收活动手册,方便验收小组熟悉区域情况。  (13)负责正式验收的会务和接待工作。  (14)与南宁海关协商做好验收路线安排,并制定突发事件(道路拥堵、恶劣天气等)应对预案,维护验收工作期间的交通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5)做好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的筹建情况汇报,负责各验收项目的演示,按照验收的要求提前做好演练,落实专人负责整个验收过程的引导、讲解工作,准备模拟进出关车辆等道具。  (16)凭祥市负责凭祥市区,管委会负责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环境整治和迎接验收气氛营造。  (17)按标准做好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标牌,准备工作汇报、领导讲话及凭祥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会议材料。  3.南宁海关。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负责制定预验收、验收工作会议、评审会议方案和现场工作方案;参与编制总体工作方案。  (3)负责组织预验收工作;负责起草并与崇左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预验收会议纪要》;负责验收纪要评审表、验收工作会议主持词、预验收情况汇报、特殊监管区域的海关监管设施讲解(介绍)词、授牌仪式上关领导、联合验收小组领导讲话稿的起草。  (4)负责对接海关总署,明确综合保税区验收具体流程和要求,并据以统筹指导验收工作。  (5)负责现场验收过程中海关监管设备设施的调试、操控、讲解。  (6)负责向海关总署行文申请正式验收,并衔接落实正式验收的时间。  (7)获取联合验收小组人员名单,对口接待海关总署参加联合验收小组的领导和专家。  (8)负责正式验收会议海关相关材料的准备。  (9)负责在海关监管场所监管业务流程及相关制度上墙。  4.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负责对接质检总局,明确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中检验检疫部分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4)负责检验检疫信息平台的运行。  (5)协助南宁海关制定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确定现场验收路线。  (6)负责现场验收中检验检疫部分的介绍以及检验检疫设施的运行。  (7)负责落实质检总局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国家质检总局领导和专家。  (8)负责正式验收会议检验检疫相关材料的准备。  5.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的具体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督察并协助完成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项目各种批文、手续。  (4)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5)负责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和专家。  6.自治区财政厅。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对接国家财政部,明确国家财政部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的具体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4)负责落实财政部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财政部领导和专家。  7.自治区住建厅。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并协助崇左、凭祥市办理城市总体规划、保税区规划和规划许可等各种批文和手续;负责督查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内建设项目的报建手续和工程验收备案手续。  (3)督促工程参建各方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工程验收的条件、技术标准和规定的程序,完成工程验收工作,对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监督。若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督促及时进行整改。  8.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对接国土资源部,明确国土资源部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的具体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负责督查并协助完成凭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用地等各种批文、手续。  (4)协助完成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四至范围变更向国土资源部的报批手续。  (5)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6)负责落实国土资源部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国土资源部领导和专家。  9.自治区商务厅(口岸办)。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对接商务部,明确商务部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的具体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负责牵头组织口岸查验部门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口岸查验设施和监管条件进行验收。  (4)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5)负责落实国家商务部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商务部领导和专家。  10.自治区国税局。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对接税务总局,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的具体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4)负责落实税务总局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税务总局领导和专家。  11.自治区工商局。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对接工商总局,明确工商总局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的具体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4)负责落实工商总局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工商总局的领导和专家。  12.国家外汇局广西分局。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对接国家外汇局,明确国家外汇局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的具体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协助电子口岸信息平台的建设和验收。  (4)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5)负责落实国家外汇局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国家外汇局的领导和专家。  附件:1.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封关验收任务分解表(略)  2.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封关验收流程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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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号)崇左、凭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商务厅、北部湾办、工商局,自治区国税局,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局广西分局,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验收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验收工作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顺利通过验收并于今年底前封关运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计划于2010年底封关验收。为了做好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验收准备工作,迎接联合验收小组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封关验收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封关验收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完成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各项审批手续和项目工程验收;第二阶段完成友谊关口岸设施改建和扩大区域各项审批手续和组织项目工程验收,由崇左市人民政府组织对综合保税区货运口岸查验设施和监管条件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提请自治区口岸办公室组织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进行正式验收;第三阶段是由南宁海关组织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预验收,预验收小组由南宁海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住建厅和国税局、工商局及国家外汇局广西分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派员组成;第四阶段是国务院验收组现场验收,现场验收组由海关总署牵头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住建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家外汇局、质检总局等单位组成。以下是封关验收工作各个阶段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预验收前准备工作。  1.2010年11月底前完成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总体规划、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用林、用地、规划环评、整体项目、口岸扩大区域各项审批手续。  2.在2010年11月底前完成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联检机构的设置。  3.2010年11月底前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为基础,确定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各国家部委的具体验收标准及要求。  4.日前按照一期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包括口岸查验设施、监管设施、检验检疫设施、办公场所、电子信息平台、市政工程在内的所有单项工程的验收,组织对口岸查验设施和监管条件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提请自治区口岸办公室组织口岸查验部门进行正式验收。  5.日前,区直各验收对口单位到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现场开展一次模拟验收,对监管设备设施及软件系统、工作流程等软硬环境进行拉网式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迎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预验收、正式验收顺利通过。  (二)预验收工作。  1.日前,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建设指挥部)分别向崇左市人民政府和南宁海关提出预验收书面申请。  2.日前,南宁海关组成预验收小组并制定预验收工作方案,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逐项进行预验收,相关部门对预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南宁海关与崇左市人民政府联合签署《预验收纪要》。  3.2010年12月中旬,南宁海关、崇左市人民政府向海关总署申请正式验收。  (三)正式验收工作(争取安排在日前后,会期一天)。  1.验收工作会议。  2.现场验收、评审。  3.签署现场验收意见、颁发证书仪式。  4.新闻发布会。  5.答谢酒会。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  (一)领导小组和封关验收工作小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迎接验收工作由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根据迎接验收工作的实际需要,领导小组设立验收办公室和验收现场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建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国税局、工商局、国家外汇局广西分局、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分别成立验收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分工负责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封关验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封关验收工作小组职责  1.验收办公室。由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组建,崇左市、凭祥市、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派员参加。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1)负责预验收、正式验收的总协调工作。  (2)牵头拟定封关验收总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  (3)汇总、审核、上报各小组验收工作方案。  (4)汇总、审核、上报各对口部门验收具体标准。  (5)负责拟定出席验收活动的自治区领导及各有关部门领导名单,并负责邀请。  (6)负责预验收和封关验收的新闻宣传,牵头做好新闻发布会相关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做好新闻媒体邀请工作。  (7)负责各工作小组工作推进情况督察。  2.验收现场组。由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会同崇左、凭祥市人民政府牵头组建,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商务厅(口岸办)、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等单位派员参加。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1)起草本组迎接验收工作方案。  (2)收集并整理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资料,并按要求制作档案。  (3)负责协助完成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四至范围变更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和向海关总署备案手续;负责完成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口岸查验设施和监管条件验收手续。  (4)负责督促和检查祥发公司项目建设进程,确保联检大楼、路网、监管设施、卡口、专用通道及桥梁务必在日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负责督促和检查凭祥市有关市政项目建设进程,确保日前向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正常供水、供电,确保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现场验收时实现正常供水、供电。  负责督促和检查电信、移动公司等部门项目建设进程,确保日前完成通讯设施建设。  (5)2010年12月中旬,按验收标准要求,完成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包括口岸查验设施、监管设施、监控设施、检验检疫设施、办公场所、电子信息平台、市政工程在内的所有单项工程的验收。  (6)日前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各项设施进行运行调试。  (7)日前后,自治区各验收对口单位迎接验收工作小组到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现场开展模拟验收,对监管设备设施及软件系统、工作流程等软硬环境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各单位整改意见,并落实领导小组整改指示。  (8)负责起草和提交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向崇左市人民政府、南宁海关提出的预验收书面申请。  (9)配合南宁海关制定预验收工作流程,负责预验收的会议组织、现场各项设施调试、运行和现场环境布置。落实南宁海关与崇左市人民政府联合签署《预验收纪要》。  (10)负责起草崇左市人民政府向海关总署申请正式验收文件,并落实按时提交海关总署,跟踪南宁海关向海关总署正式验收申请的提交情况,配合南宁海关衔接落实正式验收的时间。  (11)负责制定正式验收的接待和会务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12)负责制作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的宣传片、宣传册(配彩图)、多媒体资料、验收活动手册,方便验收小组熟悉区域情况。  (13)负责正式验收的会务和接待工作。  (14)与南宁海关协商做好验收路线安排,并制定突发事件(道路拥堵、恶劣天气等)应对预案,维护验收工作期间的交通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5)做好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的筹建情况汇报,负责各验收项目的演示,按照验收的要求提前做好演练,落实专人负责整个验收过程的引导、讲解工作,准备模拟进出关车辆等道具。  (16)凭祥市负责凭祥市区,管委会负责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环境整治和迎接验收气氛营造。  (17)按标准做好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标牌,准备工作汇报、领导讲话及凭祥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会议材料。  3.南宁海关。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负责制定预验收、验收工作会议、评审会议方案和现场工作方案;参与编制总体工作方案。  (3)负责组织预验收工作;负责起草并与崇左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预验收会议纪要》;负责验收纪要评审表、验收工作会议主持词、预验收情况汇报、特殊监管区域的海关监管设施讲解(介绍)词、授牌仪式上关领导、联合验收小组领导讲话稿的起草。  (4)负责对接海关总署,明确综合保税区验收具体流程和要求,并据以统筹指导验收工作。  (5)负责现场验收过程中海关监管设备设施的调试、操控、讲解。  (6)负责向海关总署行文申请正式验收,并衔接落实正式验收的时间。  (7)获取联合验收小组人员名单,对口接待海关总署参加联合验收小组的领导和专家。  (8)负责正式验收会议海关相关材料的准备。  (9)负责在海关监管场所监管业务流程及相关制度上墙。  4.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负责对接质检总局,明确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中检验检疫部分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4)负责检验检疫信息平台的运行。  (5)协助南宁海关制定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确定现场验收路线。  (6)负责现场验收中检验检疫部分的介绍以及检验检疫设施的运行。  (7)负责落实质检总局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国家质检总局领导和专家。  (8)负责正式验收会议检验检疫相关材料的准备。  5.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的具体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督察并协助完成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项目各种批文、手续。  (4)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5)负责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和专家。  6.自治区财政厅。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对接国家财政部,明确国家财政部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的具体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4)负责落实财政部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财政部领导和专家。  7.自治区住建厅。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并协助崇左、凭祥市办理城市总体规划、保税区规划和规划许可等各种批文和手续;负责督查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内建设项目的报建手续和工程验收备案手续。  (3)督促工程参建各方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工程验收的条件、技术标准和规定的程序,完成工程验收工作,对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监督。若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督促及时进行整改。  8.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对接国土资源部,明确国土资源部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的具体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负责督查并协助完成凭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用地等各种批文、手续。  (4)协助完成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四至范围变更向国土资源部的报批手续。  (5)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6)负责落实国土资源部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国土资源部领导和专家。  9.自治区商务厅(口岸办)。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对接商务部,明确商务部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的具体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负责牵头组织口岸查验部门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口岸查验设施和监管条件进行验收。  (4)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5)负责落实国家商务部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商务部领导和专家。  10.自治区国税局。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对接税务总局,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的具体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4)负责落实税务总局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税务总局领导和专家。  11.自治区工商局。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对接工商总局,明确工商总局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的具体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4)负责落实工商总局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工商总局的领导和专家。  12.国家外汇局广西分局。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对接国家外汇局,明确国家外汇局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的具体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协助电子口岸信息平台的建设和验收。  (4)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5)负责落实国家外汇局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国家外汇局的领导和专家。  附件:1.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封关验收任务分解表(略)  2.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封关验收流程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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